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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501-1998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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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501-1998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GB 17501一1998 前 ,兰毕.二1 我国拥有辽阔的海域和漫长的海岸线,海洋资源丰富。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对海洋资源 的开发、利用越来越重视,随之而来的各种海洋工程大量增加。为海洋工程提供基础图件和资料的海洋 工程测量也迅速发展。 为了适应现代海洋工程测量发展的需要,使海洋工程测量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海洋工程地形测量 规范》是十分必要的。本规范就是为了对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进行技术监督和科学管理而制定的,它是全 国和各地方开展海洋工程测量的技术标准。 本标准与国家有关法律...

GB 17501-1998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GB 17501一1998 前 ,兰毕.二1 我国拥有辽阔的海域和漫长的海岸线,海洋资源丰富。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人们对海洋资源 的开发、利用越来越重视,随之而来的各种海洋工程大量增加。为海洋工程提供基础图件和资料的海洋 工程测量也迅速发展。 为了适应现代海洋工程测量发展的需要,使海洋工程测量规范化科学化,制定《海洋工程地形测量 规范》是十分必要的。本规范就是为了对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进行技术监督和科学管理而制定的,它是全 国和各地方开展海洋工程测量的技术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 本标准与国家有关法律和标准协调一致。 本标准附录A、附录B、附录C和附录D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海洋局标准计量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为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申宪忠、周兴华、张卫红、仲德林、徐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 GB 17501一1998 Specification for marine engineering topographic surveying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海洋工程地形测量的基本内容与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海洋工程地形测量1:500^-1:50 000比例尺图。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791-1993 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 GB/T 7929-1995 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 GB 12317-1990 海图图式 GB 12898-1991 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 GB 50026-1993 工程测量规范 CH 2001-1992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 marine engineering topographic surveying 海岸、离岸及岛礁工程所需海底地形地貌测量及海底表面障碍物的探测。 4 总则 4.1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的任务 对实施海洋工程的海域(含岸线、岛礁)进行海底地形地貌测量及障碍物的探测,其目的是为海洋工 程设计及施工提供海底地形基础图件与微地貌资料。 4.2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的主要内容 — 建立平面和高程控制基础; — 水位观测,确定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理论深度基准面与当地平均海面的关系,计算水深测量 时的水位改正值; — 海底地形测绘; — 海底微地貌测绘; — 海底表面障碍物探测; — 海岸、岛礁地形测绘。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8一10一12批准 1999一04一01实施 GB 17501一1998 4.3 测量基准 4.3.1 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国家坐标系统,根据工程需要可采用其他坐标系统;高程采用“1985年国家 高程基准”,在远离大陆的岛、礁,其高程基准可采用当地平均海面。 