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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春秋时期晋国君位继承制度研究【doc】春秋时期晋国君位继承制度研究 春秋时期晋国君位继承制度研究 湖北社会科学20"11年第9期 人文视野?历史? 春秋时期晋国君位继承制度研究 王淮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晋国在穆侯之前实行嫡长子继承制.武公夺嫡,献公逐群公子等事件,虽然损害了晋国的宗法制度,但是 晋国公室仍然倾向于让嫡长子继承君位.一直运行的太子制度,让嫡长子继承保持着合法化的形式.同时以教育和 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保障太子的继承权.晋侯的叔侄是君位最有威胁的争夺者.驱逐群公子的用意在于将他.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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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春秋时期晋国君位继承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研究 春秋时期晋国君位继承制度研究 湖北社会科学20"11年第9期 人文视野?历史? 春秋时期晋国君位继承制度研究 王淮 (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摘要:晋国在穆侯之前实行嫡长子继承制.武公夺嫡,献公逐群公子等事件,虽然损害了晋国的宗法制度,但是 晋国公室仍然倾向于让嫡长子继承君位.一直运行的太子制度,让嫡长子继承保持着合法化的形式.同时以教育和 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保障太子的继承权.晋侯的叔侄是君位最有威胁的争夺者.驱逐群公子的用意在于将他.rr-1+i~ 除在继承范围-eJ,l-,保障嫡长子的继承权.但是宗法制度的破坏,最终使卿族权臣对嫡长子继承的干扰逐渐增强 关键词:春秋:晋:继承制度 中图分类号:K2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8477(2011)09—0118—04 周代的君位继承制度,曾引起学界极大兴趣.赵锡元先 生认为商代施行幼子继承制,直到周公还政成王,才确立嫡 长子制度,但幼子继承在春秋多个诸侯国仍有遗留现象.【畅 升南先生否认幼子继承制度的存在,认为商,周,楚施行的都 是长子继承.目以两篇 论文 政研论文下载论文大学下载论文大学下载关于长拳的论文浙大论文封面下载 为发端,学界逐渐开始逐个对齐, 鲁,吴,楚,赵等周代诸侯国的继承制度作专门讨论.?晋国作 为春秋时期的中原大国,目前尚未有专文研究其君位继承制 度问题,本文试图对春秋晋国的继承制度作初步探讨. 一 ,晋国君位继承中的嫡长问题 晋国是由周成王亲自分封的同姓之国,在继承制度方面 受到周室影响很深.当年成王分封时给予唐叔虞的不仅是 "密须"之鼓,"大路"之车等重器,更通过受封仪式试图将一 整套周室的制度完整地移植到这个新的封国,其中就包括嫡 长子继承制.?此后,晋国在公室内施行了较为严格的嫡长子 继承制.鲁闵公二年,当晋献公对是否废黜太子申生犹豫不 决时,晋大夫狐突就引用周室卿士辛伯之言日:"内宠并后, 外宠二政,嬖子配适,大都耦国,乱之本也."嬖子配适"被 认为是国家动乱之源,可见晋人在观念中非常看重嫡长子 (适子)的继承权. 不少学者注意到,晋国在发生武公夺嫡,献公逐群公子 事件后,宗法制度受到很大损害.p】【4也有学者认为,宗法制 度与宗法组织在献公以后仍然广泛存在.【sJi塞些学者关注与 争论的焦点集中在宗法制度下的晋国公族.至于晋国公室内 部的宗法关系(主要指继承制度而言),则被忽视了.