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 2396—1998
前 言
本标准中的 O.D.O.型辛癸酸甘油酯的技术指标非等效采用日本日清公司
O.D.O.(1996)标准, O.D.O.-L 型辛癸酸甘油酯的技术指标非等效采用法国
INWTOR—988E—47(1990)标准。本标准的检验方法采用有关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轻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杭州油脂化工厂、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春花、马骋、吴玉宏。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食品添加剂 辛癸酸甘油酯
QB 2396—1998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辛癸酸甘油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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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各项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辛酸、癸酸与甘油经精炼工序精制而成的辛癸酸甘油酯。在
食品工业作乳化剂用,在胶姆糖中起软化作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
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
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601—1988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 603—1988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
GB 1986—1989 食品添加剂 单硬脂酸甘油酯(40%)
GB 8450—1987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方法
GB 8451—1987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方法
GB 9103—1988 工业硬脂酸
GB/T 14455.4—1993 精油 相对密度的测定
GB/T 14457.4—1993 单离及合成香料 酸值或含酸量的测定
GB 15612—1995 食品添加剂 蒸馏单硬脂酸甘油酯
3 结构式、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
结构式:
国家轻工业局 1998—08—17 批准 1999—05—01 实
施
国家轻工业局 1998—08—17 批准 1999—05—01 实
施
QB 2396—1998
分子式:(CnH2n+1CO)3C3H5O3
相对分子质量:512.34(按 1993 年国际原子量计)。
4 技术要求
4.1 外观:呈无色至微黄色。
4.2 理化指标见下表。
指 标
项 目 辛癸酸甘油酯
(O.D.O.型)
辛癸酸甘油酯
(O.D.O.-L 型)
碘值 g/100g ≤ 1.0 1.0
酸值 mg(KOH)/g ≤ 0.5 2.0
皂化值 mg(KOH)/g ≤ 325~360 260~290
相对密度 ρ 4
20 0.940~0.960 —
重金属(以 Pb 计)% ≤ 0.001 0.001
砷(以 As 计)% ≤ 0.0002 0.0002
α-甘油-酸酯含量 % — 50~60
游离甘油 % ≤ — 1.5
5 试验方法
本标准所用的试剂和水,在没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均使用分析纯试剂和蒸
馏水或相当纯度的水。
5.1 碘值的测定
按 GB 1986 进行测定。
5.2 酸值的测定
按 GB/T 14457.4 进行测定。
5.3 皂化值的测定
按 GB 9103 进行测定。
5.4 相对密度的测定
按 GB/T 14455.4 进行测定。
5.5 重金属的测定
按 GB 8451 进行测定。
5.6 砷含量的测定
按 GB 8450 进行测定。
5.7 α-甘油-酸酯含量的测定
按 GB 15612 进行测定。
5.8 游离甘油的测定
5.8.1 试剂和溶液
国家轻工业局 1998—08—17 批准 1999—05—01 实
施
QB 2396—1998
5.8.1.1 三氯甲烷(GB 682)分析纯。
5.8.1.2 碘化钾(GB 1272)分析纯,15%溶液:
15g 碘化钾用水定容于 100mL 容量瓶,贮存于棕色瓶中。
5.8.1.3 冰乙酸(GB 676)分析纯。
5.8.1.4 高碘酸(HG/T 3-1086)分析纯:
2.7g 高碘酸溶于 50mL 蒸馏水中,然后再加 950mL 冰乙酸,将溶液避光保存。
5.8.1.5 0.1mol/L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按 GB 601 方法配制和标定。
5.8.1.6 1%淀粉指示液:按 GB 603 方法配制。
5.8.2 游离甘油的测定
精确称取 0.4g(准确至 0.0002g)样品于 150mL 具塞分液漏斗中,加入 50mL
三氯甲烷,使样品溶解,如需要则冷却,然后加入 25mL 水振荡 1min,如产生乳
化,则加 0.2mL 冰醋酸破乳。再分别用 25,20,20mL 的水重复萃取三次,用 150mL
分液漏斗收集三氯甲烷溶液(油脂溶解在三氯甲烷中,甘油溶解在水中,分别
称为三氯甲烷-油脂液和水-甘油液),将剩下的水-甘油液用湿润的滤纸过滤,
用 10mL 水分两次洗涤滤纸,再加水稀释至 100mL 容量瓶中,吸取 50mL 溶液于
250mL 碘量瓶中,加入 25mL 高碘酸溶液摇匀,在 25℃~30℃下放置 30min,再
加入 100mL 水和 15%碘化钾溶液 15mL,然后用 0.1mol/L 硫代硫酸钠滴定,待棕
色将要消失时,加入 1%淀粉指示剂 1 mL,继续滴定至蓝色完全消失,即为终点。
记下所消耗的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毫升数 V,另用 50mL 水代替溶液作空
白试验,记下所消耗的标准溶液的毫升数为 V0。
5.8.3 分析结果的计算
%100)(0921.05.2 0 ×−×=
m
VVcX
式中:X——游离甘油,%;
c——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浓度 mol/L;
V——滴定中所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体积 mL;
V0——空白试验所消耗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体积 mL;
m——样品的质量,g;
0.0921——甘油的毫摩尔质量,g/mmol。
6 检验规则
6.1 本产品应经厂质量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要求检验合格,并附上合格证后方
可包装入库或出厂。
6.2 以一次投料生产的产品为一批。
6.3 按产品包装单位总件数的 5%取样,从每个包装单位中均匀取样 200g,总
量不少于 400g,将取得的样品混合均匀,用四分法缩分至约 100g,分别装入二
只清洁、干燥、带磨口塞的广口瓶中,瓶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
名称、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供试验用,一瓶留样备查。
6.4 碘值、酸值、皂化值、相对密度、α-甘油-酸酯含量、游离甘油为必检
项目。其他指标均为型式检验项目,每半年检查一次。如果检验中有一项指标
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可在已包装的产品中重新取样,取样桶数不少于 10 桶,
样品总质量约 400g,经混合均匀后,重新作项目检验,如检验结果仍有一项不
合格,该批产品判为不合格。
6.5 使用单位可按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对所收到的
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检验其指标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国家轻工业局 1998—08—17 批准 1999—05—01 实
施
QB 2396—1998
6.6 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需要仲裁时,仲裁机构由双方协商选定,
仲裁时应按照本标准规定的检验方法进行仲裁分析。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产品的包装上应牢固标明生产厂名称、厂址、产品名称、商标、产品型号、
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的主要参数、净含量以及产品标准号、并标有
“食品添加剂”字样。
7.2 包装
O.D.O.型每桶净重量 180kg,铁桶包装。O.D.O.-L 型每桶净重 25kg,用食
用塑料桶包装。
允许每包装件重量误差不大于 1%。
7.3 运输
运输时必须轻装轻卸,不得与有害、有毒和易污染物品混装载运,严防雨
淋、曝晒。
7.4 贮存
产品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清洁的地方,避免与有毒、有害、易腐、易污
染等物品一起堆放。
8 保质期
在符合本规定的贮运条件和包装完整、未经开启封口的情况下,保质期为
一年。
国家轻工业局 1998—08—17 批准 1999—05—01 实
施
国家轻工业局 1998—08—17 批准 1999—05—01 实
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