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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新工人岗前安全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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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新工人岗前安全培训 煤矿新工人岗前安全培训 前言 所谓“新工人”是指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或由其他岗位转入新岗位的职工。 我国法律规定: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又明确要求:煤矿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一章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 一、199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煤炭法》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2005年提出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的统帅和...

煤矿新工人岗前安全培训
煤矿新工人岗前安全培训 前言 所谓“新工人”是指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或由其他岗位转入新岗位的职工。 我国法律规定: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又明确要求:煤矿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一章 煤矿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 一、1996年12月1日起实施的《煤炭法》明确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2005年提出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安全第一”是安全生产的统帅和灵魂;“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综合治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和方法。 二、《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十五条重大安全隐患: 1、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2、未按规定检测瓦斯及瓦斯超限作业的。指的是:瓦斯检查工配备数量不足、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和假检以及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的。指的是:矿井风量不足,主井和回风井同时出煤,违反规定串联通风,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工作面未装备甲烷风电闭锁装置或者甲烷断电仪和风电闭锁装置的。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措施的。指的是: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情况而组织生产,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而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以及有明显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 7、超层越界开采的。 8、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自燃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10、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指的是: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突出矿井未采取安全措施使用架线式电机车且在2006年1月6日之后仍继续使用架线式电机车,使用非阻燃皮带和电缆,未按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的发爆器,采用不能保证两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按规定开采者除外),以及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落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等等。 11、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的。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的。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的;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的,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的。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15、有其他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三、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获得安全保障、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 2)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 3)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 5)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 2、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2)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义务。 3)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4)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 四、煤矿职工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 1、煤矿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劳动保护,保障煤矿职工的安全健康;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提供职业病防治劳动保护。 2、煤矿企业必须为职工提供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包括自救器、矿用安全帽、工作服、手套、防尘口罩、护罩、安全靴(鞋)、安全带等。 3、《劳动法》对劳动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做出了明确规定:“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吸收新职工,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的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书模板免费下载企业劳动合同范本下载劳动合同 doc 下载劳动合同法下载劳动合同模板可下载 ”,以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五、煤矿“三大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简称《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1、《煤矿安全规程》共有四编751条。 