4.3.2 海洋工程测量的深度基准面采用“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或根据需要采用其他基准面,此时应 给出所采用的基准面与理论深度基准面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的关系。 4.3.3 海岸线以平均大潮高潮所形成的实际界限进行测绘。 4.4 测量精度 4.4.1 测图比例尺及平面控制测量精度 4.4.1门 当测图比例尺小于1/500时,平面控制网最弱点相对于起始点的中误差小于等于士10 cm; 4.4.1.2 当测图比例尺为1/50。时,平面控制网最弱点相对于起始点的中误差小于等于士5 cm, 4.4.2 验潮站的工作水准点、水尺零点和海岸地形测量的高程控制精度不低于四等水准测量精度。 4.4. 3 深度测量中,当测图比例尺为1/500时,定位中误差为图上士2. 0 mm;当比例尺小于等于 1/1000且大于等于1/5 000时,定位中误差为图上士1. 0 mm;当比例尺小于等于1/10 000且大于等于 1/50 00。时,定位中误差为图上士0. 5 mm;对非比例尺的海上定位测量,应视工程的设计要求确定定位 精度。 4.4.4 在深度测量中,当水深小于等于20 m时,深度测量中误差小于等于士0. 2 m;当水深大于20 m 时,深度测量中误差为所测深度的士loo. 4.5 制图精度 4. 5. 1 图廓边长度误差小于等于图上士。. 1 mm;对角线、方里网格线长度误差小于等于图上 士0. 3 mm;格网交点的直角坐标位移小于等于图上士0. 6 mm, 4.5.2 控制点展点精度,以控制点间的距离来检查,每一控制点检查边数不得少于二条,且检查边交角 应在30。-1500之间,边长度误差小于等于图上士0. 3 mm, 4.6 投影、分幅 4.6. 1 投影采用高斯一克吕格6-带或3o带投影,也可采用其他需要的投影;当测图比例尺小于等于 1/2 000时,可采用高斯一克吕格1. 50带投影。 4.6.2 分幅采用国际统一分幅或自由分幅。 4.7 图式符号 — 海域采用GB 12317; — 陆域采用GB/T 7929和GB 5791, 4.8 仪器检定 进行海洋工程测量的各种仪器,都应定期送法定检定单位检定,只有在检定合格时,才允许使用。 5 技术设计 5.1 技术设计的依据 有关部门下达的任务书、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技术装备情况以及有关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5.2 项目设计 确定测区范围、测绘比例尺和划分图幅,制定测量工作中的主要 技术措施 安全生产方案及措施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皮带机检修技术措施皮带维修安全技术措施 ,编写项目设计书和绘制 有关图件。 5.3 专业设计 全面收集和分析测区有关资料,进行初步设计,在此基础上进行实地勘察,对初步设计进行修改,并 制订技术设计书。 5.3.1 测区资料收集和分析 — 最新出版的陆域及海域地形图; Gs 17501一1998 — 平面及高程控制成果资料及其说明; — 潮汐资料; — 气象资料; — 其他有关资料。 对所收集的资料,对其可靠性和精度进行分析,并对资料能否采用作出结论。 5.3.2 专业设计的内容 5.3.2.1 平面控制。根据测区已知点情况及测图比例尺,选择平面控制测量的方法及所要达到的精度。 5.3-2.2 高程控制。确定由已知高程点至待测高程控制点或验潮站的施测路线及测量精度。 5.3-2.3 水深测量 1)根据测图比例尺确定测线间隔、测线数量及布设方向。 2)根据不同定位方法和手段,确定岸台(或基准台)的位置,估算测区定位中误差。 3)确定验潮站、水文点的位置及水位改正方案。 4)确定定位系统及测深仪器的检验与测定方法。 5.3-2.4 海岸及岛礁地形测量 1)依据实际情况,划分图幅。 2)布设平面及高程控制。 3)依据测区情况,确定测图方法。 5.3.2.5 微地貌测量和障碍物探测 1)确定测量范围。 2)根据测量海区水深及覆盖率的要求,确定测线布设方案。 5.3.3 实地勘察 5.3.3.1 测区的社会情况、自然地理、水文气象、交通运输、通讯、用船及避风锚泊等条件。 5.3-3.2 测区已知控制点及验潮站实地情况。 5.3-3.3 测区内工作条件。 5.3.4 根据实地勘察,完成专业设计,提交技术设计书。 5.4 外业实施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在确定外业实施计划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 确定外业工作时间; — 技术人员选定及分工; — 主要仪器装备配备; — 用船计划及船只解决方法; — 按技术设计书要求,进行技术准备工作; — 外业工作期间通讯方案。 6 平面控制测t 6.1 一般规定 在控制测量前,要收集测区已有的控制点成果资料,凡符合本规范精度要求的已有控制点成果,均 可作为同等级点使用。 6.1.1 平面控制点应在国家大地控制点上发展,如在没有国家大地控制点的区域,可建立独立的控制 网。 6.1.2 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应遵循从整体到局部,从高级到低级,分级布设的原则,也可同级扩展或越 级布设。 6.1.3 平面控制点按其精度,可分为一级控制点、二级控制点和图根控制点。 GB 17501一1998 6.1.4 平面控制测量可选用导线测量、三角测量、三边测量和GPS测量等方法。 6.1.5 本规范导线测量指光电测距导线测量,导线测量按GB 50026-1993中2.1.5,2.1. 