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鼓励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及各部门42项实施细则文件汇编

鼓励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及各部门42项实施细则文件汇编

举报
开通vip

鼓励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及各部门42项实施细则文件汇编国务院鼓舞民间投资进展政策及各部门42项实施细则文件汇编二〇一二年八月目录TOC\o"1-3"\h\z\uHYPERLINK\l"_Toc332966442"国务院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进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2010年5月7日)PAGEREF_Toc332966442\h1HYPERLINK\l"_Toc33296644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进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120号2010年7月22日)PAGEREF_Toc332966443\...

鼓励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及各部门42项实施细则文件汇编
国务院鼓舞民间投资进展政策及各部门42项实施细则文件汇编二〇一二年八月目录TOC\o"1-3"\h\z\uHYPERLINK\l"_Toc332966442"国务院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进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2010年5月7日)PAGEREF_Toc332966442\h1HYPERLINK\l"_Toc33296644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进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120号2010年7月22日)PAGEREF_Toc332966443\h6HYPERLINK\l"_Toc332966444"一、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类PAGEREF_Toc332966444\h12HYPERLINK\l"_Toc332966445"1、输部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大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交规划发[2012]160号2012年4月13日)PAGEREF_Toc332966445\h13HYPERLINK\l"_Toc332966446"2、民航局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进展的若干意见(民航发〔2010〕133号2010年11月1日)PAGEREF_Toc332966446\h16HYPERLINK\l"_Toc332966447"3、铁道部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铁政法〔2012〕97号2012年5月16日)PAGEREF_Toc332966447\h19HYPERLINK\l"_Toc332966448"4、国家进展改革委关于铁路产业投资基金筹备的批复(发改财金〔2011〕1529号2011年7月16日)PAGEREF_Toc332966448\h21HYPERLINK\l"_Toc332966449"5、水利部关于印发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农田水利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水规计〔2012〕282号2012年6月19日)PAGEREF_Toc332966449\h22HYPERLINK\l"_Toc332966450"6、水利部关于印发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实施细则的通知(水规计〔2012〕283号2012年6月19日)PAGEREF_Toc332966450\h25HYPERLINK\l"_Toc332966451"7、国家能源局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扩大能源领域投资的实施意见(国能规划〔2012〕179号2012年6月18日)PAGEREF_Toc332966451\h28HYPERLINK\l"_Toc332966452"8、电监会关于加强电力监管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电力的实施意见(电监政法〔2012〕36号2012年6月14日)PAGEREF_Toc332966452\h31HYPERLINK\l"_Toc332966453"9、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工信部通〔2012〕293号2012年6月27日)PAGEREF_Toc332966453\h33HYPERLINK\l"_Toc332966454"10、国土资源部全国工商联关于进一步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国土资源领域的意见(国土资发〔2012〕100号2012年6月15日)PAGEREF_Toc332966454\h35HYPERLINK\l"_Toc332966455"二、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类PAGEREF_Toc332966455\h38HYPERLINK\l"_Toc332966456"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进一步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城〔2012〕89号2012年6月8日)PAGEREF_Toc332966456\h39HYPERLINK\l"_Toc332966457"12、住房城乡建设部进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关于鼓舞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的通知(建保〔2012〕91号2012年6月20日)PAGEREF_Toc332966457\h43HYPERLINK\l"_Toc332966458"三、社会事业类PAGEREF_Toc332966458\h45HYPERLINK\l"_Toc332966459"1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进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舞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8号2010年11月26日)PAGEREF_Toc332966459\h46HYPERLINK\l"_Toc332966460"14、教育部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进展的实施意见(教发〔2012〕10号2012年6月18日)PAGEREF_Toc332966460\h51HYPERLINK\l"_Toc332966461"15、民政部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民发〔2012〕129号2012年7月24日)PAGEREF_Toc332966461\h55HYPERLINK\l"_Toc332966462"16、文化部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文产发〔2012〕17号2012年6月28日)PAGEREF_Toc332966462\h58HYPERLINK\l"_Toc332966463"17、广电总局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广播影视产业的实施意见(广发〔2012〕36号2012年5月22日)PAGEREF_Toc332966463\h62HYPERLINK\l"_Toc332966464"18、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印发《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出版经营活动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出政发〔2012〕5号2012年6月28日)PAGEREF_Toc332966464\h64HYPERLINK\l"_Toc332966465"19、国家旅游局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旅游业的实施意见(旅办发〔2012〕280号