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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公司法[方案]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公司法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公司法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公司法 2010-7-15 16:38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一】 某市有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共同出资组建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甲企业以货币出资,乙企业以厂房、设备等出资,丙企业以商标权和专利权出资。各方约定,公司董事会由7人组成,问:1、该有限责任公司应在哪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2、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额应为多少,3、各发起人的出资额应该如何确认、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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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公司法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公司法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公司法 2010-7-15 16:38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一】 某市有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共同出资组建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甲企业以货币出资,乙企业以厂房、设备等出资,丙企业以商标权和专利权出资。各方约定,公司董事会由7人组成,问:1、该有限责任公司应在哪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2、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额应为多少,3、各发起人的出资额应该如何确认、交纳,4、公司董事会应由哪些方面人员组成,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二】 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3月10日成立,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2200万元是向社会公开募集的。2000年1月8日,该公司为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又增发了股份1000万元。2002年,为增加实力,又与另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两公司于3月10日做出合并决议,4月1日通知债权人。5月6日开始在报纸在刊登公告2次,8月1日正式合并,并进行了工商登记。问:该公司上述活动中有无与《公司法》规定不相符的。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三】 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签订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投资建立以生产性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40万元人民币。甲、乙、丙三个人均以货币出资,投资额分别为10万元、10万元、5万元,丁以专利技术投资,该专利技术已向国家专利局申报,但尚未拿到专利证书。该专利协议作价20万元。同时,协议还规定:1、公司章程由丁独立起草,无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甲为执行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及公司总经理。3、由甲提议,乙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兼任公司监事。4、公司成立后不足资金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并计划发行公司债券20万元。5、修改公司章程或与其他公司合并时,需经全体 公司董事过半数通过。6、公司前三年无论盈利与否,均不提取盈余公积金。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公司法 规定,分析说明以上不妥之处。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四】 某人举报甲上市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甲公司的主要发起人乙企业以经营性资产投入甲公司,并认购相应的发起人股份。在甲公司成立后,乙企业将已经作为出资应当交付给甲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折合2000万元作为自己的资产使用已3年有余,至今尚未交付给甲公司。 (2)甲公司所属子公司伪造进出口凭证,虚报进出口经营业绩,累计虚增经营额84640万元,占公司营业额的90,,虚增利润15600万元,占公司利润总额的85,,严重损害了股东和其他人的利益。该行为的直接责任人为A某和B某(A某为会计人员,B某为非会计人员;二者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为甲公司出具年度审计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的丙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C某和D某严重不负责任,未进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也未认真审核相关会计凭证的真伪,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尽管属于过失,但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3)甲公司选任的两名独立董事不符合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甲公司董事会提名E某和G某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而E某直接持有甲公司流通股股票10万股,G某为具有4年从事会计专业研究和实务工作经历的专家。上述独立董事提案由出席2001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10800万股(占甲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8000万股的60,)的全数同意通过。 要求:如果举报反映的情况属实,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上述要点(1)提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乙企业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的违法行为,乙企业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2)根据上述要点(2)提示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A某和B某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丙会计师事务 所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C某和D某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3)根据上述要点(3)提示内容,E某和G某是否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并分别说明理由。