那么在 宗法制度发生巨大变故的背景下.晋国公室的继承制度有没 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前者对后者能够产生多大影响?下面 我们将讨论这个问题. 嫡长子继承制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嫡庶之制,嫡庶制的 前提是诸侯的配偶夫人(妻)与妾的地位差别.妻,即夫人. 《左传?哀公二十四年》载鲁哀公欲立公子荆之母为夫人,宗 人爨夏拒绝"以妾为夫人".此类现象在其他文献中记载稍有 不同.《公羊传?僖公三年》叙述齐桓公在阳谷之会提倡"无以 作者简介:王准(198o-一),男,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编号:20100471148 ?参见:李玉洁.春秋齐国的继承制度试析『J].管子学-I:0,2007,(3).王恩田.从鲁国 继承制度看嫡长制的形成【J1.东岳论丛, 1980,(3);钱杭.鲁国继承制度中的"一继一及"问题[J】.史林,1990,(1).王恩田.吴国继 承制度剖析[J]冻南文化,1992,(2)何 浩,张君.试论楚国的君位继承制[J]_中国史研究,1984,(4).唐嘉弘.论楚王的继承制 度——兼论先秦君位传袭的演变中州 学刊,1990,(1).张润泽.先秦赵国继承制度初探[J].邯郸师专,2000,(4). ?《左传?定公四年》栽,子鱼日:"分唐叔以大路,密须之鼓,阙巩,沽洗,怀姓九宗,职 官五正.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启 以夏政,疆以戎索." ?见《左传?闵公二年》.辛伯此言原文见于《左传?桓公十八年》:"辛伯谏日:'并 后,18i嫡,两政,耦国,-aL<本也."'此处 "适"子写作"嫡"子,所指嫡长子更加明确. ? 118? 妾为妻".《孟子?告子下》记齐桓公葵丘之会上也提出"无以 妾为妻".可见夫人与妻是同义.夫人,据《谷梁传?隐公元年》 注云:"夫人者,正适之称."夫人为正,为嫡.在一夫多妻制度 下.国君夫人是经过媒聘之礼的正室,地位最高.所生之子 为嫡子,适子,在诸子中享有最优先的继承权,最长者被立为 太子.与夫人相对的是妾.《说文》引《春秋》云:"女为人妾,妾 不聘也."?诸侯的其他配偶未经聘礼者被称为妾,其地位低 于正妻.所生儿子为庶子.在鲁国,邾国,陈国还有一种嫡庶 制区别方式:妃与元妃之别.诸侯的配偶都可以称为妃.《左 传?隐公元年》孔疏:"妃者,名通逋妾……妃者,配匹之言,非 有尊卑之异."妃只是与诸侯匹配的伴侣,并无身份高下之 别.在群妃中地位最高者,则被称为"元妃",相当于夫人,嫡 妻.商庶制度一方面决定了诸侯配偶的地位高低,另一方面 直接影响到未来君位继承权的归属,因而我们可以从妻妾之 别的角度观察晋国公室继承制度. 晋穆侯之前是第一阶段.这时的君位传承是相当稳定的 嫡长子继承.《史记?晋世家》云:"唐叔子燮,是为晋侯.晋侯 子宁族,是为武侯.武侯之子服人,是为成侯.成侯子福,是为 厉侯.厉侯之子宜臼,是为靖侯……靖侯卒,子嫠侯司徒立 …… 鳌侯卒,子献侯籍立.献侯十一年卒,子穆侯费王立." 从《晋世家》来看,我们只能判断是父子相继,未见兄弟 相及现象.至于是否嫡长子继承,可以根据另外两则 材料 关于××同志的政审材料调查表环保先进个人材料国家普通话测试材料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四查四问剖析材料 窥 见端倪."穆侯卒,弟殇叔自立,太子仇出奔."(晋世家)穆侯 有弟弟名殇叔,则穆侯似乎为长子继承君位.《左传?桓公二 年》:"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太子,命之日仇.其 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日成师."姜氏具有嫡夫人身份,其子 必为嫡子.太子仇有弟名成师,因而太子仇应为嫡长子,他继 承君位为文侯.