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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附加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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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附加条款购房合同附加条款篇一:购房补充协议(超级完备)购房补充协议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1、如果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冲突,以购房合同为准。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产权无任何瑕疵、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交易条件,房屋无抵押、无贷款、无冻结、无查封、无任何质量问题、房屋共有人书面同意出售、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委托代理关系真实、合法、有效以及无其他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保证该房屋不受合法追索,如因上述原因而导致本交易无法实现,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两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付款(包括定金),甲方另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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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附加条款篇一:购房补充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超级完备)购房补充协议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1、如果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冲突,以购房合同为准。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产权无任何瑕疵、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交易条件,房屋无抵押、无贷款、无冻结、无查封、无任何质量问题、房屋共有人书面同意出售、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委托代理关系真实、合法、有效以及无其他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保证该房屋不受合法追索,如因上述原因而导致本交易无法实现,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两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付款(包括定金),甲方另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偿金。3、自购房合同和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在20XX年月曰前让过户手续,乙方予以协助,如因甲方原因而逾期,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天。约定期限逾期30日,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在乙方送达收到书面解除合同通知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全部房款及税金、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甲方另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偿金。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4、乙方购房承诺定金在签订购房合同当天支付,首付款在办理完产权过户申报手续和查验房屋有无尾欠费用后当天支付,尾款在房管部门领取到双证并验收房屋以后支付。甲方应在房屋产权过户前办理完毕房屋相关转户手续,并结清有线电视费、电话上费、电费,水费,气费、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如逾期,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天5、甲方承诺该房产无隐瞒违法情况,且无产权争议,房屋所有共有人都愿意出售此房产。如出现产权争议或其他一切导致该房产无法正常过户的事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另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偿金,甲方共有人负连带责任。如过户后的交易过程中或交易结束后该房产受合法追索,甲方将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和办理过户相关税费足额补偿归还乙方,并赔偿乙方其他各项损失。甲方保证在过户前不再改变约定交易价格,若改变交易价格,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偿金,同时承担乙方所有相关费用。6、如因政策变化影响本条约定,合同自动解除,乙方不承担过户前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两天内,退还乙方已交付给甲方的全部款项。逾期超过两天,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100元/天。7、所述房屋内的各种电器、家具、设备、装修的价值均已包括在房屋交易价内,甲方在交接房屋前须保持完好并转交给乙方。上述电器、家具、设备、装修包括:热水器、电视、家俱、不锈钢或铝合金门窗、灶台、厨房设备、整体浴室等。公共维修基金一并转让不另收费。8、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或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1.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两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全部退还给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房款利率的1%赔偿乙方损失。2.房屋交付期限逾期超过15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两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交付期限逾期100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不退房,甲方按乙方已付房款利率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9、规划变更拆迁的约定。一年内由于当地城建规划部门城建规划变更、拆迁,导致使乙方所购商品房拆迁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正式拆迁公告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乙方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甲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乙方有权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7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项全额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乙方已付款的1嚇1」率付给利息。乙方不退房的,应当与甲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0、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过户当天验房、收房,保证房屋内的附属设施完整无损坏。