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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电工培训课件煤矿电工培训课件 矿井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安全 对供电的要求 (1)供电可靠;就是要求供电不间断。 (2)供电安全;必须严格遵照规程的规定进行供电作业,确保安全。 (3)保证充足的供电量;在煤矿企业设计时,不但要考虑建井与投入生产时有充分的电能供应,而且还要考虑到将来发展时电能消耗量的增加,以及供电设备所占面积有扩充的余地。 (4)技术经济合理;要求电能数量满足生产需要而且要求电能质量好,电压与频率稳定在允许值的范围内。同时经济效果好,建设投资与运行维护费要低。 电力负荷的分类 用电户分类 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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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电工培训课件 矿井供电系统及井下供电安全 对供电的要求 (1)供电可靠;就是要求供电不间断。 (2)供电安全;必须严格遵照规程的规定进行供电作业,确保安全。 (3)保证充足的供电量;在煤矿企业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时,不但要考虑建井与投入生产时有充分的电能供应,而且还要考虑到将来发展时电能消耗量的增加,以及供电设备所占面积有扩充的余地。 (4)技术经济合理;要求电能数量满足生产需要而且要求电能质量好,电压与频率稳定在允许值的范围内。同时经济效果好,建设投资与运行维护费要低。 电力负荷的分类 用电户分类 根据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不同,煤矿电力用户分为以下三类: (1)一类用户(一级负荷):凡因突然中断供电会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损坏重要设备且难以修复,或给国家经济带来很大损失者属于这一类。这一类用户有:矿井主通风机、主要提升设备、主排水设备。 (2)二类用户(二级负荷):凡因突然停电造成大量减产者,属于这一类。例如造成企业运输停顿、经济发生较大损失者。 (3)三类用户(三级负荷):凡因突然停电对生产没有直接影响者属于这一类。例如机修厂及生活福利设施等。 电压等级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一)高压不超过10000V;(二)低压不超过1140V;(三)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电压不超过127V;(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矿井供电系统的类型 根据煤层埋藏深度、井田范围及井下涌水量的大小,对矿井供电一般可以采用两种系统,即深井供电系统与浅井供电系统。 深井供电系统 特点是高压电能用电缆送到井下直到采区变电所,一般在井底车场设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在采区设置采区变电所。 由矿井地面变电所利用沿着井筒敷设的铠装电缆,把6KV的高压电能送至井下中央变电所的母线上。电缆的截面与数目决定于输送功率的大小,当一条电缆损坏时,其余电缆必须保证100,的供电。 (1)井底车场的主水泵一般用高压供电。由于主水泵为第一类用户,应把它们分别联接在变电所母线的两段上。 (2)井下中央变电所设置动力变压器及照明变压器,供给井底车场及附近巷道和硐室的低压动力及照明用电。 (3)井下电机车用的直流电,可由井下中央变电所与整流后供给;也可以在井底车场另设变电所供电。 (4)从中央变电所高压母线上引出电缆对采区变电所供电。采区变电所设置降压变压器进行降压,低压电能用电缆送至工作面配电点,再分别送至采、掘工作面各个用电设备。 浅井供电系统 在煤层埋藏不深(一般离地表100,200米)的矿井,可以采用浅井供电系统;浅井供电系统中,关于采区的用电是从采区地面向下钻眼供电,所以也叫做钻眼供电系统。钻眼中要敷设钢管加固,在钢管中敷设低压电缆或高压电缆供电。浅井供电主要分为三中方式: (1)井下负荷不大,高压电缆不下井,井底车场设置配电所,用低压电向井底车场及附近巷道低压动力及照明负荷供电。采区的供电采用钻眼供电,通常在钻眼附近地面上设变电亭,把从地面变电所用架空线路送来的高压电能变为低压电能,经过敷设在钻眼钢管中的低压电缆送至采区配电所,以供采区用电。 (2)井底车场负荷大,采区负荷也大。这时井筒需要敷设高压电缆下井;采区钻眼套管也需要敷设高压电缆下井。 (3)井底车场负荷小大,采区负荷较小。这时井筒需要敷设高压电缆下井,采区钻眼套管可以敷设低压电缆下井。 矿井供电系统不限于以上几种,在工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经过不同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的技术经济比较,以确定最合理的供电系统。 地面变电所位置的选择 矿井地面变电所为全矿供电的枢纽,它的位置选择直接关系到全矿供电的安全、 可靠、技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位置一般应满足以下要求:1.位于或靠近负荷中心2.交通方便,便于运送大而重的变配电设备3.变电所四周要有足够的开阔地方4.地势合适,避免洪水和雷电的威胁;远离矸子山,并位于主导风向的上方,以免集尘;远离化工厂;有安静的环境和可靠的水源5.地基坚固,要避开塌陷区、滑坡区、断层区、采空区等6.充分考虑企业和变电所扩建的可能。 地面变电所的主要设备有高、低压配电装置,动力、照明变压器等。 