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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计算个人所得税法计算 第六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分项计税办法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减除费用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因此,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2008年3月1日起) (二)减除费用的具体规定——月扣除4800元 1.附加减除费用。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 (1)在中国境内的...

个人所得税法计算
个人所得税法计算 第六节 应纳税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分项计税办法 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月计征的办法。自2008年3月1日起,减除费用由1600元调整为2000元。因此,工资、薪金所得以个人每月收入额固定减除2000元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2000元(2008年3月1日起) (二)减除费用的具体规定——月扣除4800元 1.附加减除费用。 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此外,附加减除费用也适用于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 2.雇佣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 (1)只有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才可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税款; (2)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全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3.雇佣单位将部分工资、薪金上交派遣单位的费用扣除。 对于可以提供有效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或有关凭证,能够证明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按有关规定上交派遣(介绍)单位的,可以扣除其实际上交的部分,按其余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单选题】吴某为某中方单位派往外资企业的雇员,2009年外资企业每月应向吴某支付工资6000元,按照吴某与中方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外资企业将应付吴某工资的 10%上交给派遣单位,并提供有效凭证:此外吴某还在另一私营企业兼职,该私营企业每月向吴某支付报酬2000元。吴某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530 B.625 C.745 D.835 【答疑编号911020305】 【答案】B 【解析】雇佣单位可以减除费用,并可以扣除上交派遣单位的部分;兼职取得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吴某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6000×10%,2000)×15%,125,(2000,800)×20%,625(元) 4.境内、境外分别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 分别来自境内和境外的,应分别减除费用后计算纳税。 5.特定行业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了解) 6.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的扣除标准。(了解)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1.一般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2000或4800元)×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教材例题】某经理为中国公民,2008年下半年每月取得工资收入5000元。计算该经理下半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306】 【答案】(1)每月应纳税额,(5000,2000)×15%,125,325(元) (2)下半年应纳税额,325×6,1950(元) 如果题目中2008年每个月的工资收入是5000元,要求计算全年的应纳税额:([5000,1600)×15%,125]×2,[(5000,2000)×15%,125]×10,770,3250,4020(元)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额的计算 具体分三种情况处理:全额、部分(定额、定率) (1)雇主全额为雇员负担税款。应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或个人应当代付的税款。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 在上式中,公式?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率级距对应的税率,用“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余额查找表2,5(P116);公式?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见表2,2(P111)。 【教材例题】境内某公司代其雇员(中国居民)缴纳个人所得税。2008年10月支付陈某的不含税工资为4000元人民币。计算该公司为陈某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307】 【答案】由于陈某的工资收入为不含税收入,应换算为含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后,再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000,2000,125)?(1,15%),2205.88(元) 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2205.88×15%,125,205.88(元)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部分税款 第一种: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部分税款的,应将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单位应当代扣代缴的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雇员所得的工资,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第二种:雇主为其雇员定率负担部分税款,是指雇主为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教材例题】某外商投资企业雇员(外国居民)某月工资收入12000元,雇主负担其工资所得30%部分的税款。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308】 【答案】 (1)应纳税所得额,(12000,4800,375×30%)?(1,20%×30%),7539.89(元) (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539.89×20%,375,1132.98(元) 3.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1)先将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雇员当月工薪所得够缴税标准,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题?单选题】中国公民郑某2008年l,12月份每月工资3200元,12月份除当月工资以外,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0000元。郑某2008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元。 A.530 B.975 C.1220 D.2195 【答疑编号911020309】 【答案】D 3200,1600)×10%,25]×2,([3200,2000) 【解析】各月工资应纳税额合计,([ ×10%,25]×10,270,950,1220(元) 10000?12,833.33(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5, 全年一次奖金应纳税额,10000×10%,25,975(元) 合计应纳税额,1220,975,2195(元) ?雇员当月工薪所得不够缴税标准,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教材例题】假定中国公民李某2009年在我国境内1至12月每月的绩效工资为15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资金(兑现的绩效工资)18500元。请计算李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见表2,2)。 【答疑编号911020310】 【答案】(1)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18500,(2000,1500)]?12,1500(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25元。 (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应纳税额,(奖金收入,当月工资与2000元的差额)×适用的税率,速算扣除数 ,[18500,(2000,1500)] ×10%,25 ,18000×10%,25 ,1775(元) (3)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4)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上述规定执行。补充: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职工少支付的差额也是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办法纳税。 (5)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与个人任职有关的收入中,可按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年终加薪 B.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C.实行年薪制而兑现的年薪 D.实行绩效工资办法兑现的绩效工资 E.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 【答疑编号911020311】 【答案】ACD 【解析】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加薪、实际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4.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个人所得税计算 (1)按照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查找相应适用税率A和速算扣除数A; (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不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速算扣除数A)?(1,适用税率A); (3)按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数,重新查找适用税率B和速算扣除数B; 【教材例题】中国公民王某2009年1月,12月,每月工资均为2300元,12月31日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元。