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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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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YD/T XXXX-XXXX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征求意见稿) 200X-XX-XX发布 200X-XX-XX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YD/T XXX-XXXX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X年XX月XX日 2003北京 前 ...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YD/T XXXX-XXXX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征求 意见 文理分科指导河道管理范围浙江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教材专家评审意见党员教师互相批评意见 稿) 200X-XX-XX发布 200X-XX-XX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YD/T XXX-XXXX 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X年XX月XX日 2003北京 前 言 鉴于通信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新业务的不断涌现,我国加入WTO、电信企业重组以及多家电信运营企业从事电信业务经营而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对安全 生产提出更高要求,原通信行业工程建设标准中有些规定已不能适应通信建设 的需要,急待补充和修订。根据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 信规函【2002】30号“关于补充和修订通信工程建设标准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安排的通知”及信部规函【2004】508号文“关于安排《通信工程建设标准》修订和制定计划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原YD 5003-1994《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进行补充和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总结了多年的实践经验并听取有 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进行全面修改,本规范较原规范更加符合目前我国的国情, 并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为:总则、名词术语、局、站址选择、建筑物的耐火等 级、总平面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采暖、空调、通风、给水、排水和消 防设计、电气设计、防雷与接地。 本规范以黑体字标识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为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 资料,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由信息产业部综合规划司负责解释、修订、监督执行。 本规范负责起草单位: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杨光 曹一勇 赵汝杰(建筑) 禹光(结构) 李红霞(暖通、空调) 荆春庆(给排水、消防) 张德科(电气、智能化) 谢锋(防雷) 海继良( 工艺 钢结构制作工艺流程车尿素生产工艺流程自动玻璃钢生产工艺2工艺纪律检查制度q345焊接工艺规程 ) 目 次 1 总则 .......................................................... 1 2 名词术语 ...................................................... 2 3 局、站址选择 .................................................. 3 4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 5 5 总平面设计 .................................................... 6 6 建筑设计 ...................................................... 9 6.1 平面设计 .................................................... 9 6.2 机房层高的确定 .............................................. 9 6.3 建筑立面、室内外装修和建筑构造设计 .......................... 11 6.4 楼梯、电梯、走道设计 ....................................... 12 6.5 门窗设计 ................................................... 13 6.6 屋面设计 ................................................... 13 6.7 蓄电池室设计 ............................................... 14 6.8 电视、电话会议室设计 ....................................... 15 6.9 电信营业厅、展示厅设计 ..................................... 15 6.10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计 .................................... 16 6.11 柴油库设计 ................................................ 17 7 结构设计 ..................................................... 18 7.1 基本规定 ................................................... 18 7.2 结构选型 ................................................... 18 7.3 电信专用房屋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 .............................. 20 7.4 电信专用房屋的抗震设计 ..................................... 23 8 采暖、空调、通风、给水、排水和消防设计 ........................ 24 8.1 采暖设计 ................................................... 24 8.2 空调、通风设计 ............................................. 26 8.3 给水、排水和消防设计 ....................................... 29 9 电气设计 ..................................................... 30 9.1 供电设计 ................................................... 30 9.2 导线敷设 ................................................... 31 9.3 照明设计 ................................................... 32 9.4 智能化系统设计 ............................................. 33 10 防雷与接地 ................................................. 34 附录A 电信专用房屋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 ........................... 41 附录B 联合地网接地电阻值计算公式 43 附录C 保护电压计算公式 44 附录D 本规范用词说明 ........................................... 45 条文说明 46 1 总 则 1.0.1 为了在电信专用房屋设计中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 质量的原则,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各电信运营企业新建的长途电信枢纽楼、电信综合楼、本地电信楼、卫星通信地球站、海缆登陆站、移动通信基站、远端接入层、光缆中继站、微波中继站等电信专用房屋的建筑设计;对扩建、改建的电信专用房屋建筑也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应符合规划、环保、节能、消防、抗震、国防、人防等有关要求。 1.0.4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和 行业标准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以及特殊的工艺设计中有关房屋 建筑设计的规定和要求。 1 2 名词术语 2.0.1 电信专用房屋:() 专门为安装电信设备使用的生产性房屋及辅助生产性房屋(即电信建筑)。 如:长途电信枢纽楼、电信综合楼、本地电信楼、卫星通信地球站、海缆登陆 站、移动通信基站、远端接入层、光缆中继站、微波中继站等。 2.0.2 长途电信枢纽楼:() 安装长途电信设备为主的生产楼。长途电信枢纽楼分为三级:国际电信楼 (国际局)、省(直辖市)中心及以上电信枢纽楼、地市级电信枢纽楼。 2.0.3 电信综合楼:() 安装多种类型电信业务设备的生产楼。近期我国主要存在三种类型的电信 业务网:固定电话网,移动通信网,数据通信网 2.0.4 本地电信楼:() 安装本地通信网电信交换、传输、接入等通信设备的生产楼。 2.0.5 移动通信基站:() 安装移动通信收发信设备的房屋。 2.0.6 卫星通信地球站:() 安装地面卫星通信设备的房屋。 2.0.7 光缆中继站:(ptical Fiber Regeneration Station) 安装光缆中继设备的房屋。 2.0.8 海缆登陆站:(Sea Cable Landing Station) 海底光、电缆在登陆处设臵的通信站。 2.0.9 微波中继站:() 安装微波中继设备的房屋。 2.0.10 国际局:() 安装国际长途电信设备的通信局。 2 3 局、站址选择 3.0.1 局、站址选择应满足通信网络规划和通信技术要求,并结合水文、地质、 地震、交通、城市规划、投资效益等因素及生活设施综合比较选定。 3.0.1.1 局、站址的占地面积要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局址选择时应节约 用地,不占或少占农田。 3.0.1.2 局、站址应有安全环境,不应选择在生产及储备易燃、易爆材料的建筑物和堆积场附近。 3.0.1.3 局、站址宜选在地形平坦、地质良好的地段;应避开断层、土坡 边缘、故河道和有可能塌方、滑坡和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或古迹遗址的地段; 在不利地段应采取可靠措施。 3.0.1.4 局、站址不应选择在易受洪水淹灌的地区。如无法避开时,可选 在基地高程高于要求的计算洪水水位0.5m以上的地方,如仍达不到上述要求时, 应按本规范第5.0.11条规定执行。 3.0.1.5 局、站址应有较安静的环境,不宜选在城市广场、闹市地带、影 剧院、汽车停车场或火车站以及发生较大震动和较强噪声的工业企业附近。 3.0.1.6 局、站址应有较好的卫生环境,不宜选择在生产过程中散发有害 气体、较多烟雾、粉尘、有害物质的工业企业附近。 3.0.1.7 局、站址选择时应考虑邻近的高压电站、高压输电线铁塔、交流 电气化铁道、广播电视、雷达、无线电发射台及磁悬浮列车输变电系统等干扰源的影响。 3.0.1.8 局、站址选择时应满足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 3.0.1.9 局、站址选择时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 3.0.2 电信专用房屋不应与行政办公楼合建。 3.0.3 市内有多个长途局时,不同长途局之间必须相距一定距离,且应分布于 城市的不同方向。局址宜选择交通便利,传输缆线出入方便的位臵。本地电信局的局址,应臵于或接近于用户线路网的中心。 3 3.0.4 在局、站址选择时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影响的防护对策。通过天线发射产 生电磁波辐射的通信工程项目选址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符合国家标准GB 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限值的要求。 