6和2.1.7 的要求进行。 6.1.6 三角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按GB 50026-1993中2.1.3和2.1.4进行。 6.1.7 三边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按GB 50026-1993中2. 1. 8,2. 1. 10和2.1.11进行。 6.1. 8 GPS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6.1.8.1 用GPS测量布测平面控制点,一般采用GPS静态或快速静态相对定位测量方法;当满足本 标准的精度要求时,也可采用GPS实时相位差分法。 6.1.8.2 GPs相对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和表2的规定。 表1 GPS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控制点 一级 二级 图根 平均边长,km 0. 5 0. 2 GPS接收机 单/双频 单/双频 单/双频 观测量 载波相位 载波相位 载波相位 接收机标称精度 优于 10 mm士3 X 10-e m 10 mm士3 X 10-'m 10 mm士3X10一em 表2 GPS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控制点│卫星高度角│ 有效观测│ 同 步 观 测 │数据采样间隔│ 观测时段数│ 点位几何图形强度因子│ │ │ (“)│ 卫星总数│ 接收机数量│ (s) │ │ (PDOP) │ │一级 │ >15 │>4 │ 》2 │15^ -60 │>1 │ (10 │ │二级 │ >15 │>4 │ )2 │15 60 │>1 │ 簇10 │ │图根 │ >15 │》4 │ 妻 2 │ 15^ 60 │妻1 │ 簇10 │ 6.1. 8.3 GPS网应布设成三角网形或导线网形,或构成其他独立检核条件可以检核的图形。 6.2 选点与埋石 6.2.1 在设计和选点时,应充分利用已有点位,并使之构成良好图形。 6.2.2 相邻控制点之间应尽量通视良好,视线超越(或旁离)障碍物的高度(或距离)大于等于0. 5 m , 当采用GPS定位测量布测控制点时,允许部分相邻点不通视。 6.2.3 主要控制点应埋设标石,也可选用不易破坏的固定地物凿设标志和点号代替埋石。 6.3 水平角观测按GB 50026-1993中2.3的要求进行。 6.4 距离测量按GB 50026-1993中2.4的要求进行。 6.5 平面控制测量成果的记录、整理和平差计算 6.5.1 手簿中记载项目和原始观测数据记录必须字迹清晰,填写齐全。外业原始记录不得擦拭,不准转 抄。使用电子簿或便携式微机记录时,所用程序必须经过鉴定和审核批准,必须保留原始记录数据并存 档。 6.5.2 水平角观测、距离测量,GPS测量等外业测量资料,整理时要加入各项必要的改正,检查合格后 方可计算。 6.5.3 三角测量的检验 6.5-3.1 三角网的测角中误差按(1)式计算: m,一士} Fww]=3n}W (1) 式中:W— 三角形闭合差,(11) n— 三角形个数。 6.5-3.2 三角网极条件,边条件和方位角条件自由项的限值,分别按(2),(3),(4)式计算。 GB 17501一1998 叽允一士黔,/Ectg,p (2) W边允=士2 (普)2Ictgz f+(鲁)2+(弩) (3) w方。一士2丫nmp + M.2,十m乳 式中:my— 相应等级的测角中误差,(”); R— 传距角; (4) mD mo2式,_-zD,一}# L)i it- trto种iMA m.. f mat一 起算方位角中误差,(“); n— 方位角推算路线的测站数。 6.5.4 三边测量的检验 6.5.4.1 用光电测距仪往返观测时,距离测量的单位权中误差按(5)式计算: ,一丫[ Pdd ]2n (5) 根据p及p,估算任一边的实际测距中误差,按(6)式计算: ML,一报 (6) 式中 6.5. :d— 往返测距离的较差,m; n 测距边数; p,一 距离测量的先验权,,:一弃,(SD为测距的先验中误差,可按测距仪的标称精度计算; 厂, ‘卜’,IN牛HJ/。产.八’r, SzD’一气/q 1}-HJ/。产 ’卜~’“JT ITJ ’八目J””曰”,门卜‘’行’ 产— 距离测量的单位权中误差。 4.2 三边网中观测一个角度的观测值与由测距边计算的角值较差的检核: 根据各边的平均测距相对中误差检核,按(7)式计算限差: W"、一士:、/2湾尸,,}2p") (ctg,a + ctg,p + ctga " ctg#) + ma ....·....⋯⋯川 丫 \ 」夕 / 式中:a, /3— 三角形中观测角以外的另二个角度; MR— 相应等级的测角中误差,(“); M D D 6.5-4.3 — 各边的平均测距相对中误差。 三边网角条件,包括圆周角条件与组合角条件自由项的检核按(s>式计算限差: w,’.允=士2MD了毛下石可 式中:MD— 观测边的平均测距中误差,mm; a— 圆周角条件或组合角条件方程式的系数。 6.5.5 导线测量的检核 其测角中误差按(9)式计算。 ..........···········⋯ ⋯(8) m rr,一士'AN工葡 (9) 式中:九— 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环的方位角闭合差,(“); n— 计算介的测站数; N— 附合导线或闭合导线环的个数。 Gs 17501一1998 6. 5. 6 GPS静态相对测量成果的检核,按CH 2001-1992中的11. 1. 5和11. l . 6进行。 6.5.7 一、二级平面控制和图根控制测量结果都应按最小二乘原理进行严密平差计算。 