请计算王某取得的不含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401】 【答案】(1)不含税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12000?12,1000(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不 含税收入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25元。 (2)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12000,25)?(1,10%),13305.56(元) (3)含税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照12个月分摊后,每月奖金,13305.56?12,1108.80(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含税收入的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仍然分别为10%、25元。 (4)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3305.56×10%,25,1305.56(元) (6)根据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现行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 5.不满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实际在中国境内的天数?当月天数 【教材例题】日本某公司派其雇员大田来我国某企业安装、调试电器生产线,大田于2008年1月1日来华,工作时间为8个月,但其中8月份仅在我国居住20天。其工资由日方企业支付月工资合人民币40000元。计算大田8月份在我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402】 2000,2800,35200(元) 【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40000, (2)应纳所得税额,(35200×25%,1375)×20?31,4790.32(元) 6.对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的计税方法 (1)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方法为:以超过3倍数额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王先生在甲公司工作了15年,2007年10月与该单位解除聘用关系, 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84000元。甲公司所在地上年平均工资为18000元。王先生的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300 B.475 C.780 D.1150 【答疑编号911020403】 【答案】C 【解析】计算个人所得税:(84000,18000×3)?12,2500(元),以2500,1600,900(元)找税率,适用10%,速算扣除数为25。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00,1600)×10%,25] ×12,780(元) (3)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7.对非居民个人不同纳税义务计算应纳税额的适用公式 居住时间 税额计算公式 90日(或183日)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以内 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90日(或183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日),1年 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当1,5年 月境外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外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例题?计算题】某外籍工程师,2008年7月4日来我国参与一项课题。在华工作期间,每月境内企业支付工资30000元,境外派遣单位支付工资折合人民币10000元,同年9月结束工作离境,在华工作天数为28天。则计算9月份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404】 【答案】 居住时间90日(或183日)以内 应纳税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月境内支付工资?当月境内外支付工资总额×当月境内工作天数?当月天数 {[(10000,30000),4800]×25%,1375}×30000?40000×28?30 , 8.非居民个人企业高管人员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税金) 准予扣除项目:关注业务招待费(收入总额5‰以内)等 3.准予在所得税前列支的其他项目及列支标准 (1)借款利息 (2)财产保险、运输保险 (3)修理费用 (4)缴纳的工商管理费、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摊位费 (5)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金 (6)研究开发的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的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超出上述标准和范围的,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 扣除。 (7)净损失 (9)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10)从业人员工资、薪金(据实扣除) (11)三项经费(实发工资的2%、14%、2.5%) (1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 (13)业务招待费支出 14)公益捐赠(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 ( (15)家庭生活混用的费用 (16)经申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用下一年度的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 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17)低值易耗品 4.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的项目 (1)资本性支出; (2)被没收的财物、支付的罚款; (3)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4)各种赞助支出; (5)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6)分配给投资者的股利; (7)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8)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支出; (9)与生产经营无关的其他支出; (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其他支出。 【例题?多选题】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时,不得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项目 有( )。 A.各种赞助支出 B.个体户业主的工资支出 C.财产保险支出 D.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E.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405】 【答案】ABE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征税的说法正确的有( )。 A.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缴纳的个体劳动者协会会费准予税前扣除 B.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所得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在收入5‰以内的部分可据实扣除 C.账册不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款,可按核定的方法征收 D.个体工商户开发新产品的测试仪器购置费,准予税前直接扣除 【答疑编号911020406】 【答案】AC 【解析】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所得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的60%扣除,但是最高不超过销售收入的5‰;个体工商户购置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测试设备仪器单位价格在5万元以下的,可以直接扣除。 (二)资产的税务处理(了解) 【教材例题】某市大华酒家系个体经营户,账证比较健全,2008年12月取得营业额为120000元,购进菜、肉、蛋、面粉、大米等原料费为60000元,缴纳电费、水费、房租、煤气费等15000元,缴纳其他税费合计为6600元。当月支付给4名雇员工资共4800元,业主个人费用扣除2000元。1,11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55600元,1,11月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为14397.5元。计算该个体业户12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407】 【答案】(1)12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20000,60000,15000,6600,4800,2000,31600(元) (2)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55600,31600,87200(元) (3)12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7200×35%,6750,14397.5,9372.5(元) 【案例】假定某运输个体工商户,2009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劳动收入100万元; 2.发生劳动成本55万元; 3.发生劳动税费3.3元; 4.发生业务招待费用3万元; 5.3月20日购买小货车一辆支出6万元; 6.共有雇员6人,人均月工资1200元;个体户老板每月领取工资3000元; 7.当年向某单位借入流动资金10万元,支付利息费用1.2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率为6.8%; 8.10月30日小货车在运输途中发生车祸被损坏,损失达5.2万元,次月取得保险公司的赔款3.5万元; 9.对外投资,分得股息3万元; 10.通过当地民政部门对边远地区捐款6万元。 假定该个体工商户2009年自行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100,55,3.3,3,6,8.64,3.6,1.2,5.2,3,6,11.06(万元) (2)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1.06×35%,0.675,3.196(万元) 要求: (1)根据上述资料,分析该个体户自行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否正确,错在何处, (2)核定并计算该个体户2009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408】 【答案】分析处理如下: 1.该个体工商户自行计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不正确。主要错在: (1)按规定业务招待费只能按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销售(营业)收入的5‰。 按实际发生额计算扣除额,3×60%,1.8(万元);按收入计算扣除限额,100×5‰,0.5(万元);按规定只能扣除0.5万元。 (2)购买小货车的费用6万元应作固定资产处理,不能直接扣除。本题中可按4年前限折旧(不考虑残值)计算扣除。 