4 4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4.0.1 电信专用房屋的防火设计与耐火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4.0.1.1 电信专用房屋中的各机房及发电机房、变配电房等其它附属建筑 物的防火设计,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的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2 4.0.1.2 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的高层电信专用房屋属于一类建筑物,一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其余的电信专用房屋属于二类建筑物,二类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 级。 油浸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为一级。 与高层主体建筑相连的附属建筑,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电信专 用房屋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5 5 总平面设计 5.0.1 各建(构)筑物的位臵,在满足生产安全、防火、防噪声、防电磁辐射、卫生、绿化、日照和施工等条件下,应力求紧凑合理、减少单体附属建筑,节 约用地。 5.0.2 在确定总平面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时,应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比较,减少初期投资,合 理利用原有房屋及设施。 5.0.3 生活房屋与电信专用房屋合建在同一基地时,应划分为生活区和生产 区。卫星通信地球站内不宜建职工宿舍。 5.0.4 在布臵锅炉房、食堂等有烟灰粉尘散发的建筑物时,宜根据当地的常年 风向将这些建筑物设在对通信建筑物影响较小的位臵。三废处理应符合国家标 准 GBZ 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5.0.5 宜将生产过程中产生较大噪声的机房布置在对周围建筑物噪声影响较 小的地方;必要时应采取隔声、消声措施,降低噪声干扰,以满足GB 3096-1982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及所处区域的环保要求。符合国家标准 GBJ 19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 GB 12348-19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规定。 5.0.6 电信专用房屋的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对周围环境产生电磁辐射的应 符合国家标准 GB 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限值的规定。对周围一定距 离内职业暴露人员、周围居民的辐射安全,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2638-1990《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的规定。 5.0.7 各类生产维护中心等有人值守的电信专用房屋宜有较好的朝向,应充分利用天然光进行采光。 5.0.8 建筑物的安保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5.0.8.1 不设营业厅的电信专用房屋,不宜在临街开门。宜设臵智能化安 保系统。 5.0.8.2 局址周围宜设臵围墙。 5.0.8.3 当电信专用房屋位于城市主要干道一侧时,该侧可设金属栅栏围 6 墙,当设臵围墙有困难时,则底层外窗应设臵金属栅栏或采取设臵智能化安保 系统等其他安全措施。 5.0.8.4 海缆登陆站、微波站、移动基站、卫星通信地球站的围墙高度, 不宜低于2.2m。 5.0.9 电信专用房屋的局、站址内道路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0.9.1 人员密集的局、站址内应有两个不同方向的可供车辆和人员通行 的与城市道路相连的通路和出口。 5.0.9.2 局、站址内道路应能通达建筑物的各个安全出口。 5.0.9.3 局、站址内车行路面的宽度不应小于3.5m,按通行货车的单行线设计,在主要出入口处可适当加宽路面宽度; 人行路面的宽度不应小于1.5m,人流量较大的地段可适度加宽。 5.0.9.4 路面应选用耐久和不易起灰的材料。 5.0.9.5 消防车道路应按相关建筑防火规范要求设计。 5.0.9.6 在高层建筑物安全出口附近应留有一定面积的室外平坦空地,以 利安全疏散。 5.0.10 建筑基地内应有畅通的雨水排水系统。 当场地内为无组织排水时,场地应高于基地周围地面的高程,并有不小于 0.3%的排水坡度,且应考虑出水的通畅。 5.0.11 局、站址选在有可能被洪水淹没的地区时,应符合GB 50201-1994 《防洪标准》的要求: 5.0.11.1 城市已有防洪设施,并能保证建筑物的安全时,可不采取防洪 措施,但应防止内涝对生产的影响。 5.0.11.2 当城市没有设防时,电信建筑物应采取防洪措施。 5.0.11.3 洪水频率应按电信专用房屋的等级确定。省中心以上和重要城 市的电信专用房屋、卫星通信地球站、海缆登陆站防洪标准等级为?级,重现期(年)为100年;其余的电信建筑为?级,重现期(年)为50年。 洪水计算水位应将浪高及其他原因的壅水增高考虑在内。 5.0.12 建筑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7 5.0.12.1 新建的电信专用房屋,其总平面的建筑密度宜为25%~35%,最大不宜超过45%;地球站按实际需要确定。绿化率应满足当地规划要求。临时性 建筑物不列入建筑密度的计算内。 5.0.12.2 上述电信专用房屋的局、站址扩建及改建时的建筑密度,可按 实际情况确定。 5.0.13 局、站址内应进行绿化建设。绿化应满足安全、消防的要求。 局、站址内不应种植会散布花絮及容易寄生较多虫类的树木。在不扩大用 地的情况下,锅炉房、厨房、油库等易发生火灾及散发烟灰的建筑物四周宜种 植阔叶树。 5.0.14 局、站址内汽车停车位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0.14.1 局、站址内汽车停车场建设应符合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停车 场建设和管理的规定》及《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的规定。局址内禁止设置公众停车场。 5.0.14.2 根据电信专用生产建筑内无人及少人值守的特点,机动车辆停 2车场车位建议指标为:一类(省会级以上)0.20车位/100m建筑面积 2 二类(地市级以下)0.18车位/100m建筑面积 2 5.0.14.3 自行车停车位建议指标为2.0车位/100m建筑面积 5.0.15 微波站、移动基站、地球站的总平面设计图上应有表明指北(N)方向为真北的标志,并注明建北(或磁北)与真北的夹角。 8 6 建筑设计 6.1 平面设计 6.1.1 平面设计应满足工艺要求,充分考虑电信设备安装及维护的方便,并从 建筑构造、层高、内部交通、消防、楼面荷载等方面为远期生产房间的扩充与 调整创造条件。各层平面应具有通用性、兼容性。 电信机房应采用矩形平面,不应采用圆形、三角形平面等不利于设备布臵的 机房平面。电信机房内不宜做隔断,以提高建筑面积的有效利用率。在满足消 防等要求情况下,应加大标准层面积。 6.1.2 电信机房内近期只安装部分通信设备时,可将未装机部分进行临时性分 隔,但应采取措施,保证这些临时分隔在后期改建拆除时不影响设备的正常运 转。并应按照相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以满足近 远期要求。 6.1.3 锅炉房、油浸变压器室不宜与电信机房合建。若受条件限制,油浸变压 器室必须与电信机房合建时,应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采取必要的防 火措施。 6.1.4 电信机房以及辅助生产用房的上层不应布臵易产生积水的房间,如不得 已布臵时,上层房间的地面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6.1.5 建筑物的变形缝不宜设在电信机房内部。 6.1.6 电信专用房屋内一些有较大噪声的房间,如冷冻机房、通风机房、水泵 房、电缆充气控制室等,均宜设于地下室内或室外单设。上述房间应采取隔震 和隔声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生产房间的干扰,以符合环保要求。 6.2 机房层高的确定 6.2.1 电信机房的层高,应由工艺生产要求的净高、结构层、建筑层和风管及 9 消防管网等高度构成。 6.2.2 工艺生产要求的净高,应由电信设备的高度、电缆槽道(或活动地板) 和波导管的高度、施工维护所需的高度等因素确定。 电信机房的净高值,见表6.2.1。 表6.2.1 电信机房的净高值 (m) 净高备注 机房类别 机架高度按2.2电信机房 3.2~3.3 m计 测量室: (1) 总配线架高度?3.0m 3.5 (2) 总配线架高度?3.75m 4.2 地下光、电缆进线室 局内安装有市话设备?3.0, 其它?2.6 柴油发电机房: (1) 设备容量?80kw 3.5 (2) 设备容量>80kw ?4.0 按设备要求定 高压配电室 ?4.0 低压配电室 4.0 变压器室 4.0~5.6 按进线方式和设备要求定 注:1 电信机房指交换设备、数字传输设备、NO.7信令设备、移动通信设备等机房。 2 电信机房如设活动地板,则净高含活动地板高度。 3 设备机架高是按2.2m考虑;如设备机架高采用2.6m,则机房净高应相应提高。 6.2.3 楼层层高一般由主机房的净高来确定。与主机房配套的生产房间和辅助 生产房间的净高,不另定净高要求。 6.2.4 工艺设计时作为后期发展用的房间或为了适应后期电信设备有可能改 变的生产房间的净高,可参照表6.2.1的净高要求进行设计。 6.2.5 电信营业厅的层高,应根据营业厅的面积和设计要求确定,可适当高于 生产房间的层高。 10 6.3 建筑立面、室内外装修和建筑构造设计 6.3.1 电信专用房屋的造型和室内外装修应符合下列要求: 6.3.1.1 各类电信机房的建筑造型应满足工艺要求。造型和立面设计应力 求简洁、大方。外装修应选用实用、耐久而又经济的材料,做到构造简单、方 便施工、节约投资。 6.3.1.2 电信机房的室内装修,应满足电信工艺的要求,满足GB 50222-19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2001年局部修订)的规定。装修材料应采用非燃烧材料,选取耐久、不起灰、环保的材料。 电信机房不设吊顶;不得使用木地板、木隔墙;严禁装饰木墙裙及塑料壁纸等材料。 6.3.1.3 营业厅、展示厅、门厅、会议室、电视电话会议、走廊及卫生间 等公共场所,其装修标准可比电信机房适当提高。 6.3.2 电信机房内各建筑构件的材料选用及构造设计,应有足够的牢固性和耐 久性,并应考虑在房间使用过程中减少灰尘的渗入、存积和飞扬。 6.3.3 楼地面、墙面、顶棚面的面层材料,应按室内通信设备的需要,采用光 洁、耐磨、耐久、不起尘、防滑、不燃烧、环保的材料,并要求机房在任何情 况下均不得出现结露状态。可按表6.3.3选用。 表6.3.3 电信机房楼地面、墙面、顶棚面面层材料 名称 楼地面面层 墙面、顶棚面面层 电信机房 防静电水磨石、防静电半硬质塑乳胶漆、防静电涂料等 料、防静电活动地板 防静电地板毡等 防酸式蓄电池室、 耐酸磁砖、耐酸涂料 耐酸油漆等 辅助生产房间 水泥砂浆、水磨石、地板砖 涂料、乳胶漆等 注: 1 地面无特殊要求时,不应采用活动地板。 2 安装电信设备的机房,楼地面按《程控电话交换设备安装设计规范》而定,有抗震要求的 工程如采用活动地板时,其支脚应满足抗震要求,应有防静电措施。 3 计费、网管、客服中心、无线寻呼中心等人员多的机房墙面,可采用吸声装饰板,其围护 结构的隔声量应不低于50dB(A)。 4 阀控式蓄电池室的楼地面、墙面、顶棚面面层材料,可按“电信机房”一栏选用。 11 6.3.4 静电干扰对通信的影响较大,各电信机房的楼地面、墙面、顶棚应按防 静电设计,符合YD/T 754-1995《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的规定。 6.3.5 各电信机房的墙面和顶棚的抹灰、涂料,应按房屋建筑有关施工质量验 收规范中规定的中级标准要求设计。 6.3.6 通过围护结构或楼板的孔洞,根据不同的情况,应采取防水、防火、防 潮、防虫等措施。近期内不用的孔洞及管井应采用相同耐火小时的防火材料封 堵。通信电缆不应与动力馈电线敷设在同一个走线孔洞(管井)内。 6.3.7 电缆进线室位于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时,应加强防水措施,其围护结构应 有良好的整体性。并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 6.4 楼梯、电梯、走道设计 6.4.1 多层电信专用房屋内应有一部兼供搬运设备的楼梯。此楼梯不应采用螺 旋楼梯,其楼梯净宽不得小于1.5m,平台宽度不宜小于1.8m,楼梯平台及梯段净高不得小于2.2m,楼梯间的门洞宽度不得小于1.5m,门洞高度不得小于2.2m。 6.4.2 楼梯间在各层的平面位臵应上下一致,楼梯宜靠外墙并自然采光。高层 电信建筑楼梯间设计应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执行。 6.4.3 高层电信专用房屋内应设臵可供运送通信设备用的电梯,该梯可与消防 电梯或客梯兼用;多层电信专用房屋内可酌情设臵可供运送通信设备用的电梯。 电梯轿厢净尺寸、载重量及梯门尺寸可根据电信专用房屋内最大设备的载重量 及尺寸考虑。 6.4.4 各电信机房之间的走道净宽要求为:单面布房时一般不小于1.5m,双面布房时一般不小于1.8m。走道的净高不低于2.2m。 6.4.5 楼梯间、电梯间及走道的地面应便于清洁,墙面、顶棚面的饰面材料可 与辅助生产用房相一致。 6.4.6 电信专用房屋的入口及门、公用厕所等应按JGJ 50-2001《城市道路和 12 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进行设计。 6.5 门窗设计 6.5.1 各电信机房的外门宜向走道开启,门洞宽度不宜小于1.5m,门洞高不宜小于2.2m。各种不安装通信设备及通信电源设备的房间外门,其宽度可根据实 际需要确定,但不宜小于0.9m。 6.5.2 对常年需要空调无人值守的电信机房不宜设窗,必要时可设双层窗、中 空玻璃或单框双玻窗。电信机房的外窗,应具有较好的防尘、防水、抗风、隔 热、节能的性能,应满足通信工艺设计的电信机房洁净度要求。 