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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009年8月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1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则 1.1建设背景 本项目为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由原土地所有者辽宁省大连南关岭监狱投资2亿元人民币并委托大连德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解决监 2狱及警校员工住房问题,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55万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009年8月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1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 总则 1.1建设背景 本项目为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由原土地所有者辽宁省大连南关岭监狱投资2亿元人民币并委托大连德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经济适用住房,解决监 2狱及警校员工住房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55万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有关规定,受大连南关岭监狱的委托,由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2评价原则及目的 略。 1.3评价依据 略。 1.4环境功能区划及执行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1.4.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根据大政办发[2005]4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大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区划的通知》,该区域所在地为二类环境功能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 (2)噪声 根据《大连市中心城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大政办发[2006]190号)规定,项目所在区域为1类标准适用区,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功能区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2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4.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 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区域内排水管网已铺设完毕,并接入市政排水管网,汇入春柳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 (2)噪声 施工期:设备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营运期:设备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即传播至设备间外为昼间55 dB(A)、夜间45 dB(A)。传播至住宅室内按1类区标准执行。 社会生活噪声,小区公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边界噪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1类区标准,即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为昼间55 dB(A)、夜间45 dB(A)。传播至住宅室内按1类区标准执行。 1.5评价等级划分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等级划分。 1.5.1大气评价等级划分 略。 1.6评价范围 1.6.1大气环境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建设区域为中心向东、西、南、北各延伸2km的矩 2形范围内,总面积为16km。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3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6.2噪声环境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控制在项目边界外100m范围内。 1.7评价内容及工作重点 根据项目的建设性质、排污特征及区域环境概况确定本次评价的主要内容为: (1)项目建设区域大气、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2)项目建设区域原有情况调查; (3)项目建设过程中及投入使用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调查; (4)项目施工过程中及投入使用后排放的各类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及程度; (5)根据项目的周围环境情况,分析区域内66KV高压线、东南侧绿波锅炉房以及周边市政规划道路可能对本项目造成的影响; (6)根据建设项目的规划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治理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具体包括居民厨房煤气燃烧产生的含油烟废气、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生活污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源治理等方面; (7)该项目建成后,居民住宅在环境保护方面是一个被保护的主体,根据规划条件及周围环境概况分析建设项目选址及平面布局的合理性,从环保角度做出可行性结论。 1.8环境保护目标及影响因素 1.8.1环境保护目标 采用切实有效的环境保护方案,确保建设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各项环保标准、法规及要求。 项目周围保护目标见表1.1。 表1.1 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统计表 保护阶段 保护目标 相对本项目位置 与本项目的最近距离(m) 现状居民住宅 区域中部 距红线0.9、距住宅15.7 施工期 锦绣住宅小区 项目北侧 距红线22.1、距住宅55.8 绿波帝欧花园小区 项目东北侧 距红线38.5、距住宅46.4 营运期 本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 , , 4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8.2环境影响因素 评价范围内可能对本项目产生不利影响的环境影响因素见表1.2。 表1.2 对本项目住宅可能造成影响的因素分布表 序号 影响源 相对位置 与本项目规划住宅的最近距离 影响因素 烟囱280.8 m 锅炉废气 1 绿波锅炉房 东南侧 露天煤场260.5m 煤场扬尘 2 66V高压线 区域内 距塔基中心线15 m 电磁辐射 3 市政规划路 东侧及区内 7.3 m 交通噪声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5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建设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 2.2建设性质 新建 2.3建设单位 大连南关岭监狱 2.4投资规模 2亿元人民币 2.5建设位置 本项目位于大连市沙河区石门山区域、绿波小区西侧。 