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美邦亚联工程项目监理部
2005年06月15日
目 录
1.工程概况 1
2.监理工作范围 3
3.工程特点 3
4.编制依据 3
5.监理工作流程 4
6.施工监理预控措施及工作重点 4
7.工程进度控制 11
8.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 12
1、工程概况
1.1强电系统
1.1.1电源
1.1.1.1两路10KV电源由本建筑南侧引入。
1.1.1.2在地下层设两座10KV变配电室,商业和写字楼、车库人防等公共场所合用一座为主变配电室,酒店设分配电室。
1.1.1.3本工程按一级负荷供电,两路10KV电源互为备用运行方式,当任一路电源停电或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能带全部重要负荷运行。
1.1.1.4本工程10KV系统为小电阻接地型式。
1.1.2负荷等级分类
1.1.2.1一级负荷:消防负荷、电话机房、安保监控室(中心)、酒店客梯、高级商务套房、总统套房等。
1.1.2.2二级负荷:写字楼的办公用房、酒店客房、冷库、厨房、污水、中水、生活水泵等。
1.1.2.3不属于一、二级负荷的为三级负荷。
1.1.3用电计量:采用在主变配电室高压作总计量,酒店变电室作低压分计量方式。
1.1.4无功功率补偿方式
1.1.4.1集中补偿方式。即在低压侧集中设置补偿电容器,对系统进行无功功率自动补偿,使得系统功率因数提高到0.9以上。
1.1.4.2对于气体放电光源的灯具主要采用电子镇流器,当采用电感镇流器时,自带补偿电容器,补偿后的功率因数值不应小于0.9。
1.1.5照明控制方式:公共场所照明采用由楼宇控制系统统一管理方式,如室外照明、走廊、车库、商业的一部分。其他一般情况下采用分散控制方式。
1.1.6动力启动方式
1.1.6.1动力采用由楼宇控制系统统一管理方式和就地控制相结合的控制方式。
1.1.6.2 30KW及以上的电机采用降压启动方式。
1.1.7线缆选型及敷设
1.1.7.1支路线
1)一般照明、动力采用BV-750V。
2)应急照明、消防动力、重要负荷配线采用ZR-BV-750V线。
3)供电半径超过50米的照明,插座支路(包括应急照明支路)到第一个灯头盒导线使用BVV-750V双护套塑料绝缘铜芯线。
4)支路线配管明、暗敷设均采用镀锌金属管。
1.1.7.2干线、支干线
1)一般照明、动力干线选用低烟无卤ZR-YJV-0.6/1.0KV电缆。
2)应急照明、消防动力干线选用矿物绝缘BTTVZ-750V电缆。
3)地下层的配电干线均用防火电缆桥架敷设。
1.2防雷与接地系统
1.2.1防雷
1.2.1.1本工程按二类防雷设计,并采取防侧击雷措施,即在建筑物45米及以上每层用40*4镀锌扁钢与防雷引下线焊接形成均压环,同时也连接对外金属门、窗及室外金属栏杆等。
1.2.1.2接闪装置采用沿檐口设置避雷线或屋面设置避雷针的方法进行保护,所有出屋面的构筑物及金属构件均做防雷联结。
1.2.1.3防雷引下线利用结构柱外侧主筋(不少于两根且钢筋直径不得小于Φ12,超高层办公利用结构柱钢骨)焊接,并在建筑物四角设置接地测试点(箱、盒)距地坪高0.5米。
1.2.1.4凡进出建筑物配电线路均应采用防雷电入侵措施,在配电盘内电源侧装设过电压保护器。
1.2.2接地安全
1.2.2.1凡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铠装电缆的铠甲等均作总等电位联结,游泳池、淋浴间、客房卫生间类等潮湿场所所采用辅助等电位联结。
1.2.2.2本工程各系统接地采用联合接地方式。要求利用建筑结构基础底板钢筋与在-1.5米处墙内周圈敷设一条50*5镀锌扁钢相互焊接,构成的同一接地体。要求接地电阻值小于0.5欧,当不满足该电阻值要求时须补加接地极。
1.2.2.3本工程低压侧采用TN-S接地型式。
1.2.2.4潮湿场所移动电器回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要求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当漏电保护用于消防设备回路时它不作用于跳闸,仅用于报警。
2、监理工作范围
2.1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强电系统)施工阶段监理:照明系统、动力系统、防雷与接地系统。
2.2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弱电系统)施工阶段监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楼宇自控系统、通信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实施细则另行编制)
2.3电梯分部
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1园林工程施工准备消防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水电安装文明施工建筑工程施工成本控制
阶段监理(实施细则另行编制)
2.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监理
3、工程特点
3.1专业分包单位不同,施工依据、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规程、标准不同。
3.2专业性强,工艺流程、施工方法及进场作业时间不同。
3.3结构施工中须预留预埋电气管线、沟槽孔洞、埋件等,工程量较大,但土建工序作业时间安排较紧,配合难度较大。
3.4受工序衔接及场地作业面限制,各专业穿插作业,难免互为影响,各单位之间工作协调难度较大。
3.5工程材料及设备型号、规格、种类繁多,标准高,受场地限制,物资供应及到场时间不同。
3.6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多。
3.7部分精装修须深化设计(甲方另行委托),易影响施工进度。
4、编制依据
4.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2已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建设工程相关方会签的图纸会审记录、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等文件。
4.3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地方性标准、标准图集。
4.3.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4.3.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
4.3.3《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第七分册DBJ01-26-2003。
4.3.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01-51-2003。
4.3.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JGJ46-2005、J405-2005。
4.3.6《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 GB50194-93。
4.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5、监理工作流程
分包单位的资格审查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 承包单位对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 施工过程的巡视、平行检验和旁站 隐蔽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验收 竣验前的预验。
6、施工监理预控措施及工作重点
6.1监理预控措施
6.1.1认真核查施工图纸,找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力求在设计交底时求得解决。
6.1.2审查电气安装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认真审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
责任
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8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安全责任状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落实到人,严格“施工方案”的审批制度。
6.1.3做好向电气安装工程分包单位技术人员的施工监理交底,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北京市地方标准及市质监总站的有关文件要求。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要求执行,建筑电气工程专业技术资料常用表格详见6-1-1。