甲方确保房屋产权人在过户当天或之前中止现房屋出租合同,保证现租户搬离,并将房屋钥匙交付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需按100元/天支付给乙方违约费用,如逾期超过五天乙方有权要求腾房,行使房屋的所有权,如现租户拒绝搬离,将交由法院强制执行,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11、本补充协议上的印刷文字经双方签字(章)确认后与购房合同正文条款具有同等效力,购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12、本补充协议共两页。一式份。其中甲方留执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与购房合同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卖方代表)乙方:(买方代表)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甲方:(卖方共有人)乙方:(买方共有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住址:地址:签约日期:年月曰签约日期:年月曰见证方: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鉴证日期:年月曰(以下无正文)篇二: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由口房号: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第一条费用承担1、买卖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价款包含该商品房套内部分的土建结构、附件所列的装修材料和设施、以及由该商品房分摊建筑面积的其所在楼栋公共部分、公用房屋部分。2、买卖商品房及办理有关手续的费用,除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出卖人承担的外,其他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签约手续费、办理产权手续费、登记费、印花税、契税、物业维修基金及法律及政府部门规定应由买受人缴纳的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当按规定或约定及时缴纳,不得拖延。第二条付款基本规定1、买受人须按买卖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楼款及相关费用的责任。买卖合同签署后,买受人未履行约定义务或变更付款方式,将不再享有任何认购优惠,出卖人除有权按买卖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处理外,买受人还需支付差额部分楼款。2、买受人以支票、汇票或转帐形式向出卖人支付房价款的,若买卖合同约定付款期限的最后一天是出卖人开户银行法定休息日,则该付款日顺延至法定休息日后第一个营业日。第三条按揭付款规定(适用于选择银行按揭方式付款)1、买受人承诺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与银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或取得银行同意贷款的批准文件,如买受人逾期超过30日仍不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在15天内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按揭总额20%勺违约金,出卖人将在买受人已支付款项中扣除税费、手续费、违约金。2、买受人办理抵押贷款的年限、金额、利率等以银行批复为准,若按揭银行批准的抵押贷款不足房价款余款时,买受人须在签订买卖合同后30日内将上述不足部分的款项缴付给出卖人,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按揭总额20%的违约金,出卖人将在买受人已支付款项中扣除税费、手续费、违约金。3、买卖合同签订后,如非因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抵押贷款申请未获银行审批同意的,买受人须在买卖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选择提供的其他付款方式,但不再享有任何认购优惠,并需支付差额楼款(如有)。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按揭总额20%的违约金,出卖人将在买受人已支付款项中扣除税费、手续费、违约金。4、因买受人未按照抵押贷款合同约定偿还本金及利息导致按揭银行要求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买受人应按总楼价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承担保证责任后,还有权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买受人追偿。第四条面积差异处理1、买卖合同第五条所指的“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测绘单位出具的测绘图纸上所记载的套内建筑面积。2、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3、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不含本数)-3%以内(含本数)的或虽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但买受人不退房的,受买人应在出卖人通知办理面积补差手续的30日历天内办理补差手续(不计利息);若买受人超过30日历天办理的,买受人按照其应补交的面积补差款每日千分之三向出卖人支付滞纳金。3、《房地产权属证明书》记载的该商品房面积小于买卖合同所约定的面积,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不含本数)-3%以内(含本数)的,或虽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但买受人不退房的,买受人按出卖人通知办理面积差退款手续(不计利息),如买受人未收到通知且书面通知出卖人退款,出卖人超过30日历天不予退还的,按照应退还的面积补差款每日千分之三向买受人支付滞纳金。4、该商品房登记的公共部分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如与买卖合同约定出现任何差异均不作调整。第五条商品房交付1、商品房交付期限届满时,买受人需已付清所有应付款(包括违约金等,如有)选择按揭付款方式的,出卖人已收到全部银行贷款,否则,出卖人有权在买受人履行上述义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该商品房,且不承担迟延交付责任。在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除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可以推迟交付的情形外,房屋交付使用的标志是出卖人向买受人移交钥匙的当天或出卖人交付通知规定的交付时间或买卖合同第八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时间,以日期较前者为准。该商品房的风险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转移该买受人。2、【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出卖人按买卖合同履行交付使用义务后,买受人未接受交付的。出卖人不承担迟延交付违约责任,但不免除质量保修责任。】迟延接收期间,买受人除按买卖合同第十一条的约定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等)外,买受人还须承担该商品房在此期间的风险,对于延期收楼给出卖人造成的损失,买受人应据实赔偿。3、前述风险是指:商品房的自然损耗、因自然力的原因(如台风、地震等)导致房屋的毁损、灭失等。4、【该商品房交付期限届满时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质量经验收符合国家强制性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买受人不得因质量问题要求出卖人承担迟延交付责任。