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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与十八项核心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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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写与十八项核心制度的实施病历书写与核心制度的实施主要内容 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内容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内容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内容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内容 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

病历书写与十八项核心制度的实施
病历书写与核心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的实施主要内容 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内容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内容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内容18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的内容 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首诊负责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首诊负责制度  医疗核心制度之一。 首诊负责制包括医院、科室、医师三级。 病人初诊的医院为首诊医院;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首先接诊的医师为首诊医师。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首诊负责制度  医院 (一)医院对诊疗范围内的病人一律不得拒诊。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如病情危重,危及生命的情况下应就地抢救。 (二)属下列情况可以转诊:1、非诊疗范围内的病人;2、病人及家属或单位要求转院者;3、病情确需要住院或留观,但因为医院无床位,若病情允许转运时,首诊医院的首诊医师必须在写好病历、进行必要的医疗处置及充分的病情交待、途中风险告知、患方家属在病历及知情书上签字同意,并落实好接收医院后方可转院。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首诊负责制度  科室 初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 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诊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首诊负责制度  医师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其所接诊患者,特别是对危、急、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会诊、转诊、转科、转院、病情告知等医疗工作负责到底的制度。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首诊负责制度  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首诊负责制度  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报告科主任及医院主管部门及时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首诊负责制度  责任主体:首诊医院、首诊科室、首诊医师 诊疗服务的连续性:接诊、会诊、转诊 医疗行为可追溯:交代病情、知情同意书的签署、病程记录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 门诊: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精心诊治。 涉及其他科会诊:如遇到诊疗有困难或涉及多学科的患者,首诊应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及时请上级医师进行指导,必要时邀请他科会诊。首诊医师邀请他科会诊时,被邀请医师应及时会诊,做好病历记录,必要时协助首诊医师进行诊治 病情涉及到两个科室以上的患者,如需住院治疗,应按照“专病专治”原则根据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如有争议则由双方的上级医师商定,在确定接受科室前,由首诊医师对患者全面负责。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 急诊:护士分诊时应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对于危重患者应在医师到来之前给予基本抢救处理(如吸氧、吸痰、监护等) 首诊医师经检查患者后,判断确实为其他科疾患,亦应书写病历,做必要的检查和处理,尤其对予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实施抢救措施,之后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申请转科,在与有关科室当面交接患者后方可离开,在患者未正式转科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 不能明确诊断或诊断、治疗上有困难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承担诊治责任,及时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应亲临现场查看患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记录病历,必要时牵头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各科在做出“排除本专业疾病”的结论时应非常慎重,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 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生命危险时,不得转院,如家属强行要求转院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凡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相关科室必须以患者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应及时记录。首诊科室在抢救过程中起主要协调作用。 住院:需要转科,首诊科室完成住院病历后,请会诊。接收科室同意接收即可转出。二.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三级查房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二.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三级查房制度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 对病危患者应当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病程记录,每天至少1次,记录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对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病程记录。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是指上级医师查房时对患者病情、诊断、鉴别诊断、当前治疗措施疗效的分析及下一步诊疗意见等的记录。1、时限:(1)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 2、要求:(1)首次查房记录要求上级医师核实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史有无补充,体征有无新发现;陈述诊断依据和鉴别诊断,提出下一步诊疗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和具体医嘱。 (2)三级甲等医院的查房内容除要求解决疑难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外,应有教学意识并体现出当前国内外医学发展的新水平。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主治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诊断依据与鉴别诊断的分析及诊疗计划等。主治医师日常查房记录间隔时间视病情和诊疗情况确定,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查房的记录,内容包括查房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对病情的分析和诊疗意见等。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 上级医师查房意见评估要点首次查房: 诊断及诊断依据 鉴别诊断 需要做进一步检查 治疗意见住院期间查房: 治疗效果: 主要症状、体征的变化 异常指标的改善 功能评价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诊制度    (一)定义   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2.按病情紧急程度,会诊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机构内急会诊应当在会诊请求发出后10分钟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3.医疗机构应当统一会诊单格式及填写规范,明确各类会诊的具体流程。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会诊制度  4.原则上,会诊请求人员应当陪同完成会诊,会诊情况应当在会诊单中记录。会诊意见的处置情况应当在病程中记录。  5.前往或邀请机构外会诊,应当严格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 会诊记录应另页书写。 内容包括申请会诊记录和会诊意见记录。 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的理由和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会诊记录内容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的科别或者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记录: 请会诊科室 会诊时间:急—10分钟,普通—24小时 会诊意见:有针对性 病程记录:执行情况及未执行原因一.