应扣除的折旧费用,6?4?12×7,0.875(万元) (3)雇员工资可按实际数扣除,但雇主工资每月只能扣除2000元,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雇主工资费用扣除额,0.2×12,2.4(万元) (4)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费用按同期银行的利率计算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利息费用扣除限额,10×6.8%,0.68(万元) (5)小货车损失有赔偿的部分不能扣除。 小货车损失应扣除额,5.2,3.5,1.7(万元) 6)对外投资分回的股息3万元,应按股息项目单独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并入 ( 营运的应纳税所得税一并计算纳税。 分回股息应纳个人所得税,3×20%,0.6(万元) (7)对边远山区的捐赠在全年应纳税所得额30%以内的部分可以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2.该个体工商户2009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100,55,3.3,0.5,0.875,(0.12×6×12),2.4,0.68,1.7,26.905(万元) (2)公益、救济捐赠扣除限额,26.905×30%,8.0715(元),实际捐赠金额6万元小于扣除8075万元,可按实际捐赠额6万元扣除。 (3)2009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6.905,6)×35%,0.675,0.6,7.24175(万元)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全年承包、承租经营收入总额,每月2000元×12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教材例题】范某2009年承包某商店,承包期限1年,取得承包经营所得47000元。此外,范某还按月从商店领取工资,每月2500元。计算范某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409】 【答案】(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47000,12×2500),12×2000,53000(元) (2)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3000×35%,6750,11800(元) 【例题?单选题】张某2006年1月起承包某服装厂,依据承包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服装厂工商登记更改为个体工商业户。2006年张某经营的服装厂共取得收入50万元,发生成本、费用、税金等相关支出43万元(其中包括工商户业主工资每月1600元)。2006年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7750 B.70250 C.115750 D.168250 【答疑编号911020410】 【答案】A 【解析】2006年张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0,430000,1600×12,1600×12)×35%,6750,17750(元) 【教材例题】(P162,案例2) 陈某2009年1月1日与地处某县城的国有饭店签订承包合同,承包该国有饭店经营期限3年(2009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承包费30万元(每年10万元)。合同规定,承包期内不得更改名称,仍以国有饭店的名义对外从事经营业务,有关国有饭店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在承包期内由陈某负责,上缴的承包费在每年的经营成果中支付。2009年陈某的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餐饮收入280万元; 2.取得歌厅娱乐收入120万元; 3.应扣除的经营成本(不含工资和其他相关费用)210万元; 4.年均雇用职工30人,支付年工资总额21.6万元;陈某每月领取工资0.4万元; 5.其他与经营相关的费用30万元(含印花税)。 要求计算: 1.2009年该国有饭店应缴纳的与经营相关的各种税款。 2.陈某2009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411】 【答案】分析处理如下: 1.国有饭店应缴纳的各种税款: (1)陈某对外从事经营,所取得的餐饮收入和歌厅的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280×5%,120×20%,38(万元) (2)国有饭店地处县城,应缴纳5%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8×5%,1.9(万元) (3)应缴纳教育费附加,38×3%,1.14(万元) (4)陈某承包期内国有饭店的名义对外经营,未更改名称,按规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5)工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可按实际数扣除,扣除数21.6,0.4×12,26.4(万元)。 (6)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80,120,210,26.4,30,38,1.9,1.14,92.56(万元) 【提示】这里减去的30万元并不是承包费30万元,而是业务5中的“其他与经营相关的费用30万元(含印花税)”。 (7)应缴纳企业所得税,92.56×25%,23.14(万元) 2.陈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1)承包经营成果,92.56,23.14,69.42(万元) (2)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69.42,10,0.4×12,0.2×12,61.82(万元) (3)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1.82×35%,0.675,20.962(万元) 【例题?多选题】2007年度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税务处理办法正确的有( )。 A.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的必要费用为每月1600元 B.承包人对被承包企业经营成果拥有所有权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承包者上缴的承包费用可作为费用扣除 C.纳税人的承包期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将收入换算为12个 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D.承包人对被承包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规定取得一定所得,其所得按“工资、薪金”项目征税 E.个人承租外商投资企业而从外商投资企业分享的收益,应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征税 【答疑编号911020412】 【答案】ABDE 【解析】纳税人的承包期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将实际经营所得视同年所得,查税率表计算所得税。如国是个体工商户,需要将收入换算为12个月计算个人所得税。 四、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1.费用扣除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定额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定率减除20%的费用。 2.次的规定 (1)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按次确定应纳所得额;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据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此外,获得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除另有规定者外,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 (二)应纳税额计算 如果纳税人的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应实行加成征税,其应纳税总额应依据相应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教材例题】赵某于2008年10月外出参加营业性演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600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考虑其他税费)。 【答疑编号911020501】 【答案】该纳税人一次演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按税法规定应实行加成征税。 (1)应纳税所得额,60000×(1,20%),48000(元) (2)应纳税额,48000×30%,2000,12400(元) (三)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计算方法 如果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人代付税款的,应当将单位或个人支付给纳税人的不含税支付额(或称纳税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规定计算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款。计算公式为: (1)不含税收入额不超过336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不含税收入额超过3360元的: 表2,6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适用税率表 级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换算系数(%) 数 未超过3360元的部分 无 1 20 0 超过3360元,21000元的部分 2 20 0 84 超过21000元,49500元的部 3 30 2000 76 分 超过49500元的部分 4 40 7000 68 【教材例题】高级工程师赵某为泰华公司进行一项工程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按照合同规定,公司应支付赵某劳务报酬45000元,与其报酬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付。不考虑其他税收的情况下,计算公司应代付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502】 【答案】(1)代付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45000,2000)×(1,20%)]?76%,45263.16(元) (2)应代付个人所得税,45263.16×30%,2000,11578.95(元) 【例题?单选题】李某为客户提供一项工程设计,客户按照合同规定向李某支付工程设计费(税后)54600元。客户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元。 A.12760 B.14300 C.15400 D.18600 【答疑编号911020503】 【答案】C 【解析】应纳税所得额,[(54600,7000)×(1,20%)] ?68%,56000(元)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6000×40%,7000,15400(元) 五、稿酬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税所得额 费用扣除计算方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相同。 (二)每次收入的确定 1.个人每次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同一作品,不论出版单位是预付还是分笔支付稿酬,或者加印该作品后再付稿酬,均应合并为一次征税。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出版、发表或再版同一作品而取得的稿酬,则可以分别各处取得的所得或再版所得分次征税。 3.个人的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应合并其因连载而取得的所得为一次。连载之后又出书取得稿酬的,或先出书后连载取得稿酬的,应视同再版稿酬分次征税。 4.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征税。