则是典型的嫡长子继承.以上材料似乎可以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明,穆侯之前的公室继承制度是较为严格的嫡长子继承 制. 穆侯去世后,弟弟殇叔代太子自立,试图撼动这种制度. 然而仅4年就被太子仇(文侯)赶下台.这应该看作是一个标 志性事件,晋国的嫡长子继承制度从此发生动摇.此后,文侯 之少子成师被封于曲沃.号曲沃桓叔.曲沃与晋国都邑—— 翼之间为争夺君位的继承权开始了长达67年的长期战争. 此战是以曲沃桓叔,庄伯,武公为首的公族支庶对公室嫡长 翼侯的挑战,但我们换一个角度来思考:晋侯屡次被弑.晋人 每次都必定立前任晋侯之子继位,反映的正是晋人尤其是晋 公室对于嫡长子继承制的固守姿态.如果晋国公室没有必立 嫡长的传统,这场嫡庶争夺战恐怕早已结束. 有学者认为:"晋国经骊姬之乱后,这种以嫡长子继承制 为核心的继承制度便一步步衰败下去.""春秋时期的晋国屡 屡出现非嫡子继承君位的现象……这充分反映出由古代世 族社会发展而来的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嫡长子继承制已经 丧失了历史的必然性,可有可无了."哒种观点可以从两个 层面来理解:一方面,献公以后,弑君篡位的现象在晋国屡屡 发生,存在嫡长子继承制衰败的迹象;另一方面,破坏嫡长子 继承制的动力都是来自公室以外,晋国权臣或六卿之族为谋 求自身私利而试图左右君位继承.但就公室本身的意愿而 言,嫡长子继承仍然是首选,绝非是可有可无.所以晋国的君 位继承,在没有权臣卿族干扰的情况下(即正常继位情况 下),可以说仍然保持了比较严格的嫡长子继承制. 比较具有争议性的案例是献公改立太子的问题.献公先 立申生为太子,后欲改立奚齐,往往被认为是"废嫡立庶",打 击嫡长子继承制.然而事情并没有如此简单,如果从春秋时 期妻妾之别的角度来分析,得出的结论会大不相同.《左传? 庄公二十八年》:"晋献公娶于贾,无子.燕于齐姜,生秦穆夫 人及大子申生.又娶二女于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 吾."献公夫人贾姬无子,故献公于武公妾所生长子申生被 立为太子.此后虽有重耳,夷吾二位公子降生,然而申生终究 为长子,继承权要排在另外两位弟弟之前.这也是申生直至 自缢前为止一直得以保持太子身份的最重要原因.后来骊姬 欲立其子奚齐,其使用的手段与过程虽然令人不耻,但奚齐 代立的结果却有着一定的合理逻辑.实际上奚齐并非庶子而 是嫡子.《国语?晋语一》:"献公伐骊戎……获骊姬以归,立以 为夫人,生奚齐."《左传?僖公四年》:"初,晋献公欲以骊姬为 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弗听,立之."献公将骊姬立为 夫人,原夫人或已亡故,或已废黜,所谓"子以母贵",(隐公 元年)奚齐自然成为嫡子,具备了取代申生成为太子的潜在 资格,但最后的决定权还在献公手中.骊姬的作为只是促使 献公的决定朝着有利于奚齐的方向发展.无论立申生还是立 奚齐,都未脱离立嫡长子的范围.区别仅在于申生是前任夫 人所生,奚齐是现任夫人之嫡子.所以献公改立太子,与驱逐 重耳,夷吾等公子,两件事情应该分开来看,不能混为一谈. 献公改立太子事件本身,是符合嫡长子继承制度的,并不能 看作是破坏宗法制度之行为.至于驱逐自己的亲生儿子,则 是献公经历了武公代晋,亲身感受到叔伯兄弟对君位继承权 的威胁而做出的过激反应,是"诅无蓄群公子"政策的进一步 延续,只不过在执行上矫枉过正.献公以后的历代晋侯再没 有驱逐亲生儿子的荒唐举动,此后继承制度应该就恢复了常 态. 由曲沃小宗夺嫡而继位的晋侯,在面临君位传承也多立 嫡长,而不是将此制度彻底放弃.献公卒后,大夫里克迎立晋 惠公.据《左传?僖公十七年》:"惠公之在梁也,梁伯妻之.梁 ",表示当年公子夷吾继位前经过聘礼娶梁赢为 赢孕"."妻之 正妻.所以夷吾归国后,梁赢当为惠公夫人.所生儿子圉为嫡 ?当时娶妻须先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诗经?