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人员相关管理制度
人员相关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及健康档案制度
1、新招聘的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体检的事情发生。
2、综合部负责组织食品生产和管理人员每年(12个月内)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证及健康证超期的人员不得上岗,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3、车间主管每天在车间入口处观察、了解生产人员的健康状况,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食品的生产;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暂停参加食品生产: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员工健康状况记录在《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记录》。
4、车间主管每天检查人员卫生状况。食品从业人员应勤剪指甲、洗澡和理发;手接触脏物、进厕所、吸烟、用餐后,都必须把双手洗净才能进行工作;工作时间内不戴手表和首饰,进入车间不得化妆、涂指甲油、喷香水。上班前不许酗酒,工作时不准吸烟、饮酒、吃食物及做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得带个人日常生活用品进入生产车间。员工卫生状况记录在《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记录》。
5、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员工健康异常时,应及时上报综合部处理。
6、外来人员无健康证明,身体不健康的不得进入车间、仓库。
相关记录:
《健康证》
《员工健康档案》
《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记录》
(二)人员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知识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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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1(目的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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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做好员工质量安全意识教育和专业技能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的素质。
2(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及人员培训管理。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审批员工编制。
3.2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负责审批培训计划。
3.3综合部负责员工招聘和解聘工作,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员工的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做好在职人员档案管理。
3.4 各职能部门在综合部协调下,负责本部门人员的考核,参与入职培训和在职培训。
4(工作程序
4.1员工任职条件的规定
(1)企业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3年以上相关实际工作经验,并熟练掌握食品质量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了解应依法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食品检验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培训达到国家食品检验人员职业(技能)要求能力并取得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或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持有有资质的地市级以上食品检验机构专业培训证明材料。
(3)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及食品企业2年以上生产经验。
(4)操作工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及食品企业1年以上生产经验。
(5)仓管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及仓库管理1年以上经验。
(6)电工应具有电工证,设备维修人员应具有机械维修基本技能,并有在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
注1:全体人员应身体健康,并经体检获得健康证,并每年复检。
注2:对技术人员的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职责是编制和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发展规划,争取多渠道筹措运转经费,注重建立和稳定一支高水平的技术队伍,通过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本部门的正常、安全运行。
2)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设备和实验室的日常维护和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对本公司的仪器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和功能开发负有直接责任。仪器的使用及安全直接由实验室检验人员负责。
3)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有事离开工作岗位要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4)在做好技术服务的前提下,技术人员要积极钻研业务,注重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功能开发和技术创新。
4.2员工招聘
4.2.1综合部根据各部门增补人员的需求,提出岗位人员需求建议,报总经理批准。
4.2.2综合部实施人员招聘工作,核对求职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婚姻证、生育证、体检证明等资料,收集原件或复印件,在求职人员填写的《员工登记表》上签署意见,报总经理批准。总经理批准后,填写《员工一览表》,建立完整的员工档案。
4.2.3对特殊岗位员工应编制《特种岗位证书一览表》,保存《特种岗位证书》(复印件)。
4.2.4新员工和转岗员工应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3新员工/转岗培训和任用
4.3.1新员工一般培训:新员工进企业报到后,由综合部集体开班或个别指导,培训内容:
1)厂规厂纪
2)企业简介
3)食品质量安全方针、目标
4)食品卫生法和食品企业卫生管理基本要求
5)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相关要求等。
对于新聘管理人员,还应安排以下培训:食品产品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标签等。
4.3.2新员工或转岗员工职前培训:凡从事生产相关工作人员于正式投入工作前,必须由用人部门实施职前技术培训和食品卫生操作要求培训,并经考核,证实其技能与经验的确能胜任该项工作,且经评估确认合格后方能正式投入工作。
4.4在职培训和考核:
4.4.1综合部向各部门了解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对产品标准、食品卫生标准的最新要求应及时安排培训。
4.4.2综合部应选用各种会议、委外培训、培训班、知识竞赛、宣传专栏、通知等方式对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使员工对其从事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安全性)、质量安全同其他工作的相关性及如何做好本职工作以达成质量安全目标有所认识。
4.4.3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安排培训,有针对性地提高员工对问题原因的理解,提高日后处理问题的能力,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4.4.3培训及记录管理:
4.4.3.1各部门在安排教育培训时,受训人员需在《培训考核记录表》上签到。
4.4.3.2培训内容应记录在《培训考核记录表》上,授课讲师于课程结束后,实施口试、笔试或实际操作考核,综合部将考核结果记录于《培训考核记录表》,并保持考试卷等原始材料。
4.4.3.3考核不合格者可再培训,仍然不合格者则调离或辞退。
4.4.3.4经公司考核合格的员工才能上岗。
5(相关记录
《员工登记表》
《员工一览表》
《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考核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