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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GB50447-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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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GB50447-2008 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P GB××××-××××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Architectural and technical code for laboratory animal facilities) (征求意见稿) 2005—××—××发布 ...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规范 GB50447-2008
UDC G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P GB××××-××××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技术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Architectural and technical code for laboratory animal facilities) (征求意见稿) 2005—××—××发布 200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联合发布 1 前 言 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函[2005]84 号文 “关于印发《二○○五年工程建 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作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科研、设计、施工和管理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多年来实 验动物设施建设的实践经验,积极采纳科研成果,参照有关国际和国内的技术标 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包括 10 章和 3 个附录。主要内容是: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分类和技术 指标;实验动物设施建筑和结构的技术要求;对作为规范核心内容的空调、通风 和净化部分,则详尽地规定了气流组织、系统构成及系统部件和材料的选择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 构造和设计要求;还规定了实验动物设施的给水排水、电气、自控和消防设施配 置的原则;最后对施工、验收和检测的原则、方法做了必要的规定。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 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和个人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中国建筑科学研 究院(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 30 号;邮政编码:100013;电话:84270568、84278378; 传真 84283555、84273077;电子邮件:qqwang@263.net,iac99@sina.com),以供 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2 目 次 1、总则 2、术语 3、分类和技术指标 3.1 实验动物环境的分类 3.2 实验动物环境的技术指标 4、建筑和结构 4.1 选址和总平面 4.2 建筑布局要求 4.3 建筑做法要求 4.4 结构要求 5、空调、通风和净化 5.1 一般要求 5.2 送风系统 5.3 排风系统 5.4 气流组织 5.5 空调净化系统的部件与材料 6、给水排水 6.1 给水 6.2 排水 7、电气和自控 7.1 配电 7.2 照明 7.3 自控和监视 8、消防 9、施工要求 9.1 一般要求 9.2 建筑装饰 9.3 空调净化 3 10、验收和检测 10.1 工程检测 10.2 实验动物笼具的现场检测 10.3 工程验收 附录 A 实验动物设施检测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用表 附录 B 实验动物设施工程验收评价项目 附录 C 实验动物的代谢量与新风量 本规范用词说明 条文说明 4 1 总 则 1.0.1 为使实验动物设施在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方面满足环境保护和实验动物饲养环境 的要求,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使用安全、维护方便,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实验动物设施的设计、施工、检测和验收。 1.0.3 实验动物设施的建设应以实用、经济为原则。实验动物设施所用设备和材料必须有符 合要求的合格证、检验 报告 软件系统测试报告下载sgs报告如何下载关于路面塌陷情况报告535n,sgs报告怎么下载竣工报告下载 ,并在有效期之内。属于新开发的产品、工艺,应有试验证明材 料。 