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园宣传栏、条幅、标语、布告栏、展板等宣传品管理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校园宣传栏、条幅、标语、布告栏、展板等宣传品
管理办法
宣字〔2008〕9号
为适应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环境综合治理的需要,创造良好的宣传环境、育人氛围和人文环境,制订本办法。
一、校园宣传栏、条幅、标语、布告栏和展板等宣传品(以下简称宣传品)的归口管理部门为党委宣传部。
二、需要在校内悬挂、摆放政治性宣传品的单位,应提前3日向党委宣传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宣传栏、条幅、标语、布告栏和展板等宣传品审批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凡涉及团学活动、学生工作活动需要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的,由校团委或学生处分别负责审批,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四、交付各单位使用的校园宣传栏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和使用。校园布告栏由校团委负责审核,并由校学生会负责日常管理。
五、单位或师生个人张贴公示文件、海报、启事类周知性宣传品的,不需审批,但必须在公共布告栏张贴,严禁在教学楼、宿舍楼、办公楼和电线杆等公共设施上随意乱贴。
六、校园门口、主干道、主要建筑物等公共区域内,原则上只限悬挂、张贴、摆放以下
内容
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内容人员招聘与配置的内容项目成本控制的内容消防安全演练内容
的宣传品:
1(为配合党和国家重大活动的宣传品;
2(为配合全校性重大活动的宣传品;
3(国家法定节假日(春节、“五一”节、国庆节、元旦等)的宣传品;
4(党委宣传部批准的其它活动的宣传品。
上述公共区域内严禁悬挂、张贴、摆放与学校教学、科研及学生活动无关的任何商业性宣传品。
七、宣传品的内容要用语准确、用字规范,制作整洁、美观,悬挂、张贴、摆放端正。各单位或个人要在指定位置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宣传品在使用
期间不得影响校园环境。悬挂、张贴、摆放宣传品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周,活动结束后,相关单位或个人要及时拆除宣传品。
八、党委宣传部会同总务处、保卫处等部门对各单位宣传品进行不定期检查和通报。
九、违规宣传品由党委宣传部会同总务处、保卫处落实责任人,并由责任人限时清理,恢复原貌。未能按时清除的宣传品,由审核批准单位负责清除,清除所发生的费用由违规单位或个人承担。同时取消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精神文明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资格,并扣除相关责任人一个月的精神文明奖。
十、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宣传栏、条幅、标语、布告栏和展板等宣传品审批表
中共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2008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