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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检司.doc巡检司.doc 《清史稿?地理志》巡检司项校正 胡 恒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北京,100872) [提 要]巡检司是清代最基层的国家行政机构之一,在社会治安和公共事务方面具有极重要的职能。《清史稿?地理志》以宣统三年为限,对全国各府、厅、州、县巡检司的设置作了记载,但讹误、疏漏较为严重,本文将其中111处失误依致误原因归纳为七类:不明巡检司废置年代而误;不明巡检司归属而误;不明巡检司名称而误;漏记;误驿丞兼巡检事为巡检司;存疑;点校之误,每类下又分若干种情形,一一作了校正。 [关键词] 清史稿 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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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检司.doc 《清史稿?地理志》巡检司项校正 胡 恒 (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北京,100872) [提 要]巡检司是清代最基层的国家行政机构之一,在社会治安和公共事务方面具有极重要的职能。《清史稿?地理志》以宣统三年为限,对全国各府、厅、州、县巡检司的设置作了记载,但讹误、疏漏较为严重,本文将其中111处失误依致误原因归纳为七类:不明巡检司废置年代而误;不明巡检司归属而误;不明巡检司名称而误;漏记;误驿丞兼巡检事为巡检司;存疑;点校之误,每类下又分若干种情形,一一作了校正。 [关键词] 清史稿 地理志 巡检司 校正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基金资助项目“清代地理考据研究”(批准号:06JJD770021)及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清代次县级政权与辖区研究”(编号:08XNG026)阶段性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胡恒(1984-),男,河南上蔡人,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08级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政区地理。 巡检司,又称巡司、巡政厅,“掌捕盗贼,诘奸宄”,或设于州县关津险要之处[?],或设于市镇发达之区[?],或设于人口繁多之域[?],是清代次县级政权的主体之一[?]。虽仅为从九品微职,但在缉捕盗贼、解送钱粮、监察平粜、督修围基、编查保甲等社会治安及公共事务方面具有极重要的职能,也是最基层的国家行政机构之一,因此清代五朝会典、三部一统志及《皇朝地理志》均对巡检司有或详或略的记载。《清史稿》延续了这个传统,以宣统三年为限[?],对全国各府、厅、州、县的巡检司建置及部分废巡检司作了记载。但因出自众手[?]、成 关于书的成语关于读书的排比句社区图书漂流公约怎么写关于读书的小报汉书pdf 仓猝,故而讹误、疏漏较为严重。台北“国史馆”编《清史稿校注》对“关于清史稿之取材、撰写、印校等方面,有待检校、查考、补注、订正之处”进行校注,其中地理志部分出校注文3124条[?],少部分与巡检司相关。笔者在全面梳理清代巡检司沿革变化的过程中,发现《清史稿》巡检司项记载失误111处,今依照致误原因初步将其归纳为七大类,每类之下又分作若干种情形。 一、不明巡检司废置年代而误 1、误入前代巡检司 《清史稿?地理志》卷65浙江湖州府长兴县:“有四安、合溪二巡司”。案:《明史?地理志》卷44浙江湖州府长兴县:“又西有合溪,南有和平二巡检司,废”;《嘉庆重修一统志》卷289《湖州府•关隘》:“合溪镇,在长兴县西二十五里,宋设酒库,元改设税务,又置巡司,明初俱废”;同治《长兴县志》卷3《公署》:“谭《志》云:按劳《府志》,元设巡检司二所,曰四安,曰皋塘,韩《县志》云又有合溪、和平巡检二司,明初裁合溪、和平二所,国朝顺治十七年裁皋塘一所,今止设四安一所”,是合溪巡司元时设,明初裁,《清史稿》误。 《清史稿?地理志》卷65浙江温州府泰顺县:“池村、三魁二镇。有巡司”。案:乾隆《瑞安县志》卷2:“池村巡检司,原在义翔乡池村,明正统建,景泰三年改隶泰顺,……嘉靖乙丑裁革”,嘉靖乙丑即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明史?地理志》已不载。《嘉庆重修一统志》卷304《温州府•关隘》:“池村镇,在泰顺县北七十里,有巡司,明初置,属瑞安县,景泰三年改属县境,今废”、“三魁镇,在泰顺县三魁山,明洪武初置洋望巡司,属平阳县,二十四 年改置三魁巡司……景泰三年俱改属泰顺,隆庆中废”;同治《泰顺分疆录》卷3《建置?公署》:“旧巡检衙,一在三魁龟岩溪南,隆庆二年裁,基辟为田,……三魁则设于洪武初年,或有记为洪武十四年设,误也”。池村、三魁二巡检司设于明初,裁于明末,再无复置,《清史稿》误。 2、清末巡检司已废而误为仍存 《清史稿?地理志》卷54直隶正定府灵寿县:“有叉头镇巡司,乾隆中移慈峪镇”。案:《嘉庆重修一统志》卷28《正定府•关隘》:义头口[?],“在灵寿县北五十里慈峪镇,有土城,旧置巡司于县西北七十里义头口,后移慈峪镇,仍曰义头口巡司,本朝乾隆三十九年裁”,同书卷5《直隶统部?文职官》灵寿县已无巡检,《光绪会典事例》、《清国史》[?]、《大清搢绅全书》[?]、《职官录》[11]均同,《清史稿》误。 《清史稿?地理志》卷58江苏扬州府兴化县:“安丰巡司一”。案:《文宗实录》卷322咸丰十年六月庚辰:江南“阜宁等管河巡检十六缺”一并裁撤[12],《光绪会典事例》卷31备载该十六巡检名:阜宁海南,山阳童家营,宿迁刘马、归仁,阜宁洋寨、庙湾、大套、马逻,富安水利,清河马头,安东五港、长乐,兴化安丰、瓜洲斗虎店,邳州新安、直河巡检[13];同治《续纂扬州府志》卷6《秩官》:“(咸丰十年)奉旨裁汰河员,安丰司巡检改为巡缉弹压差缺”;民国《续修兴化县志》卷1《舆地志?建置》:“巡检署在县东北安丰镇,咸丰十年缺裁,改为巡缉弹压署,址现为警察分所”。《清史稿》此条衍。 《清史稿?地理志》卷59安徽宁国府南陵县:“鹅岭镇巡司一”。案:《世宗实录》卷67雍正六年三月乙亥:“裁安徽南陵县鹅岭司巡检一员,从安徽巡抚魏廷珍请也”[14];《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08、《光绪会典事例》卷30同。民国《南陵县志》卷17《职官》:清“巡检司一人:鹅岭,雍正六年裁”。《清史稿》误。 《清史稿?地理志》卷60山西汾州府汾阳县:“冀村巡司”。案:《清朝续文献通考》卷135:“光绪三十三年以汾阳县冀邨巡检移驻碛口,改名碛口巡检”[15],碛口即汾州府永宁州之碛口镇。民国四年所编之《山西财政说明书》尚有碛口巡检[16],民国初所编《山西全省各府厅州县地方经历各款说明书》之《临县?各铺帮巡警饷》:“宣统元年碛口巡检以该处巡兵尚无成效,请将该处巡兵裁撤,由城派拨巡兵四名,在该镇常川巡察”[17]。