6.5.8 内业计算数字取位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 3 内业计算数字取位 │水平角观测方向值各项改正数│ 边长观测值及各项改正数 │边长与坐标 │ 方位角 │ │ (”) │ n1│ rn│ (“)│ │1 │().001 │0. 001 │ 1 │ 7 高程控制测量 7.1 一般规定 7.1.1 测区的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在已有高程控制网的地区,可沿用原高程系统;当 边远测区联测困难时,也可采用假定高程系统,或通过验潮、水位观测等方法确定高程基准。 7.1.2 高程控制测量等级划分为四等和等外两级,各等级视需要,均可作为测区的首级高程控制。 7.1.3 高程控制测量可采用水准测量、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和GPS水准测量。 7.1.4 首级网应布设成环形网。当布网要求加密时,宜布设成附合路线或结点网。只有在特殊困难情 况下,才允许布设支线。 了.2 水准测量 7.2.1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 │每千米高差中数中误差,mm│ 观测次数 │不符值、闭合差限差 │ │级 ├─────┬──────┼─────┬─────┼───────┬─────┬─────┤│ │偶然中误差│ 全中误差 │与已知 │附合或环线│ 区段、测段往返│ 附合路线或│ 检测 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工程防雷检测合同植筋拉拔检测方案传感器技术课后答案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 已测线│ │ │ 材。 │ 材w │点联测 │ │测高差不符值 │环线闭合差│ 段高差之差│ │四等│ 5 │10 │往返各一次│ 往一次 │士20 丽 │士20 了 │士30 I'K │ │等外│ 8 │15 │往返各一次│ 往一次 │士30了面 │士30了万 │士35 │ │注:R为区段或测段长度,L为附合路线或环线的长度,K为已测测段的长度,均以km计 │ 7.2.2 水准测量所使用的水准仪和水准尺,应符合下列规定。 7.2.2.1 水准仪视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小于等于20ff0 7.2-2.2 水准尺上的米间隔平均长与名义长之差,小于等于0. 5 mm, 7.2.2.3 采用补偿式自动安平水准仪时,其补偿误差小于等于。. 2"0 7.2.3 每个测区应根据范围大小及工程需要埋设水准点,也可利用稳定建筑物或天然地物凿设标志代 替水准点。水准点应设于最高潮位线以上,点位应便于寻找、保存和引测。一个测区及其周围应有2-3 个水准点。新埋设的水准点需经过一天以上的稳定时间,方可进行观测。各等级水准点,应绘制点之记, 必要时设置指示桩。 7.2.4 水准观测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5的规定。 GB 17501一1998 表 5 水准观测的技术要求 │等级│ 仪器类型及 │标尺│前 后 │前后视│ 视线 │基辅(红黑)│ 基辅(红黑) │左右路线│ 间歇点│ │ │视线长度 │类型│视距差│累积差│ 高度 │分划常数差 │分划高差之差 │转点差 │高差之差│ │ │ n勺 │ │ n1│ m │ m │ m m │ tnn飞 │ m m │ m m │ │四等│ DS,簇150 │双面│ 5.0 │10.0 │>0.2 │ 3. 0 │5. 0 │5.0 │5.0 │ │ │DS,成100 │ │ │ │ │ │ │ │ │ │等外│ DS,簇100 │双面│ 10. 0 │ 50.0 │>0. 1 │ 4. 0 │6. 0 │6.0 │6.0 │ 7.2.5 两次观测高差较差超限时应重测。当重测结果与原测结果分别比较,其较差均不超过限值时,应 取三次结果的平均数。 7.2.6 水准测量的内业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7.2.6.1 每条水准路线若分测段进行施测时,应按水准路线往返测段高差较差计算。每千米水准测量 的高差偶然中误差,按(10)式计算: m0铆 4n L L J (10) 式中:MA— 高差偶然中误差,MM; △— 水准路线测段往返高差不符值,mm; L— 水准测段长度,km; 7.2.6 计算: 式中: n .2 — 往返测的水准路线测段数。 每条水准路线应按附合路线和环形闭合差计算,每千米水准测量高差全中误差,应按(11)式 mw一41N厄WWL百 (11) mw— 高差全中误差,MM; W— 闭合差,MM; L— 计算各W时,相应的路线长度,km; N— 附合路线或闭合路线环的个数。 7.2.6.3 应按最小二乘原理,对水准网进行严密平差计算,并计算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 7.2.7 水准观测计算取位应符合表s的规定。 表6 水准观测计算取位规定 │等 级│ 测站读数│ 往返测深差总和│ 往返测高差中数│ 正高、尺长改正数│ 高 程 │ │ │ pim │ m m │ m m │ nlnl│ I1飞nl│ │四等│ 1.0 │ 1.0 │1.0 │1. 0 │1 │ │等外│ 1. 0 │ 1. 0 │1.0 │1.0 │10 │ 7.3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7.3., 布设原则 7.3.1.1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控制,宜在高级点间布设成附合路线或高程导线网。四等应起迄于不低于 三等水准的高程点上;等外应起迄于不低于四等的高程点上。个别困难地区也可采用支线布测等外高程 控制点。 