如该商品房交付验收期间存在不影响房屋使用功能的质量瑕疵(轻微渗漏、地砖、墙面、窗台开裂、空鼓以及其他装修质量问题等)由出卖人按照质量保修规定维修,出卖人不承担延迟交楼等其他任何责任;如经法定第三方鉴定该商品房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由出卖人在合理期限内整改,因出卖人原因超过合理期限完成维修影响买受人使用的,出卖人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赔偿修复期间的买受人的损失。如买受人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未在出卖人书面通知的交付期限内办理该商品房接收手续的,不得要求出卖人承担该商品房质量问题的损失赔偿责任。】5、买受人所购买的商品房如为已竣工备案之现房,出卖人提示买受人须在签定买卖合同前对房屋现状进行实地查看。买受人确认,签订买卖合同时对该商品房现状(包括实测面积、结构、装修情况、基础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均已知悉并认可。【买受人同意该商品房按现状交付,在买卖合同约定交付期限届满时与出卖人联系办理交接手续,出卖人不再书面另行通知,买受人不得以房屋现状与约定标准不一致为由提出异议。】6、自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之日起如有应由买受人交付的政府征收的一切税费以及有线电视初装费,按规定的管理费用(按物业管理协议规定)等概由买受人负责。第六条:规划设计1、【买卖合同第十条所指的应征得买受人同意的规划、设计变更仅指:该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改变以及出现买卖合同约定的其它影响该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的情形发生变更。】2、买受人根据买卖合同第十条拟解除合同的,应自知道规划、设计变更起10日内书面通知出卖人,若超出该期限,视为买受人同意变更。出卖人除按买卖合同第十条承担责任外,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3、若上述变更是经政府部门行政审批要求实施的,如买受人解除买卖合同,出卖人无需支付利息。4、【为完善和优化规划设计,施工过程中出卖人可能对已审批的施工图纸作出局部优化调整,买受人予以认可。】第七条关于宣传资料、公示文件及样板房的说明1、本项目标准名称为海棠居,出卖人根据需要可另行确定各期宣传推广名。2、【出卖人的售楼书、广告、宣传单张、户型图中的有关内容、数据并非实际施工依据。仅供买受人参考。由于受制作时间及条件限制,上述资料记载的内容未最终确定将有可能发生变化,出卖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作为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权利、义务以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3、政府部门有关本项目的批准文件或图纸等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明示的文件、证书及有关情况等出卖人已在销售现场公示并告知,买受人对上述明示内容已清楚知晓并认可。4、【出卖人展示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空间布局、装饰装修和家具摆放的示意,并非交楼标准或买卖合同之样品。买卖合同附件所列装修标准确定的材料或设备如因非卖方原因无法提供的,出卖人有权以与本合同约定材料或设备同等价值或品质的其他材料或设备替代。】第八条商品房权属登记1、出卖人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协助买受人办理该商品房的权属登记手续。除另有规定外,买受人可自行或委托出卖人到产权登记机关办理该商品房的产权登记手续并申领《房产证权证》。2、买受人委托办理该商品房的产权登记手续须在交接商品房时或在出卖人通知的时间内签署一切必需的文件,并向出卖人提交办理商品房产权登记手续需要的全部文件及缴纳相关办证费用、税项。3、双方同意就买卖合同产权登记条款另行约定如下:【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60日”是指出卖人办理商品房权属初始登记的时间,但并非承诺办结时间。】如买受人自行办理该商品房的权属登记,出卖人在商品房交付后540天内办结商品房权属初始登记并具备提供权属初始登记等相关资料给买受人的条件;如出卖人办理该商品房的产权登记手续,在买受人履行义务且提供资料齐全的前提下,出卖人在收齐买受人资料之日起360天内办理《房地产权证》。4、买卖合同第十五条所述的“出卖人的责任”是指:(1)如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登记,出卖人未按本条第3款约定办结权属初始登记;(2)如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办理权属登记,由于出卖人原因未按本条第3款约定办理该商品房的《房地产权证》。5、【除本条第4款所述情况外,约定期限内买受人未能取得该商品房的权属证明,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买受人未在出卖人规定限期内提交资料并办理委托手续,概由买受人自行办证。】6、若发生下述两种情况,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约定的出卖人办理该商品房产权登记及《房地产权证》的时间相应顺延,顺延期间以买受人应履行义务的最后日期起计至买受人实际履行义务的日期。买受人未能按约定时间全面履行本条第2款的义务。在该商品房经过测绘后,若买受人须办理面积补差手续而买受人未能按照本补充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时间及时办理的。第十条合同解除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买卖合同解除的,买受人应在出卖人书面通知合同解除后的5个工作日之内配合出卖人到有关政府部门办理取消合同鉴证的手续。2、若买受人未在本条第1款约定的时间内配合出卖人到有关政府部门办理取消合同备案手续,每逾期一天,买受人应向出卖人支付房款总额万分之五的款项。3、除约定的合同解除情形外,买受人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若买受人单方面违约并解除买卖合同,需取得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应按照房款总额的2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出卖人在取消合同备案并就该商品房与第三人签订买卖合同后的45日内向买受人返还买受人已支付的房价款(须扣除出卖人收取的违约金、注销备案的手续费、刷卡手续费、印花税等)。买受人因购买该商品房所产生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4、合同解除时,如房屋已经交付使用,自交付使用之日(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自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买受人还应当按月以房屋总价的千分之十向出卖人支付房屋使用费,出卖人有权于退款同时扣除上述费用。第十一条物业服务1、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委托江门市蓬江区嘉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分公司(嘉恒物业)对该项目进行统一管理服务,买受人承诺按要求签署嘉恒物业的有关物业管理服务条件,并承诺嘉恒物业制订的各项规定、管理规约等。2、按物管协议规定应由买受人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物管费、公摊水电费、装修押金费、装修出入证、其他相关手续费等,均由买受人负担并按要求及时交纳。第十二条权益归属1、本商品房项目根据规划建设的不属于买受人专有部分或共有部分的空间、其他场所及设施,其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有权自行处分。2、根据规划,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所在小区设有车位,买受人已知悉该小区的车位规划配置比例,车位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有权根据规划的配置比例采取销售、出租、附赠等方式处分。3、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的露台、屋顶以及其他不能从公共通道进入的空间等是特定商品房的组成部分。上述空间不计入相应商品房产权登记面积部分,以实际面积为准且不作调整,按毛坯或出卖人设计标准交付。