《清史稿》当删冀村巡司,并于汾州府永宁州下补入碛口巡检司一。 《清史稿?地理志》卷61山东临清直隶州武城县:“甲马营巡司,又驿”。案:宣统《山东通志》卷50《职官》:“旧设甲马营管河巡检、驿丞各一员,均裁”,《搢绅全书》、《职官录》均无,《清史稿》误。 《清史稿?地理志》卷63陕西汉中府留坝厅:“巡司驻南星”。案:道光元年大学士曹振镛等奏:“查留壩厅南星巡检系属闲曹,应即以该厅巡检裁抵改为砖坪巡检,兼管司狱事务”[18],《宣宗实录》卷24道光元年十月戊子、《光绪会典事例》卷67均记此事,《清史稿》当删南星巡司,并于兴安府砖坪厅下补入砖坪巡检司[19],同治三年“补铸陕西兴安府知府、照磨,砖坪厅通判、巡检各印信关防”是其明证[20]。民国《砖坪县志》卷2《公署五则》记砖坪司最后一任巡检为徐沛泽,宣统三年五月署。 《清史稿?地理志》卷66江西南昌府南昌县:“三江口、市汊二巡司”。案:《高宗实录》卷1091乾隆四十四年九月壬寅:“地当适中之南昌县三江巡检、新建县吴城巡检二缺均改为主簿”[21],《光绪会典事例》卷31同。当删“三江口巡司”。 《清史稿?地理志》卷66江西南昌府武宁县:“高坪市巡司”、饶州府德兴县:“白沙巡司”、临江府新淦县:“杯山巡司”。案:《宣宗实录》卷218道光十二年八月壬寅:“裁……武宁县、新淦县、德兴县巡检八缺。从巡抚周之琦请也”[22],《光绪会典事例》卷31同。据《嘉庆重修一统志》卷307《江西统部?文职官》,武宁、德兴、新淦县下仅且有巡检一,分别为高 坪市、白沙、杯山。又同治《南昌府志》卷24《职官》:武宁县“巡检,道光十二年裁,以县丞兼摄”、民国《德兴县志》卷2《建置志》:“白沙巡检司,……道光十二年缺裁”、同治《新淦县志》卷2《建置志》:“杯山巡简司,……道光十二年缺奉裁”[23],则《清史稿》误。 《清史稿?地理志》卷66江西南昌府义宁州:“八叠岭镇有巡司,与排埠塘、杉市为三”、建昌府广昌县:“白水、秀岭二巡司”、赣州府长宁县:“新坪、黄乡堡二巡司”。案:《高宗实录》卷725乾隆二十九年十二月戊戌:“原驻已成闲地应请裁七缺:宁州杉市司巡检,归州同兼管;……广昌县秀岭司巡检……各归本县兼管;长宁县黄乡司巡检,归新坪司兼管,以上应请裁”[24],《光绪会典事例》卷28、《职官录》义宁州下无杉市、广昌县下无秀岭、长宁县下无黄乡堡巡检司,《清史稿》误。 《清史稿?地理志》卷66江西南安府上犹县:“浮龙巡司”。案:《高宗实录》卷425乾隆十七年十月戊申:“兵部议覆,署江西巡抚鄂容安奏称上犹县……向设浮龙司巡检……至浮龙司巡检微员,不足弹压,应改为上犹县县丞,仍驻营前。……应如所请。得旨,依议速行”[25],《光绪会典事例》卷29、《职官录》均不记该巡检司,《清史稿》误。 《清史稿?地理志》卷67湖北宜昌府归州:“有南逻口、牛口巡司”。案:康熙《湖广通志》卷17《公署》:归州,“南逻口巡检司,州东十五里。牛口巡检司,州西九十里。兴山巡检司,州南九十里,裁”;嘉庆《湖北通志》卷14《建置三?关隘》:归州:“南逻口在州东南二十五里,明初设南逻关,于古丹阳城置巡司,后移于此,今裁。牛口在州西七十里,接巴东县界,前设巡司,今裁”;民国《湖北通志》卷26《建置二?廨署》:归州,“牛口巡检司署在州城西六十里,后废。南逻口巡检司署在州东十五里,后废”。证以《世宗实录》卷129雍正十一年三月庚戌、《光绪会典事例》卷28,二巡检司废于雍正十一年,《清史稿》误。 《清史稿?地理志》卷68湖南长沙府湘阴县:“新市、大荆镇二巡司”、浏阳县:“梅子园一巡司,澄潭江,后迁县西永安市”、攸县:“东北有凤岭巡司,雍正十一年置”、茶陵州:“有视渡口巡司,治州南视渡关,后迁高冈南关”,宝庆府武冈州:“峡口、石门司二巡司”,岳州府临湘县:“东南有桃林、长安巡司。城陵矶,乾隆二十六年徙长安镇,更名,寻复故”,永州府宁远县:“九疑鲁观巡司”,郴州直隶州宜章县:“东赤石、西南白沙二巡司”、桂阳县:“有益将、文明市二巡司”,辰州府沅陵县:“有马底镇、船溪二巡司”,靖州直隶州会同县:“西南堡子巡司”,晃州直隶厅:“晃州、凉伞二巡司”。案:宣统二年湖南巡抚杨文鼎奏:“凤凰厅得胜营知事、晃州厅凉伞巡检、茶陵州视度巡检、武冈州石门巡检、湘阴县大荆巡检、浏阳县永安巡检、攸县凤岭巡检、宁远县九疑巡检、宜章县赤石巡检、桂阳县益明巡检、湘阴县桃林巡检、沅陵县马底巡检、会同县堡子巡检,十三缺所驻之地,均距各厅州县城六七十里,……并非必不可少之员,……应请分别裁撤,以符定章”[26],其中涉及巡检者十二缺,《清朝续文献通考》卷135、《宣统政纪》卷42宣统二年九月己未所载杨文鼎奏裁各缺,全同录副奏折[27],《职官录》不载此十二巡检,当尽数删去。 《清史稿?地理志》卷68湖南常德府桃源县:“新店、郑家店二巡司,又高都、郑家店二废巡司”。案:《宣统政纪》卷7宣统元年正月乙亥湖南巡抚岑春蓂奏裁桃源郑家巡检一缺,下部议[28]。《清朝续文献通考》卷135与此同。《职官录》桃源县下亦不记,郑家店为废巡司甚明。 《清史稿?地理志》卷69四川重庆府铜梁县:“有安居镇巡司”。案:光绪《铜梁县志》卷2《建置志?衙署》:“巡检司署即明县治[29],国朝雍正十年知铜梁县黄陶创修巡检,张芳督建,道光十三年裁”,《光绪会典事例》、《职官录》均不记,当删。 《清史稿?地理志》卷69四川宁远府盐源县:“阿所拉场巡司”。案:《宣统政纪》卷26宣统元年十一月壬戌四川总督赵尔巽奏:“请将盐源县属阿所拉巡检改升为盐边厅抚夷通判”[30],宣统三年吏部会奏的结果是“应如所请办理”[31],《职官录》已不载,当删。 《清史稿?地理志》卷72广东广州府三水县:“有胥江、三水二巡司”。案:《光绪朝朱批奏 折》光绪三十四年九月二十一日两广总督张人骏奏:“请旨将广东南雄直隶州州同及三水县三水司巡检二缺即行裁撤”[32];《清朝续文献通考》卷135:“(光绪)三十四年两广总督张人骏奏准裁撤南雄州州同及三水县三水司巡检两缺”[33];民国四年所编《广东全省财政说明书》之《岁出部?行政总费各州县及佐杂各官衙门经费》三水县下巡检仅胥江司一员[34],《职官录》中亦无三水巡检司,《清史稿》误。 《清史稿?地理志》卷73广西桂林府龙胜厅:“西:广南巡司。又有龙胜巡司,本桑江,改驻城”。案:宣统二年广西巡抚魏景桐奏:“前抚臣张鸣岐督同三司详加体察,请将柳州府通判,郁林州州判、布经历、按经历、各府经知事,各土州土县所设州同、州判、吏目、典史,龙胜厅之龙胜巡检等三十缺先行裁撤”[35];《宣统政纪》卷11宣统元年三月丁卯:“广西巡抚张鸣岐又奏议裁柳州府通判,郁林州州判,布经历、按经历、各府经历、知事,各土州、土县州同、州判、吏目、典史,龙胜厅之龙胜司巡检等三十缺,下所司议。寻宪政编查馆奏:裁撤各缺均属可行。从之”[36],《清朝续文献通考》卷135同,则龙胜巡检司宣统元年裁撤甚明。 3、清末仍存巡检司误作废司 《清史稿?地理志》卷68湖南沅州府黔阳县:“石桥、安江二巡司,道光十二年废”。案:《宣宗实录》卷222道光十二年闰九月丁酉:“裁湖南岳州府同知,常德府、永顺府通判,郴州、道州州判,祁阳县永隆市、东安县石期市、永明县桃川市、邵阳县黑田铺、黔阳县安江司、桂阳县镇安司、通道县播阳司巡检,沅江县、桂东县、通道县、石门县、慈利县、嘉禾县训导十八缺。从巡抚吴荣光请也”[37],黔阳县只裁安江一缺,《光绪会典事例》卷29、《职官录》下均有“石桥”巡检。 《清史稿?地理志》卷70福建漳州府海澄县:“海门、濠门、岛美三废巡司”。案:《宣统政纪》卷11宣统元年三月丁卯尚记海澄县海门巡检黄翰文噬利妄为而被革去官职[38],《搢绅全书》、《职官录》海澄县仍有海门巡检,宣统时犹存,《清史稿》误,当作“海门巡司,濠门、岛美二废巡司”。 