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值班制是有规定的;第二章高压电气设备工作的规定第一节配电室的值班 1. 变压器总容量在560kVA及以上和高压
双电源的配电室均应设专人值班。 2. 配电室的值班人员一般不少于2人,变压器总容量在560kVA以下,设备简单的配电室可由单人值班。 3. 变压器总容量在180kVA以下的非重要用电单位可实行值班与检修维护相结合的办法并且必须对配电室设备
定期巡视和抄录运行数据。 4. 单人值班时不允许进行高压设备清扫检修工作或拆、装接地线工作。 5. 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拦工作,若有必要时,必须经过主管电气的领导批准并有人在现场监护。 6. 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室内电气设备和系统,坚守岗位,不许嬉闹和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并采取防止小动物入内的
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景观软件质量保证措施下载工地伤害及预防措施下载关于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 7. 受供电局调度的用电单位值班人员应执行石家庄供电局调度管理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熟知本
单位调度范围。 8. 配电室停电检修或安装设备前值班员应完成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并逐项向工作负责人交代清楚。
(一)35KV及以上企业变(配)电所,应按四值三班轮值制配备专职运行值班电工,每班至少二人,由技术较熟练者担任正值。
(二)10KV容量在630KVA及以上或有高压配电装置的变(配)电所应有专职运行值班电工二十四小时值班,每班二人。
(三)10KV容量在630KVA以下变(配)电所,按本单位生产情况确定值班班次和配备运行值班电工,每班至少一人。操作时至少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