7.3.1.2 高程路线中边长不应超过 1 km,边数不应超过 6条,支导线边数不应超过3条。当边长不超 过0. 5 km或单纯作高程控制时,边数可增加1倍。 GB 17501一1998 7.3.1.3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可与同等水准测量混合使用,但在同一测段中只能使用一种方法。 7.3.2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等 级│ 仪 器│ 测回数 │丰匕1二J山去宁咬J改 │垂直角较差│ 对向观测高差较差│ 附合或环形闭合差│ │ │ │ ├──────────┤ r1> │ mm│ mm│ │ │ ├───┬───┤J百钊凡2王竺千又右左│ │ │ │ │ │ │中丝法│ 三丝法│ (’‘) │ │ │ │ │四等│ DJ2 │ 3 │2 │<7 │<7 │40丫万 │20丫丽 │ │等外│ DJs │ 2 │1 │<10 │簇10 │60了万 │30了至万 │ │ │DJ6 │ 4 │2 │ │ │ │ │ │注:D为电磁波测距边长度,km │ 7.3.3 光电测距三角高程应采用对向观测,对向观测宜在较短时间内进行。计算时,应考虑地球曲率和 折光差的影响。 7.3.4 三角高程的边长测定,应采用不低于II级精度的测距仪。四等应采用往返各一测回;等外应采用 一测回。 7.3.5 仪器高度、反射镜高度或规牌高度,应用钢尺量取两次,精确至1 mm,两次较差小于等于4 mm 时取用中数。 7.3.6 当内业计算时,垂直角度的取值,应精确至0. j pr;高程的取值,应精确至1 mm. 7.3.7 光电测测距三角高程控制的平差计算规定,按7.2.6进行。 7.4 跨海高程测量 7.4.1 本标准的跨海高程测量,指利用平均海面特性进行高程传递的海面水准联测。采用光学仪器的 跨海水准测量按GB 12898-1991中7章的规定执行;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按7. 3进行。 7.4.2 跨海高程测量的精度,应与工程部门协商,满足工程需要设计的精度要求为原则。一般不做等级 划分,但要有检核条件,并对测量结果作精度评估。 7.4.3 应充分收集分析测区及邻近海区的潮汐、气象、验潮站等资料和测区所在地区的陆上高程控制 测量资料,对高程测量提出精度要求,并用技术文件予以确定。 7.4.4 海面水准联测可根据精度要求和工程性质,设立短期验潮站或临时验潮站进行联测。 7.4.5 验潮站的设立、验潮站与水准点的联测和水位观测的要求应按9. 1执行。 7.4.6 海面水准测量的内业计算。 7.4.7 应收集邻近海区一个以上长期验潮站,与联测期间的水位观测资料作相关检验,当其相关系数 大于0. 75时,参与计算并作为校核条件。 7.4.8 应采用回归分析法来计算海上未知验潮站水尺零点高程。采用一元回归分析法时,应计算相关 系数;采用二元回归分析法时应进行精度分析和显著性检验按附录Al进行。 7.5 GPs水准 7.5.1 可用GPS水准测量四等和等外高程控制点。 7.5.2 GPs水准点应布设成网状、环线或附合路线。 7.5.3 GPS水准测量时应按CH 2001-1992中的D级测量的规定执行。 7.5.4 应视测区大小和高程起伏,一般应联测至少4个或不少于1/5GPS点总数的高等级已知高程控 制点,在高程起伏较大时应增加联测点数,联测点应均匀控制整个测区。 7. 5. 5 GPS水准应提交下列成果: - GPS测量的整体平差结果; — 测区的高程异常图; — 测量点的正常高程及精度评定。 GB 17501一1998 8 导航定位 8.1 一般规定 8.1.1 在海洋工程测量中,视设备和工作海区的情况,主要选用如下的导航定位方法: — 微波测距定位法; — GPS定位法; — 其他定位方法。 8.1.2 定位精度的要求按4.4. 3进行。 8.1.3 选用或布测二级点以上的控制点作为岸基准台点或测站点。 8.1.4 导航定位的坐标系统和投影选择的要求按4.3. 1和4. 6. 1进行。 8.1.5 仪器照准中心或天线中心与定位中心重合,其偏心距不得超过定位精度的1邝,否则应作偏心 改正。 8.2 微波测距定位系统定位 8.2.1 微波测距定位系统至少设立两个岸台,岸台与船台间微波视线距离按(12)式计算: S一‘·12(石 +藏) 式中:S— 微波视线距离,km; H, , H,— 分别为岸台和船台应答器高程,ma 8.2.2 岸台和船台天线架设时,应充分考虑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信号的正常发射和接收。 8.2.3 每次架设岸台和工作中改变仪器高度均应量取仪器高,并注明时间。仪器高应量取两次,互差不 得超过2 cm,取中数使用。 8.2.4 船台仪器高是指船的吃水线至天线接收中心间的垂直距离,应量取两次,互差不得超过2 cm, 取中数使用。 8.2.5 为避免微波测距系统的“零效应”(或称“测距盲区”),在系统频率、船台高度确定后,可适当调整 岸台高度或使用防零装置。当船台和岸台之间的距离S满足(13)式时,船台将出现“零效应”。 S=2H,M H* /.l ····································⋯⋯(13) 式中:HC, Hm— 为船台、岸台天线高程,m; 几— 微波波长,mo 8.2.6 定位测量前在测区附近选用两个以上已知三角点,校正微波测距定位系统的测距因子。校正后 的测距误差,应符合仪器标称的精度。 8.2.7 微波测距定位系统所测斜距S化算到高斯平面上,长度D按(14)式计算: 。 。,1, H。十引「,. 1{、,,.AY,{]L 一 。 Il一 ---;;---!!1 rt ,.r }!16 ,-r - {}..............⋯ ⋯ ““..⋯ l 14 、 式 /匕 乙八一\ 1乙/J 式中:St一,,/S'-AH',m; S— 经过各种改正后的斜距,m; OH=H*一H,c,m; 1,,, 月。