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盘活存量资金管理办法

盘活存量资金管理办法

举报
开通vip

盘活存量资金管理办法PAGEPAGE2庄浪县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甘财预[2016]1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统称“预算单位”)。第三条本办法以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主要目标,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第...

盘活存量资金管理办法
PAGEPAGE2庄浪县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甘财预[2016]10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统称“预算单位”)。第三条本办法以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主要目标,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第四条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应当遵循“摸清存量、分类处理;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多管齐下、惩防并举”的原则。 第二章存量资金确认、收回和使用 第五条财政存量资金范围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预算周转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一)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是指一般公共预算尚未下达到预算单位、留在县财政局的结转结余资金.由县财政局进行清理,除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外,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安排当年支出。(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是指政府性基金预算尚未下达到预算单位、留在县财政局的结转资金。由县财政局进行清理,对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调入的基金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三)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余资金、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包括基建资金和非基建资金)、一年以上结转经费资金,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收回资金主要统筹用于教育、扶贫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收回后,预算单位需要继续实施的项目,应作为新的预算项目管理,按照财政预算程序重新申请和安排。(四)预算周转金。每年预算时,县财政可设置预算周转金,用于本级政府调剂预算年度内季节性收支差额,要合理控制预算周转金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4%,对根据实际需要将闲置不用的预算周转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五)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每年预算时,县财政可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本级政府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不足。要合理控制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一般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5%,超过5%的,应加大冲减赤字或化解政府债务。第六条存量资金收回方式。结余资金在预算单位财政零余额账户的,县财政局在财政大平台统一收回,结余资金在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由预算单位向县财政局申报确认后,缴入县国库。第七条存量资金收缴的时限.财政存量资金收回分项目类资金和经费类资金。项目类资金从财政指标下达预算单位次年算起,12月31日为终点计算一个结转年度,项目完工结余资金或项目未完工结转两个年度的资金予以收回.经费类资金从财政指标下达预算单位之日起,至次年3月31日结余的,作为存量资金收回。 第三章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 第八条预算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及时结清往来款项,确保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真实反映。第九条县财政局收回结转结余资金时,其会计核算账务处理如下:(一)财政收回上级专项转移HYPERLINK"http://cpro。baidu.com/cpro/ui/uijs。php?c=news&cf=1001&ch=0&di=128&fv=0&jk=a5ec99c8932677da&k=%D6%A7%B8%B6&k0=%D6%A7%B8%B6&kdi0=0&luki=5&n=10&p=baidu&q=shui5_cpr&rb=0&rs=1&seller_id=1&sid=da772693c899eca5&ssp2=1&stid=0&t=tpclicked3_hc&tu=u1954196&u=http%3A%2F%2Fwww%2Eshui5%2Ecn%2Farticle%2F85%2F76782%2Ehtml&urlid=0”\t”_blank”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时,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其它应付款"科目.(二)县财政安排使用时,按原预算科目支出的,借记“其它应付款”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三)县财政安排使用时,调整支出科目的,应按原结转预算科目做冲销处理,借记“其它应付款”,贷记“一般预算本级支出”等科目,同时按实际支出预算科目作列支账务处理,借记“一般预算本级支出”等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第十条预算单位交回结转结余资金,其会计核算账务处理按照《行政单位会计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从实有资金户收回时,借记“财政拨款/补助结转(结余)”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从零余额户收回时,借记“财政拨款/补助结转(结余)”科目,贷记“零余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返额度”科目。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预算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切实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加快支出进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率。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第十二条县财政局要加快预算批复和转移支付下达进度,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存量资金.同时,要加大跟踪督促力度,加强工作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支出进度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力的要及时通报,对存量资金较大的预算单位,安排下年预算资金时作为核减因素予以考虑。第十三条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专项检查,重点核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该用未用、是否按要求统筹用于规定领域、隐瞒存量资金等问题,促进存量资金尽快落实到项目和发挥效益.对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确保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落实到位。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本文档为【盘活存量资金管理办法】,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知识改变命运的轨迹
Java开发工程师
格式:doc
大小:28KB
软件:Word
页数:5
分类:
上传时间:2022-07-16
浏览量: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