1.0.4 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同时满足 GB50346《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其它实验 动物设施的建设除应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按照现行国家强制性标准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5 2 术 语 2.0.1 实验动物 laboratory animal 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微生物和寄生虫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 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2.0.2 普通环境 conventional environment 符合动物居住的基本要求,不能完全控制传染因子,适用于饲养、教学等用途的普通级 实验动物。 2.0.3 屏障环境 barrier environment 该环境适用于饲育清洁实验动物及无特定病原体(SPF specific pathogen free)实验动物, 该环境严格控制人员、物品和环境空气的进出。 2.0.4 隔离环境 isolation environment 采用无菌隔离装置以保存无菌或无外来污染动物。隔离装置内的空气、饲料、水、垫料 和设备均为无菌,动物和物料的动态传递须经特殊的传递系统,该系统既能保证与环境的绝 对隔离,又能满足转运动物时保持内环境一致。该环境设施适用于饲育无特定病原体(SPF)、 悉生(Gnotobiotic)及无菌(germ free)实验动物。 2.0.5 动物实验设施 laboratory animal facilities 指以研究、试验、教学、生物制品、药品生产等为目的进行实验动物饲育、试验的建筑 物、设备的总和。 包括动物实验区、辅助实验区、辅助区。 2.0.6 实验动物生产设施 production facilities of laboratory animal 指用于实验动物生产的建筑物、设备的总和。 包括动物生产区、辅助生产区、辅助区。 2.0.7 普通环境设施 conventional environment facilities 用于满足普通级实验动物生产或动物实验的建筑物和设备总和。 包括动物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动物实验区、辅助实验区。 2.0.8 屏障环境设施 barrier environment facilities 6 用于满足清洁级和 SPF 级实验动物生产或动物实验的建筑物和设备总和。 包括动物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动物实验区、辅助实验区。 2.0.9 独立通风笼具 individually ventilated cage (缩写:IVC) 一种以饲养盒为单位的独立送风的屏障设备,洁净空气分别送入各独立饲养盒使饲养环 境保持一定压力和洁净度,用以避免环境污染动物(正压)或动物污染环境(负压),一切实 验操作均需要在洁净工作台(正压)或生物安全柜(负压)中进行。该设备用于饲养清洁、 无特定病原体或感染(负压)动物。 2.0.10 隔离器 isolator 一种与外界隔离的实验动物饲养设备,空气经过高效过滤及物品经过无菌处理后方能进 出饲养空间,人员通过固定在设备上的手套进行操作,该设备既能保证动物与外界隔离,又 能满足动物所需要的特定环境。该设备用于饲养无特定病原体、悉生、无菌或感染(负压) 动物。 2.0.11 层流柜 laminar flow cabinet 一种饲养动物的屏障设备,洁净空气以层流的方式使饲养环境保持一定压力和洁净度, 用以避免环境污染动物(正压)或动物污染环境(负压),一切实验操作均需要在洁净工作台 (正压)或生物安全柜(负压)中进行。该设备用于饲养清洁、无特定病原体动物。 2.0.12 大动物 big animal 本规范所称大动物是指用于科研、教学和生物制品生产的牛、马等体形较大的动物。 2.0.13 中动物 middle animal 本规范所称中动物是指用于科研、教学和生物制品生产的猪、羊、犬、猴、兔等体形中 等大小的动物。 2.0.14 小动物 small animal 本规范所称小动物是指用于科研、教学和生物制品生产的豚鼠、地鼠、小鼠和大鼠等体 形较小的动物。 2.0.15 静态 at-rest 7 设施已经建成,设备已经安装,系统和设备正常运行,但无动物时的状态。 2.0.16 综合性能评定 comprehensive performance judgment 对已竣工验收的实验动物设施的工程技术指标进行综合检测和评定。 8 3、分类和技术指标 3.1 实验动物环境设施的分类 3.1.1 按照空气净化的控制程度,实验动物环境设施分为普通环境设施、屏障环境设施和隔离 环境设施;按照设施的使用功能,分为实验动物生产设施和动物实验设施。具体环境设施分 类如表 3.1.1 所示。 表 3.1.1 实验动物环境设施的分类 环境设施分类 使用功能 适用动物级别 正压 实验动物生产 普通级动物 普通环境 负压 动物实验、检疫 清洁级动物、SPF 级动物 正压 实验动物生产、动物实验 普通级动物、清洁级动物、SPF 级动物 屏障环境 负压 动物实验、检疫 SPF 级动物、无菌级动物 正压 实验动物生产、动物实验、检疫 普通级动物、清洁级动物、SPF 级动物、无菌级动物 隔离环境 负压 动物实验、检疫 清洁级动物、SPF 级动物 3.2 实验动物环境的技术指标 3.2.1 实验动物生产设施的环境指标应符合表 3.2.1 的要求。 表 3.2.1 实验动物生产设施的环境指标 指 标 小鼠、大鼠、豚鼠、地鼠 犬、猴、猫、兔、小型猪 鸡 项 目 普通 环境 屏障环境 隔离 环境 普通 环境 屏障 环境 隔离 环境 隔离 环境 温度,℃ 18-29 20-26 16-28 20-26 16-28 最大日温差,℃ — 4 — 4 4 相对湿度,% 40-70 最小换气次数,次 /h 8 15 — 8 15 — — 动物笼具处 气流速度,m/s ≤0.2 与相邻相通房间 的压差,Pa — 10-50 100-150 — 10-50 100-150 100-150 空气洁净度,级 — 7 5 — 7 5 5 沉降菌最大平均 浓度,个/0.5h.