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举报
开通vip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PAGE\*MERGEFORMAT#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及课表编排为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6号)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10号)要求,制定本意见。一、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及课表编排的组织管理普通高中学校应成立“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和“学科课程小组”,明确职责,制定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完成课表编排工作。(一)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组成及其主要工作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学科教研组长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以...

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
PAGE\*MERGEFORMAT#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及课表编排为指导普通高中学校合理有序地安排课程,按照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6号)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10号)要求,制定本意见。一、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及课表编排的组织管理普通高中学校应成立“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和“学科课程小组”,明确职责,制定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完成课表编排工作。(一)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组成及其主要工作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学科教研组长和教师代表组成,负责以下工作:1.审定各学科课程小组上交的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方案。2.确定学校预开设的课程门类和学校实际开设的课程门类。3.制定学校课程设置方案。4.编排学校课表。(二)学科课程小组组成及其主要工作学科课程小组由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负责以下工作:1.提出本学科课程设置方案,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内容及其说明,并报送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2.提出本学科任课教师可承担的课程内容,为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设置课程提供信息。(三)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主要工作1.指导学生依据学校公布的预开设课程和学生学习意愿进行选课。2.对本班学生的选课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并上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二、学校课程方案设置的主要内容、形成程序和要求。(一)学校课程方案设置的主要内容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应根据《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中规定的必修、选修i和选修n内容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按学年、学期、学段作出系统、科学的安排。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分为预开设课程和实际开设课程两类,前者是学生选课前由学校提出的课程,后者是学生选课后学校实际开设的课程。(二)学校课程方案设置的程序1.学科课程小组负责提出本学科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开课方案,并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学科课程开课方案包括学分要求、必修模块的开设顺序、选修模块的开设安排以及授课教师安排等。2.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对各学科课程小组上交的开课方案进行汇总和调整,形成并公布下学期供学生选择的预开设课程的清单。3.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预开设课程清单,在教师指导下选课,填写选课单。4.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对汇总上来的学生选课情况进行统计、研究,形成学校下学期的课程设置方案。学校课程方案设置流程见附件。(三)学校课程方案设置的要求1.学校每学年在各学习领域都要安排一定的课程,保证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能修习并获得一定学分。