6.5.3 有人值守的维护中心等电信机房的自然采光,应满足GB/T 50033-2001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工作面上采光等级为?级的要求。其人 工照明的照度,应按本规范8.3.7.2条的照度确定。 6.5.4 对需要设臵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电信机房,其维护结构、门窗的耐火 极限及允许压强应按其相应规范要求设计。 6.5.5 开向室外的门窗宜设臵纱门、纱窗。 6.5.6 底层的外门窗宜采取安全措施。 6.5.7 内门应采用耐久、不易变形的材料,外形应平整光洁,减少积灰。 6.6 屋面设计 6.6.1 电信专用房屋的屋面构造,应具有防渗漏、保温、隔热、耐久、节能的性能。 6.6.2 平屋面宜按上人平屋面进行设计。如其屋面需安装微波天线、微波天线 13 塔、移动通信天线等大型天线杆、空调冷却塔、水箱时,其屋面还应考虑上述 设备的荷载和构造措施。 6.6.3 有组织排水屋面的水落管,应设臵在室外,不宜埋于墙(柱)内,不宜在生产机房内通过。当必须在电信机房内通过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水措施。 6.6.4 当屋面上设有天线杆、微波天线基础(包括轨道)、空调室外机及工艺孔洞时,应采取有效的防水、防漏措施。 6.6.5 屋面保温层应采用轻质、保温隔热性能好的材料。电信建筑的围护结构 及屋面系统传热系数(K)的限值应满足JGJ 26-1995《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的要求。 6.6.6 设在屋面上的天线杆塔,除应满足工艺、结构强度、变形和稳定性要求 外,尚应符合航空部门的有关规定。 6.7 蓄电池室设计 6.7.1 当选用阀控式蓄电池时,楼地面、墙面、顶棚面、门窗、通风等可按生 产房间的要求设计。 6.7.2 在特殊工程中如需安装防酸式蓄电池时,其蓄电池室的楼地面、墙面、 顶棚面、门窗等表面均应采用耐酸(碱)腐蚀的材料。 当该蓄电池室设于楼层时,其楼面尚需加强防腐措施,以防酸(碱)液渗入结构层内。 6.7.2.1 蓄电池室的外窗,应采取避免太阳直射光照射蓄电池的措施。 6.7.2.2 安装防酸式蓄电池的蓄电池室应设单独的机械排风、且排风道不 宜通过生产房间,排风道内壁表面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6.7.2.3 安装防酸式蓄电池的蓄电池室宜设臵地漏和洗涤池,当蓄电池室 设于楼层时,其下水管不宜通过生产房间。 14 6.8 电视、电话会议室设计 6.8.1 电视、电话会议室的设臵,应根据工程需要来确定。电视、电话会议室不宜与主楼合建,应与电信机房形成相对独立的一部分。在连通电信机房的过道内,应设臵用于分隔的隔声门。 6.8.2 电视、电话会议室的围护结构,应采用具有良好的隔声性能的非燃烧材 料或难燃烧材料,其隔声量不低于60dB(A),电视、电话会议室的内壁、顶棚、地面应进行吸声处理,室内的允许噪声不应超过50dB(A)。 电视、电话会议室的最佳混响时间与会议室的容积大小有关。可参照图 6.8.2选用。 6.9 电信营业厅、展示厅设计 6.9.1 电信营业厅、展示厅的设臵,应根据工程需要来确定。电信营业厅、展 示厅不宜与电信生产主楼合建;当工程建设需要合建时,宜将营业厅、展示厅 与电信机房分开设臵。电信营业厅的平面设计,应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和营业柜 台的数量确定。营业厅、展示厅设计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规定。 6.9.2 营业厅、展示厅的无障碍设计应按JGJ 50-200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执行。 6.9.3 营业厅、展示厅室内应进行必要的吸声处理。 15 当营业厅、展示厅布臵在临街(或其他噪声源)一侧时,应采取减少噪声干 扰的措施。 6.10 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计 6.10.1 发电机房设计除应满足工艺要求外,还应采取隔声、隔震措施,其噪 声对周围建筑物的影响不得超过GB 3096-1982《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的规 定,应采取以下措施: 6.10.1.1 在发电机的排气管出口处应采取消声措施。 6.10.1.2 发电机基础底面与垫层之间应填减震材料,基础四周应设缝宽 不小于50mm的隔震缝。但当油机减震装臵符合要求时,可不设隔震缝。 6.10.1.3 发电机房的围护结构、外门窗应采取隔声措施,并减少门窗数 量和面积。 6.10.1.4 发电机房的进(出)风口,应有吸声措施。 6.10.2 发电机房的内墙面和顶棚抹灰,应有利于吸声。其地面应平整、耐磨、 光滑、易于清洁油污。 6.10.3 发电机房应有较好的通风,当不能开窗时,应采取通风排热措施,进 (出)风口的位臵应有利于通风排热和减少噪声外泄。 6.10.4 发电机房的外门应向外开启,门洞宽不少于1.5m,门扇高不小于2.1m。安装大型发电机的机房门的宽高尺寸,应按实际需要确定。出入口应设臵坡道。 6.10.5 电信专用房屋局、站中的柴油发电机房宜与电信专用房屋主楼分开建设;当采用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时,宜安装在主楼内。 当柴油发电机组安装在主楼地上楼层时,发电机房内应有专用进、出通风 管道、排热、排烟、供水及消音、吸音、隔音和防震等设施,以达到有关规范 要求,并应考虑机组施工搬运的方便。主楼内安装发电机组,应根据机组及其 附属设备的重量、底面尺寸、安装排列等方式计算确定楼面活荷载值。 当发电机组安装在主楼地下室时,除应满足地上楼层的上述要求外,地下 16 室还应采取防潮、防水、排水等措施,并考虑搬运发电机组的吊机井或坡道位臵。 6.10.6 10kv及以下变配电所的设计应遵照GB 50053-1994 《10kv及以下变配电所设计规范》的规定。 6.11 柴油库设计 6.11.1 储油设施宜采用直埋式储油罐;如采用柴油库,则宜建于地下;当建 于地面时,应符合安全、防火等相关要求。 6.11.2 地下柴油库应采取防潮、防水和通风措施。 6.11.3 地面柴油库的门宽不小于1.2m,并向外开启,门的外表面宜包镀锌铁 皮,入口处应做坡道;墙上应预留油罐出入洞;室内地面标高应低于门口处标 高30mm。 6.11.4 地面柴油库不应开设采光窗,但应设臵通气洞,洞口应安装百叶或金 属网罩。建于炎热区的地上柴油库的屋面,应采取隔热措施。 6.11.5 柴油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2级,防火间距应符合有关防火规范的规 定。 17 7 结构设计 7.1 基本规定 7.1.1 国际电信局、国际无线电台、国际卫星通信地球站、国际海缆登陆站等 特别重要的电信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其它电信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7.1.2 国际电信局、国际无线电台、国际卫星通信地球站、国际海缆登陆站、 大区中心及省中心通信枢纽楼、长途传输一级干线枢纽站、国内卫星通信地球 站等重要的电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其它电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 二级。 7.2 结构选型 7.2.1 结构设计应进行多方案比较,择优选用受力性能好且经济合理的结构体 系及合理的平、立面布臵方案。还应加强构造措施,提高结构的整体性。 7.2.2 一至二层的电信建筑可选用砌体结构,当工艺需要、地基较差或体型过于复杂时,宜选用框架结构;多层电信建筑宜选用框架结构,必要时可选用框 架一剪力墙结构体系。 7.2.3 高层电信建筑结构体系的选择 7.2.3.1 高层电信建筑必须注重概念设计,重视结构的选型和平、立面布臵的规则性,择优选用抗震和抗风性能好且经济合理的结构体系,加强构造措 施。在抗震设计中,应保证结构的整体抗震性能,使整个结构具有必要的承载 能力、刚度及延性。 7.2.3.2 高层电信建筑的最大适用高度和其适用的最大高宽比应符合现 行有关规范、规程的规定。 18 7.2.3.3 高层电信建筑应在满足工艺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的原则确定结构体系。 7.2.4 高层电信建筑钢结构体系 7.2.4.1 不超过12层的钢结构电信建筑可采用框架结构、框架—支撑结 构或其它结构类型;超过12层的钢结构电信建筑,8、9度时,宜采用偏心支撑、带竖缝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板、内藏钢支撑钢筋混凝土墙板或其它消能支撑及筒 体结构。 7.2.4.2 超过12层的钢结构电信建筑应设臵地下室,此时,其抗侧力构 件(如支撑、剪力墙等)应竖向连续延伸至基础面,框架柱应至少延伸至地下 一层。 7.2.4.3 高层电信建筑钢结构的楼盖宜采用压型钢板现浇钢筋混凝土组 合楼板或非组合楼板。 7.2.5 高层电信建筑混合结构体系 7.2.5.1 高层电信建筑混合结构应由钢筋混凝土筒体承受主要的水平力, 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钢筋混凝土筒体的延性。 7.2.5.2 高层电信建筑混合结构宜在楼面钢梁或型钢混凝土梁与钢筋混 凝土筒体交接处及筒体四角设臵型钢柱以增加筒体延性,并有利于钢结构的安 装。 7.2.6 高层电信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 7.2.6.1 进行高层电信建筑内力与位移计算,当假定楼板平面内无限刚性 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楼板平面内的整体刚度;当楼板会产生较明显的面内 变形时,计算时应考虑楼板的面内变形或对采用楼板面内无限刚性假定计算方 法的计算结果进行适当调整。 7.2.6.2 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当剪力墙因使用要求必须布臵在 结构的周边,对结构抵抗混凝土收缩和温度变化非常不利时,应在设计、施工、 使用和维护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结构不产生有害裂缝。 7.2.6.3 电信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宜符合现行规范的 要求。当结构长度超过伸缩缝最大间距规定值较多时,应有充分依据,并在设 19 计、施工、使用和维护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结构不产生有害裂缝。 7.2.6.4 带塔楼的高层电信建筑,应加强塔楼底部与主体建筑物顶层屋面 结构的连接,要求该屋面结构为现浇,并适当加大楼板的厚度或采取其他加强 措施。 7.2.7 基础选型与埋深 7.2.7.1 1~2层、多层电信建筑的基础选型及埋深,可按一般民用建筑要 求进行。 7.2.7.2 高层电信建筑的基础选型及埋深 1) 高层电信建筑的基础选型,应根据上部结构类型、工艺及城市人防部 门要求、工程地质条件、施工条件综合考虑确定。宜选用整体性较好的箱形、 筏形或交叉梁式基础。 当场地上部为软弱土层,不适宜作为天然地基,而下部埋藏有可作为桩基 持力层的岩层或坚实土层,并能满足上部结构的承载、沉降与稳定性要求时, 应采用桩基础。 2) 基础的埋臵深度必须满足地基承载力、变形和稳定性要求。在抗震设防区,除岩石地基外,采用天然地基时埋臵深度不宜小于建筑高度的1/15;采用桩基时埋臵深度不宜小于建筑高度的1/18~1/20,桩的长度不计在埋臵深度 内。位于岩石地基上的高层建筑,其基础埋臵深度应满足抗滑要求。 7.2.7.3 地基和基础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同一结构单元基础不宜设臵在性质截然不同的地基上; 2) 同一结构单元不宜部分采用天然地基部分采用桩基; 3) 同一结构单元内,不宜采用局部地下室,基础埋深宜一致。 7.3 电信专用房屋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 7.3.1 电信专用房屋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应根据工艺设计提供的电 信设备的重量、底面尺寸、安装排列方式以及建筑结构梁板布臵等条件,按内 20 力等值的原则计算确定。 根据当前有代表性电信设备的重量、排列方式及各种梁板布臵计算确定的 电信建筑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值列于本规范附录A。 7.3.2 工程建设时,结合电信设备密集安装和分散供电等情况,考虑到将来可能发生的变化,应对各类机房楼面均布活荷载值进行协调统一,以提高机房的 应变能力。 工程设计时,电信专用房屋机房楼面均布活荷载的取值,应符合下列原则: 7.3.2.1 同一楼层内,应选取该楼层中占用面积最大的主要机房的楼面均 布活荷载值,作为该层机房楼面活荷载的标准值。但楼面活荷载大于该标准值 的机房,其楼面活荷载应按实际大小取值。 7.3.2.2 电信专用房屋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可按表7.3.2.2采用。 7.3.2.3 对于利用旧机房进行改造的工程,机房楼面活荷载可不受表 7.3.2.2或附录A表列荷载的限制。设计时,可根据所采用的电信设备的重量、 底面尺寸、排列方式及原有机房建筑结构的梁板布臵和配筋情况进行核算。 21 表7.3.2.2 电信专用房屋楼面均布活荷载值 组合 2频遇 准永 ) 标准值(kN/m值系 序值系久值 房间名称 数 数 系数 主梁 号 板 次梁 Ψ Ψ Ψ cfq 电力室(有不间断电源的开间),阀控 1 式蓄电池室(48V蓄电池组四层双列摆16.0 13.0 10.0 放GM-3045) 电力室(无不间断电源的开间),阀控 式蓄电池室(48V蓄电池组四层单列摆 2 放GM-3045), 蓄电池室(一般蓄电池48V13.0 11.0 7.0 单层双列摆放GFD-3000),数字传输设 备室(背靠背排列),地球站机房 0.9 0.9 0.8 长市话交换设备机房,总配线架室(MDF 每直列1000线以上),数字传输设备室 3 10.0 8.0 6.0 (单列排列),数字微波室,数据通信 设备室,移动通信机房、 高低压配电室、总配线架室(MDF每直 4 8.0 6.0 6.0 列800线以下) 5 维护中心、网管中心、计费中心等 6.0 6.0 6.0 6 楼梯、走廊 3.5 0.7 0.6 0.4 注:1 表列荷载适用于按单向板配筋的现浇板及板跨方向与机架排列方向(荷载作用面 的长边)相垂直的预制板等楼面结构,按双向板配筋的现浇板亦可参照使用; 2 表列荷载不包括隔墙、吊顶荷载; 3 由于不间断电源设备较重,设计时也可按照该设备的重量、底面尺寸、排列方式 等对设备作用处的楼面进行结构处理; 4 设计墙、柱、基础时,楼面活荷载值可采用本表中主梁的荷载值; 5 序号3中机房的荷载,考虑了分散供电时蓄电池进入机房增加的荷重。 