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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解析(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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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解析(九)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解析(九) 一、单选题(本大题30小题.每题1.0分,共3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钟某因纵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公安机关经实体审查,觉得其符合逮捕的条件又发现其已经有6个月的身孕,公安机关对钟某应当采取怎样的强制措施? A 仍必须逮捕 B 应当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C 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D 不应采取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考前冲刺试题及答案解析(九)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考前冲刺试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及答案解析(九) 一、单选题(本大题30小题.每题1.0分,共3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钟某因纵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后,公安机关经实体审查,觉得其符合逮捕的条件又发现其已经有6个月的身孕,公安机关对钟某应当采取怎样的强制措施? A 仍必须逮捕 B 应当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C 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D 不应采取强制措施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60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 依此,钟某本应当被逮捕,但是其正在怀孕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办法。故C项为正确答案。 第2题 赵某与王某参加刘某的婚礼后,由赵某驾车回家,王某坐在后排座位上,赵某经过一路口,贸然闯红灯,撞上经过此路口的行人孙某,王某见状,对赵某说:“赶紧走,现在没有人看见。”赵某遂加大油门,狂奔5公里。孙某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不幸身亡。赵某因交通肇事被依法逮捕,请问此时王某的行为如何认定? A 不构成犯罪 B 构成交通肇事罪,但不是共同犯罪 C 与赵某构成交通肇事共同犯罪 D 构成故意杀人罪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2款:“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题中情形正可适用本条的规定,赵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而乘车人王某指使肇事人赵某逃逸,致使被害人王某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赵某应当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3题 雷大妈在丈夫去世后,因为儿子不孝顺,便与已经出嫁的女儿一块生活。在女儿家期间,雷大妈写下遗嘱,愿意在自己死后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留给女儿、女婿和外孙子。在女儿家生活1年后,雷大妈与女婿发生矛盾,又回自己的家,并与村集体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所在村集体承担雷大妈的生养死葬的义务,而雷大妈的所有个人财产在其死后归村集体。2003年9月,雷大妈死亡。在雷大妈死亡之后,雷大妈的儿子说;我是法定继承人,母亲的遗产应由我继承。女儿一家说:有遗嘱为依据,应由我们一家按照遗嘱继承或取得遗产。村集体认为:我们与雷大妈之间有遗赠扶养协议,并按照协议履行了扶养义务,当然有权按照协议获得雷大妈的个人财产。一位调解员则说:都不要争吵了,上缴给国家好了。那么,上述谁的说法是正确的( ) A 雷大妈的儿子所说 B 雷大妈的女儿一家所说 C 村集体所说 D 调解员所说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实际上涉及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三者之间的效力关系问题。根据《继承法》第5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该条规定表明,遗赠扶养协议是遗产处理的依据,在遗产处理时排斥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上述雷大妈儿子要求的是法定继承,女儿一家要求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村集体是遗赠扶养协议人,要求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执行。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显然村集体的所说是正确的,雷大妈的儿子、女儿所说是错误的,因此,朋选项是错误的,正确的选项应该是C。 那么,调解员的所说是否正确?根据《继承法》第32条的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而雷大妈与村集体之间有遗赠扶养协议,而且村集体履行了扶养义务,因此,雷大妈的遗产依法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办理。也就是说,雷大妈的遗产不是无人受遗赠的财产,当然不能归国家。所以,D选项也是错误的。 第4题 对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 可以从轻处罚 B 可以减轻处罚 C 可以不予处罚 D 可以减轻、从轻处罚、但不得不给予处罚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对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的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4条规定:“盲人或者又聋又哑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故选择D。 第5题 中国法制史上出现的惟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是( ) A 《重大信条十九条》 B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C 天坛宪草 D 《中华民国宪法》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在旧中国的法律发展史上,出现的惟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文件是1912年孙中山先生颁发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其他的选项基本都是半封建性质的宪法。 第6题 李某从国外归来,因携带商品过多被罗湖海关认定为走私,李某欲提起行政复议,则下列关于复议机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A 李某可以向罗湖区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B 李某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C 李某应当向深圳市海关提起行政复议 D 李某可以向罗湖区人民政府或者深圳海关提起行政复议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复议的管辖。见《行政复议法》第12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7题 B县人民法院受理甲诉乙名誉侵权纠纷一案,作出如下判决:乙须在判决生效后 1个月内赔偿甲3万元,并在《A市日报》上登报赔礼道歉。乙不服,提起上诉,A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判决送达后,乙支付了2万元给甲,但是就是不赔礼道歉。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多次催促乙履行,但乙拒绝。对此,法院不能采取以下哪项措施? ( ) A 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乙承担 B 对乙进行罚款和拘留 C 要求乙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D 要求乙支付迟延履行金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1条的规定: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和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第(6)项的规定处理。《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 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本案中,乙已经支付了3万元赔款,所以对于此给付金钱的义务已经履行,不应该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第8题 1997年5月2白,卢某因协助外国人进入我国国境,被主管机关处以5日拘留。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这项处罚应当由哪种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性文件设定? A 法律 B 行政法规 C 地方性法规 D 规章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9条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10条第1款规定:“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第11条第1款规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由此可见,该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罚只能由A项法律来设定,其他规范性文件均无权设定。 第9题 胡某纠集杨某等6人组成“天龙会”,自认首领,为募集活动经费,杨某等人共盗窃3次、抢劫2次,杀死1人,重伤5人,非法所得3万余元,上述犯罪行为,胡某有的知道,有的并不知晓,其中他只参与抢劫1次,胡某应如何承担刑事责任: A 对其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B 对其知道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 对其指挥的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D 对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犯罪集团的首犯如何处罚的问题。根据《刑法》第26条第2、3款的规定:“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因此本题答案为D。 第10题 下列犯罪中,不构成牵连犯的是: A 为盗窃枪支而侵入他人住宅,窃得枪支后又予以私藏,构成盗窃枪支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 B 枪杀一人的同时造成另一人重伤的结果,构成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 C 盗掘古墓葬后为湮灭罪迹又毁坏文物,构成盗掘古墓罪与破坏珍贵文物罪 D 为了诈骗而伪造公文,构成诈骗罪与伪造公文罪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而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B项情形是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出现两个结果,触犯两个罪名,是想象竞合犯。而A、C、D项中的情形都符合牵连犯的构成要件。 第11题 甲的汽车被盗。第二日,甲发现乙开的是自己的汽车(虽然更换了汽车号牌仍可认出),遂前去拦车。在询问时,乙突然将车开走。甲追了一段路未追上,遂向公安机关陈述了这一事实,要求公安机关追究乙的法律责任。甲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A 报案 B 控告 C 举报 D 扭送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报案是指单位或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揭露和报告的行为。举报是指单位或者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检举、揭发犯罪嫌疑人及其犯罪事实的行为。控告是指被害人就其人身权利、财产权利遭受不法侵害的事实及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进行揭露与告发,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诉讼行为。报案与控告的区别在于报案不能明确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控告和举报的区别在于控告是由受所控罪行直接侵害的人提出,举报则绝大多数是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因此A、C不是正确选 第12题 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规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数额由哪一机关规定? A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的厅、局 C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1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前款规定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立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依照该规定,可得出本题的答案为C项。 