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减征3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0%) 实际缴纳税额,应纳税额×(1,30%) 【教材例题】某工程师2008年2月因其编著的教材出版,获得稿酬9000元,2008年6月因教材加印又得到稿酬4000元。计算该工程师取得的稿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504】 【答案】该工程师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税额) (1)应纳税额,(9000,4000)×(1,20%)×20%,2080(元) (2)实际缴纳税额,2080×(1,30%),1456(元) 【例题?多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同一作品分次取得的稿酬应合并为一次纳税 B.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 C.同一作品出版后,添加印数取得的稿酬应按两次所得纳税 D.同一作品在两处同时出版、发表取得的稿酬所得合并为一次纳税 E.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取得的稿酬所得应合并为一次纳税 【答疑编号911020505】 【答案】AB 【例题?单选题】某作家的长篇小说由出版社出版,按合同约定,出版社向作家预付稿酬5000元,作品出版后再付稿酬l5000元;当年该作家还授权某晚报连载该小说,历时2个月,每天支付稿酬180元,共获得稿酬10800元。该作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2240 B.3248 C.3449.6 D.4928 【答疑编号911020506】 【答案】C 【解析】出版和连载,分别作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5000)×(1,20%)×20%×(1,30%),10800×(1,20%)×20%×(1,30%) ,3449.6(元)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1.方法与劳务报酬所得的相同。 2.对个人从事技术转让中所支付的中介费,若能提供有效合法凭证,允许从其所得中扣除。 (二)应纳税额计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例题?单选题】2008年6月,某电视剧制作中心编剧张某从该中心取得工资3000元、第二季度的奖金1500元及剧本使用费10000元。张某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450 B.1550 C.1850 D.2030 【答疑编号911020507】 【答案】C 【解析】季度奖并入当月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剧本使用费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张某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1500,2000)×15%,125,10000×(1,20%)×20%,250,1600,1850(元)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 1.股份制企业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应得的股息、红利时,应以派发红股的股票票面金额为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投资者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自2005年6月13日起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3.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也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20%) 1)2007年8月14日(含) 【提示】 银行存款所取得的利息征免税——按时间段:( 以前孳生的利息按20%征税;(2)2007年8月15日起到2008年10月8日(含)税率由20%降为5%;(3)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教材例题】某储户2007年2月14日存入一年定期人民币200000元,假定年利息率3.78%,存款到期日,即2008年2月14日把存款及利息取出。利息及利息税计算如下: 【答疑编号911020508】 解:(1)应结付利息额,200000×3.78%,7560(元) (2)2007年8月14日前后孽生的利息各有6个月,利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 (3)应缴纳的利息个人所得税额,7560×6/12×20%,7560×6/12×5%,945(元)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个人取得的股息、利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表述,正确的是( )。 A.自2007年8月15日起,全部利息所得按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B.在计算股息、利息、红利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不扣除生计费用,但可以扣除相关交易费用 C.以股票形式向股东个人支付股息、红利时,应以派发红股的票面金额为收入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D.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按收入全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答疑编号911020509】 【答案】C 【解析】选项A,仅储蓄存款利息收入从2007年8月15日起到2008年10月8日按5%征税,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选项B,股息、利息、红利所得计算不得扣除任何费用;选项D,减按50%计入所得额。 【例题?计算题】张先生为自由职业者,2008年4月取得如下所得: (1)从A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16000元, (2)从B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所得7000元, (3)兑现4月14日到期的一年期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1500元 【答疑编号911020510】 【解析】 (1)取得上市公司的股息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股息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50%×20%,1600(元) (2)非上市公司取得股息应纳个人所得税,7000×20%,1400(元) (3)2007年8月15日起到2008年10月8日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为5%。 储蓄存款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1500?12×4×20%,1500?12×8×5%,150(元) 【提示】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租赁所得的计税方法 (一)应纳税所得额 1.次的规定:一个月扣除一次费用 2.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不超过800元);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3.税率: 1)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 (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 4.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教材例题】郑某于2007年1月将其自有的四间面积为150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张某居住,租期1年。郑某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500元,全年租金收入18000元。计算郑某全年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601】 【答案】财产租赁收入以每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郑某每月及全年应纳税额为: (1)每月应纳税额,(1500,800)×10%,70(元) (2)全年应纳税额,70×12,840(元) 【例题?单选题】张某于2008年2月份将其自有的房屋出租给一个体业主居住,租期2年,年租金18000元,营业税率3%(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不考虑),1月份张某因房屋陈旧而进行了简单维修,发生维修费用1200元(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则张某2008年3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 )元。 A.25.5 B.51 C.55.5 D.111 【答疑编号911020602】 【答案】A 【解析】个人所得税,[18000?12×(1,3%),400,800]×10%,25.5(元) 【例题?计算题】丁某2008年2月份取得出租居民住房租金收入5000元(按市场价出租,当期未发生修缮费用,考虑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则计算2月份出租住房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603】 【答案】月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5000×3%×(1,7%,3%),5000×4%]×(1,20%)×10%,370.8(元) 【例题?计算题】李先生2007年将位于市区的私有住房出租1年,每月取得租收入3000元,当年3月份发生租房装修费用2000元。已按月缴纳了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计算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604】 【答案】出租房屋租金以1个月的租金收入为1次,计税出租期间缴纳的有关税费和发生的租房装修费用可在税前扣除(租房装修费用每月扣除以800元为限,2000元的装修费用有2个月扣除800元、有1个月扣除400元)。 2007年李某的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000,3000×3%,3000×3%×(7%,3%),800]×10%×9},{[3000,3000×3%,3000×3%×(7%,3%),800,800]×10%×2},{[3000,3000×3%,3000×3%×(7%,3%),400,800]×10%×1},2321.2(元) 九、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财产原值”中重点是:有价证券 每次卖出债券应纳个人所得税额,(该次卖出该类债券收入,该次卖出该类债券允许扣除的买价和费用)×20% 【教材例题】某人本期购入债券1000份,每份买入价10元,支付购进买入债券的税费共计150元。本期内将买入的债券一次卖出600份,每份卖出价12元,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10元。计算该个人售出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605】 【答案】(1)一次卖出债券应扣除的买价及费用,(10000,150)?1000×600,110,6200(元) (2)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12,6200)×20%,200(元) 【例题?单选题】某公民8月买进某公司债券20000份,每份买价8元,共支付手续费800元,11月份卖出l0000份,每份卖价8.3元,共支付手续费415元,l2月末债券到期,该公民取得债券利息收入2700元。