6.1.4电气安装工程中所用的工程物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材料、设备的进场报验制度。
6.1.5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协调电气专业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指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不留隐患。
6.1.6严格执行检验批质量验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程序,不合格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制度。
6.2电气监理的工作重点在于事前控制(预控),要认真做好各个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6.2.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要点
6.2.1.1参与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应在设计交底之前对图纸进行详细核查。核查的重点是,施工图和设计说明是否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图中是否存在错漏碰缺,必要时还要查看建筑图,结构图和设备图,把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写成书面意见提给建设单位并在图纸会审时提出。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应由建设单位主持,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参加,积极提出问题,寻求解决办法,不要把设计问题拖到开工之后,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图纸会审提出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应由施工单位汇总整理成《图纸会审记录》(表C2-2),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四方会签(其中设计单位应由专业设计负责人签字),其法律效力等同于设计变更。
6.2.1.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临电施工组织设计,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的重点是:
A.核算施工电源的容量是否够用。
B.配电箱的布置是否合理,电缆型号、规格的选择以及电缆的走向是否正确。注意要首先满足搅拌站、塔吊等重点机械的用电。
C.保护的配置和配合是否正确。
D.接地方式是否正确,漏电保护的配置是否正确。
6.2.1.3对于电气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查的重点是:
1)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的要求。
2)施工方案是否切实可行。
3)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备。
4)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完善。
5)特殊作业条件和特殊气候条件的施工措施是否可行。
6)技术力量和劳动力安排能否满足施工的需要。
7)施工进度能否满足总工期的要求。
8)设备和材料的进场时间能否满足进度要求。
9)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是否落实。
10)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是否齐全有效。
6.2.1.4施工单位应当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2-1(A1监)],由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请总监审批。
6.2.1.5审查电气专业分包单位资质。
总承包单位应当填写《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监理工程师审查的内容是,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注意营业范围及年审情况等),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以及分包单位的业绩等。审查劳务人员的上岗证,特别要注意核对工长和电焊工的上岗证,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对,以免冒名顶替。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将《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报总监签发审核结论。
6.2.2设备和材料的进场验收
6.2.2.1审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证明文件:
1)电力变压器、高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试验记录。
2)低压成套配电柜、动力照明配电箱柜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试验记录。
3)电动机、电加热设备、电动执行机构和低压开关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4)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风扇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电线、电缆还应有生产许可证。
5)导管、型钢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
6)电缆桥架、线槽、裸母线、裸导线、电缆头部件及接线端子、钢制灯柱、混凝土电杆应有出厂合格证。
7)镀锌制品应有出厂合格证和镀锌质量证明书。
8)封闭母线、插接母线应有出厂合格证、安全技术文件、“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6.2.2.2进场材料设备的外观检查:
设备、材料进场后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标准依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的有关规定。
6.2.2.3进场材料设备的现场测试:
对于关系到用电安全的设备材料,应进行现场测试:
1)对于电缆、电线的导管,应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导管的管径,壁厚及均匀度。
2)对于电线、电缆,应现场抽样检测绝缘层厚度和圆形线芯的直径。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的1%,常用的BV型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有关规范的规定值。
3)对开关、插座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要求:
A.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小于3mm。
B.绝缘电阻不小于5MΩ。
C.用自攻锁紧螺钉或自切螺钉安装的,螺钉与软塑固定旋合长度不小于8mm,软塑固定件在经受10次拧紧退出试验后,无松动或掉渣,螺钉及螺纹无损坏现象。
D.金属间相旋合的螺钉螺母,拧紧后完全退出,反复5次仍能正常使用。
4)对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等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内部接线为铜芯绝缘电线,芯线截面积不小于0.5mm2,橡胶或聚氯乙稀(PVC)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0.6mm。
6.2.2.4进场的设备材料,在现场的检查检测中有异议的,应当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1)型钢和电焊条。
2)镀锌制品对镀锌质量有异议时。
3)对有机绝缘导管及配件的阻燃性能有异议时。
