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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工资改革标准表公务员工资改革标准表、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正式文件全国通用(人民网) -------------------------------------------------------------------------------- 时间:2006-11-24 7:47:35 作者:ff2006 阅读:52226 从人民网上转贴的,出处可靠,遗憾的是只保留了不到一天,现在已经屏蔽了! 虽然是天津市政府文件,但其基本精神和国家的改革方案、实施办法一致,特别是附件中的 各类工资标准、套改表和国家22、56、58、59...

公务员工资改革标准表
公务员工资改革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关于同志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类招标技术评分表图表与交易pdf视力表打印pdf用图表说话 pdf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正式文件全国通用(人民网) -------------------------------------------------------------------------------- 时间:2006-11-24 7:47:35 作者:ff2006 阅读:52226 从人民网上转贴的,出处可靠,遗憾的是只保留了不到一天,现在已经屏蔽了! 虽然是天津市政府文件,但其基本精神和国家的改革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实施 办法 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鲁班奖评选办法下载企业年金办法下载企业年金办法下载 一致,特别是附件中的 各类工资标准、套改表和国家22、56、58、59、60号文件的附表完全一样,是全国通用 的。人民网原件共13页,对应贴在本论坛的13个回复贴上: 公务员工资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改革实施意见 全文见第2-6楼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人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全文见第7-10楼! 天津市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 全文见第11-14楼,全部上传完毕! 浏览本贴图片时若显示不清楚,请用鼠标点击放大后查看!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 回复者:ff2006 回复时间:2006-11-24 9:47:04 天津市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青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合理拉开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 (二)坚持职务和级别相结合,增强级别的激励功能,实行级别与工资待遇适当挂钩。 (三)健全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使公务 员的工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加强工资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 合理的范围。 二、实施范围 本实施意见的实施范围为: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对于2006年6月30日已达到离退休年龄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组织批准留任的除 外),不列入实施范围。 三、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公务员基本工资由现 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贤、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 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 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见附表一)。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如公务员所任职务低于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待遇对 应职务层次的,职务工资可执行同等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的工资标准。此办法不作为 确定职务的依据。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一个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 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见附表二、三、四)。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 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工作年限从工作人 员参加工作的当年起计算,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 称职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 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在校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如长于国家学制 规定,按国家规定学制计算。 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 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高套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对应的工资标准。如高于按原 任低一职务套改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职务套改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 低一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职务套改 时,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职务的任职年限。 公务员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低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 和级别工资额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的级别和级别工资额;套改的级别 高于相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定级的级别工资额的,可按相 同学历新参加工作人员定级的级别工资额就近就高套入套改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 回复者:ff2006 回复时间:2006-11-24 9:47:36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和相应的级别工资。原级 别低于新任职务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 以内的,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 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晋升职务相应 晋升级别时,如晋升一个级别,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按考核结果晋 升级别的当年起计算;如晋升两个级别及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晋升 职务变动级别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按套改办法重新确定级别后,自2007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凡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并达到级别工资套改表规定年限的,可从达到规定年限当年的1月1日起晋升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其中,职务未发生变动的。 须按现任职务达到上一级别规定年限或按原任低一职务达到套改确定级别规定年限;晋升职 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须按原任职务达到晋升后级别的规定年限。按有关规定高定级别的人 员,先按高定前的级别执行上述办法,在此基础上再予以高定,但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 高级别。按上述办法晋升级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 重新计算。 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最高级别后,年度考核累计五年称职及以上,不再晋升级别,在 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从2006年7月1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 限,从工资档次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工资制度改革后,公务员考核为基本称职的年度,不能计算为正常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 的考核年限。 4.其他。 公务员晋升级别相应增加级别工资时,如增资额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升级别工资 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晋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晋 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上一次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晋升两个以上级别, 逐级计算增资额是否超过下一级别一个工资档差。 公务员晋升级别和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档次在同一时间的,先晋升级别,再晋升级 别工资档次。 (三)新录用公务员的工资待遇。 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及时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1.试用期工资。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初中毕业生570元,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59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 学位的研究生71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845元。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 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 2.试用期满后工资。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分别执行下列职务对应的标准:初中、高 中和中专毕业生按办事员;大学专科、大学本科、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科员;获得 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桉副主任科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级别和级别工资分别 定为;初中毕业生二十七级1档;高中,中专毕业生二十七级2档;大学专科毕业生二十六级2档;大学本科毕业生二十五级2档;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级3档;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四极3档;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二级1档。 其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 准。 -------------------------------------------------------------------------------- 回复者:ff2006 回复时间:2006-11-24 9:48:07 四、机关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 (—)机关工人工资制度的实施。 技术工人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项调整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两项.