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会计和出纳 第一节 会计 一 会计核算 中共银行的会计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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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
第六章 会计和出纳
第一节 会计
一 会计核算
中共银行的会计制度早在抗日战争时期就已经初步建立起来。
1939年10月15日,冀南银行成立的同时,银行会计制度就随时建
立。1943年3月,召开的冀南银行总行太行区会计会议上,总结了
前4年的会计工作,重新制定了会计制度。统一了传票、帐簿、表册、
单据等会计手续。1944年7月15日,冀南银行总行制定《关于加强
通货管理实行战略区间汇兑有关会计手续实施具体步骤的规定》,规
定了记帐手续、结算办法。1948年2月20日,冀南银行总行修订会
计制度指标,并于同年5月1日,制订了《冀南银行总行会计制度》,
全体会计科目64个。负债类20个,资产类31个,损益类13个。采取了收付记帐法。制定会计凭证分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两种。
1949年,邯郸人行成立初期,主要沿用解放区银行的会计管理
方法。1949年11月,实行了借贷记账法,账务组织采用单式凭证和
科目日结单制度,账务由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两部分组成。会计报表
多达46种,有日报表6种,月报表18种,结算及决算报表20种,还有两种不定期报表。1950年,记账方法改为收付记账法。1953至1957年,推行了苏联会计核算的做法,并对银行会计制度进行了改
革。主要是重新制定了会计科目,又将收付记账法改为借贷记账法,
账务组织改用复式传票和日记账制度,实行了联行和发行制度。
1958年“大跃进”,恢复了单式凭证和科目日结单制度。取消了
复核制度,推行“记帐、收付款一手清”,“以表代帐”,甚至出现了无帐会计,对工商企业普遍实行“存放合一”的会计核算方式。1959年4月,恢复会计核算、当日结账等基本制度。到1960年底,全区开户单位1126854个,业务量2349345笔。会计人员128名。1962年,贯彻国民经济调整的“八字”方针,会计核算行之有效的
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下载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关于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关于公司规章制度
得以
恢复。实行了两人临柜、钱帐分管、互相复核的制度。会计执行当日
结帐,当时记帐,帐折见面,双线复核,先收后支,专职复核的制度。
到1964年底,开户单位195080个,业务量1015194笔,会计人员159名。1966年8月1日,全国会计出纳工作会议决定改用收付记账
法。信用社也按照这个要求于10月1日起改为“收付记帐法”。取消现金科目,用现金库存平衡账务。“文化大革命”期间,会计制度被视
为管、卡、压,制度观念松弛。银行会计核算差错率较多。1974年,差错笔数1983笔,差错率万分之一点九。银行现金收付差错率百万
分之七点九。
1976年以后,邯郸人行整顿了银行工作,加强了会计管理,会
计工作秩序明显好转。到1978年底,开户单位574514个,业务量1456408笔。差错率明显下降。1978年底,银行会计核算差错1623笔,比1974年减少360笔,差错率万分之零点九,比1974年减少万
分之一。银行现金收付差错率百万分之三点六六,比1974年减少百万分之四点二四。1979年,增加了库存现金科目,并改称为资金收
付记账法。1983年,经国务院批准,银行系统实行了全额利润留成
办法。1984年人民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相应完善了会计核算办
法。专业银行自成联行系统,逐级计算存欠、清算汇差,并规定各专
业银行在人民银行开立存款户和贷款户,计算利息,使专业银行真正
成为独立核算企业。1985年,人、工两行分设以后,同城票据交换
工作,由原工行主办改由人民银行管理。1986年4月22日,在广泛征求各行、处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同城票据清算试行规则》,并
于5月2日起执行。参加交换单位有21个。同年起,各专业银行重
视改善操作手段,加强电子技术在结算业务、联行对账、会计报表中
