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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考研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1 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 {y:# ' n   1.旧石器时代 F%#* U 82   人类历史的最早阶段,时间大体与地质上的更新世相当。中国的旧石器时代开始于大约250万年以前,在大约一万多年前结束。其主要特徵是人类的生产工具主要为打制石器,更为先进的细石器和磨制石器尚未出现。这一时代是人类自身发展的时代,从猿人进化为直立人,经过早期智人,再进化为晚期智人,最后成为现代人。这一时期人类的生活来源主要是捕猎野兽、鱼类和采集果实,农业和畜牧业还没有产生。在婚姻形态方面还处于男女关系松散的杂婚状态。中国普遍发现有这一...

历史考研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1
中国古代史名词解释 {y:# ' n   1.旧石器时代 F%#* U 82   人类历史的最早阶段,时间大体与地质上的更新世相当。中国的旧石器时代开始于大约250万年以前,在大约一万多年前结束。其主要特徵是人类的生产工具主要为打制石器,更为先进的细石器和磨制石器尚未出现。这一时代是人类自身发展的时代,从猿人进化为直立人,经过早期智人,再进化为晚期智人,最后成为现代人。这一时期人类的生活来源主要是捕猎野兽、鱼类和采集果实,农业和畜牧业还没有产生。在婚姻形态方面还处于男女关系松散的杂婚状态。中国普遍发现有这一时代的人类化石和文化遗物,如著名的北京人化石和西侯度遗址文化。现已发现的人类化石有直立人、早期智人、晚期智人,证明中国是人类的主要起源地之一。 5':Gu } Vq   2.中石器时代 1 U7,X6=~   介于旧石器时代与新石器时代间,生产工具仍以打制石器为主,但细石器开始盛行。这时人类生活仍然依赖于渔猎和采集,农业和畜牧业还没有出现。其年代开始于一万年以前地质上的全新世时代,延续时间很长。当黄河和长江流域等地区已经进入新石器时代,一些边远的地方如东北、内蒙古、新疆、西藏还停留在中石器时代。目前这个时代的遗址发现不多,陕西的沙苑文化、河南的灵井文化是其中的两个。 m @Ip^]9ry   3.新石器时代 (H8C \%g :   这一时代的基本特徵是畜牧业和农业的产生。也就是说,人类不再完全依赖自然的赐予,开始生产自己生存所需的食物。另一重要特徵是,这一时期的生产工具出现一个大飞跃,开始磨制石器,形状规整,便于使用。与此同时,陶器、纺织、玉器出现,手工业也逐渐专业化。人类社会也发生了全新的变化。 婚姻形态方面,由杂婚转变为一夫一妻制;人类群体由小规模的人群发展为规模较大的氏族社会,临潼姜寨的村落遗址就是最好的见证。一般来说,这一时代开始于一万年以前,延续时间也很长,像距今4500至2500年的美洲玛雅文明就仍属于新石器时代。中国新石器时代开始于一万四千年以前,到大约五千年前结束。 !)% > AH'   4.古猿 JE s L F{   现代人类与大猩猩的共同祖先,现已发现的古猿有埃及古猿、森林古猿、腊玛古猿、保山古猿、南方古猿。科学界一般认为,埃及古猿是人类与猿类的共同祖先,一支通过森林古猿进化为现代的黑猩猩、大猩猩;一支通过腊玛古猿、南方古猿进化为现代人类,保山古猿是腊玛古猿与南方古猿之间的中间环节。 6)wy^a|pb   5.猿人 2 gwZ b/'i   就已能直立行走而言,猿人可算是最原始的人类,但其某些体质形态尚接近于猿类,所以称为「猿人」。有些学者估计猿人的阶段为大约一千万或八百万年前。过去常将北京人归入北京猿人,现多称其为直立人。 /^'B g nez   6.直立人 Z cm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过渡到了对偶婚,男女双方在一段时间内建立了比较固定的偶居关系。男子居住女方,参加女方氏族的生产活动,一起消费,抚养子女,世系和财产继承仍按母系计算,但开始出现了父子关系。 pW s \.::B   9.父系氏族公社 SyK9Is{8   是以父亲的血缘关系为中心结成的原始社会晚期的基本单位。它是在母系氏族公社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随着农业和畜牧业的发展,繁重的劳动需要由男子来承担。男子的劳动地位的改变,使他们逐渐取代了妇女的在生产和生活中的支配地位,母系氏族公社逐渐变成父系氏族公社。父系氏族公社大约产生于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早期。在父系氏族公社中,人们按照父亲的血统确定亲属关系,世系按父亲计算。男子在氏族公社中居于支配地位,氏族长由成年男子担任。父系氏族公社一般由若干家长制家庭组成。土地属于氏族公社所有,归各家庭占有与使用,森林、牧场、草原则共同使用。人们在家长制家庭内集体进行生产,共同消费。 随着生产力的进一步提高,劳动产品有了剩余,产品属于各家庭所有,出现了富有的家庭。这样,家庭变成了社会经济单位。氏族长和部落首领越来越多的利用职权,侵夺别人的财产,成为氏族贵族。被夺去了财产的氏族成员成为贫民。随着私有制、剥削和阶级的产生,一些小家庭从父系氏族公社中脱离出来,按居住地域的关系结成新的社会经济组织,叫做农村公社,父系氏族公社解体。中国的龙山文化即处于父系氏族社会阶段。   10.部落 sM9FE{,mx   由于人口的繁殖,氏族的一部分人向外开拓新的生存空间,于是产生了新的氏族。几个新老氏族结合在一起,便形成了一个部落。每个部落都有自己的名称与领土,具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经济、共同的宗教与祭祀仪式。部落内各氏族地位平等,部落最高首领称为酋长,由各氏族推选产生,公共事务由各氏族首领组成的部落议事会讨论决定。部落联盟原始社会后期形成的部落联合组织,通常由若干近亲或近邻部落组成,结成联盟的主要目的在于共同合作出征或自卫等军事行动。中国古代也曾出现过这样的部落及部落联合组织,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在同炎帝和蚩尤作战时,曾训练熊、罴、貔、貅、、虎六种野兽参加战斗,实际上这是用六种野兽命名的六个氏族,它们组成一个部落联盟。黄帝为有熊氏,说明熊氏族在这个联盟中居于首领的地位。 部落联盟可以是血缘或近亲关系部落之间的联盟,也可以是不同部落之间的联盟。这为后来国家的出现准备了条件。 7%}a y   11.杂婚 x\hWy Y6J[   早期人类还保持的一种动物特性,即群体内部男女成员之间实行杂乱的性交关系。此时尚未形成婚姻制度,每一个女子属于每一个男子,每一个男子也同样属于每一个女子。这种杂婚现在已经不存在,但在古代传说中可以找到一些痕迹。 7 J9l.cM3   12.血缘家族 6HoqEku/Q   是人类社会最早的组织形式,是早期人类从原始群乱婚状态中解放出来的组织形式和进化形式。它是伴随着完全形成的人出现的,相当于旧石器时代的早期和中期。形成血缘家族的婚姻形式称为血缘婚。在血缘家族中,所有同辈的女子是所有同辈的男子共同的妻子,同样,所有的同辈的男子也是所有同辈的女子共同的丈夫。这种婚姻形式排斥了母子父女间的性关系,使人类逐渐开始避免因原始群乱婚造成的人口繁殖能力和体质低下现象的延续。在血缘婚阶段,一个血缘家族就是一个生产单位和经济共同体。在它的内部,两性间的社会分工已经开始。血缘家族是氏族社会产生的基础。 C jZ Zm^O   13.血缘群婚 ^=Ej adVQ   人类的早期婚姻形态。这种婚姻是在家庭内部,一群直系与旁系的兄弟姐妹互相通婚。典型的形式是一对配偶的子孙中每一代都互为兄弟姐妹,也互为夫妻。在亲属称谓上,无母系父系之分,祖父与外祖父、姑母与舅母等都用相同的称呼。它排斥了祖辈与孙辈、父母辈与子女辈的通婚,较人类原始的杂婚状态要进步得多。这种婚姻现已绝迹。但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美国人类学家摩尔根在夏威夷群岛上还看到了一些残迹。 ‑ g H %y   14.对偶婚 c =6 ahX}d   母系氏族社会的一种婚姻形式。若干同胞的一群姐妹与同胞的一群兄弟集体通婚,男女关系并不固定,男子多妻,女子多夫,子女只知其母,不知其父。这种形式称为「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婚是它的发展形式,其特点是男女结合短暂而不稳定,男女双方仍分属于自己的氏族,没有固定的同居生活,也没有独立的家庭经济,所生子女均属母亲所有。 对偶婚本身也有很多形式,一种是双方都住在自己母亲的氏族中,通常是丈夫去女方家;一种是双方都到专为他们建筑的公房中过夫妻生活;一种是丈夫搬到妻子家中居住,称从妻居。到父系氏族社会,从妻居最终被从夫居取代。 5m 4 DS:&   15.一夫一妻制 LP:nba :   由对偶婚发展而来。它是在父系氏族社会中产生的,建立这种婚姻的目的在于确保所生的子女出自一个父亲,以继承家庭的财产。在远古的时代,一夫一妻制比较固定,不过丈夫可以解除婚姻关系,而妻子没有这种权利。中国的龙山文化就出现了一夫一妻的合葬墓 >1 @Ltvm   16.禄丰古猿 2 i \Q @h   1975-80年发现于云南禄丰县石灰坝煤场的第三纪褐煤地层内。经过多次的发掘,发现不少腊玛古猿化石,包括一具残头骨、若干个颌骨和上百颗牙齿。其形态比腊玛古猿进步,更接近于人类的早期形态。这种古猿化石在世界上尚属首次发现。与古猿化石共生的有三趾马、剑齿虎、无角犀、河猪等中新世和上新世的动物化石。化石所在地层的时代,为中新世的晚期或上新世的早期,距今约800万年。 @ F> F# -2   17.郧县人 fN-Gk(I c   旧石器时代早期人类,属直立人。1975年在湖北省郧县龙骨洞中发现,化石为四枚牙齿。它们的特徵与北京人相似,说明郧县人属于直立人。一起的动物化石有嵌齿象、桑氏缟鬣狗和小猪,代表的地质年代要比北京人的动物群要早,因此郧县人存在的时代可能要比北京人早,可能为早更新世。 ‑Z% }4 bJ   18.元谋人 d?A} qA[(   西南地区旧石器时代早期的人类化石,属直立人。1965年发现于云南元谋县上那蚌村附近。发现的有元谋人左、右上内侧门齿各1枚,属同一青年男性个体,是中国早期直立人的代表。其基本形态与北京人相似;牙齿硕大,呈铲形,底结节和指状突都发育良好。但也具有一些原始性质,如唇面较平坦,舌面模式甚复杂等。元谋人已会制作和使用石器,在元谋人化石所在的褐色粘土层内,共发现石制品7件,原料为脉石英,器形较小。其中有4件是刮削器。另外,还发现一些木炭和两块烧骨,说明元谋人已会用火。此外还发现二十九种哺乳动物化石,其中有爪蹄兽、剑齿虎等第三纪动物和原始麅、最后枝角鹿、桑氏缟鬣狗、云南马、山西轴鹿等动物。从动物种属及植物孢粉等考察,当时当属亚热带的草原森林环境。时代为早更新世晚期,据古地磁测定,距今约170万年。1986-1987年,考古学家再于元谋县发现古人类牙齿化石,估计距今约250万年。 i9rS6< V'   19.蓝田人 p3c"ZP O~z   旧石器时代早期人类,属直立人。分别发现于陕西蓝田县的公王岭和陈家窝两地。公王岭的蓝田人化石有头盖骨、鼻骨、右上颌骨和三颗臼齿,同属于一个成年人,可能是女性。头盖骨低平,额部明显倾斜,眉脊骨粗壮,骨壁厚,脑量小,估计为780 毫升,吻部向前突出,表现出较为原始的形态。在蓝田人化石的层位中发现有大尖状器、砍砸器、刮削器和石球等石器。加工方法为简单的锤击法,石片一般未经第二步加工即付诸使用。共生的动物群有四十一种,其中包括大熊猫、东方剑齿象、毛冠鹿,带有强烈的南方动物群的色彩。陈家窝的蓝田人化石有下颌骨,属于一个老年女性。公王岭蓝田人距今大约80-75万年,陈家窝蓝田人距今约53万年。 B ka wL,   20.北京人 FJeiY#u s   是中国华北地区旧石器时代早期的人类化石。属直立人。发现于北京市周口店龙骨山的洞穴堆积中,同时出土大量石制品、骨器和用火遗迹。北京人的地质时代为中更新世的明德-里斯间冰期,据铀系法断代、裂变径迹法断代及古地磁断代,年代为距今约70万至20万年(约50万年)。1918年,中国北洋政府矿政顾问、瑞典地质和考古学家安特生在周口店发现一处含动物化石的裂隙堆积。1921年,安特生和奥地利古生物学家师丹斯基等人在当地群众引导下,在龙骨山北坡又找到一处更大、更丰富的含化石地点,即后来闻名于世的北京人遗址“周口店第 1地点”。以后经过多次发掘,发现5 个头盖骨、头骨碎片、面骨、下颌骨、股骨等化石,可惜这些珍贵标本在1941年遗失。1921和1923年,先后发掘出两颗人牙,并定为人属。由于这一发现,1927年在周口店开始进行大规模的系统发掘,由瑞典古脊椎动物学家B.步林和中国地质学家李捷主持。当年又发现 1颗人的左下恒臼齿。北京协和医学院解剖科主任、加拿大籍解剖学家步达生,对先后发现的 3颗牙齿进行了研究,给这一从未见到过的古人类定了个拉丁语化的学名Sinanthropus pekinensis(曾译“北京中国猿人”,原意应为“北京中国人”)。美国古生物学家葛利普(1870~1946)则给了它一个俗名:“北京人”(Peking man)。现在已把他的“属”、“种”和爪哇人合并,另建立了一个“亚种”,改称为“北京直立人”(Homo erectus pekinensis)。1929年,在中国考古学家裴文中独自主持下,于12月2日下午发现了一个完整的北京人头盖骨。这一消息的公布,震动了世界学术界。1949年以后,经多次发掘又发现了一些头盖骨和其他人骨化石。这样前后共发现六个头盖骨,和大量的人类骨骼化石,大体属于四十个个体。北京人的头盖骨低平,额向后倾,比猿人高。脑量平均为1043 毫升,大于猿人,牙齿较猿人弱小简单,说明它们比猿人进步。但头盖骨较厚,眉脊粗壮,向前突出,面部较短,吻部前伸,牙齿比现代人粗大,说明它们保存有浓厚的原始形态。在此之前,虽然德国的尼安德特人、爪哇的“直立人”(见爪哇人)和德国的海德堡人的遗骨已经问世,但这些发现由于保守思想的束缚并未得到学术界的公认;即使在持进化论的学者当中,对于人类的起源问题和这些发现在人类进化过程中的地位,也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自从北京人头盖骨发现以后,特别是随后又发现了石器和用火遗迹,直立人的存在才得到肯定,从而基本上明确了人类进化的序列,为“从猿到人”的伟大学说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21.金牛山人 X( @uwX$m   旧石器时代早期人类,属早期智人,时代为中更新世末期。1984年发现于辽宁营口金牛山。化石为一个头骨、五个脊椎骨、二根肋骨以及其他部位的骨头,全部属于一个成年男性个体,年龄为三十岁至四十岁之间,脑量为1390毫升。金牛山发现的这批化石资料之完整,在我国尚属首次。同时还发现了一些灰堆,里面有烧土、炭屑和烧骨,可能是金牛山人烧食之处。在灰堆旁边分布着大量的动物碎骨,其中有的骨头还可以看到人工敲砸的痕迹。 s@8w- ]"   22.大荔人 q_V0+ qH   中国华北地区旧石器时代的早期智人化石,为现代蒙古人种的祖先。1978 年发现于陕西省大荔县解放村附近的洛河第三阶地砂砾层中,故名。与大荔人同时出土的有石制品和哺乳动物化石,时代为中更新世末期,距今年代大约为 20余万年。大荔人化石为一不足三十岁的男性头骨(缺下颌骨),其体质特徵介于直立人和早期智人之间,头顶低矮,前额扁平,上方有一横沟(这些表现出直立人的原始特徵),但吻部不甚突出,颧弓细弱,颞骨鳞部不呈三角形而呈圆鳞状,面部扁平,脑容量为1120毫升,这些是智人的进步特徵。 H,QTYXi "   23.许家人 ‑)5_jmW `n   旧石器时代早期末或中期初的人类,属直立人向早期智人过渡的类型。1973 年发现于山西省阳高县许家村和河北省阳原县侯家村之间。发现的人骨化石有三个顶骨和其它骨骼化石,分别属于十几个男妇老幼不同的个体,既有七岁的幼儿,也有年过半百的老人,平均寿命大约二十岁。体质特徵有的比较原始,与北京人接近,有的较为进步,与尼安德特人类似。因此一般认为它具有从直立人向早期智人过渡的特性。据铀系法测定,他们生活的时代为距今10万年左右。许家人的一些石器如短身圆头刮削器,刃部经过细致的加工,带有细石器的特点,这在当时是代表进步的因素。另外,这里也有许多细小石器,后来华北的一些细石器即发源于此。 :o46rBs   24.丁村人 i/ H+xr CK   旧石器时代中期人类,属早期智人。距今约12万年。1953年发现于山西襄汾丁村,以后在汾河两岸发现有二十几处地点。化石有属于一个十二、三岁少年的三枚牙齿和一个大约两岁儿童的右顶骨化石。两枚门齿齿冠舌面仍有明显的舌面隆突和指状突,但不如北京人的复杂,齿冠舌面均为中部低陷、呈铲形,与现代黄种人相接近。臼齿的咬合面的纹理也不如北京人复杂,说明他们比北京人进步。儿童的顶骨壁较北京人的小孩顶骨薄,也是人类体质进步的反映。丁村人使用的工具有砍砸器、石球、三棱大尖状器、鹤嘴形厚尖状器和刮削器。其中三棱大尖状器和鹤嘴形厚尖状器富有特色,个体均厚重,它们代表的是中国华北地区旧石器文化的另一个传统「 河套-丁村系」。 I%j_"r9- I   25.山顶洞人 nK o iG*PI   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是晚期智人的主要代表。猿人向人类演变的最后一个阶段是晚期智人阶段,这时,猿人的各方面特征已经基本上接近于现代人。晚期智人主要代表有生活在三四万年前的法国克罗马人和生活在距今大约二万年前(约1.8 万年)的中国山顶洞人。前者发现于法国多尔多涅省的克罗马山洞,后者发现于北京市周口店龙骨山的山顶洞。山顶洞人遗址发现于1930年,位置正好在北京人遗址的顶部,该遗址于1933-1934年由著名考古学家斐文中先生主持进行发掘。山顶洞遗址分为洞口、上室、下室和下窨四部分。洞口面北,高约4米,洞口下部宽大约5米。进得洞去,会发现洞的东部有一个南北宽约8米,东西长约14米的地方,称为上室。上室的地面上有一堆灰烬,底部的石钟乳层面和洞壁的一部分有被烧过的痕迹,很显然,这里是山顶洞人居住的地方。考古学家们在上室的地面土层中发现了婴儿的头骨碎片、骨针、装饰品和少量的石器。洞的西部比较低,称为下室,人们在这里发现了三具完整的人头骨和一些躯干骨,人骨的周围有一些赤铁矿的粉末以及一些随葬品,这里是墓地。在下室的深处,有一条南北长3米、东西宽大约只有1米的裂隙,这就是下窨,这里有许多完整的动物骨架。山顶洞的人类化古代代表8个人,从头骨缝的愈合程度和牙齿的生长情况来看,这8个人中有5个成年人,其中有男有女以及六十岁以上老人,1个十几岁的少年,1个5岁的儿童和1个婴儿。山顶洞人的体质已经有很大进步,头骨的最宽处在顶结节附近,牙齿较小,齿冠较高,下颌前内曲极为明显,下颏突出,脑量已经达到1300-1500毫升。山顶洞人的体胳特征和现代人极为相似,男子身高1.74米左右,女子身高1.59米左右。根据种种特征,古人类学家们推测,山顶洞人应该属于原始蒙古人种,但个体之间又存在一些差别,可能是当时蒙古人种正在形成之中。人们在山顶洞遗址发现的石器工具不多,而且也不具代表性。石器有砍斫器,加工方法与北京人相同。骨角器比较多,有些是工具,骨针是发现的最有代表性的器具,针身保存完好,只有针孔处残缺,骨针刮磨得很光滑,针孔是用小而细锐的尖状物挖成的,有的骨针直径只有3.3毫米,上面钻出细孔,技术已相当先进。这是中国最早发现的旧石器时代的缝纫工具。人们还发现了许多原始装饰品,如穿孔的兽牙、海蚶壳、小石珠、小石鲩鱼眼上骨和刻沟的骨管等。在三具完整的人头骨和一些躯干骨周围,发现有散布的赤铁矿粉末和一些随葬品。山顶洞人还知道用赤铁矿的粉末染色,使装饰品更加鲜艳美观。钻孔、磨制和染色技术都是前一时期没有的,这些新技术的运用说明人类生产能力的提高,也是生活内容更加丰富。有人认为,山顶洞人将死者埋葬在洞内,以及在尸体周围洒上赤铁矿粉末,意味着山顶洞人可能已经有了原始的宗教信仰。此外,遗址中还出土了大量动物骨化石。 n/~​A`%E @   26.马家浜文化 ? e[l r>-   江浙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一种文化。因1959年在浙江嘉兴马家浜首先发现而得名,其年代约与中原仰韶文化同时,主要分布在浙江北部、江苏南部和上海市,重要遗址是马家浜、青浦崧泽、常州圩墩、吴兴邱城和钱山漾等。陶器以夹沙红陶和表红胎黑、外红里黑的泥质红陶为主,未见彩陶。早期有釜,晚期多鼎。石器磨制较精。晚期进入父系氏族社会。 ]\ ! 5 }L   27.大汶口文化 9h&R]y z;   新石器时代晚期黄河下游的一种文化,年代约为公元前4300—前2400。因1959年首先发现于山东泰安大汶口而得名。主要分布在山东半岛和鲁南,南达苏皖北部,西到河南平顶山、偃师、郑州,北达辽东半岛。根据大汶口文化内涵的不同特点,一般分为早、中、晚三期。生活用品主要是陶器,盛行三足和圈足器,早期全系手制,多红色,晚期出现轮制,多黑色和灰色。早期只见单色黑彩,中期彩陶增多,红、白、黑、赭等色均有,几何纹是其彩陶的主要图案。生产工具以磨制石器为主,早期制造粗槽,中期以后磨制精致,并用琢钻和管钻法打孔。装饰品做工精致,中期以后出现雕刻镶嵌技术。葬式以俯身直肢为主,所土坑竖穴,晚期流行二层台结构。早期出去母系氏族社会,晚期出现男女合葬,已确立父系家长制,出现贫富分化。大汶口文化的前身是以滕州北辛遗址为代表的文化,到约公元前2400年发展为山东龙山文化。 Lk \P7 w{   28.龙山文化 R;,g1m| ]   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一种文化。因1928年首先发现于山东章丘龙山镇城子崖而得名。主要分布于山东、河南、陕西、山西、河北和安徽北部等地区。陶器多是轮制,少数手制,质料有细泥、细沙和粗沙三种;陶色有黑、灰、红和少数白色,火候较高,质地坚硬。除有素面磨光外,纹饰有弦纹、划纹、附加堆纹和镂孔等。器形复杂,种类繁多,盛行三足、圈足或平底,常见器有盆、豆、杯、盘、罐、鼎、鬲等。黑陶是最早发现的龙山文化的典型陶器,质地细腻,造型美观,过去又有“黑陶文化”之称。 生产工具以磨制石器为主,有孔半月形石刀和石铲是此文化中出现的新工具。居住主要是半地穴式的圆形房屋,也有长方形,单间居多。墓地多在住地附近,多单人仰身直肢,亦有少数男女合葬。龙山文化经历时间长,分布辽阔,各地区有不同特点与类型,一般分为山东龙山文化(约前2500—约前2000)、河南龙山文化(约前2600—约前2000)、陕西龙山文化(约前2300—约前2000)等,又各分为若干类型。龙山文化的人们已处于父系氏族社会,已出现城堡,到晚期又出现铜器。 -E u6U`"(   29.良渚文化 h2ytS ‑ ^   江浙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的一种文化。