齐风?南山》:"取妻如之何?必告父 母……取妻如之何?匪媒不得.''其后 有纳币订婚之礼,称为"聘".例如《左传?桓公三年》:"冬,齐仲年来聘,致夫人也."又 《礼记?内则》:"聘则为妻".经过聘礼娶 进门方可成为夫人,嫡妻. ?另《左传?僖公十七年》:"女为人妾".杜注:"不聘日妾". (左传?隐公元年》:"(鲁)惠公元妃孟子."《左传?文公十四年》:"邾文公元妃齐姜". 《左传?昭公八年》:"陈哀公元妃郑姬". ? 119? 长子,立为太子,即后来的怀公.文公在流亡齐国期间,"齐桓 公妻之",(僖公二十三年)应当是以姜氏为夫人.但文公回 国后,未曾见到迎姜氏回国及姜氏生子的记载.姜氏有可能 与狄人留下季隗的两个儿子伯像,叔刘一样,留在齐国未归. 文公流亡秦国时,秦穆公"纳女五人",其中包括了文赢.文公 归国后,从秦国"逆夫人赢氏以归."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杜注:"文赢,晋文公始适秦,秦穆公所妻夫人,襄公嫡母."显 然文赢是文公归国后的嫡夫人,襄公继位后则为嫡母.地位 非寻常妃嫔能比.文赢提出放归孟明视等三位秦将时,襄公 也只能表现得唯唯诺诺,不敢违逆.史书未记载文赢生有儿 子,故文公膝下应该没有嫡子,其继承人不得不从庶子中选 出公子罐立为襄公.襄公卒后,"穆赢日抱大子以啼于朝.日: '先君何罪?其嗣亦何罪?舍逋嗣不立而外求君,将焉置此?"' (文公七年)杜注:"穆赢,襄公夫人,灵公母也."看来襄公立 嫡夫人穆赢之子夷皋为太子,也是有意传位于嫡长子. 虽然学者多认为曲沃代翼是对晋国宗法制度的一次重 创,但就晋国公室的意愿来看,施行的嫡长子继承制无论在 武公之前还是献公之后.并无根本性的变化.即使是较有争 议的献公更换太子的问题.也可以从此角度得到解释. 二,辅佐嫡长子继承的太子制度 晋国君位继承制度保持相对稳定的另一旁证,是一直施 行的太子制度.太子制度是由嫡长子继承制发展而来.太子 被称为储君.是晋侯的合法继承人.因此太子制度维持运转. 使晋国公室的嫡长子继承制仍然保持着合法化的形式. 最早关于晋国太子的记载是穆侯夫人姜氏生太子仇.[gJ (桓公二年)继位为文侯.献公先立太子申生,后得宠妃骊姬 生子奚齐,欲废黜申生的太子身份而立奚齐.献公死后,奚齐 旋即被立为晋侯.晋襄公死后,夫人穆赢抱大子夷皋以啼于 朝,质问为何不立太子为君.夷皋尚在襁褓之中,就已经被立 为太子.据《国语?晋语七》载:"(悼公)乃召叔向使傅太子 彪."悼公去世后,太子彪顺利继位为平公.太子制度的用意, 在于保证嫡长子具有法定的优先继承权,这在灵公继位的过 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相比起卿族大夫赵盾等人挑选的候选 人公子黑臀,太子夷皋虽然年幼,仍然具有一定的优先继承 权,在襄公夫人穆赢的努力下,最终立为灵公.以上是散见的 关于晋国太子的材料.从时代来看,文侯,太子申生,奚齐,灵 公,平公,几乎跨越了整个春秋时代.我们可以推测,晋国太 子制度在春秋时期都在不断运作,与之紧密联系的嫡长子继 承制在公室内部基本保持稳定. 伴随着太子制度而在设立辅弼太子的专门官职——太 傅(简称"傅"),是太子制度运作的征兆.设太傅之职,则必有 太子.比如太子申生的太傅杜原款,因献公欲杀申生未果,迁 怒于他而被杀.申生自杀后,献公"使苟息傅奚齐",苟息被任 命为新太子奚齐的太傅.(僖公九年)襄公七年,阳处父担任 太傅.嘲(文公六年)所辅弼者虽未明言,但根据下一年《左传》 记载.推测应当为穆赢所生太子夷皋.景公七年,"晋侯请于 王,戊申,以黻冕命士会将中军,且为大傅."(宣公十六年) ?见《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杜注:"秦穆公女文赢也." ? 12o? 士会(范武子)为中军帅,兼任太傅,辅助的太子当为公子寿 曼,即后来的厉公.由于在太傅任上工作出色士会受封随, 范二邑.甄悼公元年,"使士渥浊为大傅".(成公十八年)悼公 后来又让叔向(羊舌胖)代士渥浊任太傅.?