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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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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安徽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 部 门 岗位名称 配置数量 基本条件 备 注 医 院 护理副院长 250张床位及以上医院可设置1名 具备护理高级技术职称 大专及以上学历 质量控制部门 负责人/督导员 250张床位及以上可设1名 1.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 2.具备护理高级技术职称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0年及以上(含护理管理5年期限) 护理部 护理部主任 100张床位以上设1名(100张以下医院设总护士长1名) 1.二级及以上医院 2.三级医院具备护...

安徽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
安徽省医院护理岗位设置名录(试行) 部 门 岗位名称 配置数量 基本条件 备 注 医 院 护理副院长 250张床位及以上医院可设置1名 具备护理高级技术职称 大专及以上学历 质量控制部门 负责人/督导员 250张床位及以上可设1名 1.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 2.具备护理高级技术职称 从事临床护理工作20年及以上(含护理管理5年期限) 护理部 护理部主任 100张床位以上设1名(100张以下医院设总护士长1名) 1.二级及以上医院 2.三级医院具备护理高级职称;二级医院达主管护师职称。 ①5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护理部人数不低于3人,≥1000张的应适当增加管理人员; ②三级医院应设主管护理教学1人 ③具备大专学历;三级医院应具本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部副主 任 300张床位以上设1~2名;1000张以上设3名 护理干事 200张床位以上应设1名;500张床位以上增加1名 二级及以上医院 具备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具备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 临床大科或特殊护理单元 科护士长 1.100张床位以上或者3个护理单元以上的大科(内、外、妇、儿、门诊)应配置1人 2.急救中心、ICU、CSSD、手术室、血液净化中心等可相应配置。 1.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 2.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具备护理大专学历;三级医院应具本科学历 专科护士门诊(如糖尿病、伤口、造口专科等) 专科护士 1.根据《安徽省护理发展五年规划(2006-2010年)》和本院专科发展需要设置; 2.每个门诊配置1-2名专科护士,并明确公示坐诊时间、服务内容等 3.设置健康宣教室 1.经本省专科护士资格或同等资格认证 2.专科护士门诊应具有相对独立工作区域 3.直属护理部领导 门诊部 咨询及预检分诊护士 根据门诊工作量情况等设定 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治疗室护士 注射室护士 输液室护士 换药室护士 急诊科 预分诊护士 按03版医政管理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之二《医院急诊科建设管理规范》中的配置要求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2.进岗前应接受专业 培训 焊锡培训资料ppt免费下载焊接培训教程 ppt 下载特设培训下载班长管理培训下载培训时间表下载 观察室护士 抢救室护士 输液室护士 急诊急救专 科护士 二级医院1名;三级医院2名;急诊科病房配置1~2名。 经本省专科护士资格或同等资格认证 病区(护理单元) 护士长 5名护士及以上的护理单元 独立设置的护理单元 1.从事临床护理工作5年及以上 2.具备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 副护士长 16名护士及以上的护理单元 40张床位及以上的病区或床位不足40张,但业务特殊的护理单元亦可设置。 领班护士 病房护士长根据病情需要及各班人员的资质、能力等安排设置;发挥高职称护士的作用。 300张床位以上的二级医院 专科护士 1.根据《安徽省护理发展五年规划(2006-2010年)》和医院专科发展需要设置,如内、外、妇、儿、肿瘤专科等均可设置; 2.配置要求:二级医院专科护士数约占护士总人数1~2%;三级医院专科护士数约占护士总人数3~5% 1.经本省专科护士资格或同等资格认证 2.专科护士门诊具备独立工作区域 3.全院共享,直属护理部领导 病房护士 实际开放床位数与病房护士的比例≥1:0.4;三级医院应逐步增加比例至1:0.6 护士产假,病、事假超过1个月的,不计入病房护士数。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2.根据床位使用率、重病人数、实际护理工作量适时调整。 母婴同室 护 士 床护之比1:0.6 产 房 助产士 每张产床配置2~3名 血液净化中心(室) 护 士 每人每班管理的透析病人数不超过5人 护士进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 1.独立设置,并配设1~2个隔离透析间 2.具备执业护士资格及2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方能进入血透室 血液净化专科护士 二级以上医院透析床与专科护士配置比1:0.1 经本省专科护士或同等资格认证 造血干细胞移植病房 护 士 床位与护士比 1:2.5~3 具备经国家卫生部批准认可的医院方可开展此项技术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护士 2.进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 器官移植 专科护士 床位与专科护士比1:1 经国家专门培训机构资格认证 重症监护室(ICU) 护 士 护士人数与床位数之比应为3:1以上 1.二级以上医院设置 2.具备2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1.独立设置并应设置2个以上单间; 2.应配备足够数量、受过专门训练、掌握重症医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操作技术,具备独立工作能力的医护人员。 3.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ICU(CCU、PICU)专科护士 二级医院应依据功能、任务,配置1~2名专科护 士 经本省专科护士或同等资格认证   三级医院ICU床位与专科护士比1:0.2   手术室 手术护士 苏醒室护士 手术台与护士之比1:2.5~3 每5张床位配置1~2名护士 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应设置苏醒室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2.护士进岗应接受专业培训 手术专科护士 手术台与专科护士配置比1:0.2 经本省专科护士资格或同等资格认证 消毒供应中心(室) CSSD护士 人员配置按医院床 位数,比例为2-3人 :100床,护士应不 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清洗组、包装组、质控员、无菌物品发放组、下送组等负责岗位配置护士,其他可配消毒员、工人等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2.护士进岗应接受专业培训,取得本省或同等资格认证 CSSD专科护士 配置1~2名 经省级专科护士资格或同等资格认证 静脉输液配置中心 护 士 根据全院静脉输液量和生物安全柜数量配置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2.护士进岗前应接受专业培训 3.由护理部协同所在科室统一质量考评 内镜诊疗中心 护 士 依据实际护理工作量,由护理部与人事部门共同核定配置人数。 核医学科 护 士 医学影像科 影像室护士 介入病房 导管室护士 高压氧仓 操舱护士 体检中心 体检护士 营养科 营养护士 预防保健科 预防保健 护士 医院感染管理科 感染管理 护士 二级医院配置1人;≥500张床位的医院应配置2人;每增加500张床位应增补1人 具备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2.接受医院感染管理岗位资格培训 3.由护理部协同所在科室统一质量考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社区护士 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要求。 医护之比为1:2或每千人口2名护士   1.具备执业护士资格 2.护士进岗应接受专业培训 3.由护理部协同所在中心(站)统一质量考评             注:1.以上护士岗位设置名录、数据及要求引自《护士条例》和卫生部发布的《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试行草案)》(78)卫医字第1689号、《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医院感染管理办法》、《重症医学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以及《安徽省护理事业发展五年规划(2006-2010年)》。 2.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2008版)关于“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中明确规定:医院护士总数至少达到卫生技术人员的50%。 3.护士转岗从事党、政、工、群、医保、后勤保障等部门工作,不属于护理岗位设置范畴,不得占用医院护士编制。 4.内镜中心、体检中心、介入、营养及医院感染管理科等岗位设置,国家及卫生行政部门另有规定的,应遵照执行。 5.助理护士(即未注册护士)不占用医院护士编制。急诊科、ICU、新生儿病房、器官移植病房、血液透析中心等高技术含量、高风险科室等不得配置助理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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