井下中央变电所 井下中央变电所为井下供电的中心,它直接由地面变电所供电,并向下列设备及地点配电:1.采区变电所及高压电动机2.井底车场及附近巷道的低压动力及照明3.井下电机车需要的直流电。 井下中央变电所应特别注意防水、通风及防火问题。 变电所硐室的主要设备有高压配电箱及低压配电装置;低压动力及照明用的变压器。 采区变电所 采区变电所为采区用电的中心,其任务时将井下中央变电所送来的高压电变为低压电,并将此电力配送到采掘工作面及其他设备。采区变电所的主要设备有高压配电箱,动力变压器,低压隔爆自动开关,照明用综合保护开关,监控设备等。 移动变电站 移动变电站是用来把煤矿井下中央变电所或采区变电所引来的6000V高压变为低压向采区设备供电。它由特制的高压配电装置、干式变压器及低压配电装置所组成的整体。放在车子上,在平巷的轨道上移动,距工作面一般距离较近。 工作面配电点 为了便于操作工作面的动力设备,必须在工作面附近巷道中设置控制开关和起动器。由这些装置所组成的总体叫做工作面配电点。工作面配电点是由采区变电所或移动变电站供电,并通过控制开关及起动器把电能送到工作面用电设备。 采区供电系统的拟定原则 采区供电系统是根据采区机械设备的配置来拟制的,采区供电系统的拟制应符合安全、经济、操作灵活、系统简单、保护完善、便于维修等要求。其拟定原则如下:1.在保证用电可靠的前提下,力求所用开关、起动器及电缆等设备最省2.原则上一台起动器只控制一台设备3.当采区变电所动力变压器多于一台时,应合理分配变压器的负荷4.变压器最好不并联运行,以减少触电的危险性,以及当发生事故时减少停产的范围 5.采煤机组和工作面运输机宜采用单独电缆供电,自工作面配电点到各个动力设备宜采用辐射式供电 6.配电点起动器在三台以下,一般不设配电点进线自动开关 7.工作面配电点最大容量电动机用的起动器应靠近配电点进线,这样可以减少起动器间连接电缆的截面 8.供电系统应尽量避免回头供电。 煤矿井下供电的安全技术 触电的危险性及其预防方法 1、触电的危险性:人身接触带电导体或因绝缘损坏而带电的设备外壳,都可能造成触电事故。触电对人体组织的破坏作用是很复杂的。一般对人体的伤害大致可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情况。电击是指触电后电流通过人体,在热化学和电解作用下,使呼吸器官、心脏和神经系统受到损伤和破坏。电伤是指由于强电流瞬间通过人身某一局部,或电弧烧伤人体,造成对人体外表器官的破坏。触电对人体的危害取决于流经人身电流的大小和时间,流经人身电流的大小与人身电阻有密切的关系,人身电阻的数值变电幅度很大,取1000欧作为人身电阻的计算值,我国目前采用触电电流与时间乘积的安全允许值为30毫安*秒,触电电流的安全允许值为30毫安。 人体触电有三种情况 1.单相触电,人站在地面上,身体某一部位触及一相电源。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的三相系统中,如果不计对地电容,且其他两相的绝缘非常好,则单相触电时加在人体上的电压不高,通过的电流很小。在变压器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三相系统中,加于人体的电压取决于人体电阻和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阻的大小 (相对地),中性点接地电阻很小时,触电电压可达相电压。 2.两相触电,人的身体同时接触两相导线,此时,加在人体上的电压时线电压,这种情况最危险。 3.跨步电压触电,当带电体接地时,有电流流入地下,电流在接地点周围土壤中产生电压降。人接近接地点时,如两脚距接地中点有远近,则两脚之间就有电压,称跨步电压。跨步电压严重时也会造成触电。 触电的预防方法 (1)井下变压器及向井下供电的变压器或发电机中性点禁止接地; (2)井下电气设备采用保护接地; (3)井下电网采用漏电保护装置; (4)把带电裸导线安装在一定的高度,避免人身接触的可能。《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大巷中,自轨道平面至架空导线的高度不得低于2米;在井底车场,其高度不得小于2.2米。 (5)将各种矿井用电气设备、电缆接头等都封闭在坚固的外壳内。 (6)加强电动工具把手的绝缘。 (7)对于接触机会非常多的电气设备,采用较低的额定电压。 防止人员发生触电事故的主要措施 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23条的规定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一)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2.对低压供电系统应加强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运行中供电系统的漏电保护这种功能灵敏可靠; 3.在正常工作中注意不带电作业,保持作业地点的设备和电缆系统的接地装置处于完好状态; 4.严格执行停电作业制度,不采用约时停电等不合 、井下供电必须做到“十不准”的内容 (一)不准带电检修、搬理的停电方法。 5 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二)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电流保护装置;(三)不准甩掉漏电继电顺、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四)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五)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姹,账浚唬 ?,纭?,绲牟删蚬ぷ髅妫 淳 咚辜觳椋 蛔妓偷纾唬ㄆ撸?泄收系墓?缦呗罚 蛔记啃兴偷纾唬ò耍?缙 璞傅谋;ぷ爸檬Я楹螅 蛔妓偷纾唬ň牛?