4)对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有异议时。
5)对开关、插座、接线盒及其面板等塑料绝缘材料的阻燃性能有异议时。
6)对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的密闭和绝缘性能有异议时。
6.2.2.5对进场材料设备的检验,监理人员可单独进行也可会同施工人员一同进行,检测有异议的令施工单位送检,检测不合格的,不准在工程中使用,并限期运出工地。检测合格的,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B2-4(A4监))和《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C4-1)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C4-3),报监理签字确认。
6.2.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6.2.3.1对施工现场进行有目的的巡视检查,旁站检查,努力把问题发现在萌芽状态,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和需要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
1)现场口头指示。
2)向施工单位质检员,工长或技术员提出。
3)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召开专题监理会议研究纠正措施。
5)签发《监理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表B2-16(B2监))书面纠正。对为解决质量问题而签发的《监理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将整改结果书面答复,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表B2-15(A16监)),监理工程师应复查。
6.2.3.2对关键控制点和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特殊工序实行旁站监理,监督施工的全过程,满足施工验收规范和验收标准的要求。
6.2.3.3隐检:对于隐蔽工程,要严把质量关,对不合格的工程必须整改,合格后才能进入后续工序。建筑电气专业的隐检项目主要有:
1)接地装置的埋设。
2)利用结构钢筋做避雷引下线。
3)等电位及均压环暗埋。
4)金属门窗、幕墙与避雷引下线的连接。
5)埋于结构的各种电线导管。
6)不进人吊顶内的电线导管。
7)直埋电缆。
8)不进人的电缆沟敷设电缆。
9)不进人吊顶内的线槽的安装。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由施工单位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表C5-1),报监理审批。
6.2.3.4预检:预检是对施工重要工序进行的预先质量控制检查。建筑电气专业预检项目主要有:
1)电气明配管(包括能进人吊顶内的配管)。
2)明装线槽、桥架、母线(包括能进人吊顶内)。
3)明装等电位连接。
4)屋顶明装避雷带。
5)机电表面器具(包括开关、插座、灯具等)。
6)配电箱柜和成套变配电设施。
7)依据现行施工规范,其他涉及安装质量,用电安全及外部观感,须做质量预控的重要工序。
预检工程应由施工单位填写《预检记录》(表C5-2)报监理。
6.2.3.5施工试验:建筑电气专业施工试验的主要项目有:
1)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表C6-29表C6-30)。
2)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表C6-31)。
3)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表C6-32)。
4)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表C6-33)。
5)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表C6-34)。
6)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表C6-35)。
7)高压电气设备试验(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8)漏电开关模拟试验(表C6-36)。
9)电度表检定(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
10)避雷带支架拉力测试(表C6-38)。
电气试验使用的各类计量器具,应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使用时。
电气专业施工试验与电气设备通电试运行,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工程师应到场监督。试验合格,由施工单位填写相应的试验记录,报监理审批。
6.2.4施工质量检查验收
6.2.4.1检验批的重量验收: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中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以下原则:
1)室外电气分项工程中检验批,可依据庭院大小,投运时间先后,功能区块的不同来划分。
2)变配电室分项工程中的检验批,主变配电室为1个检验批,有分配电室的,也各为1个检验批。
3)供电干线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依据供电区段和电缆竖井的编号划分。
4)电气照明和电气动力分项工程中的检验批,以及等电位联结的检验批,其划分的界区,应与建筑土建工程一致。
5)防雷接地分项工程中的检验批,人工接地装置和利用基础钢筋的接地体各为1个检验批,大型基础可按区段划分为几个检验批,避雷引下线6层以下建筑为1个检验批,高层建筑依均压环设置间隔的层数为一个检验批,接闪器安装同一屋面为1个检验批。
一个检验批完成后,要求施工单位进行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B2-7(A7监)),报监理审批。
6.2.4.2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工程中分项工程的划分,依据GBL50300《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规定,详见表6-2。
监理工程师通过有针对性的现场巡视、旁站、抽检、核查,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对施工单位报验的资料进行审查,签认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对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经返工或返修的分项工程应重新进行验收。包含施工试验的分项工程,必须在施工试验检测完毕且合格后才能签认分项工程。
6.2.4.3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
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全部完成后,包括施工试验和通电试运行后,施工单位应当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B2-7(A7监)),由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
另有专业承包单位分包的子分部工程,应当按分部工程报验,子分部工程的报验程序同分部工程。
6.2.5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6.2.5.1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一般质量问题,应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以及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及时解决,对于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应区别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分别处理。