2.6项目建设前土地利用情况 项目用地原属于辽宁省大连监狱所有,用作大连南关岭监狱劳改农场,种植果树。 2.7规划建设内容 2本项目总占地面积8.55万m,建设项目以住宅为主,公建为辅,总建筑面积 222178287.7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2426.24m,包括住宅155992.98m、公建 2226433.26m;地下、半地下建筑面积15861.46m,包括半地下公建面积2083.6 m、 22地下公建面积1965.29 m、半地下车库面积11812.57m。项目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见表2.1。 6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表2.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一览表 项目 单位 数值 比例% 备注 2总用地面积 Hm 8.55 100 - 22总建筑面积 m 178287.7 100 其中166214.61m计入容积率 2地上建筑面积 m 162426.24 91.1 - 2住宅建筑面积 m 155992.98 - - 其 2中 公建建筑面积 m 6433.26 - - 其 2地下、半地下建筑面积 m 15861.46 8.9 - 中 2半地下公建面积 m 2083.6 - - 其 2地下公建面积 m 1965.29 - - 中 2半地下车库面积 m 11812.57 - 车库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容积率 / 1.94 - - 建筑密度 % 18.35 - - 绿地率 % 40.5 - - 2居住户数 户 1624 - 96m/户 居住人数 人 4872 - 3人/户 总停车泊位 个 516 - - 2地上停车位 个 279 - 按25 m/辆计 其 2中 地下停车位 个 237 - 按49.8 m/辆计 290 m以下住宅套型面积比 % 29.6 - - 2.7.1建筑规划 本项目共新建建筑41栋。其中独立住宅楼20栋,独立公建14栋,住宅/公建混建建筑7栋,规划居民户数为1624户,入住居民4872人。 本项目设独立公建14栋,分别设置变电所、换热站、泵房等;住宅/公建混建建筑7栋,入驻公建主要为文化活动站、居委会、便民店等。 2.7.2停车位规划 本项目停车场分为地上、半地下两部分,其中半地下停车场面积为 2211812.57m,停车位237个;地上停车面积6975.0m,停车位279个。 (1)车库位置 本项目共设半地下车库19处,零散的设于居民楼半地下,具体位置见图2.2。 (2)通风系统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7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项目所有半地下车库均采取自然通风。 2.7.3小区绿化 2本项目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绿地率为40.5%,绿地面积为34627.5m。 2.8基础设施规划 2.8.1供暖 本项目冬季取暖由东南侧的绿波中心区域锅炉房集中供给。该锅炉房现有2 2台65t/h的燃煤热水锅炉,供暖能力为130万m,目前主要负责绿波小区的供暖, 2已承担的供暖面积约80万m。另外该锅炉房规划承担项目东侧中海英伦官邸住宅 2小区及南侧石门山经济适用住房的供暖面积合计约17万m,故剩余供暖能力能满足本项目的取暖需求,供暖协议见附件。本项目设一个独立的换热站。 2.8.2供排水 (1)供水 本项目住宅及公建用水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小区内设置两个独立的半地下二次加压泵站,位于A-4号楼南侧约9.3m处。 (2)排水 本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制,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所排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城市已开发区域,建有市政排水系统。建设单位规划在区域内铺设排水管网,并接入市政管网。小区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春柳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春柳河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能力为8万t/d,现已达到满负荷运行;二期扩建工程处理能力为12万t/d;目前二期已投入使用,一期已关闭进行升级改造,预计2010年底方可投入使用,升级改造后的春柳河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可达24万t/d。目前春柳河污水处理厂日平均处理量为10万t,日余量2万t,本项目污水产生量为626.56t/d,因此春柳河污水处理厂有能力接纳本项目产生的污水。 8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8.3供气 本项目居民厨房用气采用城市管道煤气,小区内不设煤气调压站。 2.8.4供电 本项目的用电负荷主体为照明、家用电器等,由市政电力网统一供电,小区内设置五个独立的变电所,其中1#、2#变电所内设3台630KVA的干式变压器、3#、4#、5#变电所内设2台630KVA的干式变压器。 2.9能源消耗及用水情况统计 略。 2.10项目开发计划 本项目于2007年5月开工建设, 2009年5月竣工,目前尚无居民入住。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9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3. 区域环境概况 3.1自然环境概况 略。 3.2社会环境概况 略。 3.3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 石门山经济适用房项目选址于沙河口区石门山区域、绿波小区西侧,处于山体环抱中。具体周围环境概况如下: 东侧:项目东侧隔市政规划路为绿波帝欧花园住宅小区,本项目B-3号楼距该规划路的最近距离约7.3m; 南侧:项目南侧为石门山经济适用房; 西侧:项目西侧为山地; 北侧:项目北侧为锦绣住宅小区及在建的中海?英伦官邸住宅小区; 另外,项目中部贯穿一条66KV的高压线(东西——南北走向),高压走廊塔基中心线距本项目A-11、A-12号楼的最近距离为15m。 东南侧:项目东南侧为绿波锅炉房,锅炉房烟囱与B-1号楼的最近距离约280.8m,露天煤场与B-1号楼的最近距离约260.5m。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I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 工程污染因素剖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4.1项目开发建设环境影响因子识别 根据该项目规划内容,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的污染源及污染因子统计见表4.1。 表4.1 主要污染源及污染因子统计 项目 污染源 污染因子 施工场地 施工扬尘及施工设备噪声 施工期 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 烟尘、SO、NO 22大气环境 居民住宅厨房废气 SO、NO、油烟 22 配套设备噪声 设备噪声 营运期 声环境 汽车出入、配套公建 社会生活噪声 水环境 居民及公建生活污水 COD、SS、动植物油、氨氮 固体废弃物 居民及公建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4.2施工期污染源分析 4.2.1施工扬尘 略。 4.2.2施工废水 略。 4.2.3施工噪声 略。 4.2.4施工固体废弃物 略。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II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4.3营运期污染源分析 4.3.1项目污染源分析 项目建成营运后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居民烹饪产生的含油烟废气、居民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此外还有换热站水泵、供变电设备等配套设备运行的噪声。 