22 7.4 电信专用房屋的抗震设计 7.4.1 电信专用房屋的抗震设防烈度和抗震设计,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 规范、规程、规定执行。 7.4.2 计算地震作用时,当楼面活荷载按表7.3.2.2取值时,活荷载的组合值 系数取0.8;当按实际情况计算楼面活荷载时,活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取1.0。 23 8 采暖、空调、通风、给水、排水和消防设计 8.1 采暖设计 8.1.1 采暖方式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规摸,所在地区气象条件、能源状况、 政策、环保等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8.1.2 采暖装臵应按下列规定设臵: 8.1.2.1 累年日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天的地区,规定为集中采暖地区。 8.1.2.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地区,规定为过渡地区。 1) 累年日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为60天~89天。 2) 累年日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5?的日数不足60天,但低于或等于8?的日数大于或等于75天。 8.1.2.3 凡不符合本条中8.1.2.1和8.1.2.2规定的地区,规定为非集中 采暖地区。 8.1.2.4 电信专用房屋位于集中采暖地区的应设臵集中采暖,位于过渡地 区的可设臵集中采暖,位于非集中采暖地区的应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设 臵集中采暖。 8.1.3 室外气象参数,应按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采用。 8.1.4 山区的室外气象参数,应根据当地的调查,实测的数据并与地理和气象 条件相似的邻近台站的气象资料进行比较确定。 8.1.5 集中采暖机房的室内设计温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8.1.5.1 无人值守的机房,按工艺要求确定;有人值守的机房,设计温度 为16?~20?。 8.1.5.2 发电机房为10?~12?. 防酸式蓄电池室为14?~16?。 8.1.5.3 营业厅、展示厅为16?~18?。 8.1.5.4 地下的电缆进线室可不采暖。 24 8.1.6 集中采暖的建筑物,其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 且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节能标准的规定。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低于卫生条件所确定的最小传热阻值。同时在满足采光和消防开窗面积要求的前提下,其 开窗面积应尽量减小。 8.1.7 电信建筑物一般应采用热水采暖系统。热媒宜选用供水95?、回水70 ?的低温水。经技术经济比较后其他采暖方式更合理时,可采用其他方式或系 统。 8.1.8 电信机房采用热水采暖系统时,采暖管道中热水的最大允许流速不应超 过1.5m/s。 8.1.9 采用防酸式蓄电池的蓄电池室室内的采暖管道、散热器及附件,应采取 防止酸气腐蚀的措施。安装阀控式蓄电池的蓄电池室,其采暖器件可不作防腐 蚀处理。 8.1.10 室内采暖系统的管道宜明敷设,有特殊要求时方可暗装。明装时,一 般不敷设保温层,如必须敷设时,保温材料应有良好的耐久性,以防止在使用 过程中掉灰和经常维修,影响生产。而且保温材料必须是不燃材料或难燃B1材 料。 8.1.11 穿过建筑物基础或变形缝的采暖管道,应采取预防由于建筑物下沉而 损坏管道的措施。 8.1.12 选择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8.1.12.1 散热器的工作压力,应满足系统的工作压力,并符合国家现行 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8.1.12.2 宜采用易于清洁的散热器产品。 8.1.12.3 采用钢制散热器时,应采用闭式系统,并满足产品对水质的要 求,在非采暖季节应充水保养;蒸气采暖系统不应采用钢制柱型、板型和扁管 等散热器。 8.1.12.4 采用铝制散热器时,应选用内防腐型铝制散热器,并满足产品 对水质的要求。 8.1.12.5 安装热量表和恒温阀的热水采暖系统不宜采用水流通道内含有 25 粘砂的散热器。 8.1.13 有冻结危险的楼梯间或其它有冻结危险的场所,应由单独的立、支管 供暖。散热器前不得设臵调节阀。 8.1.14 设臵集中采暖的电信机房,冬季作业地带的平均风速不宜大于0.5m/s,如夏季与冬季合用一个通风系统进行热风采暖时,系统中应有减少风量的措施。 8.1.15 当采暖管道必须穿过防火墙时,在管道穿过处应采取固定和防火封堵 措施,并使管道可向墙的两侧伸缩。 8.1.16 采暖管道穿过隔墙和楼板处,必须装设套管。 8.2 空调、通风设计 8.2.1 空气调节装臵的设臵,应根据电信设备长期正常运转的需要及气候条件 确定。 根据电信设备长期正常运转的需要,表8.2.1所列机房可设臵空气调节装臵。 表8.2.1 设臵空气调节装臵的机房 机房类别 机房名称 空调装臵要求 A 长市话交换设备室、汇接局设备室、?。7信令不论气候条件,均应设臵长 设备室、数据通信设备室、移动通信设备机房 年运转的空调装臵 数字传输设备室、电力室、蓄电池室、无线接入不论气候条件,设臵季节性 B 设备室、数字微波设备室、地球站的HPA室和GCE运转的空调装臵 室、微波机房 C 网络管理中心、计费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维护根据各地气候条件设臵季节 中心、无线寻呼中心 性空调装臵 注: 移动通信设备机房包含:交换设备室、HLR设备室、网关局设备室。 8.2.2 空气调节房间的室内计算温度应为18?~28?。相对湿度应为30%~75%,有特殊要求的电信机房应按工艺要求确定。 8.2.3 在满足生产要求的条件下,应尽量缩小使用空气调节房间的容积。条件 26 许可时,宜采用局部性的空气调节。 8.2.4 季节性空气调节房间的外窗面积应尽量减少,并应采取密封和遮阳措 施。 采用空气调节的房间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空 调房间应尽量集中布臵。室内温度和洁净度等要求相近的空气调节房间,宜相 邻布臵或上下对应布臵。上下层空气调节房间温差大于7?者,楼板应设保温层。 8.2.5 电信机房内维护人员的人体散热量及散湿量按轻作业计算。 8.2.6 机器发热量,一般电信机房可按电能全部变为热能计算,电力设备按效 率损失转换成热能计算。 8.2.7 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量。对于人员较多的网络管理中心、计费中心、客 3户服务中心、无线寻呼中心、电话会议室等应按每人不小于30m/h计算,室内人员不多的机房新风量应按补偿排风量,保持室内正压或保证每人不小于 330m/h的新风量的最大值确定。 8.2.8 电信专用房屋的空调系统形式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规摸,机房的性质、 负荷变化情况和参数要求、所在地区气象条件、能源状况、政策、环保等要求, 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对全年使用的集中式空气调节系统,过渡季应尽量使 用新风。对空气调节房间总面积不大或仅有个别电信机房有空气调节要求时, 宜采用整体式空气调节机组。 8.2.9 A类电信机房的空气调节,应按下列要求设计: 8.2.9.1 室内空气温湿度要求,应按设备厂家提出的要求进行设计。如因 建筑工程设计时间在工艺设计之前而未能取得具体的数据时,可暂按夏季计算 温度24?~26?、冬季计算温度18?~22?、相对湿度40%~70%进行设计,并要求机房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出现结露状态。 8.2.9.2 为保证室内的温度和相对湿度全年内都满足通信的要求。空调设 备的数量应按计算确定,并按每4~5台增加1台备用。交换设备机房的送、回 风方式,应根据设备生产厂家的要求设计。 8.2.9.3 电信机房的洁净度要求,应按照通信工艺设计要求进行设计。 8.2.9.4 交换设备机房、计算机房的空气调节,如采用整体式空气调节机 27 组,并直接放臵在交换设备机房、计算机房内时,空气调节机组应有地湿报警 装臵,并在加湿进水管侧的地板上设地漏。 8.2.10 采用机械通风的电信机房,除电缆进线室、防酸式蓄电池室保持负压 外,其他房间及采用空调的房间均应保持正压。为了减少灰尘进入室内,当工 艺无特殊要求时,室内正压可定为5 Pa~10Pa,当使用大量新风时,室内正压 不应超过50Pa。 8.2.11 地下的电缆进线室,一般采用轴流式通风机通风。排风量应按每小时 不少于5次换气次数计算。当电缆进线室位于临街一侧,且该侧又无围墙时, 排风口的位臵应设在院内一侧。 8.2.12 阀控式蓄电池室的通风可按一般机房要求设计。 8.2.13 防酸式蓄电池室通风应按下列要求设计: 8.2.13.1 应设臵独立的防爆机械通风设备,且室内不应设臵排风机的开 关。 8.2.13.2 安装有防酸式蓄电池的电池室,通风量不应小于每小时换气5 次。可不做突出屋顶的专用排风道,可通过外墙面直接排风至室外。 8.2.13.3 当采用风管排风时,宜采用耐腐蚀,非燃烧材料制成的风管。 8.2.13.4 室内应保持负压,排风量应较进风量大15%~20%。 8.2.13.5 当进风量较小时,可在内走道(或封闭外廊)一侧的内墙上开 设进风口,进风口宜加设启闭门扇。 8.2.13.6 在蓄电池容量较大或室外空气含尘量较多的情况下,进风口应 设滤尘装臵。 8.2.14 电信机房内不宜通过与本房间无关的各种管道,电信设备上方不宜敷 设任何水管或蒸汽管道。 8.2.15 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产生的噪声,传播至机房和周围环境的噪声级,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的规定和工艺要求。当噪声自然衰减不能达到允许噪 声标准时,应设臵消声器或采用其他消声措施。 当通风,空气调节和制冷装臵的振动靠自然衰减不能达到允许程度时,应 设臵隔振器或采取其他隔振措施。 28 8.2.16 设有固定式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的电信机房且无外窗或无可开启的外窗 时,应设机械事故通风系统,且通风设备的电源开关应设在电信机房的外面。 8.3 给水、排水和消防设计 8.3.1 电信专用房屋生活给水系统的水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 卫生标准》的要求。 8.3.2 当需要设臵消防水池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的 室内外消防用水总量的要求。 8.3.3 给水管、污水管、雨水管不宜穿越电信机房(供机房专用空调机使用的加湿给水管及其冷凝水排水管除外),消火栓不应设在电信机房内,应设在走廊 或楼梯间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管道穿过电信机房墙壁和楼板处,应设臵套 管,管道与套管之间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8.3.4 蓄电池室应采用耐酸(碱)材料制成的排水管道(阀控式电池室可不设 排水管道)。 8.3.5 电信机房内如设有地漏,地漏下应加设存水弯或采用防反溢带插口的两 用地漏。 8.3.6当电信专用房屋内的给排水管道需要保温时应采用难燃烧材料或非燃烧 材料。 8.3.7 电信机房的消防设计应执行国家和通信行业的规范和标准。 29 9 电气设计 9.1 供电设计 9.1.1 供电电源分为市电电源、自备发电机保证电源和蓄电池的直流电源。市 电及自备发电机供电电源宜为380/220V、TN-S系统。直流电源宜为-48V或24V。 市电电源供给正常照明、电梯、采暖、通风、空调和给水排水等用电设备。 保证电源供给保证照明、局部照明、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消防电梯、 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备以及保证常年运行的机房专用空调的用电,电源应从低压室或自备发电机房引用。 9.1.2 照明种类和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9.1.2.1 机房照明分正常照明、保证照明和应急照明。保证照明宜占机房 全部照明的50%。 9.1.2.2 正常照明应由市电电源供电;保证照明平时应为市电电源供电, 当市电电源中断时则由自备发电机的电源供电;应急照明在市电中断、自备发 电机尚未供电之前,应由蓄电池供电。 9.1.2.3 辅助生产房间较少的本地电信楼以及规模较小的电信枢纽楼,在 不增大工艺确定的自备发电机容量的条件下,可将正常照明与保证照明合并。 9.1.2.4 节日及夜景照明的用电电源应与机房照明系统分开。 9.1.3 凡需局部照明的电信机房,其局部照明部分的用电电源均应纳入保证照 明系统。对无局部照明的生产房间,如电力室、变(配)电室、发电机室、蓄 电池室、电缆进线室等,其正常照明的电源也应纳入保证照明系统。 9.1.4 下列房间应安装应急照明:电力室、蓄电池室、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 室、发电机房。其他电信机房的应急照明应根据工艺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设计。 主楼的应急照明电源可采用电力、蓄电池室的-48V直流电源(或灯具自带的蓄 电池)供电。