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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附加协议施工合同附加协议(讨论稿)建设单位(甲方):河北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条款.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层数“金世界"项目H区2#楼剪力墙47710.17+24/—2二、工程承包范围依据议标文件第二部分第2条内容,见附表一.三、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就工程造价、质量、工期、材料、施工安全实行全面承包。四、施工队伍施工队伍应是承包方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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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附加协议(讨论稿)建设单位(甲方):河北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条款.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主体结构建筑面积层数“金世界"项目H区2#楼剪力墙47710.17+24/—2二、工程承包范围依据议标文件第二部分第2条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见附表一.三、工程承包方式乙方就工程造价、质量、工期、材料、施工安全实行全面承包。四、施工队伍施工队伍应是承包方的基本队伍,不得安排挂靠的施工队伍,承包方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应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如自行调换(或作假)视作违约,采取经济处罚(双方合同中约定)直至终止合同,在合同实施中,如承包方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等不符合议标文件、投标书的要约、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发包方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或划出工程量由其他企业承包,承包方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五、甲方工作1.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本次招标工程的地基处理工程已完成,建设用地区域的地上建筑物拆除工作已大部分完成,施工场地已具备施工条件。(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电已接通至本项目的施工临时变压器,施工用水已接至施工场地,场内水、电接引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自理。计量装置由乙方自行安装。甲方每月依水、电部门的计价标准向乙方收取水电费,乙方应在接到缴费通知书5日内缴交,逾期未缴交者甲方有权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乙方不得异议.电讯线路已接至施工场地周围,接引和使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本项目的场内外道路及通道已开通,但乙方应遵守石家庄市交通管理部门限制通行的有关规定。(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将以书面形式提供给乙方.乙方在进行地下工程施工时应再次向专业管线单位(包括煤气、自来水、供电、电信等单位)确认。(5)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甲方负责办理项目立项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意见书、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消防审核意见书、施工图审查意见书、监理委托合同。乙方须在甲方未办结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情况下无条件提前进场施工。(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施工合同签订后5日内,甲方将水准点与坐标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双方进行现场交验,乙方接收后应对交验的坐标控制点与水准点进行复核并报监理审核。(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施工单位进场后十日内。(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双方约定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提供临时施工用地(设备布置、材料堆放、制作用棚及生活用地等)。2。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委托办理开工前的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等工作。六、乙方工作1.乙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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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1)、合同签订后柒天内,乙方须向监理人及甲方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及资金使用计划(包括年度计划及季度计划)壹式肆份;2)、每月25日向监理人及甲方报送当月完成工作量月报表、施工月报,并提供下月施工进度计划表、工料机计划表及资金使用计划表各壹式肆份;3)、每周一上午9:00时前向监理人及甲方报送施工周报壹式肆份。4)、需甲方供应材料设备及分包队伍,乙方须提前30日提出月需用计划申请表壹式肆份.(2)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乙方应对其承包范围内的除甲方单独发包的专业承包商和公共事业公司以外的所有现场操作的稳定性和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且应对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充分重视。应保持施工现场和施工过程井然有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为了保护工程或为了公众及其他人员的安全及方便,在必要的时间和地点,或在监理工程师和有关主管单位提出要求时,乙方应以自己的费用提供并维修所有的照明、护栏、围墙、警告标志及守卫设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工地及工地周围的环境,避免污染、噪音、排放或由于其施工方法的不当造成的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或干扰。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与甲方工程部门进行联系,熟悉并接受甲方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规定,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文明施工协议、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书。乙方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按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和扣罚。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文件执行,需满足非夜间施工照明的需要,发生费用自负。(3)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4)需乙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石家庄市的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各项有关手续,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办理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已计算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包干使用(含建筑垃圾处理费、渣土受纳费及环保噪音费)。