第13题 甲公司委托王某购买10台品牌机电脑,王某私自委托朋友张某代为购买,张某购买了10台组装电脑,甲公司拒绝支付价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无权拒绝支付价款 B 王某应支付价款 C 张某应支付价款 D 甲公司和王某对支付价款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民法通则》第68条规定:“委托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托他人代理的,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事先没有取得被代理人同意的,应当在事后及时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由代理人对自己所转托的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合同法》第400条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根据这两条规定,代理人转委托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事后追认,如果被代理人不同意,代理人对复代理人的行为负民事责任。本题中王某未经委托人甲公司的同意即转委托,甲公司有权拒绝承担复代理人的行为后果,王某作为代理人应对复代理人的行为承担责任,所以AD选项不正确,B选项正确。张某作为复代理人不承担复代理行为的后果,所以C选项不正确。 第14题 在一起抢劫案中,被告人杨某,男,17岁,被害人陈某,男,19岁。崔某是杨某的辩护律师,刘某是陈某的诉讼代理人。在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是( ) A 杨某的母亲 B 陈某的母亲 C 崔某 D 刘某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据此,申请回避的主体仅限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第 82条规定:“……(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根据上述规定,本案中,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的人员是杨某、陈某、杨某的法定代理人杨母。 第15题 下列哪个选项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政府采购原则( ) A 在一次以招标方式进行的政府采购中,招标小组的成员和某投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之间有亲戚关系而未回避 B 某县为了保护本地区的局部利益,禁上外地的产品进入本地市场 C 在一次对办公电脑的招标采购中,招际后没有供应商投标的,采用了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D 采购人为规避公开招标采购,将应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服务化整为零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政府采购法》第3条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第12条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A项不符合该规定;第5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B项不符合该规定;第28条规定:“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D项不符合该规定。根据第30条规定:“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的,可以依法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因此只有D项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政府采购原则。 第16题 郭某擅自使用机动渔船渡客。某日,渔船在行驶过程中,被某港航监督站的执法人员李某发现,当场对郭某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郭某提出向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李某立即收缴了该罚款。关于缴纳罚款,下列哪一做法是正确的( ) A 李某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B 李某应当自抵岸之日起5日内将罚款交至指定银行 C 李某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港航监督站,由监督站在2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D 李某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将罚款交至港航监督站,由监督站在5日内缴付指定银行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行政处罚执行程序,是指确保行政处罚决定所确定的内容得以实现的程序。行政处罚决定一旦作出,就具有法律效力,处罚决定中所确定的义务必须得到履行。处罚执行程序有三项重要内容:1.实行处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相分离,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自行收缴罚款,由当事人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将收缴的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但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当场收缴罚款:①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②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③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当场收缴罚款。2.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罚款必须全部上缴财政。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收缴罚款之日起 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行政机关实施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等处罚所收缴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返还这些款项的全部或部分。3.行政处罚的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后,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如果当事人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则导致强制执行。根据《行政处罚法》,强制执行有三种措施:①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 3%加处罚款;②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③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题题干所述的,属于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根据“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执法人员李某在水上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当自抵岸之日起2日内交至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当在2日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故本题选C。 第17题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罪刑法定原则的思想基础之一是民主主义,而习惯最能反映民意,所以,将习惯作为刑法的渊源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 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仅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法,而且包括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法 C 罪刑法定原则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但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 D 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犯罪的状况不作具体描述,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这种立法体例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应以制定法为依据,排斥习惯法。A项错误。根据《立法法》第8条,关于犯罪和刑罚的事项只能制定法律。B项错误。刑法只禁止犯罪化,强化惩罚或对行为人不利的法律追溯既往,对非犯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法律则允许有溯及既往的效力。C项正确。刑法分则中部分条文没有具体描述犯罪的特征,只是表述该罪的罪名,之所以采取这种简单罪状的方式,往往是因为这些犯罪的特征为众人所知,无须具体描述,所以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D项错误。 第18题 下列哪项情况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情形? A 可能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嫌疑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B 有法定代理人但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C 公诉人出庭公诉而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D 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聋哑人犯罪案件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4条: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注意C项是可以指定而不是必须指定。依此,C项为正确答案。 第19题 郭某是一起轻伤害案的被害人,他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自诉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后,郭某不服法院判决,提出上诉,下列有关第二审的程序叙述正确的是: A 二审过程中郭某可以与被上诉人(被告)自行和解 B 对于该案的二审程序不适用调解 C 如果郭某在上诉时候提出增加民事请求,则法院必须将新增加的请求合并审理 D 如果被上诉人(被告)在二审过程中对郭某提起反诉,则人民法院必须将反诉案件与上诉案件合并审理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自诉案件二审程序。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263条的规定,对第二审自诉案件,必要时可以进行调解,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和解。调解结案的,应当制作调解书,第一审判决、裁定视为自动撤销;当事人自行和解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自诉,并撤销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第265条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自诉案件的当事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另行起诉。第266条规定,在第二审附带民事部分审理中,第一审民事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民事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第20题 某强奸案的被告人在二审判决之后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人民法院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是否受理该申诉的决定,最迟不能超过6个月 B 人民法院审理该申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 人民法院审理该申诉案件应当在3个月内审结,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 D 人民法院审理该申诉案件所作出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监督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7条第1款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做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刑诉法解释》第30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诉后,应当在3个月内作出决定,至迟不得超过6个月。经审查,认为有《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由院长提请审判委员会决定重新审判;对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的申诉,应当说明申诉人撤回申诉;对仍然坚持申诉的,应当书面通知驳回。 