第一编 总则,规定了煤矿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第二编 井工部分,规定了井下采煤有关开采、“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运输、爆破作业及煤矿救护等领域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行为标准。 第三编 露天部分,规定了露天开采所涉及的安全生产行为标准。 第四编 职业危害,规定了职业危害的管理和监制、健康监护的标准。 2、《煤矿安全规程》的特点:强制性、科学性、规范性、稳定性。 3、《操作规程》的基本内容。 对岗位工人生产作业中的具体操作程序、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做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操作规程》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四个部分:一般规定,准备、检查和处理,操作和注意事项,收尾工作。 六、违反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的责任 法律责任是违反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所应付出的代价。通常,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三大类。 1、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包括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两类。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主要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清除影响,恢复名誉和赔礼道歉共十种。 2、行政责任 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类。 1)行政处罚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了警告、罚款、停止施工整顿、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责令关闭等多种形式。 2)行政处分 《矿山安全法》中规定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八种。 3、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刑罚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主刑和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 4、与安全生产相关的主要有三种犯罪 1)重大责任事故罪 是指:企业职工本人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或者企业负责人或其他工人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2)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是指:企业的劳动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或单位职工提出后,对事故隐患仍不采取措施,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同时规定:对犯有以上两种罪行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玩忽职守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章 煤矿职工职业道德和安全生产制度 一、煤矿职工职业道德 1、热爱本职工作 2、钻研职业技能 3、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 4、坚持安全生产 5、加强团队协作 6、勇于抢险救灾 二、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形式 1)按参加检查的人员分:有自检、互检和专检。 2)按检查内容分:有普遍性检查和专业性检查。 3)按检查时间分:有班前、班中及班后“三检制”、节日检查和季节性检查。 2、安全检查的内容 1)工人的不安全行为。指的是工人的“三违”现象。 2)作业现场的不安全隐患。检查作业现场顶板状况、支护完好程度和工程规格质量情况;检查作业现场及局部地点瓦斯及其他有害气体超限情况;检查作业现场及附近有无透水、发火预兆和煤尘堆积情况。 3)急电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指的是检查机电设备有无不完好和失爆现象。 三、安全联防互保制度 1、自保 指工人与区(队)班(组)签订安全责任状,保证本人安全作业,并承担一定责任。 2、互保 指工人之间结成对子,签订安全互保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目前互保主要形式有:一是以作业小组为单位结成互保对子;二是党团员和先进人物与其他工人结成互保对子;三是班(组)长、劳动保护检查员和安全检查工与普通工人结成互保对子,或者老工人与新工人结成互保对子。 3、联保 指多名工人组成联保小组。 四、劳动纪律 1、劳动纪律与安全生产关系 劳动纪律既是保持正常生产、完成生产任务的需要,更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需要。因此,职工在共同的劳动过程中,劳动纪律是保障安全必须遵守的规则和秩序。 2、劳动纪律的内容 1)遵守劳动时间和本单位规定的作息制度,禁止无辜迟到、早退,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2)服从分配和管理,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消极怠工和玩忽职守。 3)努力工作,完成生产任务,保证工程质量,做到文明生产。 4)在上班时间内,遵守生产秩序,不做无关的事情,不东走西串、嬉戏打闹、聚众赌博和打架斗殴等,不得在班中睡觉。 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违章指挥或作业,做到安全生产。 6)爱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产。 3、对违反矿规矿纪行为的处理 1)给予批评教育 2)给予行政处分 3)给予刑事处罚 第三章 矿井概况 主讲:徐红松 一、煤的形成 泥炭化阶段——煤化阶段——变质阶段 二、煤的埋藏特征 1、根据煤层厚度可分为 1)薄煤层:煤层厚度<1.3m 2)中厚煤层:煤层厚度在1.3m~3.5m 3)厚煤层:煤层厚度>3.5m 在生产工作中,习惯将厚度在6m以上的煤层称为特厚煤层。 2、根据煤层倾角可分为 1)近水平煤层:煤层倾角<8° 2)缓倾斜煤层:煤层倾角在8°~25° 3)倾斜煤层:煤层倾角25°~45° 4)急倾斜煤层:煤层倾角>45° 3、煤层顶底板 位于煤层上面的岩层称为顶板,煤层下面的岩层称为底板。 煤层顶板自下而上分为伪顶、直接顶和基本顶;煤层底板自上而下分为直接底和基本底。 三、矿井开拓 1、矿井系统:开拓系统、采煤系统、运输提升系统、通风系统、供电系统、防排水系统。 2、矿井开拓方式:平硐开拓、斜井开拓、立井开拓、综合开拓。 3、矿井安全出口要求:《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每个生产矿井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出口间距离不得少于30m。安全出口应经常清理、维护,保持畅通。 4、矿井巷道断面的形状:由围岩性质、井巷用途、服务年限和支护方式来决定,主要有拱形断面、圆形断面、梯形断面和矩形断面等。 5、矿井巷道支护材料:由井巷压力的大小和断面不同来决定,主要有木支架、金属支架(钢轨、矿用工字钢和U型钢)、钢筋混凝土支架、料石或砖、混凝土砂碹支架、锚杆支护和喷浆支护。 四、采煤方法和采掘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采煤方法:基本工序是破煤、装煤、运煤、支柱和回柱放顶。 1)炮采工作面:指使用电煤钻打眼、放炮落煤、人工装煤的工作面。 2)普采工作面:指使用采煤机破煤和装煤的工作面。 3)综采工作面:指使用液压自移支架的工作面。其采煤工序为:割煤→降柱→移架→升柱→移溜。 2、采煤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操作前首先要检查顶板和支架;进行敲帮问顶,处理浮煤;严禁空顶作业。 