若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罚款由承包人承担。(5)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竣工验收未交给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保护,承包人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出资修复;发包人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由承包人负责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根据现场具体情况,由乙方制定措施,报甲方审批,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按通用条款规定及石家庄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执行,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排除雨水和污水,并应将任何乙方的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做妥善安排,从现场清理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及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因乙方违反石家庄市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交工前,乙方需将自身的人员及材料设备清退出场并打扫干净。(8)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①、在合同要求许可的范围内,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乙方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甲方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有,产生不必要及不适当的干扰。②、乙方的施工管理区及施工场地应设有临时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施工排水设施,生活、施工垃圾等处置应妥当,施工材料如涂料、化学品等应妥善存放,并设有防雨、防风等措施。③、移交证书后,乙方应立即从签发了移交证书的那部分工地上将所有有关的乙方的设备、多余材料、垃圾及各种临时工程清除、移走,并使这一部分工程及工地保持清洁,使甲方满意。在保修期结束之前,为完成保修期内的义务,将其需要的材料、乙方的设备、临时设施保留在甲方指定的位置。④、乙方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乙方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⑤、乙方应按安全施工管理有关规定,配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处理全体工作人员和劳务人员的安全保护和防止事故等问题。⑥、乙方应以迅速而有序的的方式将所采购的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并应承担提供全部试验、试样、及检测的费用;当乙方必须开展与本合同有关的各种试验、试样、检测工作不符合现行有关规定(包括不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时,甲方有权直接指定符合有关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相关试验、试样、检测工作,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⑦、乙方应负起本工程的总包承包管理责任,不管是合同内取得批准的分包项目,还是由甲方单独分包的项目.乙方取得批准分包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乙方的任何责任或义务,乙方应当对其分包人加强监督和管理,并对其分包人的工程质量及其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负完全责任.⑧、乙方应负责各分包人在施工过程的之前、之中、之后协调工作,包括工序、场地、材料堆放、人员食宿、水、电供应等。⑨、乙方应负责本工程的档案管理,竣工资料的检查、汇总及各分包人的资料汇总。⑩、其他工作另行约定。七、合同价款及调整(一)、本工程为固定价格合同,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二)、乙方应在合同价格内完成议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内容(见附件1)、乙方投标文件计算的工程量及询标答复所作的承诺、安惠招标公司图纸疑问及设计院回复意见(见附件2及附件3)、甲乙双方核实问题处理意见(见附件4)。同时还应包括质量保证期的缺陷修补和提供工程施工期间所有资料的责任.(三)、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1、因工程量清单有错、漏,导致工程预算控制价不准确;2、地质勘察结果与实际有误差,导致设计图纸不周全,发生签证及设计变更;3、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材料、设备等在施工期间的涨落风险(除钢材外);4、因天气、地形、地质等自然条件的变化,采取的临时措施。乙方在报价时已考虑上述风险因素并已根据自己实力、施工经验、现场周边环境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参照省、市建设主管部门颁布的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标准及费用标准或依据企业定额、市场价格,进行综合报价。工程风险包干费用以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综合费之和为基数,乙方投标报价时已自主确定风险包干系数,并自行考虑在综合报价中,中标价即为合同总价。本工程对风险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包干,除以下情况外,施工过程和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其综合单价及合同价。1.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如有增项、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办法为:合同中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参照合同中类似项目的单价计算确定.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参照标底的取费程序及材料价格计算,并按中标价和标底价的下浮比例下浮.2.由于清单项目中项目特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子目调整综合单价。3。甲方提供的工程清单项目增加、减少,或设计变更引起工程数量增减,除以下情况外,应执行原有综合单价。凡合价金额占投标总价2%以上(含2%)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工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15%(含15%),其增加部分工程数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工程数量的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参照标底的计算程序及材料价格提出,经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审定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四)、工程量变更的规定1。对于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增项或减项导致工程量增减有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有相应子目的,按相应子目的综合单价执行;有类似子目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类似子目的单价(严重不平衡报价除外)。2.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增项或减项导致工程量增减项目(指合同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以下工程预算、费用定额和政策性文件,并按中标价和标底价的下浮比例下调。