Φ 90mm 平皿 — 3 无检出 — 3 无检出 无检出 噪声,dB(A) ≤60 工作 照度 150-300 照度,lx 动物 照度 15-20 100-200 5-10 昼夜明暗交替时 间,h 12/12 或 10/14 注:表中 — 表示不作要求。 3.2.2 动物实验设施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3.2.2 的要求。 9 表 3.2.2 动物实验设施的环境指标 指 标 小鼠、大鼠、豚鼠、地鼠 犬、猴、猫、兔、小型猪 鸡 项 目 普通 环境 屏障环境 隔离 环境 普通 环境 屏障环境 隔离 环境 屏障 环境 温度,℃ 19-26 20-25 16-26 20-26 16-26 最大日温差,℃ 4 3 4 3 3 相对湿度,% 40-70 最小换气次数,次 /h 8 15 — 8 15 — — 动物笼具处 气流速度,m/s ≤0.2 与相邻相通房间 的压差,Pa — 10-50 100-150 — 10-50 100-150 20-50 空气洁净度,级 — 7 5 — 7 5 7 沉降菌最大平均 浓度,个/0.5h.Φ 90mm 平皿 — 3 无检出 — 3 无检出 无检出 噪声,dB(A) ≤60 工作 照度 150-300 照度,(lx) 动物 照度 15-20 100-200 5-10 昼夜明暗交替时 间,h 12/12 或 10/14 注:1 表中 — 表示不作要求。 2 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同时符合 GB50346《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中 3.3.2 的规定。 3.3.3 屏障环境设施的辅助用房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 3.3.3 的规定。 表 3.3.3 屏障环境设施的辅助用房主要技术指标 房间名称 洁净度级别 最小换气 次数 (次/h) 与相邻相通 房间的最小 压差(Pa) 温度 (℃) 相对湿 度(%) 噪声 dB(A) 最低 照度 (lx) 洁物储存室 7 或 8 15 或 10 5 18-27 30-70 ≤60 200 无害化消毒 室 7 或 8 15 或 10 5 18-27 — ≤60 200 洁净走廊 7 或 8 15 或 10 5 18-27 30-70 ≤60 200 污物走廊 7 或 8 15 或 10 5 18-27 30-70 ≤60 200 缓冲间 7 或 8 15 或 10 5 18-27 — ≤60 200 二更 7 或 8 15 或 10 5 18-27 — ≤60 200 待发室 — 4 — 20-26 30-70 ≤60 200 10 检疫观察室 — 4 — 20-26 30-70 ≤60 200 隔离检疫室 — 4 — 20-26 30-70 ≤60 200 清洗消毒室 — 4 — 18-27 — ≤60 200 淋浴室 — 4 — 18-28 — ≤60 150 一更(脱、穿 普通衣、工作 服) — — — 18-27 — ≤60 150 注:1 表中 — 表示不作要求。 2 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同时符合 GB50346《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中 3.3.3 的规定。 11 4 建筑和结构 4.1 选址和总平面 4.1.1 实验动物设施的基地选择要求如下: 1 应避开自然疫源地; 2 宜环境安静,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等有严重震动或噪声污染的区域; 3 宜环境空气质量较好,远离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仓库、堆场。如不能远离严 重空气污染源时,则应位于当地最大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 4 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5 距离公共场所和居住建筑应间距应不少于 20m。 6 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同时符合 GB50346《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中 4.1.1 的规定。 4.1.2 实验动物设施的总平面设计要求如下: 1 基地的出入口不宜少于二处,人员出入口不宜兼做动物尸体和废弃物出口。 2 动物与废弃物暂存处宜设置于隐蔽处,宜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间距。动物尸体运输路线宜避 免与人员出入路线交叉。 3 周围不宜种植有害植物。 4.2 建筑布局要求 4.2.1 实验动物生产设施按功能一般分为动物生产区、辅助生产区和辅助区。 [动物生产区一般包括育种室、扩大群饲育室、生产群饲育室等。] [辅助生产区一般包括隔离检疫室、更衣室、缓冲间、清洗消毒室、洁物储存室、待发 室、洁净走廊、污物走廊等。] [辅助区一般包括门厅、办公、库房、机房、一般走廊、厕所、楼梯等。] [在本规范中动物生产区和辅助生产区合称为生产区。] 4.2.2 动物实验设施按功能一般分为动物实验区、辅助实验区和辅助区。 [动物实验区主要包括饲育和做小型实验操作的主实验室,可带有前室或者后室;还包 括准备室(样品配制室)、手术室、解剖室(取材室)等。] [辅助实验区一般包括更衣室、缓冲室、淋浴室、清洗消毒室、洁物储存室、检疫观察 室、无害化消毒室、洁净走廊、污物走廊等。] [辅助区一般包括门厅、办公、库房、机房、一般走廊、厕所、楼梯等。] [在本规范中动物实验区和辅助实验区合称为实验区。] 