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一答案】 1、应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2、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应为50万元人民币。 3、乙和丙的出资应在出资评估后以确认的金额来确定。另外,丙企业以工业产权、专利技术出资,其出资额不得超过公司总注册资本的20%.法律上规定的交纳程序:以货币出资的,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应依法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证,出具验资证明。 4、两个以上国有企业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应由甲、乙、丙三个代表以外组成董事会外,还应由公司职工代表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二答案】 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的不应少于股份发行总额35%,而该公司只占26.7%. 2、发行新股时应至少间隔一年以上,该公司不够一年,与法律规定不符。 3、法律规定在公司决定合并之日起,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布3次,在通告未满90天内不得进行工商登记。本案通知债权人时间已超过规定,公布次数及时间也不对。另外该公司在通告未满90天内就进行了工商登记。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三答案】 1、丁以专利权出资时不符合规定,因为其还未成为该专利的合法所有人,另外该专利应以作价评估价值为主。 2、以生产性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3、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共同起草并通过方为有效。 4、乙可以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但不得担任监事。 5、公司不具有发行债券的主体资格。 6、修改公司章程或公司合并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7、公司只要有盈利必须提取法定的公积金与公益金。 【经济法案例分析题四答案】 (1)乙企业的行为属于虚假出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乙企业应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对乙企业处以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A某与B某的行为属于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通报,可以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中的会计人员A某,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 对丙会计师事务所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若情节严重的,并可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换。另外,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对C某和D某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给予警告;若情节严重,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E某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而G某不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 根据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而E某所持10万股股份并没有超过甲公司发行股份的1,。因此,E某符合条件。 ? 根据规定,独立董事应当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而G某工作的时间不足5年。因此,G某不符合条件。 司法考试《民诉》经典案例分析一 2008年08月22日 17:41 案情:2007年,罗某在A市某区集体企业明光电子元件厂附近买下一处房屋,准备装修后,经营饭店。为方便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罗某与明光电子元件厂的领导达成协议,罗某经营的饭店挂靠在明光电子元件厂,罗某每年付给明光电子元件厂一笔“挂靠费”。饭店也因此登记注册为“A市某区明光电子元件厂餐饮服务中心”。为了顺利对外开展营业,罗某找到自己开小型装修企业的好朋友王某帮忙进行装修。事后,罗某以餐饮服务中心的名义开出了5万元装修费的欠条。饭店正式营业后,罗某并未按约定付款,王某觉得朋友欠些钱,肯定是因一时经济紧张,等过一段时间手头宽裕了自然会还的。但是王某的妻子张某表示不满。半年以后,罗某仍然没有还款。这时,王某因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不得不向罗某索要装修费;但是,罗某矢口否认有此事。王某一怒之下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罗某提出王某的弟弟王某某经常来饭店吃饭,已经欠下3000元的账,故对王某提起反诉。审理过程中,罗某还申请对王某提供的装修费的欠条进行重新鉴定。鉴定结果显示,该欠条是伪造的。原来因为拖欠的时间过长,王某已经无法找到原来的欠条;于是,模仿罗某的笔迹自己写了一张。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王某在法定期间没有提起上诉。但是,不久,他在清理书房的时候,找到了原来装修费的欠条。王某由此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提起再审后,罗某向法院提议进行调解,王某也表示同意。最后,本案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以下问题: 1、如果张某在王某不愿向朋友罗某追债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罗某还款。对此,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2、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罗某对王某提起反诉,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 4、如果在一审中,王某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5、罗某申请对王某提供的装修的欠条进行重新鉴定,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6、王某应该向哪个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7、王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8、本案以调解结案,应如何处理原审判决, 答案及解析: 1 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本案的诉讼标的是罗某与王某之间的给付装修费关系,而王某的妻子张某并不是该争议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张某不能以原告名义起诉。 