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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分类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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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分类的性质房屋分类的性质 房屋性质分类名词解释 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工作、生活、房屋 学习、娱乐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 但根据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可供人们常年居住的窑洞、竹楼等也应包括在内。 商品房 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 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房改房 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

房屋分类的性质
房屋分类的性质 房屋性质分类名词解释 一般指上有屋顶,周围有墙,能防风避雨,御寒保温,供人们在其中工作、生活、房屋 学习、娱乐和储藏物资,并具有固定基础,层高一般在2.2米以上的永久性场所。 但根据某些地方的生活习惯,可供人们常年居住的窑洞、竹楼等也应包括在内。 商品房 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出租的房屋。 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 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房改房 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 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存量房 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 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集资房 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 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亦称微利商品房,指由各级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以低于市场价格微利房 和租金、高于福利房价格和租金,用于解决部分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和社会住房特 困户的房屋。 是根据国家安居工程实施 方案 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pdf气瓶 现场处置方案 .doc见习基地管理方案.doc关于群访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方案下载 的有关规定,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平价房 解决对象,通过配售形式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其建房土地 由政府划拨,配售对象及配售价格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解困房 而专门修建的住房。 再上市房 是指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 廉租住房 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也叫西式洋房或小洋楼,也称花园别墅。带有花园草坪和车库的独院式平房或二、花园式住 三层小楼,建筑密度很低,内部居住功能完备,装修豪华,并富有变化,一般为 宅 高收入者购买。 相对于独院独户的西式别墅住宅而言。一般建在大城市,大多数是高层,标准较公寓式住 高,每一层内有若干单户独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 宅 厨房、阳台等等,供一些常常往来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中短期租用。 是指直接以成本价向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危 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 安居工程不售给高收入家庭。成本价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 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小区级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一半由城市人住房 民政府承担,一半计入房价)、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 构成。 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经济适用 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 住房 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按房屋用途分类 屋用途应按设计所规定的用途进行划分。如果与住宅、商业经营用房有关的兼有两种以上用途的房屋,应按设计 规定的用途分别计算建筑面积。 是指专供居住的房屋,包括别墅、公寓、职工家属宿舍和集体宿舍(包括职工单身宿舍和学生宿住宅 舍)等。但不包括住宅楼中作为人防用、不住人的地下室等,也不包括托儿所、病房、疗养院、 旅馆等具有专门用途的房屋。 成套住宅 是指由若干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室内走道或客厅等组成的供一户使用的房屋。 非成套住宅 是指供人们生活居住的但不成套的房屋。 集体宿舍 是指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单身职工、学生居住的房屋。 跃层住宅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公用设施用是指自来水、泵站、污水处理、变电、燃气、供热、垃圾处理、环卫、公厕、殡葬、消防等市政 房 公用设施的房屋。 是指各类商店、门市部、饮食店、粮油店、菜场、理发店、照相馆、浴室、旅社、招待所等从事商业用房 商业和为居民生活服务所用的房屋。 经营用房 是指各种开发、装饰、中介公司等从事各类经营业务活动所用的房屋。 按房屋产别分类 是指归国家所有的房产。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资金 国有房产 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 是指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收购、新建、扩建的房产(房屋所有权已正式划拨给单位的除外), 直管房产 大多数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出租、维修,少部分免租拨借给单位使用。 自管房产 是指国家划拨给全民所有制单位所有以及全民所有制单位自筹资金购建的房产。 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所有的房产。包括由国家划拨的房产、利用军费开支或军队自筹资金 军队 房 产 购建的房产。 集体所有房产 是指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所有的房产。即集体所有制单位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是指私人所有的房产,包括中国公民、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在华外国侨民、外国人所投资私有(自有)房产 建造、购买的房产,以及中国公民投资的私营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 责任公司)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屋。 联营企业房产 是指不同的所有制性质的单位之间共同组成新的法人型经济实体所投资建造、购买的房产。 股份制企业房产 是指股份制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港、澳、台投资房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以合资、合作或独资在祖国大陆举办的企业所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 产 产。 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外国政府、社会团体、国际性机构所 涉外房产 投资建造或购买的房产。 是指凡不属于以上各类别的房屋,都归在这一类,包括因所有权人不明,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 其他房产 门、全民所有制单位、军队代为管理的房屋以及宗教、寺庙等房屋。 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 期 房 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 是房屋所有人在购买公房中按照房改政策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了政府或企有限产权房 业补贴,房屋所有人享有完全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有限的处分权、收益权。 