第21题 区工商局以涉嫌虚假宣传为由扣押了王某财产,王某不服诉至法院。在此案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王某涉嫌受贿犯罪需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的下列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 终止案件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B 继续审理,待案件审理终结后,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C 中止案件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待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后,恢复案件审理 D 继续审理,将有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行政诉讼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如果涉及犯罪行为,需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处理。而行政诉讼与刑事司法没有关系,不以刑事案件的审结为前提,所以无须中止或终止行政案件审理,因此A、B、C说法均错误。 第22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进入清算阶段,清算组的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 某债权人的债权有担保,债权人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对该债权人清偿了债务 B 董事会要求清算组制定清算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后报董事会确认,清算组拒绝 C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遂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 D 某企业谎报债权,清算组中成员未尽注意义务,对该企业进行了清偿,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要求清算组承担赔偿责任,清算组拒绝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公司法》第186条第3款规定:“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根据该款规定,A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第187条第3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根据该款规定,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应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法院确认,无须报董事会确认,所以B选项正确。 《公司法》第188条第1款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根据该款规定,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所以C选项不正确。 《公司法》第190条第3款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D选项中清算组成员因重大过失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以D选项不正确。 第23题 甲检察院在对同级乙公安机关进行法律监督时发现乙公安机关在对程某的侦查过程中有情节较重的违法行为,即经报请检察长批准后向乙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但通知未被乙公安机关接受,下面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 甲检察院应当通知乙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并督促乙公安机关纠正错误。同时向上一级检察院汇报情况 B 甲检察院应通知上一级检察院并同时抄报乙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上一级检察院认为甲检察院意见正确的情况下,由上一级检察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纠正错误 C 甲检察院应通知上一级检察院并同时抄报乙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由甲的上一级检察院督促乙公安机关纠正错误,由乙的上一级检察院将执行情况通知乙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D 甲检察院应通知上一级检察院,并由甲的上一级检察院将情况抄报给乙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由乙的上一级公安机关督促乙公安机关纠正错误,甲检察院不能直接将情况抄报给乙的上一级公安机关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纠正意见不被接受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报告,并抄报上一级公安机关。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意见正确的,应当通知同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纠正;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违法的意见错误的,应当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纠正违法通知书,并通知同级公安机关。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只有B选项是正确的。由检察院抄报上一级公安机关,由上一级检察院通知同级公-安机关督促下级公安机关纠正错误。 第24题 某市公安局对嫌疑人刘某提请逮捕,可市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市公安局认为决定有错误,应当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几天以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 A 3天 B 5天 C 7天 D 14天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根据《依法适用逮捕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1款: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5日以内,向同级人民检察院要求复议。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公安机关要求复议意见书后7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所以,正确答案为B。 第25题 某被告人又聋又哑,受审判前要求其懂哑语的胞妹当辩护人或翻译人,法院应当: A 允许当辩护人 B 允许当翻译人 C 既允许当辩护人又允许当翻译人 D 都不允许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本案中被告的胞妹符合第1款第3项,可做辩护人,但不可做翻译人,因为翻译人应由人民法院指定。 第26题 以下选项组合中,哪些是虽不具备民事主体资格但却因为是权利主体而具备原告资格,能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 ①中外合作企业中的合作各方 ②中外合资企业之中的合资各方 ③被注销、分立的非国有企业 ④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伙组织 ⑤股份制企业中的股东大会 ⑥股份制企业中的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 A ③④⑥ B ①②③ C ①②③④⑤ D ①②③④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行诉解释》第15条规定:“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认为联营、合资、合作企业权益或者自己一方合法权益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的,均可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第17条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第18条规定:“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可以企业名义提起诉讼”,但是,其中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等并不具有原告资格,只是被法律允许代为行使企业的起诉权而已,故D项是正确的。 第27题 对于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复议案件,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对于这类案件,下列对于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A 不受期限限制 B 最多可以延长15日 C 自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最长60日内 D 自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最长90日内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法》第31条:“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倪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28题 何某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管制5个月,但未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下列哪些行为何某是不能从事的( ) A 担任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B 未经批准离开其所在的直辖市的甲区到乙区上班 C 经执行机关批准出版学术书籍 D 参加党代会选举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54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下列4项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AD选项属剥夺政治权利内容;C选项已“经批准”,不属于受到限制的范围;B选项原条文为“离开所在县、市或迁居”,直辖市的区相当于地级市,推理可得。 第2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货物批发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应于2005年9月1日向甲公司交付1万件毛绒玩具,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应于2005年9月20日向丙公司交付5000件毛绒玩具,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甲公司交付玩具,甲公司尽全力寻找其他货源,未果,甲公司无法于2005年9月20日向丙公司交付玩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对丙公司违约是由于乙公司的违约行为所致,甲公司没有过错,不应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甲公司证明自己对丙公司违约是由于乙公司的违约行为所致,自己没有过错,有权不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虽然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违约不是由于自己的过错,但是按照公平原则甲公司应向丙公司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D 虽然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违约不是由于自己的过错,但是甲公司仍应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该条规定,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即当事人只要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不论有无过错,都应承担违约责任,本题中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违约虽然是乙公司的违约行为所致,甲公司没有过错,但是甲公司仍应向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所以 D选项应选。 第30题 北京A区甲公司与上海B区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人民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未自动履行,甲公司向A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A区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人民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不抵债,无财产可执行,对此正确的处理方式是( ) A 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B 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并及时告知A区人民法院 C 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A区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 D 人民法院应及时函告A区人民法院,由B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根据《民诉意见》第263条的规定:受委托人民法院遇有需要中止或者终结执行的情形,应当及时函告委托人民法院,由委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在此期间,可以暂缓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不得自行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二、多选题(本大题30小题.