2 王某应当以罗某、明光电子元件厂为共同被告。因为个体工商户挂靠集体企业并以集体企业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明光电子元件厂为共同诉讼人 依据是《民诉意见》第43条的规定,罗某与其挂靠的集体企业明光电子元件厂为共同诉讼人 3 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罗某另行起诉。被告罗某提起的诉讼,诉讼标的是罗某与王某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本诉的诉讼标的(罗某与王某之间的给付装修费关系)毫无牵连,因此,这两个诉是完全独立的诉,应该分别审理。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4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王某提供担保的,王某如不提供,则驳回其申请。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 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5 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延期开庭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6 王某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根据《民诉意见》第205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也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提审。转自学易网 www.studyez.com 7 人民法院接到王某的再审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条件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认为不符合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条件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根据《民诉意见》第20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再审申请 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应当在立案后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并及时通知双方当事人;认为不符合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用通知书驳回申请。 8 原判决视为撤销。 根据《民诉意见》第201条的规定,按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或提审的案件,由再审或提审的人民法院在作出新的判决、裁定中确定是否撤销、改变或者维持原判决、裁定;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裁定即视为撤销。 司法考试《民诉》经典案例分析一 经济法概论案例题汇总 中华硕博网 WWW.CHINA-B.C0M 2009年03月18日 来源:互联网 中华硕博网核心提示: 某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未征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意见的情况下,委派甲担任企业厂长。甲上任后,由于不懂经营管理,造 某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在未征求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意见的情况下,委派甲担任企业厂长。甲上任后,由于不懂经营管理,造成企业严重亏损,该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决定罢免甲的厂长职务,并选举乙担任厂长。乙上任后解除了一名副厂长和两名中层干部的职务,自行任命了一名副厂长和一名中层管理干部。同时决定成立企业管理委员会,自己任委员会主任,决定委员会为企业的最高管理机构。由于乙经营管理有方,使企业很快扭亏增盈。乙决定拿出部分利润来 奖励全厂的干部和职工。问上述行为中哪些行为违反了《全民所有制法》, 答:本案的违法行为有: 1、政府主管部门未征求职工代表大会意见,就委派甲担任厂长; 2、职工代表大会罢免由政府部门委任的厂长——甲厂长; 3、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乙担任厂长,未报政府部门批准; 4、乙上任后解除一名副长厂职务和自行任命了一名副厂长职务; 5、将企业管理委员会决定为最高权力机构; 6、乙拿出部分利润来奖励干部。 中国某厂与美国一商人,意建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签订了 一份企业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其部分条款如下: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为900万美元,其中中方出资680万美元,美方出资220万美元; 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只能由中方担任,副董事长由美方担任; 合营企业注册资本在合资期间内既可增加也可减少; 经董事会聘请,企业的总经理可以由中方担任; 中方合资企业应向美方支付技术转让费,美方应向中方交纳场地使用费;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提交外国的仲裁院裁决,并适用所在国的法律。 请分析以上六条是否合法。 答: 1、美方出资比例未达到注册资本的25%以上。 2、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合营双方协商担任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只由中方担任是不合法的; 3、法律规定,合营企业在合营期间内,合营资本只能增加不能减少; 4、合营企业的总经理经董事会聘请可以由中方担任,是合法的; 5、合营企业为股权式企业,双方投资和合资条件已折换成股份了,不存在一方向另一方交任何费用的问题; 6、合营企业的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应该按中国法律解决,不能使用外国法律。 中日两个企业,双方签署了一份合营企业合同,请指出条款中的错误: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其他法律以及日本的法律,同意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公司中的名称为“中日某某印染公司”; 甲乙双方对合营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双方出资方式如下:甲方现金200万元,厂房折合30万元,场地使用权为20万元;乙方现金100万元,工业产权100万元,双方出资额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前一次交清; 乙方从企业获利后的第二年,每年从企业利润中提取10%的出资额; 总经理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从签字起生效,中方上级总管批准之日为企业成立之日; 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后即告生效。 答:存在以下几点错误: 1、因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只能遵循中国的法律; 2、名称应为“中日某某印染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写清“有限责任”; 3、甲、乙双方承担有限责任; 4、乙方工业产权出资额超过双方投资总额的法定规定的20%; 5、中外合资与中外合作不同无此规定,不能提前收回投资,应删除此规定; 6、法定代表人应为董事长; 7、本合同自审批机会批准后生效,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为企业成立之日。 