4.2.3 生产区和实验区与辅助区宜有明确分区。屏障环境的办公用房应与实验区和生产区明 确分设。屏障环境的楼梯、厕所应设于生产区和实验区之外。 4.2.4 不同级别的实验动物应分开饲养。 4.2.5 发出较大噪声的动物和对噪声敏感的动物宜设置在不同的生产区或实验区内;如在同 12 一生产区或实验区内,应采取有效的隔音措施。 4.2.6 实验动物设施应在总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志。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应按 GB50346《生 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中 3.1.2 做出标示。 4.2.7 生产区和实验区的平面布局可根据需要采用单走廊、双走廊或多走廊等方式。 4.2.8 双走廊或多走廊的情况下,动物实验设施的实验准备室应与洁净走廊相通,并能方便 地通向动物实验室;动物实验设施的手术室应与动物实验室相邻,或有便捷的流线相通;负 压屏障环境设施的解剖室应放在实验区内,并应与污物走廊相连或与无害化消毒室相邻。) 4.2.9 应设置用于储藏动物饲料、动物垫料、动物房设备、办公设备等的库房。 4.2.10 实验动物设施主体建筑物的出入口不应少于二个,人员出入口、洁物入口、污物出口 宜分设。 4.2.11 实验动物设施的人员流线、物品流线和动物流线设计原则应避免交叉污染。 [流线上不可避免有交叉污染时,应通过管理,进行分时控制(如单走廊)] 4.2.12 屏障环境设施的人员出入口应设置二次更衣室,二更可兼做缓冲间。 4.2.13 动物进入生产区和实验区宜设置单独的通道,犬、猴、猪等动物入口宜设置洗浴间。 4.2.14 负压屏障环境设施应设置无害化消毒室,所有废弃物品、笼具、动物尸体应经无害化 消毒后才能运出实验区。 4.3 建筑做法要求 4.3.1 货物出入口应设置坡道或卸货平台,坡道坡度不应大于 1/10。 4.3.2 应充分考虑空调机、通风机等设备的面积需求,并对噪音和震动进行处理。 4.3.3 二层以上的实验动物设施宜设置货梯。 [电梯不宜与动物生产室和动物实验室相邻,并应避免运行时气流和噪音对实验区的影响] 4.3.4 楼梯宽度不宜小于 1.2m,走廊净宽不宜小于 1.5m,门宽度不宜小于 1.0m。 4.3.5 屏障环境设施的层高不宜小于 4.5 m。室内净高不宜低于 2.4m,并应满足设备对净高 的需求。 4.3.6 所有围护结构应选用无毒、无放射性材料。 4.3.7 送回风管和其他管线暗敷时,宜设置技术夹层,当采用轻质构造顶棚做技术夹层时, 夹层内宜设检修通道。 4.3.8 墙面和顶棚的材料应易于清洗消毒、耐腐蚀、不起尘、不开裂、无反光、耐冲击、光 滑防水。屏障环境内所有相交位置应做半径不小于 30mm 的圆弧处理。 4.3.9 地面材料应防滑、耐磨、耐腐蚀、无渗漏,踢脚不应突出墙面。屏障环境设施的净化 区内的地面垫层宜配筋,潮湿地区的地面垫层应做防潮构造。 4.3.10 门窗应有良好的密闭性。屏障环境设施的密闭门宜朝空气压力较高的房间开启,并宜 13 能自动关闭,各房间门上宜设观察窗,缓冲室的门宜设互锁装置。 4.3.11 普通环境设施如果没有机械通风系统,应有带防虫纱窗的窗户进行自然通风;屏障环 境设施的生产区和实验区内不宜设外窗,如设外窗时应采用具有良好气密性的双层玻璃固定 窗;生产区和实验区内的窗不宜设窗台,宜与墙面齐平。 4.3.12 应有防止昆虫、鼠等动物进入和外逃的措施。 4.3.13 动物实验设施应充分考虑生物安全柜、动物隔离器、高压灭菌器等设备的尺寸要求, 必要时应留有足够的搬运孔洞,以及设置局部隔离、防震、排热、排湿设施的可能。 4.3.14 动物实验室内宜设置相对隔离的实验操作空间。 [以避免实验操作对其他动物的心理和生理影响。] 4.3.15 屏障环境设施的清洗消毒室与洁物储存室之间应设置高压灭菌器等消毒设备。 4.3.16 清洗消毒室应设置地漏或排水沟,地面应做防水处理。 4.3.17 设置排水沟或地漏的房间,排水坡度应不小于 1%,地面应做防水处理。 4.3.18 屏障环境设施的生产区或实验区内不应设排水沟。屏障环境设施的洁物储存室不应设 置地漏。 4.4 结构要求 4.4.1 屏障环境设施的结构安全等级不宜低于二级。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同时符合 GB50346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中 4.2.1 的规定。 4.4.2 屏障环境设施宜按丙类建筑抗震设防。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同时符合 GB50346《生物 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中 4.2.2 的规定。 4.4.3 屏障环境设施应充分考虑吊顶内设备管线的荷载,充分考虑高压灭菌器、空调等设备 的荷载。 4.4.4 变形缝不应穿越实验动物设施的洁净区。 14 5 空调、通风和净化 5.1 一般要求 5.1.1 实验动物设施空调系统的设计应根据使用功能进行分类。实验动物生产设施和动物实验 设施应分别设置空调系统。动物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同时符合 GB50346《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 技术规范》中 5.5.1 的规定。 5.1.2 空调系统应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系统划分和空调方式,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污染和交叉 污染。系统的划分和空调方式应有利于实验动物设施的消毒灭菌、自动控制系统的设置和节 能运行。 [对于普通环境,生产区、实验区及辅助区的空调系统宜分开设置] 5.1.3 空调系统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动物隔离器、动物饲养架、生物安全柜、高压灭菌器等动物、 人员、设备的污染负荷及冷、热、湿负荷。 5.1.4 送、排风系统的设计应考虑所用动物饲养设备、生物安全柜、洁净工作台等设备的使用 条件。动物隔离器、动物解剖台及其他产生污染气溶胶的设备不应向室内排风。 5.1.5 空调净化系统送、排风支管宜安装气密阀门。 5.1.6 空调净化系统的风机宜选用风压变化较大时风量变化较小的类型。 5.1.7 对于屏障环境设施的动物生产区,送风机和排风机应考虑备用,当风机故障时,应能维 持实验动物设施所需最低通风量及温度要求。对于屏障环境设施的动物实验区,送风机和排 风机宜考虑备用,当风机故障时,宜能维持实验动物设施所需最低通风量及温度要求。 5.1.8 实验动物设施应采取节能措施。 5.1.9 屏障环境和隔离环境过渡季节应有冷热源。 [包括使用开放式笼具的屏障环境设施的动物生产区和动物实验区以及普通环境的 IVC、隔离 器] 5.2 送风系统 5.2.1 使用开放式笼架具的屏障环境送风系统宜采用全新风系统。 [屏障环境指使用开放式笼具的屏障环境设施的动物生产区和动物实验区] 5.2.2 使用独立通风笼具的实验动物设施室内可以采用回风,其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取以下两 项中较大值: 1 补充室内排风与保持室内压力梯度所需风量之和; 15 2 实验动物和工作人员所需新风量。 参照附录 C确定排风量。 5.2.3 空调净化设备的选用要求如下: 1 不应采用淋水式空气处理机组。当采用表面冷却器时,通过盘管所在截面的气流速度 不宜大于 2.0m/s。 2 各级空气过滤器前后应安装压差计,测量接管应通畅,安装严密。 3 宜选用干蒸汽加湿器。有较高生物洁净要求的实验动物设施,可选用纯蒸汽加湿器。 4 加湿设备与其后的过滤段之间应有足够的距离。 5 在空调机组内保持 1000Pa 的静压值时,箱体漏风率应不大于 2%。 6 有净化要求送风系统的消声器或消声部件的材料应能不产尘、不易附着灰尘,其填充 材料不应使用玻璃纤维及其制品。 5.2.4 屏障环境的送风系统应设置粗、中、高效三级空气过滤器。中效过滤器宜设在空调机组 的正压段。 5.2.5 对于全新风系统,宜在表面冷却器前设置一道保护用中效过滤器。 5.2.6 空调机组的安装位置应考虑日常检查、维修及过滤器更换等因素。 5.2.7 对于寒冷地区和严寒地区,应考虑冬季换热设备的防冻问题。 5.2.8 送风系统新风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新风口应采取有效的防雨措施。 2 新风口处应安装防鼠、防昆虫、阻挡绒毛等的保护网,且易于拆装。 3 新风口应高于室外地面 2.5m 以上,同时应尽可能远离排风口和其他污染源。 5.3 排风系统 5.3.1 有正压要求的实验动物设施,排风系统的风机宜与送风连锁,送风先于排风开启,后于 排风关闭。 5.3.2 有负压要求的实验动物设施排风应与送风连锁,排风先于送风开启,后于送风关闭。 5.3.3 有洁净度要求的相邻实验动物房间不应使用同一回风夹墙作为排风道。 5.3.4 排风系统应考虑除味措施,并宜设在排风机的负压段。 5.3.4 屏障环境的排风口宜有过滤、调节风量的功能。 5.4 气流组织 5.4.1 屏障环境的气流组织应采用上送下排方式。 16 [洁净走廊、污物走廊等非生产区、实验区,可以上送上回] 5.4.2 屏障环境的回(排)风口下边沿离地面不宜低于 0.1m,且不宜高于 0.15m;回 (排)风口风速不宜大于 2m/s。 5.5 空调净化系统的部件与材料 5.5.1 高效空气过滤器不应使用木制框架。 5.5.2 风管适当位置上应设置风量测量孔。 5.5.3 实验动物设施不应采用可交叉污染的送排风装置。 5.5.4 送排风系统中的各级过滤器宜采用一次抛弃型。 17 6.给水排水 6.1.给水 6.1.1 实验动物的用水定额应符合表 6.1.1 的要求 动物饮用水定额表 6.1.1 动物种类 小鼠 大鼠 裸鼠 豚鼠 兔 鸡 沙鼠 地鼠 犬 猴 ml/天·只 7 45 7 150 140 70 7 7 70 950 6.1.2 普通动物饮水应符合国家标准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 6.1.3 屏障环境和隔离环境用水应经过灭菌处理。 6.1.4 屏障环境设施的给水干管宜敷设在技术夹层内。 6.1.5 管道穿越净化区的壁面处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6.1.6 管道外表面可能结露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结露措施。 6.1.7 屏障环境设施内的给水管道,应选用不生锈、耐腐蚀和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 6.2 排水 6.2.1 大动物的生产区和实验区的排水宜单独设置化粪池。 6.2.2 动物生产和实验设施的排水宜与建筑生活排水分开设置。 6.2.3 小动物生产和实验设施的排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 DN75,中动物生产和实验设施的排水 管道管径不宜小于 DN150,大动物生产和实验设施的排水管道管径不宜小于 DN200。 6.2.4 屏障环境内不应穿过排水立管。 6.2.5 排水管道应采用不易生锈、耐腐蚀的管材。 [可采用建筑塑料管或柔性接口机制排水铸铁管。高压灭菌器排水管道采用金属排水管或耐热 塑料管] 6.2.6 屏障环境设施的地漏应采用密闭型。 18 7 电气和自控 7.1 配电 7.1.1 屏障环境和隔离环境的用电负荷不宜低于 2 级,宜设置备用电源。 7.1.2 屏障环境和隔离环境宜设置专用配电柜,配电柜宜设置在辅助区。 7.1.3 屏障环境设施的配电设备,应选择不易积尘的暗装设备。 7.1.4 实验动物设施的电气管线应暗敷,设施内电气管线的管口,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7.1.5 配电管线宜采用金属管,穿过墙和楼板的电线管应加套管,套管内应采用不收缩、不燃 烧的材料密封。 