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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招投标案例null【案例5-1】【案例5-1】 某市越江隧道工程全部由政府投资。该项目为该市建设规划的重要项目之一,且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施工图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故业主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价的评定。业主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所有问题统一作了书面答复,并以备忘录的形式分发给各投标单位,为简明起见,采用表格形式(见...

第五章招投标案例
null【案例5-1】【案例5-1】 某市越江隧道工程全部由政府投资。该项目为该市建设规划的重要项目之一,且已列入地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概算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 施工图 施工图设计说明下载质量样板施工图纸下载室内设计施工图免费下载成都首座万豪酒店施工图下载云南省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下载 及有关技术资料齐全。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施工招标。因估计除本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外,还可能有外省市施工企业参加投标,故业主委托咨询单位编制了两个标底,准备分别用于对本市和外省市施工企业投标价的评定。业主对投标单位就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所有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统一作了书面答复,并以备忘录的形式分发给各投标单位,为简明起见,采用表格形式(见下表)。 招标文件答疑备忘录招标文件答疑备忘录 null 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的提问后,业主组织各投标单位进行了施工现场踏勘。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日,业主书面通知各投标单位,由于某种原因,决定将收费站工程从原招标范围内删除。 〖法律问题〗 业主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哪些内容? 该项目施工招标在哪些方面存在问题或不当之处?请逐一说明。null分析要点: 本案例考核施工招标在开标(投标截止日期)之前的有关问题,主要涉及招标方式的选择、招标须具备的条件、招标程序、投标单位资格预审等问题。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正确分析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问题1: 业主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应包括以下内容: 投标单位组织与机构和企业概况;近3年完成工程的情况;目前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资源方面,如财务、管理、技术、劳力、设备等方面的情况;其他资料(如各种奖励或处罚等)。 null问题2: 该项目施工招标存在5方面问题: (1)本项目征地工作尚未全部完成,尚不具备施工招标的条件,因而尚不能进行施工招标。 (2)不应编制两个标底,因为根据规定,一个工程只能编制一个标底,不能对不同的投标单位采用不同的标底进行评标。 (3)业主对投标单位提问只能针对具体的问题作出明确答复,但不应提及具体的提问单位,因为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null(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若招标人需改变招标范围或变更招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5日(而不是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若迟于这一时限发出变更招标文件的通知,则应将原定的投标截止日期适当延长,以便投标单位有足够的时间充分考虑这种变更对报价的影响,并将其在投标文件中反映出来。本案例背景资料未说明投标截止日期已相应延长。 (5)现场踏勘应安排在书面答复投标单位提问之前,因投标单位对施工现场条件也可能提出问题。 【案例5-2】 【案例5-2】 背景: 某投标单位通过资格预审后,对招标文件进行了仔细分析,发现业主所提出的工期要求过于苛刻,且合同条款中规定每拖延1天工期罚合同价的1‰。若要保证实现该工期要求,必须采取特殊措施,从而大大增加成本;还发现原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结构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采用框架剪力墙体系过于保守。因此,该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业主的工期要求难以实现,因而按自己认为的合理工期(比业主要求的工期增加6个月)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据此报价;还建议将框架null 剪力墙体系改为框架体系,并对这两种结构体系进行了技术经济分析和比较,证明框架体系不仅能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增加使用面积,提高空间利用的灵活性,而且可降低造价约3%。 该投标单位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封装,在封口处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签字后,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天上午将投标文件报送业主。次日(即投标截止日当天)下午,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前1小时,该投标单位又递交了一份补充材料,其中声明将原报价降低4%。null 但是,招标单位的有关工作人员认为,根据国际上“一标一投”的惯例,一个投标单位不得递交两份投标文件,因而拒收投标单位的补充材料。 开标会由市招投标办的工作人员主持,市公证处有关人员到会,各投标单位代表均到场。开标前,市公证处人员对各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有效后,正式开标。主持人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投标工期和有关投标文件的重要说明。〖法律问题〗〖法律问题〗 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哪些问题?请分别作简单说明。 null分析要点: 本案例关于招标程序的问题仅涉及资格审查的时间;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开标会的主持;公证处人员在开标时的作用。 该项目招标程序中存在以下问题: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29条的规定,招标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应拒收投标单位的补充文件。——补充文件与原投标文件共同构成一份投标文件,而不是两份相互独立的投标文件null(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5条的规定,应由招标人主持开标会,并宣读投标单位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而不应由市招投标办工作人员主持和宣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18条的规定,资格审查应在投标之前进行(背景资料说明了投标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公证处人员无权对投标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其到场的作用在于确认开标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包括投标文件的合法性)。 null(4)公证处人员确认所有投标文件均为有效标书是错误的,因为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仅有单位公章和项目经理的签字,而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应作为废标处理。即使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赋予该项目经理有合同签字权,且有正式的委托书,该投标文件仍应作废标处理。【案例5-3】【案例5-3】 某办公楼的招标人于2000年10月11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5家投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7~18日9时~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程师室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5家投标单位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单位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null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单位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4家投标单位投标,并宣读该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 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 null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单位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 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4人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依次顺序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单位B为中标人。