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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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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谁在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本刊第6期《天安门广场有没有我们广场大》一文刊出后,河南省周口市委宣传部和太康县人民政府向本社发来公函称:“该文刊发后,我们立即派专人就文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确认该文绝大部分内容系凭空捏造,捕风捉影”,公函还称:“经实地测量,广场面积为52308.48平方米,合土地77.8亩,并有设计施工图纸为证;该广场是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文,于2003年10月开工建设的,至国家四部委下文时,广场建设已基本完成。” 周口市委宣传部函称:“该文作者不顾事实,在报道中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攻击性,已完全...

谁在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谁在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 本刊第6期《天安门广场有没有我们广场大》一文刊出后,河南省周口市委宣传部和太康县人民政府向本社发来公函称:“该文刊发后,我们立即派专人就文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确认该文绝大部分内容系凭空捏造,捕风捉影”,公函还称:“经实地测量,广场面积为52308.48平方米,合土地77.8亩,并有设计 施工 文明施工目标施工进度表下载283施工进度表下载施工现场晴雨表下载施工日志模板免费下载 图纸为证;该广场是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文,于2003年10月开工建设的,至国家四部委下文时,广场建设已基本完成。” 周口市委宣传部函称:“该文作者不顾事实,在报道中带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攻击性,已完全违背了新闻舆论监督的原则和纪律。为此,我们特向贵社提出以下意见:请贵社严肃查处《百姓》杂志这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百姓》杂志必须向太康县委、县政府公开道歉,承认错误;《百姓》杂志必须负责消除影响,协调相关网站立即删除有关报道。同时,我们保留进一步向中宣部反映情况的权利。”太康县人民政府也函称,本刊报道是“一篇恶毒攻击,大肆抵(诋)毁当地党委、政府的非正常文章。不仅给太康县县委、政府的形象带来损害,而且给整个党和政府的形象带来了损害”,强烈 要求 对教师党员的评价套管和固井爆破片与爆破装置仓库管理基本要求三甲医院都需要复审吗 查清事实。 为此,本刊记者再赴太康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 大广场到底有多大 2005年6月中旬,记者驱车前往太康,麦收后的田野一片空旷,空气中弥漫着收获的气息。太康是著名的农业大县,在河南素有“金杞县银太康”的说法,因而太康又被称为“银城”。 到达太康县大广场后,记者发现大广场被分割为两个部分,东边的叫人民广场,广场上喷泉、花坛、主席台等设施一应俱全,该广场与太康县人民政府隔着一条马路相望;西边叫休闲广场,广场上草坪、假山、亭台已经建成,人民广场东侧和休闲广场西侧各有一条18米宽的马路,人民广场东侧的18米宽马路正在施工,而与休闲广场隔路相望的居民小区在建设之中。两个广场中间还有一条50多米宽的水泥路(含人行道)。 据老百姓讲,大广场包含人民广场和休闲广场两个部分。现在的人民广场和“休闲广场”以及休闲广场以西的住宅小区,当时是一个项目,叫“新区广场带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整个项目占地400余亩,涉及太康县城关、毛庄两镇几个村子的土地。这个说法在太康县政府的官方网站上得到证实,确有“新区广场带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的提法。 至于人民广场的面积,太康县方面出具的资料显示,人民广场面积为52308.48平方米,折合土地77.8亩,即5.23公顷。 中央四部委2004年2月下达的《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中规定: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各地建设城市游憩集会广场的规模,原则上,小城市和镇不得超过1公顷,中等城市不得超过2公顷,大城市不得超过3公顷,人口规模在2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不得超过5公顷;而且在数量与布局上,也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与人均绿地规范等要求。而据太康县相关负责人介绍,太康县城区人口只有12万,明显属于小城市。 太康县有关领导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表示,太康县的所谓广场就是指人民广场,而“休闲广场”并不是广场,是公园,是公共绿地。那么,究竟什么是广场, 在中央四部委下发的《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中,将广场定义为“游憩集会广场项目”,按照这个文件的精神,广场应包括目前太康 县所命名的人民广场及其辅助设施和休闲广场及其辅助设施。而本刊第6期文章中广场的定义正是根据这一文件精神。 经实地测量,太康县大广场中人民广场东西宽202米,南北长365米,面积为73730平方米,折合土地110.5亩,即7.37公顷,这并不包含人民广场周围的辅助设施。就人民广场而言,实地测量的110.5亩比周口市和太康县有关文件上所说的77.8亩多出了30余亩。 记者从太康县方面了解到,人民广场和休闲广场及其周围的辅助设施是同期施工建设的。据太康县相关领导介绍,休闲广场的面积和人民广场不相上下。当然,这里所说的休闲广场的面积也不包括周围的辅助设施。 