每题2.0分,共60.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根据《刑法》第263条的规定,构成抢劫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下列情形”包括下列哪些情形( ) A 在尚未运营的公交车上抢劫乘客 B 抢劫由保安公司押解的某民营银行运钞车 C 进入临时搭建工棚抢劫民工甲 D 持玩具枪拦路抢劫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认定“人户抢劫”时,一般情况下,集体宿舍、旅店宾馆、临时搭建工棚等不应认定为“户”,因此,C选项不符合题意。“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主要是指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在未运营中的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上针对司售、乘务人员抢劫的,或者在小型出租车上抢劫的,不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因此A选项不符合题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刑法》第263条第(7)项规定的“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因此,持玩具枪拦路抢劫不属于加重情节,D也不应当选。 第2题 刘某因贩卖毒品被判处过5年有期徒刑,1993年4月刑满释放,但经商不利, 1997年10月开始帮助他人运输毒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对刘某可以从重处罚 B 对刘某可以适用假释 C 对刘某可以减刑 D 对刘某应适用累犯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9月25日《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前罪判处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在1997年9月30日以前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否构成累犯,适用修订前的《刑法》第61条的规定;1997年10月1日以后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否构成累犯,适用刑法典第65条的规定。 《刑法》第356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赦免之后,又犯刑法分则第6章第 7节的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是刑法中惟一规定再犯的法条.再犯的成立不论刑罚的轻重、前后罪的时间。同时成立累犯的,仅适用累犯。因为不适用累犯就会导致毒品犯罪可以减刑和假释,与其他符合累犯条件而适用累犯的情形有法律上的不公。 第3题 有权提请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进行监督的主体及其应遵循的程序为( )。 A 公安机关负责人认为具体负责的办案人员应立案而不立案的,有权要求办案人员立案 B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对于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应要求其说明理由,理由不成立的,应通知其立案 C 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立案而不立案,向公安机关负责人提出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 D 被害人不服公安机关作出的不立案决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由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行使监督权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87条的规定。 第4题 光明供销社于1988年3月间,从某县农贸公司购得平价化肥40吨,而后擅自抬高价格出售。每吨价格为900至1000元不等,共多获利一万四千元。县工商行政管理检查所经调查认为光明供销社抬价销售化肥,违反了省政府制定的《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的规定,已构成投机倒把。遂于同年4月25日作出处罚决定:没收光明供销社抬价倒卖化肥的全部非法所得一成四千元,共处以罚款2千元,在这一案件中,与《行政处罚法》相抵触之处有( )。 A 没有抵触之处 B 县工商行政管理检查所不是一级行政机关,不具备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 C 省政府的规章不能设定没收非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D 省政府的规章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设定罚款的行政处罚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行政处罚法》第15条,第 13条规定的内容,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 第5题 某市技术监督局根据举报,对力青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伪劣产品,立即查封了厂房和设备,事后作出了没收全部伪劣产品并处罚款的决定。力青公司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且逾期拒绝履行处罚决定。对于力青公司拒绝履行处罚决定的行为,技术监督局可以采取下列哪些措施? A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 将查封的财物拍卖抵缴罚款 C 通知银行将力青公司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D 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正确答案】:A,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本题中A、D项正确。法律未赋予技术监督局有该条第(二)项权利。 第6题 甲厂系一村办企业,在一经济纠纷中败诉,法院判决甲厂应赔付乙公司人民币50万元。判决生效后,甲厂拒不履行判决。乙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干警先后两次到该厂执行均遭拒绝和围攻,法院第三次到甲厂执行,厂长王某和该村村长李某纠集上百名村民.职工围攻执行干警,法院车辆被砸,执行人员被打,公务证件被撕毁,干警被扣押7个多小时。在本案中,下列哪些人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A 甲厂厂长王某 B 村长李某 C 参与围攻的职工、村民 D 参与围攻的直接责任人员 【正确答案】:A,B,D 【本题分数】:2.0分 第7题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时,经_________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检查扣押。 A 公安机关 B 人民检察院 C 人民法院 D 司法行政机关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16条。 第8题 某公司对工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但法院开庭后,某公司经两次传票传唤皆没有到庭应诉。对此行为怎样处理( ) A 法院应判决某公司败诉 B 法院应视之为申请撤诉 C 如其申请撒诉,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准许,则法院可以裁定继续审理,缺席判决 D 工商局的决定自然维持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法院对行政诉讼中原告缺席的处理。参见《行政诉讼法》第48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9条规定的内容。 第9题 某市公安局经市规划局批准,在居民区旁盖一栋高大的办公楼,由于距离过近,致使大批居民的住宅无法采光。于是居民将城市规划局诉至法院。法院经审查认为规划局的批准行为违法。此时法院应如何处理? A 撤销规划局的批准行为 B 确认规划局的批准行为违法 C 因涉及国家财产,维持规划局的批准行为 D 责令规划局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行政诉讼法解释》第58条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销该具体行政行为将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判决,并责令被诉行政机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造成损害的,依法判决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虽然是规划局的批准建房行为违法,但如果法院作出撤销判决势必导致整栋大楼被拆除,那么肯定会给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因此法院只能确认该批准行为违法,然后责令规划局采取补救措施,因此选BD。 第10题 甲殴打乙致轻微伤,公安局对甲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裁决。甲不服,经复议后,向人民法院起诉,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关于本案处理,正确的做法有哪些( ) A 乙有权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B 被告公安局有权提起反诉 C 人民法院有权判决被告公安局对乙予以处罚 D 人民法院有权变更公安局对甲的处罚 【正确答案】:A,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第三人的地位与原告、被告相似。第三人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对于人民法院确定其权利义务的一审判决不服,有权提起上诉。行政诉讼中可以比照民事诉讼中的规定。   《行诉解释》第55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加重对原告的处罚,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的除外。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得对行政机关未予处罚的人直接给予行政处罚。依此,D项正确。 第11题 贝贝童装厂是一家由林某个人投资创办的个人独资企业,林某任厂长,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02年9月,县政府认为贝贝童装厂经营不善,决定由本县另一家服装厂低价兼并该厂。林某非常气愤,认为县政府无权这样做,全厂职工也表示反对。对此可以提起诉讼的是: A 贝贝童装厂 B 林某 C 职工代表大会 D 职工代表张某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诉讼中非国有企业原告资格的确定。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撤销、合并、强令兼并、出售、分立或者改变企业隶属关系的,该企业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可以提起诉讼。"本案中,贝贝童装厂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享有独立的经营自主权,行政机关无权强行将其兼并,因此该企业和其法定代表人李某都可以提起诉讼。 第12题 下列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中可能在行政法上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有( )。 A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 B 全国烟草总公司 C 中国农业大学 D 八一篮球俱乐部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消费者协会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2条的授权性规定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全国烟草总公司是一种行政性公司,其根据烟草专卖法的规定取得行政主体资格,大学是根据《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学位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政主体资格。篮球俱乐部不具备主体资格的构成要件。 第13题 关于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与作出决定,下列各项中的情况,哪些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 A 民办学校的登记机关对取得了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当场予以登记 B 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指派卫生监督员王某和李某二人对申请卫生许可证的某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实地卫生检查 C 有权颁发捕捉野生水生动物许可证的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下级渔政机关报送的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后,又要求申请人重新提供申请材料 D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赵某对行政许可申请审查后,久拖不决,并向当事人索要财物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行政许可法》第34条规定,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核查。