2012年6月5日)PAGEREF_Toc332966465\h66HYPERLINK\l"_Toc332966466"20、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体经字〔2012〕204号2012年5月31日)PAGEREF_Toc332966466\h70HYPERLINK\l"_Toc332966467"四、金融服务类PAGEREF_Toc332966467\h73HYPERLINK\l"_Toc332966468"21、银监会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2〕27号2012年5月26日)PAGEREF_Toc332966468\h74HYPERLINK\l"_Toc332966469"22、财政部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涉农贷款增量嘉奖试点的通知(财金〔2012〕56号2012年6月28日)PAGEREF_Toc332966469\h78HYPERLINK\l"_Toc332966470"23、证监会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进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要点的通知(证监发〔2012〕43号2012年5月14日)PAGEREF_Toc332966470\h79HYPERLINK\l"_Toc332966471"24、保监会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鼓舞和支持民间投资健康进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保监发〔2012〕54号2012年6月15日)PAGEREF_Toc332966471\h81HYPERLINK\l"_Toc332966472"五、商贸流通类PAGEREF_Toc332966472\h84HYPERLINK\l"_Toc332966473"25、商务部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的实施意见(商流通发[2012]207号2012年6月18日)PAGEREF_Toc332966473\h85HYPERLINK\l"_Toc332966474"26、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发改经贸[2012]1619号2012年5月31日)PAGEREF_Toc332966474\h89HYPERLINK\l"_Toc332966475"六、国防科技工业类PAGEREF_Toc332966475\h92HYPERLINK\l"_Toc332966476"27、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实施意见(科工计〔2012〕733号2012年6月30日)PAGEREF_Toc332966476\h93HYPERLINK\l"_Toc332966477"七、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类PAGEREF_Toc332966477\h95HYPERLINK\l"_Toc332966478"28、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乐观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12〕80号2012年5月23日)PAGEREF_Toc332966478\h96HYPERLINK\l"_Toc332966479"八、推动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类PAGEREF_Toc332966479\h98HYPERLINK\l"_Toc332966480"29、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民间投资健康进展的意见(国税发〔2012〕53号2012年5月29日)PAGEREF_Toc332966480\h99HYPERLINK\l"_Toc332966481"30、国家进展改革委科技部印发关于加快推动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1〕1901号2011年8月29日)PAGEREF_Toc332966481\h105HYPERLINK\l"_Toc332966482"31、科技部关于印发进一步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意见的通知(国科发财〔2012〕739号2012年6月18日)PAGEREF_Toc332966482\h109HYPERLINK\l"_Toc332966483"32、国家进展改革委关于鼓舞和引导民营企业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高技〔2011〕1592号2011年7月23日)PAGEREF_Toc332966483\h113HYPERLINK\l"_Toc332966484"九、参与国际竞争类PAGEREF_Toc332966484\h115HYPERLINK\l"_Toc332966485"33、关于印发鼓舞和引导民营企业乐观开展境外投资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外资〔2012〕1905号2012年6月29日)PAGEREF_Toc332966485\h116HYPERLINK\l"_Toc332966486"十、制造良好环境和加强服务管理类PAGEREF_Toc332966486\h119HYPERLINK\l"_Toc332966487"34、国务院法制办关于起草涉及民间投资的法律文件草案听取行业协会(商会)和民营企业意见的通知(国法〔2012〕24号2012年6月12日)PAGEREF_Toc332966487\h120HYPERLINK\l"_Toc332966488"35、国家进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支配政府性资金对民间投资主体同等对待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580号2012年6月1日)PAGEREF_Toc332966488\h121HYPERLINK\l"_Toc332966489"36、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的通知(国统投资字〔2012〕2号2012年1月4日)PAGEREF_Toc332966489\h123HYPERLINK\l"_Toc332966490"37、国家进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民间投资监测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和信息引导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1483号2012年5月18日)PAGEREF_Toc332966490\h124HYPERLINK\l"_Toc332966491"38、国家进展改革委关于鼓舞和引导工程询问机构服务民间投资的实施意见(发改投资[2012]1546号2012年5月31日)PAGEREF_Toc332966491\h126HYPERLINK\l"_Toc332966492"十一、其他PAGEREF_Toc332966492\h129HYPERLINK\l"_Toc332966493"39、国家进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利用价格杠杆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2〕1906号2012年6月27日)PAGEREF_Toc332966493\h130HYPERLINK\l"_Toc332966494"40、工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进展的意见(工商个字〔2012〕107号2012年6月4日)PAGEREF_Toc332966494\h133HYPERLINK\l"_Toc332966495"41、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鼓舞引导民营企业提升质量水平增加国际竞争力的实施意见(国质检通〔2012〕291号2012年6月4日)PAGEREF_Toc332966495\h137HYPERLINK\l"_Toc332966496"42、国家进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股权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会议纪要和股权投资企业备案文件指引/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文本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2〕1595号2012年6月14日)PAGEREF_Toc332966496\h139国务院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进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2010年5月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间投资不断进展壮大,已经成为促进经济进展、调整产业结构、富强城乡市场、扩大社会就业的重要力气。