按房屋建筑结构分类 钢结构 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材料建造的,包括悬索结构。 钢、钢筋混凝土结 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钢筋混凝土建造的。 构 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的。包括薄壳结构、大模板现浇结构及使用滑模、 钢筋混凝土结构 升板等建造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建筑物。 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钢筋混凝土和砖木建造的。如一幢房屋的梁是用钢筋混凝土制成,混合结构 以砖墙为承重墙,或者梁是用木材建造,柱是用钢筋混凝土建造。 砖木结构 是指承重的主要构件是用砖、木材建造的。如一幢房屋是木制房架、砖墙、木柱建造的。 其他结构 是指凡不属于上述结构的房屋都归此类。如竹结构、砖拱结构、窑洞等。 按房屋建筑楼层分类 房屋层数是指房屋的自然层数,一般按室内地坪?0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 其室内层高在2.20m以上(不含2.20m)的,计算自然层数。房屋总层数为房屋地上层数与地下层房屋层数 数之和。假层、附层(夹层)、插层、阁楼(暗楼)、装饰性塔楼,以及突出屋面的楼梯间、水箱 间不计层数。 是指房屋全部或部分在室外地坪以下的部分(包括层高在2.2m以下的半地下室),房间地面低于 地下室 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 半地下室 房间地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2者。 是指建房时建造的,一般比较低矮的楼层。其前后沿的高度大于1.7m,面积不足底层的二分之一 假 层 的部分。附层(夹层)是房屋内部空间的局部层次。 搁楼(暗楼) 一般是房屋建成后,因各种需要,利用房间内部空间上部搭建的楼层。 低层住宅 指一层至三层的住宅。 多层住宅 指四层至六层的住宅。 中高层住宅 指七层至九层的住宅。 高层住宅 指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 塔式高层住 以共用楼梯、电梯为核心布置多套住房的高层住宅。 宅 单元式高层 由多个住宅单元组合而成,每单元均设有楼梯、电梯的高层住宅。 住宅 通廊式高层 由共用楼梯、电梯通过内、外廊进入各套住宅的高层住宅。 住宅 跃层住宅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按房屋建筑质量分类 指主体结构完好。不倒、不塌、不漏。庭院不积水、门窗设备完整,上下水道通畅,室内地面平整,完好房屋 能保证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房屋,或者虽有一些漏雨和轻微破损,或缺乏油漆保养,经过小修能 及时修复。 基本完好 指主体结构完好,少数部件虽有损坏,但不严重,经过维修就能修复的房屋。 房屋 一般损坏指主体结构基本完好,屋面不平整、经常漏雨,门窗有的腐朽变形,下水道经常阻塞,内粉刷部分 房屋 脱落,地板松动,墙体轻度倾斜、开裂,需要进行正常修理的房屋。 严重损坏 指年久失修,破损严重,但无倒塌危险,需进行大修或有计划翻修、改建的房屋。 房屋 是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危险房屋 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商品房销售名词解释 楼 花 一词最早源自香港,是指未完工的在建物。一般称卖“楼花”为预售房屋,买“楼花”为预购房屋。 是指报告期已竣工的房屋面积中已正式交付给购房者或已签订(正式)销售合同的商品房屋面积。实际销售面积 不包括已签订预售合同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屋面积,但包括报告期或报告期以前签订了预售合同, 在报告期又竣工的商品房屋面积。 经有关部门批准,销售(或出租)给境外企业和个人,包括外国人、外籍华人、华侨及港澳台同外销,租, 胞的商品房屋面积。 销售给个人 是指实际销售给国内私人的商品房屋面积。不包括外销中销售给个人的部分。 是指报告期末仍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签订预售合同的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屋面积。报告期预售又 预售面积 在报告期转正式或协议销售的商品房屋的面积应列入实际销售面积,同时统计为销售收入。 是指报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预售面积 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 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是指在多层、高层楼房中的一种住宅建筑形式。通常每层楼面只有一个楼梯,住户由楼梯平台直单元式住宅 接进入分户门,一般多层住宅每个楼梯可以安排24到28户。所以每个楼梯的控制面积又称为一 个居住单元。 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商品房称 期 房 为期房。消费者在购买期房时应签商品房预售合同。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产证的商品 现 房 房,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产权证。 商品房的起价 是指商品房在销售时各楼层销售价格中的最低价格。 商品房的均价 是指商品房在销售价格相加之后的和数除以单位建筑面积的和数,即得出每平方米的价格。 复式商品房 是一种经济型房屋,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夹层,从而形成上下两层的楼房。 由上、下两层楼面、卧室、起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他辅助用房,并采用户内独用的小跃层式商品房 楼梯连接的房屋。 水景商品房 是指依水而建的房屋。 也叫联排别墅,正确的译法应该为城区住宅,系从欧洲舶来的,其原始意义上指在城区的沿街联TOWNHOUSE 排而建的市民城区房屋。 最早是由日本建筑师黑川纪章提出。其本意是指建筑与其外部环境之间的过渡空间,以达到室内 灰空间 外融和的目的,比如建筑入口的柱廊、檐下等。也可理解为建筑群周边的广场、绿地等。 是soho(居家办公)住宅观念的一种延伸。它属于住宅,但同时又融入写字楼的诸多硬件设施,商住住宅 尤其是网络功能的发达,使居住者在居住的同时又能从事商业活动的住宅行式。 会 所 就是以所在物业业主为主要服务对象的综合性高级康体娱乐服务设施。会所具备的软硬件条件: 康体设施应该包括泳池、网球或羽毛球场、高尔夫练习馆、保龄球馆、健身房等娱乐健身场所; 中西餐厅、酒吧、咖啡厅等餐饮与待客的社交场所;还应具有网吧、阅览室等其他服务设施。以 上一般都是对业主免费或少量收费开放。 指房屋窗子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窗子三面为玻璃,从而使人们拥有更广阔的视野,更大限外飘窗 度地感受自然、亲近自然,通常它的窗台较低甚至为落地窗。 中空玻璃是对传统单玻门窗的革新,是现代门窗生产中的一项新的玻璃加工技术,它由两层甚至中空玻璃 更多的玻璃密封组合,但最重要的是两层玻璃之间必须形成真空或气体(如加入惰性气体)状态, 故称"中空玻璃",这种技术的运用使门窗的隔音、阻热、密封、安全性能都大大提高。 经过核算而确定的每平方米商品房基本价格。商品房的销售价一般以基价为基数增减楼层,朝向基 价 差价后而得出。 将各单位的销售价格相加之后的和数除以单位建筑面积的和数,即得出每平方米的均价。均价一均 价 般不是销售价,但也有例外,前段时期某高层物业推出的“不计楼层、朝向,以2800元,平方米 统一价销售”,即以均价作销售价,也不失为引人瞩目的营销策略。 七通一平 是指土地(生地)在通过一级开发后,使其达到具备上水、雨污水、电力、暖气、电信和道路通以(熟地) 及场地平整的条件,使二级开发商可以进场后迅速开发建设。 三通一平 是指土地具备上水、雨污水和道路通以及场地平整的条件。 (净地)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 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规划部门核发,五 证 《开工证》由建设部门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国土资源部门和房屋 管理局核发。 是指提供酒店式管理服务的公寓。始于1994年,意为“酒店式的服务,公寓式的管理”,市场定位 酒店式服务公很高。 它是集住宅、酒店、会所多功能于一体的,具有“自用”和“投资”两大功效。除了提供传统 寓 酒店的各项服务外,更重要的是向住客提供家庭式的居住布局、家居式的服务,让人有宾至如归 的感觉。 是一种物理网络系统建立在国际标准之上,以 TIA/EIA 570A 为核心,以每户为单位,支持家庭RUN 智能家和小区内所有弱电(电话、电脑、视频、BA)地应用,由双绞线、同轴电缆、光纤和连接配件组成,居布线系统 所有的连接均端接于分布在每个房间的通讯插座和面板,并可简单地自动连接相关设备,如电脑、 电视、传真、防盗警报系统等,为每一户成员提供安全和舒适的生活环境。 房地产交易税费 是指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买卖、交换或赠与等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时向产权承受人房地产契税 征收的一种税赋。 营业税 指对销售房地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按率计征的一种税。 房产税 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原值或房产租金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 是指对交纳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缴的营业税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营业税附加 费附加。 印花税 指对在经济活动中或经济交往中书立的或领受的房地产凭证征收的一种税赋。 个人所得税 指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房屋转让、出租或其他活动并取得收入,就其所得计算征收的一种税赋。 