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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史秦汉教育史PleasureGroup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全史秦汉教育史中国全史-028-秦汉教育史《中国全史》 028/一百卷 史仲文胡晓林  本卷提要  秦汉教育是中国封建教育的雏形。中国封建教育的一些主要特点,如学校教育为官方的意识形态服务,以儒家经典作为主要的教学内容,"学而优则仕"的制度化等等,在汉代教育中都已显见端倪。本书较为详尽地勾画了秦代的文教政策和教育设施,汉代的文教政策、教育制度和教育思想,并对秦代教育与战国时期的教育、西汉教育与秦代教育、东汉教...

全史秦汉教育史
PleasureGroup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全史秦汉教育史中国全史-028-秦汉教育史《中国全史》 028/一百卷 史仲文胡晓林  本卷提要  秦汉教育是中国封建教育的雏形。中国封建教育的一些主要特点,如学校教育为官方的意识形态服务,以儒家经典作为主要的教学内容,"学而优则仕"的制度化等等,在汉代教育中都已显见端倪。本书较为详尽地勾画了秦代的文教政策和教育设施,汉代的文教政策、教育制度和教育思想,并对秦代教育与战国时期的教育、西汉教育与秦代教育、东汉教育与西汉教育作了比较,分析考察了秦汉对后世教育的影响。该书资料翔实可靠,立论精当,有较强的可读性。  一、秦汉教育概述秦汉教育确立了中国封建教育的雏形,特别是汉代教育的宗旨、官学和私学的设施、教育的内容、组织形式和教学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等各方面均为后世整个封建时代的教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中国封建教育的一些主要特点,如教育为封建政治服务--培养官吏和实行教化,道德教育的支配与主宰地位,以儒家经典为主要的教学内容,多种形式的办学途径,学校教育作为整个社会的组成部分,养士与取士相结合,"学而优则仕"的制度化,贵诵记、精读专攻的教学方法等等,在汉代教育中都已显见端倪。因此,秦汉教育,特别是汉代教育,在中国教育史中占有关键的地位。  不论是秦代的"以法为教"、焚书禁学,还是汉代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都具有思想文化专制主义的本质属性,不同之处仅仅是在实施手段上:秦代突出了一个"禁"字,采取的是铁腕手段--镇压;汉代则标榜一个"尊"字,采取相对和缓的诱导方式,其作法是把别的学说摒除于仕途之外,而专以儒家经术和儒家倡导的伦理道德作为选拔人才的主要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从而确立了儒学的独尊地位。董仲舒向汉武帝建议的三大文教政策,即"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兴太学,置明师"、"重选举,广取士",建构出一个"教育-选士-尊儒"的利用学校教育来为官方正统的意识形态服务的有效模式。历史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明,这一教育政策起到了借儒术独尊来保证政治法纪、思想意识的"大一统"的作用。"教育-选士-尊儒",一方面,它使先秦儒家"学而优则仕"的思想有了制度化的保证,另一方面,学校成了儒学传播的专门场所,士人也都变成了儒生。它对于维护封建统治是有效的,但对于科学文化的发展则有不利的一面:它把知识分子的注意力全部吸引到"读书做官"这条狭窄的路途上来了,而主要研习的是有限的那样一些儒家典籍的所谓"微言大义",从整体上说,徒然地浪费了读书人的智力,不利于广大知识分子在广阔的精神视野里发展文化学术事业。  历史研究,本质上是一种理论研究。作为研究者总是难以避免用自己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去审察历史,臧否人物。也正因为如此,克罗齐(BenedettoCroce,1866-1952)才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马克思所创立的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历史是由人来创造的,而人们又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只能在既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创造。因而,我们又无法苛求古人。对于历史上的任何一种思想、一种举措,我们不应看到它未曾提供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而是应看到它曾提供了什么有价值的东西。尽管我们不能完全做到马克斯·韦伯(MaxWeber)所说的"价值无涉"(Value-Freedom),但论从史出,以史证论却是必要的,这也是我们力图要做到的。  教育是人类关注自我成长的活动,是一项价值引导的工作。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指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而教育史,也就是人们关注人类自身成长与发展的活动的历史。中国秦汉教育史,尽管只是中国悠久的教育史的一个阶段,由于它处于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的成型时期,这一时期的教育,也就包含了整个封建社会教育的几乎所有的特征。我们在写作时,力图把握住秦汉教育在中国封建教育中的关键地位。由于水平有限,加之时间仓促,颇有"心有余而力不足"之感,故而只能是"虽不能至,心向往之"。不足之处,恳请学界同仁不吝雅教。  二、秦代的文教政策(一)社会概况公元前221 年,秦灭齐,最终统一六国。嬴政称始皇帝。中国的历史,从此时起进入秦代,揭开了中国中期封建社会的序幕。从这一时代起,中国就从初期封建制走向专制主义的封建制。秦代的统一,使土地所有的关系发生了变化,即中国的土地由封建领主所有完全转化为商人地主集团所有。土地所有关系之改变,必然要引起土地管理机构之相应改变,于是废封建为郡县,遂成为秦代历史的必然。