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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有泽_正确认识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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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有泽_正确认识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第36卷第5期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Vol.36No.52016年9月JournalofSouth-Central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HumanitiesandSocialSciences)Sep.2016收稿日期:2016-05-26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甘宁青民族地区法律执行和社会稳定研究”(13BMZ005);西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三项政策’的实践研究”(...

虎有泽_正确认识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
第36卷第5期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Vol.36No.52016年9月JournalofSouth-CentralUniversityforNationalities(HumanitiesandSocialSciences)Sep.2016收稿日期:2016-05-26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甘宁青民族地区法律执行和社会稳定研究”(13BMZ005);西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三项政策’的实践研究”(31920160007)。作者简介:虎有泽,男(回族),西北民族大学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民族理论与政策。正确认识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虎有泽1,尕永强2(1.西北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兰州730030;2.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30)摘要:进入21世纪后,少数民族学生高考加分政策的社会背景和历史条件均发生了巨大改变,加之部分考生民族身份造假事件,使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受到一些质疑。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是中国特色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少数民族学生进入高校深造并服务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以后的执行过程中应继续完善其实施机制和监督机制而不是简单取消。关键词:高考加分;教育公平;民族政策;教育;少数民族考生中图分类号:D63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33X(2016)05-0018-05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党和国家始终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原则,推动各民族的繁荣与发展。《宪法》规定:“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这些举措维护了我国各民族平等团结的大好局面。从历史和现实来看,我国的民族政策是成功的,民族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教育、计划生育、财政、税收、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等方面。具体到少数民族教育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少数民族学生高考加分,目前的优惠分值幅度一般在5-20分之间。“近年来,这项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争议。目前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考虑的重点是身份,往往同一地、同一学校、同一班级的学生,其他条件基本一致,但因民族成份不同,导致高考录取结果有差异。对此,部分汉族考生和家长感到不公平,有的社会舆论甚至认为是对汉族的‘逆向歧视’。”[1]本文主要以少数民族高考加分为切入点,梳理学术界对该领域的研究状况进而探讨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必要性。一、研究概述相比东部发达地区,民族地区教育水平发展较为落后,加之少数民族人口在语言上的障碍,使少数民族在生产力等方面均落后于全国其他地区。小平同志曾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抓科技必须同时抓教育”。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我国在中小学生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等领域均制定了针对少数民族的一系列优惠政策。高考加分政策是国家为消除教育机会方面事实上的不均等而实施的一项补偿性政策。“当前,我国有16个少数民族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已经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因此,在国家通用语言已经普及、教育水平大体相同的地区可以缩小政策差距,逐步做到一律平等;对语言文化差异较大、教育质量还不高的地区,除应该大力普及双语教育、调整专业设置、提高教学质量外,还要继续实行高考加分政策,这是支持少数民族学生取得较好教育水平的重要举措。”[1]由于高考在国人心目中的崇高地位,加之针对少数民族的优惠政策被不法分子加以利用,出现了许多汉族考生更改民族成份获得高考的加分的做法,使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关注该领域,出现了大量针对少数民族教育优惠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研究的博士、硕士 论文 政研论文下载论文大学下载论文大学下载关于长拳的论文浙大论文封面下载 。经笔者分析,研究重点大都以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为切入点,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1)以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公正性为视角进行研究,主要包括杨芳、余澄、杨经华等人的研究[2-4],认为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实施多年,其公正性屡遭质疑,根本原因在于对该政策的根据缺乏系统的认识。上述研究指出,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在国内外都普遍存在,这一政策具有合理性,不容取消但仍需完善,不过对于如81何完善,相关论述不够全面,为本文的写作留下了空间。(2)以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存在的问题为视角进行研究,主要包括孙萍、宗玉蓉、田园、陈敏华等人的研究[5-6],认为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但孙萍以黔东南州为切入点指出的高考加分存在的问题不具有代表性,宗玉蓉等在文中仅罗列了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在实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乱象,并未提出解决这些问题的路径,本文在梳理这些作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解决问题的根本路径。