4.3.2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建设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统计见表4.2。 表4.2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表 单位:t/a 厨房烹饪产生 统计项目 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 合计 的含油烟废气 SO 0.006 0.56 0.566 2 废气 NO 0.44 1.64 2.08 2 烟尘 - 0.27 0.27 废水量 223873.6 废水 COD 67.16 cr 氨氮 5.60 固体废弃物 生活垃圾 1423.5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III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5.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5.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1.1评价因子的确定 根据建设项目的排污特征,选择TSP、SO、NO三项污染因子为大气环境22 现状调查因子。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采用《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旧区地块改造——中海•英伦观邸住宅区项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数据。 5.1.2监测结果 , SO监测结果分析 2 3SO一小时平均值检出率为100%,测值范围为0.005,0.018mg/m,一小时平2 3均值占相应标准的1.0%,3.6%,无超标现象;日均值为0.011,0.014mg/m,无超标现象。 , NO监测结果分析 2 3NO一小时平均值检出率为100%,测值范围为0.011,0.028mg/m,一小时平2 3均值占相应标准的4.6%,11.7%,无超标现象;日均值范围为0.017,0.020mg/m,无超标现象。 , TSP监测结果分析 3TSP一小时平均值检出率为100%,测值范围为0.063,0.500mg/m;日均值 3范围为0.098,0.262mg/m,无超标现象。 5.2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2.1点位设置及监测时间、频率 点位设置:环境噪声现状调查在绿波锅炉房西侧及距项目东侧规划道路1m处各设1个监测点位。 监测单位: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IV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点位:2007年2月6日,监测频次为昼间3次,夜间2次,共5次。 2#点位:2008年3月17日,监测频次为昼间3次,夜间2次,共5次。 5.2.2监测结果 , 1#点位 监测点位昼间最大测值超标1.4dB(A),夜间测值均不超标。分析超标原因主要是因为监测期间石门山经济适用房正在施工,现场施工机械设备噪声、运输车辆交通噪声导致。 , 2#点位 监测点位的Leq昼间最大超出标准5.7dB(A)、夜间不超标,昼间超标原因是道路交通噪声引起的。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V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 环境影响分析 6.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1.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是本项目施工期间影响环境空气的主要污染物,来源于多项粉尘无组织源:建筑场地的平整清理,土方挖掘填埋,物料堆放,建筑材料的装卸、搬运、使用,以及运料车辆的出入等,都易产生扬尘污染。 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条件等诸多因素有关。根据有关资料,建筑施工现场扬尘较为严重,当风速 3为2.5m/s时,下风向200m处的TSP浓度为0.372mg/m,相当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日均浓度标准)的1.24倍。因此,建设单位应按照《大连市房屋开发暨建设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要求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如采取严格的文明施工管理、在建设区域周边增加围档场地内喷水保湿等,由此可将施工期扬尘的环境影响降至可接受的水平。同时对土堆、料堆进行覆盖,施工道路硬覆盖等,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装载的物料、垃圾、渣土高度不得超过车帮上沿。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垃圾和散流体物料运输车辆实行封闭改装的通告》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加盖封闭,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避免扬尘无组织排放,影响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施工扬尘的影响为短期行为,施工期结束后影响将随之消除。 6.1.2施工噪声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源于推土机、挖掘机、打桩机、空压机、风镐、振捣机、电锯等施工机械,施工机械的噪声特点是持续时间长、强度高。 对施工期各噪声源进行叠加,预测其传播至场界及敏感点处的噪声辐射值,并分析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建筑边界与锦绣小区住宅最近距离约22.1m,与帝欧花园小区住宅最近距离约38.5m,与中部现状居民楼最近距离约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VI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0.9m。因此,我们对施工噪声传播至周边居民住宅处进行预测和分析。 (1)噪声预测模式 略。 (2)噪声预测结果分析 将预测结果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进行比较可以看出,各阶段施工噪声传播至周围敏感点处均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标准。此种影响为短期行为,施工结束后影响将随之消除。 6.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6.2.1大气环境 项目供暖并入市政集中供热管网,因此项目大气影响主要为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和居民厨房含油烟废气。 (1)汽车尾气 汽车在地下停车场内的行驶、起动和制动过程排放的尾气中含有NO、CO、2烃类、黑烟等有害物质,如不及时排放,在地下通风不畅的情况下尾气将会累积起来,造成停车场内的空气环境质量恶劣,直接危害人体健康。因此,建设单位应对地下车库采取通风措施,及时通风换气,促使空气流通。