指按照有关规定,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住房转让时,就其应纳税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计纳税保证金 算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 房地产交易手是指由政府依法设立的,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地产交易机构为房屋权利人办理交易过户等 续费 手续所收取的费用。 即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对房屋所有房屋权属登记 权进行登记,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向房屋所有权人收取的登记费,不包括房产测绘机构收 费 取的房产测绘(或勘丈)费用。 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含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转让)给第三者时,就其转让土地收益金 土地交易额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的价款,或土地使用者将其所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含(土地增值费) 连同地面建筑物一同出租)给其他使用者时,就其所获得的租金收入按规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 的价款。 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 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出让金 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 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土地增值税 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 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土地使用税 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 必须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税。园地包括苗圃、花圃、茶园、果园、桑园和其他种植经济林木的土地。 是指由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耕地包括国耕地占用税 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园地),占用鱼塘及其他农用土地 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也视同占用耕地。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开发所需的前期工程的测算投资,包括征地、拆迁、各种补偿、平整土地、敷土地开发费 设外部市政管线设施和道路工程等各项费用(万元/ha)。 住宅单方综合每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所需的工程建设的测算综合投资,应包括土地开发费用和居住区用地内的 建筑、道路、市政管线、绿化等各项工程建设投资及必要的管理费用(元/m2)。 造价 房屋权属登记与证书名词解释 房屋权属登记 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 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总 登 记 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 初始登记 指新建房屋(竣工)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转移登记 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是指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变更登记 ——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房屋翻建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他项权利登记 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注销登记 是指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 是指对房屋全面支配的权利。《民法通则》规定,房屋的所有权分为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房屋的所有权 分权四项权能,这也是房屋所有权的四项基本内容。 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房屋权利人 和自然人。 房屋权利申请 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人 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房屋权属证书 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 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所有权证 指由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向房屋所有人核发的对房屋拥有合法所有权利的证书。 共有权证 指由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对共有的房屋向共有权人核发,每个共有权人各持一份的权利证书。 是《房屋所有权证》的附件,用以证明共有房屋的归属。 他项权证 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农村村民在集体土地上因建房需要,向集体组织申请建房用地,经集体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批 准后,向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并由县(市)人民政府颁发《集宅基地证 体土地使用证》。宅基地证是当前农村村民合法拥有房屋和用地的权利凭证,可以在集体内部成员 之间转让,但不得向非集体组织成员转让。 职工以标准价购买住房,拥有部分产权。经登记核实后,发给《房屋所有权证》,产别为“私产(部 房屋部分产权 分产权)”,注记:“房改出售的标准价房,总价款:××元,售房单位:××××,产权比例为:××(个 人),××(单位)。” 住房功能细分术语 居住空间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卧 室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起居室(厅)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厨 房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卫生间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使用面积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套 型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也就是一层房屋的高度。在1987年发布的《住宅层 高 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明确规定了砖混结构住宅建筑层高采用的参数为:2.6米、2.7米、2.8 米。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净高和层高的关系可以用公式来表示:室内净高 净高,层高,楼板厚度。即层高和楼板厚度的差叫“净高”。 住宅的开间就是住宅的宽度。在1987年颁布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对住宅的开间在住宅开间 设计上有严格的规定。砖混结构住宅建筑的开间常采用下列参数:2.1米、2.4米、2.7米、3.0米、 3.3米、3.6米、3.9米、4.2米。 住宅的进深就是指住宅的实际长度。在1987年实施的《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中,明确规定住宅进深 了砖混结构住宅建筑的进深常用参数:3.0米、3.3米、3.6米、3.9米、4.2米、4.5米、4.8米、 5.1米、5.4米、5.7米、6.0米。为了保证住宅具有良好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进深不宜过长。 平 台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一般是指住宅中的屋顶平台或由于建筑结构需求而在其他楼层中做出大阳台,由于它面积一般均露 台 较大,上边又没有屋顶,所以称作露台。 过 道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壁 橱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壁 龛 利用墙体厚度的局部空间,存放日常用品的部分 吊 柜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跃层住宅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走 廊 住宅套外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架空房屋 指底层架空,以支撑物体承重的房屋,其架空部位一般为通道、水域或斜坡。 指位于自然层内,利用房屋内的上部空间或人字屋架添、加建的使用面积不足该层面积的暗楼,阁 楼 不计层次。 