在毫不动摇地巩固和进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毫不动摇地鼓舞、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展,进一步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有利于坚持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进展混合全部制经济,推动各种全部制经济公平竞争、共同进展;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公正竞争的市场环境;有利于激发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稳固可持续进展的基础,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进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拉动国内消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一)深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舞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进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规范设置投资准入门槛,制造公正竞争、公平准入的市场环境。市场准入标准和优待扶持政策要公开透亮     ,对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单对民间资本设置附加条件。  (二)明确界定政府投资范围。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平安、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对于可以实行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和其他公共服务领域,应鼓舞和支持民间资本进入。  (三)进一步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国有资本要把投资重点放在不断加强和巩固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在一般竞争性领域,要为民间资本营造更宽敞的市场空间。  (四)乐观推动医疗、教育等社会事业领域改革。将民办社会事业作为社会公共事业进展的重要补充,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培育形成政府投入为主、民间投资为辅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  (五)鼓舞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建设。鼓舞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大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抓紧争辩制定铁路体制改革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引入市场竞争,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鼓舞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铁路轮渡以及站场设施的建设,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建设煤运通道、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探究建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乐观支持铁路企业加快股改上市,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领域的渠道和途径。  (六)鼓舞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建立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通过业主招标、承包租赁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农田水利、跨流域调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  (七)鼓舞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舞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乐观推动电价改革,加快推行竞价上网,推行项目业主招标,完善电力监管制度,为民营发电企业公平参与竞争制造良好环境。  (八)鼓舞民间资本参与石油自然 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自然 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  (九)鼓舞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舞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值竞争行为的监管,促进公正竞争,推动资源共享。  (十)鼓舞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乐观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招标投标形式参与土地整理、复垦等工程建设,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坚持矿业权市场全面对民间资本开放。  三、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  (十一)鼓舞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鼓舞民间资本乐观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实行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  (十二)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乐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主体、运营主体招标制度,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改进和完善政府选购制度,建立规范的政府监管和财政补贴机制,加快推动市政公用产品价格和收费制度改革,为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制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十三)鼓舞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  四、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  (十四)鼓舞民间资本参与进展医疗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转制改组。支持民营医疗机构担当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切实落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鼓舞医疗人才资源向民营医疗机构合理流淌,确保民营医疗机构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科研课题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公平待遇。从医疗质量、医疗行为、收费标准等方面对各类医疗机构加强监管,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进展。  (十五)鼓舞民间资本参与进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高等学校、中学校校、幼儿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 条例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pdf信访条例下载信访条例下载问刑条例下载新准则、条例下载 》,落实对民办学校的人才鼓舞政策和公共财政资助政策,加快制定和完善促进民办教育进展的金融、产权和社保等政策,争辩建立民办学校的退出机制。  (十六)鼓舞民间资本参与进展社会福利事业。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和政府选购等多种形式,鼓舞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服务设施,兴办养(托)老服务和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  (十七)鼓舞民间资本参与进展文化、旅游和体育产业。鼓舞民间资本从事广告、印刷、演艺、消遣、文化创意、文化会展、影视制作、网络文化、动漫玩耍、出版物发行、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等活动,建设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等文化设施。鼓舞民间资本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设施,从事各种旅游休闲活动。鼓舞民间资本投资生产体育用品,建设各类体育场馆及健身设施,从事体育健身、竞赛表演等活动。  五、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  (十八)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舞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预备金政策,简化中小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审核程序。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鼓舞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  六、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  (十九)鼓舞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领域。支持民营批发、零售企业进展,鼓舞民间资本投资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为民营物流企业承接传统制造业、商贸业的物流业务外包制造条件,支持中小型民营商贸流通企业协作进展共同配送。加快物流业管理体制改革,鼓舞物流基础设施的资源整合和充分利用,促进物流企业网络化经营,搭建便捷高效的融资平台,制造公正、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物流服务的社会化和资源利用的市场化。  七、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  (二十)鼓舞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建设领域。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有序参与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舞民营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允许民营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担当军工生产和科研任务。  八、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二十一)引导和鼓舞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促进产权合理流淌,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鼓舞和支持民间资本在国内合理流淌,实现产业有序梯度转移,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以及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进展成为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集团化公司。  (二十二)鼓舞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合理降低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比例。民营企业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资产处置、债务处理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要求,依法妥当安置职工,保证企业职工的正值权益。  九、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  (二十三)贯彻落实鼓舞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税收优待政策,鼓舞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力量,把握拥有自主学问产权的核心技术。挂念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争辩中心、技术开发中心,增加技术储备,搞好技术人才培训。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方案项目和技术攻关,不断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和研发力量。  (二十四)加快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鼓舞政策,乐观进展技术市场,完善科技成果登记制度,便利民营企业转让和购买先进技术。加快分析测试、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科技评估、科技询问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建设和机制创新,为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供应服务平台。乐观推动信息服务外包、学问产权、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领域的市场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活动。  (二十五)鼓舞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开发新产品发生的争辩开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待政策。鼓舞民营企业实施品牌进展战略,争创名牌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通过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等方式鼓舞民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技术升级。  (二十六)鼓舞和引导民营企业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进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投资建设节能减排、节水降耗、生物医药、信息网络、新能源、新材料、环境爱护、资源综合利用等具有进展潜力的新兴产业。  十、鼓舞和引导民营企业乐观参与国际竞争  (二十七)鼓舞民营企业“走出去”,乐观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开发战略资源,建立国际销售网络。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学问产权和自主营销,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支持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  (二十八)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系。与有关国家建立鼓舞和促进民间资本国际流淌的政策磋商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对话沟通,进展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双边民间投资合作协定、利用多边协定体系等,为民营企业“走出去”争取有利的投资、贸易环境和更多优待政策。健全和完善境外投资鼓舞政策,在资金支持、金融保险、外汇管理、质检通关等方面,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十一、为民间投资制造良好环境  (二十九)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进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切实爱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在制订涉及民间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要听取有关商会和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民营企业的合理要求。  (三十)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支配的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要明确规章、统一标准,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支持民营企业的产品和服务进入政府选购名目。  (三十一)各类金融机构要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创新和机敏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民间投资的融资担保制度,健全创业投资机制,进展股权投资基金,连续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股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  (三十二)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缩短时限,进一步推动管理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十二、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三十三)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统计工作,精确     反映民间投资的进展和分布状况。投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要切实做好民间投资的监测和分析工作,准时把握民间投资动态,合理引导民间投资。要加强投资信息平台建设,准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产业政策、进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国内外行业动态等信息,引导民间投资者正确推断形势,削减盲目投资。  (三十四)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作用,乐观培育和进展为民间投资供应法律、政策、询问、财务、金融、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服务的中介组织。  (三十五)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切实加强监管。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督促民间投资主体履行投资建设手续,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用地、节能以及质量、平安等规定。要建立完善企业信用体系,指导民营企业建立规范的产权、财务、用工等制度,依法经营。民间投资主体要不断提高自身素养和力量,树立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乐观制造条件满足市场准入要求,并主动担当相应的社会责任。  (三十六)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健康进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大力宣扬党中心、国务院关于鼓舞、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展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客观、公正宣扬报道民间投资在促进经济进展、调整产业结构、富强城乡市场和扩大社会就业等方面的乐观作用。乐观宣扬依法经营、诚恳守信、认真履行社会责任、乐观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民营企业家的先进事迹。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进展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深化改革,创新求实,依据本意见要求,抓紧争辩制定具体实施方法,尽快将有关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健康进展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切实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健康进展,促进投资合理增长、结构优化、效益提高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进展。                             国务院                         二○一○年五月七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进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国办函〔2010〕120号2010年7月22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进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的各项政策措施,需要进一步明确部门和地方的主要工作任务,争辩提出具体实施方法。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分工(一)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1.鼓舞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投资建设大路、水运、港口码头、民用机场、通用航空设施等项目。(交通运输部、民航局、进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列在首位的为牵头部门或单位,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2.抓紧争辩制定铁路体制改革方案。(先由铁道部提出改革方案,进展改革委会同中心编办、铁道部、交通运输部、财政部提出意见报国务院)3.引入市场竞争,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鼓舞民间资本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铁路轮渡以及站场设施的建设,允许民间资本参股建设煤运通道、客运专线、城际轨道交通等项目。(铁道部、进展改革委负责)4.探究建立铁路产业投资基金。(进展改革委、铁道部负责)5.乐观支持铁路企业加快股改上市,拓宽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建设领域的渠道和途径。(铁道部、证监会、进展改革委负责)6.鼓舞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建立收费补偿机制,实行政府补贴,通过业主招标、承包租赁等方式,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建设农田水利、跨流域调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水利部、进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7.鼓舞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鼓舞民间资本参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进一步放开电力市场,乐观推动电价改革,加快推行竞价上网,推行项目业主招标,完善电力监管制度。(能源局、进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国土资源部、电监会、国资委负责)8.鼓舞民间资本参与石油自然 气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发领域,与国有石油企业合作开展油气勘探开发。支持民间资本参股建设原油、自然 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能源局、进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国资委负责)9.鼓舞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鼓舞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值竞争行为的监管。(工业和信息化部、进展改革委、国资委、商务部负责)10.