因1936年最先发现于浙江余杭良渚阵而得名。距今约四、五千年左右。主要分布于江苏南部、浙江北部和上海市,还有杭州水田畈、吴兴钱山漾和邱城、嘉兴双桥等。陶器以夹沙的灰黑陶和泥质灰胎黑皮陶为主,普遍采用轮制。种类繁复,圈足器、三角器和平底器较多,常见有簋、鬶、豆、盆、盘、罐、碗、壶等,器表有时施以种种刻划纹饰,还有少数漆绘陶器。生产工具有石、骨、木等制作的。石质工具种类多,制作细,专用性强,主要有磨制精细的大型三角犁形器、扁薄长方形穿孔石斧、半月形石刀和石镰、有段石锛和石镞等。玉器种类很多,工艺水平甚高形较大的有玉琮、玉璧等礼器。手工编织发达,出土有竹编和丝、麻织品。据研究,良渚文化应是马家浜文化的继续和发展。 wLK0 7e(   30.三星堆文化 . <@8‑gNm3   四川地区的古文化,1929年发现于四川广汉南兴乡。以三星堆遗址为代表的文化,学者称为“三星堆文化”,自新石器时代晚期延续至商、周之际,分布于成都、新繁、广汉、阆中、汉源一带。陶器以夹沙褐陶为主,多手制,少数轮制,除盉外,不见三足器;纹饰以绳纹为最多,至晚期出现云雷纹。生产工具主要是小型磨制石器。青铜器和玉石器造型夸张,成为三星堆文化的典型特征。 y @0E[/O   31.仰韶文化 Zm6{ n '   因在河南渑池仰韶村发现,故名。仰韶文化也称彩陶文化,多数是粗陶。这是当作同系统文化的代表名称。它的年代约是公元前五千年到公元前三千年,主要分布于黄河中游一带,包括陕西的关中、山西南部和河南大部。龙山文化在黄河中游一带,较仰韶文化晚些,大约是从公元前二千八百年到公元前二千年左右。主要分布在河南、陕西、山东、河北等省,和这些地区相毗邻的湖北、江苏、辽宁、甘肃等省也发现不少龙山文化或和它相类似的原始文化遗址。 lXcx@ # ~   炎帝又作赤帝,相传为上古帝王,居于姜水(即岐水),以姜为姓,为少典之子,其德火纪,以水名官,故称炎帝。曾与黄帝战与阪泉,被打败。一说即神农氏。禅让传说古代实行的举荐贤能之人为首领继承人的一种制度。据文献记献:有尧举舜,舜举禹,禹先举皋陶,皋陶死禹又举益等历史故事。讲述他们登上部落首领位置后,选贤与能,把贤能者举荐为自己的继承人,并在生前就让他们辅佐自己处理政务,死后便让他正式登上首领的位置。 hjZKUM G(k   32.大禹 `Bl I@6t h   鲧之子。《尚书.舜典》:「伯禹作司空」句下孔传云:「禹代鲧为崇伯」,说明禹曾被舜任命为司空,并继承了其父的封邑与爵称。后因治水有功,舜举荐他当上了部落联盟的首领。 n2‑iJ%_zp   33.大禹治水 % ‑ D wk   传说尧舜统治时期天下洪水为害,尧命有崇氏首领鲧治水。鲧用堵塞的方法,结果失败,被舜殛死。舜又命鲧之子禹治水。禹接受了父亲失败的教训,改用疏导的方法。禹治水期间,在外十三年,三过家门而不入,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终于治平了洪水。禹的声望日隆,舜死后拥戴为部落联盟的首领,由于平治了水土,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这也为奴隶制国家的建立提供了必要的经济基础。 ^] TVo\ ,N   34.世袭 iof-7{ +3_   王朝世代承袭的王朝。自从夏禹之子破坏禅让制,实行传子制度之后,为历代统治者所继承,所以这些王朝,都是世袭王朝。各个朝代的世袭制均以父死子继为其特点,一般都是传于嫡长子,在特定情况下,辅以兄终弟及的办法。但都严格限定在同一血统范围内选定继承人。 w @{=nD4p   35.父死子继 V#iPj'*   父亲死后,由其子继承其一切特权。这是古代实行世袭制的核心,多指帝王之王位及领地等的继承权。在有几个儿子的情况下,多由嫡长子直接承袭。其它子弟用分封领地的办法,给予土地和臣民。 V , cBk   36.天下为私 Q\ 0cv mU   天下为私是与天下为公相对而说的。《礼记.礼运篇》有一段记载,概述了夏禹前后发生的变化,说禹之前的社会情况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但讲到禹之后的社会情况时则说:「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是说原始公社制度解体了,天下的财产成了一家的私产。天子之位传子而不传贤,并由子孙来承袭被认为是理所当然。人们建造城市来保护财产,制定礼教与法规以维护社会秩序。土地成了私有财产,还蓄养谋臣武士作爪牙,为谋私利,争夺与革命成了不可避免的现象。 这一段文字,相当形象地反映了因私有制的出现而给当时的社会制度带来的一系列冲击,并导致新制度的建立及人与人关系发生的根本变化。这段记载把两种社会制度的变革归咎于启夺取王位这一件事,不免有些简单化(因为这个变化是经历了很长一个历史过程的)。但它能形象地、集中概括了两种社会制度的变革,并且揭示了夏启即位开创的家天下制度和天下为私是这个变化的根源,这是很深刻的。 I NJ Esz   37.家天下 e v‑* k*0   谓帝王把国家当作一家的私产,世代相传。《礼记.礼运篇》讲禹以前的社会是大同社会。在那时,一切财产都是公共所有(天下为公),首领依其才能选举产生(选贤与能)。讲到禹以后的社会时,指出国家财产成了一家私产(天下为家),私有制已成合法,父死子继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大人世及以为礼)。所以,家天下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到了西周时期,进一步提出了「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口号,把天下的土地、臣民都当成君王一家的私产。 38.太康失国 u G KjZi   启的晚年,生活日益腐化。他喜欢饮酒、打猎、歌舞,而疏于朝政。启死,其子太康继位,也沉湎于声色酒食之中,政事不修,促使内部矛盾日趋尖锐,外部四夷背叛。东夷族有穷氏首领后羿看到夏王朝内部矛盾重重,藉太康外出狩猎数月不归之时,乘机掌握了夏的政权。致使太康和仲康不得不流亡在洛水一带,后来二人相继死去。太康死后,其弟仲康继位,仲康微弱,当了傀儡。仲康死后,其子相继位。羿把相赶走,自己当了国王,这就是史书上称作「太康失国」和「后羿代夏」的故事。 bRC243]g*A   39.少康中兴 ]m ]`J|%i   少康为夏王朝第六世国王。夏后相之妻后缗所生。后缗母家为有仍氏,当寒浞攻杀夏后相的时候,相妻怀孕,从墙洞中逃归母家,生少康,所以少康一直生活在有仍氏。长大后当了有仍氏的牧正,管理畜牧。当寒浞之子浇派人去追杀少康时,少康逃到了有虞氏,当了有虞氏庖正(厨官)。舜的后人虞思把两个女儿嫁给了少康,又给了少康土田和众人,少康才站住了脚,并开展恢复夏朝统治的各种活动。在寒浞代后羿、政局混乱之时,夏的贵族靡逃到与夏同姓的有鬲氏。靡收抚了斟灌氏、斟氏的逃散人众,整顿队伍,积蓄力量。在靡的密切配合下,少康终于攻灭了寒浞,杀浇于过,杀于戈,重建了夏朝。这一事件,历史上称为「少康中兴」。 G nV 0~?   40.夏文化 >& L|o q7$   夏人活动区域内夏王朝时期的居民留下来的物质文化遗存叫夏文化。夏文化的探索,是从早于商代的非商文化中去寻找。目前,多数学者认为二里头文化和河南龙山文化是主要研究对象。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在古籍记载的夏人活动地区豫西、晋南一带发现二里头文化,在考古学发展序列上补足中原地区龙山文化和商文化二里岗期中间的缺环。以偃师二里头遗址命名的二里头文化包括四期遗存,不少学者指出:第三或第四期遗存中有商文化因素出现,已进入商代纪年,应属商文化范畴。其中有几种主要的看法:一.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和二里头文化一至四期都是夏文化;二.二里头文化的一至四期都是夏文化,但河南龙山文化晚期不是夏文化;三.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和二里头文化一、二期是夏文化,而二里头文化三、四期属于商文化;四.二里头文化一、二、三期为夏文化,偃师二里头遗址即夏都阳城。大家对第一、二期遗存可能是夏文化的认识比较一致。但它们的年代跨度与夏代积年有差距,为此不少学者认为应从更早的河南龙山文化中去寻找早期的夏文化,因为龙山文化的晚期已进入夏代纪年之内。这时期生产水平有较大发展,已是青铜时代,农业上的发展表现为生产工具进步和专用酒器增多。生产的发展导致贫富分化的加剧,主要表现在墓葬中出现分正常埋葬的人骨,及宫殿基址中庭发现的人殉坑,反映这一时期已经进入阶级社会。对夏文化分歧的解决有待于考古发掘提供更多物证,同时有待于多学科结合研究取得确切数据,对目前推算出的夏商纪年进行验证或修正,将夏朝的绝对年代确定下来,从而为夏文化探讨提供可靠前提。由于缺乏文字等确切的材料作证据,所以目前对夏文化的看法都属推论,也难以统一。 O9 gq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星象都是一些比较容易看到的亮星,如辰参、织女等。缺少十一月、十二月和二月的星象记载。还没有出现四季和节气的概念。《夏小正》记载的生产事项,包括农耕、渔猎、采集、蚕桑、畜牧等,但无一字提到“百工之事”,这是社会分工还不发达的反映。所有这些,表明《夏小正》历法的原始和时代的古老。 eK8H 5 YE   43.二里头文化 <+8'H:w z   介于龙山文化和商文化二里岗期之间的一种青铜时代文化。1952年发现于河南登封玉村,因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较为典型,故名。以前曾称为“洛达庙类型”文化。二里头文化主要分布于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因有一定差异,又分为二里头类型和东下冯类型,在河南东南部、湖北北部、河北南部及陕西东部等地也陆续有所发展。偃师二里头遗址分四期。它们的年代均比郑州二里岗商文化要早。一、二期由河南龙山文化发展而来,炊器有实足的鼎和平底的罐,陶器多褐色,器形多平底,纹饰多蓝纹、细绳纹及方格纹,与二里岗类似的因素逐渐增加。在二里头遗址发现有宫殿建筑基址,有青铜器爵、斝、戈、戚、刀、镞、铃和嵌绿松石牌饰等,在灰坑、灰层中发现散置人骨架,这些大都属于三、四期。第三、四期中的炊器,出现了袋足的鬲等,器类以圜底器为主。这些因素与二里岗期商文化相一致。宫殿基址经复原,有堂、庑、门、庭,规模较大。结合第三期遗存中发现的大型宫殿遗址,铸铜、制骨、烧陶作坊址,说明第三期时这里是个都邑。二里头文化的碳—14法测定年代接近夏代纪年,又分布在传说中的夏人活动范围内,为探索夏文化提供了丰富数据。目前,学者们对二里头文化的看法尚不统一。部分学者认为第三、四期中出现了与二里岗商文化相一致的文化因素,所以它应是商代都邑,很可能是汤都西亳。狭义的二里头文化应专指二里头第一、二期遗存。部分学者则认为郑州商城是亳都,二里头遗址应是夏都斟,所以它的四期遗存均为夏代遗物。围绕二里头文化的性质的讨论,将继续进行下去。 B6XO&I 1c   44.鸣条之战 {+N<9( O   商汤灭夏之战役。夏朝末年,夏王桀生性暴虐,嗜酒好声色,即位后“不务德,而武伤百姓,百姓弗堪”。伐有施氏,得美女妹喜,甚得宠。聚敛百姓资财,建倾宫,修瑶台。民不堪其苦,常指太阳咒骂:“时日曷丧,予与汝偕亡”。拒谏而诛杀大臣,任意伐灭诸侯,诸侯多叛夏。商汤在伊尹的协助下,先后诛灭韦、顾、昆吾三个忠于桀的诸侯后,遂出兵伐夏桀。夏商两军在鸣条会战前商汤举行誓师,誓词即《尚书》中的《汤誓》。交战后夏军即溃,桀败逃,至南巢(今安徽寿阳)被擒流放而死。夏王朝遂被灭亡。 3 qYG Ehxv   45.伊尹 D ) *   名挚,又名阿衡,商汤之贤相。他具备运筹策划的才能,在灭夏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他是商朝初年的元老,自汤至太甲时一直是商王的辅佐大臣,在政治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史记.殷本纪》载:「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于桐宫」。这就是著名的伊尹放太甲的故事。甲骨文中有祀伊尹的卜辞,可知他在商代的地位是很高的。 4^_6~YP7   46.九世之乱 *MJ m‑ :   商朝中期王室动乱。自仲丁后,王朝中衰,连续发生王位纷争,又屡次迁都,诸侯离叛。这一动乱历经仲丁、外壬、河亶甲、祖乙、祖辛、沃甲、祖丁、南庚、阳甲九王,故名。 IrwQ~z3I   47.盘庚迁都 u H _KO iF   殷商朝中期以来,王室内部连续发生王位纷争,前后经历了五代九王,史称“九世之乱”。在此期间商朝多次迁都。盘庚继位以后,政局混乱,阶级矛盾尖锐,他为了挽救政治危机,决定再次迁都于殷。但贵族平民都反对迁都,盘庚一面劝说贵族,一面恫吓人民,强行把都城迁到殷地。迁殷后,“行汤之政”,政局才稳定下来,社会经济和文化也随之迅速发展,从此,直到商亡的二百七十三年间再未迁都。 2j\_sv w'   48.武丁 a Rd~T6I   盘庚之弟小乙之子,即盘庚之侄。年少时,其父小乙让他到民间生活,比较了解民间的疾苦。他继位后,得到甘盘和傅说两位贤臣的辅佐。甘盘早逝。武丁得傅说后,据《史记.殷本史》载:「举以为相,殷国大治」。又记载:「武丁修政行德,天下咸欢,殷道复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兢兢业业,励精图治。他还不断向外扩充领土,四出征伐,如伐羌方、土方、方和人方等等外方邦,使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他文治武功均盛,出现了商代历史上最繁盛的局面。武丁死后,被称为高宗。 T2{e 1 =Z7   49.傅说 gt4GN` -k   武丁贤相。他原为刑徒,被武丁发现后,加以重用。《史记.殷本纪》记载:「帝武丁即位,思复兴殷,而未得其佐」。后来「武丁夜梦得圣人,名曰说。以梦所见视群臣百吏,皆非也。于是乃使百工营求之野,得说于傅险中。是时说为胥靡,筑于傅险。见于武丁,武丁曰是也。得而与之语,果圣人,举以为相,殷国大治。故遂以傅险姓之,号曰傅说」。傅说居相位,全力辅佐武丁,使商王朝的国力大为增强,出现了稳定发展的繁荣局面。 dT`n R "   50.殷墟 BRFsw`​ c   商代晚期都邑遗址。位于今河南安阳西北小屯村一带。地跨洹河两岸,在三十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普遍发现商代遗存。经过七十年考古发掘,已经搞清小屯东北地是殷商时期的宫殿与宗庙区,其西南两边挖有巨大的壕沟,南北长1100米,东西长650米。壕沟与东、北两面的洹水组成防御性设施。小屯村西北的武官村北,是王陵区和祭祀场。王陵区占地面积超过11万平方米。在王陵区和祭祀场,已发掘大墓13座,祭祀坑及小墓1400余座。在小屯村南一公里的苗圃北地和小屯西北2.5公里的孝民屯西地,各发现铸铜遗址一处。北辛庄和大司空村发现有制骨作坊遗址。在殷墟西区、后岗和大司空村发现了墓葬区。散布在上述地点周围的地域,有平民居址。依考古分期而进行的碳14测年,证实这些遗存经历了二百余年时间。小屯村发现的甲骨卜辞也证明这里是殷商时期的遗存。东起后岗,西至北辛庄,南至铁路苗圃,北至三家庄,总面积约24平方公里,即古本《竹书纪年》所云“自盘庚迁殷至纣之灭,二百七十三年更不徙都”的殷。北宋以来时有商文物出土,清末又出土甲骨文。自1928—1937年,中央研究院曾进行十五次大规模发掘,建国后历年又进行钻探、发掘。其布局是:宫殿和宗庙区在小屯村东北洹河以南的中心地区,发现建筑基址五十多座,建在凹形、方形、长方形的夯土台基上,并发现圆形铜柱基,其下有天然大卵石。还发现建筑物奠基、置础、安门、落成典礼时杀害的人骨。这里还出土大量遗物和十万余片甲骨。也还发现一些中、小墓葬,妇好墓亦在此处。宫殿区以西,发现宽7—12米,深5—10米的大灰沟,当是人工挖成的防卫设施。洹河北岸至侯家庄西北冈、前小营村之间是殷王陵区和祭祀场,发现大墓十三座和上千小墓。出土大批铜器、玉器、骨器、陶器和用于祭祀和殉葬的人、狗、马、象、鹰等骨骸。殷墟中心区以外,大司空村、高楼庄、四盘磨等地发现小型房基、墓葬,当为平民居住区。殷墟西区发现近千座小墓,可分八区,当为族葬墓地。从大司空村和殷墟西区墓葬群及其出土文物看,平民已在分化。小屯村东南1公里处的苗圃北地为铸铜遗址,面积约一万平方米,发现房子和大量炼铜坩埚、陶范等。小屯西的北辛庄是制骨遗址,发现有房基、骨料、半成品和制骨工具,制品以笄和锥为多。此外,后岗发现几座族葬墓和杀殉坑,共埋人54具。殷墟发掘为商代考古奠定了基础,也为商代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研究提供了丰富资料。 Q\oaf   58.利簋 cz w:xG!&   利簋guǐ,又名武王征商簋,为周武王时的「有司」利所作。1976年出土于陕西临潼县,现藏于临潼县博物馆。此簋是现在所知最早的一件西周铜器。其为深腹,圈足下附有方座,双兽头耳垂珥,以云雷纹为地,饰以兽面纹、夔纹、蝉纹。腹内有铭文4行,共32字,大意为:武王伐商,甲子日凌晨岁星正当其位,宜于征伐;战胜商朝八天后的辛未日,武王在 地的军队驻地赏「有司」利以铜,利用铜来铸造宝器。利簋记载的史实证实了《尚书•牧誓》、《逸周书•世俘》等文献的记载。 6cg,L:j#   59.三监 xb 7!!P R   周武王灭商之后,以商旧都封纣王子武庚,并以殷都以东为卫,由武王弟管叔监之,殷都以西为庸,由武王弟蔡叔监之,殷都以北为邶,由武王弟霍叔监之,管叔 、蔡叔、霍叔总称三监。一说武王以邶封武庚,以庸封管叔,以卫封蔡叔,以监殷民,称为三监。 ^PdD- t Y<   60.周公东征 H F*~ b L   武王在克商后二年/四年(?)病逝。当时「天下闻武王崩而叛」,周公为了应付危难,一方面立武王的幼子诵为周成王;另一方面,自己又亲自摄政,结果引起了内部的争权斗争。管叔、蔡叔也乘机散布流言,引起了成王对周公的怀疑。最后成王开启金滕之箱,看见策文,周公才获得信任。于是管、蔡勾结武庚起兵反周。 是时武庚利用战机,联络庸、奄、薄姑、徐戎、淮夷、熊(祝融)、盈(赢)诸族共图复国,声势远比新起而内部分裂的周强大。周公和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经过三年东征,平定了三监叛乱。《逸周书•作雒》篇说,武庚北奔,管叔自杀,蔡叔被囚;周公征服熊、盈之族十七国,俘淮夷之族九邑。《孟子•滕文公》篇则说,其灭国五十。地居河汾之东的唐也起事策应武庚的叛乱,后为周公诛灭。这次战事是继武王灭殷之后,周公为彻底征服殷族及其同盟作出的最大功绩,周王朝的统治由此奠定下来。 ` B ?+1 Gv   61.分封诸侯 6 n:X p_yO   周武王灭商和周公东征后,面对殷朝留下的土地、财产、人口、官吏、军队及其故属国,周采取了封建诸侯的政策,以达到屏藩周室的政治目的。周初的分封对象有同姓宗室子弟,又有异姓功臣宿将,还褒封神农、尧、舜、禹及商汤的后代。史传周初分封,「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荀子•儒效》)每一个封君受封的不仅有土地,而且还有人口,即所谓「授民授疆土」。封君要对周王室尽纳贡、守边等义务。 &=zJ MGa   62.成康之治 y ;0Zk~R$   中国西周时成王、康王相继在位的40余年间所形成的安定强盛的政治局面。自武王灭商、周公东征后,为慑服商顽民而建的东都成周城落成后,辅政大臣周公还政于成王,周朝进入巩固的时期。成王及其子康王继承文王和武王的功业,务从节俭,克制多欲,以缓和阶级矛盾。又令周公制礼作乐,即王朝各种典章制度的创立和推行,大规模进行自武王时开始的分封制。西周分封,是以宗法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起周天子统辖下的地方行政系统,从而在一定时期内起到了加强周王朝统治的作用。分封制还为维护天子、诸侯、卿、大夫、士这一等级序列的礼制的产生,提供了重要前提。成康时代的诸侯,均由中央直接控制。康王之世,周还曾命诸侯征讨淮夷、东夷,加强对异邦的控制。成王、康王两世四十余年,政局稳定,社会安宁,相传“刑错四十余年而不用”,为西周最繁荣昌盛之时期,后世史家称“成康之治”。 XffHF^l 9F   63.成周八师 0o 6r3xc;   西六师、殷八师西周在宗周镐京有六师,主要戍守西土,兵员来自周人,故称「西六师」。后来周公在平叛过程中,认为有必要扩建国家直属武装力量,于是,对三监的武装力量进行收编,又建立了一支八师的军事编制,兵员由周人、殷人组成,八师的戍守区在殷地,故称「殷八师」。后又因其长期驻守成周,故又称「成周八师」。 1>_$O|dE   64.周公制礼 b‑6g9!   作乐相传周公营建洛邑后,依据周原有制度,参酌夏殷礼乐,建立各项典章制度。周礼是等级社会的政治准则、道德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和各项制度的总称。其内容是五礼,即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行礼仪要用乐配,不同的礼仪演奏不同的乐章。礼用以辨异,分别贵贱;乐用以求同,缓和上下。包括种种规则、典礼仪式和表示身分的舆服旌旗、宫室器用的规定等等。所谓周礼,是区分贵贱尊卑的等级教条。 65.五礼 q9zeN:><   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统称五礼。吉礼是对先祖与各种神只进行祈求福祥的礼节。凶礼是指哀邦国之忧的丧葬礼节,还包括对天灾人祸的哀吊。宾礼是诸侯对王的朝见、诸侯间的聘问和会盟等之礼节。军礼是战争、田猎、筑城等动员大量人力的活动的礼节,即大师之礼、大田之礼等。嘉礼是为了亲善万民的礼节,包括婚礼、冠礼、飨燕礼、庆贺礼、宾谢礼等。所有礼制,是法律的补充,强调贵贱等级的区分和贵族社会的正常运作。 ),