根据规划含有上述空间的商品房与同类户型的房屋在局部结构,层高、面积、装修标准等方面均可能存在差异,具体以双方约定或实际交付状况为准。4、【本条第三款所述部分的使用权归特定商品房的买受人。出卖人有权与该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该部分使用权归该买受人享有,买受人对此均无异议并同意不主张共同部分权利。】上述使用权限与相应商品房的产权年限一致,并与该商品房同时转让,不可分割;利用上述部分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或任意改变其用途、结构和外观,不得妨害所在建筑物的安全及其他业主的有关合法权益,并须遵守法律、法规、物业管理规定及管理规约。5、如因设施维护等需要须进入由买受人单独使用的楼宇屋面、露台时;或因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相邻单元天花或墙体渗漏必须进入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进行检查维修时,买受人应予配合。第十三条通知及联络方式1、买卖双方来往函件按照买卖合同写明的地址以邮寄方式送达对方;如买受人地址、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出卖人,否则承担无法及时取得通知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出卖人采取挂号信、特快专递及登报等通知方式时无须在通知中加盖公章。2、【通知自送达时起生效,出卖人联系方式变更以在当地报纸刊登公告的方式通知买受人,但因对方地址、电话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等非发送方原因导致无法收到通知的,以发送通知方发出通知后经过5日视为对方收到并生效。】第十四条本项目有关情况告知项目周边规划提示:1)、上述地块相关规划指标详见相应《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本项目东侧为丽雅苑,南侧为盈峰商住小区,西侧为盈峰商住小区,北侧为上乘街。3)、本项目中现有的西、南、北侧道路,不在本项目用地红线以内,市政改造施工期间可能影响毗邻单位。项目内规划提示:1)、本项目区内规划有停车场。2)项目出入口交付,具体交付使用时间依据工程进度待定。3)供水、供电、消防、空调等公共配套设施运行存在着对周边环境或邻近住户带来一定影响的可能。4)本项目903房的屋面设计为902房上层的露台,只能由902房才可进入,本项目904房的屋面设计作为901房上层的露台,只能由901房才可进入,公共通道不能够到达903房及904房的屋面。买受人对此表示知悉并不持异议。5)燃气报装的相关提示:本项目出卖人已经按规定缴纳了整个项目的容量气价及设计费,管道并未安装到户,用户如有需要,则应另行向燃气公司报装开通,相关报装费用出卖人不承担。第十五条风险提示及生效1、【商品房买卖作为安全自愿的市场行为,将不可避免的受到由于市场情况波动或政策改变等因素导致的市场风险。买卖双方作为依法享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市场主体,签署买卖合同前应当全面认识并充分考虑商品房买卖行为可能产生的市场风险及合同责任。签署买卖合同后,由各自自行承担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及合同责任。】2、【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非出卖人单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均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达成,并自愿签署。出卖人提示买受人注意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有关买受人责任条款及出卖人免责条款内容以及内文字部分。如有疑义,买受人签署前可向出卖人或办理签约的工作人员知询。双方签署买卖合同本协议后,即表示知悉并同意全部条款的内容,并对该商品房及本项目情况、周边状况、双方权利、义务等已充分了解且无异议和不明确之处。】3、【本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署后生效,与买卖合同的内容如有冲突,概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出卖人(盖章):买受人(签字):年月日篇三:买房合同条款,二手房合同附加条款。一、业主1、业主身份、房产情况、有无银行按揭、有无抵押、查封、诉讼记录?甲方承诺拥有该房屋的全部产权,房产无银行按揭、无抵押、无被查封或诉讼等情况,该房屋亦无租客租赁关系。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无法交易的情况,属甲方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终止该合同,甲方和丙方须在收到乙方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退还乙方已缴纳全部款项,包括不限于定金、房款、中介费、按揭费用等。甲方须赔偿总房款的15%的违约金给乙方,丙方有负责协调之责任。2、使用公积金及担保费责任划分?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乙方采用公积金贷款方式完成本次购房贷款事项。甲方与丙方同意并出资采用公积金担保费(加急费)的方式,担保费用由甲方出资XX元,丙方出资XX元,乙方无须出资。3、贷款不到,处理办法?改过房屋能否贷款过户?如因该房屋户型结构导致无法办理按揭贷款或无法交易过户的情况,甲方及丙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在乙方知悉后之日起,三日内,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款项,包括不限于定金、中介佣金、按揭费用、首付款等。这里就不约定违约金了!4、是否占用户口?甲方同意在完成房屋过户日起10日内,完成全部该房产附着户口迁出工作。逾期一天按照总房款的%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超过10日任未办理户口迁出,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款项,包括不限于定金、中介佣金、按揭费用、首付款等,并要求甲方可按照总房款的15%支付乙方违约金。5、是否占用学位?甲方承诺未占用该房屋所属学位,如已实际占用学位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款项,包括不限于定金、中介佣金、按揭费用、首付款等,并要求甲方可按照总房款的15%支付乙方违约金。6、办理签时间?在本合同签署之日起,X工作日内,三方须办理签手续,任何一方推迟办理视之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逾期一天,按照总房款的%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超过10日任未办理签手续,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款项,包括不限于定金、中介佣金、按揭费用、首付款等,并要求甲方可按照总房款的15%支付乙方违约金。7、办理按揭时间?在签署签合同之日起,X工作日内,三方须办理按揭手续,任何一方推迟办理视之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逾期一天,按照总房款的%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超过10日任未办理按揭手续,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款项,包括不限于定金、中介佣金、按揭费用、首付款等,并要求甲方可按照总房款的15%支付乙方违约金。&办理过户时间?以银行或公积金中心下发同意贷款书之日起,X工作日内三方须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任何一方推迟办理视之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逾期一天,按照总房款的%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超过10日任未办理户口迁出,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款项,包括不限于定金、中介佣金、按揭费用、首付款等,并要求甲方可按照总房款的15%支付乙方违约金。9、首付款支付?过户后,当天下午乙方在银行柜台转账到甲方按揭合同所填写的银行账户。如因银行下班等原因,乙方须在第二日(工作日)完成首付款支付手续。