(3)以政治学、法学为视角进行研究,主要包括秦伟江、卫红娟、何银辉、宋香军、董瑞国等人的研究[7-10]。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是中国民族政策的体现,但和法学原理紧密相连,《宪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那么,高考加分政策是否造成了各民族法律上的不平等?从政治学和法学角度研究该问题,不仅使研究视角多元化,亦可使解决该问题的路径更加全面、合理。虽然作者们的视角不同,但都认为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应继续完善而不是取消。本文在分析总结已有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梳理出我国高考加分政策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二、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不足之处少数民族高分加分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分民族优惠,根据不同民族群体的人口多寡,对各个民族的成员实行不同幅度的高考加分优惠;(2)分地区优惠,根据不同地区经济社会和基础教育的总体发展水平,对各地区居住的少数民族成员实行不同幅度的高考加分优惠;(3)普遍优惠,对全国所有少数民族的成员实行高考加分优惠。该政策旨在通过降低大学录取条件(即高考加分降低大学录取分数),保证少数民族学生获得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11]我国目前的高考加分政策在执行中主要存在如下问题。1.立法过于笼统,执行主要依靠国家政策。在社会主义国家,政策和法律都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国家工作重点的转移,我们国家面临着复杂而繁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任务。“客观形势的发展,进一步要求我们必须从主要依靠政策办事,过渡到不仅依靠政策,还必须建立、健全法制,严格依法办事。”[12]《高等教育法》第9条规定:“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民族区域自治法》第71条规定:“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招收新生的时候,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对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特殊照顾。”《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各类高等学校面向民族自治地方招生时,招生比例按规模同比增长并适当倾斜。对报考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录取时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加分或者降分的办法,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并对人口特少的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特殊照顾。”上述法律法规均对少数民族高考时享有的优惠政策做出了具体规定,但立法规定不够具体、明确,在执行中不具有可操作性,使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实施主要依靠国家政策而不是法律。2014年9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实施意见),教育部于2014年12月16日和17日,公布了关于高考改革的四个指导性文件,即《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 评价 LEC评价法下载LEC评价法下载评价量规免费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学院评价表文档下载 的意见》、《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从二者的关系上来看,教育部的四个指导性文件属于对国务院《实施意见》的细化。教育部以《实施意见》和本部门的指导意见对各省的高考加分政策进行指导,也从侧面上反映了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性不强、具体规定不明确等问题。2.未形成高考加分政策的监督机制。“在当代中国,凡是竞争激烈的地方仍然是人情与关系最希望介入的地方,而大学招生是教育界竞争最为激烈的一个领域,如何防人情与关系的干扰便成为招生考试首先必须面对的问题。”[13]高考不仅事关考生利益而且影响着千万个家庭,人们之所以对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发出各种质疑,主要原因在于加分政策在执行中漏洞颇多,部分不具备条件的考生通过非法手段获得了和少数民族考生同样的待遇,不仅对少数民族考生不公,也损害了其他考生的利益。诚如部分高考口号中宣传的那样:“增加一分,挤掉千人”。部分省市少数民族高考加分多达50分,如此悬殊的加分肯定会影响考生的前途命运,但在各省实施加分政策时,未形成专门的监督机关,主要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执行,对少数民族加分政策的贯彻执行缺乏必要的监督管理,也为教育腐败留下了空间。3.加分幅度差别较大。恩格斯指出:“在国与国、省与省、甚至地方与地方之间总会有生活条件方91第36卷虎有泽,尕永强:正确认识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面的某种不平等存在,这种不平等可以减少到最低程度,但是永远不可能完全消除。”[14]目前,我国高考实行的是“分省配额、分省录取”模式,即在教育部的指导下,由各省招生委员会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自行制定本身的招生政策,虽然少数民族均享有高考加分政策,但各省在执行过程中既有相同的地方又存在差别。共同点如下:第一,录取时都实行降分录取或是优先录取的政策。如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在全区范围内除了南宁、柳州等5市外,对瑶族、苗族、侗族、毛南族、仫佬族、回族、彝族、京族、水族、仡佬族等10个世居的少数民族考生,总分降低20分录取。重庆市规定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教育基础及教育资源薄弱的少数民族学生,降分录取和优先录取政策无疑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手段。第二,各省在实施加分政策时均加以细化,如云南省规定:“内地农村户口的彝族、壮族考生加10分,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四川省规定:“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本一批院校加十分,其他院校加二十五分”。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划区加分,促进少数民族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尽管是相同的政策,但各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不一,亦存在差异。区别如下:第一,在加分分值上存在巨大差别,有的省市的加分高达50分,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的省市则只有5分,如四川省。第二,各省在审核加分条件时也有较大差异,虽都在执行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但部分省市根据农村与城镇户口的区别对待进行加分,如海南和四川等省。