9ZAI\^   厉王任用荣夷公为卿士,实行专利政策,又命令卫巫监谤,禁止国人谈论国事,违者杀戮。国人在高压政策下,「道路以目」。召公虎规谏厉王,但监谤更甚,国人忍无可忍,于公元前841 年,举行暴动,攻入王宫,厉王仓皇逃奔彘,公元前828 年,厉王死于彘。宗周无主,朝政由周定公、召穆公共同执掌,史称周召共和或共和行政。 ffyKAZ{]po   76.共和行政 pr-!‑ot z   西周厉王专制暴虐,利令智昏,派卫巫监谤,禁止国人谈论国事,违者杀戮。国人忍无可忍,起而暴动,被国人驱逐,流亡于彘(今山西霍州东北),宗周无主,朝政由大臣召穆公、周定公主持政事,称为共和行政。一说由共国国君共伯和执政。史称「周召共和」或「共和行政」。共和元年(前841)为中国历史有确切纪年之始。十四年(前828),厉王死,太子静被拥立,是为周宣王,共和行政结束。 F 3a"SKMW   77.平王东迁 ^\\cGJ&8 c   西周末年,周幽王立宠妾褒姒为后,以其子伯服为嗣,废申后行业太子宜臼。周幽王十一年(前771)宜臼逃至申国母舅家,申侯遂联合缯国和犬戎伐周,杀幽王、伯服于骊山下,西周覆灭。申侯、鲁侯、许文公拥立宜臼为王,是为平王。次年,因镐京及王畿遭战争破坏,平王得晋、郑、秦和其他诸侯之助,东迁与雒邑(今洛阳),重建周王朝,为东周之始。 T[eTT]Z{Ia   北杏之会春秋时齐国主持的一次诸侯之会。齐桓公四年(前682),宋国内乱,大夫南宫万杀宋闵公。次年,齐桓公邀宋、陈、蔡、邾等国于齐北杏(今山东东阿)相会,商讨平定宋乱。为诸侯主持天下会盟之始。会后,宋背齐,齐即联合陈、曹,又请王师参见,讨伐宋国,迫宋屈服。 anP[   战国初期魏国实行的一次改革。魏文侯时,任用李悝为相,主持变法。其主要内容为:经济上推行“尽地力”和“善平籴”的政策,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加产量,国家在丰年以平价购买余粮,荒年以平价售出,以平粮价,主张同时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按“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选拔官吏。又制定《法经》,分《盗经》、《贼经》、《囚经》、《捕经》、《杂经》、《具经》六篇,以加强法制。李悝变法增加了魏国的国力,使之成为战国初期强国之一。 5^t68 WOl   95.李悝 tV9B Vs​ N   战国初期法家的始祖,曾被魏文侯任用为相,主持变法。经济上主张「尽地力之教」和「平籴法」,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加产量,在丰收之年国家要以平价购买余粮,在灾荒之年国家则以平价售出粮食,强调要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之年。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特权的世卿世禄制度,奖励有功于国家的人,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的强国之一。他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的《法经》一书,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内容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法,现已失传。其言论见于《汉书•食货志》、《晋书•刑法志》等,《汉书•艺文志》著录有《李子》三十二篇,已佚。 f JtJ2xi   96.围魏救赵 p ^Kp= z   公元前354年,魏惠王率宋、卫伐赵,并于次年攻破了赵都邯郸。赵国向齐国求救。齐威王以田忌为将,孙膑为军师。孙膑认为魏国的精锐部队在赵,国内空虚,于是使用了「围魏救赵」的战术,引兵攻打魏都大梁(今河南开封),然后在魏军回军救大梁的途中,趁其疲惫于桂陵(今河南长垣西南)进行截击,大败魏军。 U{q6_z|c   97.马陵之战 2fT 't" gw   战国时齐国大败魏国的战役。魏惠王二十八年(前342),魏与赵攻韩,韩告急于齐。次年,齐威王以田忌、田婴为将,孙膑为师,其兵伐魏救韩,直走大梁(今河南开封)。魏惠王派魏太子申、庞涓率兵十万迎战。孙膑以“减灶诱敌”之计,制造齐军大量逃亡假象,迷惑魏军。魏太子申、庞涓以为齐军怯,率少数精锐轻装兼程追赶。齐军在马陵(今山东范县西南)险要处设伏。待魏军进入包围圈,万弩齐发,大败魏师,虏魏太子申,庞涓自杀。此战齐歼魏军十万,从此魏国霸业衰败。 ~Us 1F=i_Q   98.徐州相王 Is`‑ S   战国时期,齐魏马陵之战,魏国大败,为对付秦国,魏惠王与齐威王于前334年在徐州相会,互称为王,史称“徐州相王”。 j Jg9M'@2!   99.胡服骑射 B !K{y> |.   公元前307年,赵武灵王(前325-前299)吸取了北方少数民族骑马作战的优点,进行了「胡服骑射」的军事改革,发展骑兵,开拓北地。胡服骑射虽然引起贵族的不满,却使赵国的军事力量强大起来。赵惠文王(前298-前266)继位后整顿内政,于是「民富而府库实」。当时楚、齐相继衰弱,赵国因此成为唯一能与秦国争雄的强国。 a5{ CkM&,(   100.鄢之战 -@b&qi7&S   战国时秦国、楚国之间的战役。秦昭襄王二十八年(前279),昭襄王命白起伐楚,攻鄢(今湖北宜城)。楚调主力拒秦,展开决战。白起攻城不下,遂于鄢城西筑堨,引水灌城。鄢城顿成水泽,楚军民溺死者数十万。鄢、邓等城皆失。次年,秦克郢。楚国势益衰。 . r) WD R   101.远交近攻 - o $ S=   公元前266年,秦昭王驱逐了擅权的魏冉,改用范睢为相,积极推行范睢的「远交而近攻」策略,先把斗争的重点放在近旁的三晋,对地处较远的齐楚暂置不顾,认为如此才能「得寸即王之寸,得尺亦王之尺」,这样既破坏了东方诸侯国的「合纵」,又能巩固所攻取的土地。 " 5Bga jrB   102.长平之战 F'lG=c3 N   战国后期秦国大败赵国的战役。秦昭王四十五年(前262),秦将白起伐韩,取野王(今河南沁阳),决断上党通韩都之路。上党郡守冯亭以上党献赵,以联赵抗秦。赵孝成王受地,使廉颇率军守长平(今山西高平西北)以拒秦。廉颇以秦军攻势正盛,乃筑垒固守,采用坚壁清野、以逸代劳、消耗秦军的战术,与秦军相持达三年之久。四十七年(前260年),赵王中秦相范雎反间计,使赵括代廉颇为将。赵括空言兵法,无实战经验。既至军,一反廉颇监守战略,率大军盲目出击。秦将百起正面佯装败走,另出二支奇兵袭赵军后路,结果赵军被包围,粮道断绝,只得筑壁监守以待援军。秦王闻赵困,亲至河内,征发民年十五以上者悉至长平,阻绝赵救兵及粮运。赵军困守四十六日,饥饿难忍,竟至杀人为食了。赵括分兵四队,轮番急攻,终难突围,遂亲率精兵搏战,被秦军射杀。赵军大败,四十万人皆降。白起仅释幼、弱者二百四十人归赵,余皆坑杀。长平之战,赵前后所亡四十五万人,主力损失殆尽。秦军亦“死者过半”。 pO S :/~I3   103.窃符救赵 4NUC Lr7Y​   秦昭王四十八年(前259),秦军围赵都邯郸(今河北邯郸),邯郸危在旦夕。赵平原君数请魏安釐王及信陵君出兵救赵。五十年,魏王使将军晋鄙率十万大军往救,畏秦,命鄙留驻于邺(今河北临漳),持两端以观望。信陵君请魏王命晋鄙进军,不听。信陵君遂用侯嬴计,请魏王所宠如姬窃得兵符,携勇士朱亥赴军中用铁锤击杀晋鄙,夺得兵权。旋挑选精兵八万。进击秦军。大败秦军于邯郸城下。赵国遂安。 x-:vp​v%6y   104.郑国渠 VG *​ BAFs   战国时期关中平原上最早兴建的大型人工灌溉渠道。秦王政元年(前246)采纳韩国水工郑国的建议开凿,故名。主要 工程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工程量增项单年度零星工程技术标正投影法基本原理 从中山西瓠口(即谷口,又称焦获薮)利用西北向东南逐步倾斜的地形,引泾水东流,至今三原县北,合浊水,利用浊水及石川河水道,再引流东经今富平、蒲城之南,注入洛水。全长三百余里。整个工程又渠首、引水渠、灌溉渠三部分组成,除在中途利用部分天然河流做灌溉渠外,还截取了纵流小河做水源的补充,设计合理。建成后,“灌泽卤之地四万余顷”(相当于今280万亩),皆亩收一钟(即六石五斗)。从此,“关中为沃野,无凶年,秦以富强”。唐代郑、白二渠趋于混合,主要发展白渠,郑国渠逐渐湮废。 k {V c​5F​   105.合纵连横 8kXbyK X[b   战国时各国处理军事外交活动的一种方式。“合众弱以攻一强”称“合纵”,“事一强以攻众弱”称“连横”。战国后期,秦国日益强大,合纵即指东方六国联合抗秦;连横即秦国拉拢某些弱国进攻他国。由于六国皆欲借外力以利己。故合纵实为松散联盟,抗秦活动不能持久,最终为秦各个击破。一说南北为纵,六国地处南北,故南北联合抗秦谓之合纵;东西为横,六国在东,故东方六国事秦谓之连横。但最初以三晋为主,北连燕,南连楚,南北相连为纵;东连齐或西连秦,东西相连为横,也即合纵既可以对秦,也可以对齐;连横既可以连秦,也可以连齐。只是到秦赵长平之战后,才形成为:合纵是六国并力抵抗强秦,苏秦主之;连横是六国分别屈服于秦国,张仪主之。公孙衍、苏秦、张仪、李兑等即当时著名的纵横家。 m>k j@^SQ   106.九鼎 E^ zgYkZO   九鼎是古代象徵国家政权的传国之宝。《史记》记载:「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象九州。」相传成汤迁九鼎于商邑;周武王灭商后,又把它迁到了洛邑;东周时,秦、楚觊觎周王权,曾先后兴师到周都询问九鼎大小。 \O/ " F;   107.畿服制「畿」 7f8%W D )   是指王都周围的地方。西周宗周的王畿以镐京为中心,向四周延伸各四百里;东周王畿以洛邑为中心,西与宗周王畿相接,北不过淇县,东在商丘以东,南界在江汉地区。王畿以内有封国、采邑,有畿内采邑的多为王朝的公卿大夫,他们也称诸侯。畿内封国、采邑对维护周王的统治、保障王室的财政收入极为重要。而王畿以外的诸侯,少数为王的亲戚和功臣,多数为殷商旧国或先王先臣之后。畿外诸侯国是王朝管辖区域内的行政组织,其主要职责是拱卫王室,防止外敌入侵。畿内畿外诸侯都要服事于周王,史称「畿服」。 w 5gN8ZF 3   108.井田制 m~1 { ~'   井田制是商周时期的一种土地制度,因为土地区划形同井,故名。井田制是从氏族社会土地公有制演变而来的,始见《孟子•滕王公上》「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后敢治私事。」,此外《周礼•小司徒》:「九夫为井,四井为邑。」《汉书》、《谷梁传》、《公羊传》等均有记载。周朝施行井田制,既作为诸侯百官的俸禄等级单位元,又作为控制奴隶的计算单位。井田制下的土地一律不准买卖,只能由同姓依照嫡庶的宗法关系继承。耕种井田的农业奴隶也随着土地同属于奴隶主阶级所有,终生不得离开土地,更不准转业。所谓“井田”,就是具有一定规划亩积和疆界的方块田,在规整的一块方田之外附有墉垣,并有畎quǎn、沟、洫、浍等更周密的灌溉系统。诸侯和百官从周王那儿直接得到的土地及依附于土地的生产者,只能世袭,无权买卖,故井田制有两层用意,既是诸侯和百官作为俸禄的等级单位,也是课验勤惰直接耕种者的计算单位。一家百亩,长、宽各百步的方田叫一“田”,即一个劳动力耕种的土地。井田制度下的土地分为公田和私田,公田是由氏族社会公有土地演化而来的,保留公有的名义,实质上是贵族剥削农业劳动者的一种方式,公田上的收获全部交归国家。私田是村社成员的份地,这种份地不是固定不变的,公社成员必须按照制度定期交换份地,并跟着份地的变化而迁居,这说明劳动者对私田只有使用权、占有权,它和公田一样都归属于国家。而村社农业劳动者占有、使用私田是以在公田上无偿劳动为条件的。《周礼•地官•小司徒》述井田之制,只称“九夫为田”,不言公、私之分,说的是后期的井田制,与孟子所概括的早期情况不同,这一时期随着生产力提高,西周时三年换土易居的耕种法也逐渐取消,国家采取一次性授田,即所谓“爰田法”。共耕公田和定期重新授田之制的废止,意味着公社农业劳动者对土地私有倾向大大增强了,从而为战国时井田制最终消失埋下伏笔。西周后期出现了土地转让或买卖,井田制瓦解。 vP^ ] Y.6   109.上计 m8n!<_NFt(   战国、秦汉时地方官府定期向中央呈报施政情况,作为官吏考课依据的制度。战国时,各地主管官吏将所辖地区赋税、户口、垦田等情况写在木券,呈送中央考核,中央据此进行奖罚,亦为考课官吏的重要制度。汉朝上计制分两级,县(道)令、长将该县户口、垦田、赋税征收、钱谷出入等编为计簿,呈报郡国;再由郡守、国相汇总将副本呈报中央丞相,或由皇帝亲自受计,皇帝据此考察地方官政绩。上计地点一般在京师,如皇帝出巡,则临时指定地点。上计时间通常在岁终之月,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历以前,每年九月上计,此后每年十二月上计。东汉时,中央受计名义上由司徒总核,实际上由尚书台主持。每年年终由郡国向京师的上计称为常课,三年一考察治状称为大课。郡国上计使者,两汉也有不同。西汉县(道)上计于郡国,令、长、丞、尉自行;郡国上计于中央,由郡丞、国长史代行。东汉则改派地位较高的掾史,称为“上计吏”。令、长等不自行。 BF<7.< ,   110.孔子 0a QtJ0e16   (前551—前479)春秋晚期鲁国陬邑人(今山东曲阜东南)人,名丘,字仲尼,儒家创始人。先世为宋国贵族,曾祖孔防叔避祸迁鲁。父叔梁纥为武士。少“贫且贱”,及长,曾任管理仓库的委吏和管理牲畜的乘田。深好学问,相传曾问礼于老子,学琴于师襄。鲁定公九年(前501),五十一岁时任中都宰。十年,鲁、齐夹谷之会时相定公。旋任大司寇。十二年,因政治主张与执政的“三桓”不合,遂离开鲁国,自此周游卫、陈、曹、宋、郑、蔡等国,终不见用。鲁哀公十一年(前484),六十八岁时回到鲁国。四十岁前后即聚徒讲学,相传弟子三千,著名者达七十人。曾整理研究《诗》、《书》、《周易》等文献,并把鲁国史官所记《春秋》加以删修,成为中国第一部编年体史书。宣传“仁”的学说,“仁”包括忠、孝、宽、惠等内容,认为“仁”即“爱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毋施于人”。要求人与人之间相互妥协和亲善。贯彻“仁”时,要以“礼”为依据,故说“克己复礼为仁”。对鬼神采取既不否定也不重视,“敬鬼神而远之”的态度。在政治和经济上,要求当政者实行教化和宽惠政策,反对苛政和任意刑杀。同时要求人民对上也要顺从和易使,反对犯上作乱,提出君、臣、父、子各守名分的主张。在教育上提出“有教无类”的口号。在教学态度上,有“学而不厌,诲而不倦”的精神,持“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态度,有“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和“不耻下问”的思想。在教学方法上,提出“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的学习途径;采用“因材施教”和启发式的方法。但鄙视“学稼”、“学圃”,强调“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认为有“生而知之”的人。自汉以后,孔子的学说被改造成为封建文化的正统,其本人也被尊为圣人,对后世影响极大。 )MZ]c)JD ^   111.老子 bW; 0E %_   春秋楚国苦县人,据《史记》载,姓李,名耳,字聃,道家创始人。秦汉以前文献多称老聃,传说是东周王室管理典籍之史官,孔子曾向其问礼。现存《老子》一书,基本反映其思想,主张“无为而治”,以为万恶皆始于“有为”,欲使社会回到“小国寡民”、“鸡犬之声相闻,民至死不相往来”的原始状态。反对儒家“仁义”观和墨家“尚贤”说,又否认传统的天命思想和先王、鬼神权威,认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为天地万物之本原,是一种生于天地之先,处于万物之外,无形体、无匹敌、无所不在的精神,故亦称为“无”或“虚无”。认为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有无相生,难易相成”,认识到事物之间的依存和转化关系,然最终又主张消解矛盾,复归于“虚静”。对其思想之评价,学术界颇不一致,或谓其代表没落奴隶主贵族利益,或谓其反映“公社农民”之情绪;或认为其哲学体系属于唯物主义,或认为属于客观唯心主义,但均承认其对中国思想史的发展有深远影响。 m?'5* \(ST   112.百家争鸣 [ 6V'U I6   春秋(公元前770~公元前476年)和战国(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时期知识分子中不同学派的涌现及各流派争芳斗艳的局面。战国时期学术思想界自由争论的风气。“百家”一语始见于《庄子•天下》:“百家之学,时或称而道之。”言“百家”者,泛指其多,非实有其数。《庄子•天下》及司马谈《论六家之要指》均对“百家”进行分类,汉《汉书•艺文志》作者班固据刘歆《七略》把儒家经典列入〈六艺略〉中,在〈诸子略〉中,又把先秦至汉初各学派分为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十家,同时,还著录各家著作,「凡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其他典籍也有兵家。各派争论政治、思想领域的各种问题,如天道观、认识观、人性论、名实关系、伦理礼法以及各种政治主张。“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又互相影响,“辟犹火水,相灭亦相生”。百家学说中的命题包含着后代许多学说的萌芽形态,成为后代思想家的思想数据和理论形式,并被加以改造和发展。“百家争鸣”反映了当时社会激烈和复杂的政治斗争,特别是新兴地主阶级和没落奴隶主之间的阶级斗争。这个时期的文化思想,奠定了整个封建时代文化的基础,对中国古代文化有着非常深刻的影响。 113.儒家 Y((z 9-`‑   儒家是战国时期重要的学派之一,它以春秋时孔子为师,以六艺为法,崇尚「礼乐」和「仁义」,提倡「忠恕」和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主张「德治」和「仁政」,重视道德伦理教育和人的自身修养的一个学术派别。同时,儒家强调教育的功能,认为重教化、轻刑罚是国家安定、人民富裕幸福的必由之路。主张「有教无类」,对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应该进行教育,使全国上下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在政治上,还主张以礼治国,以德服人,呼吁恢复「周礼」,并认为「周礼」是实现理想政治的理想大道。至战国时,儒家分有八派,重要的有孟子和荀子两派。 V‑ J) {@   114.道家 y 97 QqQ^   道家是战国时期重要学派之一,又称「道德家」。这一学派以春秋末年老子关于「道」的学说作为理论基础,以「道」说明宇宙万物的本质、本源、构成和变化。认为天道无为,万物自然化生,否认上帝鬼神主宰一切,主张道法自然,顺其自然,提倡清静无为,守雌守柔,以柔克刚。政治理想是「小国寡民」、「无为而治」。老子以后,道家内部分化为不同派别,著名的有四大派:庄子学派、杨朱学派、宋尹学派和黄老学派。 ll1?I8} 5|   115.法家 1( w 0* `   法家是战国时期的重要学派之一,因主张以法治国,「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故称之为法家。春秋时期,管仲、子产即是法家的先驱。战国初期,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开创了法家学派。至战国末期,韩非综合商鞅的「法」、慎到的「势」和申不害的「术」,以集法家思想学说之大成。这一学派,经济上主张废井田,重农抑商、奖励耕战;政治上主张废分封,设郡县,君主专制,仗势用术,以严刑峻法进行统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则主张禁断诸子百家学说,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其学说为君主专制的大一统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论根据和行动方略。《汉书•艺文志》著录法家著作有二百十七篇,今存近半,其中最重要的是《商君书》和《韩非子》。 116.诗经 qw%4j 9}   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本只称《诗》,后被儒家奉为经典,故名。流传至今的有305篇,分《风》、《雅》、《颂》三部分,所收作品上起周初,下至春秋中叶,大部分是今陕西、甘肃、山东、山西、河南等地民歌,小部分是贵族作品。《史记》、《汉书》等书认为曾经孔子删定。书中: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十五国风,160篇。《诗•大序》:“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人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现代学者所认为风是地方乐歌,大部分是里巷歌谣之作。雅,包括《大雅》、《小雅》,105篇。《诗•大序》:“雅者,正也。言王政之所由废兴也。政有小大,故有小雅焉,有大雅焉。”主要为贵族宴会爷歌和批评朝政的歌谣。现代学者或认为雅是秦声,推断其为西周王畿一带的乐歌。颂,包括《周颂》、《鲁颂》、《商颂》,40篇。《诗•大序》:“颂者,美圣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清阮元谓乐章而兼有舞容者为颂,与风雅之仅为徒歌有别。周王、鲁侯、宋公举行祭祀或其他重大典礼时用,内容为赞美周王、鲁侯、宋公及其先祖的功德。汉代传《诗》者有鲁、齐、韩、毛四家。鲁、齐、韩三家为今文诗学,西汉时立为博士,魏晋以后逐渐衰亡。《毛诗》为古文诗学,盛行于东汉以后,流传迄今。 m4​ E 6L   117.尚书 Vt n$*M L   书名,也称《书》、《书经》,中国最早的历史文献汇编。原意“上古的史书”,是商、周两带统治者的讲话记录及东周、战国时期根据远古材料加工编成的虞、夏史事记录。秦始皇焚书时,秦博士伏生将《尚书》藏在屋壁中,汉初取出时,只残存28篇,加上汉武帝时所出的一篇伪《太誓》,共29篇,立于学官,共立欧阳氏、大小夏侯氏三家。用当时隶书写定,因称为《今文尚书》,从此便由史书变成儒家五经之一。从西汉中期起,相传有几次出现用先秦文字写的本子,称为《古文尚书》。刘歆以它出于孔子壁中,所《逸书》16篇,便争立于学官,未成。从此引起学术史上长期的今古文之争。东汉流行的是杜林所传的漆书古文本29篇,有马融、郑玄、王肃等人的注解。西晋永嘉之乱,文籍丧失。东晋初,梅赜献呈有《孔安国传》的《古文尚书》,把汉代29篇析成33篇,又新增25篇,以凑成刘向、郑玄所称古文58篇之数,从此就作为《书经》流传下来。唐孔颖达撰《尚书正义》,后与《孔传》合成《尚书注疏》,明、清时刻在《十三经注疏》本中。宋代蔡沈撰《书集传》,明、清时刻在《五经大全》等本中。