=万l月船一月岸),m’ R=6356863/(1一e2sin2Bo) ,m; 夸— 高程异常,m; ez=0.0066943216; Ba— 测区的中心纬度,(“); Y。一告(Y,c +Yo’,m, GB 17501一1998 DY=Ynt一Ym,m。 8.2.8 在测区附近选用三个以上已知三角点,将测距因子校正后的微波测距定位系统架设在已知三角 点上进行定位比测。定位比测中误差应不大于(15)式计算的定位中误差。 Mo一士CSC&j了m,12+mg22 .................................... ( 15 ) 式中:Ma— 定位中误差,m; Ms 1'M,2— 分别为观测两个距离的测距中误差,m; 。— 位置线交角,(“)。 8.3 GPS定位 8.3.1 用GPs进行海洋工程测量定位时,可采用伪距、实时差分、相位差分方法定位。当定位精度符合 工程要求时,可采用后处理差分定位技术。 8.3.2 定位工作前应做静态或动态实时定位精度试验,试验情况和结果应附在技术工作报告中。 8.3.3 基准台GPS天线中心与已知坐标点的对中误差应小于2.5 cm, 8.3.4 基准台GPS观测的基本参数设置要求见表8, 表 8 GPS基准台观测的基本参数设置 │观测卫星数│ PDOP│ 差分数据输出间隔│ 卫星仰角│ │ │ │有 SA │ 无 SA │ │ │>3 │ 簇10│ (10 s│ 成15s │ 妻5- │ 8.3.5 船台GPS天线应架设在高处,尽可能减少多路径效应的影响。 8.3.6 在导航定位中,可对WGS-84坐标系视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作相应的转换。 9 水深测量 9.1 水位控制 9.1.1 验潮站的类型 — 长期验潮站,应有一年或一年以上连续观测资料; — 短期验潮站,最少连续观测三十天; — 临时验潮站,在水深测量时设置; — 海上定点验潮站,至少应在大潮期间(良好日期)与相关长期站或短期站同步观测一次或三次 24 h或连续观测15d水位资料,良好日期的选择按附录B进行。 9.1.2 验潮站的布设密度 验潮站布设的密度应能控制全测区的潮汐变化。相邻验潮站之间的距离应满足最大潮高差小于等 于0. 4 m,最大潮时差不大于1h,且潮汐性质应基本相同。 9.1.3 利用有关单位观测的潮汐资料,应重点了解以下内容:验潮仪器的型号、观测方法和精度;水准 点设立的位置、稳定性,与水尺零点、验潮站零点(即水位零点)的关系;采用的深度基准面;记时钟表校 正情况;设站期间有否中断观侧。 9.1.4 验潮站的选址原则 9.1.4.1 水尺前方应无浅滩阻隔,海水可自由流通,低潮不干出,能充分反映当地海区潮波传播情况的 地方。 9.1.4.2 海上定点验潮站应选在海底平坦、泥沙底质、风浪和海流较小的地方。 9门.5 水尺设立的要求 设立的水尺要牢固、垂直于水面、高潮不淹没、低潮不干出;两水尺相衔接部分至少有0. 3 m重叠。 9.1.6 验潮站的水准测量 GB 17501一1998 9.1.6.1 每个验潮站附近应在地质坚固稳定的地方埋设工作水准点一个。 9.16.2 工作水准点可在岩石、固定码头、混凝土面、石壁上凿标志,再以油漆记号。不具备上述条件 时,亦可埋设牢固的木桩。 9.1.6.3 工作水准点按四等水准测量要求与国家水准点联测。 9.1.6.4 在验潮站附近的水准点和三角点,经检查合格,可作为工作水准点。 9.1.6.5 水尺零点可按图根水准测量要求与工作水准点联测。 9.1.6.6 水位观测过程中,如发现或怀疑水尺零点有变化时,应进行高差联测。当水尺零点变动超过 3 cm,应重新确定其相互关系,并另编尺号。 9.1.6.7 海上定点验潮站的水尺零点无法进行水准联测时,其高程测量方法可按7.3,7.4和7. 5进 行。 9.1.6.8 验潮站不同水尺零点应归化到统一的验潮站水位零点。 9.1.7 水位观测的时间要求 测深期间,观测时间间隔小于等于30 min。在高低潮前后适当增加水位观测次数,其时间间隔以不 遗漏潮位极值水位值为原则。 9.1.8 气象观测 水位观测期间,应在1h,7h,13h,19h进行气象观测(风向、风力、气压),并记载天气状况(阴、雨、 晴、雪)。 9.1.9 验潮用的钟表校对 验潮用的钟表,每天至少与北京标准时间校对一次。 9.,门0 水位观测读数要求 水位观测读数读到厘米,其误差小于等于1 cm;当风浪较大、水尺读数误差大于5 cm时,应当停止 工作。 9.2 水深测量 9.2.1 测深线的布设 主测深线方向,当用单波束测声仪测声时,应垂直等深线的总方向;当用多波束测声仪测声时,原则 上应平行等深线的总方向;对狭窄航道,测深线方向可与等深线成45“角。在下列情况下,布设测深线的 要求如下。 9.2.1.1 沙嘴呷角、石破延伸处,一般应布设辐射线,如布设辐射线还难以查明其延伸范围时,则应适 当布设平行其轮廓线的测深线。 9.2.1.2 重要海区的礁石与小岛周围应布设螺旋形测深线。 9.2.1.3 锯齿形海岸,测深线应与岸线总方向成45。角。 9.2.1.4 应从码头壁外1-2 m开始,图上每隔2 mm平行码头壁布设2-3条测深线。 9.2.1.5 使用多波束测声系统全覆盖测深时,应根据水深、仪器性能,保证测线间有10%的重叠来布 设测线。 9.2.1.6 其他海洋工程根据实际的需要可采用其他布设方式。 9.2.2 测深线间隔 测深线间隔的确定应顾及海区的重要性、海底地形特征和海水的深度等因素确定。原则上主测深线 间隔图上为1 cm-2 cm,螺旋形测深线间隔一般图上为0. 25 cm。辐射线的间隔最大图上为1 cm,最小 图上为0. 25 cm. 9.2.3 测点间距 测点间距一般图上为1 cm。海底地形变化显著地段应适当加密,海底平坦或水深超过20 m的水域 可适当放宽。 9.2.4 检查线的布设 GB 17501一1998 检查线的方向应尽量与主测线垂直,分布均匀,能普遍检查主测深线。检查线的长度应占主测深线 总长的300-l00o0 9.2.5 深度测量中误差的限差规定按4. 