该公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977 B.940 C.697 D.600 【答疑编号911020606】 【答案】A 【解析】(1)一次卖出债券应扣除的买价及费用,(20000×8,800)?20000×10000,415,80815(元) (2)转让债券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00×8.3,80815)×20%,437(元) (3)债券利息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700×20%,540(元) (4)该公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37,540,977(元) 2.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取得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打包债权”。 (1)以每次处置部分债权的所得,作为一次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2)其应税收入按照个人取得的货币资产和非货币资产的评估价值或市场价值的合计数确定。 (3)所处置债权成本费用(即财产原值),按下列公式计算: 处置债权成本费用,个人购置“打包” 债权实际支出×当次处置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打包”债权账面价值(或拍卖机构公布价值) (4)个人购买和处置债权过程中发生的拍卖招标手续费、诉讼费、审计评估费以及缴纳的税金等合理税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扣除。 【举例】甲企业有三项债权打包拍卖(债务人A欠20万元,债务人B欠30万元,债务人C欠50万元),处置收入70万元。假设张某从拍卖会上购买该打包债权。经过催讨,将B债务人的所有欠款收回,收回价款24万元,在收回价款的过程中发生相关费用0.5万元。计算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607】 【答案】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4,70×(30?100),0.5,2.5(万元)。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2.5×20%,0.5(万元)。 ”债权实际支出为40万元,2008年3月处置该债权的 【例题?单选题】吴某购买“打包 40%,处置收入25万元,在债权处置过程中发生评估费用2万元。吴某处置“打包”债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万元。 A.1.20 B.1 40 C.1.56 D.1 80 【答疑编号911020608】 【答案】B 【解析】处置债权成本费用,40×40%,16(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5,16,2)×20%,1.4(万元) 3.处置房产: 【教材例题】刘某于2008年2月转让私有住房一套,取得转让收入220000元。该套住房购进时的原价为180000元,转让时支付有关税费15000元。计算刘某转让私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609】 【答案】(1)应纳税所得额,220000,180000,15000,25000(元) (2)应纳税额,25000×20%,5000(元) 十、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十一、个人所得税的特殊计税方法: 12项内容(重点掌握内容:1、2、3、7、8、11、12) (一)扣除捐赠款的计税方法 一般捐赠额的扣除以不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30%为限。 捐赠扣除限额,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允许扣除的捐赠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教材例题】某歌星参加某单位举办的演唱会,取得出场费收入80000元,将其中30000元通过当地教育机构捐赠给某希望小学。计算该歌星取得的出场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701】 【答案】(1)未扣除捐赠的应纳税所得额,80000×(1,20%),64000(元) (2)捐赠的扣除标准,64000×30%,19200(元),由于实际捐赠额大于扣除标准,税前只能按扣除标准扣除。 (3)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4000,19200)×30%,2000,11440(元) 【例题?单选题】王某取得劳务报酬50000元,将其中6000元、l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分别捐赠给公益性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受灾地区。该项劳务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4600 B.5200 C.6400 D.7000 【答疑编号911020702】 【答案】B 【解析】通过国家机关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中心可以全额扣除,通过国家机关向受灾地区的捐赠,应计算扣除限额。 扣除限额,50000×(1,20%)×30%,12000(元),实际捐赠10000元,可以全额扣除。 该项劳务报酬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0%),6000,10000]×30%, 5200(元) 2000, (二)境外缴纳税额抵免的计税方法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抵免限额采用分国分项限额抵免法。 境外已纳税额,抵免限额:不退国外多交税款; 境外已纳税额,抵免限额:在我国补交差额部分税额。 【教材例题】某美国籍来华人员已在中国境内居住7年,2007年10月取得美国一家公司净支付的薪金所得20800元(折合成人民币,下同),已被扣缴所得税1200元。同月还从加拿大取得净股息所得8500元,已被扣缴所得税1500元。经核查,境外完税凭证无误。计算境外所得在我国境内应补缴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703】 【答案】该纳税人上述来源于两国的所得应分国计算抵免限额。 (1)来自美国所得的抵免限额,(20800,4800)×20%,375,2825(元) (2)来自加拿大所得抵免限额,8500×20%,1700(元) (3)由于该纳税人在美国和加拿大已被扣缴的所得税额均不超过各自计算的抵免限额,故来自美国和加拿大所得的允许抵免额分别为1200元和1500元,可全额抵扣,并需在中国补缴税款。 (4)应补缴个人所得税,[(2825,1200),(1700,1500)],1625,200,1825(元) 【提示】本题目净所得,理解为税后所得更为合适。因此我们不必深究该题目的提法,考试时题目会明确说明。从近三年考试题目来看,对于境外所得,题目中给出的所得都是含税的所得,因此本题在计算的时候,也是按照含税所得计算的。 【例题?单选题】中国公民潘某为外资企业工作人员,2007年全年被派往境外工作,每月工资12000元。2006年3月潘某获得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期权并在当年行权,2007年3月转让了该股票,取得转让净所得500000元人民币。按我国税法规定,潘某2007年的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5480 B.20640 C.62780 D.112780 【答疑编号911020704】 【答案】D 375] ×12,500000×20% 【解析】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0,4800)×20%, ,112780(元)。 (三)两个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计税方法 处理原则:先分、后扣、再税 【教材例题】某高校5位教师共同编写出版一本50万字的教材,共取得稿酬收入21000元。其中主编一人得主编费1000元,其余稿酬5人平分。计算各教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705】 【答案】(1)扣除主编费后所得,21000,1000,20000(元) (2)平均每人所得,20000?5,4000(元) (3)主编应纳税额,[(1000,4000)×(1,20%)]×20%×(1,30%),560(元) (4)其余四人每人应纳税额,(4000,800)×20%×(1,30%),448(元) (四)对从事建筑安装业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 (1)凡建筑安装业各项工程作业实行承包经营,对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分两种情况处理:对经营成果归承包人个人所有的所得,或按合同(协议)规定、将一部分经营成果留归承包人个人的所得,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对承包人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从事建筑安装业的个体工商户和未领取营业执照承揽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建筑安装队和个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对从事建筑安装业工程作业的其他人员取得的所得,分别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五)对从事广告业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 在广告经营中提供名义、形象,或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提供劳务并取得所得的个人,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1)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名义、形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劳务 ( 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2)纳税人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提供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视其情况分别按照税法规定的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应税项目计算纳税。 (3)扣缴义务人的本单位人员在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过程中取得的由本单位支付的所得,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纳税。 (六)对演出市场个人取得所得的征税办法 演职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按次计算纳税;演职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月计算纳税。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演职员,应在取得报酬的次月7日内,自行到演出所在地或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性质所得的,应将各处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2)分次取得属于一次劳务报酬的; (3)扣缴义务人没有依法扣缴税款的;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其申报纳税的。 (七)个人股票期权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2.期权所得性质及征税规定 行为 计税方法 员工接受股票期 一般不作为应税所得征税(另有规定除外) 权时 员工在行权日之 股票期权一般不得转让;因特殊情况转让,以股票期权的转让净收入,作为工资、前 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行权时 从企业取得股票的实际购买价(施权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指该股票当日的 收盘价,下同)的差额,应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员工将行权之后 获得的高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的差额,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征免规定计算缴纳的股票再转让 个人所得税 参与企业税后利 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润分配 【特别提示】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4.