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职业病及疑似职业病报告管理制度一、总则1、医院是职业病报告负责主体,主办职业病报告的科员是报告的直接负责人。科长和分管领导是报告工作的管理负责人。2、职业健康体检科确定专人负责职业病报告工作。由科长按规范要求进行定期抽查、督导。3、对尘肺病例的升级应按规定进行更正报告。4、任何人不得对职业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按规范要求及时上报各种职业病报表。5、职业病报告和报告卡,要填写完整,报告人、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应签字盖章后及时上报。二、急性职业病报告1、接到厂矿急性职业病报告后,应在12-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