(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河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二○○三版)》,(3)《河北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二○○三版)》(4)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5)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安装工程)(6)《河北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03年基期价格》(7)《河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8)《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二○○三版)》(9)《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及有关计价依据规定。(10)取费程序及材料价格参照标底。八、工程质量及其管理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有关设计说明及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精心施工、记录、检验,通过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检查制度,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2。发包方将安排常驻工地代表发包方在施工现场对工程实施全过程管理、检查、处理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属设计问题处理,还须设计单位代表签字同意,上述凡涉及费用变更者须经发包方授权代表签字认可,现场代表如发现施工不符合技术质量要求或影响总体施工进度和配合者,有权通知承包方暂停、改正直至返工,承包方予以接受。3。承包方应加强文明施工,确保安全操作,施工应符合市政、市容、环保、交通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如由此发生有关费用,由承包方负责。九、工期要求1.本工程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发出开工令后第3天起算,合同工期日历天数。2。合同工期如遇下列情况,经双方协商(超过七天不办理签证,不予承认),可作适当顺延.1)合同履行中发生重大设计变更而确实影响到施工进度者(但属施工技术措施失误影响的工期由乙方负责).2)非正常的停水、停电而影响施工时间一周内累计八小时以上可顺延一天。3)不可抗力因素.A。风力9级(含9级)以上台风持续24小时(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B。24小时连续雨量达100mm以上的暴雨(以气象台发布的公告为准).C.战争、动乱、洪水、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D。7级以上(含7级)地震。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报对方,并应在7日内提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合同工期。十、乙方采购材料设备1.凡属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采购、运输、检验、保管。所有材料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一级品及以上等级,必须有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并符合国家规范规定的技术标准。2.所有材设备进场前,乙方须提供三家以上材料设备厂家的资质证明及产品合格证明,供甲方审查、经考察确定签证后使用。甲方对材料设备质量有疑问时,有权要求复验,复验合格,复验费由甲方支付(监理方提出复验并要发生检验费用的,需事先经甲方同意),复验不合格,复验费和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若未经甲方确认,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有权让乙方更换,由此产生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材料设备变更须经甲方认可。3。乙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在开箱验收前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开箱检验请求,经甲方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署意见后方可使用,经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并不等同于最终的质量合格;4。若发现乙方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甲方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甲方有权让乙方更换直到甲方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并按该批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10%对承包人进行罚款,由甲方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抵,经验收后及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备材料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承担全额经济赔偿责任;5.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建材行业和机电行业等标准要求;6.因乙方资源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且无视甲方工程师的多次警告而不做改进,从而引起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材料设备准备严重滞后时,甲方有权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相关措施的费用由乙方承担。7。本工程暂定价材料、装修性材料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对三家以上生产、供应商进行考察后确定供货方,其材料的产地、品牌、规格、质量、价格须经得甲方的签证认可,否则甲方不予支付.8。本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甲方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品牌的,投标单位必须在招标人提供的品牌中选择一种,并按提供品牌或技术标准填报综合单价,在商务标书中明确注明,中标后,所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按所要求的品牌或技术标准提供。若提供替代产品,必须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其品牌或技术要求必须不低于规定的品牌或技术要求。若乙方提供替代产品或改为甲方供应,原品牌材料按照2006年第一期《石家庄市工程价格信息》的市场信息价(如无信息价按招标人标底单价)的退款。替代新产品单价应有招标认可方可使用。9。乙方分包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是甲级(或一级)以上相关专业施工资质。乙方在对分包队伍确定前,须提供三家以上分包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明供甲方审查、确定。十一、甲方供应材料设备1。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数量、单位(另见附表一)。2.甲方分包工程,乙方已在合同总价中包含对甲方分包的各专业施工单位收取的施工配合费,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3。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已在合同总价中包含对甲方供应的材料计取材料保管费,乙方不再向甲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4。