6.2.5.2对于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缺陷,应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必要时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批复施工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6.2.5.3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分项工程,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表B2-18(B3监),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整改完毕,重新验收。
6.2.5.4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总监报告。
6.2.5.5监理工程师应将完整的质量问题处理记录归档。
施工质量控制是电气专业工程师主要的工作之一。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就是通过正确的工艺,合理的程序,把门类广泛,价格昂贵的材料、设备、成品及半成品按照设计要求,在施工中形成质量合格的工程产品。
依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以下简称“施工规范”),把建筑电气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每一个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要点列表,详见附表1.1~1.20)。
6.3工程验收
6.3.1按工程进度与施工工序做好各项工程的阶段验收。
6.3.2直接参与照明全负荷试运行、动力设备(单台)试运行以及接地电阻的测试工作。
6.3.3参与由其他专业施工队伍安装调试的系统调试,各项系统不达到功能要求不予确认。
6.3.4审核施工单位整理的电气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做到质量保证资料完整可信,符合要求。
7、工程进度控制
7.1建筑电气专业的施工进度,必须满足工程总进度的要求,保证合同工期如期实现。
7.2在审查电气专业的施工方案时,要注意其人力资源的调配是否合理,分阶段进场的劳动力是否足够,各工种配合是否合理。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能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7.3材料、设备进场必须及时,不能影响施工进度,要特别注意,有些甲方采购或甲方指定的设备,由于资金或制造周期等原因,有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因此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要在工程之初就向建设单位书面提出甲供设备或甲供设备的时间表。在施工过程中,及早发现影响进度的设备,尽早向甲方书面提出,以免事后双方推逶。
7.4在基础和主体结构阶段,建筑电气专业主要是配合防雷接地装置安装和管盒的预埋,是左右不了工程进度的,但是电气专业如果配合不好,会严重影响整体进度。为了抢进度,有时土建专业给电气留的时间很短,或者把时间留在后夜,这就要电气施工要同结构施工有效穿插,并且电气施工人员要不辞辛苦,夜以继日保进度,电气监理也要及时验收。
7.5在装饰装修和设备安装阶段,电气专业施工有时竟能成为影响按期竣工的关键因素,例如,个别关键配电设备不到货,外部影响电缆线路无法开通等,电气监理应当有此预控能力,尽早同甲乙双方沟通。可采用《工作联系单》(表B4-1(C1监)),另一方面变配电室土建装饰装修,门窗等分项工程的施工也会影响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的进度,也要及时进行协调。
8、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
为在施工现场供用电中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供用电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要求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如下内容:
8.1安全技术管理
8.1.1供用电设施投入运行前,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用电管理机构,组织好运行,维护专业班组,明确各自职责。
8.1.2用电单位应建立健全供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操作规定,运行维护人员必须学习这些操作规定,熟悉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供用电系统。
8.1.3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8.1.4运行及维护人员必须掌握必要的电气知识,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持证上岗。
8.1.5供用电设施的运行及维护,必须配备足够的常用电气绝缘工具,并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电气性能试验。
8.1.6各种电气设施应定期进行巡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运行日志内。
8.2用电管理
8.2.1现场需要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用电管理部门批准,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接引。
8.2.2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维护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8.2.3施工用电用毕后,应由施工现场用电负责人通知维护班组进行拆除。
8.2.4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8.2.5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柜、配电箱、开关箱应加锁。
8.2.6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严禁靠近,以防触电”等警示标志。
8.2.7接地装置应定期检查。
8.2.8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各子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相关表
表6-2
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01
02
03
04
05
06
07
室外电气安装工程
变配电安装工程
供电干线安装工程
电气动力安装工程
电气照明安装工程
备用和不间断电源安装工程
防雷及接地装置安装工程
序号
名 称
1
架空线路及杆上电气设备安装
●
2
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
●
●
3
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屏、台)和动力、照明配电箱(盘)安装
●
●
●
●
●
4
低压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接线
●
5
柴油发电机组安装
●
6
不间断电源安装
●
7
低压电气动力设备试验和试运行
●
8
裸母线、封闭母线、插接式母线安装
●
●
●
9
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
●
●
10
电缆沟内和电缆竖井内电缆敷设
●
●
11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
●
●
●
●
●
12
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线
●
●
●
●
●
13
槽板配线
●
14
钢索配线
●
15
电缆头制作、接线和线路绝缘测试
●
●
●
●
●
●
16
普通灯具安装
●
17
专用灯具安装
●
18
建筑物景观照明灯、航空障碍标志灯和庭院灯安装
●
●
19
开关、插座、风扇安装
●
●
20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
●
●
21
接地装置安装
●
●
●
●
22
避雷引下线和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
●
●
23
接闪器安装
●
24
建筑物等电位联结
●
建筑电气专业技术资料常用表格
表6-1-1
序号
表格编号
表 格 名 称
填写人
审批人
备 注
1
C2-C
图纸会审记录
施工
四方会签
2
B2-1(A1监)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