骑 楼 指建在马路旁,底层的一部分是人行道的楼房。 指整楼设计分割为由多个可独立出售或出租的部位及各种特定功能的共用部位组成的房屋。如商单元式房屋 品房、拆迁安置房、综合楼等类型。 幢 是指一座独立的、同一结构的、包括不同层次的房屋。 泛指联接房屋墙体以外,有围护结构和台面,作为通道的建筑物。一般不具备构成“房屋”的相应 廊 条件。 柱 廊 有顶盖,有廊台、有支柱或兼有一侧围护墙体的供人通行的建筑物,如长廊、回廊等。 檐 廊 在屋檐下有顶盖、有廊台和建筑物相连的作为通道的伸出部位。 挑 廊 挑出房屋墙体外,有顶盖、有围护物(如栏杆)、无支柱的通道。 指联接建筑物间,有顶盖、有廊台,具备一定形式的通道。在地面上的称底层通廊或长廊、迥廊;通 廊 高出地面的,二层以上的则称架空通廊。 门 廊 指建筑物门前突出的,有顶盖、有廊台的通道。如门斗、雨罩、雨蓬等。 泛指有永久性上盖、有围护结构、有台面、与房屋相连、可以活动和利用的房屋附属设施,供居住阳 台 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根据其封闭情况分为非封闭阳台和封闭阳台;根据其与主 墙体的关系分为凹阳台和凸阳台;根据其空间位置分为底阳台和挑阳台。 封闭阳台 原设计及竣工后均为封闭的。 非封闭阳台 原设计或竣工后不封闭的阳台。 凹阳台 凹进楼层外墙(柱)体的阳台。 凸阳台 挑出楼层外墙(柱)体的阳台。 底阳台 房屋一层的阳台。 挑阳台 房屋二层(含二层)以上的阳台 房屋总层数为地上层数加地下层数之和。房屋所在层数系指房屋的层次,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房屋总层数 的层数用自然数表示,地下的层数用负数表示;房屋层高在2.20米(含)以上的计算层数。 一般按室内地坪以上计算;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上的半地下室,其室内层高在2.20米(含)以上 房屋地上层数 的,计算地上层数。 房屋地下层数 指采光窗在室外地坪以下的,其室内层高在2.20米(含)以上的地下室的层数。 自然层 一般指楼层高度在2.28米以上的标准层次及在2.70米以上的住宅。 技术层 指建筑物的自然层内,用作水、电、暖、卫生等设备安装的局部层次。 附属层(夹层) 指介于自然层之间的夹层。 假 层 指位于自然层以上,层高不是全部为2.20米以上的非正式层,不计层数,如屋面层。 避难层 高层建筑中用作消防避难的楼层。 自然层数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中间层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中间楼层。 标准层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结构(设备)转建筑物某楼层的上部与下部因平面使用功能不同,该楼层上部与下部采用不同结构(设备)类型, 换层 并通过该楼层进行结构(设备)转换,则该楼层称为结构(设备)转换层。 建筑物的各项比率 是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各类建筑的建筑面积(m2/ha)或以总建筑面积(万m2)与居住 建筑容积率 区用地(万m2)的比值表示。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建筑面积毛密度) 外。 建筑密度 即建筑覆盖率,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 绿地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的比率(%)。绿地应包括:公共绿 绿化率 地、宅旁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即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应包括屋顶、 晒台的人工绿地。 是指成套住宅建筑面积与实有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公式:住宅成套率(,)= 成套 住宅成套率 住宅建筑面积,实有住宅建筑面积×100, 住宅自有(私有)率 住宅自有率(,)= 自有(私有)住宅建筑面积,实有住宅建筑面积×100, 它是指各种户型在总户数中所占百分比,反映到住宅设计上,就是体现在一定数量住宅建 户型比 筑中,各种不同套型住宅占住宅总套数的比重。 面积误差比 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100%?合同约定面积 住宅平均层数 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基底总面积的比值(层)。 高层住宅(大于等于 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10层)比例 中高层住宅(7,9层) 中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与住宅总建筑面积的比率(%)。 比例 人口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a)。 人口净密度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容纳的规划人口数量(人/ha)。 住宅建筑套密度(毛)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a)。 住宅建筑套密度(净) 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套数(套/ha)。 住宅面积毛密度 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m2/ha)。 住宅建筑净密度 住宅建筑基底总面积与住宅用地的比率(%)。 拆建比 新建的建筑总面积与拆除的原有建筑总面积的比值。 居住区用地 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将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的公用 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数 城市居住用地名词解释 居住区用地 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和公共绿地等四项用地的总称。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 道路用地 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 居住区(级)道路 一般用以划分小区的道路。在大城市中通常与城市支路同级。 小区(级)路 一般用以划分组团的道路。 组团(级)路 上接小区路、下连宅间小路的道路。 宅间小路 住宅建筑之间连接各住宅入口的道路。 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应包括居住区公园、公共绿地 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配建设施 与住宅规模或与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公共绿地的总称。 规划范围内除居住区用地以外的各种用地,应包括非直接为本区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它单位其它用地 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设用地等。 道路红线 城市道路(含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规划控制线。 一般称公建用地,是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设施的用地,应包公共服务设施 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中学、粮店、 用地 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 市级、区级和居住区级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用地 商品住宅销售成本与价格构成明细表 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开发成本+利润+税金+商品住宅差价 1)开发成本=土地使用权费+住宅建造成本+住宅建造期间费用 2)住宅建造成本=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费+附属工程费+开发间接费+其他与项目开发直接费用 3)住宅建造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房地产名词分类 【房屋性质分类名词】 房屋、商品房、房改房、存量房、集资房、微利房、平价房、解困房、再上市房、廉租住房、花园式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式住宅等 【房屋用途名词】 住宅、成套住宅、非成套住宅、集体宿舍、跃层住宅、公用设施用房、商业用房、经营用房等 【房屋产别名词】 国有房产、直管房产、自管房产、军队房产、私有(自有)房产联营企业房产、涉外房产、其他房产、期房、有限产权房等 【房屋建筑结构名词】 钢结构、钢、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其他结构 【房屋建筑楼层名词】 假层、低层住宅、多层住宅、中高层住宅、高层住宅、塔式高层住宅、单元式高层住宅、通廊式高层住宅、跃层住宅 【房屋建筑质量名词】 完好房屋、基本完好房屋、一般损坏房屋、严重损坏房屋、危险房屋 【房屋面积名词】 房屋使用面积、房屋建筑面积、成套住宅建筑面积、产权面积、房屋预测面积、房屋实测面积、共有建筑面积、套内面积等 【房屋建设状名词】 房屋施工面积、房屋新开工面积、房屋竣工面积、竣工房屋价值 【商品房销售常见名词】 楼花、期房、起价、均价、复式商品房、跃层式商品房、水景商品房、灰空间、商住住宅、会所、外飘窗、中空玻璃等 【房地产交易税费名词】 房地产契税、房产税、交易费、权属登记费、土地收益金、土地出让金、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开发费等 【房屋权属登记名词】 权属登记、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注销登记、权利申请人、共有权证、宅基地证等 【房屋拆迁名词】 