2)使用煤电钻打眼时要注意输送机运转情况,防止后方拉出材料、大块煤(矸)伤人;电钻电缆不准放在输送机上。 3)打眼与装药不准在同一地点平行作业。 4)装煤时要随时注意顶板和煤帮,防止掉矸或片帮砸人;不要将柱底掏空,以免倒柱砸人或引起冒顶。 5)装煤时发现瞎炮、丢炮不能用镐刨或用手拽雷管脚线,以防发生以外爆炸;拾到炸药雷管要及时交给爆破工。 6)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用来运送材料时要防止顶人和碰倒支柱;移动输送机时必须有防止冒顶、顶伤人员和损坏设备的措施;机头、机尾的压柱要打牢靠。 7)支柱要迎山有劲,严禁退山;不准提前摘回基本柱;对歪、倒支柱要及时处理;支柱不得打在浮煤(矸)上,如果底软,要“穿鞋”。 8)回柱放顶要做到:顶板没维护好、浮煤不清扫、支柱不完整、超前特殊支架未打齐、回柱绞车不稳固、钢丝绳道不畅通等,不准放顶。 9)人员在采煤机反向时要离开牵引钢丝绳或大链,以免其弹起伤人;割煤时要远离滚筒,以防煤(矸)割落时伤人。 10)在任何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入采空区内。 3、掘进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1)操作前要坚持敲帮问顶,及时处理浮掉现象,严禁空顶作业。 2)使用煤电钻打眼时不准硬压硬推,以免烧坏电动机。 3)打眼时扶钻杆的人员不准戴手套,袖口和衣襟要扎紧,以免缠住伤人。 4)打眼时发现眼中有水、气、空洞和冒烟等现象时,要立即停止作业,但不能拔出钻杆。并要立即向领导汇报。 5)块度过大的煤(矸)要砸小后再装车。 6)在下山装车时,人不准站在矿车正下方,装完车后应进入躲避硐室或其他安全地点。 7)在机械装岩(煤)范围内不能行人、逗留或从事其他工作。人员若要通过,必须停机。 8)人力推车时,一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严禁蹬车和飞车;不能在能自动滑行轨道上停车,若必须停放时,一定有防止车辆自动下滑的措施,推材料时必须将材料捆绑牢靠,但不得超高超宽。两人同时推车的间距应符合规定。 9)在顶板破碎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架或其他临时支护措施。 10)架设支架时设专人观山。支架应迎山有劲,支架间应设撑木或拉杆,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 五、矿井主要生产系统 1、通风系统 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能在10min内启动。 采煤工作面风流路线:地面新鲜空气→副井→井底车场→主石门→水平运输大巷→采区运输石门→采区进风上山→采煤工作面进风平巷→采煤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回风平巷→采区回风上山→采区回风石门→总回风巷→矿井回风井→地面 2、提升运输系统 1)人员:人员由副井乘罐笼下井,乘坐大巷人车至采区车场,然后步行到作业地点。上井,则反之。 2)煤炭:采煤工作面煤炭→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采煤工作面运输平巷(转载机、带式输送机或刮板输送机)→采区运输上山(带式输送机)→采区煤仓→装入煤仓下口矿车内→水平运输大巷(电机车牵引列车)→井底煤仓→主井提升机(箕斗)→地面煤仓 3)设备、材料:地面设备材料库(料车)→副井(罐笼)→井底车场→水平运输大巷(电机车牵引列车)→采区下部车场(绞车)→采区轨道上山(绞车)→采区料场(小绞车或人力推车)→采掘工作面等使用地点。从井下回收的材料、设备运输方向反。 4)矸石:掘进工作面矸石→掘进工作面装车(装岩机或人力装车)→采区石门(蓄电池机车牵引列车)→采区轨道上山(绞车)→采区车场(绞车)→水平运输大巷(电机车牵引列车)→副井(罐笼)→地面矸石山 3、供电系统 矿井供电系统必须有双回路电源。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除一般供电系统外,矿井还必须对一些特殊用电地点实行双回路供电或专线供电,如主要通风机、主要排水泵、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井下变配电硐室等。 4、防排水系统 井底车场附近设置专门的主排水泵房和主要水仓,主排水泵房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一天的积水。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 矿井防排水系统为:采煤工作面涌水→采煤工作面运输平巷→采区集中上山→水平主要运输大巷→井底车场→主要水仓→主排水泵房→副井→地面。对于下山采区一般在下部设置采区水仓,安装水泵,通过管路往上排至水平主要运输大巷水沟中。 第四章 煤矿“一通三防” 一、“一通三防”是指加强矿井通风,防瓦斯、防煤尘和防火灾。 二、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 1、供给井下人员呼吸所需要的氧气。 2、稀释和排除井下的各种有害气体和矿尘。 3、调节井下气候条件,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 三、矿井气候条件 矿井气候条件是井下温度、湿度和风速三者的综合作用结果。最适宜的井下空气温度是15℃~20℃。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井下最适宜的相对湿度为50%~60%,但目前矿井中相对湿度一般较大,达80%~90%。通常可从空气温度和风速两方面来调节井下适宜的湿度。规程规定,有人通行的井巷风速不得超过8m/s。 四、矿井通风 1、矿井通风方法。按照矿井进、回风井的布置形式不同,矿井通风方式可分为:中央式、对角式和混合式。 2、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主要由工作面进风平巷、回风平巷和工作面组成,目前主要采用U形通风系统。 1)U形通风系统:又叫反向通风系统。优点:系统简单;U形后退式通风系统采空区漏风量小;风流管理容易;巷道施工量和维修量小。但是,在工作面的上隅角附近容易积聚瓦斯。 2)Z形通风系统:又叫顺向通风系统。优点:结构简单;能消除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积聚,还能排出一部分采空区内的瓦斯。但是巷道维修量大,而且不利于自燃煤层的防火。 3)Y形通风系统:又叫顺向掺新通风系统。当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采用顺向通风仍不能降低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时,可在工作面平巷引进新鲜风流,将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稀释和冲淡,然后排出。它适用于瓦斯含量大的工作面,但巷道维修量大,而且不利于自燃煤层的防火。 4)W形通风系统:适用于双工作面条件。这时开掘三条平巷,使用一条平巷进风,两条平巷回风或者三条平巷都进风、在采空区内保留上下两条平巷作为回风。对降温、防尘、减少漏风和防止采空区自燃都有较好效果,但是巷道施工量和维修量都大。 3、掘进工作面通风方法。《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 4、矿井通风设施。作用是控制井下风流的方向和数量,使其按规定的路线流动,并满足用风地点的所需风量,防止采空区和旧巷中有害气体涌到井下风流中,保证矿井安全。 1)矿井通风设施种类 A、风门:是在不允许风流通过、但需行人或行车的巷道中设置。 B、风墙:又叫密闭,是专门为隔断风流而在不行人或车的巷道中设置。 C、风桥:是将两股平面交叉的进风流和回风流隔断成立体交叉的一种通风设施。它使新风与乏风互不相掺。 D、调节风窗:安装在风门上,移动插板来调节窗口面积,以控制通过风量的大小。 2)爱护矿井通风设施。井下通风状态的好坏,对安全生产有直接关系。所有井下职工都必须爱护矿井通风设施,保护设施完好,保证井下正常通风。 A、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准随便损坏和拆除矿井通风设施。 B、通过风门时,一定要随手把风门关好。切不可把一条巷道中相邻两道风门同时敞开,要过一道关一道。 C、不可随便移动调节风窗的插板或将窗口堵严。 D、井下栅栏、警示牌、瓦斯记录牌和测风站等通风辅助设施,任何人不准随便拆毁、摘除、涂改或移动。 E、如发现矿井通风设施损坏,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以便及时修复。 五、矿井瓦斯防治 1、定义:矿井瓦斯是矿井所有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由于其中沼气的含量占80%以上,所以,习惯上又把沼气叫做瓦斯。在有的场合,沼气也叫做甲烷,写成CH4。瓦斯是每矿五大自然灾害之首。瓦斯事故是煤矿安全的“第一杀手”。 