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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绿化工程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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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观绿化工程合同范本PAGE1住宅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住宅一期景观绿化工程发包方:承包方:签约日期:2016年1月20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又称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又称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了发承包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发包人与承包人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结合当...

景观绿化工程合同范本
PAGE1住宅一期景观绿化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合同编号:工程名称:住宅一期景观绿化工程发包方:承包方:签约日期:2016年1月20日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又称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又称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明确了发承包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发包人与承包人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于2016年1月20日在签署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住宅一期景观绿化工程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景观面积约19518㎡4、工程内容:住宅一期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图纸内内容(清单附后)5、施工图纸优化设计由承包方完成,但需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施工,该项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不再另行计费。6、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调整承包人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工程范围等),发包人应书面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乙方。由此而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按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承包人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二、工程的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1、住宅一期景观绿化工程的范围为:1.1、除展示区外沿街商铺、非展示区景观(具体施工范围详范围图);1.2、图纸范围内的种植土的运输及场地内堆坡造型、石材铺装(园路、消防登高场地、消防回车场地)、绿化(苗木的栽植和养护)、水景(铁艺、彩色石雕)、景庭、廊架、景观小品、路面井盖、成品家具、围墙、门卫房等;1.3、景观照明、景观给排水工程、管线预埋等施工调试;1.4、一期与二期交付区域延伸范围内景观(此次报价中不包含,待二期合同完善后纳入二期结算)1.5、其余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不含沥青道路);1.6、2年养护(时间周期2年,考虑一期住宅去化时间);1.7、图纸以内的景观园林建设、绿化部分、水电安装部分、建筑小品部分施工及堆坡造型、辅助设施(临时配电、用水、临时设施)等工程,不含滤水层;1.8、工程前期施工准备及辅助设施(临时配电、临时给排水、临时设施、临时施工道路、临时施工场地的硬化)等工程;1.9、发包方发放的图纸、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等所含的施工范围。图纸上没有说明,但按照规范或标准必须做的工作。1.10、配合发包人协调施工现场的来自各方干扰(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地方民众等);1.11、施工中存在各种安全风险(施工现场的人、机、料的安全风险);1.12、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资料收集、整理、盖章、归档、申报质监部门备案等;1.13、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指示的与本工程施工蓝图有关的工程项目。2、承包人应做好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承包范围内的供货、施工、维护、调试、验收、保修、工程服务等工作。3、承包人愿意无条件接受发包人关于发包人专业分包、发包人指定分包、甲供、甲控材和甲指乙供材料设备范围的划分和安排,以及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对这种范围的调整、界定和变更。当发包人调整工程承包范围时,承包人同意不对未做的工程索赔预期利润。4、承包方式: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固定单价、暂定总价(土方工程总价包干,发包方回填至景观绿化施工蓝图界面底标高,如承包方实际未按蓝图设计标高施工,则按实核减,增加部分不予调整;养护费用包干),变更洽商、现场签证根据合同约定另行计算。5、承包方式: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检验、包调试、包维护、包验收合格。本合同的保修期按合同文件之《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执行。三、合同工期1、开工日期:暂定为2016年2月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工程开工报告上经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签认的日期为准)。2、合同总工期暂定为60个日历天(施工前以双方书面确认工期为准),其中:工程节点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包人确认的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进度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中的节点工期为准。如实际开工日与本合同确定的开工日不一致时,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各节点工期顺延。合同工期已综合考虑节假日、冬夏雨季施工、交叉施工、农忙等不利因素。3、项目总工期及具体的节点工期安排按发包人和监理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合同的规定执行。如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上述总工期、节点工期不能实现,每延误一天,承包人的违约金按合同固定总价的万分之五支付给发包人,在发包人与承包人结算时扣除。4、除非合同已有其他规定外,承包人不应以项目扰民、交通困难、现场及周边环境、政府和行业的检查及管理、各项目的庆典和会议及活动等原因为由提出各种形式的工期和费用的索赔要求。四、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2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及有关工程说明等设计文件为准。