两人先后辅助的 太子皆为悼公太子彪. 虽然太傅的职能包含了执掌一国之礼刑,但是其基本职 能是教育太子.在选择太傅人选时,最重要的选拔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是此 人是否具博闻广志,是否擅长教育工作.《国语?晋语七》:"君 (悼公)知士贞子(士渥浊)之帅志博闻而宣惠于教也,使为太 傅."羊舌胖因为"习于春秋",熟知历史典故,凶此算得上是 博闻广志;同时又"日在君侧,以其善行,以其恶戒",被认为 是接近于"德义"的道德标准,善于身教,所以才被任命为太 子彪之傅.vol(晋语七)还有太子申生的太傅杜原款,在被献 公处死之前,仍不忘劝导申生恪尽孝道,即使杀身成f_=亦在 所不惜,展现出的正是一位诲人不倦的敦厚师长的形象.由 太傅的选拔条件可见其基本职能还是教育太子,只是由于身 处与卿相近的高位,作为晋侯倚重的内官,又有着很高的文 化修养,所以才逐渐衍生出执掌礼刑法典的职能.为太子专 设太傅,相比少子,庶子具有更多的教育优势,有利于培养太 子未来执掌国政的能力.使太子制度更加完备.进一步巩同 了嫡长子在继承君位时的优先权. 以上的教育手段只是间接地保障太子的继承权,在某些 特殊情形下.太傅甚至能直接以监护人的身份扶持太子继承 君位.例如献公任命苟息为太傅,辅佐太子奚齐.献公临终时 问苟息:"以是藐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苟息稽首而郑重 对答日:"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其济,君之灵也;不 济,则以死继之."(僖公九年)献公的临终谈话有向苟息托 孤的含义.苟息以太傅身份接下重托,并且对献公保证将竭 尽股肱之力.当时晋国的重臣里克,郑等人都主张迎立公子 重耳,反对奚齐继位.并且率领申生,重耳,夷吾等j公子的 支持者作乱.苟息身处乱局中间,仍遵循对献公的诺言,坚持 辅佐太子奚齐继位.奚齐当时年龄非常小,据《史记?晋世 家》:"(献公)十二年,骊姬生奚齐."献公在位26年,因而献 公死时,奚齐年仅14岁.这么小的太子,还未来得及建立自 己的势力.如果离开朝中重臣苟息的支持,他是无望继承君 位的.从实际效果来看.正是由于太傅的支持,奚齐具有了更 加稳固的正统继承人地位.以至于里克等为迎立新君,就不 能不先杀死奚齐.假如没有发生此类变故,奚齐在献公下葬 后就能正式即位.《春秋?僖公九年》:"晋里克杀其君之子奚 齐".《左传》同年对此解读为:"书日:'杀其君之子',未葬 也."亦可证实奚齐在当时之地位.而这一切,皆拜太傅荀息 所赐.奚齐被刺杀后,苟息又立公子卓,情况亦与奚齐类似. 一 直延续的太子制度.包括太傅的设立,表明即使是在普 一 遍认为宗法制度受到重创的献公以后的时代,晋困公室内部 的君位继承制度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仍然是嫡长子继承制 度.同时我们也要注意到,君位的继承不仅仅是公室内部的问 题.选择何人即位,越来越受到公室以外政治势力的影响. 三,影响晋国君位继承的外部因素 朱凤瀚先生在论述公族的政治机能时曾说:"诸先君遗 族内的诸公子(及公孙)们……他们是君位的主要争夺者,是 对以正常方式父死亲子继君位之继承制的最大威胁."【l1】? 其说甚确.虽然晋国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但在春秋时期,各国 国君的诸庶子也有着潜在的继承权.由此推展开去,诸庶子 的儿子——诸公孙也成为君位的争夺者.他们都构成对嫡长 继承制度的直接威胁.公室的政治机能,原本在于通过将同 父兄弟的诸公子排斥在公室之外,减少君位旁落的潜在威 胁.保证君位在更小的直系血亲范围内传承.但这种制度设 计是建立在公室地位独尊,实力独大的基础上的.如果诸公 子实力膨胀到可以与公室抗衡,或者出现足以打破平衡的第 三方势力支持诸公子,方.公室就很难保证嫡长子继承君 位,甚至连君位在公室内部的正常传承也不能维持. 晋国自昭侯至定公.