拆迁、强制拆迁、房屋拆迁补偿、拆迁房屋承租人、拆迁许可证、拆迁纠纷裁决、货币补偿基准价、产权调换等 【房屋修缮术语】 房产折旧、房屋耐用年限、房屋修缮、房屋完好率、保修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商品房维修基金、房改房维修基金、公共维修基金额、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住房功能细分术语】 套型、层高、室内净高、住宅开间、住宅进深、平台、露台、过道、壁橱、壁龛、吊柜、走廊、架空房屋、阁楼、骑楼、幢廊、柱廊、檐廊、非封闭阳台、凹阳台、自然层、技术层等 【建筑物的各项比率】 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住宅成套率、住宅自有(私有)率户型比、面积误差比、住宅平均层数、住宅建筑净密度拆建比、居住区用地、住宅用地、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城市居住用地名词】 居住区用地、住宅用地、道路用地、居住区(级)道路、小区(级)路、组团(级)路、宅间小路、公共绿地、配建设施、其他用地、道路红线、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房屋性质分类解释 房改房,已购公有住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微利房,亦称微利商品房,指由各级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和管理,以低于市场价格和租金、高于福利房价格和租金,用于解决部分企业职工住房困难和社会住房特困户的房屋。 平价房,是根据国家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以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为解决对象,通过配售形式供应、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其建房土地由政府划拨,配售对象及配售价格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核认定。 解困房,是指各级地方政府为解决本地城镇居民中特别困难户、困难户和拥挤户住房问题而专门修建的住房。 再上市房,是指职工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或经济适用房首次上市出售的房屋。 廉租住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房地产名词解释 容积率 是建筑总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例如,在1万平方米的土地上,有4000平方米的建筑总面积,其容积率为0.4。 得房率 是指套内建筑面积与套(单元)建筑面积之比。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套(单元)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得公用建筑面积。 开间 在住宅设计中,住宅宽度是指一间房屋内一面墙皮到另一面墙皮之间的实际距离。因为是就一自然间的宽度而言,故又称开间。 日照间距 指前后两排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规定的时日获得所需日照量而保持的一定间隔距离。 绿化率 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绿化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对购 房者而言,绿化率高为好。 建筑密度 指在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的比率,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范围内的空地率和建筑密集程度。 住宅小区 是由城市道路以及自然界线(如河流)划并不为交通干道所越的完整居住的地段。一般设置一整套可满足居民日常生 活需要的基层专业服务设施和管理机构。 错层式住宅 是一套房子不处于同一平面,即房内的厅、卧、卫、橱、阳台处于几个高度不同的平面上。错层住宅的面积计算方法参照平面住宅面积计算。 跃层式住宅 是一个住宅占两个楼层,而上下层之间不需通过公共楼梯,是采用户内独用小楼梯连接,其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均应是两层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之和。 复式住宅 是一层住宅但较普通住宅高,可在局部掏出夹层,用楼梯联系上下,其目的是在有限空间里增加使用面积,提高住宅的空间利用率。复式住宅的面积计算可根据各地对使用房间净面积和净高度的标准来计算。 住宅使用面积 是指住宅分户门内全部可供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壁橱、阳台和室内走道、室内楼梯等等。 住宅建筑面积 是住宅各层面积的总和。每层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面积水平截面计算。建筑面积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三部分。 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开发建设的房屋,均按市场价出售。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什么是外销房, 外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外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外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国内外(含港、澳、台)的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 什么是内销房, 内销商品房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的,取得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房屋,内销商品房可以出售给当地企事业单位和居民。 什么是复式住宅, 复式住宅是受跃层式住宅启发而创造设计的一种经济型住宅。这类住宅在建造上仍每户占有上下两层,实际是在层高较高的一层楼中增建一个1.2米的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要大大低于跃层式住宅(复式为3.3米,而一般跃层为5.6米),复式住宅的下层供起居用,炊事、进餐、洗浴等,上层供休息睡眠和贮藏用,户内设多处入墙式壁柜和楼梯,中间楼板也即上层的地板。因此复式住宅具备了省地、省工、省料又实用的特点,特别适合子三代、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居住,既满足了隔代人的相对独立,又达到了相互照应的目的。 什么是跃层式住宅 跃层式住宅是近年来推广的一种新颖住宅建筑形式。这类住宅的特点是,内部空间借鉴了欧美小二楼独院住宅的设计手法,住宅占有上下两层楼面,卧室、起居室、客厅、卫生间、厨房及其它辅助用房可以分层布置,上下层之间的交通不通过公共楼梯而采用户内独用小楼梯联接。跃层式住宅的优点是每户都有二层或二层合一的采光面,即使朝向不好,也可通过增大采光面积弥补,通风较好,户内 居住面积和辅助面积较大,布局紧凑,功能明确,相互干扰较小。 使用面积 住宅的使用面积,指住宅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使用的净面积之和。计算住宅使用面积,可以比较直观地反映住宅的使用状况,但在住宅买卖中一般不采用使用面积来计算价格。 计算使用面积时有一些特殊规定:跃层式住宅中的户内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不包含在结构面积内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内墙面装修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居住面积 住宅的居住面积是指住宅建筑各层平面中直接供住户生活的居室净面积之和。所谓净面积就是要除去墙、柱等建筑构件所占的水平面积。 二手房 二手房即旧房。新建的商品房进行第一次交易时为"一手",第二次交易则为"二手"。 北京的已购公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的政策,成就了二手房市场。一些无房的人,可以买一套别人多余的房;而另一些手里有些积蓄又有小房子居住的,可以卖掉旧房买新房;而那些住房富余户,也能卖掉自己的多余住房换取收益。 产权置换 是指居民之间以自身原有产权房进行置换的一种业务。一般是在中介的撮合下进行,并可由中介代办置换手续。 房地产产权 房地产产权指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地产所有者对其所有的房地产享有占用、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按揭 按揭是英文"mortgage"(抵押)的音译,是指按揭人将房产的产权转让给提供贷款的银行作为还款保证,按揭人在还清贷款后,按揭受益人立即将所涉及的房产产权转让给按揭人的行为。 住房公积金 是一种义务性的住房长期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是结合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而实行的一种房改政策,指有关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偿还等诸环节有机构成的整个运行机制和管理的制度。 具体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1)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原则进行归集,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极其职工均应交纳住房公积金,即凡实行公积金制度的城市职工个人按月交纳占其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单位也按月提供占职工工资一定比例的公积金,两者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存入职工个人公积金帐户。