关于应纳税款的计算 (1)认购股票所得(行权所得)的税款计算。员工因参加股票期权计划而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按本 通知 关于发布提成方案的通知关于xx通知关于成立公司筹建组的通知关于红头文件的使用公开通知关于计发全勤奖的通知 规定应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的,对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区别于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资、薪金所得,单独按下列公式计算当月应纳税款: 应纳税额,(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规定月份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规定月份数 上款公式中的规定月份数,是指员工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票期权形式工资、薪金所得的境内工作期间月份数,长于12个月的,按12个月计算;上款公式中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以股票期权形式的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规定月份数后的商数,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 (2)转让股票(销售)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对于员工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取得的所得,应按现行税法和政策规定征免个人所得税。即:个人将行权后的境内上市公司股票再行转让而取得的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税法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依法缴纳税款。 (3)参与税后利润分配取得所得的税款计算。员工因拥有股权参与税后利润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除依照有关规定可以免税或减税的外,应全额按规定税率计算纳税。 【例题?单选题】中国公民方先生为某公司雇员,每月工资3000元。2005年该公司开始实施雇员持股激励,实行股票期权计划。2005年6月28日,该公司授予方先生股票期权50000股,授予价2.5元/股;该期权无公开市场价格,并约定2005年12月28日起方先生可以行权,行权前不得转让。2005年12月28日方先生以授予价购买股票50000 股,当日股票在上证交易所的公平价格6元/股。计算方先生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0 B.28000 C.35000 D.35500 【答疑编号911020706】 【答案】D 【解析】方先生股票期权行权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6,2.5)?6×25%,1375]×6,35500(元)。 (八)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行使股票认购权取得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办法 1.在行使股票认购权时的实际购买价低于购买日公平市场价之间的数额,属于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所得。 2.个人在股票认购权行使前,将其股票认购权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并入其当月工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在行使股票认购权后,将已认购的股票 (不包括境内上市公司股票) 转让所取得的所得,应按照 “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九)个人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的规定 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总价值在人民币15万元以下的,可以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 【例题?单选题】依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下列表述符合财产对外转移提交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有关规定的是( )。 A.申请人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应在30日内开具税收证明 B.开具税收证明的税务机关必须是县级以上(不含县级)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 C.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总价值在15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 D.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已经取得完税凭证的,还须另外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证明,并提供给外汇管理部门 【答疑编号911020707】 【答案】C 【解析】申请人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应在15日内开具税收证明;开具税收证明的税务机关为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已经取得完税凭证的,可直接向外汇管理部门提供完税凭证,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税收证明;申请人拟转移的财产总价值在1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不需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15万以上的要向税务机关申请税收证明。 (十)纳税人收回转让的股权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 (十一)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有关各税规定 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先将全部所得数额除以12,按其商数并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表确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根据全部所得数额、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征税。 【例题?多选题】2007年12月份,某单位购置一批商品房销售给职工,李某以3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其中一套(单位原购置价36万元),李某每月工资2000元。对李某买房行为的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 A.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4765元 B.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875元 C.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D.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应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答疑编号911020708】 【答案】BDE 【解析】低于购置成本购买住房的差价,应按一次性奖金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60000?12,5000(元),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买房行为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0×15%,125,8875(元) (十二)个人取得拍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拍卖物品 适用税目 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1.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 “特许权使用 转让收入额减除800元或者20%20复印件拍卖 费”所得 后的余额 % 2.个人拍卖除文字作品原稿及复印件 “财产转让所 转让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20外的其他财产 得” 用后的余额 % (1)财产原值,是指售出方个人取得该拍卖品的价格(以合法有效凭证为准)。具体为: ?通过商店、画廊等途径购买的,为购买该拍卖品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通过拍卖行拍得的,为拍得该拍卖品实际支付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 通过祖传收藏的,为其收藏该拍卖品而发生的费用; ? ?通过赠送取得的,为其受赠该拍卖品时发生的相关税费; ?通过其他形式取得的,参照以上原则确定财产原值。 (2)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是指在拍卖财产时纳税人实际缴纳的相关税金及附加。 (3)有关合理费用,是指拍卖财产时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拍卖费(佣金)、鉴定费、评估费、图录费、证书费等费用。 【例题?单选题】关于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扣除的财产原值,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拍卖受赠获得的物品,原值为该拍卖品的市场价值 B.拍卖通过拍卖行拍得的物品,原值为该物品的评估价值 C.拍卖祖传的藏品,原值为该拍卖品的评估价值 D.拍卖从画廊购买的油画,原值为购买拍卖品时实际支付的价款 【答疑编号911020709】 【答案】D 【解析】选项A,通过赠送取得的,为其受赠该拍卖品时发生的相关税费;选项B,通过拍卖行拍得的,为拍得该拍卖品实际支付的价款及交纳的相关税费;选项C,通过祖传收藏的,为其收藏该拍卖品而发生的费用。 【例题?单选题】李先生通过拍卖行将一幅珍藏多年的字画拍卖,取得收入500000元,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王某收藏该字画发生的费用为100000元,拍卖时支付相关税费50000元。 拍卖字画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50000 B.70000 C.90000 D.100000 【答疑编号911020710】 【答案】B 【解析】(500000,100000,50000)×20%,70000(元) 4.纳税人如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按转让收入额的3%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拍卖品为经文物部门认定是海外回流文物的,按转让收入额的2%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5.纳税人的财产原值凭证内容填写不规范,或者一份财产原值凭证包括多件拍卖品且无法确认每件拍卖品一一对应的原值的,不得将其作为扣除财产原值的计算依据,应视为不能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并按上述规定的征收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6.纳税人能够提供合法、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凭证,但不能提供有关税费凭证的,不得按征收率计算纳税,应当就财产原值凭证上注明的金额据实扣除,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7.