病历书写要求与评估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一)定义   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通过值班和交接班机制保障患者诊疗过程连续性的制度。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性医疗值班体系,包括临床、医技、护理部门以及提供诊疗支持的后勤部门,明确值班岗位职责并保证常态运行。   2.医疗机构实行医院总值班制度,有条件的医院可以在医院总值班外,单独设置医疗总值班和护理总值班。总值班人员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医疗机构及科室应当明确各值班岗位职责、值班人员资质和人数。值班表应当在全院公开,值班表应当涵盖与患者诊疗相关的所有岗位和时间。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4.当值医务人员中必须有本机构执业的医务人员,非本机构执业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值班。当值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休息时应当在指定的地点休息。 5.各级值班人员应当确保通讯畅通。 6.四级手术患者手术当日和急危重患者必须床旁交班。 7.值班期间所有的诊疗活动必须及时记入病历。 8.交接班内容应当专册记录,并由交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 当日新住院的患者 当日手术患者 危重症患者 特殊病情:出现危急值患者输血的患者特殊治疗的患者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定义   指为尽早明确诊断或完善诊疗方案,对诊断或治疗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进行讨论的制度。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疑难病例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没有明确诊断或诊疗方案难以确定、疾病在应有明确疗效的周期内未能达到预期疗效、非计划再次住院和非计划再次手术、出现可能危及生命或造成器官功能严重损害的并发症等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疑难病例均应由科室或医疗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讨论。讨论原则上应由科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必要时邀请相关科室人员或机构外人员参加。 3.医疗机构应统一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的格式和模板。讨论内容应专册记录,主持人需审核并签字。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4.参加疑难病例讨论成员中应当至少有2人具有主治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是指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例讨论的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疑难或危重病例讨论记录应有科主任或主(副主)任医师参加,要记录具体发表意见医师的姓名、专业技术职称及意见,不能笼统地记录全体意见。应有针对性的对重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一)定义   指为控制病情、挽救生命,对急危重患者进行抢救并对抢救流程进行规范的制度。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及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急危重患者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出现以下情形的患者:病情危重,不立即处置可能存在危及生命或出现重要脏器功能严重损害;生命体征不稳定并有恶化倾向等。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抢救资源配置与紧急调配的机制,确保各单元抢救设备和药品可用。建立绿色通道机制,确保急危重患者优先救治。医疗机构应当为非本机构诊疗范围内的急危重患者的转诊提供必要的帮助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3.临床科室急危重患者的抢救,由现场级别和年资最高的医师主持。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参与或主持急危重患者的抢救,不受其执业范围限制。 4.抢救完成后6小时内应当将抢救记录记入病历,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主持抢救的人员应当审核并签字。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抢救记录 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时间及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称等。记录抢救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术前讨论制度 (一)定义   指以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手术安全为目的,在患者手术实施前,医师必须对拟实施手术的手术指征、手术方式、预期效果、手术风险和处置预案等进行讨论的制度。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术前讨论制度 (二)基本要求   1.除以紧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手术外,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术者必须参加。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术前讨论制度  2.术前讨论的范围包括:手术组讨论、医师团队讨论、病区内讨论和全科讨论。 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本科室开展的各级手术术前讨论的范围并经医疗管理部门审定。 全科讨论应当由科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 患者手术涉及多学科或存在可能影响手术的合并症的,应当邀请相关科室参与讨论,或事先完成相关学科的会诊。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术前讨论制度  3.术前讨论完成后,方可开具手术医嘱,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4.术前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术前讨论记录讨论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者的签名等。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死亡病例讨论制度(一)定义   指为全面梳理诊疗过程、总结和积累诊疗经验、不断提升诊疗服务水平,对医疗机构内死亡病例的死亡原因、死亡诊断、诊疗过程等进行讨论的制度。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死亡病历讨论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死亡病例讨论原则上应当在患者死亡1周内完成。尸检病例在尸检报告出具后1周内必须再次讨论。   2.死亡病例讨论应当在全科范围内进行,由科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3.死亡病例讨论情况应当按照本机构统一制定的模板进行专册记录,由主持人审核并签字。死亡病例讨论结果应当记入病历。 4.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对全部死亡病例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是指在患者死亡一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主持,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的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记录者的签名等。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查对制度  (一)定义   指为防止医疗差错,保障医疗安全,医务人员对医疗行为和医疗器械、设施、药品等进行复核查对的制度。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查对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的查对制度应当涵盖患者身份识别、临床诊疗行为、设备设施运行和医疗环境安全等相关方面。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查对制度 2.每项医疗行为都必须查对患者身份。应当至少使用两种身份查对方式,严禁将床号作为身份查对的标识。为无名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须双人核对。用电子设备辨别患者身份时,仍需口语化查对。 3.医疗器械、设施、药品、标本等查对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执行。 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手术清点记录应当另页书写是指巡回护士对手术患者术中所用血液、器械、敷料等的记录,应当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签名等。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一)定义   指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对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等进行多方参与的核查,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和标准化流程。   2.手术安全核查过程和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当纳入病历。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手术安全核查记录是指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人离室前,共同对病人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的记录,输血的病人还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应有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三方核对、确认并签字。