宋代有人怀疑《孔传》,递经明、清的梅鷟、阎若璩、惠栋等人考证,判定此书为“伪《古文尚书》”,《孔安国传》是“伪《古文尚书》”,此本子为“伪孔本”。但伪孔本中保存了原已失散的汉代今文28篇,是商、周文献的孑遗,为研究古代历史的珍贵史料。 J2aA"BhdC"   118.禹贡 |xQ j2?_z*   《尚书》中的一篇,作者不详。一般认为是战国时的著作。禹贡将全国分为九州,说成是禹治水后的政区制度。九州中的名山大川也说成是禹所导治的。这是不对的。但《禹贡》是我国第一部科学价值很高的地理著作。 ' Qeq W n   119.洪范 kt​[#@M!}   《尚书》篇名。旧传为箕子向周武王陈述的“天地之大法”。今人或认为系战国后期儒者所作,或认为作于春秋。《汉书•五行志》曰:“禹治洪水,赐《洛书》,法而陈之,《洪范》是也。”故亦称“洛书”。托武王与箕子对话,言禹治水有功,上帝予其“洪范九畴”(大法九种)。其中提出水、火、木、金、土“五行”及其性能作用。主张天子建立“皇极”,实行赏罚,使臣民顺服。又提出“正直”、“刚克”、“柔克”三种治民方法。认为龟筮可以决疑,政情可使天象变化,后成为汉代“天人感应”思想的理论基础。董仲舒以五行之序释孝子忠臣之行,夏侯始昌作《洪范五行传》,刘向作《洪范五行传论》皆参以谶纬、天人感应之说。王安石作《洪范传》以五行为“天所以命万物者也”。 R r%] /%   120.周易 X ?>S24I"9   书名,又称《易经》、《易》。周代的占卜书,后成为儒家经典之一。“易”的 原意是简易,因周人以蓍草占卜较以前以甲骨占卜简单容易,故名。内容包括《经》和《传》两部分。《经》亦名《易经》,主要是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卦有卦名和卦辞,爻有爻题和爻辞。旧传伏羲画卦,实际其萌芽期可能在殷周之际,西周时大体形成。《传》亦名《易传》,是对《经》的解释,共七种十篇,旧称“十翼”。成出于《经》之后,旧传《彖》、《象》两种四篇为孔子所作,不可信,实为与其余六篇同为从战国后期至汉初人所作。《周易》以八卦象征天、地、雷、风、水、火、山、泽等自然现象,推测自然和社会的变化,认为阴阳两种势力的相互作用形成万事万物,包含朴素辨证观点。旧有郑玄注,已佚,今通行本有《周易注疏》,三国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正义;唐李鼎祚《周易集解》;宋程颐《程氏易传》;朱熹《周易本义》;清孙星衍《周易经传集解》等,都是研究《周易》的有价值的专著。 &`@,mUi{Ac   121.国语 deHB Y 4@   书名,相传为春秋末年鲁国史官左丘明作,二十一卷,春秋时期的别史。分《周语》三卷,《晋语》九卷,《鲁语》、《楚语》、《越语》各二卷,《齐语》、《郑语》、《吴语》各一卷。起于西周穆王,终于公元前453年赵、韩、魏灭智伯。主要记载君臣的言论,也有一些记事。由于它和《左传》都是左氏所作,汉儒称《左传》为“内传”,称它为“外传”。三国时吴人韦昭作《国语解》,也称为“外传”。韦昭的注解被保存下来,成为极有价值的注本,清洪亮吉、董增龄为之作疏。康有为认为汉刘向本有《国语》54篇,被刘歆割裂,将其中30篇(卷)成为《左传》,剩下的21篇(卷)即是今本《国语》,此说不足信。《国语》内容与《左传》大同小异,详略和重点各不同,虽两书语言风格较接近,实是两本不同的著作。 w$D p m.0(   122.孙子兵法 5U1@wfKE3>   亦称《十三骗》、《孙子》、《孙武兵法》、《吴孙子兵法》。又与《吴起兵法》合称《孙吴兵法》或《孙吴之书》。春秋时军事家孙武撰,是现存最早的中国古代著名兵书。《史记•孙子吴起列传》载有《孙武兵书》十三篇,《汉书•艺文志》载《吴孙子兵法》八十二篇,图九卷。今通行本为十三篇:《计》、《作战》、《谋攻》、《形》、《势》、《九地》、《火攻》、《虚实》、《用间》、《九变》、《行军》、《地形》《军争》。无图。书中总结春秋时期战争的经验,阐述古代战争之理论问题和客观规律,提出“兵者,诡道也。”,“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兵无常势”,“因敌而制胜”,“知己知彼者,百战不殆”等观点。又详析战争中敌我、主客、众寡、强弱、攻守、进退、奇正、虚实、动静、勇怯、治乱、胜败等诸种矛盾及其相互转化,具有素朴唯物论和辩证法因素,被尊为“百代谈兵家之祖”,在世界军事科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宋时被列为《武经七书》之首。 WpTC ,~ -   123.二十爵制 U?#6 I -​   爵位制度,战国时秦国初置,秦及汉代沿用。秦国商鞅变法时,依据原有爵制,参照各国制度,制定秦国军功爵位等级,其后逐渐形成二十等爵制。据《汉书•百官公卿表》,二十等爵名为: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簪袅别称谋人,大上遭别称大良造。一级至四级相当于士,五级至九级相当于大夫,十至十八级相当于卿,十九、二十相当于诸侯。有爵者依据级位不同享有各种政治、经济特权。战国时秦国五大夫以上得食邑,汉初,公大夫以上食邑,官大夫以下得免役,文帝时又改为五大夫以上才得免役。 kdxs‑{ b"t   124.三公 +"'​ h?7'C   官名合称。周代已有此制,为最高辅政大臣。一说指太师、太傅、太保。《书•周官》:“立太师、太傅、太保。兹为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一说指司徒、司马、司空。《尚书•大传》:“天子三公,一曰司徒公,二曰司马公、三曰司空公,各兼二卿。”战国至秦习惯用称辅佐君主执掌军政之最高官员。西汉初沿用以称丞相、御史大夫等最高官员。成帝绥和元年(前8)以后罢丞相制,设三公同为宰相,共同执政。以丞相(大司徒)、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为三公,秩禄同丞相,各自立府,辟僚署,三分相权。东汉改名太尉、司徒、司空,同为中央最高行政长官,亦称三公。爵高禄厚,参议朝政,监察百官,其实际权力因人因时而异,名义上分部九卿,实际上仅行文上下,受成而已,国家机要政务皆由尚书台处理。太尉如加“录尚书事”衔,始得实际主管尚书台政务,每遇灾变,常代人受过,权力虽轻,责罚颇重。东汉末曾罢废。三国、两晋、南朝、北魏、北齐皆置,但已非行政首脑,多为大臣的加官、赠官,有时备皇帝顾问,参理庶务。虽开府置僚署,但全国的军政要务实由尚书、中书、门下等省分掌。北周罢太尉、司徒、司空,改以太师、太傅、太保号三公,为论道顾问之官,不置府僚。隋复以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初仍有僚佐,名义上参议大政,但其位多旷,祭祀时常以他官代摄。唐用做亲王、大臣的加官、荣衔,无职掌,位次三师。晚唐、五代以加藩镇,遂至冗滥。北宋初用作宰相、亲王、使相加官,其特拜者亦不预政事,除授颇严。政和二年(1112),罢太尉、司徒、司空,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为真宰相之任,执掌朝政。南宋复为加官。辽代亦有三公之号。金多做大臣加官、赠官。元朝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作为大臣的最高荣衔。明初地位极尊,与三孤(少师、少傅、少保)并号公孤,同为皇帝辅弼大臣,其职至重。建文时,一度废除,仁宗时又再度恢复。宣德三年(1428)命其各辍所领他职,专侍皇帝左右,咨访政事。后渐成虚衔,用以勋戚大臣加官、赠官的最高荣衔,无职掌、无定员。清代因之。 j{p0 yuZ)<   125.三公九卿 e #_ xDR:   秦朝中央政府的高级官员。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之下有九卿,他们的名称和职掌是:廷尉,掌管司法;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税收;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卫尉,掌管宫廷警卫;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务。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 5fV dtJk7   126.郡县制 m{ b(​^K9}   由春秋战国到秦代逐渐形成的地方行政制度。春秋时,秦、晋楚等国初在边地设县,后逐渐在内地推行。春秋末年以后,各国开始在边地设郡,面积较县为大,但地位比县低。战国时逐渐形成县统于郡的两级制。秦统一后,将地方行政机构分为两级:郡和县。郡是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行政机构,长官为郡守,掌全郡政务;郡尉辅佐郡守;监御史掌监察工作。分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加到四十余郡。郡下设县,边地少数民族地区设道。县有大县小县之分,万户以上的大县设县令,不满万户的小县设县长。县令、县长下设县尉、县丞。县尉掌管全县的军事和治安,县丞为县令和县长的助手,掌全县司法。郡、县长官均由中央政府任免,成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一部分。其郡、县二级行政制一直为后世所沿用。 UK X'A)$   127.屠睢 bE0S) b )   秦朝武将。前214年,率50万军队对岭南进行大规模征战,经过3年苦战,终于征服了这些地区,设置桂林、南海、象郡,并继续征发人民前往戍守。 .Ta$@sPh}   128.焚书坑儒 ( %I` EAR   秦朝统一以后,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博士淳于越又提出恢复分封制的主张。丞相李斯驳斥其议,以“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霍乱黔首”为由,并认为儒生以古非今,私学诽谤朝政,提出禁止私学和焚书的建议,得到秦始皇认可。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秦始皇下令:除秦朝国史、医药、术数、农技、园艺等著作,其它一律限期交到官府,统一焚毁。逾期不交者处以黥刑或罚做苦役,凡谈论《诗》、《书》等儒家经典者弃市,借古谤今者灭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废止私学,欲学者以吏为师。次年,又发生了坑儒事件。秦始皇晚年为求长生不老,遂寄望方士可为他寻觅不死仙药。因方士侯生、卢生无法为秦始皇寻觅仙草,以秦始皇贪于权势、专用刑罚为由,斥骂秦始皇,相约逃亡。始皇大怒,于是下令御史拿问诸生。其时受株连的儒生达四百六十余人,全部被活埋于咸阳。秦始皇长子扶苏谏劝,亦被遣至上郡监军。“坑儒”激起广大儒生不满和反抗。陈胜、吴广起义时,孔子的后裔孔鲋即抱礼器投奔义军。焚书坑儒体现了秦政的暴虐,加速了秦朝的灭亡,严重摧残了思想文化的发展。 tM @TT@.t~   129.都江堰 F'SOl*v(s5   秦国的蜀郡守李冰在今成都以北灌县境内整治岷江,分岷江为内江外江两大支,以内江主灌溉,外江主分洪泄水。既消除了岷江长期存在的水患,又灌田三百余万亩。 [b G dg   130.巨鹿大战 {BK I8v y   秦末农民战争中,项羽率义军在巨鹿击溃秦军主力的一次决定性战役。薛地会议后,项羽与秦军在钜鹿大战。原来秦二世二年(前208)八月,秦将章邯出击赵军,并攻占了赵都邯郸。赵军只得退守钜鹿。章邯以王离二十万人包围赵军,赵将陈余等先后率军至钜鹿外围救赵,惜畏秦威,不敢出战。钜鹿守军兵疲食少,危在旦夕。赵王遂派人向楚怀王求救,楚怀王派宋义为上将军、项羽为次将军北上救赵。楚军抵达安阳后,宋义驻兵四十六日不进,企图坐观秦赵二军相斗,待两败俱伤,才进而取之。但项羽则欲渡漳河救赵,内外攻击以破秦军。惜宋义不听,还下令凡不从其命者斩之,每天只是饮酒高会,令到军粮渐少,由是项羽怒杀宋义。楚怀王故改命项羽为上将军。后项羽遣英布、蒲将军等率军二万人,先渡漳河救赵,随后下令烧毁军营,破釜沉舟,士卒各持三日粮食,以示誓死之决心。至钜鹿,围困王离军,章邯率军迎救,但被楚军击退。项羽再率楚军连续进击,九战九捷。城内赵军亦乘楚军之威,进攻秦军,俘虏秦将王离,杀副将苏角,解钜鹿之围。之后,楚军又在漳南大破秦军,章邯向项羽投降,秦军主力至此丧失殆尽。钜鹿一战,有力的支援了刘邦进军关中推翻秦朝,决定了秦灭亡的命运,是中国古代战争史上以少胜多战例之一。 2RM0ca _F   131.约法三章 )ZiJ l5l@   公元前206年,刘邦率兵进入咸阳后,秦王子婴迎降。刘邦本欲住在秦帝宫殿里面,后经张良等人劝谏,便封存秦宫中财宝,退出咸阳,驻军灞上。又召集诸县父老豪杰,对他们说:「父老苦秦苛法久矣,秦法规定,诽谤者灭族,偶语者弃市。我来时曾与诸侯相约,先入关中者为王。如今我当为王,与父老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余悉除去秦法,诸吏人皆官复原职。」秦人闻之大喜,争以牛羊酒食飨劳军士,唯恐刘邦不为王。 " J[ Crm   132.楚汉战争 CZ bp }:|   指秦亡后项羽、刘邦争夺政权的战争。自汉元年(前206)初至高祖五年(前202),历时共四年余。公元前206年,秦亡后,项羽自立为西楚霸王,另又划地分封十七个王,以刘邦为汉王。刘邦封王后,以汉中为基地,安定巴蜀,收复三秦;后乘项羽征讨齐地之机,攻占关中,进而占领西楚根据地彭城。双方在彭城展开决战,汉军大败。此后楚汉双方对峙,先后爆发了成皋之战、荥阳之战。由于项羽不善用人,政事军事又连连失策;由是刘邦军用谋略,一方面调兵遣将,包围项军,另一方面又派韩信攻魏、赵、燕、齐等地,令项羽腹背受敌,进退失据。汉四年(公元前203年),项羽向刘邦提出建议,双方约定以鸿沟为界,西为汉、东属楚。次年,项羽率兵东归,刘邦却乘项羽撤兵,全力追击,并约韩信、彭越合围,背约攻楚。项羽被围于垓下,汉军四面唱起楚歌,使楚军失去作战斗志。及后项羽率少数军士突围至乌江,终不敌,自刎而死。楚汉战争结束,刘邦即帝位,建立西汉。 OF DPtJwV   133.三老乡 M+ nz~,! [   官名。战国时秦、齐、魏国闾里及县均设,掌乡里教化。西汉初,乡、县皆置。汉王二年(前205),诏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者,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后郡国亦置。三老可免除徭役,就地方政事向县令、丞、尉提出各种建议。东汉明帝时,以年老大臣为之,以示孝悌天下。三国、两捃、南北朝所沿其制,少数县、乡亦置,然无定制 @-u /('vpB   文景之治西汉文帝、景帝统治期间,社会比较安定,经济得到显著恢复和发展,后世封建史家誉为盛世,称为“文景之治”。《汉书•景帝纪》赞:文景之时“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文帝即位后,继续推行汉初与民休息的政策,屡次减免田赋,算赋减至每人每年四十钱,徭役由丁男一岁一事减至三岁而一事。又省减刑罚,倡导节俭,紧缩国家财政开支。景帝时定田租为三十税一,又减轻笞刑。至武帝即位之初,社会呈现繁荣景象。《史记•平准书》称:“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众庶街巷有马,阡陌之间成群,而乘字牝者傧而不得聚会。”这一记载虽不无溢美之词,却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繁荣。但文、景时期外有匈奴的严重骚扰,内有淮南王刘长及吴楚七国的叛乱,所谓“太平盛世”,实际上存在着许多不稳定的因素。 134.七科讁zhé j; <;?IW ‑   汉代的一种谪戍制度,因规定应强制服役的七种人,故名。讁同谪,即谪发,始于秦。据《汉书•武帝纪》,天汉四年(前97),发天下七科讁及勇敢士等出朔方击匈奴。颜师古注引张晏曰:“吏有罪一,亡命二,赘婿三,贾人四,故有市籍五,父母有市籍六,大父母有市籍七,凡七科也。”七科讁之名仅此一见。 w{Dk,9​>w)   135.算缗告缗 Z&/;6 [   元狩四年(前119年)在御史大夫张汤的建议下和桑弘羊等的具体筹划下,武帝颁布了算缗告缗令。所谓算缗,就是向工商业者和高利贷者征收财产税。所谓告缗,就是向朝廷揭发工商业者和高利贷者隐产漏税的违法行为。这既是为解决财政困难的燃眉之急,也有打击豪商的用意。算缗、告缗令的具体实施是凡是从事工商业的人必须申报个人的财产,以一千钱为一缗,每二千缗纳税一百二十钱,作为一算。另外,凡百姓家有小形马车,或有五丈以上船只的,都要征算。凡隐匿财产不报,或申报不实的,罚戍守边塞一年,钱财没收。凡告发别人隐匿财产的人,赏给被告发者财产的一半。 %.< w8 ag   136.代田法 | \Qr c f   汉代农田耕作方法,由汉武帝时搜粟都尉赵过总结并推广于北方旱作地区。因同一地块上作物种植位置隔年代换,故名。据《汉书•食货志》,其法是将耕地分成甽和垅,一亩三甽,甽垅相间,甽宽一尺,深一尺,垅亦宽一尺。种植时,先将种子播在甽中,待苗成长,每次中耕锄草时将垅上的土同草一起逐次锄入甽中,培壅苗根,甽垅逐渐相齐,使作物根深叶茂,利于生长。第二年种植时甽垅位置互换,以恢复地力。此法先行三辅地区,后推广到河东、弘农、西北边郡乃至居延等地,均取得良好效果。 wC c:HfmjJ   137.推恩令 j1<@ *W&b   汉代法令。据《汉书•主父偃传》,汉武帝为削弱诸侯王势力,于元朔二年(前127)采纳主父偃建议,颁行此令。规定诸侯王得推恩将其封地分封给继承王位的嫡长子以外的子孙,并上报朝廷,由皇帝制定列候封号,诸侯王无权废除或更改。所分王子候其过归郡统辖,不得过问政事,仅收纳封地内租税。此后诸侯王权势、封地俞益俞减,名存实亡。 zD2B hta y   138.互市 n G{j x_{`   指历史上中原王朝与周边各族间,及中国与外国之间的贸易往来。中国与外国之贸易,亦称通商或通市。汉武帝时,张骞通西域,开始了与西域各国的贸易。汉朝还在边境关口设关市,作为与少数民族的互市市场。“互市”之称,始于东汉与乌桓、鲜卑、匈奴等族的贸易。互市盛衰与政治、军事斗争密切相关。魏、晋以后,又称“交市”。时陆路贸易更加繁荣,海上贸易也开始发展。隋代在西北边境设交市监,掌互市事。唐贞观六年(632)改称互市监。沿边设互市场,以马市为主。后设市舶使,掌管南海贸易。中唐以后,东南海运大盛,海上贸易超过陆上,广州、交州、扬州、泉州成为重要商港,至五代,设博易务。时互市皆处于政府严格控制下,贸易物品多有限制。文宗大和时,除敕准互市者外,普通人“不得与诸藩客钱物交易”。五代时,私贸兴起,后周始许民与回鹘私市。宋、辽、金、元在边境设榷场互市。海外通商更加重要。宋代于广州、临安、明州、泉州等地设市舶司,还有密州板桥镇、上海镇、华亭县、青龙镇、江阴、温州等处设舶务和舶场。元代则于泉州、广州、杭州、庆元、温州、上海等地设市舶司。明代在海上仅准贡舶互市。清代与西北地区各少数民族及俄国、边外各族的贸易,由理藩院和当地将军、大臣及各旗札萨克管理稽查。内地商人领有理藩院票或当地该管衙门的执照,即可前往贸易。所伦诺尔、张家口、归化城、肃州、哈密、库仑、恰克图、乌里雅苏台、伊犁、塔尔巴哈台,以及喀什葛尔、叶尔羌、阿克苏等处。均为重要的互市点。对外贸易方面,初有海禁,康熙二十三年(1684)开放海禁后,始于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设关,置监督,管理与西洋的通商贸易。乾隆二十二年(1757)复关闭三关,仅留广州一关互市。 9k2HP]8=[{   139.司马迁 `^(6{p ?   (前145-前87?)以“网罟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为宗旨,写出史学名著《史记》,其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创立本纪、世家、书、表、列传五种史书体例,各自独立又相互配合,互为补充,连成有机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史记》记史3000年,内容广泛,分析独到,堪称为立一家之言的百科全书式通史。司马迁矢志“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探究历史运动的底蕴。当时以董仲舒为代表的春秋公羊学派已成为代表官方的统治思想,宣扬“天人感应”、“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唯心史观。司马迁则认为历史是不断变化的,历史的变化是“事势之流,相激使然”。并以“人谋”论兴亡,注意到社会经济力量的历史作用,认识到社会物质生产活动的重要性,肯定人们追求物质利益的合理性,试图从经济条件的分析中说明人们社会地位、思想意识和社会政治制度,表现出了朴素的唯物主义精神。 R R^I* kRH   140.《史记》 To​D N^qE+   书名。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西汉司马迁撰,初名《太史公书》,又称《太史公记》、《太史记》、《太史公》。起于传说中之黄帝,止于汉武帝时期,共一百三十篇,包括十二本纪、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本纪”按年月编写历代帝王事迹,为全书纲领。“表”用表格形式谱列人物和史事。“世家”载子孙世袭的王侯封国历史。“列传”人物传记。全书规模宏大,体制完备,首创以本纪、列传为主,书、表相辅的编纂方法,为后世纪传体史书所取法。因记叙详实,内容丰富,材料系统,文字生动,成为人们研究汉武帝以前中国历史的重要典籍,在中国文学史上也有很高的地位。据《汉书•司马迁传》,东汉时本书已缺十篇,有录无书。三国魏张晏认为,所亡诸篇为《景帝纪》、《武帝纪》、《礼书》、《乐书》、《兵书》、《汉兴以来将相年表》、《日者列传》、《三王世家》、《龟策列传》、《傅靳列传》。元帝、成帝之间褚少孙补作《武帝纪》、《三王世家》、《龟策列传》、《日者列传》。张晏之说不可尽信,但近本《史记》确有残缺,并杂有后人续笔。书中标明“褚先生曰”以下文字,即为褚少孙补作。后人注释之作主要有南朝宋裴骃撰《史记集解》,唐司马贞撰《史记索隐》,张守节撰《史记正义》。清梁玉绳作《史记志疑》,侧重考订史事。日本泷川资言作《史记会注考证》,回击了各家注释和考证成果。近人尚有多种注释、考证之作。 ;c<: "ad(   141.