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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 ICS 03.100.01 DB46A10备案号:20782-2007海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6/T 80—2007 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2007-05-30 发布 2007-08-01 实施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6/T 80—2007 目 次前 言 ................................................................................. II1 范 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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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ICS 03.100.01 DB46A10备案号:20782-2007海 南 省 地 方 标 准 DB46/T 80—2007 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2007-05-30 发布 2007-08-01 实施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6/T 80—2007 目 次前 言 ................................................................................. II1 范 围 ................................................................................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3 术语和定 义 .......................................................................... 14 场地要 求 ............................................................................ 15 设施设 备 ............................................................................ 26 场内布 局 ............................................................................ 37 商品陈列与销售要求 .................................................................. 38 商品准 入 ............................................................................ 49 包装要 求 ............................................................................ 510 卫生要 求 ........................................................................... 511 管理要 求 ........................................................................... 5 I DB46/T 80—2007 前 言 为加强对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完善农贸市场场地和设施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海南省商务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省商务厅。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凤奇、李龙生、冯大德。 II DB46/T 80—2007 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规范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贸市场的场地要求、设施设备、场内布局、柜台设置、商品陈列与销售要求、商品准入、包装要求、卫生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与改建农贸市场的设置与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l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222-1995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3 术语和定义3.1 农贸市场 是指用于销售蔬菜、瓜果、水产品、禽蛋、肉类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的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属于城镇准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3.2 不可食用肉 俗称垃圾肉,即指“三腺” 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3.3 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胴体或其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的要求。3.4 副食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商品。4 场地要求4.1 选址要求4.1.1 农贸市场选址应坚持便民利民原则,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市容、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规划建设相结合。