长期储蓄,专项用于住房支出,其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2)按"统一管理"的原则管理住房公积金。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由各地人民政府设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根据责、权、利一致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由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指定的专业银行办理。(3)按"专项使用"的原则运用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建、大修住房。如果职工积累的公积金(包括其本户成员及其亲属积累的公积金)不足以支付购、建、大修住房费用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可逐步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的筹资建设住房机制,加快住房建设速度,解决住房问题。 印花税 印花税的客税对象是房地产交易中的各种凭证,包括房屋因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发生产权转移时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万分之五。 契税 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主要对个人和私营单位购买、承受赠与或交换的房屋征收契税,税率为3%~5%。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是借款人购、建、修住房时以借款人或第三者能自主支配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申请一定数额借款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银行有权依法处分其抵押房地产以获得清偿。 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所购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连带责任的贷款。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银行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偿还本息责任。 绿化率 是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绿地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目前北京市规定的新建小区绿化率应在30,以上。 健康住宅十五标准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所谓“健康”就是“在身体上、在精神上、社会上完全处于良好的状态,而不是单纯的指疾病或病弱”。据此定义,“健康住宅”就是指能使居住者“在身体上、在精神上、社会上完全处于良好的状态”的住宅,具体来说,健康住宅最低有以下几点要求: 1、会引起过敏症的化学物质的浓度很低。 2、 为满足第一点的要求,尽可能不使用易扩散化学物质的胶合板、墙体装修材料等。 、 设有换气性能良好的换气设备,能将室内污染物质排至室外,特别是对高气3 密性、高隔热性来说,必须采用具有风管的中央换气系统,进行定时换气。 4、在厨房灶具或吸烟处,要设局部排气设备。 5、起居室、卧室、厨房、厕所、走廊、浴室等要全年保持在17`C—27`C之间。 6、室内的湿度全年保持在40%—70%之间。 7、二氧化碳要低于1000PPM。 8、、悬浮粉尘浓度要低于0.15mg/平方米。 9、噪声极要小于50分则(A) 10、一天的日照确保在3小时以上。 11、设足够亮度的昭明设备。 12、住宅具有足够的抗自然灾害的能力。 13、具有足够的人均建筑面积,并确保私密性。 14、住宅要便于护理老龄者和残疾人。 15、因建筑材料中含有害挥发性有机物质,所以住宅竣工后要隔一段时间才能住,在此期间要进行换气 智能化住宅如何分类, 像所有消费品一样,智能化住宅也会根据软硬件的品质不同,而分出不同标准。但目前有关主管部门并未制定明确的划分标准。以下甲乙类划分为目前智能化住宅建设从业者的观点。 一、乙级标准 1、安全保安系统 实现小区周界的监控和红外线报警防范;火灾与煤气报警;紧急呼救报警;电话线防被切断与防被破坏报警。 2、通讯系统 实现住户的至少两对电话线和一个宽带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插口;可接收有线电视网节目。 3、信息服务系统 实现三表远程计量,计算机网络功能及一些物业管理功能。 4、环境控制系统 实现背景音响与公共广播、出入口控制、社区公告版。 二、甲级标准 除了乙级标准所有的功能外,另需增加一些功能,同时整个系统应是一个由中央控制中心附带数个分控中心构成的集散控制系统: 1、安全保安系统 实现可视对讲功能;门禁系统功能;家庭智能化报警增加的功能有:可进行程序自动化控制功能、可实现室内无线遥控功能、通过电话进行远程遥控功能、电源控制及调光功能。 2、通讯系统 实现住户主要房间有独立的信息点,光纤宽带多媒体信息网接入小区,提供外语电视节目。 3、信息服务系统 增加实现电子购物、电子图书馆、远程医疗登记等功能。 4、环境控制系统 实现家电自动控制功能;公共水电设施监视等功能 1 什么是房地产? 答:房地产是房产和地产的总称,指土地及土地上的建筑物、附着物。 2 什么是房地产权? 答:指权利人对土地的使用权和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3 为什么要进行房地产权登记? 答:房地产权登记是房地产产权管理的主要行政手段,是政府为健全法制,加强房地产管 理,依法确认房地产权利的法定手续。房地产权登记有三个方面的作用: 产权确认, 即确认房地产的权属状态; 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加强房地产管理,即通过房地 产权登记对房地产交易状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5 房地产权登记有何法律效力? 答:依法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法律保护。房地产权利经登记后,产权即得到法律上的承认。 产权人可以依法对其房地产行使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能,任何其他人无权干涉或 妨碍,否则产权人可依法请求法律上的保护。 6 房地产登记发证工作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规定,深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即深圳市规划国 土局是特区房地产登记机关,登记发证工作具体由该局测绘产权处及属下分局房地产权 登记科负责。 《房地产证》有什么作用? 7 答:《房地产证》是权利人依法管理、经营、使用和处分房地产的凭证,是合法拥有房地 产的凭证。 8 现在颁发的《房地产证》与过去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 证》、《国有土使用权证》有什么区别?为什么要换证? 答:现在颁发的《房地产证》是由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合二为一, 统一制作成单一的《房地产证》,由一个部门统一颁发。 为统一《房地产证》的发放,加强房地产权管理,过去的《房屋所有权证》、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都要更换成新的《房地产证》,但在更换前继续有效。 9 新的《房地产证》如何体现土地和房屋的产权? 答:新的《房地产证》分别设置土地、房屋两个栏目,对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同时进 行登记,以确认权利人的上述两项权利。 10 《房地产证》记载哪些内容? 答:《房地产证》记载的内容包括权利人状况,土地及房屋等。具体有:权利人、权利人 性质、权属来源、取得时间、变化情况和房地产的面积、结构、用途、价值、等级、座 落、坐标等内容。 11 房地产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房地产登记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 提出申请; (二) 受理申请; (三) 审查申请文件; (四)权属调查; (五)依法公告; (六)确认房地产权利; (七)将核准登记事项记载在房地产登记册上; (八)计收规费并颁发房地产权利证书; (九)立卷归档。 12 房地产登记的种类有哪些? 答:房地产登记的种类分为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登记、其它登记。 13 怎样申请房地产权登记? 答:申请房地产权登记,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向登记机 关提交 申请书 入党申请书下载入党申请书 下载入党申请书范文下载下载入党申请书民事再审申请书免费下载 及有关文件,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规定的,登记机关应在规定时间 内核准登记,并发给房地产权利证书。 14 房地产权登记机关核准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答: 申请房地产权初始登记的需要90日, 申请转移登记的需要30日,申请抵押登记的需要15日,申请变更及其它登记的需要30 日。 15 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是如何确定的? 答:房地产登记的权利人名称根据如下办法确定: (1) 企业法人,为该企业法人的法定名称; (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该机关、单位的法定名称或政府确认的名称; (3) 非法人组织,为该组织依法登记的名称或政府批准的名称; (4)个人,为合法身份证明上的姓名; (4) 共有人,为各权利人的名称或姓名。 (5) 共有人,为各权利人的名称或姓名。 16 房地产登记是以什么为单位进行登记的? 答:房地产登记是以一宗土地为单位进行登记。所谓一宗土地,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 块。一宗土地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权利人的,各权利人分别对该宗土地上的建筑物、附 着物所有权和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份额申请登记。 17 不按规定时间申请房地产登记,应承担什么法律责 任? 答:,不按规定的时间申请登记的,每逾期 一日,按登记费的千分之三加收逾期登记费。 18 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房地产登记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 任? 答:利用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由登 记机关撤销核准登记,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犯 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19 哪几种情况房地产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登记申请? 答:下列两种情况房地产登记机关可以不予受理登记申请 (1)申请文件不齐全; (2)申请不符合规定; 房地产买卖、抵押、分割、 交换、赠与等房地产登记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 20哪些房地产登记需要由当事人共同申请, 答:房地产买卖、抵押、分割、交换、赠予等房地产登记由有关当事人共同申请。 21 哪些房地产登记可由当事人单独申请? 答:下列情形的房地产登记,当事人可单独申请; (1) 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初始登记; (2) 因继承或遗赠取得房地产的转移登记; (3) 因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而取得房地产权利的有关登记; (4) 变更登记; (5) 因土地使用年期届满的注销登记; (6) 因房地产权利证书灭失、破损而重新申领、换领房地产权利 证书等其他登记。 22 法律规定共同申请的,一方当事人不配合,应承担 什么法律责任? 答:应由当事人共同申请登记的,一方申 请,另一方不申请或虽申请但不提供登记文件的,登记机关可责成不申请登记或不提供 登记文件的一方限期办理登记手续。限期内仍不办理的,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 款。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登记条件的,可迳为登记。 申请房地产登记,可否委托他人代理? 23 答:申请房地产登记,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由代理人办理申请登记的,应向登记机 关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境外申请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24 哪些房地产合同须办理公证手续? 答: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境外人士或机构的 ,须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25 哪几种情况房地产登记机关可以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作出暂缓登记的决定: (1)产权纠纷尚未解决的; (2)涉及违法用地、违章建筑事项,未经处理或正在处理之中的; (3)受理申请后发现申请文件需要修正或补正的; (4)有关机关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人房地产权利的; (6) 法律、法规、市政府规章规定应暂缓登记的其他事由。 26 什么情况下登记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部份核准登记事项?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部份核准登记事项: (一) 当事人对房地产不拥有合法权利的; (二) 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伪造有关证件、文件,采取欺骗 手段获准登记的; (三) 登机关审查有疏忽,核准登记不当的。 27 房地产登记费是如何收取的? 答:申请房地产登记,权利人应按下列规 定交纳登记费: (一) 初始登记的,按登记价值千分之一交纳。但登记价值超过三千万元的,超过部分按 万分之五交纳; (二) 转移登记的,按登记价值的千分之一交纳。但登记价值超过一千万元的,超过部分 按万分之五交纳; ] (三) 抵押登记的,按抵押价值的万分之一交纳。但每项最低不于一百元; (四) 变更登记及其他登记的,每项交纳二十元。 28 什么是地籍?什么是产籍? 答:我们通常所指的地籍、产籍、房地产籍是同一概 念。它是指土地的自然状况、社会经济状况和法律状况的调查与记录,包括了土地产权 的登记和土地分类面积等内容。具体来讲,是对在房地产调查登记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图 表、证件等登记资料,经过整理、加工、分类而形成的图、档、卡、册等资料的总称。 29 什么是房地产权初始登记? 答:指对未经登记机关确认其房地产权利,领取房地产权利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 附着物的所有权进行的登记。 30具备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初始登记? 答:(1)凡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 合同书 印刷合同书下载家教网家教中介合同家教中介合同书搬运合同书搬家公司合同书 ,并付清了地价款 后三十日内; (2)自取得建筑物、附着物竣工证明之日起六十日内; 具备上述两个条件,方可申请 初始登记。 31 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什么文件? 答:申请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房地产初始登记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包括: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国家机关 负责人证明,或市政府批准设立组织的文件和该组织负责人证明。境外企业、组 织提供的身份证明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三、土地权属证明包括: 1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交: (1)土地使用合同书。根据土地使用合同书规定由权利人自行征地的,应同时提 交征地补偿协议书; (2)付清地价款证明; 2 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交: (1)市政府批准用地文件; (2)用地红线图; (3)征地补偿协议书; 3 以其他合法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四、登记机关认可的测量机构出具的实地测绘结果报告书。 32 申请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什么文件? 答:申请房地产权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 土地使用权属证明; 二、 建筑许可证; 三、 施工许可证; 四、 建筑物竣工验收证; 五、经市政府指定的机构审定的竣工结算书; 六、建筑设计总平面图、建筑物竣工图(包括单体建筑平面、立面、剖面图); 七、登记机关认可的测量机构出具的实地测绘结果报告书。 33 哪些房地产登记需要公告?公告期是多长? 答:申请房地产初始登记及申请补发《房地产证》需要进行公告,公告期分别为30日及6 个月。 34 土地的使用年期是如何确定的? 答:凡与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用地,其土地使用年期按国 家规定执行。即: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 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35 什么叫宗地?宗地号代表什么意思? 答: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深圳市的土地,以宗地为 基本单位统一编号,叫宗地号,又称地号,其有四层含义,称为:区、带、片、宗,从 大范围逐级体现其所在的地理位置。如:B107-24这个地号表示福田区第1带07片第 24宗地。 36 什么叫宗地图?什么叫证书附图? 答:宗地图是土地使用合同书附图及房地产登记卡附图。它反映一宗地的基本情况。包括: 宗地权属界线、界址点位置、宗地内建筑物位置与性质,与相邻宗地的关系等。证书附 图即房地产证后面的附图,是房地产证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反映权利人拥有的房地产 情况及房地产所在宗地情况。 37 什么叫确权? 答: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 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 他项权利。 38 权属调查包括哪些内容? 答:房地产权属调查包括:审查土地来源是否合法,占地是否超出规定的范围;审查建筑 物有没有加层、超面积、改结构、改用途等情况;确定房地产的权利人、权利性质、权 属来源、取得时间、使用年限、权利状况、变化情况和用途、价值、等级、座落等。 40 什么叫房屋的基底面积? 答:房屋的基底面积是指建筑物底层勒脚以上外围水平投影面积。 41 什么叫房屋的建筑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包括哪 些? 