排气口出口朝向应避开易受影响的居民住宅,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2)含油烟废气 建筑物应设计统一的内壁式防潮厨房排气烟道,厨房烟气通过吸油烟机过滤处理,经排气烟道由建筑物顶部集中有组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6.2.2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居民及公建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对整个住宅区域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收集、堆放及运输几个环节上,这几个环节上的不合理,都会导致固废的二次污染影响,具体的影响包括: (1)生活垃圾在夏季堆存过程中,可能产生腐坏现象,从而导致蚊蝇滋生,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VII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并产生恶臭气味,影响周围的居住环境;同时堆存过程中也可能会因刮风而引起二次扬尘或白色污染等影响。 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将减小这些影响,但也必须注意要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定时及时清运。 (2)生活垃圾的外运,可能产生沿途的撒漏及二次扬尘的影响,因此运输车辆必须采取有效的覆盖措施或密闭运输。 固体废弃物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6.2.3噪声 项目住宅及配套公建建成使用后,产生噪声的因素主要有配套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小区内进出车辆噪声。 (1)换热站 本项目设置1个独立的换热站、位于A-10号楼北侧约9.4m处,建设单位应对换热站积极采取隔声、减震措施,设置隔声设备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可采用局部消声器,并在机座下加减振垫。换热站的水泵噪声源强约为80,90dB(A),采用这些隔声、消声和减振措施并经墙体隔声后,传播至换热站外噪声可低于45dB(A),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即昼间55 dB(A)、夜间45 dB(A);传播至居民住宅A类房间内满足昼间40 dB(A)、夜间30 dB(A);传播至B类房间内满足昼间45 dB(A)、夜间35 dB(A)。 (2)变压器噪声 小区内设1个开关站、5个变电室,均为独立地上公建。建设单位应加强变压器设备噪声治理,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并经墙体隔声后可降低45dB(A),确保传播至居民住宅处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限值。 (3)变压器电磁辐射 本项目变电室均为10KV,1#和2#变电室总功率容量均为1890KVA,3#、4#、5#变电室总功率容量均为1260KVA。类比上海市辐射环境监督站对上海市龙华东路888弄10KV龙晖变电所电磁辐射的监测结果,在变电所墙外1m处的工频电场 -4强度为0.26V/m,磁感应强度为0.61×10mT,均低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VIII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技术规范》(HJ/T24-1998)中所规定E=4000V/m,B=0.1mT的标准限值。 (4)进出车辆噪声 小区进出车辆交通噪声源强约75-80dB(A),建设单位应有效控制进出车辆,机动车辆不得随意进入小区内部,尤其是不得随意通过住宅楼前后的道路;同时驶入区内的车辆应减速慢行,不得怠速停车,并使车辆进出畅通,消除车辆在区内发生阻塞道路、鸣笛现象的可能。此外,可考虑在区内铺设低噪声路面,此种路面可降低道路噪声3,8dB(A)。在采取上述措施的情况下,可降低交通噪声对居民住宅的影响。 6.2.4配套公建 本项目设独立公建14栋,住宅/公建混建建筑7栋。目前除A-14-1号楼地上部分及A-18号楼的入驻公建待定外,其余独立公建分别设置变电所、换热站、泵房、开关站及半地下车库等;住宅/公建混建建筑7栋,其中A-23地下部分、B-2半地下部分、B-3号楼的入驻内容尚未确定,其余入驻公建主要为文化活动站、居委会、便民店等。由于本项目在公建建设过程中未设置内壁式专用排烟道,因此不会引进餐饮、洗浴项目。 根据《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的相关规定,居民区内禁止开办歌舞厅、游戏厅、机动车维修业、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业服务项目。住宅区内公建在引进项目时应按照《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及大连市环境保护局的相关规定进行招商。 综合百货、菜市场等各店铺在货物装卸、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噪声源强约65,80dB(A)。为降低此种噪声对小区居民的影响,项目投入使用后物业部门应对各商店进行监管,装卸货时间必须在6:00,22:00之间,禁止举办产生噪声污染的促销或广告活动。 6.3周边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结合项目规划的平面布置图及周围环境概况,初步认为对本项目可能造成负面影响的因素主要为项目东南侧的绿波锅炉房、区内的66KV高压线以及周边市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IX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政规划路交通噪声。 6.3.1项目东南侧绿波锅炉房 绿波锅炉房位于本项目东南侧,与本项目B-1号楼距离最近。绿波锅炉房总容量为130t/h,安装2台65t/h的热水锅炉,配备烟气脱硫除尘设施。锅炉房烟囱高度为45m,距本项目规划的B-1号楼约280.8m。锅炉房西部建有露天煤场,煤场边界距本项目B-1号楼约260.5m。其输煤廊、渣仓为封闭式。该锅炉房主要负责绿波小区的供暖,仅在取暖季运行。经分析,该锅炉房对本项目的主要影响因素为锅炉燃煤废气以及煤场扬尘。 (1)锅炉燃煤废气 为进一步了解绿波锅炉房燃煤烟气对本项目的影响,对该锅炉房2台65t/h锅炉满负荷运行的情况下进行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预测模式 略。 ?预测参数 该锅炉房于2007年3月进行了环保验收监测,监测时锅炉负荷为75%,小于满负荷。本项目依据验收监测数据,将锅炉的运行工况折合至满负荷,预测锅炉满负荷运行时对本项目的影响。锅炉环保验收监测及折算至满负荷时污染源强参数。 ?预测结果分析 由预测结果可知,该锅炉房在满负荷运行时,燃煤烟气各污染因子的最大贡献值以及至本区域内各预测点浓度与现状叠加后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 (2)露天煤场扬尘 该锅炉房露天煤场距本项目规划住宅的最近距离约260.5m。据调查,该锅炉房露天煤场仅在供暖期储存燃煤,夏季不储煤。大连地区冬季多北风和西北风,南风频率仅为2.6%,该露天煤场位于项目东南侧,处于冬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因此露天煤场扬尘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建设单位应在售楼时应将绿波锅炉房可能对本项目产生的影响进行公示,确保入住居民对其污染影响的知情权。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6.3.2区内的66KV高压线 根据本项目周围环境现状来看,项目内部有一条东西-南北的66KV高压线。根据《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的相关规定,66kV高压线走廊的宽度为15~25m(塔基中心线两侧各7.5~12.5m)。根据本项目详规,本项目高压线走廊的宽度为30m,塔基中心线与本项目规划建筑(A-11、A-12号楼)的最近距离为15m,故满足规范的相关规定。 (1)电磁辐射影响分析 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在频率为50HZ条件下,距边相导线东西两侧各10m -3-3处电场强度分别为9.670×10KV/m和5.404×10KV/m,磁场强度分别为 -4-49.75×10mT和12.25×10mT,均低于参照标准限值,即电场强度4KV/m、磁场强度0.1mT。本项目住宅与边相导线的最近距离为10m,因此在本项目处的电场强度及磁场强度均低于参照标准限值。 (2)输电线路干扰波对邻近无线电装置影响分析 根据《辽宁电力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已建220kV、66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66kV虎滩变电所无线电干扰的监测结果:距外边相导线距离1m处产生的无线电干扰值修正到20m处为16dB,低于53dB评价标准。由此推断,本项目区域内的66KV高压线产生的无线电干扰值也低于评价标准。 建设单位应在售楼时将66kV高压线对本项目的影响进行公示,并在售楼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中注明,确保入住居民对其污染影响的知情权。 6.3.3周边市政规划道路 通过项目周边环境分析,可能对本项目住宅造成不利影响的道路为A1区及B4区之间的规划路以及B4区东侧的规划路,主要受影响的区域为B4区的居民。 (1)预测模式 略。 (2)规划路噪声预测结果 采用上述模式,预测规划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B4区规划居民住宅的影响程度,由预测结果可知,周边规划道路交通噪声传至本项目B4区规划住宅处,与《声环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I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标准比较,昼间最大超标10.4dB(A),夜间最大超标12.3dB(A)。故建设单位应为邻路一侧的居民住宅安装密封性能良好的中空玻璃窗,隔声量应不低于15dB(A)。据调查,在安装隔声量达标的中空玻璃窗后,关窗情况下噪声传播至居民室内可大大降低;但夏季开窗情况下,居民仍会受到交通噪声的影响。同时,建设单位应在邻路侧设置绿化带,并以高大乔木为主,形成与道路的天然屏障。建设单位应在售楼时将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的影响进行公示,并在售楼合同中注明,确保入住居民了解周边环境可能对其造成的不利影响。 另外,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号)中的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房时必须公示有关环评及环保验收信息,确保入住居民对其污染影响的知情权。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II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7. 项目选址与布局合理性分析 7.1项目选址及合理性分析 石门山经济适用房项目选址于沙河口区石门山区域、绿波小区西侧,根据《大连城市发展规划》(2003-2020)的相关规定,本项目所在位置规划为居住用地,且项目周边地块也均规划为居住用地(见图7.1),因此本项目建设选址是合理的。 另外,大连市规划局已经对A1、A3、B1、B2、B4、B5六个地块建设用地进行了批复,项目用地为居住用地。项目详规及B6、B7、B8、B9、B10、B11六个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7.2项目规划布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规划的内容主要为居民住宅及配套的公建,为此从环保角度对居民住宅、公建布置的合理性与周围环境的适宜性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7.2.1公建布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设独立公建14栋,住宅/公建混建建筑7栋。目前除A-14-1号楼地上部分及A-18号楼的入驻公建待定外,其余独立公建分别设置变电所、换热站、泵房、开关站及半地下车库等;住宅/公建混建建筑7栋,其中A-23地下部分、B-2半地下部分、B-3号楼的入驻内容尚未确定,其余入驻公建主要为文化活动站、居委会、便民店等。 公建引进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中的相关规定,居民住宅区内禁止开办歌舞厅、游戏厅、机动车维修业、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业服务项目,多层住宅楼内(含楼下公建房)禁止开办饮食业、洗浴场所服务项目。 对于尚未具体规划的其他第三产业,在引进项目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管理规定。 7.2.2配套设施布局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设有变电室5个、二次加压泵站2个、换热站1个、开关站1个,均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III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设在独立公建内,规划合理。 建设单位应对设备间积极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声设备间,可采用局部消声器,并在机座下加减振垫,同时各种管线应避免紧贴墙面,并采取减振措施。采用这些隔声、消声和减振措施并经墙体隔声后,设备运行噪声传播至室外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此外,为保障附近居民生活的舒适性,以及项目本身对声环境的高质量要求,建设单位应对各种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隔声、减振后的噪声传播到外界时能控制在1类区标准限值以下。同时对噪声、振动的防治应从细处作起,如对水管穿越墙体的孔洞处、地台和天花板的衔接处及设备间的门窗缝等均应作密封处理,并且对与动力设备相连的管道应采取减振、固定等措施。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IV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 污染防治措施 8.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8.1.1施工扬尘 项目地下挖掘及施工建设期间,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地面扬尘,这些扬尘尽管是短期行为,但也会对附近区域环境带来不利影响,所以在施工期间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尽量减轻扬尘的产生,最大限度地防止扬尘扩散,具体环保要求如下: ,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设置施工标志牌、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消防保卫、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制度板。 , 施工场地周边必须设置高度在1.8m以上的围档(视地方要求可适当增加),围挡间无缝隙,围挡底端须设置防溢座。 , 工程材料、砂石、土方或废弃物等易产生扬尘物质应当密闭处理。若在工地内堆置,则应采取覆盖防尘布、覆盖防尘网、配合定期喷洒粉尘抑制剂等措施,防止风蚀起尘。 , 施工期间,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入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其它防治设施,防止洗车废水溢出工地;设置废水收集坑及沉砂池。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冲洗轮胎及车身,其表面不得附着污泥。 , 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城市垃圾和散流体物料运输车辆实行封闭改装的通告》(大政发 [2007] 85号),运输车辆必须进行加盖封闭,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车辆应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 , 天气预报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例如土方工程、拆除作业等。 , 扬尘防治人员配置说明。