7.2 照明 7.2.1 屏障环境设施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密闭洁净灯;照明灯具宜吸顶安装;当嵌入暗装时, 其安装缝隙应有可靠的密封措施。 7.2.2 小动物的照明应采用调光开关。 7.3 自控和监视 7.3.1 自控系统遵循安全、可靠、节能的原则,操作应简单明了。 7.3.2 屏障环境设施宜设门禁系统。缓冲间的门,宜采取互锁措施。 7.3.3 当出现紧急情况时,所有设置互锁功能的门都应处于可开启状态。 7.3.4 屏障环境应设送、排风机正常运转的指示,风机故障时应能报警,相应的备用风机应能 自动或手动投入运行。 7.3.5 屏障环境的送风和排风机必须可靠连锁,风机的开机顺序应符合 5.3.1 和 5.3.2 的要求。 7.3.6 空调通风系统的配电应设置自动和手动控制。 7.3.7 空气调节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连锁,并应设无风断电、超温断电保护装置;电 加热器的金属风管应接地。 7.3.8 屏障环境和隔离环境的压力梯度超过设定范围时,宜有声光报警功能。 7.3.9 自控系统应满足控制区域的温度、湿度要求。 7.3.10 屏障环境设施内外应有可靠的通信方式。 [内部电话或对讲系统] 7.3.11 屏障环境设施内宜设必要的摄像监控。 [随时监控特定环境内的动物活动情况] 19 8 消防 8.0.1 实验动物设施的防火设计应符合现行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 和《建筑灭火器 配置设计规范》GBJ 140 等相关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8.0.2 新建实验动物建筑的周边宜设置环行消防车道,或必须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8.0.3 实验动物设施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或设置在不低于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 8.0.4 具有防火分隔作用且要求耐火极限值大于 0.75h 的隔墙,应砌至梁板底部,且不留缝隙。 8.0.5 屏障环境设施吊顶空间较大的区域,其顶棚装修材料应为不燃材料且吊顶的耐火极限不 应低于 0.5h。 8.0.6 实验动物建筑的吊顶内可不设消防设施。 8.0.7 屏障环境设施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屏障环境设施的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均应设置灯光 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但连续供电时间不 应少于 20min。 8.0.8 屏障环境实施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 2 个。 [其中位于洁净区的一个安全出口可采用钢化玻璃方式密闭,但需配备紧急时可击碎玻璃的 工具,安全出口处应设置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灯具] 8.0.9 屏障环境设施疏散通道门的开启方向,可根据区域功能特点确定。 8.0.10 屏障环境设施宜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8.0.11 屏障环境设施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应根据需要采取其它灭火措施。 [如灭火器等] 8.0.12 实验动物设施内应设置消火栓系统且应保证两个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任何部位。 20 9 施工要求 9.1 一般要求 9.1.1 施工过程中应对每道工序制订具体施工组织设计 9.1.2 各道工序均应进行记录、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9.1.3 施工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单机试运转和系统的联合试运转及调试,做好调试记录,并编 写调试报告。 9.2 建筑装修 9.2.1 实验动物设施建筑装修的施工做到墙面平滑、地面平整、现场清洁。 9.2.2 有压差要求的实验动物设施所有缝隙和穿孔都应填实,并在正压面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9.2.3 有压差要求的房间宜在合适位置设测压孔,平时应有密封措施。 9.2.4 屏障环境设施装修中墙面、顶棚材料的安装接缝应协调、美观,并打胶密封。 9.2.5 屏障环境设施中的圆弧形阴阳角均应打胶密封。 9.3 空调净化 9.3.1 空调机组的基础对地面的高度不宜低于 200mm。 [保证冷凝水的顺利排出] 9.3.2 空调机组安装时应调平,并做减振处理。各检查门应平整,密封条应严密。正压段的门 宜向内开,负压段的门宜向外开。表冷段的冷凝水排水管上应设水封和阀门。粗、中效过滤 器的更换应方便。 9.3.3 送风、排风、新风管道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加工前应进行清洁处理,去掉表面油污 和灰尘。 9.3.4 净化风管加工完毕后,应擦拭干净,并用塑料薄膜把两端封住,安装前不得去掉或损坏。 9.3.5 屏障环境设施的所有管道穿过顶棚和隔墙时,贯穿部位必须可靠密封。 9.3.6 屏障环境设施的送、排风管道应隐蔽安装。 9.3.7 屏障环境设施送、排风管道的咬口缝均应可靠密封。 9.3.8 各类调节装置应严密,调节灵活,操作方便。 9.3.9 采用除味装置时,其室内应采取保护除味装置的过滤措施。 