共21君.其中拥立国君生前指定继 承人,父死子继者有16例,为正常继位;而违背国君意愿,以 强力自立或被其他势力拥立者有6例,可看作非正常的继 位.6例非正常继位国君见下表 前任国君继位国君继位国君与前任之亲缘关系 小子侯晋侯缗叔——侄 晋侯缗武公同族叔——椎 献公惠公子——父 怀公文公叔——侄 灵公成公叔——侄 厉-'2-悼公同族侄——叔 表8晋国非正常继位国君表 以上6个案例,基本上可以分为三种不同的类型.第一 种,由于国君缺乏子嗣而导致继承制度作出灵活调整.小子 侯之前的翼侯在位时间都不长,根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 昭侯与鄂侯在位分别为7年和6年,小子侯之父哀侯在位也 仅9年.小子侯继位时必定非常年轻,再加上在位时间仅4 年,很可能还来不及留下子嗣.根据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晋 国公室面临着绝嗣的窘境.所以此时才由周桓王出面,立哀 侯之弟,小子侯叔父缗.这是在没有亲子继承时的一种变通, 补救的措施,也是很少见的特殊情形.第二种,先君遗族的诸 公子,公孙实力强大到可直接从公室手中抢夺继承权.曲沃 武公继位属于这种类型.武公争夺君位获得成功,而此前也 有同属于此类型而争夺未遂者.孝侯,鄂侯,小子侯的继位虽 然都为正常继位,但其前任国君却都是因桓叔,庄伯争夺继 承权而死于非命.曲沃公族实力过于强大,才导致其屡屡以 武力尝试兑现其潜在的继承权.此种形式只存在于春秋早 期.第三种,有第三方势力支持诸公子,使继承君位的天平陡 然偏离了公室一方.虽然后4个案例全都是这种类型.但在 它们内部有着细微差别.惠公与文公继位过程中,介入的第 三方势力由两方面组成:来自邻国的支持,与朝内重臣的拥 戴.惠公得到盟友秦国的支持.朝内又有里克,郑迎其归国. 文公甚至还借秦兵之手除去与之敌对的吕甥,邰芮等大夫, 且有"栾(枝),邵(谷)之党为内应".(晋世家)而成公与悼公 的继位,则是由国内六卿之族包办.赵盾弑灵公,又亲自迎立 成公.栾书,中行偃亦弑厉公在先,迎立悼公于后. 通过该表我们会发现,在非正常继位的国君中,有三分 之二的案例都是叔侄继位,所以叔侄是君位的最有力争夺 者.献公以后晋国始终执行不蓄群公子的政策,目的在于将 具有威胁的叔伯兄弟子侄完全排除在拥有继承权的亲属范 围之外,保障嫡长子的继承权. 另外这六个案例还清晰地显示出一种发展趋势:晋国宗 法制度受到的破坏.对公室君位继承的影响越来越大.曲沃 代翼的长期残酷厮杀使晋国的宗法秩序遭遇沉重打击,晋侯 缗与武公的非正常继位即发生在此背景下.献公以后,公族 地位一落千丈.完全失去了对公室正常继承制度的支持作 用.国外势力趁虚而入,开始左右晋侯的人选.惠公,文公皆 由秦国扶助上台.文公以后,卿族势力迅速膨胀.虽然公室极 力维持传统的嫡长子继承制.并在多数时候保持了平稳运 行,但卿族如果蓄意干扰,公室全然无法抵御.卿族通过杀死 灵公,厉公.将君位继承仪式的时问提前,并且完全控制君位 继承的最终结果,扶持公室以外的公族成员成公,悼公继位, 显示了宗法制度衰败后,卿族对君位继承制度越来越具有影 响力. 春秋时期的晋国始终在嫡长子继承制度的坚守与破坏 中摇摆,既没有类似于鲁国的"一继一及"现象,也没有像楚 国那样"楚国之举,恒在少者"的说辞,所以在先秦继承制度 研究中并未受到特别的注意.正因为如此.晋国的状况也许 更具有代表性.可以避免被少数文献记载误导.从其丰富的 史料中勾勒出春秋诸侯继承制度的概貌与大致走向,对于春 秋史的研究有着特别的意义. 参考文献: 【1】赵锡元.论商代的继承制度[J]冲国史研究,1980,(4). 【2]杨升南.是幼子继承制,还是长子继承制?【JI.中国史研 究,1982,(1). f3]常正光.春秋时期宗法制度在晋国的开始解体与晋国 争霸的关系fJ1.四川大学,19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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