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矿山生产技术管理责任追究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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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总工程师是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要严格各项技术管理规定的落实。各职能部门的技术人员对各项制度、措施及规定要严格把关,明确职责。发生事故或生产中出现问题后,要认真进行追查,查找技术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责任追查到人,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本规定所称的生产技术管理事故包括人身事故(轻伤、重伤、死亡)和非人身事故(一般、重大、特别重大)。
3.生产技术管理责任一般事故由矿副总工程师组织安监部、生产部、信息中心、事故单位等参加追查;严重事故由总工程师组织分管副总、安监部、生产部、信息中心、办公室、事故单位等参加追查;特别重大事故按上级规定追查处理。
4.本规定在处理过程中,伤亡事故按安全工作1号文执行;一般非人身事故,按轻伤事故处理;严重非人身事故按重伤事故处理;重大非人身事故按死亡事故处理。
二、技术管理部门事故责任追究
1.因设计失误,造成事故的,根据失误情况追究设计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的相关责任。
2.提供的技术资料(含地质资料、测量资料)、图纸和各种设计等要规范、准确、详实,因不准确而造成技术失误、影响生产的追究编制及审核人员技术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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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因设计不及时造成生产影响的追究设计人员的责任。
4.因各有关资料提供不及时影响设计进展而影响生产的追究相关资料提供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采掘事故责任追究
1.严格按作业规程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严禁无措施施工,规程、措施要由各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组织编制,生产部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会审,由相关专业副总主持,严格按有关技术管理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把关,明确职责。无措施施工的,追究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严重“三违”处理。
2.因措施编制不及时的、不提供隐蔽工程或隐蔽工程提供的不准确的,追究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的责任。
3.地质资料、地质预报提供不及时或不准确的,追究生产部分管副部长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4.技术措施审批、把关不严存在漏洞的,追究编制、审批人员的责任。
5.涉及到技术措施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监督、检查不力的,追究现场管理人员、单位第一责任者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责任。
6、因材料规格质量达不到要求造成事故的,追究现场管理人员、单位第一责任者和材料组的责任。
四、“一通三防”事故责任追究
1.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瓦斯、煤尘等恶性事故的,追究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安监部部长、通风区长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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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未进行通风系统简化优化研究,造成通风系统不合理、不稳定引起事故的追究通风区长、通风技术主管的责任;因未及时安排按研究
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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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通风系统调整造成事故的追究技术员、分管副区长、通风区长的责任;对于未按方案和安排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技术员、分管副区长的责任。
3.因设施不完善造成事故的追究通风区分管副区长的责任:破坏设施或未正常使用设施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找不到责任人的,根据设施使用管理移交情况,追究使用管理单位的责任。
4.主要巷道失修,未及时安排队伍修护造成事故的追究生产部部长的责任;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要求修护造成事故的追究施工单位的区长、技术主管、分管区长的责任。
五、机运事故责任追究
1.设备安装不合理、安全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可靠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区区长、分管区长、技术主管、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2.技术措施失误(选型、安装、供电、操作)造成事故的追究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区长、分管区长、技术主管、分管技术员的责任。
3.操作规程、检修制度不完善造成事故的追究机电副总、区长、分管区长、技术主管、分管技术员的责任。
4.因监督检查、设备维修不到位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检查部门、维修人员的责任。
技术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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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年年底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全矿工程技术人员技术交流、总结会;每月末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全矿技术分析会,总结本月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分析本月生产技术工作存在的问题,安排下月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全矿采掘单位、机运区、通风区、生产部、安监部、信息中心等单位行政正职和技术员都必须准时参加会议。 2.所有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专业例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举行时,以生产部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为准。不得迟到、缺席、早退,有事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每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 0元,每缺席一次罚款5 0元。