的应用,使会计核算和管理步入现代化操作行列。
1989年1月20日,修改了人民银行特种存款科目。将其他金融
机构特种存款科目修改为金融机构特种存款科目。1989年5月27日,增设了其他金融机构划来财政定期存款、其他金融机构划来财政性存
款的科目。同年12月1日,根据人、工、农、中、建五总行《关于
修改结算业务报表的通知》,邯郸银行实行新报表。托收承付结算方
式自1989年8月1日废止,单位延期付款的托收承付结算凭证于同
年9月底全部清理结束。1990年9月8日,邯郸人行实行了农副产
品收购资金贷款专用帐户的办法。同时,加强了会计人员的管理,11月20日,邯郸银行系统会计人员都进行了考试和考核,颁发了会计
证,持证上岗。到1991年底,全市银行会计人员共有107名,全部
颁发了会计证。1991年9月7日,又进一步整顿了结算秩序,严格
了结算纪律。由人行牵头,各专业银行参加成立了金融系统结算纪律
检查委员会,制定了工作细则。对违反结算制度较严重的行、所、社
按照《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未执行银行会
计制度及乱收费的情况进行了纠正。
1992年4月9日,邯郸人行制定了《同城票据交换电子清算办
法及会计处理手续》制度。同年4月24日,根据人总行要求,对清
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拖欠款会计处理程序进行了调整。增设清欠贷款
专户。1993年1月1日,邯郸人行在全辖区实行借贷记帐法。1993年7月10日起,邯郸人行利用间歇资金解决清算压票问
题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先后四
次拿出启动资金1.2亿元,又采取收贷结合的办法,在三天时间内注
入日拆性贷款4500万元,帮助专业银行解决压票1.4亿元。
1994年1月17日,对银行办理国家债券还本付息的会计核算手
续进行了调整。7月1日,实行编报《资产负债表》制度。同时,实
行了《金融企业向人民银行报送会计报表》制度。种类有:月计表、
资产负债表季报、资产负债表年报、年度年终会计决算报表。同年8月19日,根据人总行《关于坚决制止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设立“帐外帐”的通知》精神,对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项财务收支活
动,一律纳入本单位财务会计帐内核算,不准以任何名义或任何形式
设立“帐外帐”。同年9月7日,实行了汇票再贴现会计核算。同年11月20日,邯郸人行实行了异地托收承付结算会计核算。还实行了提
前承付的处理手续、多承付的处理手续、逾期付款的处理手续、全部
拒绝付款的处理手续等会计核算。同时,邯郸人行对单位存款帐户划
分为基本存款帐户、一般存款帐户、临时存款帐户、专用存款帐户四
种。帐户管理形成了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体系。到1995年底,全辖开立各类人民币存款帐户15891个,撤并不合理帐户5644个,发放开户许可证11974个。
1995年1月,会计核算工作全部实现电算化。同年10月,对邯郸市41284个帐户进行了清理。其中:基本帐户34412个,一般帐户3881个,临时帐户954个,专用帐户20237个。所有帐户输入微机,
建立了完善的数据库。1996年8月6日,邯郸人行实行了会计核算
系统的人机、双机试运行制度。对人民银行会计管理及核算的规范化、
制度化、科学化、以及人民银行会计体制改革、办公自动化迈出第一
步。7月1日,实行编报《资产负债表》制度。同时,实行了《金融
企业向人民银行报送会计报表》制度。种类有:月计表、资产负债表
季报、资产负债表年报、年度年终会计决算报表。10月1日,邯郸人行与广平县人行共同开发了《中央银行会计报表转换处理系统》,
制表由原来的四个小时缩短为两、三分钟,该办法于1997年1月在全省推广应用,同年5月在全国正式推广。
1997年3月6日,根据人总行印发的《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
行关于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管理实施办法》,邯郸人行实行会计核
算为:系统初始建帐,科目设置表、分户帐设置表、积数表、试算平
衡表、余额表和损益表并与手工帐表全面核对等内容。会计核算实现
了办公自动化。同年8月18日,撤销了峰峰矿区、六九八五办事处
代理行。会计方面原因:代理处只配备了一人代理人民银行业务,不
符合会计制度中双人监柜、双人复核、要害岗位不交叉等制度规定。
8月19日,邯郸银行对信用证实施了会计核算。信用证会计核算适