当秦代统一天下后,全国的土地,皆掌握在商人地主手中,经过他们讨论如何管理这些土地,最后决定,施行郡县之制,把天下分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随着土地所有关系的改变,土地的经营方法也改变了,这就是领主庄园制度的废除与地主佃耕制度的兴起。随着此制度的诞生,土地兼并,大部分农民遂失掉了土地,沦为大土地所有者的佃户。佃耕制较之庄园制总是有其进步的一面。佃耕制度刺激并发展了秦代的农业。秦代的农业由于土地所有关系的改变,佃耕制度的产兴,生产技术的提高和人工灌溉的推行等,已经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此时,秦代的城市手工业也发展到一定的水准。表现为冶铁事业兴旺,铁质武器普遍应用等。秦代的手工业生产,较之前代,已经是一种更高的生产力之体现。由于城市手工业的发展,扩大了交换范围,为了适应商业交换全面发展的要求,秦代又把前代各自为政的经济制度宣布作废,确立全国划一的经济制度。一切旧的政治束缚和经济障碍都废除了。在税同率、币同值、车同轨、度同长短、量同大小、衡同轻重、政令统一、战争熄灭的条件之下,中国的商业交换出现了空前规模的繁荣。与此同时,秦代政府,一方面有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地繁荣都市经济,另一方面又执行一种对商业的鼓励政策。由此可见,秦代人的活动,不仅突破了以前各封区的国境封锁,并且也展开了突破四周诸种族之包围的活动。而这又奠定了后来两汉时代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的基础。随着社会经济构造之转向,秦朝政权的性质,也因之而改变了,封建领主的贵族政治便最终地退出了中国历史,代之而起的是新兴的商人地主的政权。通过一系列的果断变革,在以秦始皇为核心的政治统治集团中,秦始皇以秦国国王兼军事统帅的资格,强化了中央集权制,开创了一代政治伟业。秦代政权性质的改变,使秦代的社会关系也有着与之相适应的改变。具体表现为旧贵族之最终的没落与转化,表现为农民和城市手工业者隶属关系之转移。秦王朝的统一和胜利,一方面使统治者欣喜若狂,另一方面却也令统治者有一种深思远虑。因为旧贵族中,还有不少人逃亡在外,是一股极危险的势力;而投降的旧贵族,又怀着满腹的旧思想,常常"以古非今",若不彻底地肃清,终是新政权的隐患。另一方面,农民虽已退伍,但大部分的农民,还保有武器,使新政权感到极为不安。为了巩固商人地主统治,镇压农民可能的反抗及残余贵族可能的叛乱,是统治者两项紧急的政治任务。开国之初,秦国的国策可用"崇法尚武"加以概括。这是服务于对外扩张的政治轴心的。对内的刑政包容在崇法的思想之中。天下初定之后,对尚武精神的提倡,不利于长治久安的统治目标,于是,尚刑取代了尚武的位置,统治的中心任务也由进取一变而成维护。于是,高压的强制促进统一的政令纷纷出台。这套大政方针,实际上成为教育宏观上的指导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在儒、法诸家对立争宠的态势下,始皇支持了法家,下令废黜诸子百家,独以法家"为定于一"的标准,使文化、教育均纳入官方的轨道,使法家的思想(实为皇权思想)成为官方法定的唯一意识形态。废黜百家之举,是百家争鸣的终结。在崇尚法刑的社会背景下,秦国的文教政策也因而染上了一层特有的色彩。  (二)文教政策1。文字改革文字改革是秦朝推行共同文字,促进共同文化形成的措施,也即是历史上着名的"书同文"。  战国时期,由于各诸侯国地理条件和文化传统不同,所用文字也存在很大差异,即使同一国内也往往几种文字杂相使用。一般说来,当时流行着古、籀、篆三种字体,这些异形字的出现,反映了我国文字的不断发展,是化繁为简、推陈出新的结果。事实上,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生活的变化,自然需要新文字的产生。因此,在一定历史阶段内,新旧文字同时并存并不奇怪,何况分裂割据的战国时期。正如许慎指出的,战国时期"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说文解字·序》)。这种现象的存在,妨碍秦统一政令的施行和政权的巩固。所以,秦统一中国后,为了实行统一法度,力求文字的简化和字形的接近,直至统一文字是理所当然的,也是客观所需要的。而秦政权的统一,也有利于缩小原来各国文字方面的差异。《史记·秦始皇本纪》有这样一段记载:"(二十六年)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秦始皇二十八年琅邪刻石中有:"器械一量,同书文字"的记载;《李斯列传》中则说:"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始,同文书。"这些记载说明秦统一六国后,确实开始了律令、度量衡、车轨和文字的统一工作。  周代使用的文字称"大篆"或称"籀文",字形复杂,笔画繁多,不宜书写。战国时期,由于割据分裂,文化发展极不平衡,文字也不一样,齐鲁地方通行一种简易的字体,称"古文"或称"蝌蚪文"。秦统一后,李斯根据"大篆"和"古文"两种字体加以改造,使笔画更为简单易写,称"小篆",也称"秦篆",狱吏程邈又依据小篆再简化而创新的字体,称"隶书",就成为以后通行的方体字楷书的雏型。但这并不是说秦已完成了统一文字的工作,其实,在当时还是几种文字并存的,所以只能说,秦代文字在中国文字发展史上是处于新旧交替的时期,还远远没有定型。许慎《说文解字》也承认,秦代进行了文字改革,但未能实现文字的统一。"秦书有八体: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虫书,五曰摹印,六曰署书,七曰殳书,八曰隶书"。  秦代虽然存在几种字体的文体,但总的趋势是,由繁趋简、由难趋易、由杂乱而趋统一。而小篆和隶书的出现和使用,于文化学术的推广、教育的开展,是有重大意义的。正是在这种条件下,才出现了以小篆为字体的蒙学教材,如李斯编写的《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编写的《爰历篇》,太史令胡毋敬编写的《博学篇》。这些蒙童课本的编写,巩固了文字统一改革的成果。这种比较简单的小篆字体撰写的学童课本教授童子,当然比字体繁难的大篆要容易得多,学习效果也好得多,从教育角度来看是一大贡献。所以,秦代的文字改革,在中国教育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另一方面,方字的简化对推行统一政令,实现思想统一也极其重要,因为以这样的文字书写法令,便于识认,便于下级官吏和人民群众了解和执行,能够做到"普施明法、经纬天下"(《史记·秦始皇本纪》),促进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2。