河西四郡 :uh vDYp(-   这是西汉与匈奴第二次战役后所设地方机构。前121年,汉武帝派霍去病出陇西,越过焉支山西进,攻到祁连山,大破匈奴军,河西的匈奴贵族损失惨重。这次战役后,汉在这里置武威、酒泉、张掖、敦煌四郡,历史上称“河西四郡”。从此打开了汉通西域的道路。 MdZ7Ye p   142.盐铁之议 3"!2C,3c#​   西汉昭帝时召开的辩论盐铁官营等国家政策的会议。汉武帝时实行盐铁官营,增加了政府收入,但其弊端也日益显著。昭帝即位后,大将军霍光辅政,继续遵行汉武帝末年与民休息的政策。始元六年(前81),令丞相车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召集郡国所举贤良文学六十余人至京师,问以百姓疾苦及施政教化的要务。贤良文学请罢盐铁酒肆均输,而桑弘羊则以盐铁官营等为国家大业,反对废止。双方展开论战,除盐铁问题外,还涉及对匈奴的关系、德教与法治之得失等问题。结果,桑弘羊作出某些让步,奏罢郡国榷酤及关内铁官。宣帝时,庐江太守丞桓宽据会议资料,结合汝南朱子伯的追述,推衍增广而成《盐铁论》一书。 rWi 9'​6   143.西域都护 )v8;\1` s:   官名。或称都护西域、使西域都护,西汉置,汉代西域最高军政长官。西汉时,都护为加于其他官号上的职称,多以骑都尉领其职,秩比二千石;东汉时为单任官职。西汉武帝时置使者、校尉领护西域,宣帝神爵二年(前60)以郑吉并护鄯善以西南道、车师以西北道,称都护西域骑校尉,都护治乌垒城,秩比二千石,有副校尉、丞一人,司马、候、千人各二人。诸屯田校尉、戊己校尉皆属之。与渠犁田官相近,屯田都尉属都护。监护西域三十六国(后分为五十多国),遂为常制。都护开幕府。都护职在统领大宛及其以东城郭诸国兼督察乌孙、康居等行国,颁行朝廷号令;诸国有乱,得发兵征讨。至新莽末年,西域乱,与西域断绝,都护李崇没于龟兹,遂罢都护。东汉光武帝建武二十一年,西域18国请复置都护,光武帝不许。明帝永平十七年(74),始以陈睦为都护。次年,焉耆、龟兹叛,共攻杀陈睦,遂罢都护。和帝永元三年,将兵长史班超平定西域,遂以班超为都护,驻龟兹境它乾城。十四年,班超还洛阳,继任者有任尚、段禧。安帝永初元年(107),西域乱,征禧还,自此不复置都护。至延光二年(123),以班勇为西域长史,复平西域,遂以长史屯柳中行都护之职。西域事务遂由戊己校尉、西域长史主之。十六国前凉亦置,领营兵,职掌不同于汉,前秦苻坚曾以张天赐任此职。 e +4p__TmZ   144.限民名田 B alOph4M[   限制私人占有土地的数额的主张。汉武帝时,土地兼并非常严重,大地主和广大农民间的阶级矛盾极为尖锐,为巩固封建统治,安定社会秩序,董仲舒提出限田主张。他认为秦自商鞅变法以来,由于土地允许自由买卖,地主和官僚贵族垄断了山林川泽之利,加以财政赋税过重,贪官污吏的克扣残暴,致使“贫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大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赭衣半道,断狱岁以千万数。”而对此状况,他主张限制私人占有土地的最高数额,即“限民名田”。但董仲舒并未说明限田的亩数以及具体实行的办法,只是强调应当限制私人占田(“名田”)。所以,董仲舒此主张,并未付之实行。 m->chOu~|   ‑ =< O {   口钱 } B^ s!y&b   145.亦称口赋 9BNAj-‑Xa   秦代已有口赋之名。董说《七国考》引《大事记》:“渭水不洗口赋起。”或为人头税的泛称。汉代则专指儿童人口税。据《汉书•昭帝纪》颜师古注引如淳曰:“《汉仪注》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食天子,其三钱者,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又据《汉书•贡禹传》,武帝时“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今人或说口赋起征年龄本为七岁,武帝时始提前至三岁。一说起征年龄本为三岁,元帝采纳贡禹建议,令民产子七岁乃出口钱。东汉末,政治黑暗,口赋或自一岁起征,至“民多不举子”,口赋负担至此最重。 B ;hc|v{(​   昭宣中兴汉武帝末年,由于长时期的兴师暴众和严刑峻法,阶级矛盾日益尖锐,农民起义的烽火四处燃烧。在民怨沸腾的情况下,汉武帝不得不下轮台罪己之沼,宣布:“当今务在禁苛暴,止(废除)擅赋,力本农",表示与民更始,发展生产,与民休息。汉武帝死后,昭帝、宣帝相继当政,西汉历史进入昭、室时期。这一时期,统治者采取了以下三个主要政策:一)轻摇薄赋,发展生产(二)重视吏治(三)平理刑狱通过这些措施,改变了武帝末年人人自危,大臣"安危不可知"的恐怖局面,从而缓和了社会矛盾。昭、宣时期这些政治、经济措施的实行,使一度风雨飘摇的西汉王朝又兴盛起来。刘向评论汉宣帝时称赞他“政教明;法令行,边境安,四夷清,单于款塞,天下殷富,百姓康乐,其治过于太宗(文帝)之时”(《风俗通?正失》)。这一评论有溢美之辞,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客观事实。 xgs D<3   146.汜胜之书 SECL(@0 (^   书名。西汉汜胜之著。作者在成帝时曾在今陕西关中平原提倡种麦,获得丰收。本书是西汉黄河流域劳动人民农业生产经验和操作技术的总结,内容几乎包括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对耕作的基本原则、选择播种日期、种子处理、农作物栽培技术、收获、留种贮藏、区田法等均有记述。其中区田法、溲种法突出体现了西汉农业生产的发展水平。本书已佚,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引证较多。清人辑本以洪颐煊所辑为最优。 p^ 9QY R   147.七略 0y dAd gD   书目名。西汉刘歆编撰。刘歆继承其父刘向遗业,整理国家藏书,在刘向《别录》基础上编撰辑略、六艺略、诸子略、诗赋略、兵书略、数术略、方技略,因名《七略》。辑略为编辑凡例并总论各类图书源流。其余六略分类著录各种图书,共分三十八种。六艺略九种,著录儒家经典,汉人解经之作及其他有关书籍;诸子略十种,著录先秦诸子及汉人有关哲学、政治、经济、法律等等方面的著作;诗赋略五种,著录楚辞及汉人诗赋等文学作品;兵书略四种,著录军事学著作;数术略六种,著录天文历法及占卜星相方面的书籍;方技略四种,著录医学及有关房中、神仙的书籍。每书下注作者、卷数。《七略》保存了文化史的珍贵资料,是中国最早的综合性图书分类目录,对后世目录学发展有深远影响。 ​ZCbxL.fFz   148.王莽 Q*(]&qr"E   新朝皇帝。公元8—23年在位。字巨君。魏郡元城人,汉元帝皇后王政君之侄。初任黄门郎,迁射声校尉。成帝永始元年(前16)风新都侯,迁骑都尉光禄大夫给事中。因劾奏外戚定陵侯淳于长,获正直名。矫情伪饰,示人俭约。绥和元年(前8)任大司马。哀帝时,因外戚丁、傅用事。罢官就第。哀帝死,王政君以太皇太后临朝称制,复任以为大司马,与议平帝,进封安汉公。为笼络人心,出钱献田赋给贫民,增加博士名额,网络儒生士人。元始五年(5)平帝死后,选立年仅两岁的孺子婴,仿效周公居摄践祚,自称“假皇帝”。初始元年(8)自立为帝,改国号曰“新”,建元“始建国”。旋托古改制,更名天下田为“王田”,奴婢为“私属”,禁止买卖;设立五均赊贷和六管;屡次改变币制,造成社会经济极大混乱。法禁烦苛,人民因铸钱犯法,伍人相坐,罚为官奴婢者以十万数。加以连年灾荒,饥谨疾疫相继,以致民不聊生。又强迫各少数民族统治者改换汉朝封授的印绶,贬王为侯,引起各族反抗,社会危机进一步加重,终于爆发赤眉绿林农民大起义。地皇四年(23)九月,绿林军攻入长安,遂被商人杜吴砍死,新朝灭亡。 ` Ft `8 =(   149.五均赊贷 "g > uNtt~   新莽实行的经济垄断政策,为“六管”之一。《周礼》有赊贷之法,《乐语》有“五均”之官。王莽托古改制,以为管理物价、负责税收及赊贷。其法于长安东、西两市及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五大城市设均输官,改原来的市令、长为五均司市师,下设交易丞五人,司平衡物价,设钱府丞一人,司税收及赊贷。所谓平衡物价实为贱买贵卖,从中渔利,收税范围遍及各业,凡工商渔采畜牧,以及医巫卜祝等无一或免。官府赊贷虽取息略轻,但过期不还,罚作罪徒。实行的结果是“奸吏猾民并侵,众庶各不安生”。社会矛盾激化,加速新朝灭亡。 | > jlY|   150.谶纬 {BY`Wu : w   以阴阳五行、天人感应为基础,以预占为特征的神学体系。谶chèn是巫师或方士制作的一种隐语或预言,起源很早,战国时流行于秦、赵等国。秦末农民大起义曾利用这种迷信形式,如《史记•秦本纪》所载“亡秦者,胡也”的谶语,《陈涉世家》所载“篝火狐鸣”、“鱼腹帛书”的故事。西汉中期以后方士们采集、制造大量谶言,结集为书。与此同时,以《公羊传》、《尚书大传》、京房《易》学、《春秋繁露》等为代表的西汉今文经学,依据其阴阳五行、天人感应的理论,解释社会政治现象,预占色彩日趋浓厚。哀、平之际,谶言迷信与今文经学中的阴阳五行、天人感应神学合流,并吸收社会上流传已久的天文占、五行占、杂占、符命、五德终始等迷信形式,形成谶纬神学。王莽代汉,光武中兴,都利用过谶纬中的图谶符命。东汉时成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思想,极为盛行,亦称内学,经过官方学者整理删简,逐渐定型,以符瑞预占为主的称谶书,如《河图》、《洛书》、《论语谶》等;附会儒家经义以言灾祥符命的称纬书,如《易》、《书》、《诗》、《礼》、《乐》、《春秋》、《孝经》七经纬等。其内容实质并无很大区别。经过石渠阁、白虎观两次经学会议,逐步完成其与今文经学的结合。其中既充斥荒诞迷信的内容,又包含一些天文、历法、地理、农学、医学、乐律等方面的科学史资料。如《尚书考灵曜》说:“地恒动不止人不知,譬如人在大舟中,闭牖而坐,舟行不觉也。”反映了当时朴素的地动假说。对于研究西汉后期至三国的政治生活、社会状况、思想、宗教、艺术、风俗,也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因其社会政治观所采取的五德相生说,及带有影射性的神秘谶言,具有很大的煽动性,在王朝更迭时往往被用做膺受天命的依据,加剧社会的动乱。魏晋以来,历代统治者数加禁毁,大部分已散失,难窥全貌。前人有数种辑本,以赵在翰《七纬》较佳。近年有日本学者安居香山、中村璋八所辑《重修纬书集成》,最为完备。 & "Ua "H)   151.班固 S O]x^+[   (32-92)生活于东汉。修撰《汉书》,其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将《史记》创立的本纪、世家、列传、书、表合为纪、表、志、传四个部分。《汉书》开创的断代史和纪、表、志、传的历史著述体例,多为后世史家仿效。班固坚持儒家封建正统史观,宣扬天人感应的封建神学思想,但也表露了历史变化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重视了经济因素的作用。 k[A=: H1"   152.《白虎通义》 P P PRO. y   东汉班固在白虎观会上整理的著作。它是今文经学总结性的著作,把谶纬学说与今文经学结合为一体,使儒学进一步神秘化。 q ,QMvUK:   153.度田 9] 1-J5iO   所谓度田,就是丈量土地,其中也包括核实户口.度田的目的是增加政府租税和赋役的收入.刘秀在公元39年(建武十五年)下令度田和检查户口,要各州,郡清查田地数量和户口,年岁,以便国家对土地和劳动力的控制.同时也核查豪强地主的土地人口,以限制豪强大家兼并土地和奴役人口的数量,使国家赋税收入增加.度田遭到了豪强地主的反抗,最终以失败告终. +_ K7x5g   154.十常侍 %}+j 4n   东汉灵帝时专权的宦官集团。宦者张让、赵忠、夏恽、郭胜、孙璋、毕岚、栗嵩、段珪、高望、张恭、韩悝、宋典十二人,皆为中常侍,封侯贵宠,父兄子弟为官者布列州郡,所在贪残。时人举其大数,统称为“十常侍”。 Fr/8q:m &   155.党锢之祸 pFGdm3p‑V   东汉中叶以后,外戚与宦官的争权夺利愈演愈烈。东汉后期,清议盛行,对时政有很大影响。由于宦官专权垄断了仕途,严重侵夺了士人的上进之路,大批太学生和儒生们上进无门,就与官僚士大夫结合,在朝野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官僚士大夫反对宦官专权的社会政治力量.他们以清流自命,视宦官人物为浊流,对宦官进行猛烈地抨击,其手段是上奏书,揭露宦官罪恶,或利用职权直接惩治贪桩枉法的宦官及其党羽.他们"激扬名声,互相题拂,品核公卿,裁量执政"(《后汉书•党锢列传》),兴起"清议"之风.桓帝时期,以司隶校尉李膺、太尉陈蕃、王畅为首的官僚集团,与以郭泰、贾彪为首的三万余太学生联合起来,结成朋党,猛烈抨击宦官专权的黑暗统治。宦官依靠皇权,两次向党人发动大规模和残酷迫害活动,致使官僚集团被禁止仕宦或参与政治活动史称“党锢之祸”。公元166年,宦官集团对党人发动了一次大规模的迫害活动。其导火线是张成事件。方士张成与宦官来往密切,因事先知道朝廷将要大赦,故纵恿儿子杀人。延熹九年(166),任河南尹的李膺却不顾赦令,坚持将张成的儿子处死。宦官乘机唆使张成的弟子宋脩上书,告发李膺交结太学诸生,共为部党,诽谤朝廷。在宦官的怂恿下,桓帝下令捕李膺,株连太仆杜密及陈寘、范滂等二百余人,太尉陈蕃免官。宦官更是推波助澜,大肆制造冤狱,弄得朝野上下,一片恐怖气氛。他们动用酷刑逼供牵引同党,企图一网打尽。“钩谓相牵引也”,所以,对这些党人也称“钩党”。第二年,桓帝迫于舆论压力,释放了党人,但把李膺等人遣送还乡,“禁锢终身”。这就是第一次党锢之祸。灵帝即位,外戚窦武与太傅陈蕃共同执政,起用李膺等党人,密谋诛杀宦官。事败,窦武、陈蕃被害,李膺等人复遭废锢。建宁二年(169),宦官侯览在家乡任意残害百姓,督邮张俭上书弹劾,要求惩办侯览。但是,此书被侯览扣下,并指使人诬陷党人张俭结党图危社稷。于是,灵帝下令讨捕张俭等人,宦官曹节也趁机奏捕杀害李膺、杜密、范滂等百余人。其后被宦官指为党人,或因仇怨陷害和官吏滥捕而死、徙、废、禁者又有六七百人。熹平元年(172)宦官又借机逐捕党人和太学生千余人。五年,公元176年,永昌太守曹鸾上书要求赦免党人,宦官认为这是替党人翻案。因此,先将曹鸾活活打死,然后又下令禁锢党人,株连亲属,把对党人的迫害活动推向了高潮。灵帝下诏州郡,凡党人的门生、故吏、父子兄弟及五服的亲属都免官禁锢。是为第二次党锢事件。经过这场浩劫,天下儒生几乎被一网打尽。直至中平元年(184)黄巾大起义爆发后,灵帝才下诏赦免党人 ;G;v p l   156.部曲 Mf‑Cu\[qOz   古代依附性较强的农民。部和曲本为西汉以来的军事建制,后渐变成军队的代名、士卒队伍的变称。东汉末,岁主将有人身依附关系的部曲,变为主将的私属。汉魏之际,有私家佃客充任部曲,部曲多为主人耕佃。两晋南北朝时期,部曲成为依附民的称谓。困于战乱的农民,请求武装豪强大族保护,成为依附人口,变成私部曲,亦称家兵。因战争不断扩大和延续,部曲越来越多,逐渐成为且战且耕的生产者。唐时部曲由南北朝发展而来,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及家内服役。为私家所有,无人身自由,不得主人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土地,否则以“逃亡”论罪。婚姻亦受主人限制。部曲死后,其妻由主人处置。唐法典明文规定,奴婢、部曲地位低于良人,“部曲杀良人,绞;良人杀部曲,减一等,流三千里”。“部曲杀主,斩;主杀部曲,部曲有罪,勿论,部曲无罪,主徒刑一年”。 m- *d u(   157.屯田 Z;7f D   亦称屯垦,即对土地所行之有组织垦种。西汉以来,历代为解决军粮供给、军费开支及补充国库储备,多组织兵士、利用人犯或招募农户垦种。主要采取军屯和民屯两类形式。军屯即以军事组织形式由军兵及其家属进行屯种,民屯即以民户为主体之有组织屯种,其中包括一般民户屯种及罪犯屯种。此外明代尚有商屯记录,即由山人招募农户所行之屯种。为了解决军队的粮食问题,曹操接受了枣祗、韩浩等人的建议,实行屯田。民屯由典农中郎将、典农校尉、屯田都尉负责;军屯由司农、度支校尉、度支都尉负责。民屯的农民称屯田客或典农部民,与国家按四六或对半分成。军屯的生产者称屯田兵或田卒。屯田制度促进了北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西汉文帝十一年(前169),募民垦北方边郡。武帝元狩四年(前119),以军兵五六万于西北屯垦。后历代多沿其制,至设专门机构管理屯田事宜。唐宋时,称军屯为屯田,民屯为营田。金元屯田甚盛,元代除军屯、民屯外,并有军民混合屯,分隶枢密院各卫、大司农司、宣徽院及行省。明代掌于工部屯田司。清沿明制,而屯田规模更大,有旗屯、卫所屯田、民屯数种,乾隆间,育设新疆屯田、回屯等,后因裁撤卫所,仅于漕运各地、甘肃、安西一带,新疆及湖广、云贵等地保持一定数量屯田。光绪二十八年(1902),因改漕运为海运,裁撤屯卫弁丁,屯户将多占田地纳地价于官,报明税契,听其管业,漕运屯田废罢。历代所行屯田,组织性强,耕种面积大,便于水利建设,变大片荒地为良田,对当时减轻农民负担、恢复发展生产、开发边疆起到积极作用。 158.屯田客 #RlI([f|&   其产品按收成多寡与政府分成。屯田客初专以农桑为业,不负担力役、兵役。三国魏文帝以后,屯田制度逐渐破坏,屯田客遂成为官僚大族依附农民。吴亦推行屯田,主要以被征服之山越人为屯田客。 t9P u:B6   158.监司 ]{.rx ),   官名或官署名统称。汉代、两晋及南北朝时期指刺史、侍御史及尚书左、右丞等有监察权的官员。《后汉书•左雄传》:“监司项背相望,与同疾疢,见非不举,闻恶不察。”宋代诸路转运使司、提点刑狱司、提举常平司有监察各州官吏之责,故亦有此称。明代则称提刑按察司。清代为司、道之统称。因藩司、道台有监督府县之责,故称。 + [| 2k(U   159.尚书台 My,ki:V?g6   官署名。秦、西汉少府有尚书署,掌收发诏命奏章。东汉称尚书台,亦号中台、内台,仍设宫禁中,职权进一步扩大,名义上隶属少府,实则只属皇帝,是参与决策命令、综理国事的政务中枢。各级官府奏章皆呈送尚书台,由其拆阅、裁定、记录、转呈、代奏,并向皇帝提供建议,参议政事。皇帝有成命,由其拟诏出令,下达三公府,有时不经三公,径下九卿。主管官员对诏令有异议,有权驳议。官吏选举、任免、课考、弹劾、诛赏、刑狱,无所不总。上自中央九卿,下至州郡,一切行政事务,由其分曹监督管理。虽置三宫,形同虚设,权归台阁。太傅、太尉、大将军等大臣如加“录尚书事”衔,始可参与国政,综理政务,成为真宰相。长官为尚书令,次官为尚书仆射,总领台事,参议朝事。左、右丞各一员,掌台内具体事务及监督诸曹。设尚书六员,分领三公、吏,二千石(后又分曹)、民、客(后分南北主客)、中都官诸曹,曹各置郎(侍郎、郎中)、令史。东汉末,仆射分置左、右。和帝以后,信用宦官,中常侍出纳王命,与尚书台分权。魏、晋以后,改称尚书省。然魏、晋、南朝宋、齐往往台、省互称。 e@ NS=U` <   160.建安七子 l?pZ dA E   指东汉献帝时,孔融、王粲、刘桢、陈琳、阮瑀yǔ、徐干、应玚等七位才华横溢的诗人,因献帝年号为“建安”,故称之“建安七子”。其中王粲《七哀诗》和陈琳的《饮马长城窟行》,是建安七子的代表作品。 ~y$B #.​l   161.赤壁之战 ​ Q .DtC   别称乌林之役。东汉末,曹操先后平定袁术、吕布、袁绍父子后,据有河北及中原大部。建安十三年(208)七月南征荆州,欲进而统一南方。时荆州牧刘表卒,表幼子琮举州降。寄寓于刘表的刘备,自樊率众过襄阳,退至当阳,遣关羽率水军往江陵接应。操率轻骑五千穷追,于当阳长坂大破备军,备率余众与羽及表长子江夏太守琦会于夏口。操军夺取江陵,将顺流东下,并写信给孙权招降。备遣诸葛亮请教于孙权,权犹豫未决,亮指出操军远来疲弊、不习水性、荆州民未服,孙刘合力必能破操,则鼎足之势成。张昭等则以势力悬殊,不如迎之。鲁肃劝权不可放弃已据江南之局面,周瑜力言操军可破之理由,权乃决心应战。以瑜、程普为左、右督,以肃为赞军校尉,率兵三万与备两万会于樊口,时操军约二十余万。是年东战于赤壁。时操军已有疫疾,初战不利,退至乌林,操军战船首尾相连,瑜将黄盖献计伪降,以斗舰十艘满载引火物,及接近操船舰同时发火,烧尽北船。时东南风急,遂沿及岸上营地。操军大溃,人马烧、溺死者甚众。瑜率军继进,操遂烧余船资,从华容败逃。瑜、备水陆并进,追操至南郡。是役操军兼以饥疫,死者大半,操留曹仁、徐晃守江陵,乐进守襄阳,引军北还。备旋地荆州四郡(武陵、长沙、桂阳、零陵),后又得益州,遂与孙、曹渐成三足鼎分之势。 4g$mz‑:vo   162.八议 kJ​ZB Q <^   古代刑法制度,即刑法中规定一些特殊人犯罪时享有免减刑罚特权的制度。始见于《周礼•秋官•小司寇》中之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八辟。至三国魏时正式列八议于律文,后为历朝沿用。共有八种:一曰议亲,即皇亲国戚;二曰议故,即侍奉过皇帝的旧友故交;三曰议贤,即有德行之贤臣名士;四曰议能,即能治国治军之杰出人才;五曰议功,即功勋卓越者;六曰议贵,即贵族和大官僚;七曰议勤,即公务勤谨者;八曰议宾,即前朝之王公大臣。以上八种人犯有死罪(十恶除外)者,司法需先行奏报,奉旨方可勾问,但不得拟罪,只能将事由奏报,由皇帝裁夺,一般均予免死,流刑以下照例予以免刑,并可纳银赎罪或以官品抵消刑罪。 N ​&-d8[~   163.九品中正制 5ok3q@1_]{   又称九品官人法。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吏选拔制度。东汉延康元年(220),曹丕用吏部尚书陈群建议,立九品官人之法。说见《三国志•魏志•陈群传》,事在曹丕代汉之前夕。然《宋书•恩幸传》言:“汉末丧乱,魏武始基,军中仓卒,权立九品”。据此则曹操时已有此法,或陈群据以立为定制。它的主要内容是,在各州郡选择「贤有识见」、有名望,善识别人才的官员任「中正」,查访评定州郡人士,将他们分成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等,作为吏部授官的依据。曹芳时,司马懿当国,于各州加置大中正,遂有大、小中正之别。九品官人之法初建时,乡邑清议,不拘爵位,褒贬所加,有劝励作用。然任中正者趋势则不暇举贤,畏恶则不敢疾恶,循至只问门第高下,不究贤愚善恶,实际上官员都从世家大族中选定,造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晋刘毅言其弊,“下品无高门,上品无寒士”)的情况。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都以此制选官。