所以AB项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第35条规定:"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所以,C项的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所以,D项的情况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综上,本题应选AB。 第14题 甲与乙为恋人,在马路上散步,遇到一伙人寻衅滋事,乙急忙到城关派出所报案。时值中午,值班民警以不能离开为由推脱,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甲、乙被打伤。甲和乙申请复议,并请求损害的国家赔偿。复议机关应作何种复议决定( ) A 行政赔偿决定 B 确认派出所行为违法决定 C 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决定 D 维持决定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依《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3)项规定,复议机关可作出确认派出所行为违法的复议决定。所以,可选B选项。因为派出所未履行其法定职责,所以不能作出维持决定,故排除D项。   关键在于,复议机关应否作出行政赔偿决定。《行政复议法》第29条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依第29条规定,行政赔偿决定分依申请作出与依职权主动作出两种情形。本题中的情形不属于依职权主动作出的情形,应属于应依申请作出的情形。而题干中甲和乙申请复议时一并提出了行政赔偿申请,故复议机关可以作出行政赔偿决定。所以,A项可当选。   就本题而言,由于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已无必要,故选项C亦应被排除。 第15题 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和第二审程序的区别的说法中,正确的有__________。 A 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则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B 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前提是,发现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在认定事实上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二审程序则没有这样的条件限制,只要有权上诉的主体在法定期间内对一审裁判不服,就可以提出上诉,并且必然引起第二审程序 C 法律上对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没有作明确的期间规定,二审程序中则存在着严格的时间期限 D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不受仅是上一级的限制,而二审程序中的审理机关则仅限于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见《刑事诉讼法》第180、182、203、205条。 第16题 原审人民法院在接到对一名贪污罪犯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对此,下列做法哪项是正确的( ) A 应当停止执行 B 应当暂停执行 C 应当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D 经审查判决没有错误,应当继续执行死刑 【正确答案】:A,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 第17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为筹集资金,该公司决定向社会发行新股,由此董事长和总经理经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同意,擅自编造股东大会决议,指使主管会计伪造公司近3年赢利的文件和材料,骗取主管部门许可,向社会发行上千万新股。本案应对谁追究刑事责任( ) A 编造假账的主管会计 B 公司总经理 C 董事长秘书 D 公司董事长 【正确答案】:A,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刑法》第160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1%以上5%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160条的规定,本罪的主体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董事长秘书不属此类。 第18题 由于发生了不能抗拒的情况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使当事人无法完成诉讼活动的情形指( )。 A 在法定期间内发生地震、火灾 B 在法定期间内发生战争 C 突然患有严重疾病 D 因重要公务外出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涉及不可抗力的理解。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抗拒、不可避免的重大事故,一般是指重大自然灾害、战争、瘟疫等。 第19题 甲委托其在外地的好友乙代购药材,并汇去两万元钱。因一时无货,乙便以甲的名义将钱暂存银行。乙的好友丙因生产经营急需用钱,去找乙,乙便拿出甲的存折给丙,由丙的好友丁担保。乙未将上述情况告知甲。后丙因生产经营不善无力还款而引起纠纷。甲诉至法院。本案中哪些法律关系有效? A 甲与乙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 B 甲与银行之间的储蓄法律关系; C 乙与丙之间的借款法律关系; D 丁与乙、丙之间的担保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2.0分 第20题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有______。 A 逃避侦查和审判的 B 被害人提出控告,司法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的 C 犯罪行为处于继续状态的 D 犯罪人又犯新罪的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参见《刑法》第88条。 第21题 下列哪些行为构成绑架罪? A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B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C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作人质的 D 在绑架过程中杀害被绑架人的 【正确答案】:A,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刑法》第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此,ACD项构成绑架罪。B项属于第238条规定的非法拘禁罪。 第22题 下列行为构成走私普通物品、货物罪的是: A 刘某在入境时随身携带伪造的货币 3万美元 B 王某得知石某走私进口了一批VCD影碟机后,即以20万元向其购买了500台准备在市场上出售 C 汤某因欠他人巨额债务,私自将其所有的独资企业免税的2辆进口高级轿车以市场价充抵债务 D 李某邀集两个朋友乘船到公海上接运走私的枪支弹药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A项构成走私假币罪。B项属于《刑法》第155条第(1)项规定的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物品,数额较大的,以走私罪论处。C项汤某未经海关批准并补足税款,因免税进口的进口轿车以市场价抵债等于变相未经海关批准并补足税款在境内销售进口轿车。D项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 第23题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 A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B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证据 C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和方式以及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D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并且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39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38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24题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下列选项中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有__________。 A 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B 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C 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楚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 D 原判决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参见《刑事诉讼法》第189条。 第25题 某公务员周某在一次人事变动中,没有被提升为处长,对本单位的局长和书记一直怀恨在心。一次,利用喝酒的机会将在公安局工作的朋友的枪偷走,赶到局长办公室对局长连射两枪,致使局长当场死亡。后又赶到书记办公室,被闻讯赶来的同事拦住,周某又对两位同事连开数枪,又造成两同事死亡,则周某的行为应按( )处理。 A 继续犯 B 连续犯 C 牵连犯 D 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连续犯是指行为人出于同一个犯罪目的,连续地实施数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周某偷枪的行为已构成偷盗枪支罪,但这一行为又是杀害局长等人的方法行为,所以为后罪所吸收。又因周某连续杀死几个人,所以周某是连续犯、牵连犯。 第26题 刑事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特定情形,影响审判进行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况可以作出延期审理或者中止审理的决定,具备选项所列哪些情形,才构成延期审理? A 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 B 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 C 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并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 D 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广...?(三)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最高院刑诉执行解释》第165条规定:被告人当庭拒绝辩护人为其辩护,要求另行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同意,并宣布延期审理。被告人要求人民法院另行指定辩护律师,合议庭同意的,应当宣布延期审理。   依此,选项C、D是延期审理的情形。   《刑诉执行解释》第181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依此,选项A、B应当是中止审理的情形。 第27题 关于刑法的解释,说法正确的有( ) A 刑法解释的对象是刑法规定,目标是为了正确界定和阐明刑法规范 B 罪刑法定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类推,因此,对于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则不禁止 C 刑法解释按照效力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论理解释 D 刑法解释不能超出刑法用语的基本含义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刑法解释按照效力标准区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解释活动中不能超出刑法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扩张解释情况下可以超出其基本含义。 第28题 甲某因平时不遵守劳动纪律被开除,认为是车间主任乙某公报私仇,产生了"不如拼个你死我活"的念头。某日到工厂值班室,用刀威逼值班的丙某(男,62岁)交出厂保卫科办公室的钥匙。丙交出钥匙后,甲某威逼丙某带路,并强迫丙某用钥匙打开保卫科的门。之后,甲某又威逼丙某找工具撬开保卫科的木柜。甲某从木柜中取出一支冲锋枪,100发子弹。甲某欲离开现场时,丙某怕自己承担罪责,要求甲某将自己捆起来。甲某将丙某捆好,并用抹布塞堵住嘴。后来,甲某持枪去乙某家进行报复途中被巡警抓获。分析甲、丙的行为性质? A 甲某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罪、故意杀人罪(预备) B 甲某的行为应当以抢劫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C 丙某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罪(共犯) D 丙某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A,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刑法》第22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127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或者盗窃、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依据刑法的规定甲某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罪,同时因为甲某虽想杀乙某但在路上就被抓获,只能构成犯罪预备。