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履行反洗钱义务承诺函配合履行反洗钱义务承诺函鉴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有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履行反洗钱义务。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依法负有反洗钱义务。本公司/本人承诺在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将积极主动提供本公司/本人身份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配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履行反洗钱义务。本公司/本人保证,在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