П 璞浮?П 缙鳎 蛔际褂茫?(十)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第四百四十五条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第四百四十六条 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一)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第四百四十七条 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第四百四十九条 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2种或2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应明显地标出其电压额定值。 第四百五十条 矿井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图中应注明:(一)电动机、变压器、配电设备、信号装置、通信装置等装设地点。(二)每一设备的型号、容量、电压、电流种类及其他技术性能。(三)馈出线的 短路、过负荷保护的整定值,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值以及被保护干线和支线最远点两相短路电流值 。 (四)线路电缆的用途、型号、电压、截面和长度。 (五)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设地点。 第四百五十一条 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第四百五十二条 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井下供电的变压器中性点禁止接地的分析 井下变压器中性点是否接地,是影响触电危险程度的因素之一,也是影响井下电火灾与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因素之一。煤矿井下变压器中性点为什么不能直接接地,(一)中性点接地容易造成人身触电的直接回路;(二)容易引起相间、单相短路;(三)中性点不接地,触电时无回路;(四)可以适当调节系统绝缘,使人员接触的带电设备或电源电流量能控制在安全数值之内 变压器中性点绝缘的供电系统:在变压器中性点绝缘的供电系统中,若人体触及一相带电导体时,则通过人身的电流的途径时从电网一相经过人身入地,再经过其他两相线路回到其他两相。变压器中性点绝缘的供电系统比中性点接地的供电系统,在人触及一相带电导体时,通过人身的电流要小得多。同时,在中性点绝缘的供电系统中,当发生一相接地时,入地电流也很小,从而使引燃瓦斯、煤尘的可能性大大减少。 这些就是井下变压器禁止中性点接地的原因。在电网对地电容较大的情况下,如果单纯强调提高网路对地绝缘电阻,其结果不但不能减少通过人身的触电电流,而且还会使通过人身的电流增加。为了弥补变压器中性点绝缘的供电系统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井下电网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 井下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的作用 保护接地:就是用导体把电气设备中所有正常不带电、当绝缘损坏时可能带电的外露金属部分和埋在地下的接地极连接起来。它是预防人身触电的一相极其重要的措施。保护接地的作用是降低裸人身触电的可能性,减少裸瓦斯、煤尘爆炸的可能性。 井下保护接地系统 为了提高保护接地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通常利用供电的高、低压铠装的金属外皮和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或屏蔽护套,把分布在井底车场、运输大巷、采用变电所以及工作面配电点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在电气上连接起来,这样就使各处埋设的接地极也并联起来,形成一个井下保护接地系统。这样做不仅降低裸接地电阻,而且也防止了不同电气设备的不同相同时碰壳所带来的危险,因而提高了两相短路电流的数值,保证过流保护装置可靠动作。 井下保护接地系统由主接地极、局?拷拥丶 ?拥啬赶摺?ㄖ 拥啬赶摺?拥氐枷吆土 拥枷叩茸槌伞,柚迷诰 字鳌?彼 只蚣 诘慕拥丶 莆 鹘拥丶 ?为加强接地系统的可靠性,在装有电气设备的地点独立埋设的接地极称为局部接地极。需要装设局部接地极的地点有:(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三)低压配电点或装有三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在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连接井底主、副水仓内主接地极的母线称为接地母线。井下各机电硐室、采区变电所内与局部接地极、电气设备外壳、电缆的接地部分连接的母线称为辅助接地线。从局部接地极引出的导线称接地导线。 对矿井接地系统的总接地电阻,一般均不进行计算,但必须定期测定。要求从任意一个局部 接地装置处所测得的接地系统总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每一移动式电气设备与接地系统或局部接地极之间的接地芯线的电阻,不得小于1欧姆。 井下保护接地网的作用:保护接地对保证人身触电安全是非常重要的。由于接地电阻的数字被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因此通过接地装置的有效分流作用,就可以把流经人身的触电电流降低到安全值以内,确保人身安全。