9.3.10 排风除味装置应有方便的现场更换条件。 21 10、检测和验收 10.1 工程检测 10.1.1 工程检测应在工艺设备已安装就绪,设施内无动物及工作人员,净化空调系统已连续 运行 24 小时以上的静态下进行。 10.1.2 工程检测应由有资质的工程质检部门进行。 10.1.3 工程检测应对附录 B 中的全部项目检测后做出综合性能全面评价。 10.1.4 检测仪器应有计量单位的检定,并在检定期内。 10.1.5 工程检测项目应满足表 10.1.5 的要求,检测结果应符合表 3.1.1、表 3.1.2、表 3.1.3 要 求。 表 10.1.5 工程检测项目 序号 项目 单位 1 换气次数 次/h 2 静压差 Pa 3 含尘浓度 粒/L 4 温度 ℃ 5 湿度 % 6 气流速度 m/s 7 沉降菌浓度 粒/(Φ90 培养皿.30min) 8 噪声 dB(A) 9 照度 lx 10 动物笼具处气流速度 m/s 注:1 检测项目 1-9 的检测方法均执行 JGJ71《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 2 检测项目 10 的检测方法按 10.1.6 执行。 10.1.6 动物笼具处气流速度的检测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检测方法:动物笼具内距上下面等距的水平截面上,均匀布置测点,测点间距不大于 0.2m, 周边测点距离侧壁不大于 0.1m,每行至少测量 3 点,每列至少测量 2 点。 评价标准:平均风速应满足表 3.2.1、表 3.2.2,超过标准的测点数不超过测点总数的 10%。 10.2 工程验收 10.2.1 实验动物设施的工程验收是启用验收的必要条件,工程验收应严格执行本规范。 10.2.2 工程验收的内容应包括: 1 通过现场外观检查和施工文件的审查,对施工安装质量进行确认。 22 2 通过竣工文件和调整测试文件的审查,对空调净化、水、电等系统的运行质量进行确 认。 3 通过工程检测文件的审查,对工程综合性能进行确认。 10.2.3 在工程验收前,应首先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检部门进行工程检测。 10.2.4 工程验收应有工程验收报告。实验动物设施的验收结论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不合格三 类;对于存在问题,但经过整改后能符合规范要求的,判定为限期整改;对于不符合规范要 求,又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判定为不合格,具体评价项目见附录B。 23 附录 A 实验动物设施检测记录用表 A.0.1 实验动物设施施工方自检情况、施工文件检查情况、IVC 及隔离器检测情况、围护结构 严密性检测情况见表 A.0.1。 A.0.2 实验动物设施送、排风高效过滤器检漏情况记录表见表 A.0.2。 A.0.3 实验动物设施房间静压差和气流流向的检测记录表见表 A.0.3。 A.0.4 实验动物设施风口风速或风量的检测记录表见表 A.0.4。 A.0.5 实验动物设施房间含尘浓度的检测记录表见表 A.0.5。 A.0.6 实验动物设施房间温度、相对湿度的检测记录表见表 A.0.6。 A.0.7 实验动物设施房间噪声的检测记录表见表 A.0.7。 A.0.8 实验动物设施房间照度的检测记录表见表 A.0.8。 A.0.9 实验动物设施配电和自控系统的检测记录表见表 A.0.9。 24 表 A.0.1 实验动物设施检测记录(一) 第 页 共 页 委托单位 设施名称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测单位 检测日期 记录编号 检测状态 检测依据 1.施工单位自检情况 2.施工文件检查情况 3.IVC 及隔离器检测情况 4. 实验动物设施围护结构严密性检查情况 校核 记录 检验 25 表 A.0.2 实验动物设施检测记录(二) 第 页 共 页 5.送风高效过滤器的检漏 检测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编号 检测前设备状况 检测后设备状况 6.排风除味效果的检查 检测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编号 检测前设备状况 检测后设备状况 校核 记录 检验 26 表 A.0.3 实验动物设施检测记录(三) 第 页 共 页 7.静压差检测 检测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编号 检测前设备状况 检测后设备状况 检测位置 压差值(Pa) 备注 8.各房间气流流向检测(门全部开启) 方法 校核 记录 检验 27 表 A.0.4 实验动物设施检测记录(四) 第 页 共 页 9.风口风速或风量 检测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编号 检测前设备状况 检测后设备状况 位置 风口 测点 风速(m/s)或风量(m3/h) 备注 校核 记录 检验 28 表 A.0.5 实验动物设施检测记录(五) 第 页 共 页 10.含尘浓度 检测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编号 检测前设备状况 检测后设备状况 位置 测点 粒径 含尘浓度(pc/ ) 备注 校核 记录 检验 29 表 A.0.6 实验动物设施检测记录(六) 第 页 共 页 11.温度、相对湿度 检测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编号 检测前设备状况 检测后设备状况 房间名称 温度(℃) 相对湿度(%) 备注 室外 校核 记录 检验 30 表 A.0.7 实验动物设施检测记录(七) 第 页 共 页 12.噪声 检测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编号 检测前设备状况 检测后设备状况 房间名称 测点 噪声 dB(A) 备注 校核 记录 检验 31 表 A.0.8 实验动物设施检测记录(八) 第 页 共 页 13.