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资料请访问--企业法律顾问网: http://net.thea.cn/falv/kc/
2012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辅导之反倾销条例
2012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辅导:反倾销条例(1)
一、倾销与损害的确定
(一)倾销的确定
倾销,是指在正常贸易过程中进口产品以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出口价格进人我国市场的
贸易行为。调查和确定倾销的国家机关是商务部。 正常价值、出口价格和倾销幅度是确定
倾销的三个基本因素。04
1、进口产品正常价格的确定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1)国内价格比较;(2)替代比较。08
例题:进口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方法有( )。
A.国际价格比较 B.国内价格比较
C.替代比较 D.同类比较
答案
八年级地理上册填图题岩土工程勘察试题省略号的作用及举例应急救援安全知识车间5s试题及答案
:BC
2、出口产品出口价格按照下列方法确定:①有支付价格:进口产品有实际支付或应当
支付的价格为出口价格;②首次转让价格:没有出口价格或其价格不可靠,以根据首次转售
给独立购买人的价格推定出的价格为出口价格;③推定价格:未转售给独立购买人或者未按
进口时的状态转售的,可以商务部根据合理基础推定的价格为出口价格。企业法律顾问培
训。
3、倾销幅度
倾销幅度是进口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其正常价值的幅度。
(二)损害的确定
更多资料请访问--企业法律顾问网: http://net.thea.cn/falv/kc/
损害是指倾销对已经建立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威胁,或者对建
立国内产业造成实质阻碍。“国内产业”指的是中国国内同类产品的全部生产者,或者其
生产产品的总产量占国内同类产品全部总产量的主要部分的生产者。
提示:商务部负责调查和确定损害,其中涉及农产品的反倾销国内产业损害调查,由
商务部会同农业部进行。
1、损害审查的内容和方法
确定损害的审查内容是:(1)倾销进口产品的数量,包括倾销进口产品的绝对数量或者
相对于国内同类产品生产或者消费的数量是否大量增加,或者倾销进口产品大量增加的可
能性;(2)倾销进口产品的价格,包括倾销进口产品的价格削减或者对国内同类产品的价格
产生大幅度抑制、压低等影响;(3)倾销进口产品对国内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的影
响;(4)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国(地区)、原产国(地区)的生产能力、出口能力,被调查产品的
库存情况;(5)造成国内产业损害的其他因素。06
例题: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在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的损害时,应当审查
倾销进口产品( )。
A.数量
B.价格
C.对国内产业的相关经济因素和指标的影响
D.质量
答案:ABC
2、累积评估的条件
(1)来自每一国家(地区)的倾销进口产品的倾销幅度不小于 2%,并且其进口量不属于
可忽略不计的;
(2)根据倾销进口产品以及倾销进口产品与国内同类产品之间的竞争条件,进行累积评
估是适当的。
更多资料请访问--企业法律顾问网: http://net.thea.cn/falv/kc/
2012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辅导:反倾销条例(2)
二、反倾销调查及裁定
(一)调查的发起和立案
1、调查的发起有两种方式:(1)依据国内产业的
申请
关于撤销行政处分的申请关于工程延期监理费的申请报告关于减免管理费的申请关于减租申请书的范文关于解除警告处分的申请
;(2)依据调查机关的自主立案职
权。
2、倾销进口与国内产业损害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倾销进口必须是造成国内产业损害
的原因。在确定倾销对国内产业的损害时,应当依据肯定性证据,不得将非倾销因素对国
内产业造成的损害归因于倾销。
在程序性条款问题上有:(1)提出申请的有自然人、法人或者有关组织、商务部。申请
者有一个 25%的数量要求;(2)申请的支持人和反对人之间,支持者占 50%以上。
3、商务部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
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下载入党申请书 下载入党申请书范文下载下载入党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免费下载
及有关证据之日起 60 天内,对申请是否由
国内产业或者代表国内产业提出、申请书内容及所附具的证据等进行审查,并决定立案调
查或者不立案调查。
4、调查机关了解情况进行调查的方式,可以有问卷、抽样、听证会、现场核查,还可
以派出人员到有关国家(地区)进行调查,但有关国家(地区)提出异议的除外。
5、原则上反倾销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
以延长,但是延长期不得超过 6 个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并由商务部予以公告:(1)申请人撤销
申请的;(2)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损害或者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的;(3)倾销幅度低于
2%的;(4)倾销进口产品实际或者潜在的进口量或者损害属于可忽略不计的;(5)商务部认为
不适宜继续进行反倾销调查的。来自一个或者部分国家(地区)的被调查产品有前款第(2)、
(3)、(4)项所列情形之一的,针对所涉产品的反倾销调查应当终止。08
例题 :应当终止反倾销调查的情形包括( )。
A、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倾销的 B、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存在损害的
C、倾销幅度高于 2%低于 3%的 D、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更多资料请访问--企业法律顾问网: http://net.thea.cn/falv/kc/
答案:AD
7、 裁定分为初步裁定和终局裁定。初步裁定和终局裁定都由商务部予以公告。在做
出终裁决定前,商务部应当将终裁决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通知所有已知的利害关系方。
2012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辅导:反倾销条例(3)
三、反倾销措施
政府采取的反倾销措施包括临时反倾销措施、价格
承诺