施工
总监
3
B2-6(A6监)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
施工
监理、总监
4
B2-4(A4监)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施工
监理
C4-1
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
施工
监理
C4-2
材料试验报告(通用)
施工
监理
C4-3
设备开箱检验记录
施工
监理
C4-4
设备及管道附件试验记录
施工
监理
5
C2-1
技术交底记录
施工
监理
6
C2-3
设计变更通知单
设计
四方会签
C2-4
工程洽商记录
施工
四方会签
7
B2-23
旁站监理记录
监理
四方会签
8
B2-7(A7监)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施工
监理
C5-1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施工
监理
C5-2
预检记录
施工
监理
9
B2-16(B1监)
监理通知
监理
总监
发给施工单位
B2-15(B16监)
监理通知回复单
施工
监理总监
10
B2-17(B2监)
监理抽检记录
监理
总监
B2-18(B3监)
不合格项处置记录
监理/业主
发给施工单位
11
B2-12(B13监)
费用索赔申请表
施工
监理、总监
B2-21(B6监)
费用索赔审批表
监理、总监
发给施工单位
12
C6-29
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施工
监理
C6-30
电气防雷接地隐检与平面示意图
施工
监理
C6-31
电气绝缘电阻测试记录
施工
监理
C6-32
电气器具通电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
监理
C6-33
电气设备空载试运行记录
施工
监理
C6-34
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记录
施工
监理
C6-35
大型照明灯具承载试验记录
施工
监理
C6-36
漏电开关模拟试验记录
施工
监理
C6-37
大容量电气线路结点测温记录
施工
监理
C6-38
避雷带支架拉力测试记录
施工
监理
13
D-1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施工
监理
D-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施工
监理
D-3
分部(子分部)质量验收记录表
施工
四方会签
分项工程
验收项目
验收要求
规范
编号
1.1接地装置
安装
主控项目
1
接地装置测试点的设置
在地面以上按设计要求位置设测试点
24.1.1
2
接地电阻测试
符合设计要求
24.1.2
3
防雷接地的人工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埋设
经人行通道处埋地深度不应小于1m,且应采取均压措施或其上方铺设卵石或沥青地面
24.1.3
一般项目
1
接地装置埋设深度、间距搭接长度和防腐措施
顶面埋深不小于0.6m,垂直埋入,间距不小于5m,搭接焊,搭接长度:1)扁钢与扁钢2b倍,三面施焊;2)圆钢与圆钢6d,两面施焊;3)圆钢与扁钢6d,双面施焊;4)扁钢与钢管,紧贴3/4钢管表面,上下两侧施焊;扁钢与钢管,紧贴角钢外侧两面施焊;5)焊接接头有防腐措施(埋在砼中的除外)
24.2.1
2
接地装置的材质和最小允许规格尺寸
接地装置材质应为钢材,热浸镀锌处理最小允许规格尺寸应符合规范表24.2.2的规定
24.2.2
1.2避雷引下线的敷设
主控项目
1
避雷引下线的敷设
暗敷在抹灰层内的引下线应有卡钉分段固定,明敷的引下线应直、无急弯,与支架焊接处,油漆防腐无遗漏
25.1.1
2
利用金属构件,金属管道做引下线
应在构件或管道与金属干线间焊接金属跨接线
25.1.3
一般项目
1
明敷钢制接地线的连接和材料规格尺寸
焊接要求见规范24.2.1,材料采用、规格尺寸要求见规范24.2.2
25.2.1
2
接地引下线及室内接地干线的支持件的间距
支持件间距应均匀,水平直线0.5-1.5m,垂直线部位1.5-3m,弯曲0.3-0.5m
25.2.2
3
接地线穿越墙壁、楼板和地坪处的保护
应加套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管,钢管应与接地线做电气连通
25.2.3
4
幕墙金属框架和建筑物金属门窗的接地
幕墙金属框架与建筑物金属门窗应就近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连接处不同金属间应有防电化腐蚀的措施
25.2.7
1.3变配电室接地干线敷设
主控项目
1
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引出线的连接
变配电室的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的引出干线之间的连接应不少于2处
25.1.2
一般项目
1
钢制接地线的连接及材料规格尺寸
焊接要求见规范24.2.1,材料采用规格尺寸要求见规范24.2.2
25.2.1
2
室内明敷接地干线支持件的设置
支持件间距应均匀,水平直线部分0.5-1.5m,垂直直线部分1.5-3m,弯曲部分0.3-0.5m
25.2.2
3
接地线穿越墙壁、楼板和地坪处的保护
应加套钢管或其他坚固的保护套管,钢管应与接地线做电气连通
25.2.3
4
变配电室内明敷接地干线的安装
1)敷设位置不妨碍设备的拆卸与检修;2)沿墙水平敷设时,距地250-300mm,距墙10-15mm;3)跨越变形缝时,设补偿装置;4)涂黄绿相间条纹,每段15-100mm;5)每个变配电室内设置不少于2个供临时接地用的接线柱或接地螺栓
25.2.4
5
电缆穿越零序电流互感器
电缆头的接地线应穿过零序电流互感器后接地,且上段的电缆金属护层和接地线应对地绝缘
25.2.5
6
栅栏门、金属门绞链的接地及避雷器接地
栅栏门、金属门绞链应采用编织铜线接地。避雷器应用最短的接地线与接地干线连接
25.2.6
1.4接闪器安装
主控项目
1
接闪器的连接与接地
避雷针、避雷带必须与建筑物顶部外露的其他金属物体一起连成一个整体的电气通路,且与避雷引下线可靠连接
26.2.1
一般项目
1
避雷针、避雷带的位置与固定
避雷针、避雷带应位置正确,焊接固定的焊缝饱满无遗漏,螺栓固定的应备帽等防松零件齐全,焊接部分补刷防锈漆完整
26.2.1
2
避雷带的支持件间距,固定及承力检查
避雷带应平正顺直,支持件间距均匀可靠,每个支持件能承受49N(5Kg)的垂直拉力。支持件间距应符合施工规范25.2.2规定
26.2.2
1.5建筑物等电位联结
主控项目
1
建筑物等电位干线的连接与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接
等电位干线应从总等电位箱或接地干线(与接地装置不少于2处直接连接)引出,等电位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线要形成环路,环形网络应就近与等电位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连接。支线间不应串联连接
27.1.1
2
等电位连接线路截面要求
干线:铜不小于16mm2,钢不小于50mm2 支线:铜不小于6mm2,钢不小于16mm2
27.1.2
一般项目
1
哪些物体应接等电位,以及连接的要求
可接近的裸露导体或其他金属部件,构件应与等电位支线可靠连接,熔焊、钎焊、机械紧固均可但应导通正常
27.2.1
2
高级装修的金属部件或零件的等电位连接
应有专用接线螺栓与等电位支线连接且有标识,连接处螺帽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27.2.2
1.6室内电线电缆导管和线槽的敷设
主控项目
1
金属导管和线槽接地或接零的要求
1)镀锌钢导管,可挠性导管和金属线槽不得熔焊跨接地线,应以专用接地卡跨接,连线为不小于4mm2的铜芯软线;2)镀锌钢导管采用螺纹连接时,应焊跨接接地线;3)金属线槽不能作设备的接地导体,线槽全长应不小于2处与接地或接零干线连接;4)非镀锌金属线槽间连接的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镀锌线槽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至少有两个固定螺栓有防松垫圈
14.1.1
2
金属导管的连接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14.1.2
3
防爆导管的连接
防爆导管不应采用倒扣连接,当连接有困难时,应采用防爆活接头,其结合面应严密
14.1.3
4
绝缘导管的砌体剔槽的埋设
应采用强度等级不小于M10的水泥砂浆抹面保护,保护层厚度大于15mm
14.1.4
一般项目
1
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
不应小于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符合规范表12.2.1-1的规定