8、应改对本合同及其附页的修改,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后即告生效。 中、德双方企业意共同建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约定:合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德方在出资比例中所占比重为20%;全部注册资本为200万美元;企业投资总额为600万美元;双方按注册资本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和损失;合营企业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利机构,以企业总经理为法定代表人。问:该合营企业在设立中有何不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地方,该合同应如何定立, 答:1、其组织形式有问题。中外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2、德方不得低于25%。 3、企业投资总额为300~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其投资的二分之一,即300万美元,应被足100元。 4、中外合资企业以董事会为最高权利机构,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 双方应根据中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要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来签订合同。 某建材厂因经营不善而破产,经核算后,破产财产40万,破产费用花去2万,所欠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8万,欠银行贷款10万,欠国家税收12万,往来厂家8家各3万。问8家企业中每家可以要回多少债权。 40,2,8,12,18万 38+10,34万 18/343,1。59万 8家企业每家可拿回1。59万元。 18/3410,5。29万 银行可拿回5。29万元。 某国有企业破产,有四名债权人向法院申报债权。甲债权人债权数额100万,其中50万由破产企业提供办公楼作为足额担保;乙债权人为银行,债权贷款本金为100万,约定年利率为10%,五年到期后应偿还150万,破产宣告时尚有一年才到期;丙债权人债权为200万,同时破产企业对它也享有100万的债权。丁债权人因解除合同造成的损失为50万,另外该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为80万。问:上述各债权人哪些债权为破产债权,数额共计多少,上述债权中实际参加分配的数额为多少, 答:1、 甲:100,50,50万 乙:100+4,140万 丙:200万 丁:50万。 总计额50+140+200+50,440万元 2、440万,100万,340万 甲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破产。经查,甲企业现有现金及实物共100万,房地产500万,其中有一处200万元的房地产抵押给A银行,贷款150万,另有一处100万元的房地产抵押给B银行,贷款130万。另有两企业分别欠了甲企业70万、30万,甲企业还分别欠了乙企业、丙企业、丁企业100万、200万、300万。欠国家税款250万,欠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50万,破产费用20万。问:甲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答: 甲企业破产财产:100万+250万+70+30,450万 甲企业破产债权:30+100万+200万+300万,630万 破产清偿程序: 1、优先拨付破产费用20万。 2、清偿所欠职工工资及劳动保险费用50万。 3、清偿所欠国家税款250万。 余额450,20,50,250,130万 偿还B银行:130,6。2万元 偿还乙企业:130,20。63万元 偿还丙企业:130,41。27万元 偿还丁企业:130,61。9万元 A公司为大型棉毛制品公司,下属有两个公司,一个为B制衣公司,为A公司的子公司;另一个为C制衣公司,为A公司的分公司,已由王某承包。在承包 协议书 婚内约定的财产协议书家庭养老协议书pdf意向性划转协议书商业银行关联方授信摔伤一次性补偿协议书 中明确规定:在承包期间债权债务由王某负责。2001年6月,在某市经贸洽谈会上,A公司董事长李某遇到了某棉纺厂厂长孙某。孙某说:本厂有一批质地良好的棉布待销。A公司董事长李某想到下属两个公司正需要棉布,就给孙某牵线介绍。2001年7月份棉纺厂与B、C两个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棉纺厂供应各种棉布240包,价值120万元。B公司和C公司为共同需方,各提货120包,价款各为60万元。合同规定货到一个月后付款。但是棉纺厂发货后三个月,两个公司以各种借口拒不付款。棉纺厂就以A、B、C三个公司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货款。 问:1、该合同是否有效, 2、B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与A公司有何关系, 3、C公司应承担什么责任,与A公司有何关系, 4、法院应如何判决, 答: 1、本合同完全有效。从法律角度上讲,两个公司可以为共同需方,签订一份合同。 2、B公司为独立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其60万元的货款与利息应由B公司独立承担,与A公司无关系。 3、C公司是A公司的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 由总公司承担。虽然已经承包给王某,王某所签的承包协议规定了债权债务由王某承担,但是承包协议为企业内部承包性质,对外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因此,C公司所欠棉纺厂的60万元货款及利息由A公司承担。 4、法院应判:B公司给付原告货款及利息,A公司给付原告货款及利息。 某市有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共同出资组建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以生产经营为主,甲企业以货币出资,乙企业以厂房、设备等出资,丙企业以商标权和专利权出资。各方约定,公司董事会由7人组成,问:1、该有限责任公司应在哪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2、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额应为多少,3、各发起人的出资额应该如何确认、交纳,4、公司董事会应由哪些方面人员组成, 答:1、应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2、以生产经营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应为50万元人民币。 3、乙和丙的出资应在出资评估后以确认的金额来确定。另外,丙企业以工业产权、专利技术出资,其出资额不得超过公司总注册资本的20%。法律上规定的交纳程序:以货币出资的,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的,应依法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证,出具验资证明。 4、两个以上国有企业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除应由甲、乙、丙三个代表以外组成董事会外,还应由公司职工代表共同组成公司董事会。 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1999年3月10日成立,股本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2200万元是向社会公开募集的。