《清史稿?地理志》卷72广东阳江直隶州:“有太平巡司、那龙巡司,后废”。案:此处有两误:一是阳江设立直隶州后,太平司并未省废。《清朝续文献通考》卷135:“(光绪三十二年)又政务处吏部议覆署两广总督岑春煊奏请改阳江直隶同知为直隶州知州,……原设太平司、海陵岛司两巡检均归管辖”[39];民国《阳江志》卷23《职官表》:“光绪三十二年改直隶厅同知为直隶州知州,教谕本系复设,裁去,训导改学正、县丞改州判,司狱改吏目,原设太平、海陵两司巡检如故”,据同卷《职官表》,太平司最后一任巡检为王永精,宣统二年署任;二是阳江另有海陵岛司巡检一员,最后一任巡检为冒庚飚,江苏常州人,宣统二年十一月署任。《职官录》阳江直隶州下即有太平司、海陵岛司二巡检,民国四年所编《广东全省财政说明书》之《行政总费各州县及佐杂各官衙门经费》同[40],《清史稿》应表述为“有太平、海陵岛二巡司,那龙废司”。 4、已废与新置巡检司重出 《清史稿?地理志》卷54直隶保定府唐县:“横河口巡司”、宣化府延庆州:“东有永宁城巡检”。案:此二巡检为同一官缺。《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3《保定府•关隘》:“横河口,在唐县西,旧设巡司于倒马关,后移置此,以守唐县、曲阳之界,今仍移驻倒马关”;《光绪朝朱批奏折》光绪十三年十二月十九日直隶总督李鸿章折:“兹据该司等查有保定府唐县之倒马关巡检,该处民居既少,吏事极简,正可移驻永宁城,俾资弹压”[41];《德宗实录》卷250光绪十三年十二月甲辰与此同[42]。《光绪会典事例》卷253:“(光绪十四年)又奏准直隶省唐县倒马关巡检,改为延庆州永宁城巡检”[43]。《清史稿》当删“横河口巡司”。 《清史稿?地理志》卷59安徽庐州府庐江县:“冷水关有汛一,巡司一”、庐州府舒城县:“晓天镇巡司一”。案:此二巡检为同一官缺。《高宗实录》卷963乾隆三十九年七月丁丑:“查有庐江县冷水关地方,离城三十里,后设巡检一员……有名无实,请将该巡检改设舒城县之晓天镇,建设衙署,就近驻防。应如所请,从之”[44]。《清史稿》当删“冷水关巡司”。 《清史稿?地理志》卷59安徽颍州府霍邱县:“洪家集、三河尖二巡司。开顺集巡司、典史各一”。案:洪家集、开顺集巡检系同一官缺。《德宗实录》卷143光绪八年二月丙戌:“安徽巡抚裕禄奏会查皖豫交界地方情形,拟请仿照成案,将原设颍州府之粮捕通判移驻霍邱之叶家集,原驻叶家集之开顺巡检改驻距叶家集七十里之洪家集,并将六安原设之直隶州州同移设六安之金家寨,以资控制” [45],当删“开顺集巡司”。 《清史稿?地理志》卷59安徽安庆府宿松县:“其复兴、泾江口二镇有巡司二”、池州府建德县:“南:永丰镇。有汛一。巡司一”。案:《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08《安徽统部•文职官》:安庆府“嘉庆二十四年裁宿松泾江口一员,改设池州府建德县永丰镇”,《光绪会典事例》、《皖政辑要》、《职官录》宿松县下皆无泾江口巡检,其与永丰镇巡检系同一官缺,当删“泾江口巡司”。 《清史稿?地理志》卷66江西宁都直隶州石城县:“捉杀寨巡司”、九江府德化县:“巡司三:大姑塘、小池口、城子镇”。案:捉杀寨巡司,原驻石城县城西赤江桥,乾隆四十三年改为赤江司巡检[46],乾隆五十二年因离县较近,加以裁汰移设城子镇[47]。城子镇位于九江府德化县。捉杀寨、城子镇巡检系同一官缺,当删“捉杀寨巡司”。 《清史稿?地理志》卷67湖北汉阳府孝感县:“又北小河溪巡司,嘉庆十一年改驻滠口”、黄陂县:“大成潭、滠口镇二巡司”。案:小河溪、滠口镇二巡检系同一官缺。《光绪会典事例》卷322:(嘉庆十一年)孝感县小河溪巡检,裁移黄陂县滠口镇,其印信改铸黄陂县滠口镇巡检字样[48],《嘉庆重修一统志》卷338《汉阳府?关隘》同,《清史稿》此条当删。 二、不明巡检司归属而误 《清史稿》巡检司依治所所在县级政区为准书写,而非行政隶属关系[49]。但在实际撰写过程中,因不明巡检所在或彼此混淆导致不少错误,如同一巡检司并出两县、甲县巡检司误系乙县、一巡检司误为二、二巡检司误为一。 《清史稿?地理志》卷54直隶承德府丰宁县:“郭家屯、大阁儿、黄姑屯、土板四巡司”,隆化县:“有巡司管典史事。与郭家屯、黄姑屯二”。案:郭家屯、黄姑屯巡检司并见丰宁、隆化二县,必有一误。隆化县系宣统元年于张三营地置[50],《宣统政纪》宣统二年二月甲午热河都统诚勋奏将丰宁县所属之郭家屯、黄姑屯两巡检,改隶隆化县管辖”[51],《清朝续文献通考》卷135同,郭家屯、黄姑屯巡检司当系于隆化县下。 《清史稿?地理志》卷59安徽太平府芜湖县:“河口镇巡司”、繁昌县:“河口镇、三山司、荻港巡司三”。案:河口镇巡检司并出芜湖、繁昌两县。据《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08、道光《繁昌县志》卷3、光绪《湖南通志》卷38、《光绪会典事例》卷29、《职官录》、民国《芜湖县志》卷11,河口镇巡检司当系于芜湖县下。 《清史稿?地理志》卷66江西南昌府义宁州:“八叠岭镇有巡司,与排埠塘、杉市为三”、瑞安府铜鼓厅:“排埠塘巡司”。案:排埠塘巡检司并出义宁州、铜鼓厅。事实上,排埠塘巡检司初属义宁州[52],光绪三十二年江西义宁州、萍乡县因辖境辽阔,军机大臣吴士鑑等奏请析疆分治,经端方、张之洞等议未允,遂就原奏酌量变通,改铜鼓营同知为铜鼓厅抚民同知,而以排埠司巡检隶之,毋庸设县,以免窒碍[53],则排埠塘巡司清末划归铜鼓厅,宣统二年“改铸分巡南瑞袁临兵备道关防并铜鼓厅排埠司巡检印信”是其明证[54]。 《清史稿?地理志》卷66江西赣州府信丰县:“杨溪堡巡司”、虔南厅:“巡司驻杨溪堡”。案:杨溪堡巡检司并出信丰县、虔南厅。据《光绪朝朱批奏折》光绪三十年正月初七日署理江西 巡抚夏旹奏:“其龙南县教谕、赣州府照磨、信丰县杨溪堡巡检均改设虔南厅”[55];《清朝续文献通考》卷135:“(光绪二十九年)又议覆两江总督魏光焘奏请将江西赣州府分防观音阁通判改为虔南厅抚民通判,……原设杨溪堡巡检改隶通判统辖”[56],《职官录》置杨溪堡巡检司于虔南厅下,当据改。 《清史稿?地理志》卷65浙江宁波府象山县:“有南田、竹山二巡司”。案:《宣统政纪》卷16宣统元年六月癸卯浙江巡抚增韫奏请设立南田抚民厅,并移驻原四明驿丞兼甬东巡检为南田巡检兼司狱[57],《清朝续文献通考》卷135同,《职官录》宁波府南田厅有巡检兼司狱事,《清史稿》误系南田巡检于象山县,当移至南田厅。 《清史稿?地理志》卷59安徽徽州府歙县:“阮溪司、黄山、街口渡巡司三”。案:阮溪司、黄山司实是同一巡检。嘉庆时歙县属巡检司二:黄山、街口[58],有清一代未曾改置,最后一任黄山司巡检为滕楷,宣统二年十一月任[59]。《皖政辑要》称黄山巡检,《光绪会典事例》、《清国史?地理志》、《职官录》称阮溪司,民国《歙县志》既称黄山司,又称阮溪司,这实际上是因为黄山司巡检驻阮溪[60],二者是同官异名,《清史稿》将一巡检司误为二。 《清史稿?地理志》卷60山西萨拉齐直隶厅:“有巡司兼司狱一,驻包头镇”。案:据《清国史》、光绪《山西通志》、《光绪会典事例》、《职官录》,萨拉齐直隶厅有二巡检司,一驻厅治兼司狱,或称萨拉齐巡检司;一驻包头镇,《清史稿》将二巡检司误为一。 三、不明巡检司名称而误 1、误以治所为名 《清史稿?地理志》卷54直隶顺天府宛平县:“西路厅驻卢沟桥,有巡司。县丞驻门头沟。又庞各庄、青白口、东斋堂巡司三”。案:《清国史?地理志》亦称“卢沟桥在县西三十里,西路厅治,有巡检司。……庞各庄、青白口旧治石港口、东斋堂旧治齐家庄”。