3.各单位负责人要积极为技术人员创造条件,无特殊情况不得安排下井,否则,每缺席一次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元。
4.以上罚款由生产部负责统计,由总工程师签字后,交办公室执行。建立生产技术管理奖罚资金专用帐户,专款专用。
5.工程技术人员要利用学习例会共同研究分析生产技术问题,相互学习和交流网上及其它途径获得的新技术、新知识以及了解到的典型事故案例。
6.生产部负责技术例会会议记录。
重大技术问题报告制度
实行重大技术问题上报制度,对采区设计变更、重要支护设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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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矿压显现异常、生产和施工中遇构造异常、遇突水征兆、煤与瓦斯突出征兆及煤层自燃征兆等重大技术问题要分级及时上报。
1.生产部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生产状况及地质变化情况,对地质构造、措施落实、工程质量、文明生产等方面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下发联系单,督促按技术要求施工。
2.坚持技术业务汇报制度。采区技术员要加强与生产部联系,每周填写汇报记录不少于1次,汇报内容严格按生产部规定。每少汇报一次罚款2 0元。
3.采掘工作面遇地质构造等特殊情况时,采区技术员应及时向生产部汇报,并会同生产部采掘技术员、地测技术员立即到现场收集资料,地测技术员及时分析并将结论或下步探查方案向有关领导汇报。采掘技术员要根据地测人员提供的地质资料及时拿出处理方案,并下发工程技术业务联系书。否则,影响生产或造成无效进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以上罚款由生产部负责统计,由总工程师签字后,交办公室执行。全部归入生产技术管理奖罚资金专用帐户,专款专用。
5.巷道施工因构造影响或其它原因产生隐蔽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及时向生产部、安监部汇报处理结果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表,由生产部、安监部等单位现场验收,否则不予验收,对以后生产、安全造成影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6.停头或报废井巷,生产部要及时下达停头通知书,地测人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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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收集地质资料并实测巷道位置,以便相关单位及时进行设备、材料回收、停风、封闭等工作。
7.所有重大技术问题均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因迟报造成重大损失或产生影响的,追究总工程师及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重大技术问题立项研究制度
一、每年第四季度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集各专业副总、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参加技术问题研讨会,针对矿井生产中存在的重要技术问题,编制下年度重大技术攻关计划,研究制定设计方案及实施步骤,并组织实施,促使矿井的巷道支护状况和生产工艺等技术面貌不断改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二、每年第四季度由生产部根据矿井安全生产需要编制矿井下年度重大技术难题攻关计划,报公司批准后认真组织有关单位按计划进度实施,及时了解实施进展情况,并将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总工程师及公司主要领导汇报;若技术攻关进展不力,必须与相关单位协调、分析查找原因,并提出补救整改措施,以确保项目能够按期完成。 三、矿属各单位负责人和主管技术员要认真分析本单位生产中存在的重要技术问题,讨论确定初步解决方案后,将科技攻关和小改小革项目和实施计划以书面形式报生产部,由总工程师和主要领导根据项目的价值和轻重缓急程度,确定矿年度重大技术难题攻关计划,由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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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统一下发通知,并督促相关单位按计划组织实施。
技术分析总结制度
一、回采工作面初放期间,采区技术员要认真收集和整理放顶资料,特别对垮落步距、来压步距、查面记录及矿压观测资料等要认真收集整理,并对初放情况进行总结,于初放结束1 0天内经生产副总审查后交生产管理部存档。
二、回采工作面收作,采区技术员要在1 5天内将施工期间有关的技术数据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编制“技术
工作总结
关于社区教育工作总结关于年中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校园安全工作总结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报告”。经生产副总审核签字后,交生产部存档。
三、掘进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掘进区技术员必须在1 5天内将巷道从开工到竣工的规程措施、技术文件、技术工作总结、安全隐蔽工程(包括盲巷、废巷及漏、冒顶位置,范围、处理方法及结果等,并附图说明)等相关记录整理成册,经生产副总审核签字后交生产部归类存档备查。
四、涉及盘区和重点工程的技术总结报告由生产部编制备案。
五、矿井遇重大生产系统的调整、重要的工程设计、生产布局的较大变动时,均必须进行方案论证,由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委托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技术主管进行集体论证,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方案,并要确定一个主导性的优选方案,形成完整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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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矿领导决策决策与优化。
技术人员
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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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一、生产部、机电科等技术职能管理单位必须建立系统内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档案,掌握系统内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再学习需求情况。每年年底,技术管理职能单位要根据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能状况及培训需求情况制定下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需求计划,经分管副总批准后交总工程师审批,审批后的培训需求计划上报公司领导批准。
二、培训方式和方法
工程技术人员教育实行外培、内培等方式,主要形式为:
1.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讲座;
2.参加短期培训;
3.参加学历教育和专业证书教育;
4.自学新技术、新知识;
5.技术攻关;
6.撰写论文或专业技术报告;
7.参加“过程研修”活动;
8.参加矿技术专题学习;
9.学习考察。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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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培即将需培人员送到安培中心、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进行专业培训。
2、内培根据培训需求情况,通过聘请相应专业的专家、教授或内部兼职教师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
3、自学。
生产技术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一、按煤矿三大规程以及大同市南郊区和塔山矿有关规定认真编写作业规程和有关设计。
1.根据井下现场的地质资料和图纸,准确掌握地质构造、煤层赋存和顶底板情况,并采取相应安全技术措施,会审中若发现未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者,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每次罚款100,500元。
2.编制作业规程必须重点突出、内容齐全、图表规范、文字清晰、语言精炼,并具有针对性,否则退回重写,每次罚款100元。如因返工而影响生产者,要追究其技术责任,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每次罚款500 ,1000元。
3.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区长主持,技术主管负责向全区干部职工传达贯彻,并进行考试,开工前将贯彻签名和考试成绩报生产部,每迟报一天罚款50元;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元并限期整改。
4.审批好的作业规程、措施必须在开工前由施工单位技术员通知各相关单位领取,并填写规程措施发放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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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区技术员要加强与生产部联系, 施工过程中,遇地质条件变化(如断层、煤层变薄、岩浆岩侵蚀等)时,要及时绘出工作面剖面图报生产部,若反映情况与实际严重不符者,每次罚采区技术员5 0元。
三、掘进原则上按设计图纸施工,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需增加硐室的,施工单位技术员在施工前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经矿技术领导批复后方可施工。所有硐室在施工后,施工单位技术员都必须及时把硐室位置、几何形状尺寸以书面形式报生产部,测量人员在接到汇报后5天内实测填图,并建立硐室管理台帐。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硐室不予收尺,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的硐室,一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罚技术员200元,造成事故的由施工单位负责。
四、施工单位技术员要认真阅读地质预报,遇断层、老巷、隐蔽工程、钻孔、煤层变薄带、冒顶区等条件变化和异常情况,及时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报生产部审批,补充措施的编写要图文清晰明了,符合标准和有关规定,切合实际,具有针对性。
五、工作面图牌板、机电设备和安全设施标志牌等,要清晰、完整、符合实际,如有缺损、错误或与实际不符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 0元,并限期整改。
六、工作面初放和收作、巷道贯通、单项工程完工等重要生产技术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必须按规定编制好总结报生产部备案;编写不认真退回重写,有一次罚款5 0元,每迟报一天罚款2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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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按矿培训计划,各单位技术人员积极协助区长搞好职工培训工作,定期向职工讲解“三大规程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编制培训计划报安监部备案,并组织实施,未完成计划任务的每次罚5 0元。
八、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班评估、矿压监测监控等工作,发现一次组织不力,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罚100,500元。
九、掘进单位技术员要认真检查中、腰线的使用情况,发现未按中、腰线施工,必须及时整改,同时报生产部,隐瞒不报者每次罚500元。
十、开口位置与设计或施工联系单不符,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 十一、施工单位要严格按测量给定的中、腰线施工,私自更改中、腰线者,每次罚1000元。
十二、巷道贯通后,要及时报生产部、生产副总及总工程师,在贯通后一天内以书面形式将贯通情况(贯通时间、透点情况)报生产部,漏报、迟报一天罚5 0元。
十三、对影响生产或应急处理的工程,要及时拿出通用性应急措施,由生产部召集有关单位及时审批。无措施进行施工每次罚施工单位1000元,技术主管200元。
十四、认真编制机电设备预防性检修计划,并监督预防性检修计划的落实,做好矿井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和技术准备工作,未编制计划或监督不力,每次罚责任单位500元。
十五、根据《稀土安全规程》等及时制定新设备安装、使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一处不符合有关规定罚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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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认真做好供电设计、计算,并根据生产进度及时修定供电系统图纸,提供有关技术参数依据,做好图牌板的修改,计算不准确每次罚款100元,不及时审批影响生产罚200元。
十七、参加规程、措施审批时,接通知后按时到场,每迟到一次罚款50元,不参加者每次罚200元。
十八、按有关规定编制规范的地质说明书、图纸、机电设备选型及供电设计、巷道隐蔽工程记录、采煤工作面投产验收合格证、“一通三防”及安全监测监控设计、防治水设计等,并及时提交、上报,推迟一天罚款50元,因迟报影响生产的,每次罚200元。
十九、以上罚款由生产部负责统计,由总工程师签字后,交办公室执行。全部归入生产技术管理奖罚资金专用帐户,专款专用。
二十、小发明、小革新、小改造,在矿井生产中得到推广应用,经济效益在10万元以上的,奖励1000元。
二十一、在矿井安全生产工作中,及时采取措施,有效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或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奖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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