14.2.3
2
金属导管的防腐
金属导管的内外应防腐处理,但埋设于砼内的导管的外壁可不作防腐处理
14.2.4
3
进入落地柜导管口高度要求
室内进入落地柜、台、箱、盘内的导管管口应高出盘柜基础面50-80mm
14.2.5
4
暗配导管的埋设深度,明配导管的固定
暗配导管的保护层不应小于15mm,明配导管应排列整齐,固定点间距均匀,安装牢固,在终端、弯头中点,进盘柜、箱、台的边缘150-500mm处都设有管卡,中间直线段管卡的最大距离符合规范14.2.6规定
14.2.6
5
线槽固定及外观检查
线槽应安装牢固,无扭曲变形,紧固件螺母在线槽外侧
14.2.7
6
防爆导管的安装要求
1)导管间及导管与箱盒间的螺纹连接处紧密牢固,除设计有要求外,不跨接地线,在螺纹上涂电力复合酯或导电性防锈酯;2)安装牢固顺直,镀锌层锈蚀或剥落处做防腐处理
14.2.8
7
绝缘导管的连接和保护
1)管口平整光滑,管与管,管与箱盒采用插入法连接时,连接处结合面涂专用胶合剂,接口牢固密封;2)直埋于地下或楼板内的刚性绝缘导管,在穿出楼板或地面易受机械损伤的一段应采取保护措施;3)埋设在墙内或砼内的绝缘导管采用中型以上的导管;4)明敷的刚性绝缘导管,应按设计要求装设温度补偿装置
14.2.9
8
金属、非金属柔性导管的敷设
1)刚性导管经柔性导管与电气设备、器具相连,柔性导管的长度在动力工程中不大于0.8m,在照明工程中不大于1.2m;2)可挠金属管与管盒的连接采用专用接头,复合型可挠金属管连接处密封良好,防液覆盖层完整无损;3)可挠性、柔性金属导管不能做接地/接零的接续导体
14.2.10
9
导管和线槽在变形缝处的处理
导管和线槽在变形缝处应设补偿装置
14.2.11
1.7室外电缆导管线槽的敷设
主控项目
1
金属导管的接地或接零
金属导管或线槽的接地接零必须可靠:1)镀锌导管、线槽不得熔焊跨接地线,应以专用接地卡跨接不小于4mm2的铜芯软导线;2)非镀锌钢导管丝接时,应焊跨接地线
14.1.1
2
金属导管的连接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
14.1.2
一般项目
1
埋地电缆导管
室外埋地电缆导管埋深不应小于0.7m,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应埋设于室外土内
14.2.1
2
导管管口的设置和处理
室外导管的管口应设在箱盒内,落地式配电箱箱底无封板的管口应高出基础50-80mm。所有管口在穿入电线电缆后应做密封处理,建筑物一侧的导管管头应在建筑物内
14.2.2
3
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
电缆导管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
14.2.3
4
金属导管的防腐
金属导管内外壁均应防腐,但埋设于砼内的金属导管外壁可不防腐
14.2.4
1.8电线电缆穿管和线槽敷设
主控项目
1
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管内
三相或单相交流单芯电缆不得单独穿于钢导管内
15.1.1
2
电线穿管
不同回路、不同电压等级和交流与直流的电线不应穿于同一导管内,同一交流回路的电线应穿于同一金属导管内,且管内电线不得有接头
15.1.2
3
爆炸危险环境的照明线路
爆炸危险环境的照明线路的电线电缆额定电压不得低于750V,且电线必须穿于钢管内
15.1.3
一般项目
1
扫管和管口保护
电线电缆穿管前,应清除管内杂物和积水,管口应有保护措施。不进箱盒的垂直管口穿线后,管口应密封
15.2.1
2
导线颜色的规定
保护地线(PE线):黄绿相间;零线:淡蓝色;相线:A相:黄色;B相:绿色;C相:红色
15.2.2
3
线槽敷线
1)电线在线槽内有一定余量,不得有接头。电线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绑扎间距不大于2m;2)同一回路的相线和零线要敷设于同一金属线槽内;3)同一电源不同回路无干扰要求的线路可敷设于同一线槽内,有抗干扰要求的线路用隔板隔离,或采用屏蔽护套一端接地
15.2.3
1.9电缆桥架安装和桥架内电缆敷设
主控项目
1
电缆桥架的接地或接零
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1)桥架及其支架全长不少于2处与接地、接零干线相连;2)非镀锌桥架连接板两端跨接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不小于4mm2;3)镀锌桥架连接板两端不跨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固定螺栓
12.1.1
2
电缆敷设检查
电缆敷设严禁有纹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12.1.2
一般项目
1
电缆桥架安装
1)直线段钢制桥架30m,铝合金、玻璃钢桥架超过15m应设伸缩节,桥架跨越变形缝设补偿设置;2)桥架转弯处的弯曲半径不小于桥架内电缆最小允许弯曲半径;3)桥架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为1.5-3m,垂直安装支架间距不大于2m;4)桥架与支架,桥架连接板所有螺栓紧固无遗漏螺母位于桥架外侧,当铝合金桥架与钢支架固定时,有相互绝缘的防电化腐蚀措施;5)桥架与燃气管道,热力管道的最小净距,要符合施工规范12.2.1的要求;6)敷设在竖井内和穿越不同防火区的桥架,按设计要求的位置,进行防火隔堵;7)支架与预埋件焊接固定时,焊缝饱满,膨胀螺栓固定时,选配螺栓适配,连接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12.2.1
2
桥架内电缆敷设
1)大于45°倾斜敷设的电缆每隔2m处设固定点;2)电缆出入电缆沟、竖井、建筑物、盘柜以及管子管口处做密封处理;3)电缆排列整齐,水平敷设的电缆,首尾两端转弯两侧及每隔5-10m处设固定点,敷设于垂直桥架内的电缆固定点间距,要符合施工规范12.2.2的规定
12.2.2
1.10电缆沟内和竖井内电缆敷设
主控项目
1
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的接地
金属电缆支架、电缆导管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13.1.1
2
电缆敷设检查
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13.1.2
一般项目
1
电缆支架安装
1)电缆支架最上层至竖井顶部或楼板的距离不小于150-200mm,支架最下层至沟底或地面的距离不小于50-100mm;2)支架层间最小距离,控制电缆为120mm,10KV以下电力电缆为150-200m;3)支架与预埋件焊接固定时,焊缝饱满,用膨胀螺栓固定时,选用螺栓适配,连接紧固,防松零件齐全
13.2.1
2
电缆的弯曲半径
弯曲半径应符合施工规范12.2.1的规定
13.2.2
3
电缆敷设固定与防火措施
1)垂直敷设或大于45°倾斜敷设的电缆在每个支架上固定;2)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固定用的夹具和支架,不形成闭合铁磁回路;3)电缆排列整齐,少交叉,电缆支持点间距,不大于施工规范12.2.3的规定;4)电缆与管道的最小净距,符合施工规范12.2.1的规定,且敷设在易燃易爆气体管道和热力管道的下方;5)电缆沟和电缆竖井,按设计要求的位置,有防火隔堵措施
13.2.3
4
电缆的标志
电缆的首端、末端和分支处应设标志牌
13.2.4
1.11电缆头制作接线及线路绝缘测试
主控项目
1
高压电力电缆的直流耐压试验
高压电缆的直流耐压试验必须按施工规范3.1.8试验合格
18.1.1
2
低压电线和电缆的绝缘电阻
低压电线和电缆线间和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mΩ
18.1.2
3
铠装电力电缆头的接地线
铠装电力电缆头的接地线应采用铜绞线或镀锡铜编织线,其截面要求应符合施工规范18.1.3的规定
18.1.3
4
电线电缆的接线
电线电缆的接线必须准确,并联运行的电线或电缆的型号、规格、长度相位应一致
18.1.4
一般项目
1
芯线与电器设备的连接
1)10mm2以下的单股铜芯线和单股铝芯线直接与设备和器具的端子相连;2)2.5mm2及以下的多股铜芯线拧紧搪锡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3)大于2.5mm2的股铜芯线,除设备自带插接式端子外,接续端子后与设备或器具的端子连接,多股铜芯线与插接式端子连接前,端部拧紧搪锡;4)多股铝芯线接续端子后与设备、器具的端子连接;5)设备和器具端子上接线不得多于2根电线
18.2.1
2
电线电缆的芯线连接金具
电线电缆的芯线连接金具(连接管和端子),规格应与芯线的规格适配,且不得采用开口端子
18.2.2
3
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
电线电缆的回路标记应清晰,编号准确
18.2.3
1.12母线安装
主控项目
1
绝缘子的接地或接零
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的裸露导体应该可靠接地或接零,且不应作为接地或接零的接续导体