由于投标单位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月10日将中标通知书null 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单位B于11月1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 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依次顺序为D、C、B、E,因此,从11月16日至12月1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单位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单位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单位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1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 〖法律问题】 〖法律问题】 从招标投标的性质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在哪些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请逐一说明。null 分析要点: 本案例考核招标投标程序从发出投标邀请书到中标之间的若干问题,主要涉及招标投标的性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和撤回;投标文件的拆封和宣读;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及其确定;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的行为;中标通知书的生效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的行为以及招标人和投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等。 null 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是要约邀请,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按《合同法》第20条的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到达主义”。中标通知书作为《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承诺行为,与《合同法》规定的一般性承诺不同,它的生效采取的是“投邮主义”,即: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就生效,就对招标人和投标人产生约束力。——《招标投标法》第45条null问题1: 在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问题2: 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在以下几方面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 (1)招标人不应仅宣布4家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招标投标法》第36条规定: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受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拆封、宣读。这一规定是比较模糊的,仅按字面理解,已撤回的投标文件也应当宣读,但这显然与有关撤回投标文件的规定的初衷不符。按国际惯例,虽然投标单位A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宣读其名称,但不宣读其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null(2)评标委员会委员不应全部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根据《招标投标法》第37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中的技术、经济专家,一般项目应采取(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本项目显然属于一般招标项目。 (3)评标过程中不应要求投标单位考虑降价问题。《招标投标法》第39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招标投标法》第43条规定: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null(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应与中标人就价格进行谈判。《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与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5)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过迟。《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而本案例为32日。 null [案例5-4] 某建设单位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组织某建设项目全过程总承包(即EPC模式)的公开招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和建设单位要求,该工程工期定为两年。考虑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决定该工程在基本方案确定后即开始招标,确定的招标程序如下: null(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3)发出投标邀请书; (4)对报名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者; (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投标者发售招标文件; (6)召开投标预备会;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 (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 (10)组织评标; (11)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 (12)决定中标单位; (13)发出中标通知书; (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null[法律问题] 1.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 2.该工程共有7家投标人投标,在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 (1)其中1家投标人的投标书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其中1家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是复印件,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3)开标人发现剩余的5家投标人中,有1家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相差较大,经现场商议,也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指明以上处理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null问题1: 第(3)条发出投标邀请书不妥,应为发布(或刊登)招标通告(或公告); 第(4)条将资格预审结果仅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者不妥,资格预审的结果应通知到所有投标者; 第(6)条召开投标预备会前应先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 第(8)条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不妥,该工作不应安排在此处进行。null 问题2: 第(1)的处理是正确的,投标书必须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第(2)的处理是正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必须是原件; 第(3)的处理是不正确的,投标报价与标底价格有较大差异不能作为判定是否为无效投标的依据。null[案例5-5] 某大型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业主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招标代理公司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担保。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地投标价法。