4.1.2 以农贸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 1km 以内,无产生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4.2 建筑要求4.2.1 农贸市场建筑应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或新型材质结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1 DB46/T 80—20074.2.2 县城以上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应为 1000 ?以上, 乡镇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面积应为 600 ?以上,周边应有 8,以上的通道。4.2.3 新建农贸市场建筑首层必须高于 5,,应具有 良好的通风采光条件,室内应宽敞明亮,同时满足配套设施安装要求。4.2.4 农贸市场四周应安装不锈钢或镀锌管防护网, 出入口设置铁门, 以利于非营业时间货物及设施设备的保管。4.2.5 农贸市场出入口不应少于 2 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 5,。4.2.6 市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 3,,购物通道宽度不小于 2,。4.2.7 新建农贸市场应设置商品卸货场地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县城以上新建农贸市场应配备 1,2的建筑面积的内部仓库。4.2.8 活体禽类销售区必须用玻璃或砖墙与其他商品区隔离, 要设置独立的抽风系统,离熟食区的间隔不少于 12,。有条件的市场应单独设区销售。售卖活体禽类要使用不锈钢笼或镀锌管笼,笼底设置接载禽类粪便的活动设施, 没有实行家禽定点屠宰的市县,其辖区内的农贸市场应设立活体禽类集中屠宰加工间,面积不少于 12 ?,并保持通风良好,空气清新。4.2.9 熟食专卖区应用玻璃隔开,周边用不锈纱网闭封,顶棚用环保板材制作,内安电扇及紫外线灯。4.2.10 市场应设置符合计量要求的公平秤室并有明显标志,方便消费者计量复测。4.2.11 市场应设公共厕所,并设置规范醒目的引导标志。4.2.12 县城以上农贸市场应设置面积不少于 12 ?的食品安全检测室, 配备专业检测人员,配置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4.3 装修要求4.3.1 农贸市场地面应符合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并向排水槽两边倾斜。4.3.2 农贸市场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 2m。4.3.3 农贸市场内房顶应采用清洁、明亮的装饰。4.3.4 农贸市场内电线应采取暗线架设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不得乱搭乱接;4.3.5农贸市场经营者字号标牌应统一规范。5 设施设备5.1 给排水设施5.1.1 水源要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要求。5.1.2 农贸市场内要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水产柜应供水到摊,肉柜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区供水到专间,瓜果菜供水到专区,同时要满足禽类屠宰加工、场地冲洗、消防用水要求。市场内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供水点。5.1.3 农贸市场下水道应确保畅通,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yìn)井,柜台内侧设地漏。5.1.4 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 18 ?,25 ?,槽深度为 10 ?,15 ?,槽面用不锈钢栅或其它耐用美观材料铺设。柜台内排水槽畅通,便于清洁,不积垃圾。5.1.5 水产、冰鲜禽类、活禽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设隔离过滤设施。5.1.6 农贸市场应配置高压水冲洗装置以有效冲洗地面和墙面污物。5.1.7 县城以上的农贸市场污水须经除渣、沉淀处理,符合 GB8978-1996 要求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5.2 供电设施5.2.1 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符合低压电器安装要求。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设有漏电防护装置。 2 DB46/T 80—20075.2.2 柜台灯光照明亮度达到 100;除柜台上方设有照明灯光外,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备照明灯,主出入口应设置应急灯。5.2.3 各经营区域应配置带接地线的符合低压电器安装的电源插座,水产区域应使用防水插座。。5.2.4 农贸市场内的电气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安装规范要求。5.3 垃圾处理 农贸市场每个摊位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必须密闭,有上下水设施,不污染周边环境。5.4 消防安全5.4.1 农贸市场防火设施应符合 GB50016-2006 的要求。5.4.2 消防管道要单独布设,消防栓要设在通道或便于取用的地方,且不得生锈堵死。此外,水源要可靠,水量要满足消防要求。5.4.3 市场应设有车辆和人员专用出口,四周应设置消防车道,保证消防车通行。市场四周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规定放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6 场内布局6.1 市场同类商品设集中供应区,并配置明显标志。大类商品布局应合理,按商品种类划分区域,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供 应区应相对集中,分区销售。6.2 市场可设经营腌腊制品、熟食卤品、酱菜调味品、粮油制品、土特产品的专柜或专间。6.3 熟食卤品、豆制品、酱菜等直接入口食品的柜台距离活禽专柜、厕所、垃圾房的间隔应大于 l2m。