鼓舞民间资本参与土地整治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乐观引导民间资本通过招标投标形式参与土地整理、复垦等工程建设,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坚持矿业权市场全面对民间资本开放。(国土资源部、进展改革委负责)(二)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市政公用事业和政策性住房建设领域。11.鼓舞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鼓舞民间资本乐观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实行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住房城乡建设部、进展改革委负责)12.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乐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主体、运营主体招标制度,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改进和完善政府选购制度,建立规范的政府监管和财政补贴机制,加快推动市政公用产品价格和收费制度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进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13.鼓舞民间资本参与政策性住房建设。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参与棚户区改造,享受相应的政策性住房建设政策。(住房城乡建设部、进展改革委负责)(三)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14.鼓舞民间资本参与进展医疗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各类医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等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转制改组。支持民营医疗机构担当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切实落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鼓舞医疗人才资源向民营医疗机构合理流淌,确保民营医疗机构在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科研课题等方面与公立医院享受公平待遇。从医疗质量、医疗行为、收费标准等方面对各类医疗机构加强监管。(进展改革委、卫生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科技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负责)15.鼓舞民间资本参与进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支持民间资本兴办高等学校、中学校校、幼儿园、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修改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落实对民办学校的人才鼓舞政策和公共财政资助政策,加快制定和完善促进民办教育进展的金融、产权和社保等政策,争辩建立民办学校的退出机制。(教育部、进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银监会、法制办负责)16.鼓舞民间资本参与进展社会福利事业。通过用地保障、信贷支持和政府选购等多种形式,鼓舞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专业化的服务设施,兴办养(托)老服务和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等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民政部、进展改革委、中国残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负责)17.鼓舞民间资本从事广告、印刷、演艺、消遣、文化创意、文化会展、影视制作、网络文化、动漫玩耍、出版物发行、文化产品数字制作与相关服务等活动,建设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等文化设施。(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进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18.鼓舞民间资本合理开发旅游资源,建设旅游设施,从事各种旅游休闲活动。(旅游局、进展改革委负责)19.鼓舞民间资本投资生产体育用品,建设各类体育场馆及健身设施,从事体育健身、竞赛表演等活动。(体育总局、进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四)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20.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在加强有效监管、促进规范经营、防范金融风险的前提下,放宽对金融机构的股比限制。支持民间资本以入股方式参与商业银行的增资扩股,参与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鼓舞民间资本发起或参与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金融机构,放宽村镇银行或社区银行中法人银行最低出资比例的限制。落实中小企业贷款税前全额拨备损失预备金政策,简化中小金融机构呆账核销审核程序。适当放宽小额贷款公司单一投资者持股比例限制,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涉农业务实行与村镇银行同等的财政补贴政策。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信用担保公司,完善信用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鼓舞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参与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改组改制。(银监会、人民银行、进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证监会、保监会负责)(五)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21.鼓舞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领域。支持民营批发、零售企业进展,鼓舞民间资本投资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为民营物流企业承接传统制造业、商贸业的物流业务外包制造条件,支持中小型民营商贸流通企业协作进展共同配送。加快物流业管理体制改革,鼓舞物流基础设施的资源整合和充分利用,促进物流企业网络化经营,搭建便捷高效的融资平台。(商务部、进展改革委、银监会负责)(六)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22.鼓舞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建设领域。引导和支持民营企业有序参与军工企业的改组改制,鼓舞民营企业参与军民两用高技术开发和产业化,允许民营企业按有关规定参与担当军工生产和科研任务。(国防科工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资委、总装备部负责)(七)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重组联合和参与国有企业改革。23.引导和鼓舞民营企业利用产权市场组合民间资本,促进产权合理流淌,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鼓舞和支持民间资本在国内合理流淌,实现产业有序梯度转移,参与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以及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支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联合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进展成为特色突出、市场竞争力强的集团化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24.鼓舞和引导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合理降低国有控股企业中的国有资本比例。