2、瓦斯的性质 1)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无臭的气体。 2)瓦斯密度为0.554。 3)瓦斯扩散性很强,是空气的1.6倍。 4)瓦斯微溶于水。 5)瓦斯不助燃,与空气混合达一定浓度遇火源可燃烧、爆炸。 6)瓦斯本身无毒,但空气中瓦斯浓度增加,氧含量相应减少,会因缺氧使人窒息。 3、瓦斯涌出 1)绝对涌出量:指单位时间内涌出的瓦斯数量的总和。它的单位是:立方米/min或立方米/d。 2)相对涌出量:指矿井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平均一吨煤所涌出的瓦斯数量的总和。它的单位是:立方米/t。 4、矿井瓦斯等级 1)低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立方米/t且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立方米/min。 2)高瓦斯矿井: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立方米/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立方米/min。 3)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5、瓦斯爆炸的条件 1)瓦斯爆炸浓度。界限为5%~16%,当浓度达9.5%时爆炸威力最强。如果有其他可燃气体和粉尘混入,或者混合气体的压力和温度升高都会使瓦斯爆炸浓度界限扩大。 2)引爆温度(火源):为650℃~750℃。明火、煤炭自燃、电气火花、吸烟、撞击和摩擦火花都能引起瓦斯爆炸。 3)足够的氧气。氧浓度必须达到12%以上。 6、瓦斯爆炸的危害 1)产生高温。瓦斯爆炸产生的高温,可达2150℃~2650℃。 2)产生高压。 3)生成大量有害气体。氧含量下降到6%~8%,二氧化碳增加到4%~8%,一氧化碳高达2%~4%。造成窒息死亡。 7、预防瓦斯爆炸措施 1)防止瓦斯积聚 A、加强通风 B、加强检查 C、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的瓦斯 D、抽放瓦斯 2)杜绝引爆火源。严禁携带烟草和火种下井;井下禁止使用灯泡和电炉取暖;不得从事井下焊接作业;不准穿化纤衣服下井;电气设备做到完好和防爆。 3)防止瓦斯事故扩大。具体措施主要有分区通风和设置防、隔爆设施。目前主要使用岩粉棚、隔爆水袋和撒布岩粉三种设施。 8、瓦斯突出预兆 1)无声预兆:煤层结构变化、层理紊乱、煤层变软、煤层厚度变化,倾角由小变大,煤层由湿变干、光泽暗淡,顶底板出现新断层、波状起伏;工作面压力增大,煤壁外鼓;瓦斯涌出量增大,或忽大忽小,工作面气温变冷。 2)有声预兆:响煤炮(深部岩层或煤层的破裂声),掉渣、支架折断声;有时还听到气体穿过含水裂缝的嘶嘶声。 六、矿尘防治 1、定义:矿尘(又叫粉尘)是矿井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矿物细微颗粒的总称。悬浮于空气中的矿尘叫浮尘,沉落下来的叫落尘。 2、矿尘的危害:对人体健康的危害;煤尘爆炸;污染劳动环境。 3、煤尘爆炸 1)煤尘爆炸的条件 A、具有能够爆炸的悬浮煤尘浓度。浓度达到45~(1500~2000)g/立方米,爆炸力最强浓度为300~400g/立方米。 B、引爆温度。正常为610℃~1050℃,一般为700℃~800℃。 C、空气中氧浓度大于18%。 2)煤尘爆炸的危害 A、产生高温。高达2300℃~2500℃,爆炸火焰最大传播速度为1120~1800m/s。 B、产生高压。理论压力为735.5kPa。冲击波速度为2340m/s。 C、形成大量有害气体。CO一般为2%~4%,个别可高达8%。 3)预防煤尘爆炸措施 A、采取降尘措施:煤层注水;湿式打眼;喷雾洒水;通风除尘;净化风流;水封爆破;清扫积尘。 B、杜绝引爆火源。 C、防止煤尘爆炸事故扩大。 七、矿井防灭火 1、定义:矿井火灾是指发生在矿井的巷道内、硐室内和采空区内等井下各处的火灾,以及发生在井口附近能够威胁矿井安全生产、造成损失的地面火灾。按引火源不同分外因和内因火灾。 2、矿井火灾的特点 1)煤矿井下空间有限。 2)煤矿井下空气有限。 3)不易发现火源,而且难也扑灭。 4)容易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5)可能产生局部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扩大灾情。 3、煤层自燃(实质就是煤与空气中的氧相互作用的结果) 1)煤层自燃的发展过程:低温度氧化阶段,即潜伏期;自热阶段,即自热期;自燃阶段,即自燃期。 2)煤层自燃的预兆:巷道中出现雾气或巷壁“挂汗”;出现火灾气味(煤油、汽油等味);由自燃区流出的水和空气温度较高,煤壁温度骤增;人体不适,感到头痛、闷热和精神疲乏等。 4、矿井外因火灾预防措施 1)井下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 3)井下不准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 4)加强放炮管理,使用安全炸药,禁止违章放炮。 5、井下直接灭火 1)用水灭火。 用水灭火操作方便,灭火迅速、彻底,所需费用少。 A、应先从火源外围逐渐向火源中心喷射水流,以免产生大量水蒸气和灼热的煤渣飞溅,伤害灭火人员。 B、应有足够水量,防止在高温作用下分解成氢气和产生一氧化碳,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C、应保持正常通风,以使高温烟气和水蒸气直接导入回风流中。 D、用水扑灭电气设备火灾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E、因为水比油重,故不宜用水扑灭油类火灾。 F、要经常检查火区附近的瓦斯浓度。 G、灭火人员不准站在回风侧,以防高温烟流伤人或中毒。 2)用砂子或岩粉灭火:直接掩盖火源,将燃烧物与空气隔绝,使火熄灭。此外,砂子和岩粉不导电,并能吸收液体物质,因此,可以用来扑灭油类或电气火灾。 3)挖除火源:将已经发热或者燃烧的煤炭以及其他可燃物挖出、清除、运出井外,这是扑灭矿井火灾最彻底的方法。但条件必须是“火灾处于初起阶段,涉及范围不大;火区及途中无瓦斯积聚、无煤尘爆炸危险;火源位于人员可直接到达的地点”。 4、干粉、泡沫灭火:干粉灭火就是粉末在高温作用下,发生一连串的吸热分解反应,将火灾扑灭,它对初始的外因火灾有良好的灭火效果。灭火泡沫有空气机械泡沫和化学泡沫,高倍泡沫灭火的作用实质是增大了用水灭火的有效性,大量的泡沫送往火源地点起着覆盖燃烧物隔绝空气的作用,同时,水蒸气还能降温、稀释氧浓度具有抑制燃烧,熄灭火源的作用,这种方法灭火速度快、效果好,可以远距离操作,从而保证灭火人员安全,灭火后恢复工作也较简单,,而且成本低、水耗少、无毒无腐蚀性。 第五章 煤矿水害、顶板及其他灾害事故防治 主讲:文连发 一、煤矿水害防治 1、矿井水的来源 1)地表水源:主要有降雨和下雪,以及地表上的江河、湖泊、沼泽、水库和洼地积水等。他们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通过各种通道进入矿井形成水害,同时还可能成为地下水的补给水源。 2)地下水源:老窑水;含水层水;断层水;岩溶陷落柱水;钻孔水。 2、矿井透水预兆:煤壁“挂红”;煤壁“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嘶嘶”水叫;底板鼓起;水色发浑;出现臭味;顶水加大;片帮冒顶。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发现以上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 3、矿井水害预防措施 1)地面水的预防措施:防止井口灌水;防止地表渗水;加强预防工作。 2)井下水害预防措施:掌握水情;疏放降压;探水放水;防水煤(岩)柱;注浆堵水;防水设施。 二、顶板灾害防治 1、定义:在井下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因为顶板意外冒落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和生产中止等事故。 2、冒顶原因 1)客观原因:采煤过程中因围岩压力重新分布、采煤方法选择不当和巷道布置位置不合理,所需支承压力大于支护的支撑力,从而造成顶板垮落冒顶事故;工作面遇到突然出现的地质构造,在按章作业情况之下,因设计时资料不全,也会发生冒顶现象。 2)主观原因:采掘工作规格质量低劣。作业时不坚持敲帮问顶,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控顶距离掌握不当,空顶作业,违章放炮,冒险回柱作业。管理不善。生产管理者不深入现场,不带班作业,不严格按三大规程办事,盲目开采、违章指挥、纪律松弛等。 3、冒顶预兆:响声,掉渣,片帮,裂隙,漏顶,脱层。 4、采煤工作面顶板灾害防治 1)坚硬顶板压垮型冒顶:指采空区内大面积悬露的坚硬顶板在短时间内突然塌落,将工作面压垮而造成的大型顶板事故。