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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城市绿地水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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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城市绿地水系规划为塑造城市形象,突出城市特色,并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落到实处,实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按照高起点规划的原则,2005年3月23日,进行规划编制单位评选,确定由北京土人景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俞孔坚教授主持编制《菏泽市城市绿地水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4月至7月进行基础资料调查,12月23日进行正式方案汇报。2006年7月26日,该《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和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得到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原院长、博士生导师陈秉钊教授,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市风景园林学会...

某城市绿地水系规划
为塑造城市形象,突出城市特色,并将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落到实处,实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再上一个新台阶,按照高起点规划的原则,2005年3月23日,进行规划编制单位评选,确定由北京土人景观规划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研究院、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俞孔坚教授主持编制《菏泽市城市绿地水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4月至7月进行基础资料调查,12月23日进行正式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汇报。2006年7月26日,该《规划》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和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得到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原院长、博士生导师陈秉钊教授,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副理事长、天津市风景园林学会理事长、天津市园林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高国华教授,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风景园林所主任规划师、教授级高级规划师束晨阳教授等专家的一致好评。11月进行了批前公示,12月制做完成了规划成果。2007年1月26日,市政府以菏政复[2007]8号文件,对该《规划》进行了批复。  规划范围   北至安兴河-北七里河,南至王秀生河,西至西城水库,东至洙水河南支,总面积约342.8平方公里。    规划目标  建立城乡连续、具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的城市绿地水系与生态基础设施网络;强化“花城水邑”和“平原森林城市”的城市特色。  总体布局  河道水系网络构成城市基本的生态框架,在水系网络基础上叠加城市的生物栖息地系统、乡土遗产保护系统、游憩系统以及防灾系统,建立城市具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的绿色网络。  总体指标  近期目标(2005-2010年):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0平方米以上,市区绿地率达到35%以上,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远期目标(2011-2020年):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2平方米以上,市区绿地率达到40%以上,市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以上。  城市水系统建设战略  1、维护和强化区域水系格局的连续性;  2、建立多层次的城市防洪安全格局;  3、建立多层次的城市暴雨雨水管理系统;  4、保护和恢复湿地、坑塘系统;  5、维护和恢复河道及滨水地带的自然形态。   