确保质量达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2003)、《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2003)、《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2003)等相关国家、省市绿化景观工程的规范要求(以现行的规范为准);3承包人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要求必须在合同工期内进行整改,若在合同工期内未整改完毕或经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质量要求,承包人按整改费用的2倍费用数额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4所有水景工程竣工交付时,各处水体必须保持清澈透底,水质必须达到国家“景观娱乐用水水质标准”的B类以上标准;5所有苗木进场时必须经过相关方按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验收,重点乔木及灌木承包人必须于进场前报发包人确认并拍摄实景照片,发包人将以确认的及相关照片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条件全部退场重换;6承包人承诺:本合同工程质量及景观效果达到集团认可的景观工程质量及景观效果;7本工程竣工后需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评定合格等级,如果不能取得合格等级,则扣除工程造价的3%。所有质检、备案工作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硬景、安装保修期限,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水景部分的保修期限,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9苗木养护期为经发包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承包人须在发包人验收之前拟定详细的养护计划并提交发包人,养护期内应按发包人确定的养护计划做好苗木的扶正、修剪、除虫、割草、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不同季节及时派专人养护,并保证做到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工作,养护期内如发现苗木、草皮死亡或长势明显不良,承包人应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负责予以更换苗木,现场有条件更换同规格苗木的更换同规格苗木,没有条件的双方协商;10在养护期内,应保证苗木成活率100%移交给甲方。乙方须按物业管理的要求,补植在养护期内枯死的苗木、病株,养护期相应顺延;11承包人不能按上述各条要求及时进行养护的,发包人将视造成影响大小每次对承包人处以2000~5000元违约金处罚,该款在保修金中扣除;12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对所有的石材上涂刷石材防护剂(六面),石材防护剂由发包人供应,承包人不得浪费(即不得大于理论用量的10%),超过理论数量10%以外部分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3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五、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1、承包方式: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固定单价、暂定总价(土方工程总价包干,发包方回填至景观绿化施工蓝图界面底标高,如承包方实际未按蓝图设计标高施工,则按实核减,增加部分不予调整;养护费用包干),变更洽商、现场签证根据合同约定另行计算。施工方有责任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优化,以确保结算不得超出图纸范围内实际施工面积*400元/m2封顶总价,若超出最终以400元/m2限价进行结算,结算施工面积为景观施工范围内投影面积(不包含建筑基底及外延面积、配电房、坡道、沥青道路等非景观施工范围内的面积)。合同暂定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报价单附后)2、承包人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及签订本协议前已充分了解、研究并考虑到:国家及地方的有关规定、当地及周边市场和行业等状况,区段的划分,本工程现场的现状(包括发包人提供临时用电的规格及接驳点的位置),当前的进展情况、项目建设所处的阶段,发包人目前对项目的准备情况(包括相关手续,对承包人的施工将会造成的各种影响等),全部图纸和技术说明,实际的承包范围,工地周边环境和场内外交通道路,地上和地下情况,通讯设施,现场条件,生活条件,包装运输及二次搬运,人员,材料,机械,文明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间、农忙及节假日施工,管理费、水电费、总包配合费、利润、税金,异地施工,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施工期间各种气候、扰民的影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履行总包管理协调和配合的责任及义务,发包人对工程工期和质量的要求,承包人自身的承诺,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检验、调试和验收及样品提供,工程管理协调和服务,所有税费的规定和缴纳等。以上因素除合同双方另有约定外,均已在合同价款中考虑,不再另行计费。六、合同文件组成1、组成约束双方的施工合同的文件包括:1.1、合同协议书1.2、中标通知书1.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1.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1.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6、图纸1.7、主要材料表1.8、后附各附件2、组成合同的文件有互为注释的性质,合同签订后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或双方盖章确认的文件均应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发承包双方此前所签署的协议如与本合同有异时,应以本合同为准。在本合同生效后达成的书面文件,以时间在后或发包人选择指定的为准。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签发的各种工作程序(指:规范现场的管理、或明确质量标准、或确立双方业务往来的流程和标准、或在本合同中有特殊规定的、或完成本合同所必须的)及现场管理规定都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承包人均具有约束力,承包人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程序本身有错误的情况除外)或其他要求。如程序本身有错误,承包人应在收到这些程序后的七天内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承包人已接受。七、除特别明确外,本协议及合同其他部分的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三部分《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有异时,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九、尽管本合同中有其他的规定,但承包人不应对下列情况提出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的索赔要求:1、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根据以往的施工经验能合理预见到的事件。2、作为承包人及其分包单位这样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有丰富经验的承包商能合理预见到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件。3、承包人在多种施工过程中受到的局部的、较少的影响,或无实质性的影响(如发包人负责的接口和协调工作产生的影响等)。4、承包人没有有效履行总包管理和配合的责任等其他承诺,导致的各种影响。5、因承包人原因(如返工、方便施工等)所增加的费用或工期延长一律不予认可。