此外,由于装设了保护接地装置,带电导体碰壳处的漏电电流经接地装置流入大地,即使设备外壳与大地接触不良而产生电火花,但由于接地装置的分流作用,可以使电火花能量大大减小,从而避免了引爆瓦斯、煤尘的危险。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第四百五十三条 井下电力网的短路电流不得超过其控制用的断路器在井下使用的开断能力,并应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非煤矿用高压油断路器用于井下时,其使用的开断电流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2。 第四百五十四条 硐室外严禁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 第四百五十五条 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第四百五十六条 井下配电网路(变压器馈出线路、电动机等)均应装设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必须用该配电网路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校验开关设备的分断能力和动、热稳定性以及电缆的热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熔断器的熔体。 必须用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校验保护装置的可靠动作系数。保护装置必须保证配电网路中最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或同时工作成组的电气设备能够起动。 第四百五十七条 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第四百五十八条 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禁装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事先同井下联系。井下低压馈电线上有可靠的漏电、短路 检测 工程第三方检测合同工程防雷检测合同植筋拉拔检测方案传感器技术课后答案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培训 闭锁装置时,可采用瞬间1次自动复电系统。 第四百五十九条 井上、下必须装设防雷电装置,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二)由地面直接入井的轨道及露天架空引入(出)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将金属体进行不少于2处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三)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电火灾产生的原因及预防方法 1、电火灾产生的原因 在煤矿井下,由于电火花、电弧以及高温的导电部分,往往会引起可燃物质的燃烧,造成电火灾。 产生这种电火花、电弧及导电部分温度升高的原因如下: (1)灼热的导线。 (2)电路中导电部分各元件接触不紧密时接触电阻增大。 (3)变压器油绝缘水平降低。 (4)井下照明灯覆盖着煤尘,使电灯散热不良,温度升高,导致煤尘点燃而造成火灾。 2、预防电火灾的方法 针对电火灾产生的原因,可以采取如下预防措施: (1)按照允许温升的条件来正确选择、使用和安装电气设备及电缆; (2)为了防止电路发生短路及过负荷,必 须在电路中使用保护装置; (3)电气设备与电缆联接部分的接点经常检查和修理; (4)井下照明灯必须有保护罩或使用日光灯。 瓦斯、煤尘爆炸的预防方法 (1)将瓦斯和煤尘的含量严格控制在非爆炸的范围内。 (2)对电气设备采取严格的防爆措施,使电气设备设置在有爆炸性混合物的煤矿井下,不会引起矿井瓦斯、煤尘爆炸。 (3)完善井下供电系统的保护装置,预防电气设备及电缆线路产生短路故障。 (4)建立和健全各种有效的安全制度及操作制度,保证井下电气设备及系统正常运行 矿井供电电网保护 矿井供电电网保护的类型及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根据井下电气设备的作用、使用电压等级、操作方式与环境、对所采用的保护作出规定: (1)电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过流(过负荷)保护。 (2)漏电保护。包括非选择性、选择性漏电保护。 (3)保护接地。包括系统保护接地、局部保护接地。 (4)电压保护。包括欠电压保护、过电流保护。 (5)单相断线保护。 (6)风电、瓦斯电闭锁。 (7)综合保护。有电动机综合保护和煤电钻(照明)综合保护等。 矿井电气保护装置应有:选择性、快速性、灵敏性、动作可靠性 漏??电??保??护 《煤矿安全规程》第457条规定:矿井高压电网,必须采取措施限制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20A。 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 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的运行情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况进行1次跳闸试验。 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1次跳闸试验。 