城市绿地分类规划  1、市级综合公园  依托河流、大堤规划建设5个市级公园,包括护城河带状公园,总面积130公顷;环大堤带状公园,总面积219公顷;赵王河带状公园,总面积203公顷;洙水河带状公园,总面积58.2公顷;经四沟带状公园,总面积51.5公顷,构成“双环和双十字”结构。  2、区级综合公园  根据700米服务半径要求,以现有的文化遗产、坑塘水体为依托,规划17个区级公园。  3、社区级公园及街旁绿地  采用350米服务半径,面积不小于0.4公顷,规划约102个社区级公园及街旁绿地。  4、专类公园  市区规划9个专类公园,包括乡土植物园、民俗文化主题公园、历史名园、体育公园等多种类型。    5、生产绿地  规划城市苗圃基地3处,作为城市的花灌木和其它苗木生产基地及科研育种职能的综合性苗圃。    6、防护绿地  河流、道路、铁路、高压走廊等两侧根据城市防灾减灾、环境防护和暴雨雨水管理等需要,设立带状防护绿地。  7、城郊生态绿地  城市近郊规划5个大型的城郊公园:  洙水河-东湖郊野公园:位于城市东部洙水河沿岸,西起合肥路,东至洙水河南支,总面积约288.6公顷,是以自然的河流和河岸风景林为主要景观,旅游观光、水上活动、休闲娱乐的滨水公园。  万福河郊野公园:位于城市南部万福河沿线,西起昆明路,南至珠江路,总面积约554公顷,是以自然河流、湿地和河岸风景林为主要景观特色,旅游观光、水上活动、休闲娱乐的滨水生态公园。  菏泽植物园:位于城市北部,牡丹种植保护区的西侧,总面积约154公顷,是以花卉和园林观赏植物为特色的综合性植物园。  雷泽湖湿地公园:位于城市东南低洼地区,总面积约610公顷。是以湖泊和湿地景观为特色的水生植物园和水生植物研究基地。  森林公园:位于城市东北部,日东高速公路以南,赵王河以北,洙水河北支以西,总面积约847公顷。是以自然生态的大面积森林和水体湿地为景观特色,集休闲度假、生态教育、体育运动、郊野游憩等功能为一体,辐射整个市区和市域的特大型城郊公园。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发展阳泉市的城市绿化事业,加强城市环境建设,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增进市民身心健康,提高城市规划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结合本市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所界定的规划范围与《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20)》所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相一致,城市规划区总面积为566平方公里,规划人口75万人,规划近期至2005年,远期至2020年,远景期限不确定,以达到城市最大绿化容量为止。 第三条 规划编制依据 为有利园林绿地的保护和建设,国家和省、市政府先后发布了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从指标要求和保护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是制定本市园林绿化系统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颁布,1998年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 4、1992年6月22日国务院100号令《城市绿化条例》 5、建设部1993年784号文件《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6、1996年10月24日山西省人民政府第80号令《山西省城市绿化实施办法》 7、《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绿化建设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国发[2001]20号文件 8、晋政办发[2001]11号《关于开展“城市绿化年”活动大力创建园林城市的通知》 9、《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20) 第四条 规划指导思想 4.1、根据阳泉市特定的地理位置、环境条件及其在山西省东部作为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与作用,力求充分利用当地有利条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遵循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发展规律,以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中心,争取以较快的速度建成一个有特色的园林城市。 4.2、保护和建设好城市赖以依托的现有山体、水体、地形、地貌等自然资源,尽可能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本市的地域、人文资源优势,培育阳泉市区的城市特色。 4.3、针对阳泉市区建设用地紧张,人口密度大,旧城区建筑拥挤等诸多特点,园林绿化建设应以合理布局,完善结构为目标,并在高标准、高水平、高速度的建设过程中,不断提高城市的生态环境质量,美化城市面貌。 