预防措施是:改变顶板岩层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减小顶板悬露面积,加强工作面支护。(顶板高压注水、强制放顶、加强支护) 2)破碎顶板漏垮型冒顶:在采煤工作面某个地点由于支护失效而发生局部漏冒,破碎顶板就有可能从该处开始沿工作面往上全部漏完,造成支架失稳,导致漏垮型冒顶事故。预防措施是:首先要求支护完整,不致出现顶板局部漏洞,若出现局部漏洞,立即加以堵塞,以防其进一步扩大。 3)复合型顶板催垮型冒顶:所谓复合顶板就是由下软上硬多层岩石组成的顶板。在工作面开采过程中,由于下部软岩下沉,与上部硬岩离层,支架处于失稳状态。一旦遇有外力作用,工作面支架因水平方向的推力而发生倾倒,造成催垮型冒顶事故。预防措施是:在工作面上下平巷掘进时不要破坏其复合顶板,应托伪顶施工;工作面初次推采时不要向采空区侧前进;避免上下平巷与工作面斜交形成三角形;严禁仰斜开采;提高支柱的初撑力;用拉钩器将工作面支架上下连成一体;灵活地应用戗柱或戗棚,使它们迎着顶板岩层可能推移的方向支设。 5、巷道顶板灾害防治 1)掘进工作面迎头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严格控制空顶距,坚持使用超前支护;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合理布置炮眼和装药量。 2)巷道交叉处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开岔口尽量避开原来巷道冒顶范围、废弃巷道和硐室;注意材料质量和规格;用木垛接顶。 3)锚杆支护巷道冒顶事故的预防措施:合理选择锚杆间、排距;科学选择锚杆支护材料;提高锚杆支护施工质量。 6、冒顶处理 1)冒顶处理的一般原则(五先五后):先外后里,先支后拆,先上后下,先近后远,先顶后帮。 2)冒顶处理的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全断面处理,即整巷法或一次成巷法;小断面处理;绕道处理。 3)冒顶处理的特殊施工方法:撞楔法;探板法;木垛法;搭凉棚法。 三、井下爆破安全 1、违章爆破作业的危害 1)直接由井下爆破作业本身造成的事故。如放炮崩人、炮烟熏人,放炮崩倒支架造成冒顶埋人。 2)因放炮而诱发的其他类型事故。如放炮引爆瓦斯煤尘爆炸、放炮引起透水等。 3)由于放炮崩坏刮板输送机、崩破电缆、崩歪崩倒支架而影响生产事故。 2、井下爆破安全注意事项 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 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在爆破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作业说明书》。 2)爆破材料人力运输安全事项:雷管、炸药必须由专人负责运送且轻拿轻放;雷管、炸药运输相距不得小于10m;不得用输送机运送爆破材料;工作面爆破材料存放点距放炮点距离大于100m,且要求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通风良好、无淋水和无电气设备。 3)认真执行“一炮三检制”:必须在工作面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都检查放炮地点2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当瓦斯浓度超过1%时,不准使用煤电钻打眼,不准装药。 4)严格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班长、瓦斯检查员和爆破员3人在爆破作业全过程中都要密切配合,并执行换牌制度。 5)坚持“十不准”放炮原则 A、工作面工具未收拾好,机电设备和电缆未加以保护时,不准放炮。 B、工作面未检查瓦斯浓度或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不准放炮。 C、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煤层工作面20m范围内未清扫煤尘或洒水灭尘时,不准放炮。 D、工作面风量不足时,不准放炮。 E、工作面安全出口不安全、不畅通,工作面顶板支架不完整、煤壁片帮、有伞檐等不安全隐患时,不准放炮。 F、放炮母线长度不够或未吊挂好时,不准放炮。 G、所有人员未撤离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未清点好人数、未设好警戒岗哨时,不准放炮。 H、不执行一次装药、一次放炮时,不准放炮。 I、不使用放炮器或一个工作面同时使用二台或以上放炮器时,不准放炮。 J、不发出三声放炮信号时,不准放炮。 6)正确处理拒爆 通电起爆后,工作面的雷管全部或少数不爆的现象称为拒爆。 A、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的正确处理方法:先取下钥匙,并将爆破母线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瞬发电雷管5min,延期电雷管15min),才可沿线检查原因。 B、处理拒爆(包括残爆)的操作方法:由于连线不良,可重新连线起爆;在距拒爆炮眼至少0.3m处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拉出电雷管;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这些炮眼;处理完后收集雷管炸药。 7)防止炮烟熏人:最重要的是等待炮烟排除完毕,作业人员再进入工作面。《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爆破后需要等15min以上,炮烟浓度符合安全要求时,才允许进入工作面;不准使用超期、变硬和变质的炸药;一次爆破药量不能超过通风能力;爆破前后在距爆破地点20m范围内喷雾洒水;装药时要按规定填好炮泥和水炮泥。 四、煤矿电气安全 1、电气设备失去了防爆性能叫“失爆”。如:由于隔爆接合面严重锈蚀,有较大的机械伤痕,间隙过大;隔爆外壳变形、损坏或焊缝开焊;接线嘴螺钉折断或缺少;密封圈或封堵挡板不合格;接线柱、绝缘套管烧毁,使两个空腔连通等。 2、矿用电缆悬挂注意事项 1)在水平巷道或倾角小于30°的斜巷中,电缆应用吊钩悬挂。 2)电缆悬挂的高度应保证在矿车行驶和掉道时不被撞压,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3)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体。电缆悬挂不得遭受淋水。 4)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和倾斜巷道中不得超过3m。 5)盘圈或“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 6)井下作业人员都要爱护电缆,不得用大块煤(矸)或其他物件砸、压及埋压电缆,避免用镐刨着电缆,人不能坐在电缆上。 3、井下供用电三大保护 1)漏电保护。作用是:当井下电网发生漏电时,能立即自动切断电源,消除漏电对人身、设备和矿带来的危害。 2)接地保护。就是用导线把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装置连接起来。当人触及带电的金属外壳时,因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很低,外壳对地电压小于安全电压,大大减少了通过人体的电流,从而降低了人体触电的危险。 3)过流保护。作用是:当电网中某一线路发生过流时,自动切除故障部分电路,防止过流造成的危害。 4、坚持煤矿井下安全用电“十不准” 1)不会尊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 2)不准甩掉无压释放装置和过流保护装置。 3)不准甩掉检漏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甲烷电闭锁装置。 4)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5)不准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 6)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没有检查瓦斯或瓦斯超过规定不准送电。 7)失爆电气设备和电器不准送电。 8)不准在井下敲打、撞击和拆卸矿灯。 9)有故障的电缆线路不准强行送电。 10)保护装置失灵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第六章 煤矿新工人下井须知 一、新工人下井前安全教育培训 1、新入矿的煤矿工人,下井前必须接受不少于72h的入矿安全教育、培训,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具有入井实习资格。