2000年1月8日,该公司为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又增发了股份1000万元。2002年,为增加实力,又与另一个股份有限公司合并,两公司于3月10日做出合并决议,4月1日通知债权人。5月6日开始在报纸在刊登公告2次,8月1日正式合并,并进行了工商登记。问:该公司上述活动中有无与《公司法》规定不相符的。 答:1、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的不应少于股份发行总额35%,而该公司只占26。7%。 2、发行新股时应至少间隔一年以上,该公司不够一年,与法律规定不符。 3、法律规定在公司决定合并之日起,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布3次,在通告未满90天内不得进行工商登记。本案通知债权人时间已超过规定,公布次数及时间也不对。另外该公司在通告未满90天内就进行了工商登记。 甲、乙、丙、丁四个自然人签订协议,投资建立以生产性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40万元人民币。甲、乙、丙三个人均以货币出资,投资额分别为10万元、10万元、5万元,丁以专利技术投资,该专利技术已向国家专利局申报,但尚未拿到专利证书。该专利协议作价20万元。同时,协议还规定:1、公司章程由丁独立起草,无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2、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甲为执行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及公司总经理。3、由甲提议,乙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并兼任公司监事。4、公司成立后不足资金通过发行公司债券筹集,并计划发行公司债券20万元。5、修改公司章程或与其他公司合并时,需经全体公司董事过半数通过。6、公司前三年无论盈利与否,均不提取盈余公积金。根据以上资料,结合公司法规定,分析说明以上不妥之处。 答:1、丁以专利权出资时不符合规定,因为其还未成为该专利的合法所有人,另外该专利应以作价评估价值为主。 2、以生产性为主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3、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共同起草并通过方为有效。 4、乙可以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但不得担任监事。 5、公司不具有发行债券的主体资格。 6、修改公司章程或公司合并时必须经代表三分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7、公司只要有盈利必须提取法定的公积金与公益金。 甲卷烟厂使用注册商标蓝鸟牌香烟,一年后发现乙乡政府卷烟厂未经商标注册,也生产销售蓝鸟香烟,且质量低。甲厂认为乙厂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产品信誉,就委托某律师事务所丙律师,意诉请法院求偿。乙厂得知后,找到甲厂,申明:本厂使用该商标已有二年之久,并无假冒侵权之意。并主张通过许可协议,取得甲厂的使用权。甲厂同意,并订定商标许可协议,但坚持要求乙厂先行赔偿。后,双方找到律师进行咨询,问: 1、乙厂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违反我国商标管理的哪些规定,其法律后果如何, 2、如果甲、乙双方达成了使用许可协议,当事人应遵循我国商标法的哪些规定, 答: 1、乙厂属于违反商标注册管理和商标侵权的双重性质。 A乙厂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强制性注册规定,根据规定,产销烟草制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否则不得在市场上销售。对乙厂的此种行为,工商企业部门可依法责令其限期注册,并罚款。 B乙厂的行为侵犯了甲厂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工商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可根据甲厂请求,责令乙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并加处罚款。 2、如果甲、乙双方事后达成使用许可协议,乙厂又承担侵权行为,双方应遵循以下规定: A双方除需订立书面协议外,甲厂作为许可方,还必须在规定期间内将合同副本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查,并报送商标局备案,否则不发生合同效力。 B、根据我国商标管理和质量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甲厂作为许可方,有义务监督乙厂使用其注册商标的相应质量,乙厂作为被许可方,则必须保证使用甲厂注册商标的相应质量。 某厂从本县食品厂购买其腌制的山野菜十斤,第二天加工后,供本厂 职工中餐。职工进餐后不久,职工相继出现在了腹痛、腹泄及呕吐等症状。工厂立即与医院联系,经紧急抢救,患病职工脱离危险,经查明,食物中毒为食品厂提供的山野菜腐烂变质所致。为此,工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论,请求判令食品厂赔偿损失。问: 1、受害者应根据什么法律要求赔偿损失; 2、谁应负赔偿责任; 3、受害者获得的赔偿包括哪些内容。 答:1、受害者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赔偿损失。因为工厂购山野菜属生活需要行为。 2、食品厂应负赔偿责任。 3、食品厂应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和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 A公司从2001年8月初开张,直至12月底从未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多次催促,该公司总以开张不久,亏损为由拒不进行纳税申报。税务人员经过审查后,发现该公司经营不错,因此怀疑其有偷税行为。经检查该公司所有的会计资料,从该公司经营账簿上经推算的结果该公司确属亏损。后来有人举报,该公司有两本账。税务机关要求该公司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从真实的材料看出,该公司确属偷税。所偷的税款涉及到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偷税额达26。5万元,偷税数额较大。税务机关责令其补交税款及所偷税的滞纳金和罚款。该公司置之不理,经多次催交均无效。税务人员认为该公司的行为已由偷税转为抗税。问: 1、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哪些税法规定, 2、该公司的行为属于哪种违反税法性质的行为,是偷税还是抗税,税务机关应如何处理, 答:1、该公司在纳税申报方面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的规定。该公司应在确定的申报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纳税人未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于2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此,税务机关应根据上述情况,可处以该公司2000 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2、偷税: 抗税是: 据此,A公司的行为属于偷税行为,因为该公司做假账的目的在于不交或少交税款,尽管其态度不好,对税务机关的责令充耳不闻,但始终没有使用暴力威胁方法,并未构成抗税。因此,税务机关对A公司的行为定为“抗税”是错误的。但由于其偷税数额较大,已构成偷税罪,税务机关应将其此案交由检察院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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