4.4进行。 9.2.6 深度测量的实施。 9.2.6.1 使用回声测深仪测深时,在测深仪换能器安装固定后工作前后,必须量取换能器吃水深度。 9.2.6.2 测深前在现场对测深仪进行测量深度校准。0^-20 m水深用校对法校准,校准时水深应 大于5m,深度校准限差应小于等于士0. 05 m。在校对时,必须测定温度;在河口地区测量时,还必须测 量盐度。水深大于20 m采用水文资料计算。 9.2.6.3 使用多波束测深系统测深时,其要求如下: 1)在施测前,应进行船只的稳定性试验和航行试验,并在资料中附上实验报告。 2)对横摇(Roll Bias)、纵倾(Pitch Bias)参数每隔1 a-2 a标定一次,并在每航次正式测量前,至少 测量一条长度为2-3 km的往返测线,以确认其数值。 3)在测区内,不允许直接改变船只方向。 4)在测量工作中,测量船只必须保持航速稳定。 5)为了保证测深精度,应根据测区海水的盐度、温度的分布情况进行适当数量声速剖面测定工作。 9.2-6.4 校对检查测深仪时,每次测前、测后的检查点数规定如下: 当△z镇5m时,应检查二个点(最浅、最深) 当5 m10 m时,应检查4个点(最浅、最深、中间二个点) OZ为测区最浅、最深水深之差值。 在流量较大的江河地段,持续暴雨和台风后的岸边浅水区等,均应增加测深仪的检查次数。 9.2-6.5 测深期间船速、航向变化或船体明显倾斜时,必须进行动态吃水变化的测量。 9.2-6.6 回声测深仪以测深记录纸模拟记录为主。当采用数字记录时也必须有模拟记录,且采集的数 据必须经计算机平滑处理。 9.2.了 在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补测: — 测深时,当测深线偏离设定测线的距离超过规定间隔的1/2时; — 固定水深剖面重复监测测量,当测深线偏离设定测线的距离大于10 m时; — 两定位点间测深线漏测或测深仪回波信号记录中断(或模糊不清)在图上超过5 mm时; — 测探仪信号不能正确量取水深时; — 当用多波束测深系统全覆盖测深时,如因偏航、船只规避等原因导致测线间有未覆盖区域时; — 测深期间,验潮中断时。 9.2.8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应重测: — 主、检点位水深比对时重合深度点(图上距离 1. 0 mm以内)的不符值限差:0-15 m为 0.3m,15m以上为水深的2%,超限的点数超过参加比对总点数的25%时; — 图幅拼接的点位水深比对超限时; — 定位中误差超限时; — 其他严重违反本规范要求时。 9.3 测深定位 9.3门 测深点定位中误差按4.4. 3进行。 9.3.2 测深定位的控制点(岸台)不低于二级点的精度。 9.3.3 尽量选用先进的定位仪器设备、定位方法和图像导航技术进行导航定位以及数据自动采集。 9.3.4 在测深船停靠处设立比对点,每天工作前后比对坐标一次。 9.3. 5 测深仪换能器与定位中心若不在同一铅垂线上,偏心改正的要求按8.1.5进行。 GB 17501一1998 9.4 外业资料整理 9.4.1 测深资料的整理 9.4.1.1 每日开始(结束)工作时应注明“x年x月x日x时开始(结束)工作”,在每条测深线第一定位 点前注明所测线号,在定位线上注明点号及时间。 9.4.1.2 记录纸两端,应贴上标签,注明工作海区或项目名称,测深线号应从各自一端的顺序填写。 9.4.2 定位资料的整理 9.4.2.1 定位手簿、测深手簿、测深仪记录纸所记的线号、点号、日期、时间均应一致。 9.4-2.2 如外业资料由数据自动采集系统获取,数据文件中应包括如下要素:线号、点号、日期、时间、 经纬度、X,Y坐标、采集的深度值、水位改正值、改正深度值及备注。 9.4.3 水位观测资料整理 9.4.3.1 验潮人员对所观测的资料必须在现场及时整理,如发现问题应正确处理。 9.4-3.2 在水尺零点确定无误后,根据水位观测资料计算水位改正值,水位改正值精确至厘米。 9.4.3.3 根据水位改正值绘制水位曲线图。 9.5 内业资料整理 9.5.1 一般规定 9.5.1.1 在内业整理中,严禁随意划改原始数据。 9.5.1.2 成果图板整理中每一项目完成后,必须由另一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校对。 9.5.2 展绘定位点 9.5.2.1 展绘定位点的展点误差 1)展点误差在图上要小于等于士。. 2 mm; 2)内插点在图上要小于等于士0. 5 mm, 9.5-2.2 当测深线上的定位点过密时,可以舍去适当的个别定位点,但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1)其水深值,应与附近深度变化基本一致; 2)航向、航速变化的定位点不能舍去; 3)特殊深度和影响地貌特征的定位点不能舍去; 4)对特殊深度,必须全面检查。 9.5.3 绘制测深线航迹图 在展点的同时,以定位点为圆心,用1 mm-2 mm直径小圆圈表示,并注记相应的点号,圆圈之间 用实线连接,绘成测深线航迹图。点位密集时,可只注记逢五、逢十的点号;若点号之间有中断时,中断点 及起始点均应注记点号。 9.5.4 深度量取 量取深度之前,应对记录纸进行检查与整理 9.5.4.1 回波信号模糊不清或中断超过图上3 mm者,须检查外业所勾绘的回波信号连线的准确性。 没有数字线测深仪的连线用红铅笔勾绘在回波信号靠近零讯号的一侧。当没有涌浪滤波装置且受风浪 影响而回波信号呈现波浪状时,连线应勾绘在回波信号的波峰与波谷的中央。 9.5-4.2 内插两定位点间的特殊水深点,插点标记线应平行于定位点标记线。 检查线与主测线之交点和所有特殊深度均不应遗漏,准确量取。 9.5-4.3 自动采集的水深数字取量至0. 01 m,在模拟记录纸上人工量取水深时水深均量取至0. 1 m o 9.5-4.4 自动采集的水深数字必须与记录纸全面对应检查,并内插两定位点间的特殊水深点。 