民营企业在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资产处置、债务处理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要求,依法妥当安置职工,保证企业职工的正值权益。(国资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监会负责)(八)推动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转型升级。25.落实鼓舞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税收优待政策,鼓舞民营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力量,把握拥有自主学问产权的核心技术。(财政部、进展改革委、科技部、税务总局、学问产权局负责)26.挂念民营企业建立工程技术争辩心、技术开发中心,增加技术储备,搞好技术人才培训。(进展改革委、科技部负责)27.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科技方案项目和技术攻关。(科技部负责)28.加快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鼓舞政策,乐观进展技术市场,完善科技成果登记制度,便利民营企业转让和购买先进技术。加快分析测试、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科技评估、科技询问等科技服务机构的建设和机制创新,为民营企业的自主创新供应服务平台。乐观推动信息服务外包、学问产权、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等高技术服务领域的市场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学问产权局负责)29.鼓舞民营企业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实现产品更新换代。开发新产品发生的争辩开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待政策。鼓舞民营企业实施品牌进展战略,争创名牌产品。通过加速固定资产折旧等方式鼓舞民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技术升级。(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负责)30.鼓舞和引导民营企业进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广泛应用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进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投资建设节能减排、节水降耗、生物医药、信息网络、新能源、新材料、环境爱护、资源综合利用等具有进展潜力的新兴产业。(进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爱护部、水利部、卫生部、商务部、能源局负责)(九)鼓舞和引导民营企业乐观参与国际竞争。31.鼓舞民营企业“走出去”,乐观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民营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等方面开展国际化经营,开发战略资源,建立国际销售网络。支持民营企业利用自有品牌、自主学问产权和自主营销,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跨国企业和国际知名品牌。支持民营企业之间、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组成联合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开展多种形式的境外投资。(进展改革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外交部、工商总局负责)32.完善境外投资促进和保障体系。与有关国家建立鼓舞和促进民间资本国际流淌的政策磋商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对话沟通,进展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通过签订双边民间投资合作协定、利用多边协定体系等,为民营企业“走出去”争取有利的投资、贸易环境和更多优待政策。健全和完善境外投资鼓舞政策,在资金支持、金融保险、外汇管理、质检通关等方面,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进展改革委、商务部、外交部、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外汇局、银监会、保监会负责)(十)为民间投资制造良好环境。33.清理和修改不利于民间投资进展的法规政策规定,切实爱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培育和维护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在制订涉及民间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时,要听取有关商会和民营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民营企业的合理要求。(法制办负责)34.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支配的政府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贷款等,要明确规章、统一标准,对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进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民航局、国防科工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35.各类金融机构要在防范风险的基础上,创新和机敏运用多种金融工具,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金融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民间投资的融资担保制度,健全创业投资机制,进展股权投资基金,连续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股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银监会、人民银行、证监会、进展改革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36.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环节、缩短时限,进一步推动管理内容、标准和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监察部负责)37.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进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十一)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38.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统计工作,精确     反映民间投资的进展和分布状况。(统计局负责)39.投资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及行业协会要切实做好民间投资的监测和分析工作,准时把握民间投资动态,合理引导民间投资。要加强投资信息平台建设,准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国家产业政策、进展建设规划、市场准入标准、国内外行业动态等信息,引导民间投资者正确推断形势,削减盲目投资。(进展改革委、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负责)40.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商会、行业协会等自律性组织的作用,乐观培育和进展为民间投资供应法律、政策、询问、财务、金融、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服务的中介组织。(进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二、工作要求(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意见》精神,依据上述任务分工,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二)亲密协作,团结协作。