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章程
渭南市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本学校名称为:,全称,。
第二条 本校举办者是:姓名,全部举办者姓名或名称,~住址,或地址,:×××。
本校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条 本校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自愿举办的~实施×等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普通全日制教育,或业余、函授、广播电视,公益性教育机构。办学规模为:×××人。
第四条 本校在办学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致力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人才。
第五条 本单位自觉接受县级以上教育、民政、价格、公安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 本学校地址:,学校所在地详细地址,。
第二章学校的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七条 本校资产××万元~由以下来源构成:
?举办者办学出资:人民币,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万元,
其中:×××~人民币,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
其他财产,×××万元~占×××%,
×××~人民币,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 产,×××万元~占×××%。
?国有资产人民币,或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其他财产,×××万元,
?社会捐赠人民币,或实物、土地使用权、其他财产,×××万元。
?办学积累:×××万元。
第八条 学校经费来源:
?举办单位或个人出资,
?学费,
?政府资助,
?利息,
?捐赠,
?其他合法收入。
第九条 学校对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
第十条 办学经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其中:
?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每位教职工月收入不得低于我市城镇最低生活标准~也可使用计时工资形式,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取发展基金,
?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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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
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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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会计核 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十二条 学校分立、合并及举办者变更须进行财务清算。
第三章学校的组织与活动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决策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
第十四条 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五人以上奇数,组成~经选举,推选,产生~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董事,应具有五 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每届任期三年~理事,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五条 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
规章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下载关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关于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范本关于公司规章制度
,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 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
第十七条 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八条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设理事长 ,董事长,1名~副理事长,副董事长,×名~理事长,董事长,、副理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理事,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
第十九条 副理事长,副董事长,协助理事长,董事长,工作~理事长,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理事长,董事长,指定的副理事,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
第二十条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会议理事,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理事长,董事长,有权作最后决定。
第二十一条 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会议~理事长,董事长,或理事长,董事长,指定的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理事,董事,~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知理事,董事,。理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出面委托其他理事,董事,代为出席理事,董事,会议。委托书须载明授权的范围。
第二十二条 出席理事,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理事,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人数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理事,董事,追认~连同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三条 理事,董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董事,对理事 ,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理事,董事,会记录由理事长,董事长,指定的学校管理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
第二十五条 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校长任职的条件聘任校长~年龄可以适当放宽~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六条 学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其他授 权。
第四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 因需要终止的~由理事会,董事会,表决通过~报审批机关批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终止和清算:
,一,因不可抗力迫使单位无法继续活动,
,二,学校违法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三,学校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
第二十九条 学校终止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条 学校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学校经审批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后即为终止。
第五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三十二条 对学校章程的修改~须在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表决通过。
第三十三条 学校修改的章程~须在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通过后十五日内~经审批机关备案后生效。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经×年×月×日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表决通过。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审批机关批准学校成立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