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拍卖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并按规定向拍卖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8.拍卖单位代扣代缴个人财产拍卖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应给纳税人填开完税凭证,并详细标明每件拍卖品的名称、拍卖成交价格、扣缴税款额。 9.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个人财产拍卖所得的税收征管工作,在拍卖单位举行拍卖活动 期间派工作人员进入拍卖现场,了解拍卖的有关情况,宣传辅导有关税收政策,审核鉴定原值凭证和费用凭证,督促拍卖单位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七节 减免税优惠 一、免税项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安置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 活补助费。 离退休人员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11.对学生个人参与“长江小小科学家”活动并获得的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2.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被折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13. 对第三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4. 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5. 对第二届全国职工技术创新成果获奖者所得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6. 对2007年李四光地质科学获奖者个人所获奖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7.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二、减税项目(了解) 三、暂免征税项目 1.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2.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境外出差补贴。 3.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的部分。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6.个人举报、协查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7.个人办理代扣代缴手续,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8.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 9.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10.属于特殊情况(了解) 11.对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被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数额内的部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13.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个人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比例,实际缴付的失业保险费,均不计入职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际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5.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以及具备《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失业人员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6.从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17.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和按照国家或省级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缴付的住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所取得的利息所得,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18.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所得中,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 B.个人取得的教育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 C.外籍个人以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 D.外籍个人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伙食补贴 【答疑编号911020801】 【答案】C 【例题2?单选题】个人取得下列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8000元 B.职工领取的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30000元 C.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劳务报酬1500元 D.职工超过退休年龄每月取得的工资4000元 【答疑编号911020802】 【答案】C 【解析】学生参加勤工俭学活动取得的所得,按劳务报酬征税。 第八节 申报和缴纳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办法有两种:一是自行申报;一是代扣代缴 一、源泉扣缴 (二)应扣缴税款的所得项目——除个体工商业户生产经营所得以外的其他10项所得。 (三)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纳税人为持有完税依据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提供非正式扣税凭证的纳税人可以拒收。 扣缴义务人违反规定不报送或者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一经查实,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四)法律责任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五)代扣代缴税款的手续费(2%)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外国驻华机构包括外国驻华使馆也可以是扣缴义务人 B.个人扣缴义务人办理代缴手续取得的手续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C.扣缴义务人拒绝税务机关检查且情节严重的,处l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D.纳税人为持有完税凭证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缴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得拒绝 E.扣缴义务人违反有关代扣代缴规定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答疑编号911020803】 【答案】BCDE 【解析】扣缴义务人中的驻华机构不包括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及其他依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国际组织驻华机构。 二、自行申报纳税 (一)申报纳税的所得项目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在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如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的所得;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报纳税期限 除特殊情况外,纳税人应在取得应纳税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所得并缴纳税款。以下为特殊情况: 1.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款,按月计征,由纳税人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等特定行业的纳税人,其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考虑其工作的特殊性,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2.对账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 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由纳税人在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 3.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收入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7日内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4.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等,按次计征。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应当在次月7日内将应纳税款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5.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在境外以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所得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的30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取得境外所得时结清税款的,或者在境外按所得来源国税法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当在次年1月1日起30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对高收入者的征收管理: 了解高收入行业和高收入个人。 四、对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了解) 1.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独资和合伙性质的律师事务所的年度生产经营所得,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出资律师本人的工资、薪金不得扣除。 2.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应将年度经营所得全额作为基数,按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约定的比例计算各合伙人应分配的所得,据以征收个人所得税。 3.律师个人出资兴办的律师事务所,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出资律师个人的应纳税额。 4.律师事务所雇员所得,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5.律师当月的分成收入按规定扣除办理案件支出的费用后,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给的工资合并,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6.