甲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数量以甲方供应的材料及设备数量(经甲乙双方核定认可)的明细表为准,乙方的实际需求量多于或少于明细表数量的部分将按甲方订货合同价格全额进行计价,经决算确认甲方供料的实际用量低于规定用量,甲方愿将其节约额的50%奖给乙方,反之如甲方供料的实际用量高于规定用量,且无任何变更签证,其全部差额由乙方承担。5。甲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必须用于本工程,乙方不得挪作它用.6。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由甲方、乙方、分包方共同签订施工合同。7。对于甲方提供的实物,乙方应退还相应的材料款。已明确暂定价的材料,原则上按暂定价计算退款。若发现乙方投标报价中的暂定价低于甲方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的,按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计算退款;若发现乙方投标报价中的暂定价高于甲方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的,按乙方投标报价中的暂定价计算退款.8.钢材价格的调整(除钢材外其他非甲供材料均一次包死):钢材价格的调整以2006年第1期《石家庄市工程价格信息》的市场信息价为基价,施工期内钢材信息价格上涨或下调±5%内不予调整,上涨超过5%时超过部分招标人承担70%,下调超过5%时也按70%扣除。十二、工程量确认、工程款支付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应按下列方法确定.1)甲方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如有增项、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调整,其工程数量由乙方按《河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经甲方工程师审定后,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2)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有误,须在中标通知书收到后15日内核对,否则将不与认可。2。工程款支付1)1#楼工程施工到±0。00支付万元;2)1#楼主体±0.00以上部分每四层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为万元.3)1#楼主体完工验收支付万元。4)地下车库主体完工验收支付万元。5)装修阶段按月进度支付工程款,支付金额为已完工程量70%(暂定)6)结算审计后,并在收到乙方提供的以下资料后10天内,①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全部工程验收合格的资料;②监理工程师签署的缺陷修补完成的证明材料;③工程决算书;④完成所有竣工资料并符合有关部门要求;⑤承包人提供全额的税务正式发票。再支付工程款的25%,剩余合同价的5%在工程保修期满后10日内付清。7)水电费采用装表计量,承包方应按实际价格支付给发包方。8)工程价款的支付,应由驻现场代表审核签字,报甲方负责人审批后办理。十三、工程验收与保修1.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一式份。当出现因乙方资源投入不足或借故拖延或不办理竣工图、竣工资料时,甲方有权按合同价格的0.5%金额扣缴乙方违约金,并安排人员整理竣工图、竣工资料,为完成该竣工图、竣工资料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2。工程验收1)工程竣工验收以本工程技术文件和议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技术要求为依据。2)工程交付验收必须符合工程验收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按合同完成全部工程量.室内窗明,地净,工程内外清洁完好,竣工资料齐备符合要求。3)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由乙方提前10天向甲方提出“交工验收报告",甲方会同工程监理单位和质量检验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本工程的全面评定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此工程交甲方使用。竣工日期以通过验收日期为准.4)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在收到结算书后6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双方在90天(包括审核时间)核定结算工程价款。3.工程保修;全部合同工程交工后,仍由承包方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保修责任和办法按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执行,其保修期自全部合同工程通过最终验收,双方签署验收证之日起保修五年.十四、违约责任1.本合同中关于甲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违约除承担通用条款约定责任外,由约定应付之日的次日起每天支付给承包人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违约除承担通用条款约定责任外,按照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甲方违约应在约定的计量确认后第15天起每天支付给乙方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甲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甲方违约除按通用条款33.3和33。4款履行外,从甲方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6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结算款,从90天起每天支付给乙方万分之二的违约金。2.本合同中关于乙方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项违约,乙方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按合同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直至最高赔偿。若此违约罚金超过合同价款的30%,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乙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该项违约乙方应自费修补缺陷,使其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修补后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交工,拆除后重建,扣除部分直至全部履约保证金,所延误的工期不得顺延。如一再返修仍不能通过验收的,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引起的一切损失。3。双方约定的乙方其他违约责任:已被甲方接受,并在签订合同时确定的乙方选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能按工程进度要求到位,承担违约责任,向甲方支付按1000元/天。人违约金,甲方有权扣除乙方部分直至全部履约保证金。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能达到目标管理要求的,承担违约责任,除整改后必须达标外,甲方有权扣除部分直至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如提前或延长工期,奖励或罚款2000元/日历天,最高为合同额的3%。十五、其它条款1。工程进度款使用及监管1)乙方应为本合同的履行设立专用帐户,实行专款专用,所有工程款结算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支出均通过该帐户进行.2)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该专用帐户有权进行监管,监管内容及要求包括:=1\*GB3①乙方依约向供应商、分包商支付货款或工程款;=2\*GB3②乙方依约支付工人工资;=3\*GB3③乙方按照法律规定及时缴纳税费;=4\*GB3④乙方的用款符合用款计划且不得将工程款挪作他用。3)监理工程师应于审批当期应付工程进度款的同时,就上期工程进度款(或预付款)支付后,专户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监管要求出具书面意见,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资料.