一、漏电 在变压器中性点不接地电网中,发生单相接地(直接接地或经过渡阻抗接地)或两相、三相对地的总绝缘电阻降低到危险值的电气故障叫做漏电故障,简称漏电。 电网漏电按性质分: 集中性漏电:由于电网某处或某点的绝缘损坏而发生的漏电; 分散性漏电:由于整个电网或某条线路的对地绝缘电阻降低而发生的漏电。 二、漏电保护 井下供电系统常用的漏电保护方式:漏电保护(非选择性)、选择性漏电保护和漏电闭锁。 漏电保护装置:安装在各种开关中的具有漏电跳闸、漏电闭锁和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的电子插件、微电脑综合控制保护器和漏电继电器;具有独立隔爆外壳必须与馈电开关配合使用的漏电继电器。 漏电按保护原理分:附加直流电源式、零序电流方向式、旁路接地式和自动复电式。 《煤矿安全规程》第482条规定:电压在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煤矿安全规程》第484条规定: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保护接地的要求: 1.??对主接地极的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484条规定: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个总接地网。 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设1块。主接地极应用耐腐蚀的钢板制成,其面积不得小于0.75m2、厚度不得小于5mm。 在钻孔中敷设的电缆不能与主接地极连接时,应单独形成一分区接地网,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 2.??对局部接地极的 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485条规定: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一)采区变电所(包括移动变电站和移动变压器)。 (二)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和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 (三)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 (四)无低压配电点的采煤机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集中运输巷(胶带运输巷)以及由变电所单独供电的掘进工作面,至少应分别设置1个局部接地极。 (五)连接高压动力电缆的金属连接装置。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应平放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3.??对接地母线和连接导线的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486条规定: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 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4.??其他要求 《煤矿安全规程》第483条规定: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煤矿安全规程》第487条规定: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过电流保护与电压保护 过电流是指流过电气设备或电缆的实际电流超过了额定值。 过电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断相保护。 《煤矿安全规程》第455条规定: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一、过电流故障的危害及原因 (一)短路 短路,是指供电线路的相与相之间经导线直接短接,电流不流经负载形成回路。短路时,流经供电线路的电流称为短路电流。 井下电网可能出现的短路故障有两相短路、三相短路和异相两点接地短路。 (二)过负荷 过负荷又叫过载,是指电气设备和电缆的实际电流超过了该电气设备和电缆的额定电流,并超过允许过负荷时间。 过负荷的危害是: 1.??电气设备和线路过负荷后,其温度将超过所用绝缘材料的最高允许值,烧毁绝缘。 2.??长期过载会扩展成漏电或短路故障。 3.??电气设备长期超载运行、电源电压过低和断相运行等会使电气设备出现过负荷现象。 (三)断相 断相,是指三相交流电动机的一相供电线路或一相绕组断线。在这种状态运行的电动机叫单相运行。 断相故障: 1.??熔断器有一相熔断。 2.??电缆与电缆、电缆与设备的连接不牢而一相松动脱落,电缆一相芯线断开。 3.??电动机定子绕组与接线端子的连接一相松动脱落。 电压保护 欠电压保护 在供电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出现电网电压突然消失或急剧降低30%,40%,此时,保护装置使开关跳闸,自动切断电源。当电网电压恢复后,开 关不会自动合闸,不会自动恢复供电或用电设备自启动的一种保护装置 煤矿井下高、低压防爆开关都具有欠电压保护功能。高压防爆开关内装设有欠电压释放装置,通常叫做无压释放装置。 过电压保护 在供电系统的运行过程中,产生危及电气设备绝缘电压升高。一般超过额定电压15%以上。 煤矿井下的过电压主要是内部过电压,按其性质分为操作过电压、弧光接地过电压和谐振过电压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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