隋废。 <,`=m|z9k   164.九品混通 ^7 . 8 6 4   一作九品相通。魏、晋、南北朝时赋税办法之一。《魏书•食货志》称:“先是天下户以九品混通,户调帛二匹,絮二今,粟二十石。”此乃每户应纳之标准。而各户按资产多少分为九等,资产多者按高于标准量递增,资产少者按低于标准量递减,此法名为赀赋,即所谓“计赀定课,裒多益寡”。一说此法在西晋只限于户调。北魏实行均田制后,此法不再行。 t(\d;yby x   165.八公 fY} e.lD   晋代八个最高品秩官之合称。晋武帝即位后,中央最高统治阶层因人设官,既相沿周代之三公设太宰(即太师)、太傅、太保,又承袭汉代之三公置太尉、司徒、司空,另加大司马、大将军,合称八公。八公虽多为尊贵容衔,然职掌各异,太宰、太傅、太保同为上公,论道经邦;司徒、司空掌五教九土之差;太尉、大司马掌兵;大将军统政。 vaxNF%^~yN   166.八王之乱 U*( m'Ea   西晋宗室间争夺皇权的变乱,与乱者主要有汝南王亮,楚王玮、赵王伦、齐王冏、长沙王乂、成都王颖、河间王顒、东海王越。晋初大封同姓王,握军政实权,武帝死后,惠帝妻贾后与辅政外戚杨骏争权。元康元年(291),贾后与玮合谋发动禁军政变,杀骏。而大权却为亮及太保卫瓘所掌握,贾后野心未能实现。复使玮杀亮、瓘,事后反诬玮矫诏擅杀大臣,将玮处死。九年,贾后废太子遹。次年杀之,伦、冏以此为名,联兵入宫杀贾后。永宁元年(301),伦废惠帝自立,冏于许昌起兵讨伐,颖、顒举兵响应。禁军将领王舆起兵杀伦,迎惠帝复位,冏以大司马执政。太安元年(302)底,顒起病讨冏,乂于洛阳为内应,入宫擒杀冏而执政。二年,顒、颖合兵讨乂,联军屡败,洛阳旧困不饥,永安元年(304),越与部分禁军合谋擒乂,送于顒部将张方,为方所杀。颖入洛阳为丞相,复返邺城,以皇太弟遥控朝政。越挟惠帝率禁军攻邺,大败于荡阴,张方趁机再占洛阳。后并州刺使司马滕与幽州刺使王浚联兵破邺,颖挟惠帝奔洛阳。旋为张方送长安。永业三年(306),越再起兵杀颖、顒。同年毒杀惠帝,另立怀帝,权入越手,八王之乱终结。 ]O,! B''8k   荫客制两晋时期有关户籍的一项法令规定。西晋占田令规定官吏可以按照品级的高低荫庇亲属,多者可以至九族,少者可以荫三世。宗室、国宾、先贤后人及士人的子孙待遇相同;除荫亲属外,还可以荫衣食客及佃客:六品以上可以荫衣食客二人,七、八品二人,九品及御前护卫可荫一人;佃客则一、二品可荫五十户,三品十户,四品七户,五品五户,六品三户,七品二户,八、九品一户。荫客制使官僚荫客受到法律保护,西晋在荫客制普遍推行的同时又规定了荫客的数量,即国家在承认荫客的同时又试图在一定程度上加以限制,但是这种限制并没有完全起到作用。西晋时期,大官僚奴客众多,大大超过了法令允许的数量。至东晋,南北大族荫客现象也十分严重,达到毫无限制的程度,以致政府和大族在争夺劳动力方面形成激烈矛盾,出现了南北两方检括户籍的行动。 ]mn (l K   167.世兵制 ",B9 2[}Ar   魏晋南北朝时期通行的兵役制度。世兵制创立于三国,盛于西晋,东晋南朝逐渐衰落。所谓世兵制,就是将士兵全家从普通百姓中抽离出来,使其脱离民籍,集中居住,变为军籍,除了士兵本人终身为兵外,其家口世代亦需为兵,士死,其寡妻遗女也要配士家。由是世兵制使服兵役成为一部分人的特定义务,这部分人称作士,其家成为士家或军户。北朝后期,世兵制逐渐为府兵制所取代。 $f7#p4;}(   168.占田制 j\P47q'v#   西晋颁布的土地、赋税制度。是战国、秦汉以来「名田」制度和限田政策的产物。晋初社会经济有所发展,土地兼并渐趋严重,为加强对自耕农民的控制,及限制土地兼并,以保证国家赋税徭役的徵发,太康元年(280年)灭吴统一全国后,西晋政府遂颁布占田、课田令。占田、课田令规定: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减半,次丁女不课(男女年十六以上至六十为丁,十五以下至十三、六十一以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官吏以官品高卑贵贱占田,从第一品占五十顷,至第九品占十顷,每品之间递减五顷。此外又规定可依官品高低荫庇亲属,最多可至九族。 N FDi2L>Ba   169.户调制 |p4 F^!‑ 9   西晋时,废除九品混通制,实行定额租税制,即一夫一妇的家庭,纳户调帛一匹、粟二石。民年十五岁以上未娶妻的,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能从事耕织的壮年奴婢,八口出一夫一妇之调。耕牛二十头,出一夫一妇之调。产麻之乡,以布代帛,数同。户调制度的实行,改变了过去赋税徵收的混乱现象,对于自耕农来说,户调有所减轻;对于大地主来说,由于户调徵收到奴婢和耕牛,比率较低,负担还是增加了。而西晋灭亡后,东晋南北朝仍有实行,至太和九年(485年)均田制实施后,户调制才废止。 1,p7Sl^h   170.复客制 Re E6h\j   国家允许官僚大族所占有的佃客免除赋役。他们的佃客多由国家赐予,如东吴政府曾赐吕蒙“寻阳屯田六百人”。他们的佃客也有自行招募的,但也不向国家服役纳税。世袭领兵制东吴政权允许大族将领率领的兵可以世袭。东吴的兵需为将领种地,服各种杂役,实际上是将领的农奴。 Sy6Y3 ~ 7   171.门阀 1 xm8 w$%   门即门第,指家世族望;阀即阀阅,指功绩资历。门阀初指累世显贵之家,其后形成为以门第阀阅为依据的等级制度和观念。自秦至西汉,封建官僚的仕进尚不受门第阀阅所限制,不少公卿出自于寒素之家。东汉时,由于世家大族垄断察举征辟,操纵乡闾清议,门阀观念逐渐形成。在东汉末已习以为俗。但门阀成为一种政治制度,则是在魏晋以后。 ? D WF7{ 1   172.士族 EEEYNu/4/   士族亦称世族、势族、甲族、高门、冠族、旧门、著姓、右姓等,与庶族相对。南北朝、隋唐时身份性地主。东汉时逐渐形成。三国魏时,实行“九品官人法”,促成“公门有公,卿门有卿”,士族在政治上有特权,垄断仕途,并合法荫客,分割国家纳税户。其有侨姓、吴姓、郡姓、虏姓、膏梁、甲族、冠族、着姓、右族、华腴、旧族、高门之名。在学术上,以经学礼法传家,并实行“身份内婚制”,不和庶族通婚。两晋为士族鼎盛时期,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东晋时,三品以上官职几乎全由士族担任,后经农民战争冲击,江南生产力发展,庶族地主经济上升,士族地主势力逐渐衰落。至南朝,士族已丧失部分权势。北朝少数民族掌权,士族势力始终不及南朝时强大。隋末农民起义,“得隋官及士族子弟皆杀之”,士族势力受沉重打击,“名虽著于乡里,身未免于贫贱”。唐时,士族仍有相当政治地位,不少宰相出身士族,但已丧失垄断仕进与合法荫客之权。有些士族为考取进士,轻经学而重诗赋。“身份内婚制”开始打破,与庶族通婚。五代以后,士族地主势力逐渐衰落。 qt =gz 6 !   173.清谈 vrXU S9i.   魏晋名士以清谈为主要方式,针对本和末、有和无、动和静、一和多、体和用、言和意、自然和名教的诸多具有哲学意义的命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清谈的进行有一套约定俗成的程式,清谈一般都有交谈的对手,藉以引起争辩。争辩或为驳难、或为讨论。在通常情况下,辩论的双方分为主客,人数不限,有时两人,有时三人,甚至更多。谈话的席位称为「谈坐」,谈论的术语称为「谈端」,言论时引经据典称作「谈证」,谈论的语言称为「谈锋」。在清谈的过程中,一方提出自己对主题内容的见解,以树立自己的论点,另一方则通过对话,进行「问难」,推翻对方的结论,同时树立自己的理论。在相互论难的过程中,其他人也可以就着讨论主题发表赞成或反对的意见,称为「谈助」。到讨论结束时,或主客双方协调一致,握手言和,或者各执一辞,互不相让,于是有人出来调停,暂时结束谈论,称为「一番」,以后还可能会有「两番」、「三番」,直至得出结论,取胜一方为胜论,失败的一方为败论。 g"" 1f%U_p   174.魏晋玄学 { 9q~ b t   魏、晋、南北朝流行的一种崇尚老庄社会思潮,是研究幽深玄远问题的学说。语始见《晋书•陆云传》。魏晋名士以谈“玄”,释“玄”,崇尚虚无,空谈名理为风气,并建立起不同的流派,故名。“玄”这一概念,最早见于《老子》:「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以《老子》、《庄子》、和《周易》为经典,称为「三玄」,讨论有无、本末、动静、言意象,以及自然与名教等的相互关系,以综合儒、道、名、法诸家学说的新的思想形式,代替趋于衰微的汉代经学。魏晋玄学的主要代表人物有何晏、阮籍、嵇康、王弼、向秀、郭象等。其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综观魏晋玄学,其基本特点有:以「三玄」为主要研究对象,并以《老子》、《庄子》注解《易经》;以辩证「有无」问题为中心;以探究世界本体为其基本内容,有提出「以无为本」及认为「有」是独自存在的,不需要「无」作自己的本的思想;以解决自然与名教的关系为其哲学目的;针对汉儒支离繁琐的解释方法,强调在论证问题时把握义理,反对执着言、象,提出「得意忘言」、「寄言出意」的方法;以「辨名析理」为其的思维形式。由是形成两晋南北朝玄学的独有特色。魏正始年间,以何晏、王弼为代表,崇尚《老子》,辅以《易》学,提倡“贵无”,主张以寂然不动的“无”为世界的精神性本体,但也注重儒家的丧祭服制和历代的典仪,服膺孔子,以自然为本,名教为末,统一儒、道。宣传“以寡治众”,“君主无为”。史称“正始之音”。而阮籍、嵇康则视自然与名教为对立,主张毁弃礼法,“越名教而任自然”。认为达于“自然”,必能“通于治化”,幻想无君、无臣的自然社会。魏晋之际,裴頠批评“以无为本”,肯定万有存在的真实性,并反对寄生思想和纵欲主义,反对“贵无”和“崇有”,认为万物皆“块然自生”,用神秘的“自生”代替“无”为世界的本原,否定万有的真实性。主张“名教即自然”,君臣、上下之分乃是“天理自然”的体现。东晋以后,玄学与佛学趋于合流,其特点是以玄学解佛学,主要代表人物为僧肇,提出无不绝虚,有非真有,以一种非有非无,有无合一的学说,企图凌驾于玄学各派之上。至此,玄学岁余波未泯,但佛学已逐渐取代其地位。魏晋玄学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思想文化背景:它是由汉代道家思想、黄老之学演变发展而来的;又鉴于汉末儒学衰落,为弥补其不足而产生出来的;它亦是汉末魏初清谈直接演化而来的产物。 G S_'&Yj   浮客魏晋南北朝时期脱离本乡户籍,逃亡外地之人。当中多为豪强大族佃客,不入家籍,无赋役租调。 175.侨州郡 ?s / ]k#H   八王之乱和永嘉之乱后,北方人口大量南迁,为应付大量南下移民,东晋南朝政权利用侨寄的方法,设立了众多的侨州、侨郡和侨县,以安置北方南迁来的移民。政府在流民聚居之地,按流民原籍之州、郡、县的名称设立临时性地方行政机构,进行登记和管理,并以流民中的大族担任刺史、太守和县令。侨州郡县原意本是寄寓,并无实土,侨州郡县的户籍亦只属于临时性质,著籍者可享受免除徭役的优待。侨州郡多在丹阳、晋陵、广陵等郡境内,侨州多以司、豫、兖、徐、青、并六州为名,侨郡、侨县更是不可胜数,由于侨州郡、县数目繁多,故此在行政管理上造成诸多不便,统属亦十分混乱。由于十六国时期北方曾发生过多次战乱,令致大量移民南迁,于是侨州郡越来越多,领土却越来越小,有时甚至会出现两郡同置一县和两州同治一郡的双头郡县,行政区划十分混乱。为解决问题,东晋南朝曾多次实行土断,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由是裁撤或合并一些流寓性的地方机构,许多侨州郡县被省并。但在省并的过程中,朝廷又往往把一些江南的县邑,转移给侨州郡管辖,使得侨州郡有了实际辖地,这样不仅没有彻底消除侨州郡,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搞乱了长江中下游固有的地方行政系统。 # / a>dK   176.侨人 =oz $ uD}?   东晋南朝时期特指寓居南方之北来人口。西晋末中原大乱,自东晋元帝寓居江左,百姓纷自北南奔,谓之侨人。皆取旧壤之名,侨置郡县,往往散居,无有土著,准其暂挟注本郡,免除赋役。日久侨人安家定居,数经土断,多以其居地为籍,纳税服役同于郡县土著编户.土断东晋南朝撤消侨州郡县,将侨人编入所在郡县户籍,谓之土断。两晋、南朝时重要措施之一,即以土著为断。指以现居地为准,将人户著之于籍。其旨意、方法因时而有差异。西晋武帝太康五年(284),汝南王司马亮、司空卫瓘上疏,咸用土断,使举善进才,各由乡论,以纠九品中正制之流弊,是为土断之始。晋廷东迁后,北方侨人日回月徙,南方流民去来纷杂。侨州郡县无定界,侨人皆免调役。侨姓士族广占田园,隐匿人口,朝廷赋役日削。政府为明考课、定税收,先后于成帝咸和中、咸康七年(341)、哀帝兴宁二年(364)和安帝义熙九年(413)多次实行土断。咸康七年(341年)诏核实编户,令王公以下至庶人皆正土断白籍。哀帝兴宁二年(364年)三月初一庚戌日,桓温厉行土断,检括户口,称「庚戌土断」。安帝义熙九年(413年) 太傅刘裕再申前令,取消白籍,裁并侨州郡县,史称 “义熙土断”,一时“财阜国丰”,“豪强肃然”。南朝宋孝武帝大明元年(457)、宋后废帝元徽元年(473)、齐高帝建元三年(481)、梁武帝天监元年(502)和陈文帝天嘉元年(560),亦曾多次土断,但执行中巧伪甚多,或窃注黄籍,或却而复注,故成效甚微。 ANh7`AU uO   177.宗主督护制 nA $z p   北魏初期政治制度。宗主也叫做坞主或壁帅,是在「五胡十六国」末期南逃的豪强大族。他们拥有众多的宗族、部曲,修有坞壁,建有甲兵,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豪强的武装首领。依附其下的农民往往有数百家、上千家,乃至万家,均为他们的私家人口。这些豪强被称做宗主,依附于他们的各类农民则是宗主的包荫户。宗主与包荫户之间是一种主人与佃客的关系。而佃客形同于农奴。北魏统一之初,只是消灭了一些敌对政权,对这些遍地存在的宗主无法根除。为了稳定统治,便于征徭征税,于是就采取妥协政策,承认宗主对于包荫户的控制和奴役,并且以宗主对于包荫户的统治作为地方基层政权,以世家大族为宗主,督护百姓,于是形成「宗主督护制」。宗主在政治上都是一些大大小小的割据势力,宗主控制下的包荫户多数没有户籍,他们只为宗主的私家人口,任凭宗主剥削和奴役,国家不得征调亦不能干预。太和十年(486)改行三长制后,此制遂废,但三长仍多为宗主充任。 vDl 6TKXcu   178.三长制 *F7k sLH|q   三长制是北魏中期为控制户籍,及取代宗主督护制而实行的基层政权组织。孝文帝太和十年(486年),纳内秘书令(给事中)李冲建议实行三长制。内容包括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称为三长。三长必须由乡里中能办事而又谨守法令的人担任,职掌为每四年造一次户籍,检查户口,掌握乡里人家的田地、户口数量,监督耕作,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兵役及照顾孤贫老弱,维持治安等。邻长可免除一夫征戍,里长二,党长三。推行三长制使课有常准,赋有恒分,苞荫之户可出,岁贯彻均田令、发展生产和加强中央集权均有利。废除宗主督护制和实行三长制,沉重打击了世家大族的利益,因而遭到不少守旧派的反对。但在北魏文明太后、孝文帝和李冲等执政大臣的坚持下,三长制得以继续实施。三长制之行,加强了中央集权,使所征租调有所根据及确立准则,加上大量的隐匿户得以清查,因此数年间,国家财政收入增加了几倍,社会经济有所恢复和发展,一时天下称为便利。北魏后来的均田制,就是在三长制的基础上推行的。 M_​asf7| v   179.均田制 !;EG骑”,分隶十二卫,基本上代行了府兵宿卫的任务。征防兵士中,府兵本来就少于兵募,武后时出现了防卫本州的团结兵;玄宗初,军镇又出现了来自召募的健儿。那时,军府空虚,府兵番上宿卫已经不能足额,征防必然更难从府兵中征发,实际上除了被强留下来的以外,诸军府兵员的缺额大概很少得到补充开元二十五年(737),玄宗下诏命令诸镇节度使按照防务需要制定定额,在诸色征行人和客户中召募自愿长住镇戍的健儿,“便令常住”。二十六年,又下诏说诸军召募的长征健儿业已足额,以后不再从内地调发,原有兵士(包括兵募、键儿等)非长征者一律放还。这就在法令上停止了调发府兵征防。天宝八载(749)鉴于军府无兵可交,遂停折冲府上下鱼书,府兵制终于废止。此后,折冲府只有兵额和官员,既没有兵,也没有驮马、武器等各项军资。但终唐之世,军府空名仍然存在。 184.北府兵 "DWw]\xO](   东晋南朝时期,京口(今江苏扬州)是南方政权在江东的军事重镇,时称北府。这里是北方南下流民集中留居的地方,也是南方政权的主要兵源所在。东晋大臣郗鉴、桓温均以此为基地组建军队,并募北方流民和江淮间富有战斗经验的农民,在京口组成一支精锐部队,号称「北府兵」。桓温死后,谢安当政,遣其子谢玄去京口重新组建北府兵,其时北府兵的士卒和下层将领皆由招募而来,他们多为北方南下流寓淮南的流民及流民武装的首领,有丰富的作战经验,骁勇善战。北府兵对东晋后期的局势产生了重大影响。太元八年(383年),在淝水之战中,东晋北府兵以少胜多,击败了前秦的数十万大军。这支军队还曾镇压了孙恩、卢循率领的反晋起事。 ]I pLF#   185.淝水之战 7bC 1!x*qw   东晋以少胜多,击败前秦的重大战役。因战役主要发生在淮水支流肥水一带,故名。前秦苻坚统一中原后,不顾群臣谏阻,于太元八年(383)八月,强征各族丁壮,率戎卒六十余万、骑二十七万大举南下,自恃“有众百万,资仗如山”,“投鞭于江,足断其流”,企图一举统一南北。晋相谢安以谢石为征讨大都督,率北府兵八万拒之。十月,苻融率前锋三十万渡淮水,占寿阳,遣梁成率兵五万屯洛涧。苻坚留大军于项城,引轻骑至寿阳,遣所俘晋将朱序至晋营说降,序劝石乘秦军未集,速战败其前锋。石从之,十一月遣刘牢率北府精兵五千趣洛涧,一战击溃秦军前哨,阵斩梁成。坚登寿阳城,望晋军阵容严整,以为八公山上草木皆兵,始有惧色。晋军进至淝水,约秦军后移,以便渡河决战。坚欲半渡击之,乃挥军稍退。兵士厌战,一退不可止;鲜卑慕容垂、羌族姚苌等心怀异志,希望秦军失败以便割据;加以朱序于阵后大呼秦军已败,晋进趁机渡江猛攻,秦军大乱,自相践踏,死者蔽野。走者闻风声鹤唳,皆以为追兵且至,昼夜不敢息,乃草行露宿,饥冻者甚众。坚中流矢,单骑逃至淮北,退回长安。是役后,晋乘胜收复河南地区,秦则土崩瓦解,北方再度大分裂。肥水之战进一步确定了早已存在的南北对峙的局面,东晋的胜利使南方避免了一场大的混乱和破坏,经济得以继续发展。 w ​Ofx7 D   186.敦煌石窟 =1/d>k k e   甘肃敦煌一带石窟的总称,当中包括敦煌莫高窟、东千佛洞、榆林窟、西千佛洞及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五个庙石窟等。有时也专指莫高窟。莫高窟在今甘肃省敦煌市中心东南的鸣沙山东麓的断崖上,创建于前秦建元二年(366年),历经北朝、隋、唐、五代、宋、元等朝代。现存洞窟492个,历代彩塑2400多尊,壁画4.5万余平方米,唐宋木构窟檐5座。洞窟最大者高40余米、30米见方,最小者则高不过几十厘米。而窟外原有殿宇,有木构走廊与栈道相连。壁画则多以佛像和佛经故事、佛教史迹、神话等为题材,构图精美,栩栩如生。造像为泥制彩塑,分单身像和群像。其中最大者高33米,最小者仅0.1米。壁画除佛教题材外还绘有出资建造石窟的供养人像和耕作、狩猎、捕鱼等社会生活状况。1900年发现了藏经洞,出土了大批古代写本和其他文物。西千佛洞位于今敦煌市西南湖店附近党河北岸的断崖上。始建年代晚于莫高窟,现存洞窟20个,窟形、壁画同于莫高窟,塑像多为后世重修。榆林窟位于安西县城西南的踏实河两岸,现存洞窟41个。东千佛洞位于今安西县城东南桥子乡的山谷中,约始建于西夏之前,今存有洞窟23个,塑像有说法像、思维像、高僧像等,壁画题材内容、艺术风格与榆林窟同时代壁画相同。五个庙石窟位于今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城南党河上游的峡谷中,始建于北朝晚期,今存洞窟4个,并无塑像遗存,壁画多经变和密宗佛像。敦煌石窟始自十六国,至清代千余年间不断修建,其塑像、壁画比较集中地反映了历代佛教艺术的发展,形成具有独特民族风格的敦煌石窟艺术体系。其中莫高窟更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 u1 @&o9   187.鲜卑 16;r+.FB‑'   两晋南北朝时北方少数民族名,东胡别种,东汉游牧于希喇木伦河与洮河之间。先附于匈奴,北匈奴西迁后,居匈奴故地,并其余部,势力渐强。东汉桓帝时,首领檀石槐建立军事行政联合体,分东、中、西三部,各置首领,名曰大人。檀石槐死后,联合体瓦解,有步度根、柯比能等大人,各拥所部,归附东汉及曹魏。晋、南北朝时期,有慕容、乞伏、秃发、宇文、拓跋等部,先后在今河北及西北地区建立地方政权。拓跋氏所建的北魏,统一长江以北地区,建都洛阳,学习汉人文化和生产技术,发展农业,改革俗习,并定拓跋姓氏为元。 ly!vbpE_   188.北魏孝文帝 I-L52% E]   (467—499)即元宏,或作拓拔宏,北魏皇帝,公元471—499在位,鲜卑族,献文帝长子。皇兴五年(471)即位,改元延兴。时年幼,由祖母冯太后临朝。太和九年(485),实行均田制,次年立三长制。十四年,太后死,乃亲政。十七年,由平城迁都洛阳,此后几年中,大力推行汉化:禁止鲜卑语,凡朝廷官员年三十以下者均需讲汉语;禁鲜卑服,令着汉人服装;改胡姓为汉姓,以拓拔氏为元姓等;变南徙鲜卑人籍贯为洛阳人,死后葬于洛阳;鼓励与汉人通婚,自己与皇弟均娶汉世家大族女为妃;行门阀之制,以鲜卑八姓和汉五姓为最高门第,凡厮养之户不得与士民为婚;参照汉、晋、南朝典章旧制,审定新律令、管制及朝仪。由督劝田畴,分遣侍臣巡访民间,赐贫穷孤老以粟帛。亲祠孔庙,至太学问博士经义。为推行改制,曾处死太子恂,又平定鲜卑贵族元隆、元业及官僚穆泰、陆睿等人之叛乱。虽戎马倥偬,仍喜好读书,举凡五经、史传、百家之言,无不该涉。坐讲儒学,善谈《老》、《庄》,尤精释义。诗赋铭颂,任兴而作。听览政事,从善如流。又多力善射,屡兴兵南攻齐,欲成一统之业。二十三年,复亲征齐,病死于谷塘原行宫。谥号文帝。庙号高祖。 2hD (zU Sy   189.水经注 V'-}B6 3S>   书名。北魏郦道元著。四十卷,起文二十倍于《水经》,内容丰富,体例严谨,所记河流,除《水经》记载的干流一百三十七条外,又引及支流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详细记载了河流所经地区的山陵、原隰、城邑、关津的地理情况、建置沿革和有关历史事件、人物,甚至神话传说。是六世纪前中国最全面而有系统的综合性地理名著。文笔绚丽生动,在文学上也具有较高价值。引用书籍多达四百余种,今多不传;还记录了不少汉、魏间的碑刻。