2.为保证行政班集体建设,并考虑必修与选修课程的逻辑联系,高一上学期可全部开设必修课;高三下学期主要安排复习课和根据学生需要开设的选修课,要保证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开设。3.选修课的开设要坚持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自主选择课程的原则,学校可根据实际确定教学班规模,原则上有10名以上学生选择的课程应形成教学班进行教学。4.学校应尽可能多地开设选修课,逐步形成学校特色课程;要保证技术、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的开设。5.学校应在学期结束之前提出下学期预开设课程方案,组织学生选课;在新学期开学前形成实际开设的课程方案。三、学校课表编排的主要内容、形成程序和要求(一)学校课表编排的主要内容学校课表包括学校总课表、年级(学科)组课表、班级课表、教师授课课表和学生个性化课表。1.学校总课表。内容包括学校所有课程安排和教师授课安排。2.年级(学科)组课表。内容包括年级(学科)组教师授课模块名称、授课班级、授课地点、授课时间。3.班级课表。分为行政班课表和教学班课表。行政班课表应明确授课时间、模块名称;教学班课表应明确模块名称、修习地点、授课教师、授课时间(上课时间和周课时数)。4.教师授课课表。内容包括模块名称、授课班级、授课地点、授课时间。5.学生个性化课表。内容包括模块名称、修习地点、授课教师、授课时间。(二)学校课表编排的程序根据学校课程设置方案,确定本学期授课教师。根据学生选课情况和教学资源,制订学校总课表,在此基础上编排年级(学科)组、班级、教师、学生课表。学校课表编排流程见附件。(三)学校课表编排的要求1.每学期分两学段安排课程。每学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2.必修课以行政班形式组织教学,选修课以教学班形式组织教学。3.建议一学段内每个模块的周课时安排为2课时或4课时,以便在学段内完成模块教学。4.为了方便学生学习,根据选修课程和技术课程的特点,建议选修模块和技术课程模块的课时编排实行两节连排。5.综合实践活动中的研究性学习活动要列入课表。6.学校课表编排应加强沟通与协商,保证新课程的教学管理科学有序。四、学校课程方案设置及课表编排的修订学校应以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为依据,在课程方案和课表执行过程中以及实施一个轮次后(高中三年为一个轮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修订,使之更加符合新课程要求,符合学校实际和学生需求。附件2: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学生选课指导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为贯彻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6号)精神,落实《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10号)要求,引导普通高中学校做好学生选课指导工作,制定本意见。一、选课指导的意义与原则自主选修课程是普通高中新课程赋予学生的一项基本权利,为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建立科学的选课指导制度,能有效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帮助学生制定符合自身发展实际的个性化课程修习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提高人生规划能力;同时,选课指导工作有助于提升教师课程建设能力,有助于学校形成办学特色。选课指导应遵循以下的原则。校选课指导中心。原则:一是以学生为本的原则,尊重学生的意愿;二是因材指导的原则,依据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潜能和学业成绩给予个性化的指导;三是科学性原则,遵循课程设置、学生成长、社会需求的规律来指导选课;四是均衡性原则,引导学生每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防止学生过早偏科。二、选课指导的组织与实施1.成立选课指导中心学校成立选课指导中心,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的选课指导工作,并选聘一定数量的教师参与学生选课指导工作。选课指导中心的职责:编制《选课指导手册》;了解学生选课的基本需要,分析学生在选课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开展选课专题辅导,解答学生和家长在选课中提出的疑问;组织选课指导教师的相关培训;负责学生选课信息化平台的管理与维护。2.编制《选课指导手册》《选课指导手册》是学生选课的指导性文件,内容包括选课的通识性文件和选修课程设置说明。通识性文件主要内容:设置选修课程的意义;学校课程设置的总体结构;学分的分配与认定方式;学业水平考试与补考要求;高中毕业与高考的相关要求;选课的原则与程序;选课清单与填写方法。选修课程设置说明主要内容:课程名称与代码;课程性质与学分要求;课程内容简介;选课应具备的条件;任课教师简介;课程设置的时间跨度。《选课指导手册》应在高一新生入学时发给每一位新生,并保持每届学生三年中的相对稳定。3.明确选课指导流程(1)学习培训。每学年高一新生入学时,为每位学生提供《选课指导手册》,并组织学生和家长认真学习,使之了解学校课程计划和课程设置情况,明确选课的要求和方法。(2)初选课程。学生在指导教师的帮助下按照新课程的要求和个人兴趣、爱好及发展潜力初步选择课程,规划出符合个人实际的三年课程修习计划。(3)调整确认。学校对学生初选课程情况进行汇总后,根据学校师资和设施设备条件,对学生的课程修习计划予以确认。如因不能满足开课条件需要调整的,由学生根据指导教师的新建议修改修习计划后,学校再予以确认。学生个人的课程修习计划最终确定后,要由学生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名,交学校存档。