部分省市则将对国家具有特殊贡献的非少数民族职工的子女亦列入了加分政策,如青海省规定长期在牧区工作的职工子女可以享受加20分的政策规定。由于各省加分政策、录取政策均存在差异,使得同省少数民族考生由于户籍不同、居住地区不同,加分政策亦存在差别。三、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必要性1.从教育实质公平看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必要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但法律规定上的平等并不代表实质上的平等,中国各民族间仍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高考加分是从教育公平的原则上保障少数民族能够与汉族享受同等的教育机会。美国哲学家罗尔斯曾提出两条正义原则;“第一条为平等和自由原则,规定和保障了公民所享有的平等和自由的权利,第二条为差别原则,强调补偿和博爱。差别原则体现为对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对弱势群体进行照顾。”[15]我国目前实施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即有差别原则的体现。但形式上的平等并不代表实质上的平等,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教育投入要向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倾斜,”“办好民族地区高等教育,搞好双语教育。”[16]因此,少数民族高考加分虽然存在诸多弊端,但其对实现教育的实质公平具有重要作用。2.民族地区抓团结、抓发展都离不开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教育是基础;民族地区抓团结、抓发展,都离不开教育这项基础性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搞好民族地区各级各类教育,造就更多适应民族地区发展需要的有用人才;要制定激励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时,一般汉语水平较差,但经过在大学期间的学习,部分考生已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掌握“双语”是少数民族学生的优势,其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时具有十分优越的条件,能充分发挥其特长开展各项工作。若取消少数民族考生的高考加分政策,虽实现了各民族在高考面前人人平等,但由于少数民族考生受制于自身教育条件而丧失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其他地区的考生毕业后又不愿前往民族地区工作,易导致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严重滞后,长此以往,不利于实现各民族共同富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2014年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要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顺应各族群众新期盼,深化改革开放,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激发市场活力和全社会创新创造热情;发挥民族地区特殊优势,加大各方面支持力度,提高自我发展能力,释放发展潜力;发展社会事业,更加注重改善民生,促进公平正义;大力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为民族地区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16]这些目标内容都与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息息相关。四、坚持和完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是国家根据宪法精神,基于“实质平等原则”与“合理差别原则”的要求,为消除各民族教育机会上的不均等而实施的一项补偿性政策。该类政策并非新中国一时一地所独有,从历史上看,唐、明、清等封建王朝均有对少数民族子弟入学或参加科举考试的优惠政策。从国际上看,02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美国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以来实施的“肯定性行动计划”中就包含了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入学的优惠政策。印度、巴西、澳大利亚等国在高校招生中都有针对少数民族的特殊倾斜政策。尽管这些政策也遭到了不同程度的质疑,但仍然是各国保障少数民族接受高等教育机会的制度化通道。从我国实际情况看,在当前和今后的较长时间内,国家对教育资源的配置还无法做到大体均衡,作为实现教育公平的一种补偿,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实施的现实基础并没有发生变化。为此,我们认为应继续毫不动摇地坚持实施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同时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政策。1.加大对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宣传和理论阐释力度。在党和国家的关怀下,虽然少数民族的受教育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但少数民族人口接受高等教育的总体程度仍然较低。“从高等学校区域分布来看,民族8省区共有普通高校276所,仅占全国高校总数的12.56%。在分级管理分级投入的体制下,民族地区的高校由于投入不足,条件有限,办学难度大,民族地区的学生很难接受优质高等教育。”[1]170但这些事实往往被人们所忽略,只看到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时享有的加分政策,而忽视了民族地区考生所面临的困境。对此,需加大对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宣传,并从理论上阐释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以“补偿性政策”的概念取代“照顾性政策”,消除人们的误解,逐步形成社会共识。2.进一步明确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法律地位。要确保高考加分政策的公平性,实现高考加分制度的法治化,必须明确高考加分政策的法律地位。在宪法和各部门法中,虽对涉及少数民族教育问题的法律规定较多,但未成体系,实施机制不够健全。虽在《民族区域自治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中建立了一套少数民族教育的优惠制度,但对高考加分政策的实施、执行未做出严格规定,立法上存在空白,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 规则 编码规则下载淘宝规则下载天猫规则下载麻将竞赛规则pdf麻将竞赛规则pdf 公平的法律制度。为此,建议出台《民族教育法》、《民族教育条例》或相关部门规章,对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适用对象、分值幅度、执行方式等具体内容以法律形式进行固定。3.按“精细化”要求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在分省录取的模式下,各省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在加分政策的执行过程中过于粗糙,不够具体、精细。对此,一要着眼于“补偿性政策”的性质,将“降分投档”调整为“加分投档”。二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精准化的导向,在坚持“民族优惠政策”的同时,辅之以“区域优惠政策”和“阶层优惠政策”。加大省级统筹力度,支持和指导各省区市从本地实际出发,在政策原则框架下,根据不同群体的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办法。三要对优惠分值幅度的调整进行充分调研、测算。