如不符合监管要求,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报告甲方,同时保留签发付款意见的权限,此时甲方有权停止支付乙方要求支付的工程进度款,直到乙方整改符合监管要求。4)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否则,甲方为确保工程顺利施工,有权自主将工程进度款用于偿付被拖欠的工人工资。2.乙方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30天以上,无论总进度是否满足要求,视同工期延误;承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或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承包人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违约责任。3.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1)乙方应制定详细完整的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方案,方案中应明确人力、设备和资金准备投入情况以及履约困难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方案(包括企业的调集待用资金投入),该方案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并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备案.3)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有关制度,并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和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实现安全无事故、质量第一流、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目标.3)乙方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特别注意做好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安全用电,防火、防爆等措施并付诸实施。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服从地方政府和城建、环卫、交通、公安部门关于城市建设施工管理的规定,施工噪音、环境卫生、排水、排污、占道等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并负责办理有关手续,缴纳应交的费用.确保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创建安全、文明工地。4)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石家庄市有关规定执行,若被有关监督部门查到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一次未达标,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按每次不少于2。0万元人民币进行罚款,罚款金额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5)乙方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6)工程竣工后,乙方必须做好本工程的保修工作,若乙方不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履行保修义务或拖延保修时间,甲方可扣除部分或全部保修金,另行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施工队进行维修,但质量由乙方全部负责。4.工程计量和分包商的支付1)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工程量,甲方将不予计量。2)根据监理工程师签发支付凭证,发包人向乙方进行支付之日起7日内,乙方应通知并支付指定分包商,提供该指定分包商实施的工作或提供的材料或服务有关的在支付证书中的证明。3)监理工程师有权向乙方要求合理的证据,以证明包括在上次支付中乙方已按每一位指定分包商的工作或提供的材料或服务有关的所有金额已经支付给予每一位指定分包商。如果乙方没有进行此项支付,则乙方应:书面向监理工程师详细说明原因,说明为什么乙方扣留或拒绝进行此项支付。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合理证据,证明乙方以书面形式将上述理由通知了每一位上述指定分包商。如果乙方不能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如上所述扣留或拒绝对任何指定分包商进行任何支付是合理的,则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之后,应有权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证明直接向任何指定的分包商支付按分包合同中规定的,而乙方未曾向任何指定分包商支付的一切费用(扣除保留金),直接支付的所有这些费用甲方向乙方索回。当按照第十二条款规定,向乙方支付保留金时,乙方未能对任何指定分包商就其该得的任何保留金进行支付,并且监理工程师认为乙方没有合理理由不进行此项支付,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之后,有权直接支付此指定分包商,并对此支付的任何保留金,甲方向乙方索回.5.工程完工且符合下列条件时,乙方可向甲方提供竣工报告,并要求验收.A工程已按本合同规定全部建成,并通过各项工程的检查、验收;B竣工现场清理已符合规定要求;C法律、法规或地方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1)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设计单位和监理人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甲方应在验收后第10个工作日内签署工程验收合格有关证明,并确定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为实际竣工日期.验收不通过,应由乙方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验收通过,竣工日期以最后一次整改后提交整改报告的时间为准。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竣工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没有原因而又未组织设计单位和监理人进行验收的,从第16个工作日可以认为验收已经通过的。3)乙方若不能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和竣工资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的违约金。4)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15日内,乙方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应赔偿发包人每日人民币5000。00元的赔偿金.同时,甲方有权采取强制手段清除现场,且无须征得乙方的许可,为此所发生的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5)本工程竣工后严禁“三拖”(拖竣工验收、拖竣工资料、拖工程移交)。否则甲方有权依据监理人出具的鉴定结论书,自行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必须严格按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如乙方拒绝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整改,甲方人有权另请他人整改,由此发生的整改费用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乙方追偿。当验收通过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移交工程,否则,甲方有权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6.本工程为实行投标风险包干的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因甲方原因发生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或没有因甲方原因增加投标风险包干范围外的工程量的,甲乙双方不再进行竣工审核结算,投标承包风险包干价即为竣工结算价.对于因甲方原因发生设计变更的工程或发生增加投标风险包干范围外的工程,甲乙双方仅对设计变更或增加包干范围外的项目及款项进行审核,当事人必须提交相关项目、款项、原因以及有关单位确认的凭证等资料.7.