查《光绪会典事例》卷29:“卢沟桥、齐家庄、庞各庄、石港口”巡检[61],《搢绅全书》、《职官录》同,又据光绪《顺天府志》卷27:石港司驻县一百三十五里青白石镇,齐家庄巡检驻县一百七十里东斋堂,巡检司虽移驻而印信仍旧,则《清国史》、《清史稿》皆误以驻地为巡检司名。 《清史稿?地理志》卷54直隶顺天府永清县:“有信安镇巡司,兼隶霸”,霸州:“有信安镇巡司,兼隶永清”。案:《清国史?地理志》直隶顺天府永清县、霸州下均作“信安镇巡检司”,《光绪会典事例》、《职官录》则作“霸州霸永巡检”,光绪《畿辅通志》卷30《职官》:霸州“霸永巡检一员,驻信安镇”。该巡检司因处霸州、永清交界之信安镇,且兼隶霸州、永清而得名,“霸永”一名更为合理。又据光绪《顺天府志》卷22:“霸永巡检署在城东南五十里信安镇,道光十九年移礼贤巡检于信安,为霸永分司。信安镇街东西向,中街道北为永清界,道南为霸州界,同治五年巡检刘凝钧详借养廉霸州四百两、永清二百两,于永清界买民人郑绍卿庄基改造”,霸永巡检衙署在永清县,当置于永清县下。 《清史稿?地理志》卷58江苏江宁府江浦县:“浦口巡司一”。案:据《嘉庆新修江宁府志》卷3《官署》、同治《续纂江宁府志》卷7《建置?署廨》、光绪《江浦埤乘》卷6《建置下?衙署》,江淮司巡检署在江浦县浦口,《清史稿》误以驻所为巡检司名。《光绪会典事例》卷26、《搢绅全书》、《职官录》并作“江淮司”巡检。 《清史稿?地理志》卷五十八江苏松江府华亭县:“亭林巡司一”。案:《清国史?地理志》亦作“亭林”。然光绪《松江府续志》卷8《建置志?官署》:“金山巡检司署,在亭林”,《光绪会典事例》卷29、《职官录》并作“金山司”巡检,《清国史》、《清史稿》皆误。 《清史稿?地理志》卷70福建延平府永安县:“安沙、小陶二巡司”。案:同治《永安县续志》卷3:“湖口镇巡检司署治西三十都,今移小陶墟”,则驻小陶之巡检司实名“湖口镇”,《光绪会典事例》卷29、《职官录》同。另“安沙”,《德宗实录》卷394光绪二十二年八月丙戌:“永安县安砂巡检胡颐龄疲弱因循”[62],同治《永安县续志》卷3、《光绪会典事例》卷29、《职 官录》均作“安砂”,当据改。 《清史稿?地理志》卷70福建建宁府瓯宁县:“吉阳、营头二巡司”。案:《高宗实录》卷366乾隆十五年六月癸未:“瓯宁县岚下街,烟户三百有奇,将现驻城内之县丞移驻,该县吉阳街、叶坊驿,各距县治七十里,将现在议裁之南平县大历巡检移驻叶坊”[63],乾隆十六年四月议准,该巡检司名为叶坊驿,民国《建瓯县志》卷6《城市志》:“叶坊巡检署原驻叶坊驿,后移吉阳街,今废”,治所虽有迁移而名称不改,《光绪会典事例》卷29、《职官录》均作叶坊驿巡检,当从之。 《清史稿?地理志》卷70福建建宁府松溪县:“渭田巡司”。案:康熙《松溪县志》卷1《地理志》:“二十四都巡检司,在豪田里,元皇庆间设为寨,明洪武二年改为巡检司,旧去县八十里,嘉靖间巡检徐宽申请改建渭田”,《明史》卷45作“二十四都巡检司”,巡检司治所迁移,名称不改,《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24、《光绪会典事例》卷29、《职官录》均称“二十四都巡检”,可据改。 《清史稿?地理志》卷70福建漳州府平和县:“有琯溪巡司”。案:《光绪漳州府志》卷5《规制上?公署》:“漳厅巡检司,原设小溪巡检司,设县后改为漳汀巡检司,奉文移驻芦溪,今又移驻管溪”[64]。《明史?地理志》、康熙《平和县志》、《嘉庆重修一统志》、《光绪会典事例》、《职官录》俱作漳汀巡检,当据改。 2、误用旧巡检司名 《清史稿?地理志》卷60山西大同府应州:“安东卫巡司”。案:《清史稿》同卷明确记载:“应州,……顺治十六年安东中屯卫省入”,安东卫至此已不复存在,光绪《山西通志》、《光绪会典事例》、《职官录》并作“安东巡检”,可取。 《清史稿?地理志》卷61山东登州府福山县:“奇山所巡司”。案:《清史稿》误,当改为海口或烟台巡司。奇山所即烟台,顺治十二年归并宁海卫[65],原奇山所已不存在。该巡检司有二名,《光绪会典事例》、《职官录》、宣统《山东通志》称“海口”,《穆宗实录》称“烟台”巡检司[66]。 《清史稿?地理志》卷73广西浔州府平南县:“有大同乡、秦川乡二巡司,因明旧置”。案:《明史?地理志》浔州府平南县有大同、秦川巡检司,雍正十二年移大同乡巡检驻大乌墟[67],《光绪会典事例》、《职官录》称大乌墟巡司,当据改。 3、误字、别字 《清史稿?地理志》卷56吉林省五常府:“蓝采桥巡司”。案:《光绪朝朱批奏折》光绪七年八月铭安奏:“再奉部咨以吉林添设宾州厅、五常厅巡检管司狱各一缺,敦化县巡检管典史事一缺,玛延河之烧锅甸、兰彩桥分防巡检各一缺” [68];《清朝经世文续编》卷33光绪六年铭安《通筹吉林全局请添设民官疏》称:“查兰彩桥在小山子西南,相距二十里,由兰彩桥至五常堡九十余里,询系扼要之区,自应添官驻守,以资镇抚,惟吉省尚无汛官,碍难设立,兹拟在兰彩桥地方,设立巡检一员,亦归五常厅统属”[69];《清国史?地理志》卷19吉林五常厅、《光绪会典事例》卷148均称“兰彩桥”;《宣统政纪》卷6宣统元年正月乙酉称五常厅兰彩桥巡检[70],只有《清史稿》作“蓝采桥”,故以“兰彩桥”为名较妥。 《清史稿?地理志》卷59安徽池州府东流县:“香河镇,明置巡司,今移驻青阳镇”。案:嘉庆《东流县志》卷4、《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08、《光绪会典事例》卷29、《皖政辑要》卷8、《职官录》并作“吉阳镇”巡检。吉、青形近致讹,当据改。又据《明史?地理志》卷40东流县:“有香口镇巡检司,后移于吉阳镇”,移驻事在明代,移驻地为吉阳镇。吉阳镇之得名是因位于吉阳河入江口,形势险要,故于此设巡检以资控制。《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八册《清时期?安徽》东流县东北标有吉阳镇。 《清史稿?地理志》卷61山东莱州府潍县:“固底镇巡司”。案:康熙《山东通志》卷22、《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61、《光绪会典事例》卷29、宣统《山东通志》卷38、《职官录》并作“固堤店巡检司”,当据改。 《清史稿?地理志》卷67湖北汉阳府黄陂县:“大成潭、滠口镇二巡司”。案:大成潭,《读史方舆纪要》卷76:“黄陂县:又县有大城镇,在县北大城潭上,今有巡司”;康熙《湖广通志》卷17、雍正《湖广通志》卷13、嘉庆《湖北通志》卷14作“大城镇巡检司”,《嘉庆重修一统志》卷334、民国《湖北通志》卷26、《光绪会典事例》卷29、《职官录》并作“大城潭”巡检,“大成潭”可据改为“大城潭”。 《清史稿?地理志》卷70福建邵武府邵武县:“水口、拿口巡司二”。案:《高宗实录》卷794乾隆三十二年九月癸卯:“吏部议覆闽浙总督苏昌奏称……查有邵武府司狱一员,专管府监,一无所事,应裁改为巡检一员,驻札拏口,将县丞所管十都村乡归设巡检管辖,……应如所请,从之”[71],《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32、《光绪会典事例》卷26、《职官录》均作“拏口”,当据改“拿口”为“拏口”。 《清史稿?地理志》卷76新疆迪化府奇台县:“旧城,巡司驻”。案:《高宗实录》卷1023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丁巳:“东吉尔玛泰巡检,归奇台县管辖,移驻古城,称古城巡检司”[72];宣统《新疆图志》卷100《奏议十》光绪九年十一月初四日,刘锦堂“请将奇台县治移建古城片”称:“其古城巡检应请移置奇台兼管驿丞事务”,《光绪会典事例》262、《职官录》奇台县下均作古城巡检,当据改。