十、本合同经发承包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办理工程验收交接备案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以及保密等后合同义务外,其余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十一、履约保证的约定:无发包人:承包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日期:日期:电话:地址: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电话:地址: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参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总则合同通用条款和合同专用条款均适用于本工程,若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有所抵触,应以合同专用条款所描述的内容为准,合同专用条款未描述的部分仍按照合同通用条款的内容执行。相同编号的合同专用条款与合同通用条款描述的是同一事物。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1.10“工程”:除特别明确外,本合同所指的工程是指发包人实际发包给承包人的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1.11“合同价款”:指发承包双方在本合同中商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所有款项。1.13“费用”:合同履行过程中凡由承包人承担的费用已在合同价款中综合考虑。1.18“施工场地”:又称“现场”,指工程在其地面、地下、在其中或通过其进行施工的土地和其它场地,以及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合同工程的任何其它土地和场地,上述这些场地除发包人特别明确外,这些场地应该是在本工程的总平面红线范围以内。1.22“不可抗力”:指战争(不管宣战与否)、外敌入侵、空中飞行物体坠落,以及国内发生的叛乱、动乱、暴动、内战,但由于承包人及其承包人雇员的原因引起的骚乱及其它灾难性事件除外;非发包人和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预见或预防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及保了险的风险:烈度为七级以上的地震;持续24小时以上的十级大风或沙尘暴;持续降雨24小时以上且降雨量100mm以上暴雨/下雪超过1000mm的暴雪;本合同所指的所有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对本合同的实施发生实质性影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4“施工机械”:指工程施工、设计、总包(销售)配合、完(竣)工、调试、验收、维护、保修以及工程服务等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但组成永久性工程的材料和设备除外。1.25“合同”:除特别明确外,本合同所指的“合同”包括本合同第一章合同协议中第6条所提及的全部合同文件及其有效组成部分。1.26“工程验收”:指为确保工程符合合同及国家、地方、行业的要求,依据合同及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工程经过合同约定的发包人集团工程验收部门、监理、勘察、设计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验收。1.27“技术规范”:指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及发包人关于工程施工、设计、供货、检验、调试、验收、维护、保修等方面自行制定的规范和标准,它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这些文件的修改或增加的内容也属于本合同的技术规范,承包人必须遵照执行。1.28“其他承包人”:又称专业承包人,指发包人直接雇佣,从事承包人承包范围之外但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承包单位,包括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直接向发包人供货的供应商等。1.29“质量保修书”:指由发承包双方签署的约定工程保修事宜及其双方权力、义务的协议。1.30“合同进度”:指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提交给发包人和监理,并由发包人和监理书面批准执行的各项施工、资金、材料、设备、施工机械、人员、分包、安全等多方面的进度和计划,但发包人和监理对这些进度和计划的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31“计日工作”:指使用的人力、施工机械按实际工作时间,材料按实际的消耗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来计算费用的工作。1.32“关键日期”:指合同中所述的在工程施工中达到重大事件的日期或与其它工程完成接口的日期,以及发包人根据合同规定书面修改的上述日期。(如:开工日期、封顶日期、开盘日期、竣工验收日期等。)1.33“年、季度、月、日”:除合同特别明确外,指公历的年、季度、月、日。1.34“永久性工程”:指根据合同规定需要永久地留在现场,并通过施工、竣工、维护、保修而加以实施的合同工程。1.35“临时性工程”:指工程施工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仓库、车间、工棚、临时道路、临时排水、沟、集水井、物资堆放和加工场地等。1.37“综合单价”:指为完成某项工作,所投入的所有资源,最终以单价的形式予以体现,考虑了各种条件下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第一章合同协议第5条以及合同其他条款所提及的全部费用,该价格由发承包双方根据承包人的投标报价结合发包人的审核和工程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1.38“道路”:除特别说明外,本合同的道路泛指公路、铁路、船舶的航道、飞行器的航线、电信传输渠道以及人员和机械的来往通道等。1.39“工程变更”: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发包人对在合同签订时以书面确认的对工程进行的修改,这种修改包括质量、形式、性质、种类、位置、尺寸、标高和线路的增添、替换、更改、变动和施工的具体顺序方法和时间的变动等。1.40除特别明确外,本合同所指的“发包人专业分包”又称发包人直接分包。1.41本合同中的“人员”兼指与这些人员有关的厂商和公司。1.42本合同中,凡行文只用单数的词,根据上下文的内容,得兼有复数,反之亦然。1.43合同条件中的标题并非合同的组成部分,在对合同条件或合同进行解释推论时不应加以考虑。1.44独立费:独立费分税前独立费和税后独立费。税前独立费在取费程序中只计取税金的费用。税后独立费在取费程序中不计取税金的费用。1.46甲供材:指由发包人购买,承包人验收、保管的用于工程施工的材料。1.47甲指乙供材:指发包人指定品牌、规格、质量等内容,但不包括指定价格的,由承包人购买用于工程施工的材料。1.48 临时设施费:施工企业为进行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等费用。(1)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场等。(2)建筑、装饰、安装、修缮、古建园林工程规定范围内(建筑物沿边起50米以内,多幢建筑两幢间隔50米内)围墙、临时道路、水电、管线和塔吊基座(轨道)垫层(不包括混凝土固定式基础)等。1.50 冬雨季施工费:在冬雨季施工期间所增加的费用。包括冬季作业、临时取暖、建筑物门窗洞口封闭及防雨措施、排水、工效降低等费用。1.51 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安全资料的编制、安全警示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的费用;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电箱标准化、电气保护装置、外电防护标志;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井架、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措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建筑工地起重机械的检验检测费用;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施工现场安全防护通道的费用;工人的防护用品、用具购置费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费用;电气保护、安全照明设施费;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费用。