4.4、科学安排各类城市绿化空间,构成开放型的城市绿地系统,合理确定各项绿地指标,努力为阳泉市民创造安全、舒适、优美的户外活动环境。 4.5、努力提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可操作性,使之对于整个城市规划、园林建设和绿化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实践指导意义。 第五条 规划目标和规划指标 5.1、规划目标:在21世纪,阳泉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建设的目标是:充分利用阳泉依山傍水的自然地理条件,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构筑城市生态绿地系统的空间结构;积极发展各城市组团之间的绿化带,实施“森林围城”和“山水城市”建设战略;努力构筑“青山、碧水、绿地、蓝天”的景观格局,将阳泉建设成为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开放型生态型晋东区域中心城市。 5.2、规划指标: 1、到2005年,人均公共绿地5平方米,绿地率20.9%,绿化覆盖率30%; 2、到2010年,人均公共绿地9平方米,绿地率30%,绿化覆盖率35%; 3、到2020年,人均公共绿地13平方米,绿地率35%,绿化覆盖率45%。 第六条 规划原则 6.1、依法治绿:以国家和省市各项有关法规、条例和行政规章为准绳,以《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8-2020年)为基本依据,充分贯彻“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为市民构筑适宜创业发展和安居的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型城市。 6.2、生态优先: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合理布局各类城市绿地,保护古树名木与名胜古迹等历史遗产和景观资源,要进一步加强中心城东部王母垴植物园、西部煤山公园、北部北山公园和桃河滩槽绿化的规划建设,加强绿化建设管理和投入,保障城市发展过程中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平衡发展。 6.3、系统整合:要改变传统的单因单果的链式思维模式,以系统观念和网络思维方法为基础,综合考虑与平衡城市生态建设与城市发展之间的诸多问题与矛盾,使规划能符合城市社会、经济自然系统各因素所形成的错综复杂的时空变化规律。 6.4、因地制宜:要结合城市的自然地理特征,充分利用狮垴山、刘备山、王母垴、桃河等自然资源,合理引导城市功能空间与自然生态系统的发展;城市绿地布局要作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地面绿化与空间绿化相结合”,在重点发展各类公共绿地的基础上,加强居住小区与道路绿化,城市组团隔离绿地和近郊生态景观绿地的建设,构筑多层次、多功能、多类型的生态绿地系统。 6.5、城乡结合:市域城乡同属一个“社会-生态复合系统”,要重视城乡整体功能的完善和协调,确保两者能平衡发展;要加强区域合作,努力构建有利于维系区域生态平衡的一体化绿地系统。 6.6、整体协调:绿地系统规划应当兼顾城市发展过程中社会、经济和自然资源的整体效益,尽可能公平地满足不同地区和不同代际人群间的发展需求,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着重研究近中期规划,寻求切实可行的绿地建设与绿线管理模式。 第七条 城市绿线管理 7.1、城市绿线是指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绿地边界控制线。城市绿化管理的对象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已经规划和建成的公共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生态景观绿地等各类绿地。 7.2、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规章,城市绿线由城市绿化与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予以界定,主要包括以下用地类型: ●规划和建成的城市公园、小游园等各类公共绿地; ●规划和建成的苗圃、花圃、草圃等生产绿地; ●规划和建成的(或现存的)城市绿化隔离带、防护绿地; ●城市规划区内现有的风景林地、果园等生态景观绿地; ●城市行政辖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及其依法规定的保护范围,风景名胜区等。 ●城市道路绿化、绿化广场、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 7.3、依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结合阳泉的实际情况,城市绿线管理的基本要求如下: ●城市绿线内的所有树木、绿地、林地、果园、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移植、砍伐、侵占和损坏,不得改变其绿化用地性质。 ●城市绿线内现有的建筑、构筑物及其设施应逐步迁出,临时建筑及其构筑物应在两年内予以拆除。 ●城市绿线内不得新建与绿化维护管理无关的各类建筑。在绿地中建设绿化管理配套设施及用房的,要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各类改造、改建、扩建、新建建设项目,不得占用绿地,不得损坏绿化及其设施,不得改变绿化用地性质。否则、规划部门不得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建设部门不得办理施工手续,工程不得交付使用,国土部门不得办理土地手续。 7.4、在城市绿化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违章侵占城市园林绿地或擅自改变绿地性质; ●乱扔乱倒废物; ●钉、拴、刻、划树木,攀折花草; ●擅自盖房、构筑物或搭建临时建筑; ●倾倒、排放污水、污物、垃圾,堆放杂物; ●挖山、钻井、取水、拦河截溪,取土采石; ●进行有损城市园林绿化和生态景观的其他活动; 7.5、因特殊需要,确需占用城市绿线内的绿地,损坏绿化及其设施或改变其用地性质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进行审查,并充分征求当地居民、人民团体的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章 城市绿地系统总体布局 第八条 总体布局原则 8.1、充分发挥城市园林绿地的综合功能效益,统一规划,全面安排。 8.2、均匀分布公共绿地,合理配置生产绿地和防护绿地,加强单位附属绿地的建设管理全面提高城市绿量。 8.3、在城市绿地系统整体布局上突出“四个结合”,即:郊区大环境绿地与建成区内中小型绿地相结合,开放型绿地与经营型绿地相结合,历史文物保护与园林绿地建设相结合,线型绿带与块状绿地相结合。 8.4、近期建设规划与远期建设规划相结合,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 总体布局结构 9.1、市域绿地系统结构布局 9.1.1  全市绿化系统主要沿过境铁路两侧,过境高速公路两侧,过境国道、省道两侧,市、县级公路两侧,河道两侧种植20-40米宽林带,形成绿化纽带,串联乡、村级道路两侧10-20米宽林带,结合闲置荒山绿化,形成市域绿化系统。 9.1.2  结合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实施,从增加绿色植被、改善生态环境的角度出发,在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坡耕地、低产田面积大、防护功能明显的地区集中布局退耕还林工程。到2005年,全市退耕地造林和荒山造林总面积80万亩,到2010年,全市退耕地造林和荒山造林总面积106.5万亩,森林覆盖率33.1%。 9.2、市区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阳泉市区的城市绿地系统,按照“一带、二轴、三环、四块、五纵、六横”的结构模式进行布局。 一带—即贯穿城市东西的桃河滩槽绿化及堤岸绿化形成的城市“玉带”。 二轴--即石太铁路防护林带形成的东西绿轴,单侧绿地宽15米;阳盂铁路、阳涉铁路(市区段)防护林带形成的南北绿轴,单侧绿地宽20米。 三环--市区外围的易林荒山绿化形成的自然生态保护圈为绿化外环;市区南北外环路的道路防护林带形成的环形绿化带为绿化中环;市区北山公园、南山公园、王母垴公园、桃河公园等市级公园围绕形成的绿化内环。 四块—即利用文物古迹保护与园林绿化、山体绿化形成的四大风景林地:刘备山风景林地 玉泉山风景林地 狮垴山风景林地 冠山风景林地 五纵—即五条南北向的城市主干道绿化带,分别是矿山路、煤山路、洪畅路、泉中路、开化路、道路红线宽度25-40米,两侧绿带宽度规划为10-20米。 六横-—即六条东西向的城市主干道绿化带,分别是开发北路、青年路—大连路、桃北路、桃南路、南大街和旧南外环路。道路红线宽度25-40米,两侧绿带宽度规划为10-20米。 第十条 贯穿城市的桃河两岸,留出一定宽度的绿化用地,使河流成为河滨公园,形成以桃河为主轴,以城市主干道为副轴的城市景观轴线。 第十一条 在城市西北、西南、东北方向,以山体绿化和水源保护区为主体,开辟三块较大面积的自然生态保护区,作为城市固碳制氧基地和输送新鲜空气的通道,用以维护市区的碳氧平衡,缓解城市的“热岛效应”。 第十二条 加强绿化隔离带的建设,在各居住区和工业区之间,城市边缘的城市建设用地与农村用地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将城市郊区的绿色空间引入城市内部空间。同时结合自然生态保护区,山体绿化,桃河滩槽绿化形成生态型城市的大骨架。 第十三条 沿各级城市道路、高压走廊与河道两侧开辟一定宽度的绿带,构成市区的网状绿地系统骨架。在旧城区内积极建设各类公园绿地,争取使公共绿地在市区内达到均匀分布。要充分发挥群众“见缝插绿”,搞好单位附属绿地的美化。 第三章  公共绿地规划 第十四条 市区内公共绿地指标为: 1、公元2005年,公共绿地300.3公顷,人均5m2 2、公元2010年,公共绿地585.5公顷,人均9m2 3、公元2020年,公共绿地973.3公顷,人均13m2 第十五条 市级公园规划 1、南山公园:位于市区中南部,面积16.6公顷,市级综合公园规划有各类文化娱乐场地和设施,内容丰富,以凌云阁观景视觉点为特征。 