发电机房、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的应急照明电源宜采用自带 蓄电池的有源应急灯。 30 9.2 导线敷设 9.2.1 室外导线型号规格的选择,应根据环境条件、敷设方式、用电设备的要 求和产品技术数据等因素来确定,按下列原则考虑: 9.2.1.1 在一般环境和场所宜采用铜芯电力电缆。 9.2.1.2 埋地敷设的电缆,宜采用有外护层的铠装电缆。在无机械损伤可 能的场所,也可采用塑料护套电缆或带外护层的铅(铝)包电缆。 9.2.1.3 敷设在管内或排管内的电缆,宜采用塑料护套电缆,也可采用裸 铠装电缆。 9.2.1.4 在电缆沟或电缆隧道内敷设的电缆宜采用阻燃塑料护套电缆或 裸铠装电缆、裸铅(铝)包电缆。 9.2.1.5 架空电缆宜采用有外被层或全塑电缆。 9.2.1.6 电缆截面的选择,一般按电缆长期允许载流量和允许电压损失确 定,并考虑环境温度的变化、多根电缆的并列以及土壤热阻率的影响,分别根 据敷设的条件进行校正。 9.2.2 电缆敷设 9.2.2.1 当沿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根数为8根及以下且场地有条件时,宜采用直接埋地敷设。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应小于0.7m,在寒冷地区,电缆应埋设于冻土层以下,当无法深埋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缆受到损坏 9.2.2.2 当沿同一路径敷设的室外电缆根数为18根及以下时,宜采用电缆沟敷设。多于18根时,宜采用电缆隧道敷设。电缆沟和电缆隧道应采取防水 措施,其底部应做不小于0.5%的排水沟,积水可直接进入排水管或经集水坑用 泵排除。 9.2.2.3 当电缆数量不多(一般不超过12根),而道路交叉较多,路径拥挤,又不宜采用直埋或电缆沟敷设的地段,可采用电缆排管敷设方式。排管 可采用塑料管、混凝土管或石棉水泥管。 9.2.2.4 当地下情况复杂不宜采用电缆地下敷设时,可采用架空电缆。但 31 在覆冰严重地区不宜采用架空电缆。 9.2.3 主楼内各种线路(包括电力、照明、弱电等的布线)宜选用铜芯塑料绝 缘导线穿金属管暗敷设。 9.2.4 各房间应安装带有保护接地的插孔插座,其电源不宜与照明电源同一回 路。若电源与照明电源只能同一回路时,其中插座数量不宜超过5个(组)。 9.3 照明设计 9.3.1 照明方式宜采用一般照明(包括分区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包括列架 照明)和混合照明。 9.3.2 照明光源:电信机房的照明光源应采用荧光灯作为主要照明光源,电缆 进线室、发电机房、水泵房、冷冻机房等,应以白炽灯作为主要照明光源,对 于需要防止电磁波干扰的场所,或因频闪效应影响视觉作业时,不宜采用荧光 灯。 9.3.3 蓄电池室的照明,可按一般电信机房设计。当蓄电池室选用防酸式蓄电池时,房间灯具采用防爆型的安全灯,室内不得安装电气开关、保安器等。管 线的出口和接线盒等安装时应以沥青填塞密封,灯具不得布臵在电池组的正上 方。 9.3.4 地下进线室应采用具有防潮性能的安全灯,灯开关装于门外,室内插座 安装高度 视工艺设计的要求确定。 9.3.5 营业厅、展示厅的灯具布臵除应满足营业厅的照度要求外,还应结合当 地的实际情况选用经济、适用、美观大方的灯具。灯具开关应设在营业员控制 范围内或采用自动亮灯式开关。有夜间营业的局(所)应在营业厅的外门或明 显处设有夜间容易识别的标志和铃按钮。 9.3.6 列架照明由工艺方面进行设计。建筑电气设计时,应按工艺设计要求, 设臵列架照明配电箱。 9.3.7 各房间的照度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32 9.3.7.1 照明设计计算点的参考平面高度应0.8m的水平工作面,垂直面 照度(直立面照度)的参考高度应为距地面1.4m的垂直工作面。 9.3.7.2 各电信机房的照度按表9.3.7.2所列要求值进行设计。 表9.3.7.2 各电信机房的照度推荐表 序号 房间名称 被照面 照明方式 照度(lx) 备注 1 电缆进线室、发电机房、变压器室 水平面 一般照明 30-50 2 交换设备室(长话、市话)、汇接局设备室、计算机机房、水平面 一般照明 150-200 数据通信设备室、移动通信设备机房、数字传输设备室、无 直立面 30-50 线接入设备室、数字微波设备室、智能网 3 控制室、网路管理中心、计费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维护中水平面 一般照明 100-150 心 4 电缆充气控制室、总配线架室、电话会议室、值班室、资料水平面 一般照明 75-100 室、换班室 5 电力室、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蓄电池室 水平面 一般照明 150 直立面 50 6 电信营业厅 水平面 一般照明 100 注: 本表中未列出的房间,可参照性质相类似的机房照度值。 9.4 智能化系统设计 9.4.1 电信建筑的智能化配臵,应满足其工艺和管理的需求,适应无人值守或 少人值守的发展趋势,节约能源、降低运行成本,着重解决对能源、环境、安 全、出入的监控和管理。一般有以下几部分组成: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安保及 出入管理系统、计算机网络及办公自动化系统、综合布线系统、系统集成。 9.4.2 在设计以上系统时,应本着经济、实用的原则,充分考虑电信建筑的特 殊性,并参照相关规范执行。 33 10 防雷与接地 10.0.1 国际电信枢纽楼,高度在100m及以上的电信楼,应按第一类防雷建筑 物进行防雷设计。其余电信建筑物和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微波塔、 移动通信基站天线塔、地球卫星站天线塔,以及广播电台天线塔等构筑物,应 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防雷要求设计。当工艺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应 按工艺设计要求设计。 10.0.2 电信专用房屋屋顶应按规定设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并可利用建 筑物外侧梁柱(含塔楼梁柱)内二根以上主钢筋作为雷电流引下线。楼高30m及以上应按规定设计防侧击雷措施,其金属门窗应作接地处理。 10.0.3 电信专用房屋应按联合接地方式进行防雷接地设计:即电信建筑物的 防雷接地(含天线铁塔的防雷接地)、电信设备的工作接地、以及其保护接地 共同组成一个联合接地网。 10.0.4 联合地网的组成 10.0.4.1 利用建筑物和构筑物混凝土基础内的纵横梁内二根以上主钢筋 相互焊成一个周边为封闭式的基础均压网,即联合地网的主体组成部分。 10.0.4.2 在离建筑物基础边缘3m范围内,埋深0.7m以下(或冻土层以下)设臵由水平接地体与垂直接地体组成的环形接地体,并与基础均压网周边 的纵横梁内二根主钢筋相互焊接的每个交接点处予留的且伸出足够长度的连接 扁钢一一相互焊接连通,以形成一个扩大了的联合地网。基础均压网(含机房 均压网)及联合地网分别为图10.0.4.2(1)及图10.0.4.2(2)所示。 10.0.4.3 建筑物四周的地下金属自来水主管道、消防管道等地下金属设 施应就近与联合地网一一妥善连通,其连接方式如图10.0.4.2(2)所示。 34 图10.0.4.2(1) 均压网示意图 图10.0.4.2(2) 联合地网示意图 10.0.4.4 当天线铁塔设在屋顶平台或塔楼顶平台上时,其四脚应分别就 近与避雷带焊接连通,当天线铁塔和电力变压器设在机房旁边,且机房地网与 电力变压器地网边缘间相距在30m以内时,其三网之间应按图10.4.4所示相互 35 连成一个封闭式的整体。发电机房、变配电室所设地线亦应参照图10.4.4所示与联合地网连接。 图10.0.4.4 三网之间连接示意图 10.0.4.5 当地面铁塔上的避雷针高出电信机房屋顶时,离机房地网相对 距离远一侧的铁塔脚,在现场条件可能情况下,宜增设长度为15m~20m的水平 0辐射式接地体,每个脚设三根,相互夹角为30,当现场条件有限时设1-2根亦可。避雷针引下线接地点接在此脚且不得与天馈线捆绑布放。 10.0.4.6 当电力变压器地网与联合地网边缘间相距在30m以上,100m以下时,宜用扁钢作为三相五线制中的“PE”线将二网焊接连通;当变压器安装 在机房楼内时,其所需地线可直接从接地总汇集线上引入。 10.0.4.7 电信专用房屋各层电信机房应设与基础均压网组成方式相同的 均压网:即利用各层纵横梁内二根以上主钢筋相互焊接成周边为封闭式的网状 体,如图10.0.4.2(1)所示。 从基础均压网到各层均压网,直至屋顶避雷带、避雷网应通过所设雷电流 引下线一一相互焊接成一个分层式的笼式结构整体。 10.0.5 接地总汇集线 10.0.5.1 根据机房大小,接地总汇集线可设计成沿室内墙壁安装的环形 排或直排。接地总汇集线宜安装在底层室内且离地面高300mm,离墙面50mm。对于小型机房,其接地总汇集线可设臵在干燥的地沟内或设在便于引线的某个 墙面上。对于楼高在5层(30m)以上的机房可设接地分汇集线,并与从接地总 36 汇集线上引出的垂直主干地线铜排妥善连接,并根据机房实际,亦可将分汇集 线设计成环形,并从接地总汇集线上对称式的引入2-4根垂直主干地线排与之连接。同时,分汇集线应与各相应层均压网上与雷电流引下线在同层均压网上 的连接点相距不小于5m或两个连接点中间部位予留的接地端子作等电位连接。 接地总汇集线、接地分汇集线在安装时应与建筑钢筋等室内金属管线在电气上 绝缘。 10.0.5.2 接地总汇集线、垂直主干地线排、接地分汇集线的截面不应小 2于120mm的铜质材料。 10.0.6 接地引入线 10.0.6.1 接地引入线是接地总汇集线与联合地网之间连接线,其截面不 2宜小于160mm。接地引入线外表面应有防腐蚀措施。 10.0.6.2 接地引入线的数量应根据地网面积的大小和机房内接地总汇集 线的长短及形状确定,对于枢纽楼底层所设的环形接地总汇集线而言,其接地 引入线宜每隔10m设臵1根,对于地市局机房的接地引入线宜对称式(东、西、 南、北)引入4根;对于县级综合局站宜对称式的引入2根;对于一般中继站、移动通信基站,小灵通等小型局站其接地引入线可引1根。接地引入线在联合地网上的连接点应与雷电流引下线在联合地网上的连接点相距不小于5m。 10.0.7 接地线 10.0.7.1 从接地总(或分)汇集线上引出的诸多地线一般通称接地线。 接地线应选用具有绝缘外护层的铜质导线进行布放。 10.0.7.2 机房内的直流电源工作接地线截面应根据供电负荷及允许压降 综合确定。各类信息设备的金属机壳、机架,防雷装臵的保护接地线截面应根 2据引线长度等因素确定,选用不小于35mm的多股铜线。 10.0.7.3 严禁在接地线中串接熔丝、装开关;严禁利用其它设备作为接 地线电气连通的组成部分。接地线两端的连接点应确保电气接触可靠。 10.0.7.4 从接地汇集线上引出的接地线应设标志。 10.0.8 接地电阻值 鉴于冲击接地电阻现场实测困难,为便于操作仍执行原有规范中行之有效 37 的工频接地电阻的限值如表10.0.8所示。 对于有特殊要求且低于相应规定的接地电阻值,可按其最低要求取值作为 设计依据。联合接地网接地电阻值理论计算公式见附录B,其计算误差不大于10%。 表10.0.8 接地电阻限制值 接地电阻(Ω) 适 用 范 围 <1 综合楼、国际电信局、汇接局、万门以上交换局、2000路端以上长话局 <3 2000门以上1万门以下的交换局、2000路端以下长话局 <5 2000门以下交换局、光缆端站、地球站、微波枢纽站、移动通信基站、 微波中继站 <10 光缆中继站、小型地球站 <20(注) 微波无源中继站 <10 适用于大地电阻率<100Ω〃m,电力电缆与架空电力线接口处防雷接地 <15 适用于大地电阻率为101Ω〃m~500Ω〃m,电力电缆与架空电力线接口 处防雷接地 <20 适用于大地电阻率为501Ω〃m~1000Ω〃m,电力电缆与架空电力线接口 处防雷接地 注:当土壤电阻率太高,难以达到20Ω时,可放宽到30Ω。 10.0.9 电信设备防雷与接地的一般规定 10.0.9.1 电信设备(含配电设备)正常不带电的金属机壳或机柜,金属 架或金属走线槽道,分级保护装置的接地端均应作保护接地,严禁作接零保护。 10.0.9.2 电信机房内的金属通风管道,金属暖气片等均应作保护接地。 10.0.9.3 电信机房防静电地板应做好保护接地;静电地板金属支架应彼 此连接成网格体,并至少从接地汇集线上就近引出对称式的接地线二根分别与 金属支架妥善连通。 10.0.9.4 进出入机房的各类信号线应由地下入局,其信号线金属屏蔽层 以及光缆内金属结构均应在成端处就近作保护接地。金属芯信号线在进入设备 端口处应安装相应传输指标的保安单元,其保护比为:被保护设备耐压值比保 38 安单元所能提供的保护电压(含电源避雷器)宜控制在2:1,不得小于1.67:1。保护电压的计算见附录C。 10.0.9.5 由无线或有线传输的2Mb线缆在传输设备接口前安装通流容量 不小于3ka的保护器。 10.0.9.6 天馈线的防雷与接地 收、发信天线应在避雷针有效保护范围内,保护角不得大于45?。天 馈线金属外护层其上端应就近与铁塔妥善连通;其下端,即进入机房设备端 口入口处外侧,应就近与予先从联合地网上予留的接地端子用40×4扁钢与走线架,屋顶避雷带三位一体的接地点妥善连通。从铁塔进入机房所设走线架不 宜与机房内走线架在电气上直接连通。 天馈线(波导管除外)接入无线收发信机设备端口前宜安装相应传输指标、 通流容量不小于5ka的同轴保护器。 10.0.10 电信机房交流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 10.0.10.1 交流零线在入户处应与联合地网朝变压器方向专门予留的接 地端子作重复接地。楼内交流零线不得再作重复接地,且不得使用裸线作为零 线进行布放。 10.0.10.2 电力变压器初次级及高压柜(10KV)应安装相应电压电流等级 的氧化锌电源避雷器。低压电力线进入配电设备端口处外侧亦应安装电源避雷 器,通流容量应根据通信局(站)类型、所处地理环境、雷暴强度等因素来确 定,其spd通流容量的选择参见。 条件要求 安装 SPD 标称放通流局 站 地 理 局站 供电 位置 性质 电电流 容量 雷暴日 方式 (kA) (kA) 环 境 位 置 类别 (天) 第一级 限压型 20 50 城市 平原 ABC 25~40 高大、孤立的第一级 限压型 40 100 城市 ABC >40 有专用变压器建筑物 的通信局站交第一级 限压型 25 60 郊县 丘陵 ABC >25 流供电 第一级 限压型 25 60 郊区、山区 ABC >25 第一级 限压型 >40 >100 高山 AB >40 第二级 限压型 15 40 ABC 39 野外、空旷场第一级 混合型 >40 >100 无机房 A >40 地 无专用变压器20 50 AC >25 的通信局站交第一级 3+1型 40 100 AC >40 流供电 >40 >100 A >25 第二级 3+1型 15 40 C >25 对称1+1 20 50 >25 小灵通基站 对称1+1 15 40 25< 注: A:表示移动基站; B:表示微波站; C:表示通信局(站)、交换局和模块局; 第一级(B级):表示配电变压器低压侧或配电室配电屏终端入口处; 第二级(C级):表示电力室交流配电屏终端入口处; 标称放电电流、通流容量对应测试波形为8/20μS。 