在老工人的带领下实习两个月后,再进行相应工种的岗位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具有安全工作资格,方可独立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瓦检员、安全员、爆破员、电工等)还必须接受本工种的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持证上岗。 2、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分三级进行:矿级、区(队)级和班(组)级。 矿级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区(队)级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本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安全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等;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的基本知识 1)安全第一的知识 2)安全技术知识 3)安全技能知识 4)安全心理知识:紧张畏惧心理;好奇心理;与己无关心理;侥幸心理;无所谓心理;逆反心理;懒惰心理;麻痹心理;急躁心理;尾巴心理。 二、井下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 1、定义:装置在井下巷道、硐室等处的专门用于安全生产的设施。其作用是防止事故的发生或者缩小事故范围,减轻事故危害。 1)通风安全设施:风门、风窗、风墙、风障、风桥、风筒和栅栏等。 2)防灭火安全设施:灭火器、灭火砂箱、铁锹、水桶、消防水管和防火铁门。 3)提升运输安全设施:罐门、罐帘、各种信号灯、电铃、阻挡车器等。 4)隔爆安全设施:隔爆水袋(棚)、岩粉棚等。 5)防尘安全设施:喷雾洒水装置等。 6)防水安全设施:防水门、防水闸、防水等。 2、安全标志:井下悬挂的或张贴的图文标志,目的在于警示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5年12月7日发布的“煤矿井下安全标志”中规定:煤矿井下安全标志分为主标志和文字补充标志两类。主标志有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和路标、名牌、提示标志。 1)禁止标志:禁止或制止人们的某种行为的标志,共19种。 2)警告标志:警告人们注意可能发生危险的标志,共19种。 3)指令标志:指示人们必须遵守某种规定的标志,共有11种。 4)路标、名牌、提示标志:告诉人们目标方向、地点的标志,共20种。 三、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1、新工人下井前要穿戴好工作服、胶靴、毛巾、矿工帽、腰带。 1)工作服。因为井下气候潮湿,风流速度大、温度低,而且有大量矿尘,所以,在作业时要穿坚固、保暖的工作服。注意穿戴整齐利索,袖口扎好,防止被转动的机器缠咬。但不能穿化纤衣服,因为化纤衣服容易产生静电,静电火花可能引起瓦斯、煤尘或电雷管意外爆炸。 2)胶靴。因为井下作业现场泥水较多,而且还可防止人体触电。 3)毛巾。可防止矿尘、煤矸掉入衣服里面,又可擦汗。同时在发生灾害事故时,可用毛巾沾水捂住口鼻进行自救互救。 4)矿工帽。防止头部遭到撞、碰和砸等伤害,且要系好帽带。 5)腰带。可以系自救器、矿灯盒和随身携带的小件物品。 2、自救器的携带。自救器是工人在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的重要自救装备,又叫“救命器”。如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和火灾时,及时戴好自救器,不佩带或不会使用者一律不准下井。 3、矿灯的携带 1)矿灯的作用。是工人的眼睛,新型矿灯还兼有瓦斯监测和报警功能,可作为清点上、下井人数的依据之一。 2)矿灯的完好检查。出现电池漏夜、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和玻璃罩破碎严禁携带下井。 3)携带矿灯注意事项。领到矿灯后,一定要认真检查。因为损坏的矿灯可能会产生电火花,引发重大事故。矿灯经检查无误后,要随身佩带好。灯头插在矿帽上不要提在手里,更不能打悠圈闹着玩;电池盒要系在腰带上,不要用腰带背在肩上。井下严禁拆开、敲打、撞击灯头;不得乱扔磕碰或垫坐电池盒;不得用力拉、刮、挤、咬电缆。上井后要将矿灯及时交还矿灯房。 4、戴好手套、口罩、眼罩、耳塞等。井下作业时有时会接触对人体皮肤有伤害的物品。例如:喷射混凝土和灌注树脂锚固剂等,都必须戴好防护手套;采煤机司机在割煤时要戴防尘口罩,喷射混凝土要戴防护眼罩;风动凿岩机要戴耳塞等。 四、下井须知 1、下井前的准备工作 1)一定要注意吃饱、睡足、休息好;不赌博,不打架,做到心情愉快,保持精力旺盛。 2)下井前严禁喝酒。 3)不准带香烟和打火机、火柴下井。 4)要把携带的锋利工具套上防护套。 2、按时参加班前会 班前会主要布置当班的生产工作任务、作业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和本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每一个下井作业的新工人都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在进行安全教育时要注意听清记牢;讨论安全问题时要大胆发言,献计献策;遇到领导表扬时不要沾沾自喜、忘乎所以;领导批评时也不要灰心丧气、怨天尤人,不能带着情绪下井。 3、入井检身和人员清点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实行这两个制度的目的是:对下井人员应该做到的基本要求,进行督促和检查;准确掌握出入井人员情况。例如:入井检身时发现误带了烟火,可以在下井前取出、存于井上;出入井人员清点可以准确地掌握井下现有人数;井下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及时掌握井下人员情况,便于实施援救。 4、井下行走时应注意事项 1)要过井筒,必须走人行绕道,不得横穿。 2)在井下运输巷行走一定要走人行道,严禁在轨道中行走,且要看清前后车辆的运行情况。 3)如人行道不够规定宽度时,要随时注意运输车辆的运行情况,及时进入躲避硐室暂避。 4)巷道拐弯处和岔道口,要停步看或听车辆运行情况;过风门时要严防对面有人开门撞伤自己,或自己过去关门时碰伤别人。 5)在回风巷道行走要在巷道中间,注意底板的煤(矸)堆或石块、底鼓和管道、缆线,谨防摔倒或砸、碰和装伤头部。 6)在井下行走时,要戴好矿工帽和矿灯,眼观前方各种信号、路标和车辆,耳听信号和车响。不要大声说笑、吵架和打闹,思想要集中,眼睛要瞻前顾后,脚要踩实踏稳。 7)下井随身携带的物品、手拿的或背着的不要超过头顶,扛着的要扛平,小心金属制品不要碰着架空线、扎坏电缆和碰到人员。 8)溜煤眼和下料眼内不准行人,不准在溜煤眼下部停留。 9)挂有“禁止通行”或危险警告标志牌的地方,无论有无栏杆挡着,均不得进入。 10)在井下最好两人以上同行,遇事可相互关照。没到过的、无风的井巷或硐室,千万不要乱进或在里面睡觉。 11)不是自己责任范围内的设备、设施不要乱摸、乱开、乱关,更不能向电气设备浇水或小便。 12)跨过牵引钢丝绳时,要小心谨慎,不准骑在钢丝绳上行走。通过弯道时要走在钢丝绳弯弧外侧。 13)在井下休息时,应选择顶板完整、支架完好、不影响行车和通风良好的地点;不要在密闭墙附近休息,更不能钻进栅栏内休息。禁止任何人在井下睡觉。 第七章 煤矿伤亡事故和矿工自救互救 主讲:胡云强 一、定义 1、煤矿伤亡事故:是指煤矿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突然使人体组织受到损害,或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致使负伤机体立即中断工作,甚至终止生命的事故。 2、矿工自救与互救:所谓“自救”就是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在灾区或受灾变影响区域的人员进行避灾和保护自己。“互救”则是在有效地自救前提下妥善地救护他人。“自救”和“互救”是减轻事故伤亡程度的最有效的措施之一。 二、煤矿伤亡事故分类 1、按伤害程度分类 1)轻伤。轻伤只负伤后需要休工一个月工作日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 2)重伤。重伤指负伤后依据《关于重伤范围的意见》经医师诊断为重伤的伤害。例如:经医师诊断成为残疾或可能成为残疾的;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手术才能挽救的;严重骨折;严重脑震荡;大拇指轧断一节或其他手指轧断两节的;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及内部伤害的等。 3)死亡。 2、按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分类 1)轻伤事故:负伤职工中只有轻伤的事故。 2)重伤事故:负伤职工中含有(重伤包括)轻伤的事故。 