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金费率
苏工价„2011?5号
关于明确苏州市建设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税金费率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相关中介咨询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地方教育附加等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苏政发[2011]3号,规定~自2011年2月1日起~江苏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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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实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1%提高到2%~现将列入工程造价的各项税金费率明确如下:
一、建设工程费用组成中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包括地方教育附加,~其中:
1、营业税税额=应纳税营业额×适用税率~税率:3%,
2、城市建设维护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市区7%、县镇5%、乡村1% ,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3%,
4、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税率:2011年2月1日前为1%~2011年2月1日以后为2%。
二、以上税率折算成以不含税工程造价为计费基础的税金费率为:
1、2011年2月1日以前:
市区3.445%,县镇3.381%,乡村3.252%。
2、2011年2月1日以后:
市区:3%×,1+7%+3%+2%,/[1-3%×,1+7%+3%+2%,]=3.477%,
县镇:3%×,1+5%+3%+2%,/[1-3%×,1+5%+3%+2%,]=3.413%,
乡村:3%×,1+1%+3%+2%,/[1-3%×,1+1%+3%+2%,]=3.284%。
三、部分区域的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包括地方教育附加,有特殊规定的~可按上述公式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另行计取。
四、税金费率调整属于国家政策性调整~不应包含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范围以内。对于2011年2月1日以前尚未完成建筑业发票开票的建设工程~调整前后工作量的划分~按当地税务部门具体收取规定执行。
201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