统一的文教政策秦代统治者,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度,在文教方面也贯彻实施了集中统一的精神,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统一的文教政策,主要有:改化黔首,匡饬异俗的政策;书同文字,经纬天下的政策;颁挟书令,别黑白而定一尊的政策;还包括:行同伦,设三老以掌教化,禁私学以吏为师等政策。  秦始皇为了防止六国旧贵族复辟,在政治上采取种种措施,如把六国富豪和强族十二万户迁到咸阳、巴蜀、南阳等地,让他们远离故土,以便监视。除此之外,对于可能引起割据的思想、民风习俗也加以限制,企图从思想上规范人民,做到"行同伦,黜异俗"。为此,他曾五次出巡,一方面向人民显示权威功绩,另一方面则宣扬要"端平法度",规范群众,并使"后嗣循业,长承圣治","垂着仪矩"。从历史材料上看,除秦始皇二十七年(公元前220 年)的巡行外,每次都以东方六国为主,其改化黔首,匡饬异俗的目的十分明显。尤其在秦始皇第三次巡行时,其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使人民改过迁善,不论远近同一法度,虽至老年也绝少犯罪。由此可见,统一思想,匡正民俗,不仅要改变原六国贵族的不同民俗、道德和思想,而且要教化百姓,使全国人民同一法度,统一思想,这是巩固统一政权所必需的。  秦始皇第五次巡行,在会稽山(今绍兴东南)祭大禹,刻石颂秦德。其中许多文字都是关于化民成俗统一思想的,特别对男女节操提出严格的要求:"防隔内外,禁止淫泆,男女絜诚。"意即严行男女内外之别,禁止淫乱行为,男女之间必须纯洁真诚,此其一;"有子而嫁,倍死不贞。"就是说,有子女背离丈夫再嫁,是失掉贞节的行为,此其二;"夫为寄豭(jiā,音家,母猪),杀之无罪。"意思是,男子淫乱他人之妻,杀奸夫无罪,此其三;"妻为逃嫁,子不得母。"即为妻的逃其本夫改嫁他人,其所生子女不再称她为母亲,此其四;刻石要求天下人都要方正清白,洗涤污俗,接受美好的风俗、道德的陶冶,敦厚奋勉,奉行同一法律。并且还应该教育后代敬谨奉法,以实现"黔首修絜,人乐同则,嘉保太平"(以上引文见《吏记·秦始皇本纪》)。总之,"行同伦"融汇了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对促进中华民族共同心理状态的形成起了积极作用。  前面提到的"书同文"则以小篆为标准统一文字形体,消除了战国时期"言语异声、文字异形"的现象。"设三老以掌教化"使教育权完全控制在统治者手里。"三老"即由国家给予一定公职待遇、在民间中有文化的知识者。"三老"作为基层组织的学官,充当着教师的角色。  秦自商鞅开始实行法家政治,此后秦便废黜百家,独尊法治。具体到教育领域,就形成了秦代统一而专制的文教政策。一系列统一的文教政策,加强了秦王朝对人民的法治教育、耕战教育和尊卑贵贱的思想教化。在这一系列的文教政策中,秦始皇还采纳推行了一项极端专制的措施,即"禁游宦"。所谓游宦,是指通过游说宣传自己的主张,以达到从政做官目的的知识阶层。这与战国时苏秦、张仪的合纵连横和游说讲学之风有一定关系,泛言之,宦与士几为同义语,士与读书人义近。因此,讲学求学,求师访友等教育活动、学术活动,都可视作游宦的具体表现。甚至可以加以推论,没有游宦,百家争鸣局面断难形成。秦统治者认为,士人的上串下联,物议纷坛,传播自由思想与主张,不利于秦的"一元化"政治的实施,甚至有颠覆朝政之害,于是明令禁止。换言之,禁游宦是要取缔人们流动、迁徙、集会、结社、会盟、讲学和言论的自由,使士人回到彼此信息不沟通的封闭环境中去。这一政策的颁行,对中国一盘散沙、乐土重迁的国民性的形成,产生了一定影响;当然,对学术交流和私学的影响则更为直接。  此外,"颁挟书令"以及"以吏为师禁私学"等文教政策,则导致了"焚书坑儒",造成了不可弥补的重大损失。  3。"以法为教"  法教是与礼教相对立的,是与"以吏为师"相匹配联系的。在奏未统一六国时,秦孝公就同商鞅、甘龙、杜挚三大夫讨论"正法之本"。商鞅掌握秦国政权后,便强调以法制取代礼治。所谓"知者作法"而"贤者更礼"(《商君书·更法》)。他还写了奏书,陈述"明主忠民产于今世,而散领其国者,不可以须臾忘于法"(《商君书·慎法》)。还说"圣人必为法置官也,置吏也,为天下师,所以定名分也"(《商君书·定分》)。结论是"法任而国治矣"(《商君书·慎法》)。到李斯受秦王朝重用时,便直接向秦始皇建议"若有欲学法令,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秦朝施行吏师制度的目的,最重要的在于造就一批舞文弄墨的刀笔小吏。吏师制度从此成为秦始皇统治时期重要的政治和教育决策,时间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即公元前213 年。  "以法为教"不仅把矛头指向儒学,也指向诸子百家,它把战国时期按照学术自由的原则建立起来的私学,通通予以取缔,这在韩非笔下,已经提得相当尖锐。如果说,韩非这一主张仅仅是一种舆论准备,李斯则以政府代言人的身份,宣示非予取缔不可,"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史记·秦始皇本纪》)。秦代颁行"以法为教"政策,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首先是灭了六国,并不意味着从此天下太平无事。始皇在"堕名城,杀豪俊,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销锋鍉,铸以为金人十二"(贾谊《新书·过秦上》)的同时,还"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加以集中管理、管制。由于二十九年出现始皇东游至博浪沙第一次遇刺,三十一年在首都咸阳第二次遇刺,凶手一直不曾逮捕归案,更使执政者感到,不实行严刑峻法,如连坐法,奖励告讦等,并使上自官吏,下至老百姓一体知法和守法,不足以保证始皇个人的安全和秦政权的巩固。  4。"焚书坑儒"  为了巩固刚从分裂到统一的专制政权,秦始皇严施法治,压制其他思想,而持不同政见的儒生往往非议政事,因而引起中国历史上一桩空前的"焚书坑儒"事件。  焚书之议,也早在秦统一六国前开始。商鞅首先提出焚书。《韩非子》就有商鞅教秦孝公"燔《诗》《书》而明法令"(《韩非子·和氏》)之说。而焚书作为禁私学、禁聚语的具体措施,当从李斯向秦始皇建议开始:"臣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接受李斯建议,于是颁"挟书令",上演了中国历史上破坏文化的焚书悲剧。汉高祖继续实行秦代挟书之律,直到惠帝四年始废挟书之律。