2、儿童公园:位于市中心,面积7.1公顷,市级儿童公园。规划有为少年儿童单独设置的游戏、嬉水、科普、文体设施。 3、北山公园:位于市区北部,面积85.6公顷,市级综合公园。规划建设成为生物多样性示范基地,引种驯化和物种移地保护基地。 4、狮垴山公园:位于市区西南部,面积300公顷,市级风景名胜公园。规划为以文物古迹、百团大战纪念碑等为主,兼有旅游、度假功能的综合性公园。 5、王母垴公园:位于市区东部,面积73.0公顷,市级植物园。规划建设成为生物多样性示范基地,以观赏、种植、游憩为主的植物园。 6、煤山公园:位于市区西部,面积20.0公顷,市级综合公园。规划有各类文化活动场地和设施,为市民提供娱乐、休闲、游憩场所。 7、河滨公园:位于桃河滩槽内,面积136.0公顷,市级综合性公园。市区贯穿东西轴线的最大的开敞性绿地,规划以疏林大草坪、地被植物、观赏花卉为特色,兼有文化、艺术欣赏活动。 8、河下公园:位于市区东南部,面积23.34公顷,市级游乐公园。规划设有较集中或大型游乐设施,以运动场所和设施为主的大型运动公园。 9、荫营公园:位于荫营组团西部,面积10.3公顷,市级综合性公园。规划建设有各类娱乐、休闲、游憩设施,为市民提供环境优美的活动场所。 10、大林山公园:位于平定组团南部,面积14.4公顷,市级综合性公园。规划设有展示植物进化为主的植物标本园、名人雕塑园和青少年军事体育活动区。 第十六条 区级公园规划 根据阳泉市区人多地少,建筑密集的特点,要重点规划与建设区级及居住区级公园,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日常生活的需要。 第十七条 街道游园规划 街道游园是以绿地、铺装场地和小型游憩设施为主的开放型公共绿地,是居民户外日常活动的主要场所,也是旧城改造中易于实施的增绿措施。因此,规划在市区内建造多处街道游园。 (注:有关各类公园和街道游园的规模、内容特色、服务对象等,详见规划说明书。) 第十八条 公共绿地服务半径的确定 18.1、市级公园服务半径为2000米,用地规模大于10公顷; 18.2、区级公园服务半径为1500米,用地规模5-10公顷; 18.3、居住区级公园服务半径为1000米,用地规模2-5公顷; 18.4、街道小游园的服务半径为500米,用地规模大于0.4公顷; 第十九条 市区街道红线外侧宽度大于8米,单块面积大于400平方米的绿化地带,按公共绿地的性质进行建设,可适当安排休息设施及园林小品。 第二十条 市区西北、西南、东南紧靠桃河河道的山体,规划利用其自然环境特点,将以山体绿化和水源保护区为主的这三块山体辟为城市生态保护区。在该保护区内,宜建设具有郊野田园风光的观光农业园区供市民假日休憩,作为城市公共绿地的补充。 第四章  生产防护绿地规划 第二十一条 为确保市区园林绿化种植材料的供应,规划在市区范围内设苗木生产基地七处,总面积164.1公顷,约占规划市区总面积的2.36%。其中:尚怡苗圃49.5公顷;宋家庄苗圃13.6公顷;大阳泉苗圃10.0公顷;坪上苗圃49.2公顷;河下苗圃11.3公顷;马家坡苗圃24.75公顷;古城苗圃5.6公顷。 第二十二条 充分发挥绿地的生态防护功能,在城市规划区内设置各类防护绿地。 22.1、沿河道水系的防护绿地:①在桃河河道内侧设置水系保护绿地,平均宽度10-12米。②在市区内的排涝河道两岸,各设置10米宽的防护绿地。 22.2、卫生隔离绿带:在居住区与工业区之间设置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30米,可结合道路绿化和居住区绿地设置。 22.3、降噪声隔离绿带:沿市区的交通干线设置绿化隔离带,以减少车辆噪声及汽车尾气对城市环境的影响。 第二十三条 主要道路防护绿地的规划要求: 23.1、城市主干道:新建城市主干道两侧,单边绿地宽20米; 改、扩建城市主干道两侧,单边绿地宽5~10米。 23.2、城市次干道:新建城市次干道两侧,单边绿地宽10米; 改、扩建城市次干道两侧,单边绿地宽3~5米。 23.3、联系城市各组团之间的快速路,单边绿地宽50米。 第二十四条 城市高压走廊的防护绿地,规划要求110KV的宽度为30米,220KV的宽度为50米。 第五章  道路绿化 第二十五条 城市绿地系统布局结构中“线”是指以道路绿化为主的带状绿地。道路绿化利用城市道路构成网状体系,形成具有交通、生态、休闲、景观等综合效益的城市绿线。 第二十六条 市区道路绿化规划的总体构想,是在发挥绿地综合生态效益前提下,形成多功能复合结构的绿化网络。具体措施为: 1、重点路段美化与普遍绿化相结合; 2、主要干道两侧树种的选择方式,除突出道路绿化的生态及防护作用外,应结合重点地段加以美化,使之各具特色; 3、市区的道路绿化,应主要选择能适应本地条件生长良好的植物品种和易于养护管理的乡土树种。同时,要巧于利用和改造地形,营造以自然式植物群落为主体地绿化景观。 第二十七条:城市各级道路绿地率的确定: 1、联系城市各组团之间的快速路(红线宽度40—50米)绿地率不得小于30%; 2、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30—40米)绿地率不得小于20%; 3、城市次干道(红线宽度20—25米)绿地率不得小于15%。 