甲某的行为构成了牵连犯,即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犯罪的方法或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甲某的行为虽然构成抢劫枪支弹药罪和盗窃罪,但是应当从一重罪处断,最终以抢劫枪支弹药罪定罪处罚。   另外丙某的行为只是因为害怕而并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以不构成犯罪。 第29题 某市某区公安分局认定赵某有嫖娼行为,对其处以拘留15天,罚款3000元。赵某不服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赵某提起行政诉讼。在第一审程序中,原处罚机关认定赵某有介绍嫖娼行为,将原处罚决定变更为罚款1000元。赵某对改变后的处罚决定仍不服。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 法院应继续审理原处罚决定 B 法院应审理改变后的处罚决定 C 审理原处罚决定还是改变后的处罚决定由法院决定 D 原告对原处罚决定不申请撤诉的,法院应当对原处罚决定作出相应判决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2.0分 第30题 李天因县公安局拒不履行保护职责造成其财产损害一案对县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下面对于本案的举证的说法正确的是: A 李天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李天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B 人民法院向被告县公安局送达应诉通知书时,应当告知其举证范围、举证期限和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C 若李天同时提出行政赔偿,那么李天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D 人民法院向李天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告知因正当事由不能按期提供证据时应当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申请不是人民法院的法定义务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5条规定: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依此,C项是正确的。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6条规定: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依此,A项是正确自勺。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向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或者应诉通知书时,应当告知其举证范围、举证期限和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因正当事由不能按期提供证据时应当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申请。依此,B项是正确的,而D项则是错误的,因为“告知因正当事由不能按期提供证据时应当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申请”是该司法解释规定的人民法院的法定义务。 三、不定项选择题(本大题20小题.每题1.0分,共20.0分。) 第1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正确选项是( )。 A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案件,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B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 C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判案件应受"不得加重被告入的刑罚"的限制 D 参与过本案第一审、第二审、复核程序审判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再审程序的审判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有关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如果原来是第一审案件,应当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抗诉;如果原来是第二审案件,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案件,应当依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判,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故本题A项不正确,B项正确。《刑事再审规定》第8条规定,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原审上诉人)的刑罚。故本题C项不正确。《刑事再审规定》第4条规定,参与过本案第一审、第二审、复核程序审判的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再审程序的审判。故本题D项正确。 第2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是电子产品零售,甲公司签订的下列合同无效的是( ) A 与乙公司签订的批发电子产品的合同 B 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服装的合同 C 与丁公司签订的销售香烟的合同 D 与戊公司签订的销售走私车辆的合同 【正确答案】:C,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以下简称《合同法解释(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 (1)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的规定;(2)违反国家特许经营的规定;(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规定。C选项中甲公司签订的销售香烟的合同违反了国家特许经营的规定,所以合同无效;D选项中甲公司签订的销售走私车辆的合同是违反了法律禁止经营的规定,所以这两个合同无效,AB选项中甲公司签订的合同虽然超越了经营范围,但是合同有效。 第3题 某县公安局以郭某因邻里纠纷殴打并致邱某轻微伤为由,对郭某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郭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某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交了处罚的主要证据,华某和邱某舅舅叶某二人的证言及该县中心医院出具的邱某的伤情证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华某的证言的证明效力优于叶某的证言 B 某县公安局申请华某出庭作证,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C 若华、叶二人的证言相互矛盾,法庭应判决撤销某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 D 若一审法庭未通知邱某参加诉讼,二审法院应将案件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A,C,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63条规定:“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一般可以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认定:……(七)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当事人有利的证言”,所以A项正确。 《行政诉讼证据规定》第43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所以B项认为应在开庭前提出申请的说法不够准确。 《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二)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如果华某与叶某的证言如果相互矛盾,那么公安局作出处罚决定的主要证据就存在问题,这就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即“主要证据不足”,所以法院应当作出撤销公安局的处罚决定的判决,C项正确。 《行政诉讼法》第61条第(三)项规定:“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由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也可以查清事实后改判。当事人对重审案件的判决、裁定,可以上诉。”那么哪些情形是属于’’违反法定程序’’范围,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的解释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7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而《民诉意见》第181条对于“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1)审理本案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应当回避未回避的;(2)未经开庭审理而作出判决的;(3)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未经传票传唤而缺席判决的;(4)其他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参照适用该规定,D项正是属于第(3)种情形,所以D项也是正确的。 第4题 易某无证驾车在市区违章行驶时,将路边的一行人撞成重伤后逃逸。易某以金钱利诱张某,张某接受易某2万元现金后,当即去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借了易某的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几个月后,该案真相大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易某构成交通肇事罪,并应从重处罚 B 如果行人被撞成重伤后残疾,易某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C 张某构成伪证罪 D 张某构成包庇罪 【正确答案】:A,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易某无证驾车违章行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易某将行人带到隐蔽处至使行人残疾,可定为故意伤害罪,所以A项正确,B项错误。对于张某的行为,究竟构成伪证罪还是包庇罪是本题的关键。伪证罪要求犯罪行为必须在刑事侦查、审判等特定的刑事诉讼环节中实施,行为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作伪证,否则不构成伪证罪,而包庇罪无此要求。在犯罪主体方面,伪证罪是特殊主体,即证人、鉴定人、翻译人、记录人,而包庇罪则是一般主体。张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虚假陈述时是以交通肇事者的身份出现的,不是以证人身份出现,而且张某虚假陈述的行为不是发生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所以张某的行为不能构成伪证罪,而构成包庇罪。 第5题 下列案件中,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有: A 陈某在一次聚众斗殴中将薛某殴打敦死 B 姜某是一名狱警,因对一名罪犯不满,从而将之虐待致死 C 一对恋人江某和宋某因受到家庭阻拦,相约自杀,约好先由江某勒死宋某,江某勒死宋某后,服毒自杀,结果被人救活 D 李某强奸了一名女学生廖某,廖某羞愧难当,自杀身亡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根据刑法第248条第1款及第292条第2款的规定,对虐待被监管人员致人死亡的,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都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选项C考查到了相约自杀的问题,选项C所述情形,对江某应当认定故意杀人罪,如果江某也死亡,则不存在刑事责任问题,如果江某和宋某各自独立实施自杀行为,出现一方死亡,另一方未得逞的情形,也不构成故意杀人罪。选项 D所述情形,应当认定为强奸罪的加重情节,而不成立独立的故意杀人罪。 第6题 根据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规定,下列哪些价格术语由买方履行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义务( ) A FOB B DDP C FCA D EXW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EXW术语又称工厂交货,卖方的责任是在其所在地把货物交给买方并承担交货前的风险和费用,其余由买方负责,买方要自行办理出口清关手续。EXW是13个贸易术语惟一个由买方自行办理出口清关手续的,卖方的责任最小。 第7题 按照周代的礼制,女子若有“三不去”,夫家不能将其休弃,下面属于“三不去”的有( ) A 妻子有恶疾 B 取妻时贫贱,但以后变得富裕 C 妻子没有生育 D 妻子出嫁时有娘家可依,但休妻会导致其无家可归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A、C属于“七出”的内容,指丈夫或公婆可以休弃的情况,其他“五出”是:不孝顺父母、淫、妒、多言、盗窃。B、D是“三不去”的内容,还有一项是女方嫁入夫家后与丈夫一起为公婆守过三年孝。 