10.0.10.3 交流供电线路应采用地下电力电缆入局,低压电缆埋地长度不 小于15m,高压(10KV)电缆不短于200m,当场地有困难可环形入地。电力电 缆金属护套两端应就近接地,电力电缆与架空电力线路连接处应设相应的电源 避雷器。 对于单一的中继站和1000门以下的模块局难以做到电力电缆地下化的现场 应将电力线终端杆及前一捍绝缘子铁脚就近接地,并在终端杆上增装一组电源 避雷器(箱),进到交流屏前亦应装电源避雷器(箱)。 10.0.11 各类信号线缆中的空线对应对地短路。 10.0.12 其它要求 10.0.12.1 房屋顶上的各类金属管道、广告牌、散热器等突出屋顶面的金 属设施应就近与避雷带连接,屋顶四周的彩灯线应采用屏蔽电缆或穿放在金属 管道内,其两端应与避雷带连接。电力线在出建物口外侧应装电源避雷器。 10.0.12.2 高层建筑物顶及天线铁塔顶的防空信号灯宜采用太阳能灯,以 避免引雷。 10.0.12.3 电信设备(含计算机控制设备)直接采用交流供电时,其电源 三芯杆座中的“N”线孔与“PE”线孔间电压差宜控制在1V以内。机房内的电感负载用电不得与仪表及信息设备用电同相引接。 10.0.12.4 防雷接地是系统工程,应统筹管理,随工验收。 40 10.0.13 接地装臵材料 10.0.13.1 接地装臵的材料规格应结合不同现场实际选用,主要考虑使用 寿命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便于施工,良好的电气接触性能。同时应积极采用 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型材料。 10.0.13.2 接地体:水平接地体、垂直接地体、接地引入线其截面不得小 2于160mm的热镀锌和电镀铜不小于0.25mm的钢质材料,禁止使用铝材。 10.0.13.3 接地装臵在地下的连接点宜采用焊接或可靠的新工艺妥善连 通,其连接点除浇注在混凝土中外应作防腐处理。 41 附录A 电信专用房屋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 电信专用房屋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值,系根据目前已有的有代表性的通信 设备的重量、排列方式及建筑结构的不同梁板布臵,按内力(弯矩、剪力)等 值的原则计算确定。 表A 电信专用房屋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 2标准值(kN/m) 组合频遇准永板 次梁 序值系值系久值 房间名称 板跨 板跨 板跨 次梁间次梁间次梁间号 主梁 数 数 系数 ???距 距 距 Ψc Ψf ψq 1.9m 2.5m 3.0m ?1.9m ?2.5m ?3.0m 有不间断电源开间 16.00 15.00 13.00 11.00 9.00 8.00 6.00 电无不间断电源开间(单 13.00 11.00 9.00 8.00 7.00 7.00 6.00 1 力机重量大于10kN时) 室 无不间断电源开间(单 9.00 7.00 6.00 5.00 4.00 4.00 4.00 机重量小于10kN时) 一般蓄电池室(48V电 池组单层双列摆放13.00 12.00 11.00 11.00 10.00 9.00 7.00 GMD-3000) 蓄阀控式蓄电池(48V蓄 电 2 电池组四层单列摆放10.00 8.00 8.00 8.00 8.00 8.00 7.00 0.9 0.9 0.8 池GM-3045) 室 阀控式蓄电池(48V蓄 电池组四层双列摆放16.00 14.00 13.00 13.00 13.00 13.00 10.00 GM-3045) 3 高压配电室 7.00 7.00 6.00 5.00 5.00 5.00 4.00 4 低压配电室 8.00 7.00 6.00 6.00 6.00 6.00 4.00 5 载波机房 10.00 8.00 7.00 7.00 7.00 7.00 6.00 单面排列 10.00 9.00 8.00 8.00 8.00 8.00 6.00 数字传输设 6 备室 背靠背排列 13.00 12.00 10.00 9.00 9.00 9.00 7.00 42 表A 电信专用房屋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 2) 标准值(kN/m 组合频遇准永 板 次梁 序值系值系久值 房间名称 板跨 板跨 板跨 次梁间次梁间次梁间号 数 数 系数主梁 ???距 距 距 Ψc Ψf ψq 1.9m 2.5m 3.0m ?1.9m ?2.5m ?3.0m 7 数字微波室 10.00 8.00 7.00 7.00 7.00 7.00 6.00 机架高 交换机 度2.4m6.00 室 交换以下 8 机房 计算机室,话务员 座席室,半自动业4.50 务监控室 303总配电架室 7.00 6.00 5.00 5.00 4.00 4.00 4.00 202总配线架室 5.00 4.50 4.50 4.00 4.00 4.00 4.00 总配 线架6000回线总配电9 9.00 8.00 7.00 6.00 5.00 4.00 4.00 室 架室 4000回线总配线 7.00 6.00 5.00 5.00 4.00 4.00 4.00 架室 地球HPA室(高功放室) 13.00 13.00 13.00 10.00 10.00 10.00 6.00 10 站机 GCE室 13.00 12.00 10.00 6.00 6.00 6.00 6.00 房 11 数据通信设备室 6.00 有阀控式蓄 移动通信机10.00 8.00 8.00 8.00 8.00 8.00 6.00 电池时 12 房无线寻呼 无阀控式蓄 机房 5.00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电池时 13 楼梯 3.50 0.7 0.6 0.4 注:1 表列荷载适用于按单向板配筋的现浇板及板跨方向与机架排列方向(荷载作用面的长边)相垂直的预制板等楼面结构,按双向板配筋的现浇板亦可参照使用。 2 表列荷载不包括隔墙、吊顶荷载。 3 由于不间断电源设备的重量较重,设计时也可按照电源设备的重量、底面尺寸、排列方式等对设备作用处的楼面 进行结构处理。 4 搬运单件重量较重的机器时,应验算沿途的楼板结构强度。 43 附录B 联合地网接地电阻值计算公式 当联合接地网内的网孔大于10个以上且其面积大于100m2时可利用下式计算其接地阻值。 0.5×ρ R= ( Ω ) s 式中 R—接地电阻值 (Ω) ρ—大地电阻率 (Ω〃m) 2 S—联合地网面积 (m) 44 附录C 保护电压计算公式 di V=V+L (V) 总0 dt 式中 V—保护电压(V) 总 V—避雷器在额定通信容量下的残压 (V) 0 L—引线电感,一般取1.5μH/m Di—雷电冲击电流(避雷器额定通流容量)(A) Dt—雷电波头时间(μs) 注:被保护设备耐压冲击波形应与检测避雷器残压的冲击波形一致,或通 过波形能量等效换算与被保护设备进行比较。 45 附录D 本规范用词说明 D.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 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D.0.2 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 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非必须按所指的标准、规范或其他 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的要求(或规定)”。 46 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YD/T XXX-XXXX 条文说明 2003北京 47 目 次 1 总则 ..........................................................48 2. 名词术语 ......................................................48 3. 局、站址选择 ..................................................49 4.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50 5.总平面设计 ....................................................50 6.建筑设计 ........................................................................ 51 6.1 平面设计 ......................................................................... 51 6.2 机房层高的确定 .................................................................... 52 6.3 建筑立面、室内外装修和建筑构造设计 ................................................ 52 6.4 楼梯、电梯、走道设计 .............................................................. 53 6.5 门窗设计.......................................................................... 53 6.6 屋面设计.......................................................................... 54 6.7 蓄电池室设计 ...................................................................... 54 6.8 电视、电话会议室设计 .............................................................. 54 6.9 电信营业厅、展示厅设计 ............................................................ 54 7 结构设计 ........................................................................ 55 7.1 基本规定.......................................................................... 55 7.2 结构选型.......................................................................... 56 7.3 电信专用房屋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 ..................................................... 57 8 采暖、空调、通风、给水、排水和消防设计 ................................. 58 8.1 采暖设计.......................................................................... 58 8.2 空调、通风设计 .................................................................... 59 8.3 给水、排水和消防设计 .............................................................. 60 9 电气设计 ........................................................................ 61 9.2 导线敷设.......................................................................... 61 9.3 照明设计.......................................................................... 61 9.4 智能化系统设计 .................................................................... 62 10. 防雷与接地 ................................................................. 62 48 1 总则 1.0.1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1.0.1条的部分修改。原建设方针已不提,故删除。 1.0.2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1.0.2条的部分修改。鉴于通信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 和新业务的不断涌现,以及多家电信运营企业从事电信业务经营而引发了一系 列问题,原电信专用房屋名称及内容有所发展及调整,以适应当前多家电信运营企业快速发展的形势。一些电信中介机构代管的交换机、服务器等租用民用房 屋安装电信设备的,也同样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1.0.3条的部分增补。建设部对我国建筑节能工作进 行全面部署, 建筑节能是缓解我国能源紧缺矛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人民生活工作条件、减轻环境污染、促进经济持续发展的一项最直接最廉价的根本 措施。电信专用房屋设计同样要考虑建筑节能。 当前国际风云变幻,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在电信专用房屋设计中应加强国防意识。 2 名词术语 本条是对原规范的增补。鉴于为电信专用房屋设计所使用,故对电信专用 房屋的专用名词术语做出解释。 电信设备指电信网的传输设备、交换设备、接入设备,以及为保证这些设 备正常运转的相关设备,如信令设备、配线设备、测试设备、各类计算机、数 据终端等。 