应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 施工期间需使用混凝土时,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严禁现场露天搅拌。应组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V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织石材、木制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切割石材、木制品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 , 施工期间,应对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防尘网或防尘布。 , 施工期间,工地内建筑上层具有粉尘逸散性的工程材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须从电梯孔道、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进行人工搬运。 , 施工期间,施工工地内车行道路,应采取铺设钢板、铺设混凝土、铺设沥青混凝土、铺设用礁渣、细石或其它功能相当的材料等措施之一,防止机动车扬尘。 , 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钢板、混凝土、沥青混凝土、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植被绿化;每周洒水两次;地表压实处理并洒水;根据抑尘剂性能,定期喷洒抑尘剂。 , 建设过程中使用的大量建筑材料,在装卸、堆放、拌合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粉尘,为了不加重项目所在地的空气污染,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建筑材料的堆放以及拌合处应定点定位,在大风天要求对散料场采用水喷淋防尘。 8.1.2施工噪声 由于建筑施工是露天作业,流动性和间歇性较强,对各生产环节中的噪声治理具有一定难度,下面结合施工特点,对一些重点噪声设备和声源,提出一些治理措施和建议: , 降低声源的噪声强度 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如对传统施工中撞击打桩用的气锤打桩机,可以采用水力撞锤来代替,同时要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在噪声非正常状况下运转。 , 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 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的,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要求采取临时隔声措施,在隔离体上最好敷以吸声材料,以达到降噪效果。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VI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加强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 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对施工现场实施规范化管理,对发现的违章施工现象和群众投诉的重点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同时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积极做好施工队伍的环保教育,使施工单位做到文明施工。 8.1.3施工废弃物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主要有两次产生大量废弃物的阶段:地下部分开挖过程和最终建筑垃圾排除过程。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负责做好建设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工作,施工中产生或撒落的废弃物必须及时清运,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物品不得有碍环境卫生;由施工现场驶入城市路街的车辆,车轮不得沾带泥土。工程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场地,清运垃圾残土,保证竣工场地清洁。 项目地基挖掘产生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场地平整及回填,不外排。对于施工期产生的废弃油漆桶属于危险废弃物,应集中收集,送至有资质的厂家进行处理。 8.1.4文明施工建议 略。 8.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总体规划为住宅区,整体供暖并入市政供暖管网,故主要污染为停车场汽车尾气、居民厨房油烟、生活污水、垃圾及配套设备噪声。 8.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厨房煤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及油烟 对于居民厨房燃烧煤气产生的含油烟废气,建设单位已为居民住宅设计统一的内壁式厨房排气烟道,将厨房烟气通过排油烟机收集、净化后经内壁式排烟管道集中从楼层顶部排放。同时,建设单位还应对排气烟道采取防渗防潮处理或者采用套管式专用烟道,保证烟道的建设质量,防止油烟异味影响周围环境。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VII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停车场汽车尾气 ?地面停车场 地面停车位分散于居民住宅区内,汽车尾气均为无组织排放,但在设计、建设地面停车场的过程中,要尽可能使车辆有序进出,有序停放,以减少汽车在小区内制动、慢速行驶的时间,从而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 ?半地下停车场 在地下停车场中,由于汽车行驶、起动和制动过程排放的尾气中含有NO2、CO、烃类、黑烟等有害物质,必须对车库采取通风换气措施,本项目半地下车库均采用自然通风。 8.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中主要含COD、SS、动植物油等污染因子,不含特殊毒性污染因子。 本项目排水实施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春柳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化粪池的设计容量应满足污水在化粪池内的停留时间不少于24h,且化粪池必须定期清掏。 8.2.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居民将生活垃圾放置在各垃圾收集点,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派专人进行袋装封存,并负责收集采用小推车送至小区内的垃圾收集点,在此处暂存;再由市政的垃圾清运车运至垃圾场进行处理。 目前,大连市及大连新市区的生活垃圾最终处置都是集中到毛茔子垃圾场,进行填埋或堆肥处置。根据《大连市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到2005年,大连市将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为1500吨的垃圾焚烧处理厂,目前该处理厂已开工建设。结合大连市环境卫生总体规划,大连市未来十几年内将逐步形成一个集焚烧、堆肥、资源回收加工等多种垃圾设施的综合处理系统,从而达到物尽所值、物尽所用。为适应今后垃圾综合处理系统的需要,建设单位应在小区内设立适量的功能齐全的垃圾收集设施,如具备异味清除、库房清洗等功能。 另外,垃圾站内应有分类垃圾投放设施,对各种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具体的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VIII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垃圾分类如下: 第一类——可直接回收的:主要是废纸、金属、玻璃等。 