1.52 文明施工措施:大门、五牌一图、工人胸卡、企业标识的费用;围挡的墙面美化、压顶装饰费用;现场厕所便槽刷白、贴面砖,水泥砂浆地面或地砖费用,建筑物内临时便溺设施费用;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费用;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设备、淋浴、消毒等设施费用;生活用洁净燃料费用;防煤气中毒、防蚊虫叮咬等措施费用;施工现场操作场地的硬化费用;、现场污染源的控制、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场地排水排污措施的费用;防扬尘洒水费用;现场绿化费用、治安综合治理费用、现场电子监控设备费用;现场配备医药保健器材、物品费用和急救人员培训费用;用于现场工人的防暑降温费、电风扇、空调等设备及用电费用;现场施工机械设备防噪音、防扰民措施费用。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施工合同专用条款(4)、施工合同通用条款(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6)、图纸(7)、主要材料品牌表(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9)、投标书及附件组成合同的文件有互为注释的性质,合同签订后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或双方盖章确认的文件均应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发承包双方此前所签署的协议如与本合同有异时,应以本合同为准。在本合同生效后达成的书面文件,以时间在后的为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使用汉语语言文字。3.2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3.3凡属国家、行业、地方发布的标准、规范应由承包人自行购买和准备。如果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图纸、以及国家、行业、地方发布的标准、规范之间出现歧义或矛盾时,其中的数量以图纸为准,质量要求、工艺标准按照以下原则选择:如果图纸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中的质量要求、工艺标准低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则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执行;如果图纸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中的质量要求、工艺标准高于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按图纸或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中的质量要求/工艺标准执行;如果图纸中的质量要求、工艺标准与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出现矛盾或歧义的,在满足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基础上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执行。3.4国内和发包人均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监理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4.图纸4.1本合同中发包人提供的或确认的图纸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发包人不承担任何保密费用。合同签订后7日之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叁套图纸(含制作竣工图所用的图纸,制作竣工图的图纸可在竣工验收前提供)。如发包人不能一次性提供上述图纸时,应向承包人明确图纸的提供时间。4.4如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承包人应至少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15日,向发包人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发包人在整个工期内应向承包人提供补充的图纸、资料的种类和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发包人未按约定提供图纸承包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发包人进行提示。同时承包人应以施工执行人的身份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且在图纸实施前从施工合理性和安全的角度向发包人提交书面说明。4.5如果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人负责设计,承包人应将相关图纸、规范、计算书及其他资料在工程具体实施前14天报发包人批准。发包人的批准并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4.6为达到施工、竣工或保修目的,发包人有权随时向承包人发出图纸或指令,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受其约束。4.7承包人应督促所有分包单位和各项目的其他承包人做好竣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限内负责收集和整理整个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的竣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竣工验收报告、电子文件等),使之符合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有关的交验、办证、跟踪、整改、验收、取证等手续由承包人负责,对此,发包人将提供必要的协助。由此而发生的行政性收费除合同或当地行政法规或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应由发包人承担,其它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承担因竣工资料原因影响工程验收的责任,并补偿发包人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但由于发包人专业分包单位不能按照承包人关于竣工资料收集和整理方面的合理要求提供配合者除外,对此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4.8发包人有权随时查阅承包人有关合同履行的各种文件、记录等资料,并有权对这些资料的形成、发放、管理及准确性和规范性提出改进意见,对此,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做好必要的收集、整理、改进工作,以方便发包人的查阅工作。4.9承包人必须确保竣工图纸与实际相吻合,无论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是否通过验收,凡由于竣工图及施工记录等与实际不符引起的一切纠纷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结算工程量的确认、竣工资料的移交和验收、物业管理和维护及保修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将全力协助承包人予以解决。发包人、监理及市城建档案馆等有关部门和市质监单位对竣工资料的验收和确认,既不代表发包人已认可竣工图与实际相吻合,也不能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当发包人对承包人的竣工图的准确性提出异议时,承包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而这种证明不得仅局限于监理、市城建档案馆等有关部门和市质监单位的意见。4.10所有竣工资料均必须一式四份,按发包人和市城建档案馆的要求装订。承包人应确保这些竣工资料的合法性,不得给发包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和损失。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发包人分别委托对本工程进行监理(以发包人的函件为准),其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以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发包人有权对这些内容和权限进行相应的调整,但须提前7天告知承包人。如监理合同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应以本合同为准。