焚书是事实,但是否如《旧唐书·经籍志》所说:"三代之书,经秦燔炀殆尽",和《隋书·牛弘传》所说:"秦始驭宇,吞灭诸侯,先王坟籍,扫地皆尽"呢  第一,《秦纪》是为秦统治者歌功颂德并供秦王政的"子孙万世"施政借鉴之书,当然要保藏下来。但不属于《秦纪》的春秋战国"诸国之史"就难逃厄运。如司马迁所说:"秦既得意,烧天下《诗》《书》,诸侯史记尤甚,为其有所刺讥也"(《史记·六国年表·序》)。看来是春秋战国史书受损最烈。  第二,儒家"六艺"中《周易》因"为卜筮之书",所以"独不禁"(《汉书·儒林传》)。其他的按计划当在焚毁之列。但亦有被保全下来的,如"博士官所职"的要留供研究参考。不少经书则是学者和民间背着秦律私下保藏下来:有在孔壁中,如《尚书》、《礼古经》、《礼记》、《春秋古经》、《古孝经》、《古论语》等若干篇章;也有藏于"小岩屋壁"间,到秦亡方献了出来。清崔适就说:"《诗》《书》虽焚,'六艺'未尝缺焉"(《史记探原》卷八)。康有为也说:"秦焚六经未尝亡缺"(《新学伪经考》卷一)。  第三,诸子百家书未必全毁。像《管子》、《商君书》、《韩非子》为法家着作,不能动;《荀子》中也有法家观点,不会都付之一炬。东汉王充说:"秦虽无道,不燔诸子,诸子尺书,文篇具在"(《论衡·书解篇》)。赵歧还说《孟子》"其书为诸子,故篇籍得泯绝"(《孟子题辞》)。  第四,医药、卜筮和种树的书,全部保留下来,是没有问题的。像医药和种树属于自然科学,与政治无关。至于卜筮书,秦有"占梦博士",也算博士官所职。秦始皇迷信神仙,曾派韩终等出去求不死之药,派徐市(即徐福)造大船,带了五百童男童女东渡求仙。《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三十五年"始皇梦与海神战,如人状",便叫占梦博士卜个吉凶。  第五,不在李斯建议之中的,虽与政治有关,也未曾焚毁。例如户口、赋税、地图、族谱。《史记·萧相国世家》和《汉书·萧何传》都记载刘邦进军咸阳,萧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图书即图籍,方回《古今考》说"图谓绘画山川形势、器物制度、族姓原委、星辰度数;籍谓官吏版簿、户口生齿百凡之属"。  至于坑儒事件,《太平御览》卷八十六皇王部引《古文奇字》:"秦改古文以为大篆及隶书,国人多诽谤怨恨。秦苦天下不从而召诸生,到者拜为郎凡七百人,又密冬月种瓜于骊山硎谷之中,温处瓜实成,乃使人上书曰,瓜冬有实。有诏下博士诸生说之,人各异说,则皆使往视之,而为伏机,诸生贤儒皆主焉,方相难不能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死。"这一段记载是否可靠,还有待考证。  历史证明,"始皇之初,非不好儒"。郑樵的《通志·校雠略》说到陆贾为秦之巨儒,郦食其为秦之儒生,叔孙通秦时以文学待诏博士。后来陈胜崛起山东,"二世召博士三十余人问故,皆用《春秋》之义以对",说明"秦未尝不用儒生与经学也"。所以不少史家认为秦坑杀的不是儒生,而是那些搞迷信活动,不能满足始皇愿望的术士,儒生只是极少数。但不论史学家们怎样认为,坑儒事件毕竟在历史上真真切切地发生了。秦始皇三十五年,儒士侯生、卢生指责秦始皇为人刚愎自用,狂妄暴戾,专意任用刑狱之吏,施行重刑杀戮政策,使满朝文武百官畏威而不敢直言进谏。侯生、卢生等人的抨击使始皇大怒,于是下令御史审问诸生。诸生忍受不住刑讯,彼此互相告引,你诬我攀,因此罗致罪名者四百六十多人,秦始皇命令:"皆坑之咸阳",以警告后人。这就是历史上的"坑儒"事件。与"焚书"合称:"焚书坑儒"。焚书坑儒,不论其严重性质如何,毕竟是始皇的虐政。焚书的原意为愚民,但它恰恰暴露了始皇和李斯之流之愚。后人章碣有《题焚书坑儒》诗:"竹帛烟消帝业虚,昔年曾是祖龙居,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萧冰崖也有一首《咏秦》诗:"焚书初意欲民愚,民果俱愚国未墟,无奈有人愚不得,夜深黄石读兵书。"这些都是对焚书辛辣的讽刺。  总之,秦始皇焚书坑儒的目的,在于以法为治,禁止异端邪说。所焚者犯禁之书,所坑者犯禁之人。尽管如此,这种以焚杀的办法来禁止异端的手段是十分愚蠢的,也是达不到目的的。相反,却是对中国古代文化的一次极大的破坏,应该受到谴责。也正是由于秦始皇的独断专行,结果是"忠臣不敢谏,谋士不敢谋"。造成统治阶级内部矛盾重重而趋于涣散,以致"孤立无亲,危弱无辅"(《史记·秦始皇本纪》)。应该指出,秦始皇的"燔烧文章,以愚黔首"的文化专制主义,不仅给中国封建文化带来十分严重的恶果,而且也加速了秦朝本身的灭亡。  三、秦代的教育设施(一)学官设置秦以吏为师,使他们仅仅是国家法令的宣传者和执行人。而真正的学官,则承担着保全历史文化遗产,充当统治者的顾问或师傅,或在民间传播文化知识的任务。这表现为在中央设有博士、太傅、少傅,在地方设有"三老"。一是"博士":博士这个官职在战国时期即已设置。《宋书·百官志》:"六国往往有博士。"如公仪伓为鲁博士(《史记·循吏传》),贾祛为魏博士(《汉书·贾山传》),淳于髡为齐博士(《说苑·尊贤篇》),郑同被人们称为"南方之博士"(《战国策·赵策》)。秦朝沿袭六国之制。史书记载,秦朝博士官多至七十多人,包括儒家在内诸子百家,都可以为博士。当时博士的职责是:掌通古今、史事,待问咨询,议礼议政,充任吏师教授弟子。这些博士的事迹散见于《史记》、《汉书》,以及《说苑》、《新唐书》、《通志》等。  在秦朝焚书坑儒之前,博士是很受重视的,常常参与国家大事的讨论,秦始皇出游巡行郡县往往有博士陪同。例如,始皇二十八年东行郡县,就曾"与鲁诸生议"刻石颂秦德,"议封禅望祭山川之事"(《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四年"始皇置酒咸阳宫,博士七十人前为寿"(《史记·秦始皇本纪》)。说明博士是近臣,可以与始皇共议国家大事。又如卢生、侯生对秦始皇的批评,说明博士了解朝政,并干预朝廷事务。然而,秦代以法家为指导思想的政治路线,是重法轻儒的,因此,有所谓"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史记·秦始皇本纪》)的记载。这种怠慢行为曾引起儒学博士的不满,甚至逃离秦始皇。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说明秦代博士的地位。  秦代实行吏师制度,但吏不一定都能为师,而这些掌握古今历史知识,谙熟诗书的博士,可能也曾担任吏师,教授弟子。例如,曾为汉高祖制朝仪的叔孙通,本是秦博士,在降汉时,"从弟子百余人"(《汉书·叔孙通传》)。说明他在秦时就聚徒讲学,而秦又明令禁私学,他可能是担任吏师。伏生"故为秦博士",在秦朝焚书时,他藏书于墙壁之内,汉朝建立,他出其壁藏《尚书》二十九篇,"即以此教于齐、鲁之间,齐学者由此颇能言尚书,山东大师亡不涉书以教"(《汉书·儒林·伏生传》),说明伏生在秦时也曾聚徒讲学。