岗位工资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质 量确定,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技术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二个技术职务设置,分 别设若干工资档次。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根据技术水平高低确定,一个技术等级(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见附表五)。 普通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项调整为岗位工资一项 (见附表五)。 1.技术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技术等级工资。技术工人按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执行相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岗位工资。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任伎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见附表六)。 现任技术等级(职务),是指技术工人按机关事业单位技术等级(职务)考评规定考评(聘任)的技术等级(职务);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是指技术工人从考评(聘任)技术等级(职务) 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 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学徒期、熟练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合格的年限。 任技术等级(职务)年限和工作年限的计算截至2006年6月30日。 技术工人按现任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的岗位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现任技术等级(职务)对应的工资标准。按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套改时,现任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与原任低一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合并计算为低一技术等级(职务)的年限。 2.普通工人工资套改办法。 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档次,按套改年限确定(见附表六)。套改年限的计算方法与技术工人 相同。 (二)正常晋升工资办法。 1.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机关工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一般每两年可在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 次。从2006年7月1日起,机关工人年度考核累计两年为合格及以上的,从次年1月1日起晋升一档岗位工资。下一次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工资档次晋 升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岗位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晋升后的技术等级(职务)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如增资额超过原技术等级(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 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增资额不超过按 原技术等级(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 上一次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当年起计算.普通工人经考核转为技术工人增加工资的,考核年 限也按上述规定办理。 2.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后,执行新任技术等级(职务)对应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 (三)其他。 普通工人经考核转为技术工人后,根据同等条件技术工人的工资水平重新确定工资。 (四)新参加工作工人的工资待遇。 新参加工作的工人,仍实行学徒期和熟练期制度。 1.技术工人学徒期工资标准为:学徒期为三年的,第一年570元,第二年590元,第三年610元;学徒期为二年的,第一年570元,第二年590元。学徒期满后直接定级,执行初级工岗位工资1档500元,技术等级工资125元。 2.普通工人熟练期工资标准为590元。熟练期满后直接定级,执行普通工人岗位工资标准 1档610元。 3.大学本科、大学专科及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做工人工作的,均实行一年 试用期,桉其工作岗位分别执行熟练期或学徒期最后一年的工资待遇。试用期满后,大学本 科毕业生在技术工人岗位的,执行初级工岗位工资3档552元,技术等级工资125元;在 普通工人岗位的,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3档658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在技术工人岗位的, 执行初级工岗位工资2档526元,技术等级工资125元;在普通工人岗位的,执行普通工岗位工资2档634元。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毕业生试用期满后,分别执行技术工人 或普通工人的定级工资标准。 -------------------------------------------------------------------------------- 回复者:ff2006 回复时间:2006-11-24 9:48:42 五、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对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在考核结果确定后兑现, 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 六、完善津贴补贴制度 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岗位津贴制度。 (—)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地区附加津贴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清理规范津贴补 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另行制定,适时出台。 (二)完善岗位津贴制度。 国家规定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国家对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清 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由国家另行制定。根据国家 统一部署,我市具体组织实施。在此之前,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 行规定执行。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不得自行建立岗位津贴项目或调整岗位津贴实施范围 和标准,现自行建立的岗位津贴以及在国家规定之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一律取消。 -------------------------------------------------------------------------------- 回复者:ff2006 回复时间:2006-11-24 9:50:00 七、相关政策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的公务员,在国家出台其工资办法前,暂按本实施意见 执行。 (二)军队转业干部按本人现任职务套改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如现任职务低于转业时部队原 职务的,根据其现执行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套改级别工资,职务工资执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 领导职务工资标准。 (三)市政府直属的副局级机构和市局管理的二级局,其局长、副局长在分别按厅局级副职、 县处级正职套改级别的基础上高定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相应的工资标准。工作 部门内设的副局级机构不得比照执行。 (四)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且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按国家规定高定了工资档次的人员,仍保持荣誉的,级别工资档次可在套改的基础上适当高定。 具体办法是:在套改后级别工资档次的基础上,原高定过一个职务工资档次的,高定一个级 别工资档次;高定过两档及以上的,高定两个级别工资档次。 (五)公务员在职取得国家承认的较高学历后,如其基本工资低于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 定级工资待遇的,执行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的工资待遇。 (六)工资关系未转入现所在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将工资关系转入后,再参加工资改革。 (七)1993年工资制度改革以来,受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公务员,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基础上 低定一个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低套入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如套改级别为本职务最低级别, 在套改确定的级别工资基础上低定一个级别工资档次;受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机关工人, 在套改的岗位工资基础上降低三个工资档次,岗位工资在第4档以下的,执行最低工资档次;受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处罚期满后由单位接收并分配了正式工作的,分别低定两个 或三个级别(岗位工资档次),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低套入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低定后的级 别如低于本职务最低级别的,执行本职务最低级别工资标准,在此基础上由各单位根据行政、 刑事处罚的轻重,再分别低定2或3个级别工资档次,低定后的级别工资档次不足本级别 最低档的,执行最低工资档次。 正在接受立案或停职审查的人员,暂缓套改工资,待审查结束作出结论后,再按照有关规定 办理。 八、改革实施时间 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自2006年7月1日 起实施。 九、审批程序 参加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单位,需填写《列入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范围申请表》,由各区 县、各部委办局审核汇总,报市人事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列入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范围的单位,需填写《天津市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套改审批(汇总) 表》。单位汇总表按工资管理隶属关系,由主管区县、部委办局人事部门审批;各区县、各 部委办局及中央驻津单位汇总表报市人事局审批,经审批后方可兑现工资。 参加此次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工作人员,需填写《天津市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套改审批表》, 按管理权限审批并存入本人档案。 十、组织实施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是—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级人事、财政(务)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组织,切实负起责任。市人事局、市 则政局负责全市工贵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单位按照本实施意见负责具体实施。同时, 注意做好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工作平穗实施。 本实施意见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天津市人事局 天津市财政局 二OO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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