第二类——食品类垃圾:主要是有机易腐物,包括厨房剩余物、食品残渣及果皮、菜根菜叶等,其特性是有机物含量高,既可用于堆肥也可用于焚烧。 第三类——危险和有害垃圾:此类垃圾的特性是具有潜在的危险性或有害性,如废旧电池等。 垃圾站内垃圾箱上应在较为明显位置标志出不同垃圾的收集类别,而后由专用的密闭压缩式垃圾车,将第一类垃圾送往废旧物资回收部门;废旧电池等送到大连开发区东泰产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其余不能直接利用的垃圾应及时送至毛茔子垃圾场进行卫生填埋、堆肥或焚烧等无害化处理。此外,垃圾房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垃圾渗滤液收集,设专用渗滤液收集槽,垃圾房地面应铺设防渗层,垃圾房内同时要设异味清除系统。 8.2.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污染主要为配套设备运行噪声及小区进出车辆交通噪声。 (1)设备噪声 本项目设有变电室5个、二次加压泵站2个、换热站1个、开关站1个,均设在独立公建内,建设单位应对以上设备间积极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声设备间,可采用局部消声器,并在机座下加减振垫;同时各种管线应避免紧贴墙面,并采取减振措施。采用这些隔声、消声和减振措施并经墙体隔声后,设备运行噪声传播至室外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此外,为确保居民生活环境的安静、舒适,上述配套设备、电梯运行的噪声传播至居民室内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1类区标准,A类房间(如卧室、书房等)昼间40dB(A)、夜间30dB(A);B类房间(如起居室等)昼间45dB(A)、夜间35dB(A)。 此外,为保障附近居民生活的舒适性,以及项目本身对声环境的高质量要求,建设单位应对各种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隔声、减振后的噪声传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IX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播到外界时能控制在1类区标准限值以下。同时对噪声、振动的防治应从细处作起,如对风管、水管穿越墙体的孔洞处、地台和天花板的衔接处及设备间的门窗缝等均应作密封处理,并且对与动力设备相连的管道应采取减振、固定等措施。 (2)公建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 对于入驻的文化活动站等,要求建设单位在会产生较大噪声的单元的四壁及顶部敷设隔声材料。如有需要,只能播放轻音乐,不能设置高噪声娱乐项目,并严格控制营业时间。同时,建设单位应设专人对顾客的车辆进行管理,做到汽车有序停放,车辆行驶畅通,消除车辆鸣笛现象的发生。 另外,对于公建内可能设置的空调、风机所产生的噪声,经营单位应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确保传播至居民住宅处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 (3)小区内部交通噪声 首先,要有效地控制机动车辆随意进入小区,控制交通量,并严格限制卡车、集装箱运输车等噪声影响大的载重汽车驶入,这是减少内部交通噪声的关键。 其次,建设单位要加强小区内交通的管理,限制各类车辆的区内行驶速度,驶入区内的车辆不得猛加速,不得怠速停车,并使车辆进出畅通,消除车辆在小区内发生阻塞道路、鸣笛现象的可能。 再者,树木的减噪作用也很明显,建设单位可在小区内道路两旁种植绿化林带,达到吸纳声波、降低噪声的作用。 8.2.5公建 将入驻的公建项目存在着不确定性,从对住宅的环境保护要求出发,根据《大连市城市饮食娱乐服务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为使居民的居住环境不受影响,居民区内严禁设置异味较大、污染较重的行业,如烧烤、汽车修理等。 本项目由于在建设过程中未设置内壁式专用排烟道,不会引进餐饮、洗浴等项目。菜市场内不引进熟食现场加工,仅出售现成的熟食。对拟引进的菜市场等项目提出的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水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X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建部分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汇入小区内排水管网。严禁入驻废水污染严重的公建项目,公建部分废水必须达到春柳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方可排放。 菜市场内不进行熟食品加工,产生的污水主要为水产品的清洗水,此部分废水水质与生活污水水质基本相当,不含有毒物质,可直接排入下水管网。物业部门应加强管理,禁止污水在菜市场内任意横流,并及时清洗地面。 (2)噪声 入驻综合百货、便民店等商业服务设施的公建,在货物装卸、运输过程中会产生噪声,为降低此种噪声对小区居民的影响,物业部门应对各商店进行监管,装卸货时间必须在6:00,22:00之间,禁止举办产生噪声污染的促销或广告活动。 小区配套的托儿所,建设单位在建筑过程中应对托儿所的顶层楼板及侧壁采取有效的隔声、防振等措施,避免噪声扰民。同时,建设单位应将托儿所的入驻情况进行公示,确保入住居民的知情权。 对于公建中确定入驻的菜市场、综合百货等项目,物业部门应加强管理,对于可能产生噪声扰民的项目应做好隔声措施,并严格控制营业时间。 (3)固体废弃物 对菜市场产生的废弃的蔬菜、水果应日产日清,防治扩散、滋生蚊蝇。其他公建产生的日常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 (4)入驻公建项目内容的注意事项 对于公建内将要入驻的项目,从对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粉尘、恶臭气体、噪声和振动等污染因素严重的项目不得接纳;对可能产生环境影响的项目,需办理相应的环保手续并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未经允许,不得接纳。 总之,公建部分规划内容总体上应服务于居民,同时以不对居民的居住环境产生干扰,不影响居民舒适生活环境为原则。 8.3项目环境管理体系规划 略。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XI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8.4三同时验收项目表 本项目三同时验收项目见表8.1。 表8.1 三同时验收项目表 类别 项目 污染物 防治措施 验收内容 执行标准 COD 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排放量 废水 生活污水 SS 标准》中排放污水处理入市政下水管网 排放浓度 氨氮 厂的浓度限值 垃圾收集转垃圾收集 生活垃专门的垃圾收集转固废 运设施的建不产生二次污染 及清运 圾 运设施 设 设于地下设备间或声环境质量标准》设备噪噪声 公用设备 独立公建内,并采噪声值 (GB3096-2008) 声 取隔声、减振措施 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8.5环保投资估算 为了保证项目建设做到环保“三同时”的要求,建设单位在环境保护方面需投入一定的资金。根据初步统计环保投资金额约8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2亿元人民币的4.0,。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XII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9. 公众参与 9.1公众参与的对象和方法 略。 9.2公众参与的原则 略。 9.3第一阶段——网上公示 第一轮公众参与是在环评报告书初稿完成后进行,在大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网址为),公示有效期限为公示日起的15天正常工作日。