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律师事务所在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时,不再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以收入全额(取得分成收入的为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后的余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7.律师以个人名义再聘请其他人员为其工作而支付的报酬,应由该律师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的法律顾问费或其他酬金,均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支付报酬的单位或个人代扣代缴。 五、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42号)规定的对非营利的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仅指机构自身的各项税收,不包括个人从医疗机构取得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取得应税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因在医疗机构任职而取得的所得,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3.医生或其他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医疗机构,经营成果归承包人所有的,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承包人取得的所得,应按照“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投资或个人合伙投资开设医院(诊所)而取得的收入,应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九节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纳税人 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投资者) 二、税率 凡实行查账征税办法的,其税率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三、查账征收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一)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 (二)扣除项目 扣除项目比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试行)》的规定确定。但下列项目的扣除依照本规定执行: 1.投资者每月固定扣除费用2000元(从2008年3月1日起);但投资者工资不得 扣除。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2.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企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者及其家庭生活共用的固定资产。 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 5.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6.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7.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计提的各种准备金不得扣除。 9.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 10.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纳税额的具体计算方法为:汇总其投资兴办的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此确定适用税率,计算出全年经营所得的应纳税额,再根据每个企业的经营所得占所有企业经营所得的比例,分别计算出每个企业的应纳税额和应补缴税额。 计算公式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3)本企业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本企业的经营所得??各个企业的经营所得 (4)本企业应补缴的税额,本企业应纳税额,本企业预缴的税额 (三)亏损弥补 1.企业的年度亏损,允许用本企业下一年度的生产经营所得弥补,下一年度所得不足弥补的,允许逐年延续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2.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3.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五)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六)企业为个人家庭成员的消费性支出或出借资金 1.关于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消费性支出及购买家庭财产的处理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的上述支出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 2.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缴纳所得税时,下列各项应作为生产经营所得的有( )。 A.独资企业对外投资分回来的股息 B.投资者个人从独资企业领取的工资 C.合伙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 D.独资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生产经营所得 【答疑编号911020901】 【答案】BCD 【解析】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题?多选题】下列表述中,符合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纳税规定的有( )。 A.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B.个人以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形式开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应分别按每个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各自的所得税税额 C.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企业资本金为本人、家庭成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税 D.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收以后,在原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答疑编号911020902】 【答案】AD 四、核定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核定征收的范围 (二)核定征收方式 1.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例题?单选题】某个人独资企业2008年度发生直接成本85万元、其他费用20万元,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假定该个人独资企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为15%,该个人独资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万元。 A.4.84 B.5.63 C.5.74 D.5.81 【答疑编号911020903】 【答案】D 【解析】该个人独资企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85,20)?(1,15%)×15%,18.53(万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18.53×35%,0.675,5.81(万元)。 五、税收优惠(了解) 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六、征收管理 (一)申报缴纳期限 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月或每季度终了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二)纳税地点 投资者应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投资者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将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抄送投资者。 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应分别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时,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1.投资者兴办的企业全部是个人独资性质的,分别向各企业的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依所有企业的经营所得总额确定适用税率,以本企业经营所得为基础,计算应缴税款,办理汇算清缴。 2.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办理汇算清缴,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 【例题?单选题】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管理方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投资者兴办的企业中含有合伙性质的,投资者应向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申报纳税,办 理汇算清缴 B.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该根据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C.个人合伙企业在年度中间分立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D.合伙企业投资者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总申报表》 【答疑编号911020904】 【答案】B 【解析】选项A,但经常居住地与其兴办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不一致的,应选定其参与兴办的某一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所在地为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所在地,并在5年内不得变更;选项C,个人合伙企业在年度中间分立时,投资者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之日起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选项D,投资者在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并附送会计报表。 本章总结: 1.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居民纳税人与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 2.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 3.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中的特殊问题: (1)捐赠问题 (2)境外所得的处理 (3)新增加的特殊事项:打包债权、拍卖 4.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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