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的信用证结算。8月20日,邯郸人行实
行了会计事后监督管理。主要对会计凭证、总分核算、利息结计核算、
联行业务核算、缴存款业务核算、表外科目、内外对帐七个方面进行
了监督管理。并建立“差错处理通知单”、“会计事后监督差错统计表制度。9月26日,邯郸实行了各级行会计营业部门设立会计业务事
后监督岗,明确专人负责;建立重要岗位轮换制度;会计核算事故“一
票否决权”制度。1998年12月11日,邯郸人行实行了电子清算资金往来科目分设本年户和历年户的制度。电子清算资金往来科目本年户
用于核算本年度电子联行的汇差资金。电子清算资金往来科目历年户
平时不得使用。
二 财务管理
(一) 利润分配及费用成本管理
1942年1月15日,冀南银行太行区分行主任联席会议上,就已
经提出了利润分配及费用成本管理。1946年1月15日,冀南银行第
一次区行经理联席会议对财务资金和会计工作方面作了规定。银行代
理金库,由政府与银行订具体办法与制度,粮食仓库由政府财粮科管
理;政府工商局银行的资金,必须明确分清,财政与经营分清。1948年2月20日,冀南银行总行关于修订会计制度指标的意见中具体提
出了银行损益之处理权限,特杂损益之处理的规定。
1949年,新中国初期,国家在利润上缴和费用下拨方面均实行
统收统支
管理办法
关于高温津贴发放的管理办法稽核管理办法下载并购贷款管理办法下载商业信用卡管理办法下载处方管理办法word下载
。银行财务管理的内容是费用开支和财产多缺处
理。1953年7月1日,实行了资金管理和财务核算两项内容。业务
行政费执行《河北省分行业务业务、行政费开支标准》。1956年执行了国家行政机关行政经费开支标准。1957年7月1日,实行了逐级核定费用定额,按人定额由各级行包干的管理办法,费用开支划分为
公务费开支和个人开支两部分,两者未经上级行批准,不得相互流用。
1958年,中央下放财权,大批中央企业下放归地方管理。为适
应这一体制度的变革,1959年开始,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分
行统一管理,银行的损益实行中央与地方分成管理。同年,银行各项
费用下放地方管理,由各地财政部门统一掌握。1960年1月1日起,银行原属于行政管理开支的印刷费、邮电费、奖励费、宣传费和出纳
费(包括技术革新费),并入银行各项业务支出内,自行开支列账,
不再由当地财政拨款,只受地方财政部门的监督。1962年,停止实行全额信贷,把企业定额内贷款转作企业自有流动资金,银行的利润
又集中于中央预算收入,逐级划缴总行。同年,银行内部划分为行政
和企业编制。1964年,建立了财务收支计划制度。
1971年1日1日起,人民银行的市、县支行及其以下基层机构
的费用开支下放地方管理,执行当地开支规定,纳入预算,由当地财
政部门拨款。此办法实行两年,由于基层行处是对外营业单位,业务
性质不同于行政机关,按行政机关管理有很多问题不能解决。从1973年起,对银行基层单位的经费开支又恢复了1962年的做法。
1979年,银行实行了企业化管理,邯郸地、市银行及以下机构
均为企业编制,各项费用开支由银行纳入计划,自行列支,利润逐级
上划上一级银行。同时试行了以县支行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经济核算,
对全面完成经济指标计划的行处按工资总额的5%提取企业基金,由上级银行从上缴的利润中扣留下拨,用于职工的福利奖励。1983年,国务院对国营企业实行利改税,人民银行系统由上缴利润改为缴纳所
得税、调节税。自实行利改税后,银行开始实行全额利润留成办法,
利润留成资金由上级银行统一掌握使用。
1985年,邯郸工行、建行开始实行利润留成办法。邯郸工行的
利润留成比例为8.1%。1987年,银行系统全部实行了成本管理。人
民银行系统内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成本核算、利润留成”的财务管理体制。1992年8月11日,对利润留成比例和综合费用率重新
进行了核定和调整。对上级行抽调的固定资产修理基金,上划上级行;
营业外收入科目下增设审计罚息收入帐户,以核算信贷审计中金融机
构划交的违反金融法规的罚息款项,由罚息款项增加的利润不提取利
润留成资金。
1994年11月10日,邯郸人行根据河北省人行财务费用管理的
要求,对财务十几项支出进行了控制。管理控制十五项。经费开支保
证重点和急需。同年12月,人行系统财务体制及管理办法进行改革,
由原来的综合费用率、利润留成管理办法改为实行人民银行独立的财
务预算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1996年3月11日,邯郸人行建立了财务收支月报