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况、项目周围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同时提供了查阅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场所。 网上公示结果:在公示的15天正常工作日之内,未接到有关对本项目环境问题咨询的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 9.4第二阶段——问卷调查 本次调查主要是发放问卷与实地询问相结合,调查表格的发放以代表性和随机性相结合为原则。首先向被调查人员介绍区域的建设背景、建设地点、建设内容与规模、区域周围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等情况后,然后询问被调查人员对本区域环境问题的有关意见。 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份,收回问卷46份,其中绿波帝欧花园小区23份(50%),项目中部现状住宅6份(占13%),锦绣小区17份(占37%),回收率92%,有效合格问卷46份,合格率100%。 (1)被调查者基本情况 从被调查者的年龄构成上看,其年龄范围很广,其中30~40岁的被调查者占绝大部分;从被调查者的文化程度上看,高中/中专、大学/大专学历占很大比重。被调查者辐射各个年龄段,各个阶层,具有较好的代表性。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XIII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 “您认为可能对本项目产生影响的环境因素是什么,” 在被调查者中有15.2%的人认为可能对本项目产生影响的是周边道路交通噪声;6.5%的人认为是66KV高压线电磁辐射;13.0%的人认为是绿波锅炉房的燃煤烟尘;2.2%的人认为是绿波锅炉房的煤场扬尘;63.1%的人认为周边环境不会对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3)“您认为本项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因素主要是什么,” 施工阶段,在被调查者中有39.1%的人认为是施工扬尘影响较大,60.9%的人认为是施工噪声影响较大。 本项目建成后,在被调查者中有2.2%的人认为将对居民产生不利影响的是进出区域车辆的汽车尾气,4.3%的人认为是设备运行噪声及车辆交通噪声,93.5%的人认为本项目开发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9.5公众意见采纳与不采纳分析 (1)施工噪声及扬尘 由于建筑施工是露天作业,会对周围居民产生一定影响。施工产生的影响属于短期行为,待施工结束后即可消除。 建设单位应将高噪声施工时间安排在日间,禁止在晚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休息时间进行施工。由于项目开发建设施工面积较大,使用车辆多,为使运输噪声的影响降至最小,要限定运输时间、运输车辆种类、车速。对于施工扬尘尤其是运输土石方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建设单位在运输过程中合理考虑车速并加以遮盖,减少垃圾的洒落造成的二次污染。 总之,建设单位应充分参考本次公众调查的结果,切实落实施工扬尘及噪声的治理措施,加强施工期扬尘及噪声的防治工作,采取有效的降噪、抑尘措施,降低对附近居民住宅的影响。 (2)绿波锅炉房烟尘及煤场扬尘 经大气预测可知,该锅炉房的燃煤废气各污染因子的最大贡献值以及至本项目区域内各预测点浓度与现状值叠加后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限值,不会对本项目产生影响。该锅炉房露天煤场仅在供暖期储存燃煤,夏季不储煤。大连地区冬季多北风和西北风,南风频率仅为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XIV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2.6%,该露天煤场位于项目东南侧,处于冬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因此露天煤场扬尘对本项目影响较小。 (3)高压线电磁辐射 该高线的边导线与本项目规划建筑的最近距离为10m,满足《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50293-1999)中的相关规定。并且通过类比调查可知,该高压线的电磁辐射低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技术规范》(HJ/T24-1998)中所规定E=4KV、B=0.1mT限值。 (4)市政道路交通噪声 由预测结果可知,周边规划道路交通噪声传至本项目B4区规划住宅处,与《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标准比较,昼间最大超标10.4dB(A),夜间最大超标12.3dB(A)。故建设单位应为邻路一侧的居民住宅安装密封性能良好的中空玻璃窗,隔声量应不低于15dB(A)。同时应在邻路侧设置绿化带,并以高大乔木为主,形成与道路的天然屏障。 9.6小结 从公众参与结果可知,大多数的公众已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有了一定的了解和认识,100%的人认为此处适合建设居民住宅。 另外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规定,在预售房时,建设单位应将区域内高压线、东南侧绿波锅炉房以及周边市政道路可能对本项目造成的影响予以公示,确保入住居民对此享有知情权。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XV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0. 评价结论 1、大连市规划局已经对A1、A3、B1、B2、B4、B5六个地块建设用地进行了批复,项目用地为居住用地。项目详规及B6、B7、B8、B9、B10、B11六个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中。 2、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废气为汽车排放的尾气和厨房废气;废水为生活污水;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固废为生活垃圾。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满足相应的国家排放标准,符合达标排放的要求。 3、区域开发建设期要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具体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做到文明施工,加强环境管理力度,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或避免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 4、对于可能对项目造成不利影响的锅炉房烟(粉)尘、周边道路交通噪声等,建设单位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周边环境不对居民的生活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5、另外,建设单位在售楼时应将环境影响评价结果和周边环境可能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以及环保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告知购房者,确保入住居民对此享有知情权。 综上所述,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是可行的。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XXVI 《枫林绿洲住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大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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