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一)定义   指为保障患者安全,按照手术风险程度、复杂程度、难易程度和资源消耗不同,对手术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按照手术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管理工作制度和手术分级管理目录。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授权管理机制,建立手术医师技术档案。  4.医疗机构应当对手术医师能力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手术权限进行动态调整。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定义   指对提示患者处于生命危急状态的检查、检验结果建立复核、报告、记录等管理机制,以保障患者安全的制度。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危急值报告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分别建立住院和门急诊患者危急值报告具体管理流程和记录规范,确保危急值信息准确,传递及时,信息传递各环节无缝衔接且可追溯。   2.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可能危及患者生命的各项检查、检验结果危急值清单并定期调整。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危急值报告制度 3.出现危急值时,出具检查、检验结果报告的部门报出前,应当双人核对并签字确认,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可单人双次核对。对于需要立即重复检查、检验的项目,应当及时复检并核对。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危急值报告制度 4.外送的检验标本或检查项目存在危急值项目的,医院应当和相关机构协商危急值的通知方式,并建立可追溯的危急值报告流程,确保临床科室或患方能够及时接收危急值。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危急值报告制度  5.临床科室任何接收到危急值信息的人员应当准确记录、复读、确认危急值结果,并立即通知相关医师。  6.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制定临床危急值信息登记专册和模板,确保危急值信息报告全流程的人员、时间、内容等关键要素可追溯。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危急值报告制度明确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规范并落实操作流程。根据医院实际情况,明确“危急值”报告项目与范围,如临床检验至少应包括有血钙、血钾、血糖、血气、白细胞计数、血小板计数、凝血酶原时间、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等及其他涉及患者生命指证变化需要即刻干预的指标。定期监测评估“危急值”报告执行情况。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病历管理制度(一)定义   指为准确反映医疗活动全过程,实现医疗服务行为可追溯,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对医疗文书的书写、质控、保存、使用等环节进行管理的制度。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病历管理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住院及门急诊病历管理和质量控制制度,严格落实国家病历书写、管理和应用相关规定,建立病历质量检查、评估与反馈机制。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病历管理制度 2.医疗机构病历书写应当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并明确病历书写的格式、内容和时限。 3.实施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病历的建立、记录、修改、使用、存储、传输、质控、安全等级保护等管理制度。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病历管理制度 4.医疗机构应当保障病历资料安全,病历内容记录与修改信息可追溯。 5.鼓励推行病历无纸化。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病历管理制度 《医院病案管理制度》 《出院病案查阅制度》 《病案信息安全制度》 《病案科安全应急预案》 《病案工作各岗位职责》 《病案复印制度》 《电子病历召回流程》 《电子病历管理制度》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定义   指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分级管理的制度。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和价格等因素,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2.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并定期调整。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全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库,按照规定规范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流程。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4.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建立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制度和具体操作流程。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 Ⅰ类无菌切口使用抗菌药物要求 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术前30分种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 下肢静脉曲张预防用药1-2天P165页 骨股干骨折术前30分钟预防用药手术超过3小时加用术后3天停止使用抗菌素…… 术中用药;手术持续时间;术后用药;感染情况。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定义   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有关规定,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工作组,制定本机构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库存预警、临床合理用血等管理制度,完善临床用血申请、审核、监测、分析、评估、改进等管理制度、机制和具体流程。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2.临床用血审核包括但不限于用血申请、输血治疗知情同意、适应证判断、配血、取血发血、临床输血、输血中观察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并全程记录,保障信息可追溯,健全临床合理用血评估与结果应用制度、输血不良反应监测和处置流程。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3.医疗机构应当完善急救用血管理制度和流程,保障急救治疗需要。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诊断、输血指征、拟输血成份、输血前有关检查结果、输血风险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患者签署意见并签名、医师签名并填写日期。 病历书写要求及体现 输血指征 输血知情同意书 输血申请单 配血记录单 输血单 输血病程过程记录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定义   指医疗机构按照信息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对医疗机构患者诊疗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处理、发布等进行全流程系统性保障的制度。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建立覆盖患者诊疗信息管理全流程的制度和技术保障体系,完善组织架构,明确管理部门,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有关要求。   2.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医疗机构患者诊疗信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3.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诊疗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4.医疗机构应当确保实现本机构患者诊疗信息管理全流程的安全性、真实性、连续性、完整性、稳定性、时效性、溯源性。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5.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患者诊疗信息保护制度,使用患者诊疗信息应当遵循合法、依规、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出售或擅自向他人或其他机构提供患者诊疗信息。    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6.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员工授权管理制度,明确员工的患者诊疗信息使用权限和相关责任。医疗机构应当为员工使用患者诊疗信息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因个人授权信息保管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被授权人承担。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7.医疗机构应当不断提升患者诊疗信息安全防护水平,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定期开展患者诊疗信息安全自查工作,建立患者诊疗信息系统安全事故责任管理、追溯机制。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患者诊疗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病案信息保密制度 患者隐私保护 信息安全制度小结 医疗质量核心制度 是规范医疗行为 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的保障 维护医院良好的医疗秩序的基础 病历书写记载了核心制度的实施谢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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