5.2监理单位委派到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为(以发包人的函件为准)。若监理单位调整各项目的监理人员,发包人将及时通知承包人。其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5.3发包人派驻本项目的现场代表为。职权:代为签收承包人的施工过程中来往函件,代表发包人监控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管理。协助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人代理人进行工程进度付款审核、工程竣工验收审查等工作。但是针对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继续施工的处置、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所有内容的签证,以及确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确认工程进度款、确认竣工结算款等工作必须由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认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方为有效,其他未经授权的人员签字发包人一律不予认可。5.5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监理方无权解除或减轻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和义务。5.7发包人的指令一般通过监理向承包人发出并监督执行,特殊情况下发包人可以直接向承包人发出指令。本合同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发包人作出的任何指令、通知或其他书面文件,通过本合同确定的承包人联系地址向承包人作出后即可生效,或者承包人项目经理或其指定收文人在发包人收发台帐上签署姓名后生效,对有异议的文件除合同另有明确规定的时限外,承包人应在7日内书面回复,逾期视作认可,承包人不得借故拒收发包人或监理的任何文件,否则承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在紧急情况下,发包人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无条件予以执行,承包人拒不按时执行指令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按合同有关约定追究承包人违约责任。5.8发包人授予监理单位监理职权的范围承包人必须执行。承包人应接受监理对本工程质量监督、进度控制、设计变更与现场签证的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工程例会的组织及其他监理工作,参加监理组织的协调会,服从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和管理。如有违约行为,按本合同和发包人现场施工管理规定,承包人立即支付给发包人违约金(或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施工现场所有发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人员的委派、更改、撤回、职责须事前获得发包人的确认和批准,否则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6.3承包人在行使本款的权力时,必须先履行合同的其他规定。6.5发包人的任何人员无权减轻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的责任或义务。6.6发包人和监理单位的现场办公设施分别由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自行使用,承包人应对其负有看管、维护、实施和配合的责任(如发包人临建的修理、更新、现场清洁等工作),所涉及的费用已在合同价款和合同计价方法中综合考虑。7.项目经理7.1承包人委派身份证号:/为项目经理(以发包人书面文件确认并且经承包人确认的项目经理为准)。项目经理全权代表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项目经理的承诺均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承包人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承包人项目经理部或承包人公司公章后递交监理公司,由监理公司转交发包人代表,经发包人确认并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除此以外,承包人项目经理还要代表承包人接受发包人发出的指示和指令。承包人项目经理应该常驻工地现场,而且其全部时间应用于本工程的管理,不得兼任其他工作,到岗率100%。当发包人提出口头或书面要求时,项目经理必须到施工现场解决问题。7.2项目经理一周有一个工作日不在施工场地,或项目经理未按发包人要求参与现场协调和现场管理时,按500元/次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一周内项目经理如有二个工作日不在施工场地(特殊情况须事前告知发包人并得到批准除外),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清退出场,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和后果,承包人承担。如不经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不论何种原因,更换项目经理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每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元/天。7.5发包人在与承包人沟通协调后,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承包人的任何人员(包括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的通知后应在7天内自费更换承包人的人员,新到岗的人员需事先报发包人批准。未经发包人许可承包人不得再将因此而撤走的承包人人员雇用于本工程供职。承包人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配合等问题而导致项目经理被发包人调换,承包人一次支付发包人违约金人民币1万元,项目经理被发包人调换3次,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解除合同,承包人赔偿发包人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支付发包人合同预算总价2%的违约金。项目部其他人员因上述原因被调职调岗者,承包人每一人次支付发包人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7.6为了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和维护,承包人应向现场提供和雇佣以下人员:对本行业精通并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能胜任管理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工长等;为正确并及时地进行工程施工和维护所必须的技工,半熟练技工和非技术工人;需要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必须有相应上岗证,承包人应在开工前应向发包人提供有关人员的上岗证、所有的设备合格证、年审证等证件。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现场的人员进行资格和上岗证书检查,欠缺资格证或上岗证的,承包人应按1000元/人的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立即更换人员。但承包人的上述报备及发包人的检查,并不意味发包人对此负有任何责任,施工人员的资质责任完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7.7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组织施工,承包人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的正式名单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报发包人最终认可。承包人项目经理部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并将其列入组织机构表中,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工作。