虽然,我们还没有足够的史料证明博士是秦代的教育官,但其中的一些人曾担任教师(或称吏师)是符合历史事实的。因此,可以说,秦代博士在文化教育方面是起到一定作用的。  二是太傅、少傅:秦国和统一后的秦朝,虽未见有官立学校设置,但贵族子弟教育未断。太傅、少傅即为教育、辅导太子的教官。依《汉书·百官公卿表》记载,秦时有太傅、少傅古官。如太傅李洪,字道泓(《新唐书·宗室世系表》);李玑,字伯衡(《新唐书·宰相世系表》)。秦孝公时,有太子师公孙贾,太子傅公子虔(《史记·商君列传》)。赵高"故尝教胡亥书及狱律令事",说明他也当过始皇第十八子胡亥的老师。关于这方面,虽史籍提供不多,亦可窥见当时宫廷教育的一面。  三是"三老":三老之官始于秦。始皇二十六年,"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史记·秦始皇本纪》)。郡下有县,县下有里、亭、乡。大率十里一亭,亭有长;十亭一乡,乡设三老、啬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听讼,收赋税;游徼循禁盗贼(《汉书·百官公卿表》)。三老"有秩","秩,禄也",即由国家给与一定公职待遇。"三老"大概是民老中之有文化知识者,《礼记·礼运》说"三公在朝,三老在学"。三老名称始于先秦,《礼记》的《东记》和《祭文》都提到"食三老五更于太学"。三老作为地方基层组织的学官,当有相应的教育活动,秦史虽未见记载,但依《汉书·艺文志》说:"汉兴,闾里书师台《仓颉》、《爰历》、《博学》三篇,断六十字以为一章,凡五十五章,并为《仓颉篇》。"《仓颉》、《爰历》、《博学》既然都是秦时编的文字课本,各地方当必用来教育学童,而执其事者可能就是三老。  (二)人才荐举秦历代统治者都颇重视人才,他们曾宣布过"不立子弟为王"(《史记·李斯列传》)。《史记》载"秦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以其罪罪之"(《范睢列传》)。始皇的先世--穆公--以来,商鞅、张仪、范睢、甘茂、蔡泽、尉缭、韩非等人先后入秦。范睢被魏王打得筋骨折断,牙齿掉落,秦昭王收以为客卿;蔡泽"鼻如蝎虫,肩高于项",还有双膝蜷曲的生理缺陷,却继范睢为相;韩非口吃,秦王赞赏他的内才。始皇行征辟制,叔孙通以文学被征,王次仲以变仓颉旧文为隶书被征(《水经·。。水注》),阜阳人沈逞被征为丞相(未就)(《宋书·自序》)。零陵人周贞宝、居淡山石室,始皇曾三征之(《零陵总记》);萧何为泗水卒吏,事第一,秦御史亦欲进言征之(《史记·萧相国世家》)。任举亦为秦人仕进途径之一。穰侯魏冉相秦,举任鄙以为汉中守(《史记·白起列传》);秦将白起亦为穰侯任举,将而攻韩魏(《史记·穰侯列传》);郑安平则由范睢任举使率兵击赵(《范睢列传》)。总之,凡有特殊才能或功绩的人,经大臣任举,即可拜充官职,如始皇拜李斯为长史,又拜为客卿;拜蒙恬为内史(《史记·蒙恬列传》)。二世即位,拜叔孙通为博士(《史记·叔孙通列传》)。再则是吕不韦,他于始皇的父亲庄襄时立为相,被尊为"仲父"。他招致三千门客,使"人人着所闻",合编了《吕氏春秋》,内容以儒、道为主,兼及名、法、墨、农、兵、阴阳以及小说家言,所谓"九家者流,尽会聚于关中",吕不韦也被称为"杂家"。他还将此书"布咸阳市门,悬千金其上,延诸侯游士宾客有能增损一字者予千金"(《史记·吕不韦列传》)。像这样政治和学术上的大事,始皇不会不知道。他既不曾毁其书,也不曾迫害其门客。即如博士卢生,犯了错误逃之夭夭,始皇只说一句"吾尊赐之甚厚"(《史记·秦始皇本纪》),既表示惋惜,也不追究责任。公元前237 年,始皇受秦宗室大臣的压力,发生一起"逐客"事件,李斯即上书始皇。他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力陈利害,"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今乃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西向,裹足不入秦,此所谓籍寇兵而赍盗粮者也!"这便是历史上有名的《谏逐客书》。始皇受感动,终于取消了逐客令,还派人从临潼召回李斯恢复他的官职(李斯那时也被逐)。西汉政论家贾谊对秦代的人才政策做了全面而符合实际的评价:"秦灭周祀,并海内,兼诸侯,南面称帝,以四海养,天下之士斐然乡(同向)风。。"(《新书·过秦论》),他认为这也是一项"安危之本"。只可惜始皇后来被胜利冲昏头脑,又听了李斯的话,搞了一场否定历史文化的"焚书"事件,导致知识分子外流,加速了秦王朝的覆灭。  (三)官吏的再教育秦的各级官吏,在始皇统一全国前,忙于搞战争后勤工作;统一后,又忙于制定 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下载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关于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关于公司规章制度 ,安定社会秩序,恢复生产,简直没有时间坐下来学习。再则,他们从政主要依靠的是长期实践,经验是丰富的,可大多数人没读什么书。韩非说"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郡,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事实也是如此。但是"得天下"和"治天下",情况并不一样,它需要知识,这是社会建设的需要。秦既提倡"以吏为师",教育者首先要受教育。湖北云梦县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中,有一篇《为吏之道》,依学者研究,就是供为吏的人学习的文化课本和政治课本。如本篇开头便说:"凡为吏之道,必精絜(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毋(无)私,微密韱(纤)察,安静毋苛,审当赏罚。。。"篇中列举吏有"五善"、"五失";要做到"除害兴利,兹(慈)爱百姓",以及注意教育民众,"民之既教""变民习浴(俗)"等等。全篇概括了为吏的政治修养与道德修养,应担任的事务。有的章节四字一句,体例同《仓颉篇》、《爰历篇》、《博学篇》有些类似。正如《吕氏春秋》一样,《为吏之道》的思想内容也远远超过"以法为教"的范围。其中像"宽裕忠信,和平毋怨","恭敬多让,宽以治之","有严不治","慈下勿凌",完全是儒家口吻。《韩非子》一书法中有儒,如前述《忠孝》篇说:"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并视为天下之"常道"。