如因乙方推迟支付,甲方有权按照逾期一天按照总房款的%支付违约金。如果逾期超过10日任未支付首付款,视为根本性违约,可按照总房款的15%支付违约金,并退回房屋产权。9、交房时间交房时间以银行或公积金中心放款之日算起,三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给乙方。逾期在10日之内,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卖方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总房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10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10日后,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丙方退还乙方已缴纳的全部款项,包括不限于定金、中介佣金、按揭费用、房款、个税、契税、及办理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等,并要求甲方可按照总房款的15%支付乙方违约金。交楼完结标志,甲方已办理户口迁出、收到银行放款、结清水,电,燃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并协助乙方办理完上述过户手续。10、结清水电过户?甲方必须在交楼前,结清水,电,燃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各种费用以交楼时间为分割,即交楼日前所有关于该房产的费用由甲方负责。并将相关缴费单据供乙方查验。由丙方协调甲乙双方,办理交楼确认手续,三方在交楼确认单签名代表交楼手续完结。如甲方未能及时交清上述费用,乙方有权要求使用甲方所缴纳的交房保证金进行扣除,丙方承诺交楼保证金优先用于支付上述款项,在乙方未完全确认甲方交楼的情况下,私自使用交楼保证金或退还甲方交楼保证金,乙方有权在中介费中扣除相应款项。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房款包括所有费用,交房前不得再有其他费用产生。中介费及按揭费以包含测绘、评估等所有费用,在交房前丙方不得再要求产生其他费用。争议解决选择诉讼。检验并保留身份证、房产证、户口薄复印件、合同、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书、定金收据。本合同违约金任何一方未按时支付,以每日XX的金额计算滞纳金。中介1、中介有责任保证,所介绍房屋产权无任何瑕疵,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交易条件。2、中介有责任在交易中提供正确信息,及时与买卖双方沟通进展,并告知或反馈存在问题,不得隐瞒;不得拖延办理签、按揭、过户、抵押登记、交楼、结清水,电,燃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维修基金等费用等手续约定时间。不得提供错误信息,忘记带资料。等不配合的行为将视为违篇四:购房合同补充条款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关“房贷办理风险”的补充条款:购房者如遭遇贷款政策变化而不能获得银行贷款的,购房者须以其他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否则即视为违约;因购房者个人资信原因,或不能提供相关资信文件,导致不能放款的,购房者须以其他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否则即视为违约;银行同意放款,但贷款额度低于申请额度的,购房者须补足余款,或以其他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否则即视为违约;银行要求提高首付比例的,购房者需在15天内补足余款,否则即视为违约;银行要求提高利率水平的,购房者须按要求履行,或以其他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否则即视为违约;经银行审核后,要求增加资信文件的,购房者须在7天内提供给银行,否则即视为违约;购房者若遭遇公积金政策变化而不能获得公积金的,购房者须在15天内转为商业按揭,或以其他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否则即视为违约。武汉市存量房居间(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经纪代理方(以下简称丙方):合同签署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房屋买卖、经纪代理事宜,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TOC\o"1-5"\h\z第一条甲方所有的房屋坐落亍武汉市区,为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字第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字第号”。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交易成交价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第三条付款方式约定:一、一次性付款: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1)乙方于年月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2)丙方待房屋全部手续办理完毕,且甲,乙双方确认该房屋费用交接清楚并在结款通知单签字后日内(遇节假日付款时间顺延),结清全款。⑶2、乙方直接付款给甲方的乙方于年月日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二、分期付款:1、由甲方委托丙方代收的⑵⑶⑷乙方直接付鼓给甲方的(1)⑵⑶⑷3:第四条房屋交易税费用承担方式: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第五条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丙方协助甲,乙双方办理登记、房款交割、房屋所有权交付等居间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按宗须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费人民币(大写)元。乙方按宗需向丙方支付经纪代理人民币(大写)元,如因单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由违约方支付经纪代理费的_%计人民币(大写)元。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由双方平均负担经纪代理费的%,计人民币(大写)元。第六条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方须提供相关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户口本、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交由丙方,丙方在甲、乙方提供相关证件齐全后日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交易不成,由丙方将上述证件全部退还给甲、乙方。第七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资料真实、合法、有效。如甲方房屋有共有、设定抵押、租赁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如因上述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房屋交易发生产权纠纷、债权纠纷或租赁纠纷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八条甲方应在收到:⑴乙方全部房款日内。房屋过户完成后日内,腾空该房屋,并将该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房屋交付乙方前甲方应结清水、电、物业费等相关费用。水、电存折等由甲方过户给乙方。甲方应保持房屋现状和结构及水表,电表及配套设施的完整性。