《清史稿》之所以致误,或缘误将光绪二十九年升温宿县之旧城巡检系于奇台县下[73]。 4、缺字 、土流不分 《清史稿?地理志》卷72广东广州府香山县:“黄梁都城,都司、巡检驻。又淇澳、香山、黄圃三巡司”。案:黄圃当作小黄圃。1978年广西蒙山县出土了一方铜印。铜印为正方形,边长6厘米,厚1.2厘米(见图),此印一半刻汉文“香山县小黄圃巡检司印”,一半刻同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的满文,印背右刻汉文两行“香山县小黄圃巡检司印”、“礼部造”,左刻与汉文内容相同的满文,印边两处刻汉文“宣统元年十一月”、“宣统九十八号”,此印现为蒙山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收藏[74]。 《清史稿•地理志》卷74云南大理府浪穹县:“蒲陀崆、凤羽乡、上江嘴、下江嘴巡司四”。案:据《光绪会典事例》卷32,该四巡检均为土官[75],《清国史?地理志》卷168云南大理府浪穹县:“有蒲陀崆、凤羽乡、上江嘴、下江嘴四土巡检”[76],《清史稿》当漏一“土”字。 四、漏记 《清史稿?地理志》各府、州、县下巡检司遗漏的较多,今列表如下: 表1:《清史稿?地理志》漏记之巡检司 漏记之巡所属各省、府、州、县 资料依据 检司 光绪《会典事例》卷29、 光绪《顺天府志》卷22、大兴县 黄 村 光绪《畿辅通志》卷30、 《搢绅全书》、《职官录》 直隶 顺天府 光绪《会典事例》卷29、 武清县 河西务 光绪《顺天府志》卷22、 光绪《畿辅通志》卷30、 《搢绅全书》、《职官录》 光绪《会典事例》卷29、 子牙河、中光绪《顺天府志》卷22、蓟 州 营 光绪《畿辅通志》卷30、 《搢绅全书》、《职官录》 《德宗实录》卷567光绪 承德府 丰 宁 海留图 三十二年十一月癸丑、 《搢绅全书》、《职官录》 《德宗实录》卷567光绪 朝阳府 建平县 九道湾 三十二年十一月癸丑、 《搢绅全书》、《职官录》 《光绪朝朱批奏折》第一 辑《官制》光绪三十四年 十二月初三日热河都统 廷杰奏、《宣统政纪》卷赤峰直隶州 大 庙 4光绪三十四年十二月 己未、《清朝续文献通考》 卷135光绪三十四年、 《搢绅全书》、《职官录》 光绪《会典事例》卷29、 光绪《顺天府志》卷22、永平府 迁安县 建昌营 光绪《畿辅通志》卷30、 《搢绅全书》、《职官录》 光绪《会典事例》卷29、 《清国史》卷51、光绪代州直隶州 广武城 《山西通志》卷13、《搢 绅全书》、《职官录》 《光绪朝朱批奏折》第一 辑《官制》光绪二十八年 九月二十三日山西巡抚山西 赵尔巽奏、光绪二十九年 四月二十一日赵尔巽又陶林直隶厅 科布尔 奏、《清朝续文献通考》 卷135、光绪三十年、三 十四年荣禄堂《爵秩全 览》、《搢绅全书》、《职官 录》 光绪《会典事例》卷28、山东 泰安府 东平州 彭家集 《职官录》 朱仙镇、祥光绪《会典事例》卷148、开封府 祥符县 陈 《职官录》 河南 道光朝录副奏折:《道光 归德府 考城县 考 城 元年十月初二日河南巡 抚姚祖同奏》、《宣宗实 录》卷27道光元年十二 月乙未、光绪《会典事例》 卷148、民国《考城县志》 卷4 陕州直隶光绪《会典事例》卷29、卢氏县 朱 阳 州 《职官录》 《穆宗实录》卷372同治 固原直隶十三年十月己丑、光绪甘肃 平远县 同心城 州 《会典事例》卷323、《职 官录》 光绪《会典事例》卷29、浙江 绍兴府 余姚县 中 村 《职官录》 《嘉庆重修一统志》卷 302、光绪《会典事例》叙州府 雷波厅 黄 螂 卷26、光绪《雷波厅志》 卷8、《职官录》 光绪《会典事例》卷26、 龙安府 江油县 中坝场 光绪《江油县志》卷2、 《职官录》 四川 光绪《会典事例》卷150、绥定府 太平县 黄钟堡 《职官录》 《光绪朝朱批奏折》第一 辑《官制》光绪三十四年永宁直隶古蔺县 两河口 五月初七日 护理 卵巢癌的护理查房优质护理服务内容doc优质护理服务内容肺癌的护理常规消毒供应室优质护理 四川总州 督赵尔丰、《清朝续文献 通考》卷135、《职官录》 光绪《会典事例》卷29、 福建 兴化府 莆田县 迎仙寨 光绪《莆田县志》卷3、 《职官录》 《德宗实录》卷499光绪 二十八年五月辛酉、《广 东全省财政说明书》之广东 高州府 电白县 水 东 《岁出部•行政总费各州 县及佐杂各官衙门经 费》、《职官录》 猛郎、小猛《清朝续文献通考》卷广西 太平府 永康州 统 135、《职官录》 《嘉庆重修一统志》卷 476、光绪《续云南通志永昌府 龙陵厅 龙 陵 稿》卷26、光绪《会典 事例》卷67、《职官录》 云南 《光绪朝朱批奏折》第一 广南府 土富州 剥 隘 辑《官制》光绪二十六年 二月初三日云贵总督云 南巡抚丁振铎奏、《职官 录》 另外,《清史稿》关于盐巡检的记载比较混乱。清末盐巡检共五员,分属长芦张家湾,两淮白塔河、乌沙河,山西盐池、长乐[77]。依治所所在县级政区撰写的原则,当分别置该五处巡检于所在州县下。《清史稿》既于《职官志?外官?盐运使》载长乐、盐池二盐巡检,又于《地理志》山西解州直隶州下复记,张家湾、白塔河、乌沙河三盐巡检则仅系于《职官志》下,前后体例之不纯若是。 五、误驿丞兼巡检事为巡检司 驿丞,未入流,清初曾大量裁撤驿丞,由巡检司兼管,又有驿丞兼管巡检司事。前者是以本官巡检司兼管驿站,巡检司存;后者是以本官驿丞兼管巡检事,巡检司废。试以山西泽州府凤台县星轺驿为例: 《高宗实录》卷612乾隆二十五年五月甲寅:“凤台县拦车镇巡检事务,请仍前归并星轺驿驿丞兼管,将该巡检移驻山阴县之岱岳站,兼管驿务,均应如所请。从之”[78],星轺驿驿丞虽兼管巡检事务,并加驿丞兼巡检衔,但实无巡检司;光绪《山西通志》卷13《职官谱》列山西巡检三十八员,并无星轺,只称山西有“驿丞四人:太安、柏井、史村、星轺各一人,初制驿皆设驿丞,雍正九年定驿务归州县管理,驿丞以次裁省,其存者于乾隆二十五年皆兼管巡检事”,可见纂修者将星轺驿丞兼管巡检事视为驿丞缺;《光绪会典事例》卷29《吏部?官制?各省知县等官》山西凤台县无巡检,驿丞中有凤台星轺驿丞,驿丞兼巡检同样被视为驿丞缺;《职官录》例列各省吏额,仅据山西省下所列巡检、驿丞数目与各府州下具体巡检、驿丞对应关系来看,以驿丞兼巡检事者均被视为驿丞而非巡检。因此,可以大胆推测,驿丞兼巡检者,巡检司已废,《地理志》或不列,或书“驿丞兼巡检事某”,径作“巡检司某”则误,《清史稿》中有数处此类错误。 《清史稿?地理志》卷54直隶天津府天津县:“丰财场东南葛沽与西沽、杨青巡司三”。案:《清史稿》此条同《皇朝地理志》。然据《世宗实录》卷135雍正十一年九月乙酉:议覆天津县杨青驿兼巡检职衔,从之[79];《高宗实录》卷535乾隆二十二年三月己未:“天津县属之西沽,距县仅止三里,毋须专员弹压,请裁西沽巡检,移设乌兰哈达,即铸给乌兰哈达巡检司印,俸工养廉,均如三座塔巡检之例,应如所请。从之。”[80],西沽、杨青二巡司俱裁。《嘉庆重修一统志》卷25、《光绪会典事例》卷29、《搢绅全书》、《职官录》天津县下仅有葛沽巡检司。 《清史稿?地理志》卷60山西平定直隶州:“柏井,巡司驻。其甘桃,裁”。案:明末即有甘桃、芹泉、太安三巡检司,乾隆二十七年改三处驿丞兼管巡检事[81],故《一统志》中平定直隶州已无巡检。道光九年裁甘桃驿驿丞,由柏井驿兼管,并兼巡检事[82],《职官录》亦载柏井马驿丞兼管巡检,此柏井巡司当删。 