这个"常道",便是人主"所以定位一教之道",是"明主贤臣而弗易也"(《韩非子·忠孝》)。这些思想与云梦秦简说"为人君则怀,为人臣则忠,为人父则慈,为人子则孝","君怀臣忠,父慈子孝,政之本也",又如出一辙。儒家思想经过一番过滤,可与法家思想携手并肩,为新兴地主阶级政权服务,这也是历史条件决定了的。(四)保护儿童、学生的法律秦国有保护儿童和学生的法律:如规定某甲无子,以其弟之子为后嗣,居住在一起,而擅自把他杀死,杀人者应处死刑("士五甲毋子,其弟子以为后,与同居,而擅杀之,当弃市");新生婴儿,身体上没有发育不全,但因孩子太多,不加养育而把孩子杀死,亦以杀子论罪("今生子,子身全殹,毋怪物,直以多子故,不欲其生,即弗举而杀之,可论[罪]为杀子")。法律上还禁止笞打自己的孩子(见睡虎地秦简《法律答问》)。学生在学时也有法律保障,如规定,学校或私学教师不适当地将学生除名,或任用保举学生不当,都应受法律处分。对学生实行体罚的,罚一甲;打破了皮肤的,罚二甲("当除弟子籍不得,置任不审,皆耐为侯。使其弟子为赢律,及治[笞]之赀一甲,决革,二甲")(《秦律杂抄》)。在学学生还可以免于服兵役。秦律规定:"驾驺除四岁,不能驾御,赀教者一盾",学徒要被除名,而且还要抵偿服四年徭戍。秦律严禁包藏军卒为弟子员,即禁止冒充学生图谋避役,从而影响兵源补充。这些律令,到了秦统一六国以后,也并没有废置的迹象,而为民间所遵守。因为睡虎地秦简的下限,包括始皇即帝位以后。四、秦代教育与战国时期教育的比较(一)文教政策和制度的比较和战国时代各大国的"崇法尚武"的文教政策不同,秦代是我国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时期,随着这个封建中央集权国家的形成,逐渐采取了"崇法尚刑"的文教政策,秦代依旧"崇法",但不强调"尚武"了,其用意就在于为了防止六国残余贵族的反叛,也为了防止人民的反抗。秦始皇对于"法"特别强调,以法为教,且特别重视刑,"普施明法,经纬天下,永为仪则"(《史记·秦始皇本纪》),"上乐以刑杀为威"(同上)。秦二世继承并变本加厉地推行这一政策,以"杀人众者为忠臣"(《史记·李斯列传》)。  根据秦代以法为教的政策,在中央方面,主持刑法的廷尉,可说是中央教育行政长官。秦代文教政策方面的重要决策人物李斯,在秦代初年就是廷尉。李斯是荀卿的学生,原本是儒家人物,但李斯在秦做丞相时已完全倒向法家一面去了。有史书记载荀卿听到李斯受到秦始皇的重用做了丞相时,曾"谓之不食"(《盐铁论·毁学》),因为李斯已完全背弃了他的教义。荀子虽也注意法,但他更重视礼,认为"庆赏刑罚执诈之为道者,佣徒鬻卖之道也,不足以合大众,美国家"(《荀子·议兵》)。他曾公开地在秦昭王的丞相应侯(范睢)面前,指出秦国不重儒是一个大缺点(参见《荀子·富国》)。而李斯则强调以法为教,而且建议禁止一切儒家经典的流行,"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史记·秦始皇本纪》,认为"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史记·秦始皇本纪》),反对复古法周。  在教育制度方面,战国有私学,如孟轲、荀卿等都是私学大师。在秦代,则禁止一切私学。李斯之所以向秦始皇建议禁止一切私学,原因就在于:秦已统一天下,"六王毕,四海一",而私学是封建割据时代的现象,"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而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史记·秦始皇本纪》)。这不利于中央封建集权国家的思想统治。李斯的这个建议,经过秦始皇的批准,在全国推行。  战国时有的国君鼓励学术研究,容许各派学者着书立说,并没有专门的教育机构,接纳各派学者,讨论学术方面的问题,如着名的齐国稷下学宫之设立。但到了秦代,这些均被取消了。也就是说,秦代没有学校、学宫之类的教育机构,只有"吏师制度",而且只允许一家独鸣,就是只允许向法吏学法,"若有欲学法令,以吏为师"(《史记·秦始皇本纪》)。  在秦代,中央方面负责文教事务的官员,除廷尉外,还有奉尚。奉尚是主持宗庙礼仪的官,等于周初的"宗伯"。但周初以礼为教,宗伯是中央教育行政首脑人物,到了秦代,则是无足轻重的冷官了。另外,还有博士。在战国时,有的国家已经有博士了,他们是中央文教方面的顾问官,秦代也有,"掌通古今"。秦博士地位不高,秩六百石,也不受重视,在秦始皇时,仅是备员而已。博士的成分很复杂,有儒生,如伏生,叔孙通等;有术士、方士,如有所谓占梦博士;还有师傅。师傅是统治人物及其子女的老师,有相当大的权力。如秦代权臣赵高,就是秦始皇少子胡亥的师傅,"高受诏教习胡亥,使学以法事数年矣"(《史记·李斯列传》)。又如:"始皇立茅蕉为傅"(《说苑》);功臣战将王翦也曾做过师傅,"翦为宿将,始皇师之"(《史记·自起王翦列传》)。  在秦代,在地方则乡设三老"掌教化"(《秦会要·职官》)。三老是地方基层的教师行政官员。  (二)教育思想和教育内容的比较秦始皇为了巩固秦王朝的封建统一政权,有利于他的子孙万世帝业,实行"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并且"作制明法,。。专隆教诲"(《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朝的"书同文"和"行同伦",目的就在于推行共同的文字和促进共同的民俗。所谓"行同伦",就是秦始皇根据阴阳五行说,自以为秦得"水德",以十月(亥月,亥属水)朔为岁首。衣服旌旗都以黑色为贵。"数以六为纪,符、法冠皆六寸,而舆六尺,六尺为步,乘六马"(《史记·秦始皇本纪》)。庶民用黑布包头,称为"黔首",又号黄河为德水。秦始皇在帝位十二年间,出巡五次,目的在于"以示强威,服海内",并宣扬统一四海的功德;同时也包含有"黔首改化,远迩同度"的意义。秦统一中国之初,私学仍然存在,"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甚至"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同上),这对于推行秦王朝的政令,实有很大障碍。为了统一思想,打击那些"入则心非,出则巷议"的"造谤"者们,秦始皇不得不采取法家李斯创议的箝制思想的严厉手段。战国时,各派教育思想都有争鸣的机会,但是到了秦统一六国后,实行严格的思想统治,只允许法家独鸣,法家的教育思想取得独尊的地位。秦始皇本人就对法家的着作倾倒之极,他特别爱读韩非子的着作,"人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李斯在上奏秦二世的《督责书》中,引用了申子、商鞅和韩非子的话,秦二世也引用过韩非子的话(参见《史记·李斯列传》),可见法家教育思想在秦的流行。