第六章  单位附属绿地与居住区绿化 第二十八条:为全面控制城市绿量,保证城市达到良好的环境质量水平,本规划确定了各类城市用地中的绿地率,为城市园林绿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十九条:根据《阳泉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参照阳泉市建设用地的现状情况,对市区范围内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的规划指标确定如下表所示: 市区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化规划指标 用地类别 绿地率 用地类别 绿地率 一类居住用地 >45% 二类工业 >30% 二类居住用地 >30% 三类工业用地 >45% 旧城改建 >20% 市政设施用地 >30% 行政办公用地 >30% 特殊用地 >30% 商业、金融用地 >25% 新建宾馆 >45% 仓储用地 >20% 体育用地 >40% 其它用地 >25% 医疗卫生用地 >45% 疗养院>50% 道路 主干道 >20% 教育科研用地 >40% 次干道 >15% 一类工业用地 >25% 第七章  城市避灾绿地规划 第三十条:为提高城市的防灾能力,发挥城市绿地的避灾减灾作用,本规划特制定避灾绿地规划,并纳入城市防灾体系规划。 第三十一条:在桃河河道沿线,结合河岸防护绿地和公共绿地的建设,对河道进行治理,提高城市的防洪能力。 第三十二条:利用各类城市广场、绿地、文教设施、体育用地、道路等,建立城市避灾体系,具体安排要求如下: 1、一级避灾据点,是灾害发生时居民紧急避难的场所,应按人口密度和避难场所的合理的服务范围均匀地分布于城市中,并距二类、三类工业用地500m处; 2、二级避灾据点,是灾害发生后避难、救援、恢复建设等活动基地,可利用现有规模较大的体育场馆,各类学校设施及城市公园; 3、避灾通道:利用城市次干道及支路,将一、二级避灾据点联成网络,为保证灾害发生后道路的通畅,沿路建筑应后退红线5—10米,高层建筑后退红线的距离还应加大; 4、在进行城市各地段的详细规划设计时,应结合道路、广场、园林绿地、文教与体育设施等,统筹安排市区内一、二级避灾据点和避灾通道; 5、救灾通道:为保证灾害发生时城市与外界的交通联系,规划以太旧高速、207国道阳泉段、平定路、赛鱼路、李荫路、桃南路、桃北路作为城市救灾通道,在救灾通道两侧,必须按规划的绿带宽度(绿线),严格控制建设用地的建筑红线距离。 第八章  园林绿化树种规划 第三十三条:市区园林绿化树种规划的基本原则确定为: 1、因地制宜,适地适树; 2、适当引进适应本地生长的优良植物种类; 3、根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空间布局要求,对不同类型的绿地,选用不同种类的园林植物,力求创造统一多样的植被景观; 第三十四条:要依法保护市区内现有的古树名木,制定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规章制度,编制古树名木保护规划,拟定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措施,确保古树名木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城市历史、景观的可持续发展。 34.1、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古树名木进行调查登记,建立档案、设置标志,并加强管护技术指导和监督,每半年至少一次对古树名木生长和管护情况进行检查; 34.2、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古树名木进行鉴定分级和价值评估,并报市人民政府公布; 34.3、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制定古树名木保护规划,确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做到树体、生长环境、景观同步保护; 34.4、古树名木冠垂投影外侧五米以内的空间范围内为古树名木保护范围,树冠偏斜的,还应按根系生长的实际,设置相应的保护范围。禁止在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构筑物和有碍树木正常生长的其他设施; 34.5、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的宣传和科学研究,推广应用科学研究成果,提高保护管理水平,促进古树名木资源的开发利用。 第三十五条:在城市园林绿地建设中,要优选用市树—国槐和市花—月季,使之在市区园林树木中达到一定的种植比例; 第三十六条: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对阳泉市区主要的绿化树种选择如下: 1、街道广场:国槐、新疆杨、垂柳、法桐、银杏、雪松、桧柏、千头椿、栾树、白腊、泡桐。 2、工业区:桧柏、雪松、白皮松、龙柏、侧柏、朴树、女贞、香椿、皂荚、榆树、银杏、柳树类、杨树类、合欢、香椿。 3、居住区及单位附属绿地:雪松、云杉、油松、侧柏、桧柏、大叶女贞、马尾松、黑松、五角枫、银杏、玉兰、杜仲、桃树、杏树、梨树、江南槐、香椿。 4、公共绿地:五角枫、银杏、玉兰、杜仲、雪松、云杉、油松、桧柏、白桦、法桐、泡桐、黄金树、龙爪槐、千头柏、毛白杨、银白杨。 第三十七条:阳泉市区规划应用的园林绿化树种、灌木及花卉、草坪种类,详见规划说明书。 第九章    分期建设规划 第三十八条:本规划按照统一规划、分期建设的要求编制,规划建设内容共分近、中、远三期实施:近期(1998—2005年),中期(2006—2010年),远期(2011—2020年)。 第三十九条:近期(1998—2005年)应完成的园林绿地建设项目主要有: 1.