3)死亡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工伤后一个月内死亡的也计入事故总死亡人数 4)重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3~9人的事故。 5)特大伤亡事故:一次死亡10~49人的事故。 6)特别重大事故:一次死亡50人以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及其以上的事故。 3、按伤亡事故性质分类 1)顶板事故:矿井冒顶、片帮、煤炮、冲击地压、顶板掉矸造成的伤亡事故。 2)瓦斯事故:瓦斯(煤层)爆炸(燃烧)、煤(岩)与瓦斯突出、瓦斯窒息(中毒)造成的伤亡事故。 3)机电事故:触电、机械故障伤人造成得到伤亡事故。 4)运输事故:车辆撞、挤、轧人,斜井跑车,竖井蹲罐,输送机伤人等造成的伤亡事故。 5)火药放炮事故:放炮崩人、触响瞎炮伤人、火药和雷管意外爆炸等造成的伤亡事故。 6)水害事故:透老空水、地质水,洪水灌入井下,井下透地面水,巷道或工作面积水,充填溃水伤人,冒顶后透黄泥、流砂等造成的伤亡事故。 7)火灾事故:煤层自然发火和外因火灾使人致死或产生的有害气体使人中毒,以及地面火灾等造成的伤亡事故。 8)其他事故。 4、划分因工、非因工和比照因工伤事故待遇的参考界限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含班组长)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发生伤亡,按因工处理。从事与本岗位工作无关或受个别领导聘请,搞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发生伤亡,按非因工处理。 2)在紧急情况下,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工作(如抢险救灾、救人等),按因工或比照因工处理。 3)在生产、工作岗位上,遭到非本人应负责任的意外伤亡,按因工处理。 4)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通管理部门裁决,属于非本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以及乘本单位通勤车发生的意外伤亡,按比照因工处理。 5)职工患有慢性疾病或者在生产、工作岗位突然发病死亡,一般按因病死亡处理。 6)从事有毒有害工作而造成对身体的伤害,经市一级职业病医院诊断认定为职业病的,按因工处理。 比照因工伤亡处理的待遇,与因工伤亡处理的待遇相同。 三、矿工自救与互救 1、发生事故时在场人员的行动原则:及时报告,积极救灾,安全撤离,妥善避灾。 2、避难硐室:是供矿工在遇到事故无法撤退而躲避待救的设施。在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附近、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并设置有供给压缩空气设施的避难硐室或压风自救系统。工作面回风系统中有人作业的地点,也应设置压风自救系统。 1)永久避难硐室。设在井底车场附近或采区工作地点安全出口路线上,要求严密不透气,里面备有供避难者使用的供气设备和隔离式自救器、药品、饮水,还设有与矿调度室直通电话。 2)临时避难硐室。利用独头巷道、硐室或两道风门之间的巷道,由避灾人员临时修建的。在紧急情况下,避灾人员就用衣服、风筒等身边现有的材料临时构筑,以减少有害气体的侵入。 3、自救器:是一种轻便、体积小、便于携带、使用迅速、作用时间短的个人呼吸保护装置。当井下发生火灾、爆炸、煤与瓦斯突出等事故时,供人员佩带,免于中毒和窒息之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 1)自救器分类:按其工作原理分为过滤式自救器和隔离式自救器两类。由于氧气生成原理不同,隔离式自救器又可分为化学氧自救器和压缩氧自救器两种。 2)自救器氧气来源:过滤式自救器供人员呼吸所需氧气,仍是外界空气中环境氧气,浓度不得低于18%,仅能防护一氧化碳。隔离式自救器供人员呼吸所需氧气是由自救器本身供给,与外界空气成分无关,故能防护所有有害气体。 3)自救器选用原则:对于流动性较大,可能会遇到各种灾害威胁的人员(如测风员、瓦斯检查员、安全员等)应选用隔离式自救器。就地点而言,在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区域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应选用隔离式自救器。其他情况,一般可选用过滤式自救器。 4、自救器佩戴时注意事项 1)佩戴自救器前,应掌握该自救器的性能、特点和佩戴方式。 2)戴上自救器后,外部逐渐变热、吸气温度逐渐升高,表明自救器工作正常。绝不能因为吸气干热而认为自救器过期失效而将自救器扔掉不戴。 3)化学氧自救器佩带初期生氧剂放氧速度慢,如果条件允许(没有被炸、被烧、被埋和被堵的危险时),应尽量缓慢行进,等氧足够呼吸时再加快速度。撤退时最好按每小时4000~5000m速度行走,呼吸要均匀,千万不要跑。 4)佩带过程中,口腔产生的唾液可以咽下,也可任其自然流入口水降温盒中,决不可拿下口具往外吐。同时,也不能因为擦鼻涕而摘掉鼻夹。 5)鼻夹和口具是自救器最重要的保护部件,必须佩带到位。在未到达可靠安全地点前,严禁以任何理由取下鼻夹和口具,以防有害气体侵入肺部。 5、过滤式自救器的工作原理和佩带步骤 1)工作原理:在事故发生以后使用时,含有一氧化碳、粉尘或烟雾的空气从罐体下部进入过滤器。吸入气体时先通过滤层滤除粉尘和烟雾;经干燥剂除掉空气中的水分,以保护催化剂的催化活性;通过催化剂将空气中有毒的一氧化碳氧化成为无毒的二氧化碳,供人直接呼吸。 2)佩带步骤:取下护罩→开启扳手→扔掉外壳→咬住牙垫→戴上鼻夹→戴好头带→戴好矿帽→撤离灾区。 6、隔离式自救器供氧原理和佩带步骤 1)供氧原理:化学氧自救器是利用生氧剂供人呼吸;压缩氧自救器直接把氧贮存在氧气瓶中,通过释放压缩氧气供人呼吸。因为它们都是循环式闭路呼吸系统,与外界空气完全隔离,适合各种环境条件下使用。 2)化学氧自救器佩带步骤:开启扳手→掰开外壳→拔出铁针→咬住牙垫→戴上鼻夹→戴好头带→戴好矿帽→套好背带→系好腰带→撤离灾区。 3)压缩氧自救器佩带步骤:开启扳手→掰开外壳→打开氧气瓶→咬住牙垫→戴上鼻夹→戴好头带→戴好矿帽→套好颈带→系好腰钩→撤离灾区。 四、发生各类灾害事故时自救互救措施 1、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和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具体措施是:背向空气颤动的方向,俯卧在地,面部贴在地面,闭住气暂停呼吸,用毛巾捂住口鼻,以防把火焰和有害气体吸入肺部。还要用衣服盖严身体,尽量减少人体肌肤暴露面积,以减少烧伤。之后,要迅速按规定佩带好自救器,弄清方向,沿着避灾路线,赶快撤退到新鲜风流中,若巷道破坏严重,不知撤退是否安全时,可以到支架较完整的地点暂时躲避等待救援。 2、出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有些矿井出现了煤与与瓦斯突出的某些预兆,但并不立即突出,要注意延期突出问题。延期突出容易使人产生麻痹思想,存危害更大。因此,遇到煤与瓦斯突出预兆时,必须立即撤出,并佩带好自救器,千万不要犹豫不决。而且有时会发生二次爆炸。 3、发生火灾事故。发生火灾事故后,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佩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去;或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如果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应尽量躬着腰,低着头前进。如烟雾大、视线不清或温度高时,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壁,摸着铁道或管道、棚腿等爬行撤退。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时,还应注意利用巷道中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浇水等办法进行降温,改善自己的感觉,或利用随身物件遮挡头、面部,以防高温烟气的刺激等。此外,矿井倾斜巷道火灾还可能使风流发生逆转,所以撤退时要随时注意观察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 4、发生矿井水害事故。矿井发生透水后应根据规定的撤退路线,迅速撤退到透水地点以上的水平,而不能进入透水点附近及下方的独头巷道。在透水巷道中行进时,应靠近巷道一侧,抓牢支架或其他固定物件,尽量避开压力水头和泄水流,并注意防止被水中滚动的矸石和木料撞伤。当现场人员被水围困无法退出时,应迅速进入预先筑好的避难硐室中躲避;或选择合适地点快速建造临时避难硐室;迫不得已时,可爬上巷道的顶板高冒空间待救;严禁盲目潜水逃生等冒险行为。如系老窑透水,则必须在避难硐室外侧建造临时挡风墙或吊挂风帘,防止有害气体涌入使人窒息中毒。