承包人如需对人员安排、施工机械、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上报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7.8承包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发包人提出申请并在获得发包人批准后方可缺席,否则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8.发包人工作合同通用条款第8条取消,该条款修改如下: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的市政管线资料均是以诚实可信的态度提供的。承包人有义务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核查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工程地质勘察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为发包人收到承包人书面通知后28天以内。承包人对地上(下)管线负有保护责任,如有损坏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除土地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现有的施工占道手续、临时路口手续、临电接入手续由发包人负责办理外,其他与施工有关的证件和手续均由承包人负责自费办理,对此发包人提供必要的协助。承包人不应以发包人所办证件和手续不全或不及时,而要求发包人免除或减轻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因发包人所办证件和手续不全或不及时引起政府要求的强制性停工除外。承发包双方应对已确认的事实予以认可,因发包人所办证件和手续不全或不及时导致承包人无法办理相应手续而对承包人工程进度、竣工验收和备案造成影响的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组织有监理、承包人、设计及其它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的对图纸的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发放给承包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由发包人另行通知,承包人应提前做好准备。协助承包人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均已在合同价款和合同计价方法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和施工所需市政通道的周边居民、公众、居委会、街道办等单位和个人的协调和安抚等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对此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项目手续除外)。发生的扰民补偿费由承包人承担。8.2审核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总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月报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安全,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款的审核与支付、组织各阶段的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办理竣工结算等。8.3发包人有权根据施工和经营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设计图纸、工期和工序等进行变更或调整,承包人应无条件给予配合执行,并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否则应按工期延误条款项向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限时完成指令。8.4在承包人请求和承担发包人发生的有关费用的前提下,为了工程的顺利实施、竣工或修补缺陷,或为了达到合同约定的其他预期目的,发包人应本着合作和尽力的原则给承包人以协助。8.5如承包人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发包人可勒令承包人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发包人和监理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8.6对放线验线、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承包人同意由发包人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最终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合格则发包人承担复检费用;如不合格,承包人承担相应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8.8发包人不得拒收承包人的任何文件,否则发包人承担由此引起的责任,并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00元/次。除合同另有明确规定的时限外应在3天内给予回复,如对现场施工造成重大影响时发包人应在2天内尽快回复,赶工期间乙方提交的书面文件甲方必须在12小时内书面签字盖章回复否则不予保证工期。如发包人未能及时回复承包人,可视为对承包人文件的认可。8.9发包人不承担因第三人的责任而发生的所有费用。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承包人应对他所负责的设计、图纸、细目、文件及资料的错误、不精确、不一致和疏漏等承担责任,并向发包人保证符合合同规定,满足发包人要求。工程师对上述设计的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该部分费用已在合同价款和合同计价方法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取。(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发包人提供施工用电和用水接驳点,由承包人在配电箱接表、接出符合安全要求的供电电缆至施工现场,自行安装水表接出管线至施工现场用水。承包人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移交后由承包人负责维护。安装费、水电线路管材购置费、水费、电费、通讯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缴纳水电费按发包人要求执行;(3)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接受发包人和监理的指令,按照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管理和配合,并对工程的完整性、稳定性、质量、进度、现场的所有操作和安全负责。承包人的分包工程必须符合合同专用条款第38条的规定。(4)承包人后一道工序必须对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的前一道工序的成品进行有效保护,并对下一道的分包工序做好明确的移交工作,因该移交工作不清,造成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如果承包人后一道工序对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的前一道工序的成品造成污染、损坏,经发包人和监理确认后,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处)理或赔偿,对此发包人保留进一步处罚的权力。承包人应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对承包人工程的成品、半成品、材料、施工机械、工器具、周边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保护,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对于未正式移交发包人的已完工程,承包人应负责成品保护工作,期间如发生损坏或丢失,承包人自行负责修复或赔偿。(5)无论是临时性工程还是永久性工程,只要是合同明文规定的或为合同条文所隐含的,承包人均必须仔细地积极地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竣工、调试、自检、维护、保修、配合等工作,并且提供为完成这些工作所需的所有人员、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工器具、现场设施以及其他物品。