大广场何时修建 记者到达大广场时,休闲广场一侧有一两层半高的小楼房正在施工,据悉,这座建筑的用途是一层做公共厕所,二层为广场管理机构的办公用房。这一点也得到了太康县有关领导的证实。 当记者就广场施工时间采访太康县相关领导时,他们纷纷表示广场开工是在2003年10月,到2004年3月广场已经基本建成。太康县的主管领导还表示,虽然中央四部委在2004年2月12日发出了《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但该文件下达到他们那里已经是3月份,此时大广场已经基本建成,再停建广场复耕土地已无可能。 来自太康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的消息显示,2004年2月20日,太康县召开了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年内办好的10件实事,其中之一就是投资5000万的新区广场带住宅小区项目。2004年3月,太康县领导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着力抓好10个重点项目,其中之一就是建成人民广场和银城休闲广场。2004年8月,广场基本建成时,太康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也有相关报道。在2004年10月份的该网站的一则报道中,记者看到了“广场2003年10月开工,经过前后10个月的建设”的字样。 太康县相关领导关于广场施工时间的说法显然是与其官方网站上的说法相互矛盾的。那么太康县的大广场到底是什么时间修建的呢, 现有确凿证据表明:新区广场带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是在2003年10月开始“征地”的。之后,要建广场的地方被圈了起来,县政府开始组织工人清除土地附着物平整土地,并挂起了带有人民广场休闲广场字样的牌子。2004年2月,中央四部委的通知下达后,这两块大牌子就被摘了去,取而代之的是挂上了XX学校的牌子,说是上面有了新的政策。 然而,大广场的建设并未停止。 当月,太康大广场完成“征地”后开工建设;2004年3月,人民广场开始打混凝土,硬化地面;5月,地面基本硬化完毕,开始铺设地砖摆图案;6月,广场施工达到高潮,连夜开工;2004年8月,大广场基本竣工。 事实上,太康县的大广场根本不是如周口市委宣传部和太康县人民政府相关领导所说的那样,在2004年3月份已经基本竣工,实际情况是2004年3月份,大广场中的人民广场才开始打混凝土硬化地面。 在中央四部委2004年2月12日发出的《关于清理和控制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该通知发出之后,已经批准的2公顷以上(含2公顷)的游憩集会广场项目,尚未竣工的,一律暂停建设;对已经办理规划、用地和开工批准手续,但尚未动工的,一律暂停开工;已经批准,但尚未办理用地和开工批准手续的,一律暂停办理用地和开工批准手续。 据太康县的有关领导讲,他们是2004年3月份看到该文件的,而2004年3月份,正是大广场中的人民广场刚开始打混凝土硬化地面的时间。 广场征地及其他 2003年10月,太康县城关镇的朱庄村、毛庄镇的续庄村等几个村的土地被太康县政府“强行租赁”,作为实施“新区广场及住宅小区”项目的建设用地,共计400余亩。太康县政府以财政困难为由,并未按照征地的有关程序支付土地赔偿,而是每年给每亩地1000元的补助费。 记者调查了解到,这些被“租赁”的土地,其中一部分大约200余亩用来修建大广场,100余亩给投资广场的东北地产商做房地产开发。 对此问题,虽然太康县政府方面声称,广场用地是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的一次性征用,按照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政府部门每亩地应支付25000元的土地补偿金,但是他们也表示他们并没有一次性支付上述费用,而是每年给征地户1000元的补助费用。有关领导表示,他们是充分为老百姓的利益考虑才这么做的。据了解,2003年和2004年的1000元的补助费已经落实到老百姓手中。 同时,太康县主管此项工作的领导称,广场的建设经费是他们招商引资的重大成果,广场的投资者和房地产开发商虽是同一家公司,但那100余亩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是经过土地部门评估后进行合法拍卖的。谁出的价高就卖给谁,如果被其它开发商买去,他们将从土地拍卖款中归还东北地产商建设大广场的投资。而最后的胜出者是广场的投资商。 太康县大广场建设及县前街的修建虽只是该县新区规划的一小部分,但其涉及到大广场周围的城关镇和毛庄镇的好几个村庄,因个中更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问题而使情况比较复杂。处在广场边上的朱庄就是个典型。 朱庄是一个只有400人左右的小村庄,隶属于城关镇鲁庄行政村,大广场建设“征用”了该村70余亩土地,修建大广场南侧的县前街又对该村进行了拆迁,为了安置拆迁户,又征用了该村耕地作为拆迁户的新宅基地,朱庄新村被规划为商贸村。县里的领导说,他们是听取了朱庄村民委员会的意见,将朱庄新村规划为商贸村的。但村民反映说现在的拆迁补偿太低,以至于他们建不起新房。而征地补偿也低于此前其它村庄的补偿标准。有一些村民对此有意见,城关镇的干部就在大喇叭里公开讲:“谁告就抓谁,告到中央也不怕。你花十万,我们花一百万。别说告到中央,就是告到联合国也没有用。” 据村民说,县里和镇上之所以花这么大的“精力”来做朱庄的工作,主要是因为朱庄是县里和镇上的一个“样板”,如果朱庄的拆迁征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的话,那么在朱庄推行的征地拆迁模式特别是补偿标准将被推广到其它村庄。而太康县方面则称,他们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加快太康城镇化建设的步伐,有些老百姓并不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 在记者将要结束采访之际,县政府大门口出现了几十名前来反映征地拆迁问题的农民,一位接受过记者采访的副镇长正在这里忙着“做工作”。对此景象,太康县的一位领导平静地说:“这事情一点都不奇怪,省政府门前每天都有告状的老百姓。太康自古出刁民,秦末起义的吴广就是太康人。现在的老百姓,不知道怎么回事,屁大一点事,都能捅到北京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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