(4)编排课表。根据学生选课情况,编排学校总课表,组织行政班和教学班,配备教师和教学设施,安排教室,并向学生公布。(5)制定个人课表。学生根据学校公布的总课表制定个人的课程表,以便按照学校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学习,实施课程修习计划。(6)修改计划。学生课程修习计划一旦确认一学年内不得更改。在新的学年开学前因学生本人要求修改修习计划的,经学生本人申请和家长(或监护人)签字同意,学校应按照选课指导制度要求给予学生指导,按照选课流程完成修订并实施新的修习计划。4.有效开展选课指导(1)关注学生个性特点。一是学生的性格、兴趣爱好、特长与潜能、发展意向等个性特征;二是学生的学业成绩、知识结构、成长记录等教育背景;三是学生家长对子女的未来发展、职业专长等期望。(2)优化选课指导方式。向学生及时传递最新的、有价值的与选课相关的信息;根据选课进展需要,组织年级或班级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选课辅导;组织高年级引领、同年级交流、班级内互助等多种形式的学生选课经验分享活动;适时组织学生进行选课反思。(3)创新选课指导制度。针对不同年级、不同阶段的选修课程设置状况,进行分类指导,不断提高选课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开放性选择、限定性选择、推荐性选择、指定性选择等多种方式,妥善处理好学生选课中需要与可能的关系,逐步加大开放性选择的比例;积极探索和应用计算机网络平台推进学校的选课工作,简化和优化选课过程。三、选课制度下的教学管理1.构建行之有效的选课指导模式不同类型学校的选课指导模式可有所不同,选课指导模式主要有导师制和包班式两种基本形式:导师制选课指导模式。学校为若干名学生设定一名选课指导教师,保持三年不变,对学生的选课过程给予个性化、追踪式、动态性的有效指导。选课指导教师的配置可采取本年级教师指导本年级学生的方式。包班式选课指导模式。以行政班为单位,由班主任牵头,任课教师、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共同组成选课指导小组,指导本班全体学生高中三年的全程选课。指导小组成员变动的,由班主任做好选课指导过程中的衔接、协调工作。2.加强选课制度下的班级管理(1)选课制度下的班级构成选课制度下的班级分为行政班和教学班两种形式。根据不同年级选课进展情况,班级组成形式有所不同。一般说来,基于选课的高中教学进程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高中第一、二学期是主要开设必修课程阶段,该阶段的行政班即教学班,学校成熟的班级管理方式与经验,均可迁移到这一阶段的班级管理中。第二阶段:高中第三、四、五学期是主要开设选修课程阶段,该阶段以教学意义的教学班为主,辅以管理意义的行政班。行政班是学生管理的基本单位,教学班是学生学习与教学实施的班级构成,是建立在选课基础上重新组合的、动态的、多样化的教学集体,是学生在这一阶段学业提高与个性化发展的基本场所。第三阶段:高中第六学期是主要安排总复习阶段,该阶段以行政班为基本教学单位开展总复习,其中的少量时间以教学班为单位进行与高考相关的选修模块的复习。(2)行政班的职责与管理措施行政班的主要职责:一是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二是组织学生选课、制定个人课表;三是开展对学生的生活指导、心理辅导和安全教育;四是组织学生参加学校举办的各项活动;五是与学科教师沟通,记录学生模块修习及学分获得情况;六是与学生家长沟通,反馈学生在校学习情况。行政班由班主任负责、班委会配合进行管理。行政班一般在新生入校之初,在考虑每班男女生比例大体平衡的前提下随机编班。行政班的学生一般情况下高中三年大体保持不变。(3)教学班的职责与管理措施教学班的主要职责:一是组织选修模块的教学活动;二是为学生学习本模块提供个性化的指导;三是评价本模块修习状况并记录学分;四是加强与行政班班主任的联系,及时对学生学习给予帮助和引导;五是承担教学班教学实施中的管理责任。教学班管理的重点主要在学习管理上。教学班应设立“课程管理小组”,协助任课教师进行教学管理。学校要建立教学班管理制度,细化任课教师职责,确保教学班的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附件3: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学分认定指导意见(试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6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教基26号)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10号)要求,为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普通高中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制定本意见。一、学分要求普通高中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必修获得116学分,选修I至少获得22学分,选修H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必修116学分包括:语文10学分、外语10学分、数学10学分、思想政治8学分、历史6学分、地理6学分、物理6学分、化学6学分、生物6学分、信息技术4学分、通用技术4学分、音乐3学分、美术3学分、体育与健康11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学生修满毕业所要求的144学分之后,还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发展需要选修更多的模块,并获得更多的学分。二、学分认定(一)学分认定主体学分由学校认定,校长是学分认定第一责任人。(二)学分认定机构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学分认定程序,并对学生学分进行认定;学校相关部门建立学生学分档案。