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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人员与直销单位建立的聘任合同是否是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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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人员与直销单位建立的聘任合同是否是劳动关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4016室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电话:(010)82666077客服热线:400-008-5151Beijingyixianlawfirm义贤官网:www.yixianlawyer.com直销人员与直销单位建立的聘任合同是否是劳动关系?文档简介:用《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除了全日制劳动用工外,《劳动合同法》还对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陈东于2002年3月1日与柯盛公司签订《直销业务员聘任合同》,有效期至2003年2月29日...

直销人员与直销单位建立的聘任合同是否是劳动关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4016室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电话:(010)82666077客服热线:400-008-5151Beijingyixianlawfirm义贤官网:www.yixianlawyer.com直销人员与直销单位建立的聘任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是否是劳动关系?文档简介:用《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书模板免费下载企业劳动合同范本下载劳动合同 doc 下载劳动合同法下载劳动合同模板可下载 法》的基本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除了全日制劳动用工外,《劳动合同法》还对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作了明确的规定。陈东于2002年3月1日与柯盛公司签订《直销业务员聘任合同》,有效期至2003年2月29日。合同约定:由乙方(陈东)代表甲方(柯盛公司)和顾客洽谈销售业务,销售甲方产品;(更多信息请关注义贤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甲方向乙方收取企业信誉保证金3000元;乙方的工作报酬为销售价和出厂价之间的差额,公司不负担任何费用;乙方报门时向公司付清全款,概不拖欠。合同期满后,双方未重新签订合同。2004年至2005年,柯盛公司给陈东发上岗资格证。2004年陈东从柯盛公司提取康馨门4樘。2005年3月3日,柯盛公司为城建二公司开具200000元发票一张。2005年3月9日,柯盛公司向陈东发出通报,载明:销售业务人员陈东于2005年3月5日下午在公司内无理取闹,严重干扰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经公司研究决定,取消陈东的销售资格,予以除名,其今后的所有行为与本公司无关。陈东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支付有关待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柯盛公司给付提成费48620元,退还风险抵押金3000元,支付样品门费用2640元,撤销除名决定,恢复劳动关系,支付2005年3月9日起至判决日止的经济补偿金(按月工资5000元计算)并补偿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公司应给的保险金。被告柯盛公司答辩称:我公司与陈东曾签订过《直销业务员聘任合同》,期满后未与其再次签订合同,我公司2005年做出的通报是取消陈东销售其公司产品的资格,而不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我公司与陈东根本不存在劳动关系,因为我公司与陈东签订的《合同》(以上内容由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提供,更多信息可关注义贤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2749102171)中未约定基本工资、奖金和保险事宜,陈东诉讼请求应为另一法律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故不同意陈东的诉讼请求。义贤律所QQ群号:173265467义贤律所官方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义贤律所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2749102171分享更多劳动法资料,请发送邮件至yixianhr@yixianlawyer.com,申请订阅《义贤HR法务周刊》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4016室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电话:(010)82666077客服热线:400-008-5151Beijingyixianlawfirm义贤官网:www.yixianlawyer.com【问题】直销人员与直销单位建立的聘任合同是不是劳动关系?【义贤律师解答】直销人员与直销单位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是本案的焦点问题。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国务院443号令)的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并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未与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直销企业与直销人员签订推销合同,这种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该条例规定“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60日后,直销员解除推销合同应当提前15日通知直销企业。(以上内容由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提供,更多信息可关注义贤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2749102171)”什么样的人可以称为直销人员呢?该条例规定直销企业应当对拟招募的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由直销企业颁发直销员证。未取得直销员证,任何人不得从事直销活动。这种直销员是否可以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呢?该条例对此作了禁止性规定。《直销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不得招募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为直销员。对于直销员的培训,该条例还规定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的授课人员应当是直销企业的正式员工。以上规定说明直销人员不属于企业的正式员工。那么直销人员与直销企业之间究竟没有劳动关系呢?根据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确立的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可以判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通知确立了以下三个标准:(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符合以上三个标准的,劳动关系成立。直销人员与直销单位之间建立的直销关系是否符合上述三个标准呢?第一个标准显然是符合的,都符合法义贤律所QQ群号:173265467义贤律所官方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义贤律所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2749102171分享更多劳动法资料,请发送邮件至yixianhr@yixianlawyer.com,申请订阅《义贤HR法务周刊》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4016室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电话:(010)82666077客服热线:400-008-5151Beijingyixianlawfirm义贤官网:www.yixianlawyer.com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直销人员的直销活动属于直销企业的业务组成部分,《直销管理条例》规定,“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招募直销员应当与其签订推销合同,并保证直销员只在其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未与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签订推销合同的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直销活动。(分享更多劳动法资料,请发送邮件至yixianhr@yixianlawyer.com,申请订阅《义贤HR法务周刊》)”并且直销企业应当在直销产品上标明产品价格,该价格与服务网点展示的产品价格应当一致,直销员必须按照标明的价格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因此,直销人员与直销单位的关系也符合劳动关系的第三个标准。直销人员从事的是直销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根据规定直销企业至少应当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但是直销人员并不受直销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的管理,也并不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直销人员与直销企业之间只是推销关系。对于直销产品发生的问题,直销人员要与直销企业共担连带责任,说明直销人员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并非受直销单位支配的、有从属关系的劳动者。所以,直销人员与直销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陈东向北京柯盛工贸有限公司主张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显然不能成立,被一、二审法院判决驳回。《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扩大了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适用《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前提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除了全日制劳动用工外,《劳动合同法》还对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制度作了明确的规定。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有些意见建议将一些灵活用工纳入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考虑到劳动合同法是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对一些不规范的用工,劳动合同法不好调整。所以对家庭雇工、兼职人员、返聘的离退休人员等未作规定。1由于直销人员与直销单位之间建立的不是劳动关系,因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1全国人大法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法律出版社2007,第二条释义义贤律所QQ群号:173265467义贤律所官方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义贤律所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2749102171分享更多劳动法资料,请发送邮件至yixianhr@yixianlawyer.com,申请订阅《义贤HR法务周刊》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19号时代网络大厦4016室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电话:(010)82666077客服热线:400-008-5151Beijingyixianlawfirm义贤官网:www.yixianlawyer.com《直销管理条例》是2005年12月1日实施的,直销企业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获许进行直销行为未经过批准的直销企业不得聘用直销人员。现在许多企业为了降低企业成本,与本该签订劳动合同的销售人员签订直销人员聘用合同,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这部分劳动者应属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关键词】直销聘任合同劳动关系适用范围义贤律所QQ群号:173265467义贤律所官方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义贤律所新浪博客:http://blog.sina.com.cn/u/2749102171分享更多劳动法资料,请发送邮件至yixianhr@yixianlawyer.com,申请订阅《义贤HR法务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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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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