《清史稿?地理志》卷60山西霍州直隶州灵石县:“驿丞兼巡司驻仁义镇”。案:《清史稿》云驿丞兼巡司驻仁义,此当据光绪《山西通志》卷27:“霍州灵石县,驿丞兼巡检司在仁义镇”,但同书卷13已写明驿丞兼巡检司者四:太安、柏井、史村、星轺,并无仁义,且据《职官录》,灵石县并无驿丞兼巡司事,《清国史?地理志》、《光绪会典事例》卷29、《职官录》皆只作仁义巡检,可从。 《清史稿?地理志》卷65浙江衢州府江山县:“有清湖镇巡司,兼管广济水驿”。案:《高宗实录》卷626乾隆二十五年十二月辛巳:“移浙江江山县县丞,驻二十八都;广济驿驿丞,驻清湘,兼巡检事务”[83],同治《江山县志》卷2《沿革志?公署》:“江山县驿丞署,旧在县城,乾隆二十五年奉文移建清湖(裁并广济驿丞兼管巡检)”,是驿丞兼管巡检事而非巡 检兼管驿丞,《职官录》亦称“广济水马驿丞兼管巡检事”,《清史稿》误。 六、存疑 《清史稿?地理志》卷54直隶遵化直隶州:“巡司二:驻州及石门”。案:《嘉庆重修一统志》遵化直隶州仅有“半壁山巡司”一员[84],石门镇则为州同驻地,光绪《畿辅通志》、《光绪会典事例》、《职官录》遵化直隶州下均无石门巡检司。 《清史稿?地理志》卷54直隶遵化直隶州丰润县:“丰台镇西南,有主簿、巡检”。案:《光绪会典事例》、光绪《畿辅通志》、光绪《顺天府志》、《职官录》丰台镇皆仅有主簿,无巡检司。此误同《皇朝地理志》,据《皇朝地理志》而成之《清国史?地理志》卷10直隶遵化直隶州丰润县:“丰台镇在县西南一百二十里,管河主簿治,有巡检司”[85]。 《清史稿?地理志》卷58江苏淮安府安东县:“佃湖巡司一”。案:光绪《淮安府志》卷4《城池•安东县》、光绪《安东县志》卷2《建置•公署》、《光绪会典事例》、《职官录》均未记。光绪《安东县志》卷9《秩官下》:“安邑向无专设武员,只由庙湾营拨派千把一员巡防城守,雍正五年始于城内专设把总一员巡防,六年于佃湖镇设立千总一员,仍归庙湾营游击兼辖,乾隆元年将?港营都司移驻佃湖,改为佃湖营都司”,在佃湖之公署仅且有佃湖营都司,疑《清史稿》误营都司为巡检司。 《清史稿?地理志》卷六十一山东济南府历城县:“有巡司:申公集”[86]。案:晚清《历城县地舆全图》:县城东之龙山贴有红色标签曰“巡检”[87],《光绪会典事例》卷29、《职官录》均作龙山巡检,宣统《山东通志》卷38:“巡检署在龙山镇”,当据改。 《清史稿?地理志》卷65浙江杭州府仁和县:“汤镇、塘栖镇巡司二”。案:《嘉庆重修一统志》卷281杭州府下巡检一员:仁和属塘栖,卷282《关隘》:“汤镇,……有盐课司驻此”。《光绪会典事例》、《职官录》、民国《杭州府志》卷19,仁和县仅塘栖巡检司一。 《清史稿?地理志》卷65浙江温州府瑞安县:“大峃、江岸二巡司”。案:据乾隆《瑞安县志》、《嘉庆重修一统志》、《光绪会典事例》、《职官录》,瑞安县无江岸巡司。 《清史稿?地理志》卷70福建漳州府龙溪县:“有新岱巡司”。案:《高宗实录》卷759乾隆三十一年四月壬戌:闽浙总督苏昌奏请将漳州府所裁仓大使亦改为巡检,移驻龙溪县江东地方[88]。《嘉庆重修一统志》、《光绪会典事例》、《职官录》均作江东巡检,光绪《漳州府志》卷5:“江东巡检司,在角尾,国朝乾隆三十一年新设”,龙溪县仅有江东巡检司,不知此“新岱巡司”何来。 七、点校之误 《清史稿》的初刊是由袁金鎧主持、金梁经办的,于1928年出书,共印1100部。其中400部由金梁运往东北发行,习称“关外一次本”。后来清史馆的人发现金梁对原稿私自做了改动,他们不同意金梁的增删,于是把北京的存书又做了一些抽换,这批书通称“关内本”。以后东北又印过一次,内容有所改动,被称为“关外二次本”。上世纪70年代,中华书局以“关外二次本”为底本、以分段和标点为工作重点出版的点校本[89],是目前文史学界最通行的一个本子。该书初版印行后,香港学者汪宗衍曾对标点方面提出一些意见,重印本已参考他的意见作了若干修改,但仍存在一些标点错误[90]。近日点校本“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修订工作已经启动,笔者就《清史稿?地理志》巡检司项中七处标点提出修改意见,供学界参考。 《清史稿?地理志》卷54直隶顺德府邢台县:“西:黄村巡司”。案:据《世宗实录》卷93雍正八年四月癸卯:“复设直隶邢台县西黄村巡检一员”[91],该巡检司正名为“西黄村”,雍正《畿辅通志》卷27《公署》、《嘉庆重修一统志》卷31顺德府均作“西黄村巡司”,点校者误将“西”字作方位词,当标点为:“西黄村巡司”。 《清史稿?地理志》卷54奉天兴京府辑安县:“西岔沟门巡检,光绪三年置,驻通沟口,二 十八年移驻”、临江县:“北:三岔子,即长白山西南分水岭,浑江所出,西南流,左受红土崖河,入通化,旧所称佟家江也,西北入道江。巡检,光绪二十八年自帽儿山移驻,属通化,宣统元年来属”。案:《光绪朝朱批奏折》光绪二十九年八月二十五日增祺、志彭奏:“将通化县帽儿山巡检移驻八道江,于帽儿山添设临江一县,怀仁县之通沟巡检移驻岔沟门”[92],《德宗实录》卷521光绪二十九年九月丁亥同[93],《奉天通志》卷90《廨署四》:辑安县“分防外岔沟门巡检旧署,光绪二十九年建,自通沟口移”、临江县:“分防八道江巡检旧署,光绪二十九年建”[94]。据上述史料可知:一、清代官书及方志均明确记载辑安县巡检司正名为“岔沟门”,《清史稿》中“西岔沟门”之“西”乃就其方位而言,当断为“西:岔沟门巡检”;二、按照《清史稿》的写法,浑江已入通化县境,当在通化县下接续其支脉,如何又云“西北入道江”,《续修四库全书》影印之关内本、浙江古籍出版社《二十五史》影印之关外二次本《清史稿》,此处均作“西北入道江”,颇疑《清史稿》稿本誊写或刊印时误“八”为“入”,点校者亦未能理校之,当作“西北:八道江巡检,光绪二十八年自帽儿山移驻,属通化,宣统元年来属”,于理方通。 《清史稿?地理志》卷67湖北武昌府江夏县:“有金口镇巡司……西南:鲇鱼套、南山坡二巡司”。案:嘉庆《湖北通志》卷17《建置三?关隘》:“江夏县:山坡镇巡司在城南一百二十里”,民国《湖北通志》卷26《建置二?廨署》:“山坡镇巡检司署在城南百二十里山坡镇”。《清史稿》所言“南”乃指称其方向,《光绪会典事例》卷29、《职官录》并称“山坡”巡检。当断为:“西南:鲇鱼套,南:山坡二巡司”。 《清史稿?地理志》卷67湖北汉阳府汉阳县:“有沌口镇巡司,后移下蒲潭。又西蔡店镇,西南新滩口镇,汉口镇,仁义、礼智四巡司。光绪二十四年,移礼智司属夏口厅”[95]。案:蔡店镇、新滩口镇、汉口镇、仁义、礼智共五巡检司,《清史稿》称“四”巡司岂非大谬,据《嘉庆重修一统志》卷388,汉口镇在县北,分设仁义、礼智二司。另据光绪《汉阳县识》卷2《营建略》:“仁义巡检署在汉口镇居仁坊天主堂废址”,《光绪会典事例》卷150《吏部?各省吏额?湖北》汉阳县下为汉口镇仁义、礼智巡检司,《职官录》同。汉口镇并非一巡检司名称,而是仁义、礼智二巡检司的驻地。正确断句应为:“又西蔡店镇,西南新滩口镇、汉口镇:仁义、礼智四巡司”。又据民国《夏阳县志》卷4:光绪二十五年八月改夏口武汉水利同知为抚民厅,分治后仁义、礼智二司俱改归夏口厅,宣统三年礼智巡检为王方中、仁义巡检为邵星森,民国《湖北通志》卷26夏口厅公署有仁义、礼智二巡检司,可依,改作“光绪二十四年,移仁义、礼智二司属夏口厅”。 《清史稿?地理志》卷67湖北德安府随州:“环潭,梅丘巡司驻。高城镇,总巡司驻”。案:清代从未设置过“总巡司”一职,德安府随州下何来此官,查《高宗实录》卷885乾隆三十六年五月辛酉:“吏部议准湖北巡抚梁国治奏称德安府属随州,幅员辽阔,出山店巡检驻扎祝林总地方,隔州城二百里,应设州同一员弹压。