制度。建立财务收支月报、财务收支招执行情况季报表。1997年1
月21日,实行了新的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财务预算实行全额预算、
收支挂钩、明确职权、分级负责的管理办法。同年7月25日,邯郸人行对所辖县(市)支行分别实行两种财务管理模式:一是报帐制。
二是送审制。到年底,全部经费开支4024万元。
1998年5月11日,邯郸人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加强财
务管理十要十严禁规定》。制止了不合理的开支。同年8月13日,邯郸人行对财务管理进行了自查,各项费用严格控制在了指标以内,一
切业务收入均纳入财务大帐核算,邯郸县人行拟撤销的各项资产逐一
造册登记,做好交接前的准备工作。1999年9月3日,邯郸人行制定了《专用帐户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各类资金和帐户由本行财务
室统一管理,按专业设置分户帐,各科室不准另行开设帐户。主要用
于上级行规定的开支项目和全行业务管理需要的开支。
三 经济核算
1979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经济核算试行办法》,邯郸人行
系统核算单位,开始试行经济核算考核五项经济指标。邯郸人民银行
成立由行长和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经济核算领导小组,明确职责
范围,并和奖惩直接挂钩。1979年和1980年两年均全部完成了五项指标计划。
1987年,邯郸工行实行了四项指标进行考核。邯郸农行根据河
北省农行颁发的《中国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经营指标考核办法》,加
强了基层核算单位经济核算。五项指标均达标。出纳
第二节 出纳
一 出纳制度
1948年2月20日,冀南银行总行制定的《会计制度》中第十
二章,较祥细地规定了出纳工作制度。
1949年,邯郸人行成立以后,出纳工作仍然沿用原革命根据地
银行制度的出纳制度,实行一人管库,多人收款,坚持一手清,没有
复核。1950年1月起,开始执行人总行颁发的《出纳制度》。制度中
对总出纳、分出纳、流动收款、驻外收款、收款查点、付款复核等都
作了明确规定。其中错款处理原则为“长款扫数归公,短款由责任者自补”。根据1954年6月河北省人行发出《关于加强出纳复核工作的
指示》,1955年初,人总行修改制定《出纳制度(草案)》有关规定,
取消了出纳奖惩、总出纳、分出纳、驻外收款、代收款等规定,增加
了重要凭证的保管和领用,明确了现金凭证由出纳保管,现金收付日
记账由会计记截,出纳只登记草账以及出纳员不准兼职,也不得有亲
属关系的人员同在一出纳部门工作等。
1958年“大跃进”时期,对出纳制度进行了“大破大立”,废除“三人专柜”,实行“一手清”、“一柜清”,取消了现金日记账,改为登记
草账,精简出纳人员。因1958年下放的出纳人员未归队,出纳制度
和工作秩序不能迅速恢复,混乱状况一直延续到1961年。到1961年末,全区出纳人员只有177名。1962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银行六条”决定发布以后,银行出纳工作得以强化。出纳制度恢复
了钱账分管、收款复点、付款复核、两人押运、两人管库制度。1962年底,出纳人员236名。1964年长、短款次数、金额依次为:长款
207次、金额785.01元,短款237次、金额2151.37元。分别比1958年下降33.65%、2.25倍、35.59%、76.48%。
1966年至1976年“文化大革命”期间,银行出纳制度和工作秩
序再次遭到破坏,银行、财政合并,干部下放,人员减少,管理松弛,
差错率上升。
1978年以后,邯郸市出纳工作重点放在了抓管理,提高工作质
量、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同年5月,开展了“百日、千捆无事故”竞赛活动,配备了“制度检查员”、“一日工作评讲员”,定期检查评比。1978年邯郸市出纳差错率比1974年减少了四点三七个百万分点。
1980年,邯郸实行了考核、奖惩、双人临柜、双人守库等制度。1986年1月1日,邯郸工行在全市推行了“空箱上柜”,做到一日款一日清
的办法。同年6月,实行了“一高一无”(即高效率无错款)的奖励办
法。
1987年初,邯郸工行全面推行了目标管理,提出了差错率控制
指标,并及时通报执行情况。同年,邯郸工行对出纳工作实行了承包
责任制,
1996年10月10日,实行了发行库总监督复核员制度。规定:
各县(市)支库必须配备一名总监督复核员,对库房各项业务实行全