6.4 县城以上农贸市场内应设立肉品及其他品牌专卖区,配置冷藏保鲜设施。肉品品牌专卖区面积不应少于 20 ?。7 商品陈列与销售要求7.1 柜台设置要求7.1.1 市场内所有的柜台设置应整齐排列,柜面及边沿挡水凸边应用不锈钢或面砖材料制作。7.1.2 柜台面积按长 1.5m,2m,宽 1m,1.2m 设置,柜台高度宜为 0.7m,0.8m。7.1.3 摊位内间距(单边)不少于 1.2m,外间距主通不少于 2.5m。7.1.4 市场摊位面积:市场内蔬菜、果品摊每摊台面不少于 1.5 ?;猪、牛、羊肉及水产摊每摊台面不少于 1.6 ?;活体禽类摊每摊不少于 5 ?;活鱼水产摊每摊不少于 3 ?。7.1.5 柜台立面应贴墙面砖,柜台靠通道外侧边沿应设挡水凸边,高度不低于 6cm。7.1.6 柜台内应留有统一位置摆放电子秤,电子秤设置的位置应方便消费者查看,也可以在柜台上方位置统一设置电子秤不锈钢架。7.1.7 柜台区域内应保持整齐清洁,无吊挂、无杂物、无废弃物。7.1.8 蔬菜可采用摆放式或开架式柜台, 摆放式柜台每组可设 4,6 只,每组柜台应设 1,2 个宽度 70cm的出入口;开架式柜台宜设置为斜坡递增分隔式,柜台架子可采用固定式或活动式、 组合装配式相结合。7.1.9 水产品柜台应设置在靠墙侧,布局相对集中合理。内墙面铺设瓷砖到顶,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应有一定的排水坡度。海鲜摊要配有冷柜保鲜;活水鱼摊位内侧应设水池,水池规格不应小于长 0.8 m×宽 0.5 m×深 0.4 m,台面外设隔水墙,隔水墙应高于鱼池上沿 20cm。7.2 蔬菜陈列与销售要求7.2.1 蔬菜在上柜销售前需加工整理,包括去泥、去黄叶、去腐叶、去根;需保鲜的蔬菜采用保鲜膜包装,需扎把的蔬菜应采用无毒绳线均匀、整齐捆扎。 3 DB46/T 80—20077.2.2 散装蔬菜应排列整齐,分类陈列。7.2.3 扎把蔬菜摆放应根向下叶朝上,不出框、不出边。提倡一格放置一层菜,排列整齐。7.2.4 预包装蔬菜摆放应有利于保持新鲜,整齐美观,方便销售。7.3 鲜猪肉陈列与销售要求7.3.1 鲜猪肉销售应配备根据销售品种需要的冷柜、砧板和不可食用肉专用盛器。7.3.2 鲜猪肉应在 25C 以下陈列销售。7.3.3 鲜猪肉不得着地存放,不得接触有毒有害及有异味的物质。7.3.4 保持销售场地及设施设备的清洁卫生。开市时间,应有管理人员对场内卫生进行检查监督。当天销售结束后应对场地进行清洗,并应每周进行一次消毒,刀具、砧板、绞肉机、容器等应每天清洗消毒。7.3.5 鲜猪肉销售中产生的不可食用肉包括“三腺”等垃圾肉应置于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由市场管理部门按有关要求集中处理。7.3.6 当天交易后剩余的鲜猪肉、分割肉须进行冷藏保质,保管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7.3.7 生猪产品进场销售必须持有生猪定点屠宰场出具的肉品检验合格票证和动检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7.3.8 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后,允许上市的母猪和种猪肉品,应挂牌销售。7.4 水产品陈列与销售要求7.4.1 活鲜水产品销售应饲养在固定的水池缸中。水池缸应安装排水口与水龙头。所使用的低噪音增氧机应安装牢固,该处应使用防水电器开关和插座。7.4.2 活鲜水产品销售应配置宰杀加工操作台及废弃物回收桶。7.4.3 冰鲜水产品上柜销售应铺设散冰保鲜,温度应保持在 25C 以下。7.4.4 水产品每日交易结束后,必须对交易区域和设备设施、包装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每周至少消毒一次。7.5 豆制品陈列与销售要求7.5.1 豆制品应在 25C 以下陈列销售,分类陈列,摆放整齐。7.5.2 豆制品销售前后必须做好设施设备、室内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未销售完的豆制品应放 入冷柜贮藏。7.6 熟食类食品陈列与销售要求7.6.1 熟食类食品经营须获得有关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7.6.2 熟食卤品经营应设专间,要有完善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专间内应配备消毒设备,专用容器(具)、冷藏与空调等设施,熟食卤品应在 25C 以下销售。7.6.3 熟食品应向有资质的熟食品生产企业进货,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严格按进货流程操作,并取得与货同行的“熟食品送货单”。7.6.4 生、熟食品应分开放置,制作原料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7.6.5 熟食品从业人员进入熟食工作室应清洗、消毒双手,穿戴工作衣、帽、口罩,并每日换洗;不得留长指甲,不得涂指甲油,不得佩戴戒指、手链、手镯等饰品,不得在工作室抽烟、进食。7.6.6 熟食品经营应实行收银和销售分离,严禁销售人员直接用手触摸钱币。8 商品准入 4 DB46/T 80—20078.1 商品进农贸市场销售应凭进货凭证,肉类、冻禽产品须有检验检疫合格证和交易市场确认单;水产品须持有产地政府机构认证合格的水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核发的产品合格证或批发市场所提供的合格证明;蔬菜商品应出具农药残留检测报告或合格证。8.2 农贸市场应鼓励引进有资质的品牌副食品进场经营。对委托加工生产品牌食品的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数量、质量状况要进行详细记录,以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可追溯性。8.3 农贸市场不得出售无证和自制加工的散装食品,严禁出售有毒、有害、过期、变质食品和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野生保护动植物。8.4 农贸市场应严禁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9 包装要求9.1 农贸市场应使用无毒的环保型包装材料。不得使用黑色或深色有毒厚质塑料袋。9.2 农贸市场内经营预包装商品,其标签应符合 GB7718 的规定。10 卫生要求10.1 环境卫生要求10.1.1 农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应符合 GBl4881 的要求。