党员整改承诺书工程质量保证服务承诺书供货时间与服务承诺方案食品安全承诺书我公司的设计优势和服务承诺
和反倾销税三种。05
(一)临时反倾俏措施
1、临时反倾销措施有:征收临时反倾销税、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
保。上述措施的金额,应当不超过初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2、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
做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要求提供保证金、保函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由商务部做
出决定并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3、临时反倾销措施实施的期限,自临时反倾销措施决定公告规定实施之日起,不超过
4 个月;在特殊情形下,可以延长至 9 个月。自反倾销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 60 天内,
不得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二)价格承诺
1、商务部认为出口经营者做出的价格承诺能够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
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征收反倾销税。调查机关对倾销以及
由倾销造成的损害做出肯定的初步决定前,不得寻求或者接受价格承诺。
2、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商务部应当依法立即决定恢复反倾销调查。根据可
获得的最佳信息,商务部可以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可以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前
90 天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
更多资料请访问--企业法律顾问网: http://net.thea.cn/falv/kc/
例题: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倾销进口产品的出口经营者在反倾销调查期
间,可向商务部作出改变价格或停止以倾销价格出口的价格承诺。有关价格承诺的规定,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
B.商务部在对倾销及其损害作出肯定的初步裁定之前可以寻求或接受价格承诺
C.对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商务部应予接受
D.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商务部可以采取保障措施
答案:A
解析:《反倾销条例》第 33 条第 3 款规定:商务部对倾销以及由倾销造成的损害作
出肯定的初裁决定前,不得寻求或者接受价格承诺。所以 B 项错误。第 33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规定:商务部认为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能够接受并符合公共利益的,可以决定中
止或者终止反倾销调查,不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或者征收反倾销税。中止或者终止反倾销
调查的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商务部不接受价格承诺的,应当向有关出口经营者说明理
由。所以 C 项错误,商务部也可以不接受出口经营者作出的价格承诺。第 36 条规定,出
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商务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可以立即决定恢复反倾销调查;根
据可获得的最佳信息,可以决定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可以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前 90
天内进口的产品追溯征收反倾销税,但违反价格承诺前进口的产品除外。所以 D 项错误,
出口经营者违反其价格承诺的,商务部可以恢复反倾销调查。而不是采取强制措施。第 31
条第二款规定,商务部可以向出口经营者提出价格承诺的建议。所以 A 项正确。
(三)反倾销税
1、反倾销税的纳税人是倾销进口产品的进口经营者。征收反倾销税,由商务部提出建
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做出决定,由商务部予以公告。海关自公告
规定实施之日起执行。 04 07
2、反倾销税税额不得超过终裁决定确定的倾销幅度。
3、终裁决定确定存在实质损害,并在此前已经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的,反倾销税可以
对已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的期间追溯征收。
4、下列两种情形并存的,可以对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之日前 90 天内进口的产品追溯
征收反倾销税,但立案调查前进口的产品除外:(1)倾销进口产品有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
倾销历史,或者该产品的进口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出口经营者实施倾销并且倾销对国
更多资料请访问--企业法律顾问网: http://net.thea.cn/falv/kc/
内产业将造成损害的;(2)倾销进口产品在短期内大量进口,并且可能会严重破坏即将实施
的反倾销税的补救效果的。
2012 企业法律顾问综合法律知识辅导:反倾销条例(4)
四、反倾销税和价格承诺的期限与复审
1、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和价格承诺的履行期限不超过 5 年,但是经过复审确定终止征
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损害的继续或者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2、复审期限自决定复审开始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复审期间,复审程序不妨碍
反倾销措施的实施。
3、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事项是:对调查后做出的终裁决定不服的,对征
收反倾销税的决定以及对追溯征收、退税、对新出口经营者征税的决定不服的,或者对依
照征收反倾销税决定机关的复审决定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