本四十卷。宋代已佚五卷,今本仍作四十卷,乃经后人分割以足原数。治本书者颇多,著名版本有明《永乐大典》本,清全祖望《七校水经注》、赵一清《水经注释》、戴震《水经注武英殿聚珍本》、王先谦《合校水经注》和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等。 @y" /h h_?   190.六镇 Z$a5v u*pg   北魏统治时期,经常受到北方强大游牧民族柔然的威胁。当北魏大军南下作战时,柔然骑兵就经常侵入北魏境内。为了拱卫首都平城,防御柔然的侵扰,北魏前期,就曾在平城以北边境设置了六个军镇,自西而东分别为沃野、怀朔、武川、抚冥、柔玄及怀荒。六镇扼守交通要道,有着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北魏前期和中期,对六镇十分重视,边镇置都大将及僚属,镇下置戍,镇兵巡行防戍。六镇将领全部由鲜卑贵族担任,戍防军人则主要是鲜卑人或来自中原的「强宗子弟」。仅沃野一镇,就有镇将、僚吏八百余人。北方另一游牧民族高车,亦先后有数十万人归附北魏,并也被安置在六镇地区。 北魏后期,特别是孝文帝迁都洛阳后,北魏王朝着重经营中原,六镇的战略地位相对减弱,六镇将士的社会地位也日渐低下。鲜卑贵族子弟受到歧视,仕途艰难。这一时期被派往防戍六镇的人,多为流犯或死囚,称为「府户」、「兵户」,与六镇将士统称为「镇户」。北魏后期,社会矛盾逐步激化,最终引发了六镇起事。起事失败后,六镇兵民二十万被遣散到河北的定、冀、瀛三州,六镇从此废弃. [UP-BX(   191.白籍 6\9 Zc -%   东晋、南朝侨寓户之册籍。因书以白纸,故名。时侨人著白籍,属不定居、无实土之虚悬流寓户口,皆无赋役。东晋南朝数度核实编户,王公以下皆正土断白籍。 "UNWbsn6Qr   192.黄籍 `f|G w 5R   两晋南北朝郡县正式户口册籍。因书以黄纸,故名。西晋郡国诸户口为黄籍,皆用一尺二寸札,已在官役者载名。东晋南朝黄籍为江南土著户之版籍,其中多为纳税服役实户。 Z q ONK ^   193.僧籍 h? 8I`Z)h   僧籍即僧尼之籍。南北朝时期佛教极盛,寺庙遍于天下。由于南朝僧尼皆不贯民籍,所以天下户口,几亡其半。北魏时僧尼须入僧籍,归于僧曹管理。至于那些无籍之僧尼,朝廷则精加检括,罢遣还俗。北魏孝文帝迁洛年逾二纪,寺院夺取民居三分且一。至北齐末,寺院超过四万所,僧尼数目更近三百万。绢衣之众,参半于平俗,黄服之徒,数过于正户,以致国库空虚。北周武帝灭佛后,僧人多去其籍而为郡县编户。 ; ?q>F3 n   194.僧祗户 bXiOf#: ''   僧祗户为北朝僧曹所控制之人户,所谓僧曹即掌天下寺院之衙署,其户与佛图户合称为「寺户」。北魏文成帝从昙曜之请,平齐户及诸民有能岁输谷六十斛入僧曹者,即为僧祗户。粟为僧祗粟,俭岁赈给饥民。僧祗户名属僧曹,实为寺院依附人口,地位低于编户齐民。北周武帝建德三年(574年)下诏灭佛,僧祗户划归郡县,纳入编户。 |‑H .​   195.府户 B(eC| :w[z   北魏杂户之一。北魏诸征镇大将依品开府,边防诸镇所辖兵户即为府户。北魏初,征发中原强宗子弟及以拓跋部众留镇北部。孝文帝太和以降,府户累世戍边,地位日降,往往处世无入朝之期,在生绝冠冕之望,遂失去清流地位。其时被征服之少数民族部落及发配戍边罪犯亦为府户,他们受镇将驱使,役同斯养。 XCo3pB Wq~   196.北朝石窟 Q>% {D‑n\?   石窟艺术是北朝雕塑艺术的杰出代表。石窟寺是一种佛教的建筑形式,起初是以洞窟为主,后来发展到露天摩崖造像。中国古代石窟的开凿是随着佛教的传播方向,由西而东,由南而北的。中原地区最为著名的石窟是山西大同云岗石窟和洛阳的龙门石窟,西北则有敦煌石窟。云岗石窟始建于北魏文成帝兴安元年(452年),由名僧昙曜筹画设计,主要洞窟开凿于文成帝和平元年(460年)至孝文帝太和十八年(494年)之间,其规模庞大,其中最大的佛像更高达17米。北魏太和十八年,孝文帝迁都洛阳后,又开始在洛阳城南的龙门凿窟造像。龙门现存石窟1352个,造像9700余尊,约有三分之一为北魏时所开凿。石窟中的石像有佛、菩萨、天王、力士等。大型佛像神态肃穆安详,寓动于静。窟壁多饰以浮雕,有小型造像、佛教故事,还有礼佛图像等,形态逼真,场面生动。石窟中还保存了不少碑铭题记,是研究书法和历史的珍贵资料。 :`Z 'vRj   197.云岗石窟 u ) ​ h r   佛教石窟。位于山西大同市西郊武周山南麓,与敦煌石窟、龙门石窟并列为中国佛教三大石窟。云岗石窟始建于北魏文成帝和平元年(460年),另有说是兴安二年(453年),约完成于太和十八年(494年)。石窟依山开凿,东西绵延1千米,现存主要洞窟有53个,小龛1100余个,造像5.1万余尊,其中最高者近17米,最小者则仅几厘米。早期开凿的昙曜五窟平面为椭圆形,风格古朴,无后室,以造像为主,并以北魏道武帝、明元帝、太武帝、文成帝、孝文帝五个皇帝为尊主的象征。石窟开凿目的是为祈福,以及宣扬皇权的至高无上,因此佛像多十分高大。其中第十九窟,主像高达16.8米,第二十窟的露天造像高13.7米,均为云岗石窟的代表作。稍后开凿的各窟风格则精细优美,飘逸洒脱,平面多为长方形,有后室,中央更雕凿了大佛像及四壁、拱门,而窟顶则雕饰有众多小佛像、飞天及佛经故事等。后世曾在北魏雕凿的石窟基础上多次修缮,或增建佛寺,尤以辽金两代最盛。云岗石窟的雕刻技艺超凡,以其特有的艺术和历史价值成为中国古代石窟艺术瑰宝。 BH*+z   213.隋代科举制 ! ! 9 l@‑   为隋代通过考试选拔人材的制度。魏晋以来,均以「九品中正制」选拔、任用人材,由是导致门阀世族垄断朝政。隋代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打击门阀世袭,故在开皇末年实行科举制,规定六品以下官吏须由尚书省吏部铨举,废除了传统的州郡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隋代的考试制度,除有秀才、明经科外,炀帝时又加了进士科;进士只试策,明经除试策外还试经。这两种科目都适应了一般士绅的要求,通过考试,即可入仕。由是就算是一般庶族寒门,只要有才就有机会跻身掌权的统治阶层中。后来唐代进一步完善科举制,起到奖拔寒庶、抑制门阀的重要作用。 tq^d1b(j4   214.大运河 C" =^ (HU   隋炀帝时开凿了沟通了洛阳和杭州的大运河。大业元年(605年)隋炀帝征发河南、淮北一带人开通济渠,由洛阳西引谷水、洛水到黄河,再由板渚引黄河入汴水,又从开封以东引汴水入泗水,最后通于淮水。同年,又征发淮南人开山阳渎,自淮安引淮水。绕扬州、仪征入长江,即原来吴王夫差开的邗沟。大业四年(608年),征河北人开永济渠,引沁水南达黄河,北通涿郡(今北京)。大业六年开江南河,从京口到余杭。这条运河长达四五千里,是沟通南北的大动脉,适应南北经济交流的需要,加强了南北联系。 G ​d​08R W   215.庄田 ZK T~\l   亦指隋唐时期的封建皇室、贵族、官僚、地主及寺院道观所占有的以土地为主的产业。又称田庄、别业等。在开元、天宝时期,地主、官僚庄宅周围的田地不断扩大,庄田或庄园的称呼普遍使用。建中元年(780)实行两税法后,庄田成为土地占有的主要形式。唐代地主一般把庄田租给农民耕种,收取地租。租种庄田的农民,一般称为庄客、田客,他们要把收获的粮食一半以上作为地租交给地主,他们对地主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还要服一些临时的劳役,有的庄客也要从事一些手工业劳动。庄田产品多用于自给,少数也出卖。 d|, B* N(w   216.玄武门之变 Q:#Kt @W   唐朝统治阶级内部一场争权夺利的斗争,唐朝建立后,李渊封长子建成为太子,协助处理军国大事,实力雄厚的次子世民文武双全,武功卓著,形成两大势力。建成联合四弟元吉,准备除掉世民。626年六月四日,世民先发制人,在玄武门设下埋伏杀死建成、元吉。不久,李渊让位给世民。这次事件史称“玄武门之变”。 yX​dJ5Me(T   217.贞观之治 xn)eb# r   唐贞观时,太宗君臣以隋亡为鉴,孜孜求政。国家重新统一,继续实行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科举制和三六部制。修订律令,健全法制,改善吏治,减轻赋税,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名臣房玄龄、杜如晦、魏征、王珪、李靖、李绩、戴胄、马周、长孙无忌等悉心辅政直谏,太宗励精求治,纳谏蔚成风气,致使政治清明,经济复苏,户口增加,社会安定,民族关系缓和,中外友好往来增多。史载贞观四年(630)“天下大稔,流散者咸归乡里,米斗不过三四钱,终岁断死刑才二十九人”。“民物蕃息”,“号称太平”,故旧史家誉为“贞观之治”。贞观后期,太宗逐渐骄奢,厌烦谏诤,又因连年征战,赋役加重,国家治理情况不如前期。 %j=xL V\   218.租庸调制 x` #|8   唐代前期的赋税制度。规定课户每丁纳租粟二石。调随乡土所产交绫(或绢、絁)二丈,如纳布为二丈五尺,输绫、绢、絁者纳绵三两,输布者纳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无事则收其庸(以纳绢、布代力役),每日折绢三尺(布加五分之一);有事而加役者,十五天免调,三十天则租调俱免,正役和加役不得超过五十天。租调征收时,据收成好坏,定减免办法。凡水旱虫霜灾害,十分损四以上免租,损六以上免调,损七以上课役俱免。若桑麻损尽者,各免调。特殊人户有豁免租庸调权。五品以上官员及皇室、外戚等俱可按规定免赋役,六品以下、九品以上官吏可免除本人课役,男老及男废疾、笃疾、寡妻妾、部曲、客女、奴婢等,亦不课。天宝年间,每年收入租钱二百余万缗,粟一千九百八十余万斛,庸调绢七百四十万匹,绵一百八十余万屯,布一千零三十五万余端。租庸调以人丁为本,不论土地、财产多少,按丁交纳同等数量绢粟。故唐代客户和不客户的比例为1:1,简言之,一户需承担两户的赋税。租庸调制必须配合以均田扎的施行才能实行,客观上需有安定的政治环境及健全的户籍制度才能准确按丁授田及征收赋税。租庸调项目分明,官吏无从作弊,此外百姓所交纳的都是本身已有的,如粟出自口分田,布帛出自永业田,故不需改售农作物为货币的纳税,避免了因物价升降带来的影响。租庸调的税率也较前代轻,如八十亩口分田纳粟二石,约为四十税一,比汉文景三十税一还轻。二十日的庸也低于汉朝三十日的力役。户调二丈,较晋的户调少六倍,除了益于民生外,对唐初国计也有帮助。在租庸调实施期间,由于民户是固定于均田之上,政府有完整的户籍记录,故政府的税收实较稳定,不会有失去预算的情况出现。租庸调和均田制的破坏是相关联的,连续九年的安史之乱,更有力的冲击了租庸调制,激化了土地变异和人口流移,租庸调的根本精神已经无法适应变动的社会,建中元年(780)随着两税法的实行,租庸调正式废止。 U Og 4 E   219.《唐律疏议》 5}/TB_ W7j   书名。本名《律疏》。唐高祖时开始制订唐律,太宗时修订完成,唐永徽三年(652),高宗时又命长孙无忌等人对律文逐条加以解释,叫做“律疏”。 并设有问答,成三十卷,于次年颁行。律疏与律文具有同等效力。疏与律统称为《永徽律疏》,后世称为《唐律疏议》。开元二十五年(737)又重加刊定,故今所见刊本有永徽以后的地名、职官、名物及避讳字样。全书分十二篇,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五百条。《唐律疏议》是我国现存最早的、最完整的封建法典,为唐后各代立法所本,并对日本、朝鲜、越南的古代法律产生一定影响。 B‑Rx`83CK   220.古文运动 )38M~ / ^l   魏晋以来骈文盛行,只注重声韵词藻对偶,不能自由反映现实生活。初唐陈子昂开始用古代散文写文章,到中唐在韩愈、柳宗元的大力提倡下,古文逐渐代替骈文,称为古文运动,古文运动是一个改革文体文风运动。是唐代文字的一项重大成就。 L , XWX8   221.安史之乱 d/ 57; 6I_   唐安禄山、史思明发动的叛乱。玄宗后期,重用李林甫、杨国忠,政治黑暗,中央实力削弱,藩镇握有重兵,节度使在其辖区内军政、民政、财政无所不统,成为地方割据势力。天宝十四载(755)十一月,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安禄山伪称奉密诏讨杨国忠,率藩、汉十五万军于范阳(今北京)起兵叛乱,连败唐军,攻入洛阳。次年正月,自称雄武皇帝,占有河北大部州县。七月,玄宗逃往蜀中,朔方留后杜鸿渐等迎太子李亨(肃宗)于武灵(今属宁夏)即位。叛军进入长安,所至烧杀抢掠。至德二载(757),安禄山被其子安庆绪所杀,唐将郭子仪等与回纥援军收复两京,安庆绪退至邺城(今河南安阳),安禄山部将史思明降唐。次年,史思明复叛,并南下救援安庆绪,解邺城之围,干元二年(759)杀安庆绪于范阳,自称燕帝,再度南下攻入洛阳及附近州县。上元二年(761),叛军分裂,史思明被其子史朝义所杀。宝应元年(762)十月,唐军收洛阳,叛军北逃。次年正月,史朝义穷蹙自缢,叛乱始平。安史之乱是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叛军攻占洛阳、长安,黄河流域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经过8年战争,才被唐将郭子仪、李光弼等平定,严重破坏社会生产,唐朝从此由盛转衰,北方形成藩镇割据局面。 两税法唐后期主要税制。安史之乱后,均田制彻底破坏,居民大量流移死亡,户籍紊乱,租庸调无法征收。德宗建中元年(780),宰相杨炎主持改变旧税制度,废除以丁身为本的租庸调制,实施以资产为宗的两税法,分夏秋两次征收。其基本原则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薄;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夏税不过六月,秋税不过十一月。主要内容为:①取消租庸调及一切杂徭、杂税,但保留丁额。②不分主、客,一律按当时居住地为准,加纳赋税。③没有固定住处的行商也要纳税。④不再按丁征税,改为按资产和田亩征收,地税以大历十四年(779)的垦田数为准。⑤量出制入,全国无统一税率。自此,国家对百姓的征敛重点由税丁转向税产,这一变化影响国家的诸多经济政策,包括对土地兼并开始采取放任态度,重新丈量土地而轻视核查户口等等,这些做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税收集中在贫苦农民身上的赋役负担不均的不合理状况,对改善当时的社会状况和广大贫苦农民生活有积极作用。户税以钱定数,而货币流通量不足,渐至钱重物轻,农民实际负担随着物价不断加重。一些小的附加税并未包括其中,政府仍有加重剥削的机会。而两税法下土地买卖合法,兼并加剧,贫民卖地而不移税,产去税存,只有逃亡,或沦为佃户、庄客。此后,宋、元、明历代田赋均为夏秋两季征收,亦沿称两税,但具体内容则有不同。宋代作为乡村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土地税。夏税主要有丝、绵、丝织品、大小麦和钱币,秋税主要有稻、粟、豆类和草。南北农作物不同,税物品种亦不同。南方夏税多以税钱作为税物的折纳单位,北方一般没有夏税钱。每亩田地平均纳税一斗,但一般以田地肥瘠,将两税分成若干等级。如福州(今福建)在北宋初,分田地为两等:中田每亩夏税钱四文四分,秋税米八升;下田每亩夏税钱三文七分,秋税米七升四匀。除个别地区外,两税一般不重。但官府用沿纳、支移、折变、脚钱、加耗、预借、重催、义仓、大斗、大斛、斗面、斛面、呈祥等名目加税,使两税成为最重的负担。元代南方实行两税,秋时征粮,夏税征大小麦或丝绵、布等实物,有的还折合成钞。每亩田征收的夏税税额各有不同,无统一规定。交税时,正额外,还加纳鼠耗、分例,每石税粮另纳七升。明初行两税,分夏税、秋粮。洪武时,夏税为米麦、钱钞、绢,秋粮为米、钱钞、绢。弘治以后,所征之物可以折征。万历九年(1581)于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不再用两税名称。总之,两税法是与当时土地高度集中以及商品经济不断发展情况相适应的,是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进步,它承认田土自由转移与庶民阶层的分化,课征基准转为户的贫富,确立纳税货币化的税制。定量出为入的赋制,反映了中国古代赋役制度发展的基本趋势,即收税标准以人丁为主向土地为主的转变,奠定了唐后期到明中叶的赋税制度基础。 V|h/‑ a\P   222.通典 Wy'H4Rg8   书名,唐杜佑撰,二百卷。书成于贞元十七年(801)。通记历代典章制度建置沿革史,始于传说中唐天宝末,间及肃宗、代宗、德宗三朝。分为食货、选举、职官、礼、乐、兵、刑、州郡、边防九典,各冠总论,下系子目,凡有一千五百八十四条,正文约一百七十万字,注文约二十万字。取材博综古今,广采群经、诸史、地志,汉魏六朝文集、奏疏,唐国史、实录、档案、诏诰文书、政令法规、大事记、《大唐开元礼》及私家著述等,皆按时间顺序分类纂次。各典于历代制度多究其原本,明其始末,并引前人议论,参以己见,见其得失,其中以食货、职官、边防各典较为精到。为中国典制文化专史的首创之作,对后世史书编纂影响甚巨。内容略古详今,唐代部分约居全书的四分之一,多属原始数据,其价值不在《唐六典》、《唐会要》等书之下。惟记事偶有遗漏,兵典叙兵法而不载兵制,礼典一门竟全书之半,于体例殊未允当。亦已窜入宪宗朝数事。书约初刊于北宋。 w;;.bz m   223.永贞革新 r#K; @wu2   唐朝后期宦官专政,“永贞革新”是一场反宦官集团的革新运动。永贞元年(805年),顺宗即位后,任用王叔文、王伾、柳宗元、刘禹锡、韦执宜、韩泰、韩晔、陈谏、凌淮、程异等进行改革。革除官吏在正税以外的进奉,罢去宦官扰民的宫市和五坊小儿,并准备夺去宦官手中的兵权。可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被视破,宦官首领俱文珍等人顽强抵抗,逼顺宗禅位给太子李纯,即唐宪宗。二王被贬逐,后王叔文又被赐死,王伾死于贬所。柳宗元等被贬为边州司马,革新失败。历史上也称作“二王八司马事件”。 M=}vDw‑]Q   224.飞钱 s57-<&@J 9   亦称便钱,唐时私人创设的货币汇兑方式。始见于元和元年(806),因商品经济发展,铜钱缺不付敷用,来京贸易之商贾,将销货款委托各道进奏院(诸藩镇驻京办事处),诸军府、节度使或富家领取半联票券,持券轻装趋四方,合券即可取款。此举可解除商旅长途携带钱帛及各地运输税钱入京之劳。后官府欲独占飞钱之利,于元和七年限定商贾向户部、度支、盐铁三司飞钱,每缗收费百钱,但因官营信用不固,虽免汇费,商人多不肯至,仍未取代民营。 N Y5?T0/[   225.《元和郡县图志》 ?]fd g;?@   书名,即《元和郡县志》的原名。唐李吉甫撰。四十卷,目录两卷。书成于元和八年(813)。仿《括地志》体例,以元和时全国行政区划为准,依十道分卷,据四十七镇分篇,篇首各冠地图。分叙以府州为单位,大抵首列户名,次叙沿革,继以府境八至、贡赋,终以辖县建置、去州府里程、山川、河流、城邑、名胜、古迹及历代大事。凡垦田、监牧地、水利设施、工矿盐政、军事设施、病马配备、重要关亭寨障,无不叙及。所记开元、元和户数、乡数、贡物名品、各地境界及去长安里程,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有关自然、经济地理记载,可采甚多。叙述沿革,往往直源《尚书•禹贡》。于南北朝政区及治所变迁,尤为可观。宋以后地图、目录并佚,缺卷十九、二十、二十三、二十四、三十五、三十六共六卷,故今本三十四卷,其中卷十八、二十五又各存半卷。书初刊于南宋淳熙三年(1176)。 *N0R ‑3da   226.牛李党争 i6^COr   也称「朋党之争」,唐代后期从宪宗至宣宗的四十余年间,以牛僧孺、李宗闵为首的寒门官僚和李德裕为首的世族官僚朋党之争。双方结党基本上都不是基于共同的政见,而是通过各种关系建立起来的。两党对进士科都十分重视,在执政时,两党也均做过一些有益的事,但对于严重的社会矛盾却无心解决,派系间的斗争削弱了中央的力量,使外重内轻的局面愈发严重。旧说,宪宗元和三年(808),牛僧孺、李宗闵对策时因讥讽宰相李吉甫(李德裕父)主张对藩镇用兵,反对对藩镇过分强硬,而久不得升迁,双方结怨。穆宗长庆元年(821),李宗闵因其婿以关节进士及第,被贬出朝为剑州刺史,连带被贬者共十余人。旧史有谓翰林学士李德裕证成此事者。从此各分朋党,相互倾轧。大和三年(829),李宗闵得宦官之助为相。时李德裕为浙西观察使,被召入朝,裴度荐以为相。四年,李宗闵引牛僧孺同相,出李德裕为四川节度使。此后双方攻讦不休,成为朝中形同水火两大派系,史称“牛李党争”。五年,以维州受降事,两党斗争更烈。李党所为,牛党必斥之。故李德裕虽有善政,亦收效甚微。武宗时,李德裕入朝为相,李宗闵被贬死,牛僧孺亦被贬黜。宣宗时,牛派得势,李党全部被罢斥,李德裕被贬死与崖州,牛僧孺还朝后亦病死。牛、李便各自交结宦官,党同伐异,作意气之争,使国乏诤臣、朝政荒废,加速了唐之衰亡。两大派互相倾轧近40年,据今人研究,认为旧史所述事实谬误颇多。元和三年对策讥弹的权贵指宦官,有与僧孺、宗闵同时以对策被排斥之皇甫湜策为证。长庆元年,李宗闵被贬事,李德裕并未介入,正式此事者为元稹。并认为,牛李党争的开始,最早只能从大和四年李宗闵引牛僧孺同相起算。从该年至大中初元不过十七八年,旧史称四十年亦误。错误在于传世数据多出牛党之手所致。 0Wf,SYx`s   甘露之变 唐文宗李昂任用李训为宰相,郑注为凤翔节度使,准备内外合势消灭宦官集团。开始,斗争取得一些胜利,但太和九年(835年),由于李训争于建功,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一说是唐文宗经过布置),十一月授意左金吾卫大将军韩约秦称大明宫左金吾卫大厅后的榴树上降有甘露,以引诱宦官,围而杀之。但被宦官左右护军中尉仇士良现场看破,李训、郑注、韩约等均被杀,文宗被监视,朝廷大权全归北司,史称“甘露之变”。 227.南衙北司之争 8J:6‑uO c|   宦官掌握了中央禁军军权后,地位更加巩固,权势愈加膨胀,以至操纵官员的任命,掌握废立皇帝乃至生杀皇帝之大权。宦官专权的局面就形成了。 当时固然多数官员屈服于宦官的权势,看他们的眼色行事。但是也有奋起抗争者。唐制,朝官的衙门多在皇城,宦官则居宫城,皇城在宦官衙门(在宫城)的南面,因此,便以南衙代指朝官,北司代指宦官。南衙北司之争,就是朝官和宦官的冲突与斗争。宦官专权既威胁到了皇权,也引起朝臣的反对,因此,当皇帝和朝臣想有所作为时,势必与宦官展开斗争。其突出事件有“二王八司马”事件(永贞改新)和“甘露之变”。 : ^DuB_   228.枢密院 #\G {2\R   官署名。五代至元的最高军事机构。唐永泰中始以宦官为内枢密使,掌文书,不置司局,无视事之厅。