只是秦代的法家教育思想和原始的法家教育思想,已有很多不同,如原始的法家是反对信鬼神的,韩非子就认为,迷信鬼神,是国家衰亡的征兆之一(参见《韩非子·亡征》),但秦始皇却要求仙药,迷信长生不老之说;原始的法家,是反对阴阳家的思想的,但秦始皇却信奉阴阳家的所谓"五德终始说",并据此制定其教育政策。阴阳家的五德终始说认为,各个朝代以土、木、金、火、水等五德的顺序受命,周而复始,"始皇推终始王德之传,以为周得火德"(《史记·秦始皇本纪》),"今秦变周,水德之时"(《史记·封禅书》)。而水德主刑杀,于是秦就剧烈地推行崇法尚刑的政策,以为水德之始。"刚毅戾深,事皆决于法,刻削毋仁恩和义,然后合五德之数"(《史记·秦始皇本纪》),这种思想在原始法家中也是没有的。  在教育内容方面,秦代继承了法家的传统,实行"以法为教"来取代"礼、乐、诗、书"和"书简之文"。它的目的是十分明显的,那就是把新王朝的法令条文作为教育的内容,无疑是要使教育直接为秦王朝的政治统治服务,使人们明白和遵守法令,这对于巩固刚建立的政权是有利的。但是从办教育这个角度来看,一个王朝的教育内容仅仅限于学习法令条文,而把其他的知识均排斥在外,这样的教育内容未免太贫乏、太狭窄了。它不利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科学的发展,是秦王朝文化专制主义和蒙昧主义的表现。  而战国时期是百家争鸣,如齐之稷下学宫,就有像慎到、田骈那样的道法家,荀子那样的儒家。即使是秦国,在吕不韦作丞相时,也收纳了各派学者,作了《吕氏春秋》一书,被称为杂家。可见,战国时期教育内容是相当丰富的。  值得提及的是,秦代除了重视法律教学外,还重视书法和识字教育。秦相李斯、中车府令赵高和太史令胡毋敬分别以小篆为字体编写了蒙童教材《仓颉篇》、《爰历篇》和《博学篇》。这三本蒙童教材的中心内容,是教学书法、识字、书写姓名、熟悉语法和识认名物等。这些教材的编写,既是推行"书同文"的基础要求,也是"普施明法,经纬天下"的政治任务。  五、汉代的文教政策(一)社会概况汉代是中央封建集权制度继续发展的时期,秦末农民大起义后,继之以楚汉战争。公元前206 年,秦已归刘邦,以后刘邦又于公元前202 年击败楚,建立汉朝,建都长安,史称西汉。西汉从公元前202 年到公元9 年,最后政权被外戚王莽篡夺。王莽建立"新朝"后不久,农民起义爆发,推翻王莽,建立了更始农民政权。后来,农民军被刘氏宗室刘秀打败。刘秀即位称帝,重建汉朝,建都洛阳,历史上叫东汉,东汉从公元25 年到公元220 年。  两汉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第一个繁荣时期,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关系与中外交流等各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就。  政治方面,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制度巩固并加强,皇权被神化,封建官僚制度更加完备,疆域也扩大了。  经济方面,封建生产关系符合当时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显示出高于奴隶制生产关系的优越性,农业生产得到高度发展,水利得到重视,手工业和商业也日益繁荣。  文化方面,适应中央集权封建统治的需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佛教文化开始传入。与唯心主义相对的唯物主义思想也有所发展。文学以辞赋和乐府诗为主,史学出现了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两部传记体名着。绘画、雕塑和建筑艺术都取得了较高的成就。天文、历法、造纸、数学、医学等都属于当时世界的前列,张衡、蔡伦、张仲景、华佗、王充等都是有名的科学家、医学家、思想家和教育家。  民族关系方面,通过战争与和亲,初步实现了以汉族为中心的各族友好往来。  中外关系方面,开辟了通往西方的"丝绸之路",加强了中国和西方各国之间的经济文化的交流。东边与朝鲜、日本,西南与印度、越南、缅甸等国的关系,也都有了发展。  1。汉初的黄老之学与教育汉承秦制,但多有变通。在文教政策上,汉汲取亡秦的教训,不蹈秦代严刑峻法的覆辙。大致说来,汉代的文教政策可分为两个阶段:一为"杂霸"阶段--倚重黄老之学或刑名之术;二为"罢黜百家"阶段--独尊儒术。这是一条由宽松走向大一统的路线。值得说明的是,秦、汉同是"定于一尊",但汉代的儒术独尊远较秦代崇法尚刑宽松而又宽厚。  汉代初年,处在秦末农民大起义之后的历史转变时期,如何总结秦二世而亡的教训,如何确立治国的指导思想这是巩固新建政权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当时卓越的思想家、政治家陆贾,对仍然沉溺于胜利得意之中的刘邦,率先提出警告:研讨治国之策是当务之急。他告诫汉高祖"马上得天下不能马上治之",必须将指导思想由"打天下"转变为"治天下"。并总结了秦亡的教训在于"举措暴重而用刑太极"(陆贾:《新语·无为》),而主张文武并用,"无为而治"。陆贾在朝廷上对刘邦的建议,与齐相曹参的研讨不谋而合。曹参继萧何任汉相国之后,继续推行黄老之术,取得了显着的成效,受到老百姓的拥戴。以后文帝、景帝、窦太后、陈平、汲黯等汉初着名君臣,都坚持以黄老之术为治国的指导思想,造成了这一学派在汉初大盛的局面。  黄老之学的兴盛。汉初的黄老之学,与战国末期齐国慎到、申不害等人的稷下学派有直接的渊源关系。所谓"黄老",王充讲得较清楚:"黄者,黄帝也;老者,老子也"(《论衡·自然篇》)。汉初的黄老之学,是一种特定的学术思潮。黄老之学形成于战国末期,它尊奉黄帝(假黄帝以立言),本于老子,在先秦道法合流的基础上,兼综其他各家思想并注入了汉初的时代精神。它又名黄老刑名之学或新道学。  汉初大盛的黄老之学,与原始道家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是道家的一个学派。它具有自己鲜明的特点。黄老之学与老庄一样,以"先天地生"的"道"为世界的本源和决定万物兴衰存亡的客观法则,要求人们遵循它,即"因道"、"守一"。所不同的是,黄老之学将老子玄远的"道"大加发挥,并运用于社会、政治、人生各个方面。老子倡导"无为",黄老之学主张"无为而治",但却摒弃了老子消极遁世的内容,将"循理而举事"的合理行为视为"无为",从而将其发展为积极入世的治道,要求统治者节欲、惠民、行仁义,不干扰老百姓的正常生产、生活,以利于社会的安定和生产的恢复、发展。