合同变更和解除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甲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通知自送达乙方或现场项目经理部后生效:(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或因其他乙方之原因致使合同约定的工期根本无法达到的.(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主要分部施工质量明显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经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3)乙方因其他法律纠纷或行政违法被查封本工程专用帐户或有关司法部门要求甲方停止向其支付工程款或协助执行工程款的,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4)乙方擅自更换本工程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经甲方提出异议后15日内不纠正的。(5)乙方对专用帐户的使用无法达到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要求,且在15日内仍无法整改的。(6)乙方因欠缴税款致使工程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拒绝为其提供税务发票的。8.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及违法分包,乙方必须以本企业建制的项目管理班子和施工力量为承建主体,否则,在履行施工合同阶段,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追究承包人相应的法律责任.9.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否则,甲方除了有权解除合同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其违法转包部分的工程款的10%的违约金。10.有关违约金的支付并不能免除乙方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项下的其他任何责任,除了根据上述支付的违约金外,乙方未能根据合同协议的工程进度表及编制的其他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所规定的日期之前,完成其他工作事项,乙方应对给发包人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11.乙方作为金世界一期工程的总包方,有义务为如土方工程、地基处理工程、门窗工程(除户内木门外)、幕墙工程、石材工程、消防工程、调风工程、智能化工程、供配电工程、弱电工程、监控工程、电梯工程、电动卷联门工程、小区市政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等相关专业分包工程提供各种施工配合,其总包管理服务费及与各分包的配合费已考虑在总投标报价中。12.乙方在送投标文件之前,应当认为乙方已对现场进行了充分考察,并已经查得以下方面:(1)、现场地形、地貌和特征;(2)、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的工作范围、性质和所需要的材料采购和加工;(3)、进场道路和水、电、食宿供应条件;(4)、乙方取得对工程施工有影响或起作用的风险、意外等必要的资料。13.应当认为在正式提交投标书前,乙方已经认真研究甲方提供的合同文件,对任何可能存在的疑问都已经得到甲方的澄清和解答。并对有合同文件所定义的乙方合同工作内容达到透彻和充分的理解,并将这种理解全部已反映到它的投标文件中。14.应当认为乙方在提交投标书之前,已对施工现场和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视察和检查,并对现有道路或其他与现场有关和进出现场的交通方式、地表和地下性质、现场的形状、对其财产可能造成的伤害或损害的风险、被开挖材料(无论自然的或其他的)性质、工程和工程实施所需材料的性质和可能需要的食宿条件有关的情况全部了解并感到满意,而且一般认为乙方已经得到了有关影响其投标和工程实施的全部必要资料,同时需要发生的相关费用已考虑在总投标报价中。15.应当认为,乙方已经确认其提交的投标书以及工程量清单书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的正确性和充分性。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书中开列的各项费率和价格已经全面、充分地体现和覆盖了.16.乙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应(间隔不多于一个月)向发包人提供,表明时间和工程进度记录的彩色照片(或录像光盘)一式两份,并附有详细的文字说明,以表明工程的确切位置和进度,彩色照片的尺寸应征得甲方同意,关键性的施工,乙方应用拍摄录像并制成光盘。乙方提供的工程彩照和录像光盘应是发包人的财产,同时具有知识产权,由此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投标报价中,由乙方支付,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7.乙方在现场应加强计算机的管理与应用,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工程管理系统”软件进行有关的数据传输、信息交流等工作。18。乙方的承包范围未含消防、智能化、计算机网络等甲方以后将另行分包的项目,但若工程需要及业主要求,乙方应无条件承担本项目承包范围外各专业的管线和铁件预埋工作,且该部分价格发生时按本合条款第七条和第十五条19款相关规定执行。19.本合同总价中已充分考虑工程因设计变更应采取的一切技术措施费用,合同总价中的技术措施项目及费用报价为包干价,今后该项费用不再调整.十六、争议解决1。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2。如经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时,可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如其中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可按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争议解决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的正常进行。十六、附则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2。本合同自乙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至保修期满结清全部工程款后终止。3.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认为需要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4.本工程的合同文件包括下列附件:议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补充文件);中标通知书;询标及合同履行中双方就有关问题协商达成的纪要或补充协议;工程技术文件(包括施工图纸、会议纪要、变更联系单、签证单等其他技术资料、工程结算资料)。所有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合同签订之前产生的附件与合同正本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本为准.甲方:乙方:法定代表:法定代表: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联系人: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约日期:签约日期:附件1乙方承包工程内容一览表附件2河北安惠招标有限公司关于《金世界(南花园商贸区)一期工程图纸疑问》附件3石家庄市建筑设计院关于《金世界项目一期工程1#楼、2#楼、地下车库回复意见》附件4甲乙双方核实问题处理意见附件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及分包工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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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小学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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