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合同可变更可撤销什么情况下合同可变更可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9条规定:“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的,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胁迫行为”。由此可以看出,胁迫主要是指行为人自己实施一定的不法行为,直接给对方造成为难(如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迫使对方接受某种条件。比如,一方当事人基于种种原因,本来就不愿意签订某种合同,但由于对方的恐吓和要挟,迫不得已的签订合同,就属于受胁迫的行为。构成胁迫的条件必须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