市级公园—调整、完善狮脑山公园、河下公园,全面建成河滨公园,开工建设北山公园。 2.区级公园—完成西垴坡公园的建设;起步建设义井公园。 3.居住区级公园—完善化工厂公园和开发区公园的建设;起步建设上站公园、下站公园、四矿公园、坪上公园、城关公园。 4.街道游园—完成坡头收费站出口绿地、绿矾沟小游园绿地、河神庙三角绿地、黑桥绿地、体育馆门前绿地等街道游园公共绿地建设;开工建设义井桥头绿地、李家庄绿地、兴隆街绿地、荫营入口绿地、平定东入口绿地等公共绿地。 5.道路绿化—城市主、次干道绿地率应达到20%和15%;开工建设李荫路、平定路、赛鱼路两侧防护林带。 6.生产防护绿地—建设220kv和110kv高压走廊的防护绿带;扩建完善尚怡苗圃、宋家庄苗圃、马家坡苗圃。 7.风景林地—完善狮脑山风景林地、玉泉山风景林地的建设;起步建设刘备山风景林地、冠山风景林地的建设。 8.生态保护区—对规划的城市三个生态保护区继续实行控制,界定各片区的边界,保持现有用地的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第四十条:中期(2006—2010年)应完成的园林绿地建设项目主要有:建设荫营公园、煤山公园、大林山公园、狮脑山公园等市级公园;建设李家庄、西河、荫营矿等区级公园;建设保晋文化园、北岭坡、大阳泉、一矿、二矿、马家坪、南深沟等居住区级公园;继续抓好单位附属绿地按规划要求应完成的绿地面积;完成新建道路广场的配套绿地建设;全面建成大阳泉苗圃和坪上苗圃。 第四十一条:远期(2011—2020年)应完成的园林绿地建设项目主要有:完成王母垴植物园的建设;规划建设赛鱼、义东沟、候家沟、平定南关、维社等区级公园和里社、东关、冶西、郊区、南天门等居住区级公园;全面完成三片城市生态保护区的全面绿化及四大风景林地的建设;全面建成河下苗圃和古城苗圃。 第四十二条:为了使上述分期建设规划能得以顺利实现,要及早进行相应的园林绿地规划设计工作,随着全市园林绿地数量的逐年增加,绿地养护工作量将不断加重,政府有关部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上予以充分支持,提供保证。 第十章  绿地系统效益测算 第四十三条:园林绿化是一项服务当代、造福子孙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事业,其最终成果,表现为环境、社会和经济相统一的综合效益。 第四十四条:城市园林绿化的综合效益包括:直接经济效益—园林服务业和园林绿地物质产品所产生的直接货币收入;间接经济效益—转移到社会产品中的价值、市民生理和心理上的“环境质量消费”,改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价值等。 第四十五条:本规划中所列的各类园林绿地,都可直接和间接地为社会创造经济效益。到规划期末(2020年),城市绿地系统建设完成后,市区3264.95公顷园林绿地,每年可产生氧气32650吨,吸收二氧化碳39179.4吨,吸收二氧化硫391.8吨,滞尘量35588吨,蓄水量346.1万立方米,降温2-4℃,生物物种增加15%,从而能有效地改善阳泉市区的生态环境质量。 第十一章  规划实施措施 第四十六条:本规划在实施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每年要保持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同时,要充分利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提供的机遇,多渠道,多方式地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集资共建园林绿地。 第四十七条:要进一步配套完善阳泉市区有关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行政规章,建立城市绿化目标责任制,保证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拟定有关政策措施,指导城市绿化健康发展,使之更加系统化和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化,努力实现“依法兴绿”。 第四十八条:市区园林绿化建设的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园林绿化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其知识水平和工作水平。阳泉市区今后的园林绿化建设,要努力提高质量,多出精品。 第四十九条:本规划内容有规划文本、规划说明书、规划图纸三部分文件组成,批准后的规划图纸与文本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条:本规划由阳泉市规划局负责解释,本规划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应将规划内容依法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管理体系贯彻实施;并进一步完善详细规划。如需要对本规划中的条款进行调整或修改,应按有关的法定程序进行。 文档已经阅读完毕,请返回上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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