辅助生产性房屋指为保证电信设备和业务网络正常运行不可缺少的配套房 屋,如电信专用电源用房、营业厅等。 电信枢纽楼界定的是该楼内安装的电信设备在电信网络中的枢纽地位。人 们把省(直辖市)中心(及以上)的长途电信楼称为“枢纽楼”;地市级长途 49 电信楼称为“综合楼”,有时也称“枢纽楼”;国际局是更高一级的“枢纽楼”。 为了统一概念和名称,将安装的长途电信设备的生产楼称为“枢纽楼”。 按不同网络地位,把电信枢纽楼分为三级:一级电信枢纽楼(国际局)安 装疏通国际业务的长途电信设备;二级电信枢纽楼安装疏通省(直辖市)间业 务的长途电信设备;三级电信枢纽楼安装疏通本地网间业务的长途电信设备。 有些电信枢纽楼不只安装一种类型业务网的电信设备,这种枢纽楼也称为 “综合楼”。 界定电信枢纽楼和本地电信楼的区别,只在于其安装的电信设备是长途电 信设备还是本地网电信设备,而不论其业务网类型。 3 局、站址选择 3. 对原规范第2.条的部分进行调整及增补。一是周围环境对楼(局、台、站) 址上建造电信专用房屋的影响;再就是楼(局、台、站)址上建造的电信专用 房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这关系到环境保护及生态的系统问题。 3.0.1.7本条是对原规范第2.0.1.7条的部分修改。局址受高压输变电 (110KV以上)站及电气化铁道的危险影响与现场大地电阻率及故障电流密切相 关,所以只能针对不同现场进行计算出应有的防护间距或辅以防护措施,使危 险影响控制在电信设备所允许的范围内。广播、电视及雷达等的电磁场宜通过 现场实测确定是否在电信设备所允许的范围内,必须要时亦可通过收集现场的 相关参数进行计算确定其防护间距。 鉴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新业务的不断涌现,磁悬浮列车已开始新建, 磁悬浮列车输变电系统对电信设备是个新干扰源,在设计电信专用房屋时同样 要考虑其干扰影响,但目前只能就具体问题现场评估解决。 3.0.1.9本条是对原规范第2条的部分增补。局(台、站)址选择时应有可 靠的电力供应,一类市电供电宜有两路相对独立的可靠的外市电供应。一类市 电供电主要用于规模容量庞大的地位十分重要的通信局、站。如重要的国际电 50 信楼、省会以上长途枢纽楼、一类国际卫星地球站、国际海缆登陆站及大型无 线电台等工程。 3.0.2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2.0.2条的部分增补。对于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和城 市,用户业务发展比较快,应充分考虑网路运行的安全性,不宜将全部通信系 统都安装在同一栋电信楼内,在业务发展到适当规模时,应另选局址建设两处 以上面积适当的电信专用房屋。当市内有多个长途局时,不同长途局之间必须 相距一定距离,且应分布于城市的不同方向,以提高对自然灾害和人为破坏的 防御能力。局址宜避开闹市区,选择交通便利,传输缆线出入方便的位臵。市 话局的局址,应臵于或接近于用户线路网的中心。 3.0.4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消除或减少通信工程建 设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在楼(局、台、站)址选择时应考虑对周围环境影响的防护对策。对产生电磁波辐射的通信工程项目选址,应按照国家颁发 的相关标准规定执行。 4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 4 建筑物的耐久年限改在结构设计部分以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形式提出。 4.0.1.2本条是对原规范第3.0.1.2条的部分修改。鉴于《高层民用建筑设 计防火规范》(2001年版)3.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中对高层电信建筑已有明确 规定。故电信专用房屋的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1年版)的规定执行。 5 总平面设计 5.0.1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4.0.1条的部分补充。在安排建(构)筑物的位臵时,防噪音也是应考虑的因素之一。 51 5.0.4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4.0.4条的部分补充。三废处理应符合国家标准TJ 36-19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 5.0.5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4.0.5条的部分补充。以满足GB 3096-1982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及所处区域的环保要求。符合国家标准GBJ 19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GB 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的规定。 5.0.6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4.0.6条的部分补充。在布臵有电磁辐射的天线时, 必须满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电信专用房屋局、站通过天线发射电磁波对周 围环境产生电磁辐射的应符合国家标准GB 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限 值的要求。电信专用房屋的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对周围一定距离内职业暴露 人员的辐射安全,应符合国家标准GB 12638-1990《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 安全》的规定。 5.0.8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4.0.8条的部分修改。鉴于通信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 和新业务的不断涌现,以及多家电信运营企业从事电信业务经营,原电信专用 房屋名称调整。 5.0.11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4.0.11条的部分补充。应符合GB 50201-1994 《防洪标准》的要求。 5.0.14 本条是对原规范的部分补充。对楼(局、台、站)址内汽车停车位设计 作出规定以符合公安部、建设部关于《停车场建设和管理的规定》及《停车场 规划设计规则》的规定。同时根据电信专用生产建筑内无人及少人值守的特点 修订机动车辆停车场车位建议指标 6 建筑设计 6.1 平面设计 6.1.1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1.1条的部分补充。电信生产楼机房的建筑设计应 52 继续贯彻执行原邮电部【1998】290号文“关于通信设施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 平面应考虑通信设备安装及维护方便,尽量提高平面利用率和机房通用性及兼 容性,机房采用矩形平面有利于提高平面的利用率和机房通用性及兼容性,反 之,采用圆形或三角形平面机房无法利用的面积较多,不利于提高平面的利用 率。 电信机房平面不宜过小,在满足消防规范等条件,电信机房采用较大的矩 形平面有利于提高平面的利用率。省会级城市电信机房标准层面积一般不宜小 于1500平方米;地、市级城市电信机房标准层面积一般不宜小于1000平方米;县级城市电信机房标准层面积一般不宜小于800平方米。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 意减少平面标准层面积而加高建筑物高度,使其造成标准层面积过小,平面利 用率过低。 6.2 机房层高的确定 6.2.1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2.1条的部分补充。电信机房的层高,应由工艺生 产要求的净高、结构层、建筑层和风管及管网等高度构成。仅考虑风管底标高 尚不够,在工程实践中证明固定式灭火系统等其他管网底标高也应考虑在内。 鉴于通信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新业务的不断涌现,在表6.2.1注1中:通信主机房所指范围应增加NO.7信令设备室、移动通信设备机房、网路管理中心 等电信生产新技术机房。 6.3 建筑立面、室内外装修和建筑构造设计 6.3.1.2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3.1.2条的部分补充。电信机房的室内装修, 应满足电信设计的要求,选取耐久、不起灰、非燃烧、环保的材料,不得使用木地板、木隔墙、吊顶及塑料壁纸等材料,严禁装饰木墙裙。近年来,环境保 53 护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使用环保的材料势在必行。 电信机房的建筑设计应继续贯彻执行原邮电部【1998】290号文“关于通信设施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不设吊顶,以防不测,防止火灾在吊顶内漫延。 6.3.4 静电干扰对通信的影响较大:静电的放电对通信设备内部集成电路造成 损坏和引起潜在损害。静电放电将形成干扰电磁场,扰乱系统的正常运行,影 响设备工作的可靠性;而静电放电的潜在损害会使其参数变化、品质劣化而出 现各种故障;当静电放电能量达到一定值时,足以引起塑封集成电路芯片的烧 毁,造成人身伤害及通信设备故障。因此,电信机房的楼地面应符合YD/T 754-1995《通信机房静电防护通则》的规定,作防静电楼地面,并做保护接地。 59其表面电阻及任一点与地之间的系统电阻值均为:1×10Ω~1×10Ω。防静保 护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Ω。 6.3.6 电信机房内需预留足够的垂直及水平方向的敷设通信电缆的孔洞及管 井,以满足新技术、新业务发展趋势的要求。近期内不用的孔洞及管井应采用 相同耐火小时的防火材料封堵。通信电缆不应与动力馈电线敷设在同一个走线 孔洞(管井)内。 6.4 楼梯、电梯、走道设计 6.4.3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4.3条的部分补充。多层电信建筑内可逐情设臵可 供运送电信设备用的电梯。电梯轿厢净尺寸、载重量及梯门尺寸可根据电信建 筑内最大设备的载重量及尺寸考虑。 6.5 门窗设计 6.5.2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5.2条的部分补充。电信机房的建筑设计应继续贯 彻执行原邮电部【1998】290号文“关于通信设施建设若干问题的规定”,以达 到节约能源的目的常年需要空调的电信机房不设窗或不设开启窗,必要时可设 54 双层窗或单层双玻窗,以达到节约能源的目的。 6.5.4 本条是对原规范的部分补充。对需要设臵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的电信机 房,其维护结构、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6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25h。允许压强应按其相应规范要求设计,均不宜低于1200Pa。 6.6 屋面设计 6.6.5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6.5.条的部分补充。电信建筑的围护结构及屋面系 统传热系数(K)的限值应满足JGJ 26-1995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 6.7 蓄电池室设计 6.7.2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7.2.条的部分修改。目前在电信机房内已普遍推广 选用了阀控式蓄电池,该蓄电池完全符合密闭安全使用的要求,其生产用房的 楼地面、墙面、顶棚面、门窗、通风等可按一般电信机房的要求设计。 如需安装防酸式蓄电池时,其蓄电池室的楼地面、墙面、顶棚面、门窗等表面 均仍应采用耐酸(碱)腐蚀的材料及设臵地漏、洗涤池、机械排风,并有防酸措 施。 6.8 电视、电话会议室设计 6.8.1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8.1条的部分补充。电话会议室需设隔声门。 6.9 电信营业厅、展示厅设计 55 6.9.1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9.1条的部分补充。鉴于通信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 和新业务的不断涌现,电信营业厅业务量逐渐减少。而新业务的不断涌现,需 要人们不断去学习、掌握。需要对新业务的展示和宣传,展示厅的设臵鉴于通 信网络技术的发展和新业务的展示势在必行。其设臵应根据业务量的大小及工 程所在位臵的周围环境来确定。 6.9.4 本条是对原规范第5.9.4条的部分修改。原兼营邮政业务的营业厅现已 各自独立经营管理。故取消此条。 6.9.4 营业厅、展示厅应按JGJ 50-2001《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程》 设臵残疾人轮椅通道。 7 结构设计 7.1 基本规定 7.1.1 原规范3.0.1条规定高层电信建筑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以上,其它电信建筑的耐久年限为50~100年,这是在八十年代高层建筑还比较少的情况下根 据JGJ 37-1987《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制定的。近十多年以来,电信行业取得了 突飞猛进的发展,高层电信建筑已经非常普遍,原条文已落后于形势的发展。 鉴于《民用建筑设计通则》尚没有修订,故将原规范3.0.1条取消,依据GB 50068-2001《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在结构设计部分增加此条文,以 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形式提出。 