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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皖价服[2007]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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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皖价服[2007]181号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 皖价服[2007]18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的通知 各市、试点县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加强民生价格监管,稳定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根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07]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价格以及廉租住房租金管...

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皖价服[2007]181号
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文件 皖价服[2007]181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各市、试点县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切实加强民生价格监管,稳定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现根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价格监管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07]3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住房价格以及廉租住房租金管理,切实维护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合法权益。 根据《安徽省经济适住房价格管理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和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销售价格。各地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定价程序、办法等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操作。对经济适用住房要严格审核控制其建设成本,禁止乱摊费用和虚置成本,利润率和管理费分别控制在3%和2%以内。对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5]26号)规定,合理确定本地区享受政府优惠政策普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对廉租住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其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原则上由房屋的维修费和管理费两项因素构成,并与本地城镇低收入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二、完善商品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全面实施商品房销售“一价清”,规范商品住房价格行为。 商品住房价格“一价清”制度自2005年在全省推行以来,有效地规范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费行为,保护了购房者的利益。各地价格、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统一思想,合力推进,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预(销)售商品住宅前必须将价目表和明码标价书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发放预(销)售 许可 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商标使用许可 证时,严把审核关,对未到价格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凡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信报箱等建设费用,以及按照规划要求建设的不能有偿转让的非营业性公建配套设施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外另行收取。 各地要于近期对“一价清”制度执行情况进一次“回头看”,结合当前开展的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清理开发企业在房价之外的各种收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真正将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制度落到实处。已实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的市要努力提高明码标价率,争取本地区所有新建商品房销售都实行“一价清”;还未实行“一价清”的市要在今年底前将这项工作落实到位。届时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将全省“一价清”工作情况再进行一次摸底调查,对那些工作迟迟没有落实的予以通报。 三、规范住房建设中涉及的各类管线建安价格,努力降低商品住房建设成本。 目前,燃气、自来水、电力、电话、有线电视,即“二管三线”行业及其工程建设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如市场竞争不充分、强制使用、收费有随意性等。各地要加大监管力度,在充分调查研究和成本审核的基础上,加强对“二管三线”材料费、安装工程费等相关价格的管理,严格执行省建设厅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合理确定本地区“二管三线”工程建设安装费用指导标准;要坚决取消重复收取和各类专项配套费,包括煤气、自来水、电力、集中供热等开户费工增容费等,降低商品住房开发建设成本。 四、强化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落实物业服务收费分等定级办法,推进物业服务收费规范化、标准化。 2005年,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有关法规政策,省物价局、建设厅联合印发了《安徽省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明确了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的管理权限、管理办法和原则。目前,多数市物价和房地产管理部门都联合制定颁布了实施细则,对物业小区进行了等级评定和分等级定收费标准工作,对推进本地区物业服务收费规范化、标准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减少了物业服务收费的投诉和纠纷。各地价格和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继续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健全完善城市物业服务收费办法,科学合理地确定本地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基准价格标准,公正公平地评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使全省城市物业服务收费都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 五、着力开展商品住房价格成本监审、价格监测工作,发挥房地产价格信息的引导作用。 经济适用住房、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必须经过成本监审的规定程序确定。对已放开的普通商品住房价格,要逐步建立分地段监审社会平均成本制度。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科学确定实行成本监审的具体项目和地段范围,加强对商品房房价构成中直接成本、间接费用及代征代缴行政事业性规费的监审,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地区,必要时可公布不同地段、不同类别商品住房平均成本。要加强房地产市场价格的监测分析,完善房地产价格监测数据上报、汇总、分析制度,提高监测数据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实用性,掌握和研究分析房地产价格运行态势,及时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同时也可适时向社会公布分地段各类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不平,努力达到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以及开发企业合理确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目的。 六、加大商品住房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 各地要以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活动为契机,以加强民生价格监管为切入点,必要时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商品房价格行为、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查处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不执行经济适用住房、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的普通商品住房政府指导价水平,不执行商品销售明码标价制度,价外乱收费及价格欺诈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社会和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情节严重、行为恶劣、造成较大影响的,有重点地予以公开曝光,以促进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不断改善,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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