照度 检测仪器名称 规格型号 编号 检测前设备状况 检测后设备状况 房间名称 测点 照度(lx) 备注 校核 记录 检验 32 表 A.0.9 实验动物设施检测记录(九) 第 页 共 页 14. 送、排风系统联锁可靠性验证 15. 备用送、排风机自动切换可靠性验证 16. 不同工况转换时系统安全性验证 17. 备用电源可靠性验证 18. 压差报警系统可靠性验证 校核 记录 检验 33 附录 B 实验动物设施工程验收评价项目 B.0.1 实验动物设施建成后,必须由工程验收专家组到现场验收,按照本规定列出的验收项目, 逐项验收。 B.0.2 凡对工程质量有影响的项目有缺陷,属一般缺陷,其中对安全和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 项目有缺陷,属严重缺陷。根据两项缺陷的数量规定工程验收评价标准见表 B.0.2。表中的百 分数是缺陷数相对于应被检查项目总数的比例。 表 B.0.2 实验动物设施验收评价标准 标准类别 严重缺陷数 一般缺陷数 合格 0 <20% 1~3 <20% 限期整改 0 ≥20% >3 0 不合格 一次整改后仍未通过者 B.0.3 实验动物设施工程现场检查项目见表 B.0.3。 表 B.0.3 实验动物设施工程现场检查项目 评价 适用范围 章 序 号 检查出的问题 严重 缺陷 一般 缺陷 普通 环境 设施 屏障 环境 设施 隔离 环境 设备 1 动物生产区、动物实验区温度不 符合要求 √ √ √ √ 2 其他房间温度不符合要求 √ √ √ 3 日温差超过范围 √ √ √ √ 4 相对湿度不符合要求 √ √ √ √ 5 换气次数不足 √ √ √ √ 6 动 物 笼 具 处 气 流 速 度 超 过 0.2m/s √ √ √ √ 7 动物生产区、动物实验区压差反 向 √ √ √ 8 压差不足 √ √ √ 9 洁净度级别不够 √ √ √ 实验 动物 设施 的技 术指 标 10 沉降菌浓度超标 √ √ √ 34 11 动物生产区、动物实验区噪声超 标 √ √ √ √ 12 其他房间噪声超标 √ √ √ 13 小动物的动物照度不可调 √ √ √ √ 14 工作照度不足 √ √ √ √ 15 动物生产区、动物实验区新风量 不足 √ √ √ √ 16 基地选择未避开自然疫源地 √ √ √ 17 实施周围有较大噪声源(铁路 等) √ √ √ 18 实施周围有较大尘源或有害气 体源且设施位于最大频率风向 的下风侧或全年最小频率风向 的上风侧 √ √ √ 19 实验动物设施外墙距公共场所 和居住建筑不足 20m √ √ √ 20 基地出入口只有一个,人员出入 口兼做动物尸体和废弃物的出 口 √ √ √ 21 动物与废弃物暂存处明置,未与 建筑有适当距离 √ √ √ 22 动物尸体运输路线与人员出入 路线交叉 √ √ √ 23 生产区和实验区与辅助区未明 确分设 √ √ √ 24 屏障环境的办公用房与实验区 未明确分设 √ √ 25 屏障环境的楼梯、厕所置于生产 区和实验区 √ √ 建 筑 26 实验动物设施的总入口未设置 明显的标志 √ √ √ 35 27 发出较大噪声的动物和对噪声 敏感的动物设置在同一生产区 或实验区内,并未采取有效的隔 音措施 √ √ √ √ 28 不同级别的实验动物未分开饲 养 √ √ √ √ 29 屏障环境的实验准备室与污物 走廊相通 √ √ 30 负压屏障环境的解剖室置于实 验区外 √ √ 31 根据工艺,所设的功能房间不够 √ √ √ 32 屏障环境内设置排水沟 √ √ 33 屏障环境的洁物储存室设置地 漏 √ √ 34 围护结构材料为有毒、放射性等 污染的材料 √ √ √ 35 墙面和顶棚为非易于清洗消毒、 耐腐蚀、不起尘、不开裂、无反 光、耐冲击、光滑防水的材料 √ √ √ 36 屏障环境内的相交位置未做半 径不小于 30mm 的圆弧处理 √ √ 37 地面材料不防滑、耐磨、耐腐蚀, 有渗漏,踢脚突出墙面。 √ √ √ 38 屏障环境设施的净化区内的地 面垫层未配筋, √ √ 39 潮湿地区的地面垫层未做防潮 构造 √ √ √ 40 进行自然通风时,通风窗无防虫 纱网 √ √ 41 没有防止昆虫、鼠等动物进入和 外逃的措施 √ √ √ 42 屏障环境设施的安全等级不够 √ √ 43 抗震设计水平不够 √ √ √ 36 44 变形逢穿越实验动物设施的洁 净区 √ √ 45 物件传递窗不够 √ √ 46 屏障环境围护结构缝隙密封不 好 √ √ 47 屏障环境动物生产区、实验区顶 棚上设人孔或检修口 √ √ 48 实验台台面不符合要求 √ √ √ 49 设备、台架之间间距不合要求 √ √ √ 50 动物笼具等设备选用与设施环 境不配 √ √ √ 51 动物笼具等设备位置妨碍气流 √ √ √ 设施 基本 配备 52 基本配备不当,影响使用 √ √ √ 53 实验动物生产设施和动物实验 设施的空调系统未分开设置 √ √ √ 54 动物隔离器、动物解剖台等其他 产生气溶胶的设备向室内排风 √ √ √ √ 55 对于屏障环境设施的动物生产 区,送风机和排风机未考虑备 用,当风机故障时,不能维持实 验动物设施所需最低通风量及 温度要求 √ √、 √ 56 对于屏障环境设施的动物实验 区,送风机和排风机未考虑备 用,当风机故障时,不能维持实 验动物设施所需最低通风量及 温度要求。 √ √ 57 屏障环境和隔离环境过渡季节 应有冷热源 √ √ √ 空气 净化 58 使用开放式笼架具的屏障环境 送风系统未采用全新风系统且 回风没有除味措施 √ √ 37 59 采用了淋水式空气处理器,或表 冷器通过风速>2m/s √ √ √ 60 空调箱或过滤器箱内过滤器前 后无压差计 √ √ √ 61 选用易生菌的加湿方式 √ √ √ 62 加湿设备与其后的空气过滤段 距离不够 √ √ √ 63 空调箱没有漏泄测试数据或有 而不合格 √ √ 64 有净化要求的消声器或消声部 件的材料不符合要求 √ √ 65 屏障环境送风系统未按规定设 三级过滤 √ √ 66 中效过滤器设在负压段 √ √ √ 67 全新风系统表冷器前未设保护 用中效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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