第8题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下列哪些事项( ) A 公司的经营范围 B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C 股东权利和义务 D 股东的出资时间 【正确答案】:A,B,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公司法》第2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根据该条规定,ABD均是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公司法》修订前规定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也是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公司法》修订后将该项删去,所以C选项不正确。 第9题 关于宪法中的权力制约原则,人们有不同看法和见解,下列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 ) A 对国家权力的制约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 B 美国宪法的三权分立是权力制约原则的体现 C 从某种程度上讲,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D 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该原则是由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苏联所首创的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权力制约原则是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既包括公民权利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也包括国家权力对国家权力的制约。美国宪法的三权分立是权力制约原则的体现,而在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监督原则,该原则是由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所首创的。法国《人权宣言》说: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这是对宪法权力制约原则的精辟阐释。 第10题 甲公司签发了一张银行承兑汇票,缺少以下哪些记载事项汇票无效( ) A “汇票”的字样 B 出票日期 C 付款日期 D 出票地 【正确答案】:A,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票据法》第22条规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一)表明‘汇票’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名称;(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七)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该条规定的是汇票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欠缺这些事项的汇票无效。 《票据法》第23条规定;“汇票上记载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等事项的,应当清楚、明确。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汇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付款地。汇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该条规定的是汇票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欠缺这些事项,票据法有补充规定,汇票并不因此无效。根据以上两条规定可知,A、B选项中的事项是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欠缺即汇票无效; C、D选项中的事项是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欠缺汇票也有效。 第11题 张某长期虐待其婆婆李某(85岁),折膳得死去活来致使一眼失明,后李某不堪忍受虐待离家出走,张某也不派人寻找,李某流落他乡后染病身亡。对张某的行为应如何认定处罚( ) A 为过失致人死亡罪一罪处罚 B 虐待罪与故意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 C 以遗弃罪和虐待罪并罚 D 以故意杀人罪一罪处罚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由于虐待罪主观上表现为有意识地对被害人进行肉体上与精神上的摧残、折磨,因此,由于教育方法简单粗暴或者由于家庭纠纷而动辄打骂的行为,不应以虐待罪论处。基于同样的理由,行为人有意识地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死亡的行为,不构成虐待罪,而是构成伤害罪或杀人罪。但是,在情节恶劣的经济性虐待过程中,其中一次产生伤害或杀人故意,而实施伤害或杀人行为的,才构成虐待罪与伤害罪或杀人罪,实行数罪并罚。遗弃罪的行为人并不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只是不愿意履行扶养义务;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则希望或者放任被害人死亡。遗弃罪的行为并不是立即导致被害人死亡,而故意杀人罪的行为则是立即导致被害人死亡。例如,行为人将婴儿置于行人较多的地方或者有关机关的大门口的,只能认定为遗弃罪。反之,如果行为人将婴儿置于没有行人的地方,将行动艰难的老人带往悬崖边上扔下不管的,则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本题中,先是虐待,后又遗弃,是否并罚尚有争议,有的认为离家出走染病死亡是虐待的严重后果,而不另定罪。 第12题 下列关于国籍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 ) A 产生国籍冲突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适用于所有国家的统一的国籍立法 B 给予哪些人国籍,以及取得国籍的方法、条件及程序,取决于有关国家的国内法的规定,是一国自由决定的事项 C 在中国出生的无国籍人子女具有中国国籍 D 剥夺国籍被有的国家的国籍立法规定为对一种有关个人的特殊的惩罚措施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国籍冲突是指一个人同时具有不止一个国籍或不具有任何国籍的法律状态。前一种状态属于国籍的积极冲突,后一种状态属于国籍的消极冲突。由于各国的国籍立法不同,在实践中,可能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根据自己国家的法律,同时都给予一个人其国家的国籍,则该人就会拥有双重或多重国籍;反过来,也可能出现任何国家都不给予某个人国籍,则该人成为无国籍人。因此,产生国籍冲突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适用于所有国家的统一的国籍立法。A项正确。依现代国际法,国籍问题原则上属于国家的国内管辖事项,因此,每一国家都有权通过其国内法来规定本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的条件和程序,并据此认定一个人是否是本国的国民。因此B项正确。我国现行的国籍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主要规定在1980年《国籍法》中。该法对于防止和消除国籍的冲突作出了相关规定,包括不承认双重国籍、在中国出生的无国籍人子女具有中国国籍等。C项的表述也是正确的。根据有关国家的国内法,对于不履行效忠义务、从事有损本国利益的活动、犯有严重罪行、长期在外国居住或属于其他某种情况的本国国民,本国行政和司法机关可以剥夺他的本国国籍。对于这种做法,在国家不违背其他国际义务的前提下,国际法尚未明确加以禁止。因此D项正确。 第13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有关期间说法正确的是: A 被害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B 被害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的,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5日内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C 被告人不服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上诉 D 人民检察院认为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确有错误,应当在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正确答案】:B,C,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5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5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 《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算。 这里面要注意与民事诉讼法的区别,在民事诉讼当中,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而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限是10日。 第14题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而第198条规定保险诈骗罪的法定最高刑为15年有期徒刑。为了保持刑法的协调和实现罪刑相适应原则,对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B 根据刑法第358条的规定,“强奸后迫使卖淫的”成立强迫卖淫罪,不实行数罪并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伙同他人强奸妇女后迫使卖淫的,不负刑事责任;因为刑法第17条没有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强迫卖淫罪承担刑事责任 C 刑法第382条明文规定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所以,一般公民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贪污罪的共犯;刑法第385条对于受贿罪没有类似规定,所以,一般公民不可能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D 刑法第399条4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是,司法工作人员索取贿赂并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则应实行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A,B,C,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保险诈骗罪属于一种特殊的诈骗罪,它与一般的诈骗罪形成了法条竞合的关系,因此对于保险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犯罪行为,根据法条竞合犯适用法律时的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应当适用第198条关于保险诈骗罪的规定,以保险诈骗罪论处。A项的说法不正确。 《刑法》第17条虽然没有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强迫卖淫罪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规定了这类人应对强奸罪承担刑事责任,因此B项中的犯罪分子仍应当对自己的强奸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所以B项说法不正确。 C项的错误在于,虽然《刑法》第385条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公民可以与国家工作人员构成受贿罪的共犯,但是根据刑法总则关于共犯的规定,如果一般公民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故意犯罪的,并符合共犯要求的,则应当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刑法》第399条第3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385条之罪即为受贿罪),所以司法工作人员索取贿赂并有徇私枉法等行为的,应当以处罚较重的罪名论处,而不应实行数罪并罚,D项是不正确的。 第15题 某市检察院审理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下列案件中,具有何种情形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A 犯罪嫌疑人甲,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 B 犯罪嫌疑人乙,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C 犯罪嫌疑人丙已死亡 D 犯罪嫌疑人丁某聋哑人 【正确答案】:A,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28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故选项A、 第16题 某化工厂排放污染物不符合国家标准,严重破坏了周围生态环境,该县环保局对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罚款2万元;(2)责令停产整顿。化工厂认为处罚显失公平,要求举行听证程序。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听证程序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B 化工厂要求举行听证程序,则县环保局应当组织听证 C 听证程序一律公开进行 D 当事人不承担听证程序的费用 【正确答案】:B,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因此,本题应选B、D。 第17题 在法的起源问题上,古典自然法学派认为( ) A 法律源于上帝的一贯意志 B 法是暴力斗争的结果 C 法是人们相互之间缔结的契约 D 法是社会发展和阶级斗争的产物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在本题目中,A是神创说,B是暴力说,D是马克思主义学说,C是17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法律起源说。 