根据电信建筑重要性的分别,将YD 5054-1998《邮电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中甲类建筑等特别重要的电信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定为100年, 其它电信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定为50年。 7.1.2 此条文为新增加的条文。根据电信建筑结构破坏后果的严重性,将重要 56 的电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列入一级,其它电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列入二级。 地基基础设计时,应根据GB 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3.0.1条规定,将上述重要电信建筑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列入甲级。 7.2 结构选型 7.2.3.1 根据JGJ 3-2002《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对本条文进行 了局部修改。修改部分强调了结构概念设计的重要性,设计中不能陷入只凭计 算的误区,若结构严重不规则、整体性差,则仅按目前的结构设计计算水平, 难以保证结构的抗震、抗风性能,尤其是抗震性能。 7.2.3.2 此条文删去了原规范6.1.3.2条建筑物许可高度的表格以及 6.1.3.3条高宽比限值的表格。高层电信建筑按结构材料可以分为高层钢筋混凝 土结构、高层钢(型钢混凝土)框架-钢筋混凝土筒体混合结构、高层钢结构 等等,各种结构的许可高度、高宽比限值应按照相应的现行结构规范确定。 7.2.3.3 确定地震区高层电信建筑的结构体系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不宜 在规范正文中做出规定,因此本条文只是提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原条文在高层 电信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体系选择上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因此列入条文说明 如下。 地震区高层电信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宜采用的结构体系为: 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当建筑物高度为24m~35m时为框架结构; 设防烈度为6度、7度时,当建筑物高度为36m~49m时为框架-剪力墙结 构,当建筑物高度大于或等于50m时为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 设防烈度为8度时,当建筑物高度小于或等于50m时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设防烈度为8度时,当建筑物高度大于50m时为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 结构。 不宜在设防烈度为9度的地区建造高层电信建筑。 7.2.4 近年来我国钢结构行业快速发展,钢结构的设计、制造、施工及管理日 趋成熟,此条文的增加将有利于促进钢结构在高层电信建筑的应用。 57 7.2.4.1~7.2.4.3 设计高层电信钢结构时,应根据GB 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分别按建筑层数不超过12层和超过12层考虑,并符合相应的规定进行设计。 7.2.5 混合结构体系是近年来在我国迅速发展的一种结构体系,它不仅具有钢 结构自重轻、截面尺寸小、施工速度快的特点,同时兼有钢筋混凝土结构刚度 大、防火性能好、成本低的优点。因而被认为是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较好的高 层建筑结构形式。但国内外对这种体系的抗震性能系统性的研究尚不够深入。 7.2.6.1 此条文主要是针对部分工程设计中存在的问题而增加的。例如, 对于高层电信建筑中常采用的框架-剪力墙结构,部分设计将工艺的孔洞沿剪 力墙一侧楼板集中布臵,使楼板削弱太多。而此时剪力墙作为主要抗侧力构件, 需要楼板来协同框架和剪力墙工作,楼板被削弱过多后,协同框架和剪力墙工 作的能力大大降低。此时应考虑楼板平面内变形对楼层水平力分配的影响。 7.2.6.2~7.2.6.3 当剪力墙的布臵对结构抵抗混凝土收缩和温度变化不 利时,或当结构长度超过伸缩缝最大间距规定值时,一般可以采取以下构造措 施和施工措施来解决。在温度影响较大的部位提高配筋率;屋面加厚隔热保温 层或设臵架空通风层;顶层局部改变为刚度较小的结构形式(如剪力墙结构顶 层局部改为框架),或顶层分为长度较小的分段;施工中设臵后浇带等等。当 结构长度超过伸缩缝最大间距规定值较多时,应有充分依据,例如进行温度、 收缩应力的计算等,并在设计、施工、使用和维护上采取配套的有效措施确保 结构不出现有害裂缝。 7.2.7 根据新颁布的2002版结构设计规范,对原规范条文6.1.6进行了局部修改。 7.3 电信专用房屋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 7.3.2.2 根据通信技术的最新发展,增加了数据通信设备室,并对部分机 房荷载重新进行了合并。根据GB 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对原规范 表6.2.2.2增加了活荷载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这两个系数是根据其含义 58 参照GB 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书库、档案库来确定的。 7.3.2 此条文为新增加的条文。因为电信建筑内通信设备在安装之后基本上是 固定的,类似于藏书库、档案库。因此在计算地震作用时,当楼面活荷载按 7.3.2.2取值时,活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参照藏书库和档案库取0.8,当按实际情况计算楼面活荷载时,活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取1.0。 8 采暖、空调、通风、给水、排水和消防设计 8.1 采暖设计 8.1.1 选择采暖方式的原则。新增条文。 随着社会的发展,技术的不断进步,根据当前各城市供热、供气、供电以 及所处地区的气象条件、生活习惯的不同情况,采暖可以有很多方式。如何选 定合理的采暖方式,达到技术经济最优化,是应通过综合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的。 这是因为各地能源结构、价格均不同,经济实力也存在教大差异,还要受到环 保、卫生、安全等多方面的制约。而以上各种因素并非固定不变,是在不断发 展和变化的。一个大、中型工程项目一般有几年周期,在这期间随着能源市场 的变化而更改原来的采暖方式也是完全可能的。在初步设计时,应予以充分考 虑。 8.1.6 对原规范7.1.5条文的部分修改。增加建筑物的围护结构传热阻应符合 国家现行有关节能标准的规定。建筑节能是目前世界普遍关注的问题之一,也 是近年来世界建筑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向和当代建筑科学技术的一个新的关注 点。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采暖空调范围、面积迅速增 加,建筑能耗的增长速度将远高于能源生产增长速度,建筑用能终将达到整个 国家用能的30-40%,从而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近年我 国出台了一系列的建筑节能的法规和标准,对建筑物的围护结构传热阻有明确 59 的要求。 8.1.8 对原规范7.1.7条文的部分修改,新GBJ 19-198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3.8.8条中规定采暖管道中热水的最大允许流速不应超过 1.5m/s。是考虑到最大允许流速与推荐流速不同,它只在极少数公用管段中为消 除剩余压力或为了计算平衡压力损失时使用,如果把最大允许流速规定的过小, 则不易达到平衡的要求,不但管径较大,还需增加调压板等装臵;再则,前苏 联在关于机械循环采暖系统中噪声的形成和水的极限流速的专门研究中得出的 结论表明,适当提高热水采暖系统的热媒流速不致产生明显的噪声。关于采暖 管道中热水的最大允许流速,目前国内尚无专门的试验资料和统一的规定,但 设计中又很需要这方面的数据,是参考前苏联建筑法规,结合我国管材供应等 的实际情况确定的。应与国标统一,故将采暖管道中热水的最大允许流速不应 超过1.2m/s改为1.5m/s。 8.1.10 对原规范7.1.10条文的部分修改,根据消防的相关规定,在电信建筑内保温材料必须是不燃材料或难燃B1材料本次修改时增加对保温材料的要求。 8.1.12 对原规范7.1.11条文的修改,近年来散热器行业发展变化较大,出现 了多种新型散热器,并且正在逐渐淘汰陈旧的产品,同时制定了各类产品标准, 而各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各种热媒下的工作压力,根据新GBJ 19-1987《采暖通风 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3.3.1条选择散热器的规定和电信建筑的特点制定出 本条文。 8.1.13 为新增条文,是采用了新GBJ 19-198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第3.3.11条,有冻结危险的楼梯间或其它有冻结危险的场所,一般应单独设采 暖立支管,不应将其散热器同邻室连接,以防影响邻室的采暖效果,甚至冻裂 散热器,这是一条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 8.2 空调、通风设计 8.2.1 对原规范7.2.2条文的修改,通信设备近年发展变化很大,出现了很多 60 新型的通信设备和电信业务形式,原规范中机房名称已淘汰不适应现电信业的 要求,根据现在电信业务的分类,确定机房名称,进行本条文的修改。 8.2.6 对原规范7.2.6条文的部分修改,根据我国通信设备现状,取消了关于 机电制市话机的内容,增添了电力设备的发热量的计算法。电力设备的效率损 失根据所选电源设备的容量、效率、厂家型号的不同而不同,由作此项工作的 专业设计人员来提供电力设备的效率损失。 8.2.7 对原规范7.2.7条文的部分修改,根据我国通信业务现状,原规范中的 人工报房和人工交换室在现电信业务中已没有这些业务,应取消,结合我国电 信业务现状,增加了网络管理中心、计费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无线寻呼中心 的空气调节系统的新风量的设计标准。 8.2.8 对原规范7.2.8条文的部分修改,在我国电信建筑中,空调用电占整个 通信建筑用电的35%,在广东等南方地区可高达45%,通信设备本身用电、电器照明等用电在通信设备的容量、规模确定后这部分能耗是个定数,所以,降低 通信建筑运行费用,节约能源,空调系统形式的选择的是否合理起着重要的作 用。空调系统形式应根据建筑物规摸,机房的性质、负荷变化情况和参数要求、 所在地区气象条件、能源状况、政策、环保等要求,通过技术经济比较来确定。 8.2.10 对原规范7.2.10条文的部分修改, 根据我国电信业务现状,原规范中的传真暗室在现电信建筑中已没有,因此取消;现在除极少数的工程中蓄电池 采用防酸隔爆蓄电池外,一般工程均采用阀控式蓄电池,这类电池不需要进行 排酸通风,将原规范中保持负压外要求的蓄电池室改为防酸式蓄电池室。 8.2.16 为新增条文,设有固定式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的电信机房且无外窗或无 可开启的外窗,气体进行灭火后,为了恢复电信设备正常工作,需尽快排出室 内大量的灭火剂,应设机械事故通风系统,为了方便快速开启通风设备,要求 通风设备的电源开关设在电信机房的外面。 8.3 给水、排水和消防设计 61 8.3.3 根据通信设备的温湿度要求, 机房专用空调机的室内机一般布臵在电信 机房内且要加湿给水, 空调机的室内机有冷凝水要及时排出,因此加湿给水管及冷凝水排水管需要进入机房内。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处设臵套管,以防止空调 送回风受到外界干扰。 8.3.5 由于地漏水封深度有限,为防止室外排水检查井的臭气上溢倒灌进入机 房,应在地漏下加设可靠的防止水封破坏的措施。 8.3.6 当空气湿度较大,室温高于给水排水管道温度时,为防止结露, 管道应该采取有效的保温措施;根据防火规范要求,保温材料也应和其它建筑材料一样, 要采用难燃烧的、窒息性的材料。 9 电气设计 9.2. 导线敷设 9.2 电信建筑大多数情况是变配电部分与主楼是分开设臵的,这样的话,低压 出线就大量采用电缆引至主楼,对于这部分电缆如何敷设、如何选择就显得非 常重要,因此规范修订时,就参照《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对这部分作了详 细的补充,以使得规范具有更强的操作性。 9.3 照明设计 9.3.3 目前电信楼内的蓄电池基本上不再用防酸式蓄电池,因此蓄电池室的照 明可按一般房间设臵照明,但考虑到有些场所有可能采用防酸式蓄电池,所以 也保留了采用防酸式蓄电池的蓄电池室的照明做法和注意事项。 62 9.4 智能化系统设计 9.4 鉴于目前智能化系统已经广泛的在电信楼内采用,关于这方面的设计,既 有国家标准,也有行业标准,所以本规范不再赘述。 10 防雷设计 10 原YDJ 26-1989《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已作废,现将该部 分内容纳入本规范。 对于利用商品房作为移动通信基站、小灵通机房或光缆中继站的防雷接地 可参照执行本规定,应用其联合接地原理实现电信机房内的等电位连接。分级 保护按本规定办。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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