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如下要求:为了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以后,共有12家潜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业主认为报名参加投标的人数太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null 开标后发现: (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000万元,为最低投标价,经评审后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2)B投标人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 (3)C投标人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 (4)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了投标联合体,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F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故F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 null 经过标书评审,A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A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希望A投标人能再压缩工期、降低费用。经谈判后双方达成一致:不压缩工期,降价3%。null[法律问题] 1.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正确?为什么? 2.分析A、B、C、D、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4.该项目施工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合同价格应是多少? null问题1: (1)“业主提出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不正确。 理由: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2)“业主要求采用邀请招标”不正确。 理由:因该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相关法规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如果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应由有关部门批准。 (3)“业主提出的仅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不正确。 理由:资质审查的内容还应包括①信誉、②技术、③拟投入人员、④拟投入机械、⑤财务状况等。null问题2: (1)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 (2)B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原投标文件)有效。但补充说明无效,因开标后投标人不能变更(或更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C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因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或28天)(或在投标有效期满后的30天(或28天)内继续有效) (4)D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 (5)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因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应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null问题3: F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 招标人可以没收其投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要求其赔偿。 问题4: (1)该项目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A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书面合同,双方不得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合同价格应为8000万元。null[案例5-6] 某政府投资工程,主要分为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三部分。项目投资额5000万元,其中,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由招标人采购。 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对招标有关时限的规定如下: (1)投标截止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停止出售之日起第十五日上午9时整; (2)接受投标文件的最早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2小时; (3)若投标人要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提出; (4)投标有效期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共90天。 null 并规定,建筑工程应由具有一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安装工程和装修工程应由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承包。招标人鼓励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在参加投标的企业中,A、B、C、D、E、F为建筑公司,G、H、J、K为安装公司,L、N、P为装修公司,除了K公司为二级企业外,其余均为一级企业。上述企业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各联合体具体组成见下表。null 在上述联合体中,某联合体协议中约定:若中标,由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然后将该联合体协议送交招标人;联合体所有与业主方的联系工作以及内部协调工作均由牵头人负责;各成员单位按投入比例分享利润并向招标人承担责任,且需向牵头人支付各自所承担合同额部分1%的管理费。null[法律问题] (1)该项目估价为80万元的设备采购是否可以不招标?说明理由。 (2)分别指出招标人对投标有关时限的规定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3)按联合体编号,判别各联合体的投标是否有效?若无效,说明理由。 (4)指出上述联合体协议内容中的错误之处,说明理由或写出正确做法。 null (1)该设备采购必须招标,因为该项目属于政府投资项目,且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投资额达5000万元)。 null(2)投标截止时间的规定正确,因为自招标文件开始出售至停止出售至少为五个工作日,故满足自招标文件开始出售至投标截止不得少于二十日的规定; 接受投标文件最早时间的规定正确,因为有关法规对此没有限制性规定; 修改、撤回投标文件时限的规定不正确,因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修改、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有效期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开始计算的规定不正确,投标有效期应从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计算。null (3)联合体Ⅰ的投标无效,因为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不同的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Ⅱ的投标有效。 联合体Ⅲ的投标有效。 联合体Ⅳ的投标无效,因为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不同的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Ⅴ的投标无效,因为缺少建筑公司(或G,N公司分别为安装公司和装修公司),若中标,主体结构工程必然要分包,而主体结构工程分包是违法的。 联合体Ⅵ的投标有效。 联合体Ⅶ的投标无效,因为投标人不得参与同一项目下不同的联合体投标。null (4)由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错误,应由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后将联合体协议送交招标人错误,联合体协议应当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给招标人。 各成员单位按投入比例向业主承担责任错误,联合体各方应就承包的工程向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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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金融/投资/证券
上传时间:2014-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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