第18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6条都规定以意思自治原则作为合同法律适用的首要原则。根据这些法律的具体规定;当事人选择法律需要满足的要求是(   ) A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必须与合同有一定联系 B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必须明确规定在合同条款中 C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必须是一个国家的任意法,而不能选择强行法 D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必须是中国或外国的国内法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选择法律要满足的条件是:(1)当事人对法律的选择必须是协商一致的结果; (1)当事人选择的法律只能是一个国家的任意法,而不能选择强行法;(3)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既可以是中国法,也可以是外国法或国际条约;(4)当事人选择法律必须明示做出,明示既包括口头也包括书面;(5)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不必与合同有一定的联系。因此本题朋D的表述都是错误的。 第19题 英国两艘来中国运送货物的货轮在大连港相撞,双方就损害赔偿数额未达成一致,于是向我国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则我国法院在审理该争议时( ) A 适用船旗国法即英国法 B 适用法院地法即中国法 C 适用侵权行为地法或船旗国法即中国法或英国法 D 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即中国法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海商法》第273条规定:“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由此得知,无论该争议发生在哪里都适用共同的船旗国法即英国法,A为当选项。 第20题 5月31日,甲公司持有乙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达到10%,以下做法不正确的是( ) A 甲公司在6月3日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 B 甲公司在6月3日通知乙公司 C 甲公司在6月3日公告该情况 D 甲公司6月4日继续买卖乙公司的股票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证券法》第86条第2款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根据该款规定,ABC选项中甲公司的做法均正确。甲公司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乙公司的股票,甲公司6月3日报告和公告,因此6月5日前甲公司不能买卖乙公司的股票,所以D选项不正确。 none、四(共案例分析小题,7共分)10.0 第1题 海宁市山南县石河镇工商所在市场检查过程中,发现个体工商户吴某出售劣质商品,坑害消费者,遂对其处以300元的罚款。吴某对此处罚决定不服,拟提起行政复议。回答下列问题: 若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石河镇工商所无权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则吴某可以向以下何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 山南县工商局 B 山南县人民政府 C 海宁市工商局 D 海宁市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B,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管辖。 首先,石河镇工商所属于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一部分工商管理的职权。但是,由于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石河镇工商所无权以自己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因此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视为设立它的部门的行为,即山南县工商局的行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1款的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因此,对于山南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既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即山南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即海宁市工商局申请复议。这里还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2款的规定,如果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只能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本题中,因工商局并不属于此范围,因此两个机关都有复议管辖权。 第2题 吴某依法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在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过程中,发现有下列哪些情形的,应当决定撤销或变更该具体行政行为: A 工商所认定吴某销售劣质商品的证据不足 B 工商所作出处罚的法律依据适用错误 C 在作出行政处罚没有依法给予吴某陈述、申辩的机会 D 工商所对吴某处以300元罚款偏重,应处以250元罚款为宜 【正确答案】:A,B,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决定。 《行政复议法》第28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其中第1款第3项规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A项属于证据不足的情形,B项为适用依据错误,C项属于违法法定程序,都应选。D项具体行政行为虽有不当,但并不符合行政复议法中“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规定,因此不应选。 (五) 某县税务局在一次税务检查中发现甲公司漏缴税款,遂作出决定要求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4925。34元,并处以200元的罚款。 甲公司认为自己因为计算错误欠缴税款属实,但不赞同对其处以200 罚款,于是向市税务局申请复议。市税务局作出复议决定后,甲公司仍然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3题 若市税务局的复议机关维持了补缴税款的金额,但撤销了对甲公司的200元罚款的处罚决定,则甲公司可以向以下哪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县税务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B 市税务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 C 甲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 D 作出行政决定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A,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经复议案件的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复议机关撤销了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县税务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和市税务局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4题 甲公司向对本案有管辖的A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该地突发洪水,法院无法开展正常的审判工作。此时A法院应当: A 延期审理 B 中止诉讼 C 终结诉讼 D 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其他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指定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本案中,A人民法院虽有管辖权,但因为突发洪水而不能行使管辖权,应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第5题 许某因为涉嫌贪污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在2年缓刑期内许某又在监狱中犯故意伤害罪。根据上述案情,参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许某在缓刑期所犯之故意伤害罪,应当由下列哪个机关负责侦查: A 许某所在的监狱 B 许某所在监狱所在地的公安机关 C 许某所在监狱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 D 许某贪污案的原侦查机关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案件的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5条第2款的规定,对罪犯在监狱中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第6题 如果许某所犯之故意伤害罪是在原审判决宣告以前发生,而在其服刑期间才发现则该伤害案可以由下列哪个法院管辖: A 可以由许某所在监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B 可以由许某贪污案的原审人民法院管辖 C 可以由许某被捕前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D 可以由伤害案的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A,B,D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服刑期间发现罪犯在判决宣告前的其他罪的管辖问题。 根据《刑诉法解释》第14条第1款的规定,发现正在服刑的罪犯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犯罪没有受到审判的,由原审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罪犯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服刑地或者新发现罪的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如果是在缓刑期内所犯新罪应当由服刑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7题 许某在缓刑期内又犯新罪,则应当如何处理许某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执行程序: A 应当执行死刑,并且报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B 应当执行死刑,并且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C 应当由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故意伤害案,并且负责执行 D 应当由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故意伤害案,但是由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负责执行 【正确答案】:A,C 【本题分数】:2.0分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执行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第2款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此规定,《刑诉法解释》当中作了补充规定,第339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的,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依照本解释第275条第(四)项或者第277条的规定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本院核准犯罪分子死刑立即执行。上级人民法院或者本院核准后,交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第275条第(四)项规定,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第277条规定,依授权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本案中故意伤害案属于授权范围以内的案件,所以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授权高级人民法院和解放军军事法院核准部分死刑案件的通知》的规定,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有:犯刑法分则第1章规定的危害国家安全罪,第3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以及毒品犯罪和涉港澳台死刑案件。这一规定,考生在复习时可以大致了解。C选项参见上述《刑诉法解释》第339条的规定。 跟多试卷请访问《做题室》www.zuotish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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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教师资格考试
上传时间:2018-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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