(移交清单附后)第九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已付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且应支付逾期期间的违约金,并按全部房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十条乙方逾期不交付房款给甲方,甲方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按全部房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一条丙方在甲、乙双方提供资料齐全情况下,在时间内协助双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如果未履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丙方在乙方按约定交付房款后,未按约定及时进行房款交割,应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二条甲方、乙方及丙方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因此给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商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含附加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丙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第十六条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甲、乙、丙三方可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卖方及配偶):乙方(买方):房产所有权人:代理人:房产共有权人:身份证号:代理人:联系电话:篇五:购房合同补充协议 范本 协议范本下载族谱范本下载临帖范本下载公司章程范本下载监理月检范本下载 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范本第1章:合同背景第2章:广告与样板间第3章:户型空间第4章:房屋面积第5章:建筑设备第6章:电气部分第7章:供暖与燃气第8章:房屋质量与施工第9章:装修标准第10章:室内环境第11章:室外环境与绿化第12章:社区与公共服务设施第13章:价格付款与工期第14章:房屋交付第15章:初步验收第16章:房屋保修第17章:所有权证第18章:前期物业管理第19章:业主委员会第20章:消费者权利保护第21章:抵押担保第22章:合同变更第23章:合同终止与解除第24章:退房程序第25章:违约责任第26章:买受人损失第27章:争议与其他第28章:合同附件第29章:法律法规及标准第1章合同背景第1条合同原则:鉴于目前买卖双方往往因合同内容不明造成诸多争议,为充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出卖人与买受人的合同义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房屋一事达成本合同。【释义】这份合同依据了很多法律,但是我们在这里只说《合同法》,这是因为我自己认为《合同法》相对于其他几部法律来说,立法质量最高、性能最稳定,所以寿命可能会最长。其实法律与其他商品一样,也是一种物品,只不过这种物品是由政府来生产制造,而且可以不限次数的大量使用,其内容更为抽象罢了。但无论如何,法律既然是一种物品,就会涉及功能、质量、价格成本问题。法律的质量与商品不一样,电视好看不好看可以立即发现去退货,但法律的质量却只有法律人才能感觉出来。好的法律可以救世救人,使天下由混乱归于太平,像刘邦的《约法三章》;坏的法律则能杀人不见血。我希望这份合同依据的是一部良法,希望那些本着善良的目的进行交易的人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说到“受法律保护”,大家常说自己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至于其中的含义是什么可能未必人人都理解。我认为此话的本义是说:如果一份合同是合法的,那么合同本身就是法律,只不过仅能约束合同双方罢了;违反合同就是违反法律,所以要受到制裁。因此我们都希望自己的合同,特别是对自己有利的合同,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第2条文字定义:合同中所称“合同”、“本合同”、“约定”等系指目前出卖方、买受方所签订的补充合同,其他合同则冠以合同的具体名称;本合同中所称“房屋”、“本房屋”等系指目前出卖人、买受人双方签订合同即将买卖的房屋,其房屋性质包括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本合同中所称“本楼”或者“楼房”系指买受人所购房屋所位于的楼座;本合同中所称“公共服务设施”亦称为配套公建,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本社区内目的为不特定多数人使用的设施及设备;本合同中所称“总房价”,是指买受人为购买房屋所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定金、首付款、银行贷款、保险金、维修基金等;本合同中所称“小区”、“社区”系指房屋所处的社区;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由出卖人退还买受人支付的购房款后,买受人将房屋或者取得房屋的权利交还给出卖人的行为。【释义】合同中最复杂的就是文字的定义。在签订合同以前,大家都知道房屋是指什么、楼房是指什么、第十六层是第十六层,因为那时交易还没有达成,弱者还不是弱者,强者也不是强者,一切还都是平等的。但是当合同签字后,特别是消费者付款后,强弱之间的地方全部都确定了,这时就会有人想从中获得除了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最好的就是既可以拿钱又不办事,这时一个比较常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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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混淆是非”。合同可以混淆的东西太多太多了(否则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案件?),其中最多的就是对概念的不同解释。你说十六层是从地面正负零的地方开始计数,我说的是从地下两层开始计数。虽然大家心照不宣,但是总有一方要达到自己的目的。要想避免这种情况,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在合同签字以前对概念先解释一下,此时多花一分钟,可能就会节省几个小时的法律辩论,我认为还是值得的。【释义】为什么消费者明知不签订一份完善的合同会产生危害,但仍然会有很多人放弃自己的权利呢?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是房地产业危害结果基本上没有显性;第二是消费者自身对危害结果没有明确的预期;第三是轻信能够避免,看到自己的楼盘很多人都在购买,也认为自己大概没有问题,总是想如果有问题人家都会去闹的,但是不知道很多人都这样想,以为别人会反抗,认为自己可能从中受益。这样消费者不但对自己的受害没有预期,反而对自己受益却有高度的预期,这种放任心理使自己受到了伤害。第3条合同标的:本房屋位于市区(县)路号楼层室,房屋所在楼房共有单元层,买受人所购房屋以自然习惯计数处于单元层,朝向为,目前处于正在施工(或已经完工)的状态,施工进度参照由出卖人提供的照片。【释义】房屋合同最重要的首先就是房屋的地址,这本来不必多说,但是不少人还是敢在这上面打主意,此处写得明确一点,好像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有的房屋建在几个行政区划的边缘地带,这时就涉及户口及子女入学的行政区划问题。有的开发商在做广告时只笼统地说个大地名,等到入住后办户籍手续时,你可能会发现房屋的实际登记区域并不是你想要的地方。此处以条款明确,发生纠纷时可以以合同为据。004合同目的第4条合同目的:出卖人知道买受人购买房屋系为自己住用、通过出租获得利润或者在房屋升值时通过及时转让获得利润,或者行使相关的所有权或用益物权以获得利益。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释义】商品房消费者是消费者吗?从1995年开始,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法学会就在不停地进行讨论。讨论的目的有三个:一是确定商品房消费者的消费者身份;二是确定商品房买卖关系应当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调整;三是当商品房消费者受到欺诈时,能够获得双倍的赔偿。现在八年已经过去,大家还在讨论与呼喊,但是这个目的仍然没有达到。