面监督复核。同年12月,成立调款小分队,负责全区的调拨任务。
同时,成立运钞分队,担负县(市)支行取、送款任务。保证了发行
基金供应和安全。1997年2月24日,为进一步推进邯郸市金融休制
改革步伐,妥善解决城市信用社的现金业务发展,邯郸人行充许城市
信用联社一家在人民银行发行库开户,集中办理现金存取业务。1998年4月底撤销了二级分行在货币发行部门设立的业务库。
二 钞票整点
1948年2月20日,冀南银行总行制定的〈会计制度〉中明确规
定了钞票整点制度。不论什么券别均为每把100张,每捆1000张。1949年8月,邯郸人行成立后,向企业、合作社、钱庄等部门推广
钞票平摊规定款项整点标准,传授点钞方法。1950年,邯郸人行实行小组包干制,交叉及夜班制,集中人力突出清点。对以前积压的未
理券和待粘券进行了整理,保证了现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邯郸银行一律实行“平铺捆扎”。1954年,实行了“凡整理钞票,要分类平铺,百张为把,十把为捆,双十
字捆扎”的办法。在整点技术上,邯郸采用“手按式”和“扇面式”、“手持式”点钞法。“手按式”方法一小时最多能点3千张。1956年12月,实行了先进配款法、收款汇总整点法、中小票收款法、三张点钞法及
信用封包制,采用零钞记数卡、残币兑换试量尺等工作方法。1957年,硬币发行后,采用逐枚过数和手搬比摞法。1965年,邯郸人行点钞方法为:手持式单指单张点钞、手持式多指多张点钞、扇面点钞、
工具清点硬币。1972年3月,发现假币后,扇面点钞法去消,改为
一次两张为主。1974年5月后,开始使用机器点钞,改变了长期以
来完全靠手工操作的落后局面,提高了工作效率,减轻了劳动强度。
在机点过程中,完整券和残币混把,不利于机点广泛应用,邯郸银行
首先使用和推广企业完整券和残币分把机点的新方法。截止1974年,硬币清点工具在全区推行,并推行到每个基层储蓄所。
1987年 3月,邯郸工行将业务技术考核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了
“单项技术能手”、“三项技术全能手”考核标准。当年执行的结果,工
作效率目标平均达8.3捆,超规定指标11%。 1988年以后,邯郸各银行现金收付量猛增,出纳人员负担过重的现状突出。各行逐步实现
机械化和电子化.消灭了未理券,保证了现金支付,增强了银行工作
效率。
三 反假币与反破坏人民币斗争
解放前夕,邯郸境内根据地地方币混合流通,币种复杂,印钞
技术低,纸质次,不法分子借机伪造。国民政府国防部“剿总”及特
务机关大量印制和投放假地方币,利用客商和金融机构偿还汇款等方
式流入邯郸境内。
1961年3月,台湾国民党政府扰乱中国社会主义的金融市场,
向大陆发射宣传炮,投放假人民币(其中还有带反动标语的真一元
券)。邯郸境内发现外省流入的假人民币。为防止银行误收和假币流
入,银行采取重点检查库存,进行市场巡视,对工、商企业的出纳人
员传授反假知识,加强银行、企业第一道防线。1965年6月,邯郸境内大名县破获一起伪造人民币案件。造假币者系大名县卖油商人,
先后剪贴、挖补、拼凑一、二元人民币50多张,通过走乡串户投放
到邯郸境内。
1973年1月,邯郸等境内发现假币。史称“731案件”。这些假币大部是商业、供销、税务部门在营业繁忙、早晚光线暗淡、偏僻市场
误收进来的,银行也发生过误收。河北省委、河北省人行、邯郸地委
非常重视。在这期间,河北省人行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反假斗争的通
知》和《关于反假反破坏人民币斗争的意见》,要求银行联合公安、
商业、供销等部门,研究防范措施,发现可疑情况,迅速布网抓获罪
犯。1973年3月22日,魏县回隆供销社发现60年版五元券假面具票一张。五个营业所从1月至3月,收入揭张人民币案件10起。1974年8月,河北省委批示:“要抓紧组织破案,并将结果报省委。”邯郸的地委领导也作了重要指示。邯郸各级银行根据指示精神,联合有关
部门以公安部门为主,组织专案小组召开紧急会议,研究不法分子投
放假币时间、场所、方法、对象等,掌握他们的活动和特点;加强值
勤民兵的巡逻,加强节假日和业务集中时的检查和监督;教育、宣传
群众,注视市场动向。从1973年至1977年4月,共发现假币73张。1973年25张、1974年35张、1977年13张。其中五元券62张,贰元券7张。假币特征为手工制版,于1982年破案。1980年、1981年假币以5元券居多,系手工描绘。邯郸境内发现8张。1993年12月9日,武安市百宫乡信用社南河底信用站发现一起大宗假币案。贷款
户某某归还贷款所用现金均为假币,金额5700元。面额均为百元,