11.1.1
2
母线的螺栓搭接
母线与母线,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采用螺栓搭接时,应符合:1)钻孔直径和搭接长度符合施工规范附录C的规定,母线搭接的拧紧力矩符合附录D的规定;2)母线接触面保持清洁,涂电力复合脂,螺栓孔周围无毛刺;3)螺栓两侧有平垫,相邻垫圈间有大于3mm的间隙,螺母侧有弹簧垫或锁紧螺母;4)螺栓受力均匀,不使电器的接线端子受额外应力
11.1.2
3
封闭母线,插接母线的安装
1)母线与外壳同心,允许偏差±5mm;2)段与段连接时,两相邻段母线及外壳对准,连接后不使母线或外壳受额外应力;3)母线的连接方法符合产品技术要求
11.1.3
4
室内裸母线的最小安全净距
室内裸母线的最小安全净距应符合施工规范附录E的规定
11.1.4
5
高压母线的耐压试验
高压母线的交流耐压试验按施工规范3.1.8条试验合格
11.1.5
6
低压母线的交接试验
低压母线的交接试验应符合施工规范4.1.5条的规定
11.1.6
一般项目
1
母线支架的固定
母线支架与预埋铁焊接时,焊缝应饱满,采用膨胀螺栓固定时,选用的螺栓应适配,连接应牢固
11.2.1
2
母线搭接面的处理
母线与母线,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搭接,搭接面的处理要求:1)铜与铜,室外高温且潮湿的室内,搭接面搪锡;干燥的室内,不搪锡;2)铝与铝:搭接面不做涂层处理;3)钢与钢:搭接面搪锡或镀锌;4)铜与铝:在干燥的室内,铜导体搪锡;在潮湿场所,铜导体搪锡,且采用铜铝过渡板;5)钢与铜或铝:钢搭接面搪锡
11.2.2
3
母线相序的排列和涂色
1)上下布置的交流母线,自上而下为A、B、C相,直流母线,正板在上,负极在下;2)水平布置的交流母线,由盘后向盘前排列为A、B、C相,直流线,正极在后,负极在前;3)面对引下线的交流母线,从左至右为A、B、C相,直流母线,正极在左,负极在右;4)母线涂色,交流母线A、B、C相分别为黄、绿、红,直流母线正极为赫色,负极为蓝色,在支持件边缘或连接处两侧10mm内不涂色
11.2.3
4
母线在绝缘子上的安装
1)金具与绝缘子间的固定平整牢固,不使母线受额外应力;2)交流母线的金具或其他支持物不形成闭合铁磁回路;3)除固定点外,母线支持压板的上部压板与母线间有1.5mm的间隙;4)母线的固定点,每段设置1个,设置于全长或两伸缩节的中点;5)母线采用螺栓搭接时,连接处距绝缘子的支持夹板边缘不小于50mm
11.2.4
5
封闭、插接式母线的组装和固定
封闭、插接式母线组装和固定位置应正确,固定方法接产品技术要求进行
11.2.5
1.13开关插座风扇安装
主控项目
1
区分不同性质的插座
当交流直流或不同电压等级的插座安装在同一场所时,就应有明显的区别,使其配套的插头不能互换插入
22.1.1
2
插座接线的规定
面对插座正面:1)单相两孔插座,右孔或上孔接相线,左孔或下孔接零线;2)单相三孔,三相四孔,三相五孔插座,接地线(PE)或零线(PEN)接上孔,插座的地线端子与零线端子不能相连,同一场所的三相插座,相序应一致;3)接地线或接零线在插座间不串联连接。
22.1.2
3
特殊情况下的插座安装
1)有触电危险的家用电器,应采用带开关插座,开关断相线;2)潮湿场所采用密封型并带保护地线触头的保护型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5m
22.1.3
4
照明开关的安装
1)同一建筑物、构筑物的开关采用同一系列的产品,开关通断位置一致,操作买活,接触可靠;2)开关控制相线,民用住宅无软线引至床边的床头的开关
22.1.4
5
吊扇安装
1)吊扇挂钩安装牢固,吊扇挂钩的直径不小于吊扇挂销直径且不小于8mm,有防振橡胶垫,挂销的防松零件齐全、可靠;2)吊扇扇叶距地高度不小于2.5m;3)吊扇组装不改变扇叶角度,固定螺栓防松零件齐全;4)吊杆间、吊杆与电机间螺纹连接,啮合长度不小于20mm,且防松零件齐全紧固,吊扇接线正确,运转时扇叶无明显颤动和异常声响
22.1.5
6
壁扇安装
1)壁扇底座采用尼龙塞或膨胀螺栓固定,数量不小于2个,直径不小于8mm,固定牢固可靠;2)壁扇防护罩扣紧,固定可靠,动转时扇叶和防护罩无异常声响
22.1.6
一般项目
1
插座安装
1)当不采用安全型插座时,托儿所、幼儿园及小学等儿童活动场所安装高度不小于1.8m;2)暗装插座面板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光滑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3)车间及试验室插座安装高度不小于0.3m,特殊场所不小于0.15m,同一室内插座安装高度一致;4)地插座面板与地面齐平或紧贴地面,盖板固定牢固,密封良好
22.2.1
2
照明开关安装
1)开关位置便于操作,开关边缘距门框边缘0.15-0.2m,开关距地面1.3m,拉线开关距地面2-3m,距顶板不小于100mm,拉线出口垂直向下,相同型号并列安装及同一室内开关安装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并列安装的拉线开关相邻间距不小于20mm;3)暗装开关面板应紧贴墙面,四周无缝隙,安装牢固,表面整洁,无碎裂,划伤,装饰帽齐全
22.2.2
3
吊扇安装
1)涂层完整,表面无划痕,无污染,吊杆上下扣碗安装牢固到位;2)同一室内并列安装的吊扇高度一致,且控制有序不错位
22.2.3
4
壁扇安装
1)壁扇下侧边缘距地面高度不小于1.8m;2)涂层完整,表面无划痕,防护罩无变形
22.2.4
1.14普通灯具安装
主控项目
1
灯具的固定
1)灯具重量大于3KG时,固定在螺栓或预埋吊钩上;2)软线吊灯,重量在0.5kg及以下时,采用软电线自身吊装,大于0.5kg的灯具采用吊链,且软电线偏叉在吊链内,使电线不受力;3)灯具固定可靠,不使用木楔,每个灯具固定螺钉不小于2个,当绝缘台直径在75mm及以下时,采用1个螺灯固定
19.1.1
2
花灯的固定
花灯吊钩圆钢直径不应小于灯具挂销直径,且不小于6mm。大型花灯的固定及悬吊装置,应按灯具重量的2倍做过截试验
19.1.2
3
钢管吊灯灯杆检查
钢管作灯杆时,钢管内径不应小于10mm,钢管厚度不小于1.5mm
19.1.3
4
灯具绝缘材料耐火性检查
固定灯具带电部位的绝缘材料以及提供防触电保护的绝缘材料应耐燃烧和防明火
19.1.4
5
灯具安装高度
一般敞开式灯具,灯头对地面距离,室外墙上不小于2.5m,室内不小于2m,软吊线带升降器的灯具在吊线展开后0.8m
19.1.5
6
灯具高度小于2.4m时必须接地
灯具距地面高度小于2.4m,灯具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接零可靠,并应有专用接地螺栓,且有标识
19.1.6
一般项目
1
灯具引线截面
引向每个具的导线最小截面应符合施工规范19.2.1规定
19.2.1
2
灯具的外形、灯头和接线的检查
1)灯具及其配件齐全,无机械损伤、变形、涂层剥落和灯罩破裂等缺陷;2)软线吊灯的软线两端做保护扣,两端芯线搪锡,当装升降器时,套塑料软管,采用安全灯头;3)除敞开式灯具外,其他各类灯具灯泡大于100W时,应采用瓷灯头;4)连接灯具的软线应盘扣搪锡,采用螺口灯头时,相线必须接螺口中间端子;5)灯头的绝缘外壳不破损、不漏电,带开关的灯头,开关手柄无裸露的金属部分
19.2.2
3
变电所灯具的安装位置
变配电所配电设备及裸母线的正上方不应安装灯具
19.2.3
4
吸顶灯具的隔热检查
吸顶灯具内,白炽灯泡不应紧贴灯罩,当灯泡绝缘台间距离小于5mm时,应有隔热措施
19.2.4
5
重要场所大型灯具玻璃罩的安全措施
安装在重要场所的大型灯具的玻璃罩,应采取防止玻璃罩碎裂后向下的溅落的措施
19.2.5
6
投光灯的固定
投光灯的底座及支架应固定牢固,枢轴应沿需要的光轴方向拧紧固定
19.2.6
7
室外壁灯的防水检查
安装在室外的壁灯应有泄水孔,绝缘台与墙面之间应有防水措施
19.2.7
1.15应急照明灯具安装
主控项目
1
两路电源供电
应急照明灯的电源除正常电源外,另有一路电源供电,或柴油发电机组,蓄电池柜或选用自带电源型应急灯具
20.1.4
2
电源切换时间
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15s,金融商店交易所≤1.5s,安全照明≤0.5s
20.1.4
3
安全出口标志灯的安装位置
安全出口标志灯距地高度不低于2m,且安装在疏散出口和楼梯口里侧的上方
20.1.4
4
疏散标志灯的安装位置
疏散标志安装在安全出口的顶部,楼梯间、疏散走道及转弯处应安装在1m以下的墙面上,不易安装的部位可以安装在上部,疏散通道上的标志灯间距不大于20m,人防工程不大于10m
20.1.4
5
疏散标志灯的设置
疏散指示灯,应不影响通行,且在周围不应有易同其混同的其他标志牌
20.1.4
6
灯具的隔热防火措施
应急照明灯具、运行中温度大于60℃的灯具,以及采用白炽灯,钨灯光源的灯具,都要采取隔热,散热,防火措施
20.1.4
7
防火分区对线路的要求
应急照明线路在每个防火分区应有独立的应急照明回路,穿越不同的防火分区的线路有防火隔堵措施
20.1.4
8
线路敷设要求
疏散照明线路采用耐火电线电缆,穿管明敷或在非燃烧体内穿刚性导管暗敷,暗敷保护层厚度不小于30mm,电线采用额定电压不小于750V的铜芯绝缘电线
20.1.4
一般项目
1
对光源的要求
疏散照明采用荧光灯或白炽灯,安全照明采用钨灯,或采用瞬时可靠点燃的荧光灯
20.2.3