进入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设明显标志。 5、发生冒顶事故。 1)采煤工作面发现有冒顶预兆,而又难以采取措施防止顶板冒落时,最好是迅速离开危险区,撤退到安全地点。特别是没有经验的新工人,更应如此。当发生冒顶来不及撤退到安全地点时,遇险者应靠煤壁贴身站立避灾,但要注意煤壁片帮伤人。另外,遇险者也可撤至附近木垛处。 2)掘进工作面发生冒顶被堵住无法逃出时,遇险人员应维护加固被堵巷道的支架,特别是接近冒顶边缘的支架,以防冒顶范围继续扩大。还应采用敲击钢轨、管道和岩石等方法,发出有规律 的呼救信号,以便营救人员了解灾情,组织力量进行抢救。如被堵巷道有压风管,应打开压风管给被堵人员输送新鲜空气,并稀释被堵巷道空间的瓦斯和有害气体浓度,但要注意保暖。 六、搬运伤工注意事项 井下急救必须遵循的原则(三先三后):抢救窒息或心跳呼吸骤停的伤员时,要先复苏,后搬运;抢救出血的伤员时,要先止血,后搬运;抢救骨折的伤员时,要先固定,后搬运。 1、呼吸、心跳骤停及休克昏迷的伤工应先及时复苏后再搬运。若搬动人员不懂复苏技术时,则可为争取抢救时间而迅速向外搬运,去迎接救护人员进行抢救。 2、对昏迷或有窒息症状的伤工,要把肩部稍垫高,使头部后仰,面部偏向一侧或采用侧卧位,以防胃内呕吐物或舌头后坠堵塞气管而造成窒息,注意随时都要确保呼吸道畅通。 3、一般工伤可用担架或用木板、风筒、刮板输送机槽钢、绳网或衣服做成临时担架运送,但脊柱损伤和骨盆骨折的伤工应用硬板担架运送。 4、对一般伤工均应先行止血、固定、包扎等初步救护后,再进行运送。 5、在搬运颈椎损伤的伤工时,要专有一人抱持伤工的头部,轻轻地向水平方向牵引,并且固定在中立位置,不使颈椎弯曲,严禁左右扭转。 6、对脊柱损坏的伤工,要严禁让其坐起、站立和行走。也不能用一人抬头、一人抱腿或人背的方法搬运,因脊柱损伤后再弯曲活动可能损伤脊髓,造成伤工截瘫甚至死亡,所以在搬运时要十分小心。 7、搬运胸、腰椎损伤的伤工时,先把硬板担架放在伤工旁边,由专人照顾患处,另有两三人在保持脊柱伸直的同时用力轻轻将伤工推滚到担架上。推动时用力大小、快慢要保持一致,使伤工脊柱不弯曲。伤工在硬板担架上仰卧,受伤部位垫上薄垫或衣物,严禁坐起或肩背式搬运。另一种办法是一人抬腿,一人抬头,中间两人托腰或用宽布托腰,不让腰部弯曲,抬到硬板担架上。伤工若仰卧时,腰下及两侧垫上衣物,防止伤工移动。 8、受一般外伤的伤工,可平卧在担架上,伤腿抬高。胸部外伤的伤工可半坐半卧。有开放性气胸者,需封闭包扎后,才可转运。腹腔部内脏损伤的伤工,可平卧,用宽布带将腹腔部捆在担架上,以减轻痛苦和出血。骨盆骨折的伤工可仰卧在硬板担架上,曲髋、曲膝、膝下垫软枕或衣物,用布带将骨盆捆在抬架上。 9、搬运伤工时应让其头部在后面,随行的救护人员要时刻注意伤工的面色、呼吸、脉搏、瞳孔,必要时要及时抢救。随时注意观察伤口是否继续出血、固定是否牢靠,出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上下山时,应尽量保持担架平衡,防止伤工从担架上翻滚下来。 10、将伤工搬运到井上,应向接收医生详细介绍受伤情况和检查、抢救经过。 七、现场急救 1、目的:搞好现场急救的目的,在于尽可能地减轻伤工痛苦,防止伤情恶化,预防和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尽可能挽救濒临死亡人员的生命。 2、现场创伤急救技术 1)人工呼吸 2)心脏复苏 3)止血法 4)创伤包扎 5)骨折临时固定 复习思考题 第一章 1、 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的内容是什么? 2、 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3、 请列举四种煤矿职工所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名称? 4、 劳动合同订立、变更应遵循什么原则? 5、 《煤矿安全规程》有哪些特点? 6、 《操作规程》一般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7、 在贯彻学习《作业规程》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8、 行政处分包括哪三种形式? 9、 刑罚的处分有哪些? 10、 什么叫重大责任事故罪?如何处理? 第二章 1、简述煤矿职工应具备的职业道德? 2、煤矿区(队)班(组)有哪些安全生产制度? 3、简述区(队)班(组)工人安全岗位责任制? 4、区(对)班(组)安全检查主要有哪些方面的内容? 5、劳动纪律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6、煤矿企业队违反矿规矿纪行为有哪些处理方法? 第三章 1、根据采煤方法的需要,将煤层厚度分为哪三条? 2、根据煤层顿角大小将煤层分为哪几类? 3、什么叫顶板?顶板又分几种? 4、根据断裂面两侧煤层错动方法,断层分哪几种? 5、对矿井安全出口有那些要求? 6、简述巷道掘进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7、简述渠煤安全操作注意事项。 8、列举矿井三个主要的生产西听的名称。 第四章 1、什么叫“一通三防”? 2、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3、简述氧气的性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内空气中氧气浓度不低于多少? 4、简述一氧化碳的性质?《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内空气中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浓度是多少? 5、请列举采煤工作面三种主要通风系统的名称。 6、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有哪些优缺点? 7、简述爱护通风设施的做法? 8、瓦斯有哪些性质? 9、矿井瓦斯等级是怎样划分的? 10、瓦斯爆炸的条件是什么?并简述预防措施。 11、煤尘爆炸的条件是什么?并简述预防措施。 12、煤层自燃有哪些预兆? 13、用水灭火应注意哪些事项? 第五章 1、矿井透水预兆是什么? 2、矿井探放水原则是什么? 3、冒顶预兆是什么? 4、采煤工作面按照发生冒顶事故的力学原因分析,可将顶板灾害分为哪几类? 5、井下巷道哪三处常发生冒顶事故? 6、冒顶处理“五先五后”原则是什么? 7、冒顶处理有哪些特殊施工方法? 8、什么叫“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 9、如何处理拒爆炮? 10、如何防止炮烟熏人? 11、人员进入罐笼后应注意哪些事项? 12、斜井中有人员通过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3、刮板输送机运送材料时取放顺序如何? 14、人员横过带式输送机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5、什么叫电气设备的失爆?请列举失爆的三种现象。 16、什么是井下供用电三大保护? 第六章 1、新入矿的煤矿工人下井前必须接受不少于多少时间的入矿安全教育、培训? 2、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都是什么? 3、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哪四方面的内容? 4、列举五种井下安全设施名称。 5、煤矿井下安全标志的主标志共有哪几类? 6、为什么不能穿化纤衣服下井? 7、下井携带矿灯有哪些注意事项? 8、叙述下井前的准备工作。 9、煤矿企业为什么必须实行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0、简述人员在井下行走时的注意事项。 第七章 1、煤矿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和伤亡人数如何分类? 2、按伤亡事故性质,煤矿伤亡事故可分为哪几类? 3、发生事故时在场人员的行动原则是什么? 4、如何对自救器进行分类? 5、叙述自救器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6、简述过滤式自救器佩戴步骤。 7、简述发生瓦斯事故时的自救互救措施。 8、简述发生火灾事故时的自救互救措施。 9、简述发生水害事故时的自救互救措施。 10、简述发生冒顶事故时的自救互救措施。 11、简述搬运伤工时的注意事项。 12、搞好现场急救的目的是什么? 13、现场创伤急救技术包括哪五个方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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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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