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出了个司法解释,有人就以为目的已经达到,认真看一下才发现解释里说最高赔偿一倍,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说最低一倍,两者差远了此条的目的虽然无法直接说明消费者的消费者身份,但是可以说明我为什么要购买此处的房屋,是对合同目的的解释。为什么要说合同目的呢?因为在合同的履行中,可能会出现因合同解除而退房。有时判断是否需解除合同的依据,就是看合同目的是否能够实现,如果实现了,就是有违约可能也不会导致合同解除;如果没有实现,就是一方把大部分事情都做好了,也要解除。此条还涉及一个赔偿责任的问题,中国的合同法有一个预期损失的规定,是说如果因为一方的原因导致另一方受到损失应当进行赔偿。这种赔偿有时是针对直接的损失,有时则是针对间接的损失,例如购买房屋以后进行出租获得的房租,就是间接的损失。过去法庭对间接的损失赔偿请求支持的比较少,但是我看到今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已经明确了这一点。第5条使用限制: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购买此房屋后,本楼内其他房屋仅可作为住宅使用;为保持居住环境的安静与安全,除非经过买受人书面同意,本楼内其他房屋绝不作为公司办公之商业用房。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则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第6条房屋历史:出卖人承诺本房屋内未发生过自杀、死亡等其他可能严重影响买受人心理安定的行为,并承诺房屋内部及周围不可能存有违背买受人宗教信仰的现象。如不能达到此要求,则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如买受人暂不解除合同要求退房,贝y出卖人每日向买受人支付相当于总房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释义】20XX年7月31日星期四,我在广西南宁参加广西省消费者协会举办的“房地产合同霸王条款点评”,期间刘俊海博士讲到美国的一个案例,说一名消费者购买房屋后,得知原来在该房屋里发生过一起死亡事件,于是要求退房,结果出卖人很痛快的答应了退房要求。我认为此现象应当写入合同,当时我与广西意远律师事务所王锦意律师坐在一起,他说还应当加入宗教信仰的内容,此为本条的形成过程。第7条购买过程:买受人此前曾希望购买第楼室,但出卖人声称已经与其他第三方签订了该室买卖合同,致使买受人重新选择了目前本合同所约定的房屋。如果买受人发现原选住宅的买卖合同晚于本买卖合同签订的日期,则视为受到出卖人的歧视与欺诈,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支付的违约金为每平方米一千元,或向买受人支付总额不低于十万元的赔偿【释义】现在卖房子有个习惯,就是先卖不好的后卖好的,所谓凡事从难入手。所以一个楼盘的广告一出来,你去看往往好的房子已经没有了,这就会让你很着急,看到这么多好东西没有了,只能根据售楼员的建议选择一套了,是不是受骗了只有在入住的时候才能发现:原来自己买得最早、买得最差、买得最贵,即使是这样如果有此条款在此,能够得到10万元的补偿,心理也算平衡一点。第8条协商地点:本合同目前的签订地点为市区(县)路号楼层室,合同的履行地点为房屋所在地;考虑到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过程可能较为漫长,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由各方依次选择谈判地点,出卖人选择的地点为出卖人销售场所市区(县)路号,买受人选择的地点为买受人及买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场所市区(县)路号,各方应在会面协商时准备好应当提供的文件资料,以节省双方时间与成本。篇六:购房合同补充协议书.doc购房补充协议书甲方(卖方):身份证号:乙方(买方):身份证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甲(卖方)、乙(买方)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此达成如下协议:一、房屋基本情况:1、所有权人:王成2、房屋坐落:盐城市区3、《房屋所有权证》号:第00002号《土地使用权证》号:第00001号4、房屋售价:伍拾壹万捌仟元整二、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1、甲方在房屋交付前,负责结清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费用。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水、电、气、有线电视、电话、物管等过户登记手续。3、甲方负责将自己的居民身份户口迁出该房屋,协助乙方迁入居民身份户口。4、自购房款全部结清之日起,一年内如房屋出现大面积质量问题(如:屋顶漏雨、墙体大面积裂缝等),房屋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5、乙方暂留购房款中的壹万捌仟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6、甲方过户手续办理完,一周内乙方将履约保证金全额支付甲方。甲方如有违反,乙方按本协议不再支付履约保证金。三、其他: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和见证方各持一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见证方签字(盖章):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2日篇七: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范本篇一: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及交房标准《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出卖人:买受人: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称“合同”),现双方对该合同补充如下:一、面积差异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已经房管部门预测为平方米。房屋交付后,产权登记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发生差异的,以产权登记为准。双方同意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结算房款,多退少补。双方同意不适用合同第五条的约定。二、逾期付款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部分或全部房款或按揭首付款,出卖人交房的时间和办理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可以顺延。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部分或全部房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但是,买受人逾期付款超过90日的,自第91日起买受人每日按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二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逾期付款超过90日的,出卖人有权在两年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除按合同第六条约定的应付款项的10%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外,房屋已交付的,买受人应予返还。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完毕按揭手续且未以现金等出卖人认可的其他方式支付的,适用上一款约定。办理完毕所有权证书前,买受人未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银行贷款致使出卖人被扣划保证金或承担其他担保责任的,出卖人可以向买受人追偿并有权在两年内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房屋已交付的,买受人应予返还,已交付的房款出卖人不予退还。国家对按揭贷款或税收政策的变化,不构成买受人逾期付款或不能办理按揭的抗辩,对合同履行有影响的,买受人自行解决。合同解除的,买受人应当与出卖人共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撤销备案手续。