2
对保护罩的要求
安全出口灯和疏散标志灯装有玻璃的或非燃材料的保护罩,面板亮度均匀度1:10,保护罩应完整无裂纹
20.2.3
1.16照明通电试运行
主控项目
1
通电前的检查
照明系统通电,灯具回路控制应与照明配电箱及回路的标识一致,开关与灯具控制顺序相对应,风扇的转向及调速开关应正常
23.1.1
2
照明通电试运行的要求
公共建筑通电连续试运行的时间为24h,民用住宅照明通电连续试运行的时间为8h。所有照明灯具均应开启,且每2h记录运行状态1次,连续试运行时间内无故障
23.1.2
1.17低压电动机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检查
主控项目
1
接地检查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或接零
7.1.1
2
绝缘电阻测试
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绝缘电阻应大于0.5MΩ
7.1.2
3
100KW以上电动机直流电阻测试
100KW以上电动机各相直流电阻相互差不应小于最小值的2%,无中性点引出的电动机线间直流电阻相互差不应大于最小值的1%
7.1.3
一般项目
1
设备安装及防水防潮处理
电气设备应安装牢固,螺栓及防松零件齐全,不松动,防水防潮的电气设备的接线入口及接线盒盖应做密封处理
7.2.1
2
电动机抽芯检查前的条件确认
除电动机随带技术文件说明不允许在施工现场抽芯检查外,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抽芯检查:1)出厂时间已超过出厂保证期限,无保证期限的出厂时间已超过一年以上;2)外观检查,电气试验,手动盘转和试运转,有异常情况
7.2.2
3
电动机的抽芯检查
电动机的抽芯检查应当符合施工规范7.2.3的规定
7.2.3
4
接线盒内导体的距离
在设备接线盒内裸露的不同相导体间以及导线对地间的最小距离应大于8mm,否则应采取绝缘防护措施
7.2.4
1.18低压电气动力设备试验和试运行
主控项目
1
试运行前的试验
试运行前,相关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按施工规范的规定试验
10.1.1
2
交接试验
现场单独安装的低压电器交接试验项目应符合施工规范附录B的规定
一般项目
1
成套配电盘柜的试运行
成套配电(控制)柜、台、箱、盘的运行电压,电压应正常,各种仪表指示正常
10.2.1
2
电动机的试运行
电动机应试通电,检查转向和机械转动有无异常,可空载试运行的电动机,时间一般为2h,记录空载电流,且检查机身和轴承的温升
10.2.2
3
交流电动机的空载(不投料)试运行
交流电动机的空载(不投料)试运行可启动次数及间隔时间应符合产品技术条件的要求;无要求时,连续启动2次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5min,再次启动应在电动机冷却于常温下。空载运行应记录电流电压温度运行时间等参数,并符合设备工艺要求
10.2.3
4
导线或母线的试运行
630A及以上的导线或母线的连接处,应作温度抽测记录,温升值稳定且不大于设计值
10.2.4
5
电动执行机构的试运行
电动执行机构的动作方向及指示,应与工艺装置的要求一致
10.2.5
1.19成套配电屏柜和配电箱安装
主控项目
1
配电箱柜的接地
配电箱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或接零,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
6.1.1
2
配电箱柜的电击保护
配电箱柜应有可靠的电击保护,保护导体应有裸露的连接外部保护导体的端子,保护导体的最小截面应符合施工规范6.1.2的规定
6.1.2
3
高压配电柜的交接试验
高压配电柜的交接试验应按施工规范6.1.4规定进行并试验合格
6.1.4
4
低压配电柜的交接试验
低压配电柜的交接试验应按施工规范6.1.5规定进行并试验合格
6.1.5
5
配电箱柜间线路绝缘电阻值的要求
配电箱柜间线路的绝缘电阻值,馈电线路必须大于0.5MΩ,二次回路必须大于1MΩ
6.1.6
6
配电箱柜间二次回路的交流耐压
配电箱柜间二次回路的交流工频耐压试验,当绝缘电阻大于10MΩ时,用2500V兆欧表摇测1min,应无闪络击穿现象;当绝缘电阻在1-10mΩ时,做1000V工频耐压试验,1min无闪络击穿现象
6.1.7
7
直流屏的试验
将屏内电子器件退出,检测主回路线间及对地的绝缘电阻应大于0.5MΩ,蓄电池组的充放电应符合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整流器的控制调整和输出特性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6.1.8
8
照明配电箱(盘)的安装
1)箱(盘)内配线整齐,无绞接现象,导线连接紧密,不伤线芯不断股,垫圈下螺丝两侧压的导线截面应相同,同一端子上的导线不多于2根,防松垫圈等零件齐全;2)开关动作灵活可靠,漏电保护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时间不大于0.1s;3)箱(盘)内分别设置零线(N)和地线(PE)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
6.1.9
一般项目
1
基础型钢安装
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误差,不直度和水平度为1mm/m,全长5mm,不平行度为全长5mm
6.2.1
2
配电箱柜的连接
配电箱柜相互间或与基础型钢应用镀锌螺栓连接,且防松零件齐全
6.2.2
3
配电箱柜的垂直度
配电箱柜安装垂直度允许偏差为1.5‰,相互间接缝不大于2mm,成列盘面偏差不大于5mm
6.2.3
4
配电箱柜内部检试验
1)控制开关及保护装置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要求;2)闭锁装置动作准确可靠;3)辅助开关的切换动作与主开关动作一致;4)盘面标明被控设备的编号、名称或操作位置,接线端子有编号,且清晰、工整不易脱色;5)回路中电子元件不参加工频耐压试验,48V及以下回路不做工频耐压试验
6.2.4
5
低压电器组合
1)发热元件安装在散热良好的位置;2)熔断器的熔体规格、自动开关的整定值符合设计要求;3)切换压板接触良好,相邻压板间有安全距离,切换时不碰及相邻的压板;4)信号回路的信号灯、按钮、光字牌电铃、电笛、事故电钟等动作和显示正确;5)外壳需接地或接零的连接可靠;6)端子排安装牢固,端子有序号,强弱电端子隔离布置,端子规格与芯线截面积大小适配
6.2.5
6
配电箱柜间配线
配电箱间配线,除电子元件回路外,应采用额定电压不低于750V,截面不小于1.5mm2的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而电流回路截面应不小于2.5mm2。二次回路连线应成束绑扎,不同电压等级、交流线路及计算机控制线路应分别绑扎,且有标识,固定后不应妨碍手车开关或抽出式部件的拉出或推入
6.2.6
7
箱柜与其面板间可动部位的配线
1)采用多股软铜线,敷设长度留有余量;2)线束有外套塑料管等加强绝缘保护层;3)与电器连接时,且有不开口的端子或搪锡,不松散,断股;4)可转动部位的两端用卡子固定
6.2.7
8
照明配电箱的安装
1)位置正确,部件齐全,箱体开孔与导管管径适配,暗装配电箱箱盖紧贴墙面,箱(盘)涂层完整;2)箱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3)箱(盘)不采用可燃性材料制作;4)箱(盘)安装牢固,垂直度允许偏差1.5‰,底边距地面1.5m,照明配电板底边距地面不小于1.8m
6.2.8
1.20变压器箱式变电所安装
主控项目
1
变压器安装
变压器安装应位置正确,附件齐全,油浸变压器油位正常,无渗油现象
5.1.1
2
变压器接地
变压器中性点直接与接地装置引出的接地干线相连:箱式变的N母线和PE线直接与接地干线相连,变压器箱体,干式变支架或外壳应接地(PE)。所有连接应可靠,紧固件及防松零件齐全
5.1.2
3
变压器的交接试验
变压器的交接试验按施工规范3.1.8的规定进行,并试验合格
5.1.3
一般项目
1
有载调压开关
有载调压开关的传动部分润滑应良好,动作灵活,点动给定位置与开关实际位置一致,自动调节符合产品技术文件要求
5.2.1
2
绝缘件和测温仪表检查
绝缘件应无裂纹,缺损和瓷件瓷釉损坏等缺陷,外表清洁,测温仪表指示准确
5.2.2
3
变压器固定
装有滚动轮的变压器就位后,应将滚轮用能拆卸的制动部件固定
5.2.3
4
变压器的器身检查
变压器应按产品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器身进行器身检查,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进行器身检查:1)制造厂规定不检查器身;2)就地生产仅做短途运输的变压器,且在运输过程中有效监督,无紧急制动、剧烈振动、冲撞或严重巅簸等异常情况者
5.2.4
5
装有气体继电器的变压器的坡度
装有气体继电器的变压器顶盖,沿气体继电器气流方向有1%-1.5%的升高坡度
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