(6)承包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自费向有关部门和法定团体呈交其统计文件并抄送发包人,并且应向发包人提交所需的统计文件。(7)工程竣工后10天内拆除临建、清理现场,并将门窗、洁具等擦拭干净,做到工完场清。以上费用已在合同价款中考虑,发包人不再承担相应费用。如承包人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发包人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必须向发包人支付与实际发生费用等额的违约金,同时按每天1000元标准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8)承包人应对本工程(包括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现场保安等负有不可推卸的总包管理和配合的责任。(9)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要求自费进行临时设施的建设,且对该些设施进行装修装饰,并应达到文明施工工地标准或发包人的要求,待工程竣工或合同终止时,经发包人同意后自行拆除。(10)乙方必须按本HYPERLINK"http://www.fangce.net/Article/Search.asp?Field=Keywords&ClassID=&keyword=施工"\t"_blank"\o"点击搜索所有关于[施工]的文章"施工合同进行组织HYPERLINK"http://www.fangce.net/Article/Search.asp?Field=Keywords&ClassID=&keyword=施工"\t"_blank"\o"点击搜索所有关于[施工]的文章"施工,接受甲方指令。乙方项目部主要成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HYPERLINK"http://www.fangce.net/Article/Search.asp?Field=Keywords&ClassID=&keyword=施工"\t"_blank"\o"点击搜索所有关于[施工]的文章"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变更①人员安排、②机械设备、③HYPERLINK"http://www.fangce.net/Article/Search.asp?Field=Keywords&ClassID=&keyword=施工"\t"_blank"\o"点击搜索所有关于[施工]的文章"施工方案等,必须提前一周书面上报甲方并经同意方可执行,否则,乙方每违约一项(或一人),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并按照甲方指令要求恢复成原定人员);乙方项目经理易人,其后任必须无条件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9.2承包人有责任在工程中间验收、竣工验收、档案验收过程中为发包人提供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的服务,并与发包人一起办理相应手续。9.3承包人应自费雇佣所有职员和劳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或减少按照法律法规承包人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除此以外,承包人还应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遵守劳动法及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中关于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向他们合理支付以及保障他们享有法律规定的所有权利。承包人应按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的规定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和注册等;承包人应依法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包括安全保护、防寒防雨、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身体检查、劳动保险等;承包人应依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必需的食宿条件和生活环境,包括:住房、围栏、供水(饮用及其他目的的用水)、供电、卫生设备、食堂及炊具、防火及灭火设备、供热、家具及其他正常食宿条件和生活环境所需的必需品等。承包人还应安排向其职员和工人供应足够的、价格合理的、合适的食品并应考虑宗教或民族习惯。9.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均有义务约束和制止其人员影响发包人的正常工作和各项目的施工,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发包人和各项目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否则,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并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对于下列承包人工作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及时更换,承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其调离本工程范围,同时,承包人应在48小时内用发包人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人员,否则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每人次:9.7.1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9.7.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9.7.3不能积极配合发包人正常工作者;9.7.4违反发包人或承包人工地现场管理规定者;9.7.5无证上岗者(适用于按规定必须有上岗证);9.7.6与本合同规定名册不符者;9.7.7与本工程施工无关及对本工程产生不良影响的其他人员。9.5按照相关法规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劳务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直接招工的,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向发包人备案并严格履行,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承包人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9.6承包人在中标后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标准不得低于投标时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否则,每发现一处,承包人自愿接受人民币5000元/处的违约金。9.7承包人在申请工程款时,必须按照附件的格式填写进度款 申请表 食品经营许可证新办申请表下载调动申请表下载出差申请表下载就业申请表下载数据下载申请表 。不论发包人工程进度款最终批复额为多少,承包人都必须在收到的当次工程款中支付全部的人工费,且承包人在收到工程进度款的同时,还需按附件的格式向发包人提交已全额发放当期农民工工资确认函,确保农民工工资的足额发放,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付工程进度款。如果承包人收到工程进度款后,仍然发生民工工资纠纷等事件,由承包人负全责,且每发生一次,承包人自愿在结算总价的基础上再下浮2%。9.8除了规范明确的不可抗力且经发包人的书面认可外,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中止合同的执行,否则,承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9.9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场地布局,向承包人发出搬迁令,承包人必须在搬迁令发出3日内执行,并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搬迁,搬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如承包人不按期搬迁,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1000元给发包人。