(三)学分认定办法1.学科类课程学分认定学科类课程学分以模块为单元进行认定;同时满足如下三个条件,即可获得该修习模块规定的学分,否则不计学分。(1)达到必要的修习学时。学生修习时间必须达到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课时的5/6。修习学时不足的,必修模块必须补修补足学时,选修模块可补修补足学时或改修其他模块。(2)修习过程表现符合要求。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的学习态度、学习状态等方面符合要求;否则,不能或暂缓获得相应模块学分。(3)模块考试(考查)合格。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的可申请补考,补考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补考不合格的,必修模块必须重修,直到合格为止;选修模块可重修或改修其他模块。2.综合实践活动学分认定(1)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以课题评价形式认定。学校应根据课题大小和难易程度,以及所需要的学习时间来确定学分。学生三年中的研究性学习课题以3-5个为宜。认定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主要依据下列材料:开题报告和学习方案,包括课题名称、研究目的与计划、小组成员分工、活动步骤、学习活动场地与器材保障、预期成果等;课题研究记录,包括活动时间、学习态度、任务完成情况、收集材料及加工处理资料的记录等;课题研究成果,包括论文、研究报告、解决问题的方案、活动设计、实物设计等。(2)社区服务学分认定认定社区服务学分主要依据下列材料:时间,学生三年内参加社区服务不少于10个工作日;收获,包括个人小结、服务体会、自我评价等;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对象及其联系方式、服务时间、服务项目、认定签名等。(3)社会实践学分认定学生每学年按要求参加一周社会实践。由班主任或管理人员、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践情况,填写社会实践记录表,经过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综合认定并给予学分。没有参加或参加时间不足以及没有提供参与社会实践有效证明的学生不能认定学分。3.选修n课程学分认定高中学生三年至少修习选修n课程6个模块(每个模块按18学时设计),模块修习同时满足如下要求可获得相应学分:(1)达到规定课时数的5/6。未达到必要修习学时的可补修补足学时或改修选修n其他模块。(2)学生在模块修习过程中有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状态,否则,不能或暂缓获得相应模块学分。(3)模块考试(考查)合格。模块考试(考查)不合格的可申请补考至合格或改修选修n其他模块。(四)学分认定程序1.学生每修完一个模块并通过考试(考查)或每完成一个研究性学习课题、每参加一次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后,可向任课教师(指导教师)或班主任提出学分认定申请。2.任课教师(指导教师)或班主任综合学生的出勤情况、学习表现以及考试(考查)成绩等,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审核、确认。3.学校按程序公示学生的学分认定结果,对未获得相应学分的学生应下达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4.未获得相应学分的学生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于接到通知的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书面申请复议。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应于接到学生复议申请的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议结论并书面通知学生。5.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将公示无异议结果和复议结论记入学生学分档案。6.学校不设奖励学分。学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应在普通高中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中予以真实记录。7.我省普通高中学校相互承认学生所得学分。外省转入的学生,已获得的学分按照我省有关规定予以认定。三、学分认定管理(一)学校要建立并逐步完善学分管理制度。学校要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制定学分管理细则,建立学生学分档案,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学分管理诚信制度、社会监督制度以及技术支撑平台,确保学分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二)各级教科研机构要加强对学分认定的指导。教科研机构要适时抽检、评估学校学分认定的试题和考试(考查)成绩,以及活动类课程的学分认定资料,加强对学校学分认定的监测和指导。(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分认定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学校学分认定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学分认定工作做得好的学校予以表彰,对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学生意见编辑附件4: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学生模块修习评价指导意见(试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6号)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鄂教基10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评价工作,落实模块教学的基本要求,确保模块修习质量,制定本意见。