全新、机制版、逼真、号码多为相同(57张假币中仅有9种号码,13张共用同一个号码)。1994年至1998年期间共发现假币39323张,金额1936600元。其中:100元券12398张,金额1239800元;50元券10910.5张,金额545525元;10元券14231.5张,金额142315元;5元券1792张,金额8960元。
金银管理 第三节
一 金银收售
1949年4月27日,华北人民政府颁布了《华北区金银管理暂
行办法》,明确规定:“严禁一切金银带出解放区。在解放区内充许人
民储存,并充许向人世银行按牌价兑换人民币,但不得用以计价、行
使、流通与私相买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邯郸对金银管理,主要采取的措施:
一是中国人民银行持牌收兑银元,几次适当提高牌价,鼓励群众兑换。
二是不急于收兑存放在群众手中的金银,而规定了长期较低的收藏兑
价格。1952年10月1日定为每小两95元(即每克3.04元),这个价
格持续执行了27年。
为推行节银新工艺,1985年,推广了民用制镜的铝代银新工艺。
1986年,推广了印刷制版软片新技术。1987年,推广了制保温瓶的薄属镀银新工艺。1989年4月6日,根据河北省人行金银收购、配
售计划要求,加强了金银管理。三废回收的金银必须全数上交,不再
实行“回收抵用”的办法。到年底,黄金收购9900克,白银14000克,
银元400枚(折银9375克)。配售主要是化工、轻纺、机电、陶瓷、
特种工艺等种行业。白银1888千克、黄金38265克。支持了邯郸特种企业用金银。
1992年3月17日,邯郸人行、市公安局、工商管理局发出《关
于加强金银及其制品管理的通知》。严厉打击了金银倒买倒卖走私贩
私活动。同年8月12日,实行了《黄金饰品零售网点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经营金饰品零售网点建设,主要在城市繁华区和经济发达的县
设立网点,网点设立以国营或大集体单位为主,除人民银行系统专营
金店外,一般以兼营金饰品为主。
1998年11月20日,对配售高色金银实行了集中管理。邯郸地
区的金银实物配售业务,交石家庄人行负责管理。同年12月10日,
根据人民银行系统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的精神,邯郸人行与所办邯
郸金店“脱钩”。1998年底,对全市 34个金店进行了检查,除
邯山商场、赵都商场、人民商场等金店较好外,其他金店或多或少存
在一些问题。私自挂自已店制做的牌子;擅自扩大经营范围,有8个单位私设维修加工点。有的单位私自到峰峰、八五、河南、市内金店
等异处搞批发或另售业务。私自从加工者手中进货,黄金成色不纯,
价格混乱。
二 金银价格
1949年至1979年金银价格执行的“低价、稳定”政策。在1979年以前的30年里,仅调整过9次价格,有的项目价格一直长期固定
不变。黄金门市收购价27年没有做过调整。
1980年3月、7月对金银收购价格进行了两次调整。由于金银
配售价格没有同步调整。引发了金银收售价格倒挂的新矛盾,银行出
现了不正常的非经营性亏损。特别是白银价格倒挂比较严重,差价率
高达70%。1981年至1989年,共调整金银收售价格19次,白银收购价调整到每千克350元,工业用银配售价调整到每千克880元。
1989年1月4日,调整黄金收售价格为:矿产黄金(包括有色
金属工业副产黄金)、门市收兑、三废回收及罚没交售黄金,含金量
不足99.9%的,按每小两(纯重、下同)1500元(每克48元)收购;含金量达99.9%以上的,按每小两1503.125元(每克48.1元)收购。工业用金含金量不足99.9%的,按每小两1975元(每克63.2元)配
售;含金量99。9%及不足99.9%的,按每小两1978.125元(每克63.3元)配售;含金量99.9%以上的,按1981.25元(每克63.4元)配售。
1989年3月17日,调整为:黄金开发基金由每两300元改为200元;分配比例调整为:独立黄金矿山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和科研费用
67.5%,省、地、县20%,黄金公司公用性开支5%,黄金开发7.5%。有色金属矿山产金200元。黄金地质勘查基金由每两100元增加到150元。这项政策实施进一步加快了黄金事业的发展。1989年4月6日,黄金联行调拨价调整到每克62.72元,凡按高级消费品价配售的
黄金(每克88元),仍执行每克提取25.6元(每小两800元),
1992年至1998年,黄金收售价格调整了8次。1998年10月19日,黄金收购价格:含金量不足99.9%的,按每克81.36元收购;含金量达99.9%以上的,按每克82.36元收购;黄金配售价格:含金量不足99.9%的,按每克83.00元配售;含金量达99.9%以上的,按每克84.00元配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