10.1.2 农贸市场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农贸市场内外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10.1.3 市场内要有数量足够、 布局合理的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临时存放设施,摊位内需设置加盖的垃圾桶(箱),配备必要的卫生保洁设施。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桶(箱)应每日清洗。10.1.4 市场内要定期消毒,要设置防尘、防蝇、防蚊、灭鼠、灭蟑螂设施,保持营业场所和周围坏境的卫生。10.1.5 农贸市场应设环境卫生监督人员和日常保洁人员。 场内卫生应实行区域包干,明确包干负责人;场外卫生应实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10.2 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农贸市场应设专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卫生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商品经营人员,特别是熟食经营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11 管理要求11.1 制度管理要求11.1.1 农贸市场应建立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制度、 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告知承诺制度、农贸市场经营活动场内公示制度、优质食用农产品推介制度和诚信档案等制度。11.1.2 农贸市场应建立食用农产品进销货台帐、 经营者服务台帐、校秤记录台帐、顾客投诉处理台帐、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登记台帐、计量器具台帐、不可食用肉回收处理台帐和总值班记录台帐。11.1.3 农贸市场应建立商品质量抽检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场内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抽检。11.1.4 农贸市场应建立质量安全不合格商品市场清退制度,经抽检质量安全不合格的农产品要停止交易,并依照经销商进场经营合同或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不能进行处理的要及时清退。6.1.5 农贸市场应与经销商订立进场经营合同,合同应约定双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6. 1. 6 农贸市场应建立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制度。6.1.7 农贸市场应建立设施设备检修和维护制度。6.1.8 农贸市场应建立治安安全管理制度。6.1.9 农贸市场应建立市场信用记录制度,对场内经销商违规经营 行为应进行警示通告。 5 DB46/T 80—200711.2 证照管理要求11.2.1 农贸市场须对场内经营者查验有效证照,并督促其将证照醒目公示,不允许无证照经营。11.2.2 随商品同行的合格证、检验检疫证、送货单、确认单等证、单在营业时须张挂公示,并由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当日营业结束后收回,保管备查。11.2.3 为了让经营者示证销售,农贸市场业主应在摊位上方,统一安装固定的公示板,规格为 45 ?×30 ?。11.3 计量管理要求11.3.1 农贸市场内使用的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由农贸市场统一购置,统一管理,定期校验,轮换使用,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备案。11.3.2 农贸市场内使用的计量器具应由农贸市场业主统一安装在显眼位置。11.3.3 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应配合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按期做好每年一次的计量器具强制性检定工作。11.3.4 农贸市场票据、票证、商品标识、价目表等应正确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1.3.5 市场应实行净重秤量,公平秤复秤要做好校秤记录,提供校秤凭证,定期公布校秤结果。11.4 价格管理要求 市场销售的各类商品均应按照规定明码标价,标明品名、计价单位、零售价等价格有关的内容,禁止价格欺诈和哄抬价格。11.5 管理人员要求 农贸市场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应参加岗位培训,掌握卫生管理、食品安全、消防法规、检测规程等方面的知识。推行培训上岗制度。11.6 服务管理要求11.6.1 农贸市场应设立服务台,并在农贸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箱,公布投诉电话,投诉处理应制度化,农贸市场应实行先行赔偿制度。11.6.2 农贸市场应设立宣传栏、公示栏、电子公平秤、导购图、商品区域标志及商位号牌。有条件的市场可设置电子显示屏。11.6.3 建立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档案,公开、公平、公正地管理场内经营者。场内经营者应诚信经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欺诈、违规经营、偷税、漏税、欠税等情况。11.6.4 农贸市场应建立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征询消费者对农贸市场的意见和建议,并限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及时反馈消费者。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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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企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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