对贯彻落实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部门间要亲密协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应当乐观支持和协作。各地区在贯彻落实工作中要做好与有关部门的连接沟通工作。(三)督促检查,跟踪落实。进展改革委要认真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准时跟踪各项工作的具体落实,并按年度将工作完成状况汇总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将对政策措施的落实状况适时开展督促检查。一、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类1、输部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大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的实施意见(交规划发[2012]160号2012年4月1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方案单列市交通运输厅(局、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进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精神,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交通运输领域,加快现代交通运输业进展,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发挥民间资本作用,推动交通运输进展(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进展的若干意见》,充分生疏民间投资对交通运输业进展的重要意义,严格执行国家和部相关规定,实行切实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民间资本投资交通运输业进展的环境和氛围,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交通运输建设、进展,发挥民间资本在推动交通产业结构优化、进展方式转变、构建现代交通运输业中的重要作用。二、鼓舞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领域(二)鼓舞民间资本参与大路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涉及转让收费大路权益的项目,严格依据《收费大路权益转让方法》(交通运输部、国家进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2008年第11号令)及有关规定执行。(三)鼓舞民间资本参与港口码头、航道等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养护、运营和管理。(四)鼓舞民间资本参与综合运输枢纽、物流园区、运输站场等建设、运营和管理。  三、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服务领域(五)鼓舞民间资本投资从事道路运输业务。鼓舞和规范引导民间资本投资从事大路一般客货运输和出租车运营业务,支持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各种专用运输、鲜活农产品及高附加值货物直达运输、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定班定线的货物运输、零担、快运、城市配送等新型货运业务,以及包车客运、旅游客运、机场快线、商务快客、短途驳载、汽车租赁等特色客运业务。从企业营运资质、服务质量、驾驶员从业资格等方面对各类运输企业加强监管,促进道路运输业健康平安进展。(六)支持民间资本以适当方式进入城市公共交通和农村客运等公共事业领域,并建立相应的财政嘉奖补贴制度。(七)鼓舞民间资本投资从事水路运输业务。鼓舞民间资本投资从事沿海、内河和远洋客货运输,支持民间资本投资经营江海运输、海铁联运、汽车滚装运输、国际班轮运输以及国际邮轮运输、海峡、岛屿间高速客轮、客滚运输和水上旅游客运等业务。(八)引导和鼓舞民间资本投资从事大路水路运输帮助业务。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经营大路货运中介服务、无车承运、机动车修理和驾驶员培训以及无船承运、船舶代理等业务。  四、鼓舞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交通运输新兴业务领域(九)鼓舞民间资本参与交通运输领域的科技创新业务。支持民间投资参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养护管理以及运输服务领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十)鼓舞民间资本参与交通信息化和智能交通业务。支持民间投资参与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高速大路联网不停车收费、城市交通智能系统等研发、建设和运营管理业务。  (十一)鼓舞民间资本参与节能减排与绿色交通建设。支持和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大路、港口、航道等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的节能减排、环境爱护技术的研发和推广。鼓舞民间投资参与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应用和推广。鼓舞和引导民间投资调整优化车船运力结构,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运输车船,引导营运车船向大型化、专业化、标准化、低碳化方向进展。五、为民间投资营造良好的进展环境 (十二)深化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整合涉及民间投资管理的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改进交通运输行政审批方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水平,加快推动“网上审批”。  (十三)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系统涉企收费行为,加大对涉企收费行为投诉的查处力度,坚决治理交通运输领域乱收费乱罚款。(十四)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引导民营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国际化进展,支持交通运输各类民营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重组和“走出去”,乐观参与国际竞争。要打破地区封锁和部门爱护,营造公正、竞争、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环境。  六、加强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指导和规范管理  (十五)建立健全民间投资服务体系。乐观履行行业管理服务职责,建立健全与民间投资主体的沟通联系渠道,加大指导、协调和服务力度,乐观为民间投资供应相关的询问和技术服务工作。(十六)建立健全投资政策、信息发布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除国家保密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事项外,对投资政策的相关事项,包括投资领域、审批条件和内容、办理时限、设立依据等,以及项目合作、招商引资等相关信息,均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准时发布,不断提高透亮     度,引导民间投资行为。(十七)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加强交通运输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建设,进一步发挥行业组织为民间投资供应法律、政策、询问、财务、金融、技术、管理和市场信息等方面服务的乐观作用。(十八)指导民间投资健康进展。连续深化改革,规范市场准入,为民间投资加快进展供应公正竞争环境和制度保障。要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管,督促民间投资主体依据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履行投
本文档为【鼓励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及各部门42项实施细则文件汇编】,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电气工程师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526KB
软件:Word
页数:298
分类:企业经营
上传时间:2023-01-12
浏览量: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