9.5.5 深度改正 深度改正包括吃水改正(测深仪无吃水改正功能时)、水位改正、声速改正和动态吃水改正。 9.5.5.1 水位改正 9.5.5.1.1 在进行水位改正前,需经检查各验潮站的零点、平均海面和深度基准面的确定是否准确。平 Gs 17501一1998 均海面、深度基准面的计算取至0. 01 m,其计算方法按附录c进行。 9.5-5. 1.2 当相邻验潮站的控制范围重叠时,两验潮站间的瞬时水深应以其实测水位资料分别改正。 9.5-5. 1.3 当相邻验潮站的控制范围值不重叠时,两验潮站间的瞬时水深,可采用直线分带法或时差 法进行水位改正,采用上述方法时均要求两站间的潮时和潮高的变化与其距离成比例,分带时带的界线 基本上应与潮波方向垂直。 9.5.5.1.4 对离岸较远,又无法设立海上定点验潮站的海域,可采用预报水位内插处理方法解决。改正 后的深度值精确至0. 1 m , 9.5-5.2 声速改正 水深大于20 m,声速对测深精度影响较大时,应进行声速改正。声速改正方法按附录D执行。 9.5.5.3 动态吃水改正 当动态吃水变化大于5 cm时,必须顾及动态吃水改正。 9.6 水深图的绘制 9.6.1 图件绘制的基本要求 当水深小于50 m时,深度值注记至0. 1 m,当水深大于50 m时,深度值四舍五入后注记至整米。注 记水深值的点位位移误差要小于等于0. 3 mm。定位点间内插的深度点,位置误差要小于等于0. 5 mm, 9.6.2 在不影响真实地反映海底地貌的前提下,为使图面清晰易读,可以合理地取舍深度点。但不准舍 去如下情况的点。 9.6.2.1 能确切地显示礁石、特殊深度、浅滩、岸边石阪等航行障碍物的位置、形状(及其延伸范围)以 及深度(高度)的点。 9.6.2.2 能确切显示港口、航道、岛屿周围的地貌和狭窄水道中的深水航道的点。 9.6-2.3 特殊深度和反映其变化程度的特征点。 9.6-2.4 能正确地勾绘零米线、等深线及显示干出滩坡度的特征点。 9.6.3 当转绘的岸线及其干出部分与水深资料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实测资料进行分析,正确处理。 9.了 测量原图的制作 9.7.1 水深地形图的制作 9。了。1.1 控制点名称,符号在图上无法表示时(影响水深、岸线的绘制),可不着墨。 9.7.1.2 文字注记和水深注记的书写一律朝图幅的正北方向。 9.7.1.3 水深注记以米为单位,小数用拖尾小号数字表示。水深的实测点位在整数中心。 9.7.1.4 以零米线为界,零线以深水深用右斜等线体注记,如25;零米线至岸线部分用正等线体注记, 如lx;岸线以上高程按陆地高程点注记,如·3.5。水深字的大小,可根据海底地貌和水深点的疏密而 定。 9.7-1.5 明礁、十出礁的面积在图上大于0. 2 mm'时,应绘出实测形状;小于等于0. 2 mm'时,用符号 表示。在干出礁旁注记干出高度,如(26 ) o 9.7.1.6 暗礁和水下障碍物,要注记最浅深度、底质或性质。 9.7.1.7 底质用汉字表示,当其位置与深度点重合时,可稍向下移动。 9.7.1.8 清绘时,除有特殊规定外,一律用黑色着墨。 9.7.2 干出滩绘制 9.7.2.1 干出滩上的深度点,应在其位置上写干出数字,如52- 9.7-2.2 干沟,用虚线绘出其形状,并注记沟深。 9.了.3 等深线绘制要求 9.7.3.1 基本等深距1 m。当海底平坦,基本等深线不能明确反映海底地貌时,可加绘补助等深线;当 海底坡度很大时,可适当增加等深距。 9.7-3.2 等深线可在测深精度两倍范围内移动,勾绘成圆滑的曲线。 GB 17501一1998 97.3.3 零米线以0. 2 mm直径的点表示;基本等深线以0. 1 mm的实线表示,补助等深线以0. 1 mm 的虚线表示。逢5逢10等深线绘制。.25 mm的加粗等深线。 9.了.4 图廓绘制 9.7.41 内图廓线粗0. 1 mm,外图廓线粗1. 5 mm。内图廓线至外图廓线外沿的距离为10 mma 9.7-4.2 方里网线粗为0. 1 mm } 9.7-4.3 图廓绘制精度要求按4.5.1进行。 9.7.5 测深线航迹图的绘制 9.7.5.1 如用透明纸在内业图板上复制测深线航迹图,转绘误差不得超过 0. 5 mm. 9.7.5.2 图廓清绘按9. 7.4的要求进行。 9.8 机助制图 9.8.1 尽量使用机助制图方法代替手工绘图。 9.8.2 绘图仪技术参数 — 量测系统分辨率小于等于0. 002 mm/step; — 可寻址分辨率小于等于0. 025 mm/step; — 零点定位差小于等于0. 04 mm; — 动态误差小于等于。.1 mm; — 单笔重复误差小于等于。.05 mm; — 有效绘图面积具有A。幅面。 9.8.3 机助绘图可以将铅笔原图和清绘结合在一起,一次性完成图件的绘制任务。机助绘图完成的图 件种类: — 测线布设图; — 水位曲线图; — 测深线航迹图; — 水深地形图; — 水深剖面图; — 海底立体地形图。 海岸地形测量 一般规定 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除按甲方规定的比例尺测图外,也可按表 ????????? . . ? ? ?????????????????????: ? ? ? ? ??? ? ?. . ?. . ? .. 9选用。 表 9 测图比例尺的选用 │比 例 尺 │ 用 途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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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pdf
大小:1MB
软件:PDF阅读器
页数:27
分类:建筑/施工
上传时间:2011-12-14
浏览量: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