僖宗、昭宗时,杨复恭、西门季玄为枢密使,始于堂状后帖黄,指挥公事,专置官署,扩为东、西(上、下)两院,设枢密使两人及承旨、院吏等,全用宦官,出纳机密诏奏,分割政事堂之权。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废,职归崇政院。后唐同光元年(923)复改崇政院置,职掌与唐略同,协助皇帝决策发令,官员改用士人,以宰相兼枢密使领院事。枢密使辅左宰相,分掌军政。后晋天福四年(939)废,事归中书。出帝开运元年(944)复置,军事大症皆归之。宋初罢宰相兼掌枢密之制,遂与中书门下(政事堂)并称“二府”,对掌军政大权。本院专掌军国机务、兵防,边备、军马等政令及出纳机密命令之事,为国家最高军事机构。初设枢密使、副使,后陆续增置签署院事、同签署院事、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通常使、副使与知院、同知院不并置,熙宁元年(1068)始同时设置。元丰五年(1082)罢使与副使,置知院事、同知院事各一人。南宋初,命宰相兼知枢密院。绍兴七年(1137)复置枢密使,仍以宰相兼任。辽会同元年(938)灭后晋,依晋制在汉地设枢密院,统领契丹、渤海、女真等部族军兵,亦主民事、刑狱诉讼、纠察百官等事,亦称北枢密院。汉人枢密院称南枢密院,总领汉人之政,掌财政、财赋、军事,地位不如北枢密院。各设枢密使、知枢密使事、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知枢密副使事、同知枢密使事、签书枢密院事等官。皇帝亲征时,常设行枢密院,总领兵事。西夏亦置,掌全国军事枢要、边防等,属上司。长官为都枢密使、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枢密位有枢密南益、枢密北座、枢密西摄、枢密东拒、枢密副使、入枢密名。又有枢密都承旨、枢密都招讨使、枢密直学士等职。金天辅七年(1123)亦置,总领汉军。泰和六年(1206)改都元帅府,八年复旧名,掌朝廷军机要务。设枢密使、枢密副使、签书枢密院事、同签书枢密院事等官。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置,为朝廷军事行政机构,掌军事机要元代,枢密院主管军事机密事务、边地防务,并兼禁卫。由皇太子真金兼领枢密使。后枢密使几度在设,皆由皇太子兼领,实为虚衔。定置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枢密副使、枢密院判官、参议等官。有征伐之事,则置行枢密院;为一方一事而设者,则称某处行枢密院。明代,朱元璋废之,改设大都督府统军。 L ;= dol   231.南北面官制 } O< u   辽朝统治者针对统治区域内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民族,采取“因俗而治”统治方法建立的两套行政体制。北面官为统治契丹和其它游牧民族面建立的一咱特殊制度,担任者一般均是契贵族,主要是宗室和外戚,终辽一代,始终是贵族政府。北面官系统是辽政权重心所在。设置的北、南宰相府和北、南枢密院都是辽朝中央和权力核心机构,南面官是辽统治者模仿唐代制度而建立的一套管理汉人的机构。较重要的机构有汉人枢密院和尚书省,由于决策权掌握在北面官机构,所以南面官中书省、门下省都有名无实。 :] Jwc p   232.乡里制 xX`P-h>V`c   宋承前朝行乡里制,人们籍贯往往包括州县乡里。南宋时,因实行保甲制,有的地方取消里,改为乡都(都保)两级,有的地区都与里并行,有的地区仍然维持乡里制。 qG=9zp4y?Y   233.更戍法 z#*w Na&@[   北宋兵役制度,又称出戍法。北宋初年,宋太祖采纳宰相赵普的建议,以禁军分驻京师与外郡,内外轮换,定期回驻京师,故称更戍法。更戍军冠以驻泊、屯驻、就粮等名目。通常出戍京东、京西、河北、河东、陕西、江南、淮南、两浙、荆湖、川峡、广东等地戍军,以三年为期轮换。出戍边远条件恶劣地区的军兵,以半年为期轮换。朝廷临时任命戍军统兵将官,造成兵不知将,将不识兵,易于控制。此法虽对防止将领专权有利,却削弱了军队战斗力。宋神宗时,罢废更戍法。 'v&k 5`Q q   234.府州军监 R=~+- ^O!   自宋取消节度使后,府州军的政务均以中央文臣代行.府的长官,除京师设置府尹外,其馀皆称作 "权知府事",简称知府.各州皆称 "知州事",简称 "知州".军监则各置 "知军事" 和 "知监事" 简称知军和知监. 6;U ] l .   235.支移 m9 8j ` t   宋赋税的输纳方式。送纳赋税有固定处所,而以有余补不足,则移此输彼,移近输远,谓之支移。支移远近以户等高下而定。宋哲宗时,陕西分三等,乡村第一、二等户三百里,第三、四等户二百里。若非期限紧迫或战争急需,允许人户纳脚钱以免支移,成为变相加税。脚钱亦按等征收,且不断增重,甚至与正税相当。也有既不免支移,仍须添纳脚钱的。 A,rgN;5fb   236.折变 H5l.1i   北宋哲宗元祐年间废除熙宁、元丰时新法的事件。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子煦(哲宗)继位,年幼,祖母宣仁太后高氏垂帘听政,陆续起用司马光、吕公著、范纯仁、吕大防等,废除神宗与王安石推行的大部分新法。贬黜熙拧、元丰时用事诸臣,停止使用王安石《三经新义》为科举考试的根据,修改熙宁、元丰时史官记录,重新编纂《神宗实录》。此外,还将神宗时所取米脂等四寨还给西夏。 ​]kx)/n -K   271.绍兴和议 f sAg Xv   南宋与金在1141年签订的和议。其主要内容有:南宋向金称臣;向金岁输银25万两,绢25万匹;南宋和金以淮河至大散关为界,中间唐、邓二州属金。这个和约没有给双方带来持久的和平,不久金军再度南侵,战事又起。 'h_ PJ %   272.会子 $w`Q Q^\   ①宋时称单据或兑换券为会子。 /~V .qisZ   ②南宋纸币,因广泛行用于东南地区,通称东南会子。初为民间发行,称便钱会子,绍兴三十年(1160),改由户部发行,以铜钱做币值本位,面额初为一贯为一会,后增印二百文、三百文及五百文三种,以若干年为一界,随界造新换旧。开禧后,发行过滥,严重贬值。工发行十八界。南宋地区性会子还有银会子、金银会子、小会子、湖广会子等。 1[o] u:m9U   273.针灸铜人 !fr /Wx J   宋代针灸学家、太医王惟一总结历代针灸医家的实践经验,设计铸造了两个针灸铜人模型,在上面刻划穴位,标注名称,并且写成《新铸铜人腧穴针灸图经》三卷,又将《图经》刻石流传,大大便利了针灸的实际操作。 S3] Cz$   274.猛安谋克制 zd AqGQfc   金朝在女真族聚居区建立的地方行政组织。始于古代出猎时的生产组织。随着金政权的建立,猛安谋克又演变为军政合一的地方行政组织,金太祖时,以300户为一谋克,十谋克为一猛安,猛安谋克就相当于领地、领户之长。金熙宗统一全国行政区划时,仍保留猛安谋克作为女真地方的地区政权组织形式,使之成为军事、经济、行政三位一体的封建化基层组织,猛安相当于州,上隶所属各路都总管,谋克下有基层组织村寨。 3 /mVdU?U   275.驱口 gE%{# &*   金国奴隶的称谓。又称驱奴、驱。初时仅称战俘奴隶为驱口,以后则成为奴隶通称。驱口属贱民,为主人私产,主人可奴役和买卖。婚配须经主人允许。金世宗大定末年,始禁止买卖驱口。金制规定,猛安、谋克的驱口放免为良者,止隶本部为正户;没入官的良人,隶宫籍监为监户;没入官的驱口,隶太府监为官户。官户、监户、奴婢(驱奴)户,均为金户籍中的奴隶户。据《金史•食货志》统计,大定二十三年(1183年)在京都的宗室将军司,有户一百七十,正口九百八十二,占有驱口二万七千八百零八,平均每户占有驱奴一百六十人。这说明金中期女真贵族仍占有大量驱口。元时也有驱口的称谓。 |xy r6gY   276.十三都尉 Hi#' h   金末兵制名。哀帝为太子时已有此制,正大二年(1225)选诸路精兵直隶枢密院,先设总领六员,后改都尉,知名者十二人。都尉班列四品,以曾掌元帅权者任之,与元帅府、行枢密院相等。士兵每卫不下万人。 Y\lu z `v   277.行省制度 w ​V &{ w7   元朝地方行政制度。以中书省总理全国政务,称都省。腹内地区直接隶属于中书省和吐蕃地区由宣政院管辖外,在诸路重要都会设立了10个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简称行省。最高长官一般称平章政事。行省长官统一掌握军事、行政、财政大权。是我国制改区划和政治制度史上的一次重大改革。 278.行省 9= $ !gC)   官署名。行中书(尚书)省简称。金以地方有征伐之役,设行尚书省以分任军民之事,非定制。元世祖建国后,始置中书省。中统、至元间,于各地分置行中书省,作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事设官,多以中书省长官领其事,用行某省事系衔。后渐为固定的地方行政机构,秩正一品,掌统管内军政要务。先后设立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等十行省。置丞相、平章、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丞相或设或不设,无丞相则以平章统理。十行省之外,因军政所需,又增设若干临时性行省。至元二十四年(1287)、武宗至大二年(1309),曾两度改称行尚书省。明初沿置,秩从一品,各设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官。下设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及都事、检校、照磨、管勾、理问、知事等。洪武九年(1376)罢,改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称行省,或简称省。清初增至十八行省,后又增至二十二行省。现今省制大致渊源于此. %&2Q   282.锦衣卫 ?~ F. /   皇帝的侍卫机构。前身为朱元璋即吴王位时所设的拱卫司。洪武二年(1369年)改设亲军都督府,十五年设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朱元璋为加强专制统治,特令其掌管刑狱,赋予巡察缉捕之权,下设镇抚司,从事侦察、逮捕、审问活动,且不经司法部门,成为皇帝的耳目爪牙,监视和镇压全国官吏和民众。锦衣卫长官为指挥使,常以勋戚都督担任。 Lko`F$ 5X   283.改土归流 Alz ~-hqQ   也称改土设流、改土为流、改土易流。明清时对以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为主之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即废除自元代以来世袭之土官,而代之以流官的统治。始于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时云南越州土知州阿资因作乱被斩,乃废土州,置越州卫。其后时有此举,而规模较大者,一为永乐时平贵州思南、思州两宣慰使之乱,析其地为八府四州;一为万历时平四川播州宣慰使之叛,分播地为遵义、平越二府。清雍正间,由云贵总督鄂尔泰主持的改流,乃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涉及云南、广西、贵州、四川、湖广五省。总计当时改流所添设的府州县,约有六十多个。在改流地区,清政府设兵驻防,实行屯田,兴办学校,编造户口,废除过去土司残暴统治,杜绝土司之间之纷争,促进边远地区与内地经济、文化的交流,加强了中央对边远地区的控制。但直至清末,土司制度在一些地区仍然存在. {X nPx ? V   284.靖难之役 h <3p 8eB   明太祖分封诸子为王。各王拥有卫甲士3000人至1.9万人不等,北边各王握有兵权,势力更大。惠帝即位后,为了解除诸王“尾大不掉”所带来的威胁,采用齐泰、黄子澄之策,先后废削了周、齐、湘、代、岷等内地诸王。建文元年(1399年),燕王朱棣起兵于北平(今北京),以讨伐齐、黄为名,号称“靖难”。建文四年(1402年),燕兵破京师(今江苏南京)惠帝死于宫中,(一说逃亡)。燕王即位,是为成祖,历时四年(1399—1402年)的内战结束。 Hg(5S,O 2   285.奴儿干都司 (9G b G"   奴儿干都指挥使司简称,明朝于东北地区所设军事行政机构。永乐七年(1409年)始置。治所在今俄罗斯境内黑龙江下游东岸特林。明初,太祖、成祖曾遣行人邢枢等三至奴儿干,招抚当地各女真部落。永乐二年(1404),始设奴儿干卫。七年,奴儿干首领忽剌冬奴来朝,请设元帅府。随置奴耳干都指挥使司,以康旺、王肇舟、佟答剌哈任都指挥同知、都指挥佥事等职,有钦差内官亦失哈率同前往。九年,亦失哈等抵奴儿干,设都指挥使司。都指挥使、同知、佥事等由朝廷任命。都司下分置卫、所,选各部族首领分掌其事。下属各卫所由朝廷来朝各部落首领量授以官,允准世袭,不改其俗。驿站传递、官兵轮戍等事,均有定制。辖境西北至斡难河卫(今俄罗斯境内鄂嫩河),西至兀良合三卫(今嫩江中下游南至西拉木伦河、老哈河流域),北至北山女真境(今外兴安岭一带),东至自兀的河卫(今俄罗斯境内乌第河),以南包括奴儿干、苦兀(今库页岛);东濒海,南邻朝鲜,以徒门河(今图们江)为界。未置都司前,其地已置有一百一十五卫。永乐七年至正统十二年(1447)间,增设六十九卫,共一百八十四卫。另置二十,地面、城、站五十八。至万历时,奴儿干都司属下共有卫三百八十四、所二十四、地面七、站七、寨一。史称“羁縻卫所”。 N@1​p ]\   286.羁縻卫所 _D-Riu># J   地方机构名。明洪武、永乐年间设于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以当地首领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官,赐给敕书印记,辖都司卫所,掌当地军民政事。所置官由各部族世袭,当地军政一听其管理。在东北设奴尔干都司及卫所、地面、站等。西北设赤斤蒙古、罕东、安定、阿瑞、哈密等六卫。在西藏设乌斯藏、朵甘卫都指挥使司、陇答卫指挥使司及招讨司、万户府、千户所等。目的系使其分治不统一,以免构成边患。 M#M?1(O/NE   287.郑和下西洋 Sd c*rpH"(   为了进一步加强明朝同海外的联系,明成祖派遣郑和出使“西洋”。从1405至1433年,前后航海7次,最远抵达非洲东海岸和红海沿岸,扩大了我国同亚非各国的经济文化交流,增进了友谊。 )w"0 w(   288.鱼鳞图册 -1 ‑ W   为征派赋役而编制的土地登记簿册。以所绘田亩状如鱼鳞而得名。明代鱼鳞图册登记的项目,已是相当完备的土地登记册。它的编制,使赋役的征收具备了确实根据,多少防止了产去税存或有产无税的弊端,使政府税收有了保证,耕地及税额也有所增长。但明代中叶后,鱼鳞图册与实际逐渐不相符合,而流为具文。 :qnokr GzB   289.十团营 *V | zx#RN   军事编制。明景泰元年(1450),选原京军三大营(五军营、神机营、三千营)精锐改制。每营设都督一,号头官一,都指挥哦,把总十,领队一百,管队二百,于三大营都督中推一人为提督。成化三年(1467)改十二团营。 3 b ts72uY KR   书名,明徐光启撰,六十卷。成书于崇祯六年(1633)以前,后经作者门生陈子龙增删,于十二年刊行。分农本、田制、农事、水利、农器、树艺、蚕桑、蚕桑广类、种植、牧养、制造、荒政等十二项,辑录古代与当时农业文献二百二十九种,加以评注,以介绍中外农业生产技术与经验。书中所记白蜡虫、蝗虫活动,为研究白蜡虫、蝗虫习性之最早文献。 l_ b_- p   293.七大恨 I3An57YV].   一作七种恼恨。天命三年(1618),后金国汗努尔哈赤决意征明,出兵前誓师,历数明朝杀其父、祖,侵其边地,偏袒叶赫、压抑后金等,作为兴师征明的理由,史称“七大恨”。 /]‑g>#J %b   294.丁随地派 z g)|rm   又称丁随田亩。清代一些地区按田派征丁徭的赋役法,即将传统的按人计丁派役法改变为按田计丁派役法,根据纳粮户的田产数量计算和派征丁徭。其做法为将州县全部的丁额分派于全部土地之内,若干数量的地亩折算为一“丁”,承担一丁所要交纳的丁银和差徭。每户丁徭及“人丁”数量完全随其实有地亩数量的增减而变化。五年一次的人丁编审,地方政府也只查地不审丁。 `xGT_ 0&ck   295.军机处 Cg7)S[z l   清朝自雍正开始设置的中枢决策机构。为了当时用兵西北的军事需要,以达到办事密速的效果,一开始仅是临时性机构,但因为它便于皇帝对国家政务的独裁,初设时仅为军事方面,后来发展成总揽军政大权的中枢决策机构。实权远远超过内阁。它的设置彻底清除了宰相制度的残余和影响。军机处不下属机构,所以权力虽大,但并不同于宰相,仍同皇帝的秘书班子。 =8@RK G`>;   296.火耗 b‑# e ]1Q   明清附加税之一。原指将零碎银两铸成银锭过程中的自然损耗。明代将征收之细碎银两重新熔铸为一定重量的银锭,存入国库,而将熔铸之耗损部分名曰火耗,亦称火耗银,由纳税者承担。清初火耗各地不一,有高至百分之五十者,甚至解运往返费用,皆摊入其内。雍正时列入正税,无定额,欲征税时每两银加征一、二、三分不等,存留地方,主要用于公费及官吏养廉。 ybC-f' 0   297.大理寺 cl ? <7   中国古代掌管审平反刑狱的官署。大理寺的主要职责是专门审核天下刑名,凡罪有出入者,依律照驳;事有冤枉者,推情详明,务必刑归有罪,不陷无辜。始置于北齐,九寺之一,为国家最高审判机构,掌决正刑狱。置卿、少卿、丞各一员,下设功曹、五官、主薄、录事等员,属官有正、监、评各一员,律博士四员,明法掾二十四员,槛车督二员,掾十员,还有狱丞等官。隋置卿、少卿各一员,丞二员,主薄二员,录事二员,又有正、监、评各一员,司直十员,律博士八员,明法二十员,狱掾八员。唐置卿一员,少卿二员,掌折狱、详刑;凡罪抵流、死,皆上报刑部,由中书、门下详覆,有正二员、丞六员、主薄二员、狱丞二(或四)员、司直六员、评事八(或十二)员、录事二员及府、史等官。辽属南面官,只司汉人狱讼,其官员亦只任用汉人。北宋初置判司一至二员,权少卿一员,以朝官充任。凡狱讼之事,随官司决劾,本寺复听讯,但掌蒜天下奏狱,送审刑院详讫,同署后上于朝廷。设详断官八员,以京官充。神宗元丰改制,置卿员、少卿二员、正二员、推丞四员以及断丞、司直、评事、主薄等官。凡断刑,则司直、评事详断,丞议之,正审之;奉旨推鞫及情犯重者,大理卿同所隶官请对奏裁。南宋初并省官寺,唯大理寺不并,重司直、主薄之选,增选试取人数。金于天德二年(1150)设,掌审断天下奏案、评谳疑狱;有卿一员,下设少卿、正、丞等属官;汉人共六员,女真、契丹各四员。元世祖至元二十年(1283),改领北庭都护府置,掌旧州城及畏兀儿人居汉地者狱讼,秩正三品。二十二年,复旧。明洪武十四年(1381)复置,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为三法司,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重大案件,由三法司会审,初审以刑部、都察院为主;复审,本寺为主。有卿,左、右少卿,左、右丞掌审谳平反刑狱之政令,寺分左、右,分理京畿、十三布政司刑名之事。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亦与刑部、都察院合称为三法司,定满、汉卿各一员,满、汉少卿各一员,下设满、汉评事、寺正等官。凡平反重辟,皆由三法司会勘,刑部定疑谳,都察院纠核,归其平决,参预朝廷大政。光绪二十四年(1898)并入刑部,寻复旧,三十二年更寺为院。 hZ%2 ?v`   298.大小金川之乱 ' l|41wxk   金川地区位于四川金沙江流域,清乾隆十二年(1747),大金川安抚司莎罗奔出兵攻掠小金川地区,四川巡抚纪山派军弹压,反为所败。云贵总督张广泗、大学士讷亲继而督军进攻,然疲师半载,劳而无功。次年,高宗命傅桓为经略统兵进金川,旋派岳钟琪至大金川老营勒乌围说降莎罗奔,事遂定。三十六年,大金川土司莎罗奔侄孙索诺木与小金川僧格桑复叛。四川总督阿尔泰兵阻打箭炉不进,赐死。大学士温福、尚书桂林督师进讨,连夺关隘,次年入小金川,旋转攻大金川。三十八年,小金川降人复变,猛攻清军木果木大营,温福战死,全师大溃。寻清廷命阿桂为定西将军,调集精兵先克小金川,转而逐碉争夺,历时一年,始逼近大金川勒乌围。索诺木杀僧格桑求降,不允。四十年中秋夜,清军久攻破寨,索诺木逃至刮耳崖,次年出降,大小金差平定。 }#1 U‑ ​D   299.金瓶掣签 r4;^ c}   藏语“金奔巴”,奔巴即“瓶”。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清廷为防止蒙藏贵族操纵大活佛转世,设立了“金瓶挚签”制度,特颁发两金瓶,一贮北京雍和宫,一储拉萨大昭寺。凡蒙藏大活佛如章嘉、哲布尊丹巴、达赖、班禅等转世时,均须将所觅若干个“灵童”的名字署于象牙签上,置签于瓶中,分别在雍正宫、大昭寺,由理藩院尚书或驻藏大臣督掣定,此后遂成定制。这一制度的建立标志着驻藏大臣权力的进一步提高,加强了清政府对蒙藏地区的统治。 ]6 jHIk|   300.一田三主 zuK/ (q Z   又称一业三主。封建土地租佃形态之一。行于明清南方某些省份,如福建、江西等。三在户为拥有土地所有权的租主,又称苗主、骨主;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赔主,又称税株、皮主;耕种土地的佃户。租主向赔主收租并向国家纳赋;赔主向佃户收租;佃户种地纳租。一田三主的具体形态各地不一,名称亦不尽相同。 dl 7Riw-‑J   301.编年体史书 (7M^-_q]D   编著的一种体裁。以时间为中心,按年、月、日顺序记述史事,是编写历史最早用的也是最简便的方法。其优点是给人以明确的时间观念,比较容易反映出史事发生和发展的时代背景;其缺点是不易集中反映同一历史事件前后的联系。弥补方法是,在记载史实时,有时要追叙往事,有时也附带记述后事. XYz,N p K   302.《文史通义》 ORUW sl Mt   清章学诚著。是一部纵论文史、品评古今学术的著作,可与刘知几《史通》媲美。《文史通义》的著作目的,一是阐明史学的意义,强调历史的重要作用;二是为著作之林校雠得失;三是“盖将有所发明”;四是评论当时的学风注弊,世教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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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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