请将鹤州分驻五里坪州同改隶随州祝林总地方,出山店巡检移驻高城总地方。其新移州同巡检关防印信,均照改隶字样铸给,从之”[96]。又据同治《随州志》卷3《疆域》知,随州分六总,属州判、州同、吏目及梅邱、合河、高城镇三巡检司分辖,以“某总”代称管辖区,如祝林总为州同辖区、高城镇总为高城镇巡检辖区,点校本标点恐误,当断为“高城镇总,巡司驻”。 《清史稿?地理志》卷72广东广州府顺德县:“有紫泥、江村、马宁,又北都宁四巡司”。案:《嘉庆重修一统志》卷338《广东统部•文职官》作:“江村、都宁、紫泥、马宁”巡检司,《光绪会典事例》卷29、《职官录》、民国《顺德县志》卷7均同,《嘉庆重修一统志》卷442《广州府?关隘》:“都宁巡司,在顺德县北四十里都占堡”,《清史稿》所云“北都宁”之“北”乃指都宁巡检之方位,当断为:“有紫泥、江村、马宁,又北:都宁四巡司”。 [后记]本文由华林甫教授指导完成,谨致谢忱~ 刊《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9年第3辑 [?]《清史稿》卷116,(北京)中华书局,1976年,第3359页。 [?]鄂尔泰:《议州县不必设副官乡官疏》:“查得设官分职,专司而外,原有佐理,如州牧县令以下,设有州同、州判、吏目、县丞、主簿、典史等官,而县分大者,则添设县丞为之征比钱粮、审理词讼;乡镇多者则分设巡检为之缉捕匪类、查拏盗贼”,徐栋编:《牧令书》卷2,《官箴书集成》第七册,(合肥)黄山书社,1997年,第65页。 [?]冯桂芬:《复乡职议》提议“满五千家(地广人稀之县量减)设一巡检”,部分反映了清代影响巡检司设置的人口因素,盛康辑:《清朝经世文续编》卷28《吏政十一?吏胥》,沈云龙主编《中国近代史料丛刊》第835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66年,第32页。 [?]傅林祥:《清代的次县级政权与辖区》,孙进己主编:《东北亚历史地理研究》,(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59—67页。 [?]《清史稿?地理志》没有明确的标准年代,据笔者对其中道、府、州、厅、县的建置、辖域、驻地的粗略 分析 定性数据统计分析pdf销售业绩分析模板建筑结构震害分析销售进度分析表京东商城竞争战略分析 ,初步结论是:除台湾省断限至光绪十九年外,大体而言,《清史稿?地理志》是一份光宣之际的道级建置和宣统二、三年间府、厅、州、县建置的混合物,拟另文探讨。仅以巡检司项言之,《清史稿?地理志》所记最晚设置的是宣统三年六月甲申准设的新疆温宿府柯坪巡检(《宣统政纪》卷56,中华书局,1987年,第1005页),本文即以此为断,凡清代于宣统三年之前所设置的各巡检司均纳入讨论范围。 [?]据朱师辙《清史述闻》(三联书店,1957年,第32—33页)及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清史稿?地理志》各类稿本(台北故宫博物院印行:《国立故宫博物院清代文献 档案 肢体残疾康复训练教师个人成长档案教师师德档案表人事档案装订标准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总目》,1982年,第51—53页),《清史稿?地理志》二十八卷中,原稿撰人大略可考,有:直隶、河南,秦树声;奉天、吉林、黑龙江,韩朴存;江苏,张尔田;安徽,吴广霈;山西,田应璜;山东,骆成昌;陕西,吴怀清;甘肃,李岳瑞;浙江,金兆丰;江西,蓝钰;湖北,张仲炘;湖南,左霈初曾撰一卷,唐恩溥重撰;四川,胡嗣芬;广东,唐恩溥;广西,张书云;云南,袁嘉谷;贵州、新疆,吴士鑑;内蒙古、外蒙古,吴廷燮;西藏,吴燕绍;察哈尔,金玉杰。原稿后归秦树声总纂,所编甚繁,不合正史之用,秦氏始缩编改减,未终而逝;王树楠继之修正,取原撰各稿,选其可用者,略加删并润色,合成全帙。 [?]台北“国史馆”编:《清史稿校注?序》,(台北)商务印书馆,1999年;张玉兴:《评<清史稿校注>》,《清史研究》2003年第1期。 [?]该地名在典籍中至少有四种写法:《大明会典》卷138《关津一》、康熙《灵寿县志》卷1《地理》、雍正《畿辅通志》卷27《公署》、康熙初修《大清一统志》、乾隆《续修大清一统志》、《嘉庆重修一统志》、光绪《畿辅通志》卷30《职官表》及卷68《舆地略?关隘二》称“义头口”、“义头镇”;《明史?地理志》、同治《灵寿县志》卷2《建置》、《清史稿》称“叉头镇”;光绪《畿辅通志》卷50《舆地略?灵寿县图》作“岔头口”;清后期彩绘《灵寿县属河图》称“汊头镇”(《水道寻往—天津图书馆藏清代舆图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57页)。从各书所附舆图来看,无论是义头口、叉头镇、汊头镇还是岔头口,均处汊河(或称氵义河)出山口,其所指是同一地点。 [?]《清国史》第3册《地理志》,据嘉业堂抄本影印,(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 [?]《大清搢绅全书》,宣统三年夏季荣禄堂刊本,不分卷。以下简称《搢绅全书》。 [11]内阁印铸局编:《职官录》(宣统三年冬季),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290册,(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以下简称《职官录》。 [12]《文宗实录》(五),(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774页。 [13]昆冈等修、刘启端等撰:《光绪会典事例》,据光绪二十五年石印本影印,(北京)中华 书局,1991年,第402、814页。 [14]《世宗实录》(一),(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028页。 [15]刘锦藻编:《清朝续文献通考》,(上海)商务印书馆,1955年,第8949页。所引文中“邨”俗作“村”(考辨可参光绪《顺天府志》卷27《邨镇一》),冀邨即冀村。 [16]北京经济学会编:《山西省财政说明书》,民国四年(1915年)印行。 [17]山西清理财政局编:《山西全省各府厅州县地方经历各款说明书》,[出版时间、地点均不详],人大图书馆藏。 [18]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道光朝录副奏折,档号:03-2502,件号:03-2502-020,道光元年十月十一日,大学士曹振镛等奏为遵旨核议川陕楚老林添改厅治营汛事。 [19]《清史稿》失载砖坪厅,见刘铮云《<清史稿?地理志>失载厅县补遗》,台湾《大陆杂志》卷87第4期。 [20]《穆宗实录》(三)卷98,同治三年三月丁卯,(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第160页。 [21]《高宗实录》(十四),第652页。 [22]《宣宗实录》(四),(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51页。 [23]“巡检”改称“巡简”系明末避崇祯皇帝“朱由检”名讳而改,其事见《崇祯实录》,清代方志不当避讳。同书卷6《职官志》即作“杯山巡检”。 [24]《高宗实录》(九),(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082页。嘉庆六年,宁州改为义宁州。 [25]《高宗实录》(六),第565页。 [26]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宣统朝录副奏折,内政类553号,7445—40号,宣统二年九月十九日,湖南巡抚杨文鼎酌裁同通佐贰各缺由。该折及《宣统政纪》均作桂阳县裁“益明”巡检,恐是“益将”之误。桂阳县原有益将、文明市二巡检,宣统二年裁益将巡检后,仍保留文明市巡检至宣统三年,见《职官录》。 [27]《宣统政纪》,第762—763页。 [28]《宣统政纪》,第122页。 [29]明县治即清安居镇地。 [30]《宣统政纪》,第479页。 [31]《清朝续文献通考》卷135,第8952页。 [32]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朱批奏折》第一辑《官制》,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第607页。 [33]《清朝续文献通考》,第8954页。 [34]北京经济学会编:《广东全省财政说明书》,民国四年(1915年)印行,第26页。 [3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宣统朝录副奏折,内政类553号,7447—135号,宣统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广西巡抚魏景桐拟裁官缺由。 [36]《宣统政纪》,第229页。 [37]《宣宗实录》,第316页。 [38]《宣统政纪》,第227页。 [39]《清朝续文献通考》,第8950页。 [40]《广东全省财政说明书》,第41页。 [41]《光绪朝朱批奏折》第一辑《官制》,第133页。 [42]《德宗实录》(四),(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75页。 [43]《光绪会典事例》卷253《户部?俸饷》,第992页。 [44]《高宗实录》(十二),第1072页。《光绪会典事例》卷31同。 [45]《德宗实录》(三),第31页。 [46]《高宗实录》(十四),卷1062,乾隆四十三年七月丙申,第201页。 [47]《高宗实录》(十七),卷1275,乾隆五十二年二月戊辰,第78页。 [48]《光绪会典事例》卷322《礼部?铸印》,第795页。 [49]依照《光绪会典事例》,巡检司按照隶属关系可分五类:府属、州属、县属、盐巡检、管河巡检。 [50]牛平汉:《清代政区沿革综表》,(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90年,第13页。 [51]《宣统政纪》,第565页。 [52]《光绪会典事例》卷28《吏部?官制》,第356页。 [53]《德宗实录》(八)卷568,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丙子,第516页;《清朝续文献通考》,第8950页。 [54]《宣统政纪》卷45,宣统二年十月壬午,第782页。 [55]《光绪朝朱批奏折》第一辑《官制》,第401页。 [56]《清朝续文献通考》,第8949页。 [57]《宣统政纪》,第314-315页。 [58]《嘉庆重修一统志》卷108《徽州府?关隘》。 [59]民国《歙县志》卷2《官司志》。 [60]光绪《安徽通志》卷37《舆地志?公署》,据光绪三年重刊本影印,中国省志汇编本,(台北)华文书局,1968年。 [61]《光绪会典事例》卷29《吏部?官制》,第364页。 [62]《德宗实录》(六),第145页。 [63]《高宗实录》(五),第1045页。 [64]“管溪”、“琯溪”相通。 [65]《世祖实录》(二)卷93,顺治十二年九月壬寅,(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734页。 [66]《穆宗实录》(七)卷325,同治十年十二月壬戌,第299页。 [67]《世宗实录》(二)卷147,雍正十二年九月丙申,第830页。《光绪会典事例》卷30同,第388页。 [68]《光绪朝朱批奏折》第一辑《官制》,第37页。 [69]盛康辑:《清代经世文续编》卷33《户政?建置》,第537页。 [70]《宣统政纪》,第110页。 [71]《高宗实录》(十),第733页。 [72]《高宗实录》(十三),第709页。 [7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政务处27号,“关于地方区划,设官之议复奏折”, 光绪二十八年七月初二日,新疆巡抚奏请增设厅州县折:“旧城巡检距府二十余里……拟请升为县,曰温宿县”。《光绪朝朱批奏折》第一辑《官制》光绪二十九年七月二十二日甘肃新疆巡抚潘效苏奏折,第385页。 [74]何秉:《清末广东香山县小黄圃巡检司印和韦乃伦》,《广东社会科学》,1985年第2期。篇中图片即转引自该文。 [75]《光绪会典事例》卷32《吏部?官制》,第411页。 [76]《清国史》第3册,第435页。 [77]《光绪会典事例》卷32《吏部?官制》,第405页;《清史稿》卷116《职官志三?外官?盐运使条》同。 [78]《高宗实录》(八),第885页。 [79]《世宗实录》(二),第735页。 [80]《高宗实录》(七),第751页。 [81]《高宗实录》(九)卷671,乾隆二十七年九月甲申,第500页。 [82]《宣宗实录》(三)卷153,道光九年三月甲午;卷166道光十年三月丙申;《光绪山西通志》卷27。 [83]《高宗实录》(八),第1034页。《光绪会典事例》卷31同。 [84]四库本《续修大清一统志》、《光绪会典事例》、光绪《畿辅通志》、《职官录》等皆作“西半壁山”,《高宗实录》卷14乾隆元年三月上亦作“西半壁山”。 [85]《清国史》第3册,第32页。 [86]《清史稿校注》所引《清史稿》原文标点为“有巡司。申公集主簿”。校注云:“案清史馆骆成昌、秦树声辑山东地理志稿皆作“中公集”,清国史馆皇朝地理志、嘉庆重修一统志卷一六三同。” [8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国史馆编纂类461号。原图一式两幅,图中黄河已袭夺大清河河道,系晚清时绘。 [88]《高宗实录》(十),第360页。 [89]《清史稿?出版说明》。 [90]佟佳江《清史稿订误?绪言》;管成学:《标点本<二十四史>、<清史稿>、阮元<畴人传>中的误断和错讹举要》,《史学集刊》1984年第2期等。 [91]《世宗实录》(二),第242页。 [92]《光绪朝朱批奏折》第一辑《官制》,第388页。 [93]《德宗实录》(七),第882页。 [94]王树楠修《奉天通志》,中国边疆史志集成《东北史志》第2部,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印中心印。 [95]《清史稿校注》此处标点为:“又西蔡店镇,西南新滩口镇、汉口镇:仁义、礼智四巡检司”,第2438页。 [96]《高宗实录》(十一),第8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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