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总进度计划。HYPERLINK"http://www.fangce.net/Article/Search.asp?Field=Keywords&ClassID=&keyword=施工"\t"_blank"\o"点击搜索所有关于[施工]的文章"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全部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等需求供应进场计划,人员安排、质保体系、安全文明HYPERLINK"http://www.fangce.net/Article/Search.asp?Field=Keywords&ClassID=&keyword=施工"\t"_blank"\o"点击搜索所有关于[施工]的文章"施工措施、HYPERLINK"http://www.fangce.net/Article/Search.asp?Field=Keywords&ClassID=&keyword=施工"\t"_blank"\o"点击搜索所有关于[施工]的文章"施工机械设备配置情况,以及HYPERLINK"http://www.fangce.net/Article/Search.asp?Field=Keywords&ClassID=&keyword=施工"\t"_blank"\o"点击搜索所有关于[施工]的文章"施工现场优化布置等内容。承包人不按时送审符合要求的HYPERLINK"http://www.fangce.net/Article/Search.asp?Field=Keywords&ClassID=&keyword=施工"\t"_blank"\o"点击搜索所有关于[施工]的文章"施工组织设计,造成发包人无法判断工程进展顺利与否,发包人可按照现实情况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100-500元,并可拒付相应部分工程进度款,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师确定的时间:承包人提交后7天内(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确定)。10.4在合同期内,承包人应按合同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发包人所需要的全部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资金需求和工程产值计划、劳动力需求计划、发包人专业分包单位进退场和配合计划、发包人资料的需求计划、甲供和甲指乙供材料设备的供货和配合计划、专项进度计划、质量保证大纲和手册、施工机械进退场计划等。10.5承包人所报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又称三级进度或合同进度,它应当较为详细、完整并符合发包人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即二级进度)。该进度计划应包括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的进退场时间、预埋预配时间、配合时间、竣工时间、各分项工程的开始、完(竣)工和验收时间等。此施工总进度计划一经发包人和监理确认后,无论是否已发生变更,承包人均有义务至少应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25日,向发包人和监理提交最新的、经过修改的、动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由其审核备案,但对于发包人明确规定不得延误的阶段性施工目标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已明确规定需延期或非承包人原因影响的除外)。本条款所述发包人的核查备案行为,并不代表发包人允许对原先核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原先核准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变更,则必须要经过工程师的书面确认,特别是对影响工程质量和进度方面的调整变更,必须要由发包人、监理及承包人三方加盖公章后,方可调整变更。必须要由发包人、监理加盖公章及承包人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后,方可调整变更。10.6如工程发生较大调整或发包人和监理明确要求需要提交时,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要求之日起七日内或按发包人和监理的要求,将最新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予以提交。10.7承包人在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时,应同时向发包人和监理提交本工程细化到每月的资金需求计划以及在整个施工期内预计每月将完成的工程产值计划,并在随后的合同期内于每个月的25日前,向发包人和监理书面提交经过修改的、最新的上述资金需求和工程月产值计划,由发包人和监理审阅后备案。10.8承包人在向发包人和监理提交施工总进度计划时,还应依据现有合同的规定,单独另附一份比第10.5款更为详细、完整、准确的由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进退场和配合计划,并在随后的合同期内于每个月的25日,向发包人和监理书面提交经过修改的、最新的上述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的进退场计划,由发包人和监理审阅后备案。10.10承包人应根据合同的规定,就甲指乙供的材料设备的供货和配合事宜,向发包人和监理提交一份甲指乙供的材料设备的供货和配合计划,并保证在随后的整个施工期内于每个月的25日前,将经过修改的、最新的、准确的甲指乙供的材料设备的供货和配合计划提交给发包人和监理审阅后备案。该计划应包括甲指乙供的材料设备的进场、施工和到货时间以及品名、数量、规格型号、性能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技术参数、供货和配合要求等。10.11凡属发包人直接供货且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的材料和设备的进场、施工和到货时间以及品名、数量(列明定额规定的损耗率/量)、规格型号、性能以及其他需要明确的技术参数和供货和配合要求等,由承包人根据要求编制出详细的计划报发包人和监理审批,并由承包人在今后的合同期内于每个月的25日前,向发包人和监理书面提交经过修改的、最新的、准确的需由发包人直接供货的材料和设备计划,由发包人和监理审阅后备案。10.13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一个较为详细、完整、可行的所有人员进退场计划,该计划至少应具体到项目正副经理、预算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计划工程师、安全员、资料员、保管员、工长、班组长等施工及管理人员个人以及各专业劳动力总量,各阶段投入计划。此计划一经发包人和监理批准后,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换和调动。如果确需更换和调动,必须提前14天书面报告发包人和监理,经同意后方可更换和调动。发包人和监理有权对其认为不称职(指影响工程质量或工期)的人员进行调换,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对此承包人必须服从。10.17不论是何原因(包括设计、施工、发包人和监理指令等),导致承包人所报计划需重新制订或部分调整修改,承包人应在该原因发生后七日内书面将修改后的新计划报发包人和监理审阅备案。如承包人不能按时提供最新的计划,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1承包人应严格按合同的规定,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合同责任和义务。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发包人不承担承包人的损失,但经发包人书面授权的委托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工期相应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工期不予顺延。13.工期延误本条款不执行合同通用条款。13.2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承包人在工期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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