一、指导思想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评价要根据普通高中教育的性质和培养目标,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突出基础性和发展性,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服务。模块修习评价应有利于引导学生富有成效地自主学习,有利于引导学生创新和实践,有利于引导学生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和有个性的发展。二、评价原则1.科学性原则。对模块修习的评价必须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学科实际和模块特点,确保评价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2.多元性原则。改变单纯由教师评价学生的做法,让学生、教师等多主体参与评价,综合运用观察、交流、实际操作、作品展示、考试(考查)等多种评价方式,对学生模块修习进行全面评价。3.发展性原则。模块修习评价要反映学生多方面的发展状况,要特别关注学生学习与发展的过程,尤其要关注学生在探究能力、合作能力、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发展和创新意识的提升,促进学生积极主动、生动活泼、全面和谐的发展。三、评价内容模块修习评价包括《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规定的必修模块和选修i、选修n模块。模块修习评价由模块修习学时、模块修习过程表现、模块考试(考查)结果三部分组成。1.模块修习学时学生模块修习学时应达到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规定学时的5/6;修习学时达不到要求的,必修模块必须补修补足学时,选修模块可补修补足学时或改修其他模块。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出勤的考核,及时将缺勤情况记录在学生模块修习缺勤登记表中(见附表1)。2.模块修习过程表现(1)模块修习过程表现评价内容。模块修习过程表现主要包括学习状态、学习能力和平时成绩。学习状态表现为学生预习、听讲、答问、讨论、思考探究、完成作业、实验操作等学习活动的积极程度;学习能力表现为学生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平时成绩包括平时测验、随机提问的答对率、课堂测试等。(2)模块修习过程表现评价等级。模块修习过程表现评价结果分为合格(记为C)、不合格(记为D)两个等级。模块修习过程表现基本达到要求或经过努力有显著提高的,评为C级;否则评为D级。模块修习过程表现评为D级,但模块考试(考查)合格的学生暂不能获得相应模块学分。在后续模块的修习过程中如有显著进步,经个人申请,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批准,可重新获得学分,但重新获得学分的机会累计不能超过2次。3.模块修习考试(考查)结果模块修习考试(考查)指模块修习结束后举行的全面、系统的考试(考查)。考试(考查)成绩采用百分制和等级制相结合的呈现方式,如:100-85分,为优秀,记为A;84-75分,为良好,记为B;74-60分,为合格,记为C;59-0分,为不合格,记为D。补考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视为合格等级,重修或改修的模块按实际成绩划分等级。考试(考查)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获得相应模块学分,可申请补考、重修或改修其他模块。模块修习学时达到规定学时5/6、模块修习过程表现合格、模块考试(考查)成绩合格及以上,可获得相应模块学分。四、结果呈现对学生模块修习评价的结果,应综合采用学时、过程表现、成绩等级、学分等方式予以呈现(见附表2)。五、组织管理.必修和选修I中的模块,由学校依据学科课程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及时组织考试(考查),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要求。选修H模块的考试(考查),由学校视课程特点确定考试(考查)形式和内容。.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模块修习学时、修习过程表现及考试(考查)结果,及时对学生模块修习作出综合评价。.学校应及时汇总学生各学科模块修习评价结果(见附表3),同时公开学生模块修习评价的相关信息,供学生查询。.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模块修习评价的管理,教科研部门要加强对模块修习评价的监测与指导,确保模块修习评价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附表1:****中学学生模块修习缺勤情况登记表(样表,略)附表2:****中学学生模块修习评价情况登记表(样表,略)附表3:湖北省普通高中学生模块修习评价登记表(样表,略)
本文档为【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个人认证用户
闫凤贤
热爱锻炼
格式:doc
大小:22KB
软件:Word
页数:8
分类:
上传时间:2022-11-18
浏览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