黄老之学反映了巩固大一统封建帝国的需要,具有融铸道法,兼采儒墨、名家、阴阳家的特点。黄老并提,还反映了地区文化的综合、融合,即南方老学与北方黄帝崇拜的结合。在政治思想上,它以道家为本,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奠定了汉初政治路线的理论基础。黄老之学,是战国末期以来,学术思潮在争鸣互绌的基础上趋于融合的产物。在阶级关系上,它代表新兴地主阶级下层的利益,故多在隐士中传授。黄老之学的这一特点和阶级色彩,适应了汉初社会发展的需要,颇合刘邦等汉朝开国君臣们的思想情趣,因之受到当权者的赏识,被采纳为治国的指导思想,在汉初六、七十年间得到广泛传播,因而在文化、教育领域也占据着优势。  汉初在教育方面,学习和传授黄老之学十分发达。从出土文物看,黄老帛书与竹简已是汉代初年官僚贵族教育子弟的读本。1973 年12 月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老子》乙本卷前有《经法》、《十六经》、《称》、《道原》四篇古佚书。据考证解释,这四种佚书就是《汉书·艺文志》所载《黄帝四经》。将托黄帝之言的书与《老子》合抄在一起,证明汉初确实有个黄老之学,并且在侯门大族中传授。  研究汉初黄老学派的教育思想,由于有关典籍的失传,直接资料比较缺乏。但是马王堆出土的黄老帛书,为我们提供了重要依据。河北定县汉简的出土,又说明《文子》一书也是不可忽视的资料。《淮南子》虽说素有杂家着作之称,不过这种"杂"正是黄老之学兼综各家思想的表现,有人说它是"西汉道家思潮的理论结晶",①而汉初的道家,亦可总其名为黄老之学,因此,《淮南子》也是我们研究汉初黄老之学与教育的依据之一。  黄老学派非常重视教育的作用。它摒弃了老庄"绝圣弃智"、"绝学无忧"及"三齐四无"等思想,也淡化了对法家"法术势"思想的追求;在教育观上,更多地借鉴和兼容了儒家重智、重学的思想,这是黄老学派在教育观上的重要特征。黄老学派继承了从人性出发来探讨教育作用的观点,认为接受教育应以先天之性为前提,而教育又对人性完善有着重要的作用。在教育作用上黄老学派借鉴了儒家,而在教育的本体论上,却依旧固守道家"游  ① 任继愈主编《中国哲学发展史》秦汉部分,第245 页,人民出版社1985 年版。于心虚"的观念,因而在教育内容观上较为突出地表现出追求精神自由和人格独立的价值观。黄老学派教学方法论的主要特色是"道法自然",力主因性而教,因势施教和因地施教。  黄老学派的教育思想体系,是以道家思想为主旨,法家教育思想为羽翼,糅合儒、墨、阴阳、名家的思想形成的,因此在不同的方面尚保留有各家教育思想的流风余韵,这种思想迎合了汉初时势的需要,经统治者的提倡、首肯,遂弥散性地形成了若隐若现的教育思潮。  重智、重学思想的发展。汉初黄老学派继承并发展了儒家重智、重学的思想,从理论上否定了老庄的一些无为而治的观点。《淮南子·修务训》指出,老庄所谓"四胑(肢)不动,思虑不用,事治求澹(淡)者",是虚妄之言,说明智慧不是万恶之渊薮,相反,由于"圣人用智,方有天下百姓之利"。智慧是利人的,而"世俗废衰",并非老庄所说是学而生智的结果,即"非学者多"。《修务训》的作者还进一步批判了老庄认为学习损害人的自然之性的错误观点,他说:"人性各有所修短若鱼之跃,若鹊之駮,此自然者不可损益。吾以为不然。"并以马为喻:野马性烈,"人不能制",也不能为人所用,待"良御教之",则可以驾驭了。"马,聋(无知)虫也,而可以通志气。犹待教而成,又况人乎"人之性,比禽兽优越得多,但是"欲弃学而循性,是谓犹释船而欲蹍水也"。他认为"知(智)之所短,不若愚之所修","知(智)人无务,不若愚而好学",明确提出了重智、重学的观点。  《淮南子》综合老庄、孟、荀的人性论,从理论上进一步阐述了教育的必要性和可能性。作者认为世上多数人的品性须经后天教育才能完善。《淮南子·修务训》提出了人性三等说:上等之性是"不待学问而合于道者",例如"尧、舜、文王"这类圣人;下等之性,是"不可教以道,不可喻以德,严父弗能正,贤师不能化者",例如"丹朱、商均"这类恶人;而为数众多的中等之性,则是"教训之所喻也"。这和董仲舒性三品说基本相同,都是为了强调教育的必要性。《淮南子·泰族训》和孟子持有近似的观点,认为"人之性有仁义之资",具有接受教育的基础。但是,"非圣人为之法度而教导之,则不可使向方",即只有自然之性,不进行教育,仍不能致道。作者的结论是:"无其性不可教训,有其性无其养(即教养)不能遵道。"他还举例论证这一观点:"茧之性为丝,然非得工女煮伏,累日积之,则不能为绉。"既指出了人的先天之性是接受教育不可缺少的条件,同时又强调了教育对人性完善所起的重要作用。虽然《淮南子》对人性的本质尚缺乏科学认识,其理论并未超越唯心主义的范畴,但是,从人性完善的角度论述教育的作用,确认人的先天秉赋差异对接受教育具有不同的影响,这一见解包含着真理的颗粒,是古人认识教育与人发展关系方面所作的有益探索。  刘安等人还论述了教育对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淮南子》一书多方盛赞古圣贤的教诲之功,它列举了"神农教民播种五谷"、以"一日而遇七十毒"(《淮南子·修务训》)的精神教民识药草的历史传说,说明农耕与医药的进步和教育是密不可分的。它又以"契教以君臣之义、父子之亲、夫妻之辨、长幼之序"(《淮南子·人间训》)为例,说明社会道德的进步也是教育的结果,正确地认识并揭示了教育日益发展,社会文明也随之日有进境的事实。《淮南子·修务训》进一步指出,教与学的活动,使人类的知识得到积累和传播,为文化的继承和社会的进步,创造了不可缺少的条件。《修务训》列举了"仓颉作书,容成造历,胡曹为衣,后稷耕稼,仪狄作酒,奚仲为车"等"六贤"的智举,然后指出,当今之人其所以仍能修"六贤"之业,知"六贤"之道,正是依赖于"教顺施续,而知能流动"之故,"由此观之,学不可已(止),明矣。"高度评价了教育对人类文明发展的作用。《淮南子》还论述了学的效用,说学可以磨砺人,使之成为有用之材。  它还将学与不学的效果加以比较,不学之人仿佛"睁眼瞎",而学可以使人耳聪、目明,无异于治疗喑聋。该书作者尤为重视学对人智能的促进作用,他说:"凡学者能明于天人之分,通于治乱之本,澄心清意以存之,见其始终,可谓知略矣"(《淮南子·泰族训》)。通俗形象地说明了教育对人的各种机能,特别是对人智能的发展所具有的重大影响。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汉初黄老学派为适应初建大一统封建帝国的需要,一改老庄"弃学无忧"的观点,提倡重智、重学。这对于恢复遭受秦朝严重破坏的文教事业,尽快培养造就人才,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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