四要强化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对高校的约束力。各高校均应认可符合规定的加分并在录取中严格执行。五要加强对高校培养环节的指导,倡导“分类指导、因材施教”,制订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方案,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4.建立高考加分政策的监督机制。应建立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的机制来确保高考加分制度在阳光下运行。从发生在重庆和西安的高考加分造假事件可以看出,我国的高考加分政策的监督机制仍未建立,在造假事件发生后才被知晓。因此,需构建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首先,建立事前的监督机制,确认是否属于少数民族考生时,应由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报民族工作部门复核,复核后将已获得高考加分的少数民族考生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其他考生和社会大众的监督,从源头上确保加分的公正性。其次,通过事中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大众的投诉,对经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民族工作部门审查并公示后仍有异议的考生,应进行二次审查。再次,对通过非法手段获得高考加分政策的造假者,只要证据确凿、事实清楚,应立即取消已获得的加分项并移送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及时处理。通过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机制,确保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公正运行,切实维护少数民族考生合法权益,杜绝通过非法手段获取高考加分的现象。5.加大处罚力度。考生民族身份造假事件屡禁不止,与处罚力度不够严厉也有关系。加大处罚力度应分为对考生的处罚、对考生家长的处罚和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处罚。对考生的造假行为,若考前发现,可由相关部门取消考试资格,规定在一定时间内不得参加高考并记入诚信档案。录取后发现的,可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建议各高校开除学籍并规定一定时间内不得参加高考。考生家长通过行贿等手段为考生获得少数民族身份并取得高考加分资格的,构成犯罪的可按行贿罪等定罪量刑,未构成犯罪的可给予行政处罚。若考生家长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非法手段为考生获得少数民族身份并获12第36卷虎有泽,尕永强:正确认识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取高考加分的,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定罪量刑,尚未构成犯罪的,按照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确认少数民族身份时玩忽职守的,需按《刑法》第397条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尚未构成的犯罪的,应按《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公务员法》第55条规定:“公务员因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第56条规定:“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因此,对通过造假方式获得高考加分的相关人员,必须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加大处罚力度,决不姑息。五、结语“新中国成立65年来,党的民族理论和方针政策是正确的,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道路是正确的,我国民族关系总体是和谐的,我国民族工作做的是成功的。”[16]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是中国特色民族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少数民族学生进入高校深造并服务于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以后的执行过程中应继续完善其实施机制而不容取消。虽然高考加分造假事件使其公正性和合理性受到质疑,有关部门在执行国家制定的包括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在内的一系列民族政策时还存在着偏差,但这不能成为取消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理由,而是要求我们“推进民族工作法治进程,依法处理民族事务……贯彻宪法精神、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加强民族法制的可操作性、完善民族法律体系的实施监督机制”[17],进一步完善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实施机制和监督机制。参考文献:[1]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辅导读本[M].北京:民族出版社,2015:65.[2]杨芳.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公正性探究[J].民族研究,2010(6).[3]余澄.高考加分政策公平问题研究[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4]杨经华.作为公平的正义———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存废解读[J].教育文化论坛,2010(2).[5]孙萍.少数民族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存在问题及其调适———以黔东南州为个案[D].重庆: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6]宗玉蓉,田园,陈敏华.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江苏高教,2010(1).[7]秦伟江,卫红娟.对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的政治学思考[J].考试研究,2007(1).[8]何银辉.高考加分制度的宪法分析[J].湘潭师范学院学报,2007(2).[9]宋香军.我国少数民族高考加分的法理解析[J].知识与经济,2012(9).[10]董瑞国.高考加分公平性的立法法理学分析[J].考试研究,2010(3).[11]高岳涵.少数民族高考加分政策效果调查研究[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14(3).[12]刘升平.法律与政策关系之我见[J].现代法学,1986(3).[13]刘海峰.传统文化与两岸大学招考改革[J].高等教育研究,2004(2).[1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24.[15]约翰·罗尔斯.正义论[M].何怀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302-303.[16]新华网.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EB/OL].[2014-09-29].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9/29/c_1112683008.htm.[17]虎有泽.论民族工作的法治化建设[J].北方民族大学学报,2015(2).(责任编辑马旭)22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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