双方同意不适用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双方同意不适用合同第七条的约定。三、房屋的交付房屋交付的条件为房屋已经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建设五家单位验收合格。买受人未按出卖人发出的房屋交付通知载明的日期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房屋已交付,出卖人不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发生的一切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房屋交付通知可以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双方同意除交付期限外,不适用合同第八条的其他约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影响所购房屋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卖方应赔偿买方损失,双方同意不适用合同第十条、第十一条的约定。四、物业管理买受人同意,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和业主委员会未聘选物业管理公司之前,其使用房屋的物业管理先由出卖人指定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买受人接受出卖人依法制定的临时规约以及出卖人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买受人在接受商品房交付时,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且同意与出卖人所签订临时规约作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附件继续履行并严格遵守,并按照物业管理公约的规定缴纳有关的物业管理费用。五、部分建筑物权属的约定该房屋所在社区内的地下车位、地上车位、会所、人防工程等未作为公摊面积计入房屋建筑面积,开发建筑成本未计入房价,其所有权归出卖人所有,任何人不得占用、破坏、封闭。六、出卖人应按相关规定在小区综合验收合格且完成备案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房产管理部门备案。七、本补充协议如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致,应以补充协议为准。八、出卖人在售房过程中向买受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宣传广告等,除有特别说明除外,均仅供买受人购房参考,不得视为合同内容条款。九、合同及本协议自出卖人、买受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出卖人:买受人:年月曰年月曰交房标准1)外墙:2)车库、小棚、夹层楼地面:3)标准层、阁楼层楼面:4)室内墙体:5)房间内墙面:6)卫生间、厨房内墙面:7)户内顶棚:8)门窗:9)入户走廊、合用前室、走廊、楼梯踏步:10)楼梯:11)采暖:地暖。房款包含:燃气、暖气开通费。12)厨房间、卫生间按图管道安装到位,各安装水嘴一个。13)计量表:水表、电表为一户一个。14)安装开关、插座、安装灯泡。15)电话、有线电视、宽带预留接口。16)热水系统:篇二:购房补充协议(超级完备)购房补充协议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1、如果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冲突,以购房合同为准。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产权无任何瑕疵、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交易条件,房屋无抵押、无贷款、无冻结、无查封、无任何质量问题、房屋共有人书面同意出售、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委托代理关系真实、合法、有效以及无其他导致交易失败的风险,保证该房屋不受合法追索,如因上述原因而导致本交易无法实现,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在两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全部付款(包括定金),甲方另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偿金。3、自购房合同和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在20XX年月曰前让过户手续,乙方予以协助,如因甲方原因而逾期,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00元/天。约定期限逾期30日,乙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在乙方送达收到书面解除合同通知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交全部房款及税金、交易费用及其他费用,甲方另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偿金。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3%。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5、甲方承诺该房产无隐瞒违法情况,且无产权争议,房屋所有共有人都愿意出售此房产。如出现产权争议或其他一切导致该房产无法正常过户的事项,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另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偿金,甲方共有人负连带责任。如过户后的交易过程中或交易结束后该房产受合法追索,甲方将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和办理过户相关税费足额补偿归还乙方,并赔偿乙方其他各项损失。甲方保证在过户前不再改变约定交易价格,若改变交易价格,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需支付给乙方定金同等额的违约赔偿金,同时承担乙方所有相关费用。6、如因政策变化影响本条约定,合同自动解除,乙方不承担过户前发生的任何其它费用,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后两天内,退还乙方已交付给甲方的全部款项。逾期超过两天,甲方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100元/天。7、所述房屋内的各种电器、家具、设备、装修的价值均已包括在房屋交易价内,甲方在交接房屋前须保持完好并转交给乙方。上述电器、家具、设备、装修包括:热水器、电视、家俱、不锈钢或铝合金门窗、灶台、厨房设备、整体浴室等。公共维修基金一并转让不另收费。8、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或因甲方的责任,乙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1.乙方有权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两日内将乙方已付房款全部退还给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房款利率的1%赔偿乙方损失。2.房屋交付期限逾期超过15日后,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两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交付期限逾期100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不退房,甲方按乙方已付房款利率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9、规划变更拆迁的约定。一年内由于当地城建规划部门城建规划变更、拆迁,导致使乙方所购商品房拆迁的,甲方应当在有关部门正式拆迁公告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乙方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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