答: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外墙(或外柱)外围以内水平投影面积之和。房屋的建筑 面积包括使用面积(深圳的使用面积包括墙体的面积)和公共面积二个部份。 42 什么叫房屋的公共面积? 答:房屋的公共面积是指建筑物主体内、户门以外可使用的面积,包括层高超过2 2米 的单车库、设备层或技术层,室内外楼梯、楼梯悬挑平台、内外廊、门厅、电梯及机房、 门斗、有柱雨蓬、突出屋面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 43 房屋的公共面积如何分摊? 答:每户(或单位)应分摊的公共面积按如下原则进行计算: 1 有面积分割文件或协议的,应按其文件或协议进行计算。 2 如无面积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使用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 即:每户应分摊的 公共面积=[SX(]应分摊公共面积各户使用面积之和×每户使用面积。 44 房屋的建筑面积、公共面积由什么部门来确定?45 什么是房地产转让? 答: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的自然人、法 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46 哪些情况需要办理房地产转移登记? 答:经初始登记的房地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自合同或其他法律 起三十日内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1 买卖; 2 赠与; 3 文件生效之日 交换; 4 继承; 5 共有房地产的分割; 6 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强制性转移; 7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作出的其他强制性转移。 47 房地产转让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房地产转让应当遵循合法、公平、 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48 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哪些? 答: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2 房地产权利证书编号; 3 房地产座落的位置、面积、四至界线; 4 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的性质和年期; 5 房地产的用途; 6 买卖价款及支付方式和日期; 7 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日期; 8 公用部分的权益分享及共有人的权利义务; 9 违约责任; 10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11 合同生效的条件及时间; 12 双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49 楼花是否可以转让? 答:预购的楼花当预购方付足购房价款总额25%以上时,可凭已在登记机关备案的买卖合 同再转让,并在合同背书上载明再转让的价格等情况。 50 什么样的房地产不能转让? 答: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1 根据城市规划,市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2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4 设定抵押 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5 权属有争议的; 6 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51 有哪些行为不属于房地产转让? 答:下列行为不属于房地产转让; 1 共有人之间对共有房地产的分割; 2 国家机关、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与其下属的机构之间的房地产行政调拨。 52 有哪些行为视同房地产转让? 答:下列行为视同房地产转让: 1 以房地产作为出资与他人成立法人企业的; 2 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合作开发房地产并以产权分成的; 3 收购或者合并企业时,房地产转移为新的权利人所有的; 4 以房地产抵债的; 5 国有企业之间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 53 房地产转让时,其它公用设施是否一起转让? 答:房地产转让时,转让人对同宗土地上的道路、绿地、休憩地、空余地、电梯、楼梯、 连廊、走廊、天台或者其他公用设施所拥有的权益同时转移。 房地产首次转让合同对 停车场、广告权益没有特别约定的,停车场、广告权益随房地 的经房地产登记机关初始登记,由登记的权利人拥有。产同时转移;有特别约定 54 什么是房地产交换? 答:房地产交换是指当事人将各自拥有的房地产互相转移给对方的法律行为。 55 房地产交换有差价的,差价部分如何办理? 答:房地产交换有差价的,应当就差价部分按有关规定交纳税费。 56 什么是房地产赠与? 答:房地产赠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57 什么情况下,房地产赠与免交土地增值费? 答:父母与子女之间、配偶之间的房地产赠与、交换免交土地增值费。 59 在什么情况下买房需签订房地产现售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买房 需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 答:欲购买已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双方需签订房地产现售合同。 购买尚 未竣工验收的房地产时,应签订房地产预售合同。 60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地产时应符合什么条件? 答: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房地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 (二)取得《建筑许可》和《开工许可证》; (三)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筑的资金已达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 (四)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已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五) 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或者已解除抵押关系。 符合上列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 发给《房地产预售许可证》。核定为外销的商品住宅,还应发给《商品住宅外销可 证》。 61 向开发商购买一手商品房属什么转移? 答:属房地产二级市场转移。 62 办理房地产二级市场转移需提交什么文件? 答:(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房地产证》或其它权利证书; (3)买卖合同书; (4)行政划拨或减免地价款的土地,需提交市局或分局同意转让的批准文件及补足地价 款的证明; (5)市、区房改办的批复及分户汇总表; (6)身份证明; (7) 非法人单位的,需提供其产权部门同意转让的证明。 63 向其它单位或个人购买二手商品房属什么转移? 答:属房地产三级市场转移。 办理房地产三级市场转移需提交什么文件? 64 答:(1)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 (2) 《房地产证》或其他房地产权利证明书; (3) 身份证明; (4) 买卖合同书、或赠与书、或继承证明文件、或交换协议书、或有关行政机关的行 政决定书; (5)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款的土地,需提供市局或分局同意转让的批准文件及补足地 价款的证明; (6)非法人单位的,需提供其产权部门同意转让的证明。 65 向开发商购买一手商品房申请登记时,购房者需交的税费有哪些? 答:需交?印花税:数额为交易价的万分之五,每证另贴花5元。 ?登记费:数额为交易价的千分之一。 66 三级市场转移需交哪些税费? 答:卖方应交的税费有: (1) 营业税:为售价的5%; (2) 城建维护税:为售价为的0 05%; (3) 印花税:为售价的0 05%; (4) 有所得的,单位须交所得额15%的单位所得税,个人须交20%的个人所得税; (5) 有增值的,须交增值额20%的土地增值费。 买方应交的税费有: (1) 印花税:为售价的0 05%;另每证贴花5元; (2) 登记费:为登记价的0 1%。 67 土地增值费的收取有什么规定? 答:?凡1993年1月1日以后通过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第一转 让房地产时,免交土地增值费。 ?从1993年11月9日起发生 转让行为的,转让人应按土地增值额的20%交纳土地增 值 费。 ?1993年11月9日以前,以协议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或已发生转让的房地产,其土 地增殖费的交纳标准为按土地增值额的40%?00%不等。 68 什么情况下可变更或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 答: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房地产买卖合同: (一)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利益的; (二) 因不可抗力致使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的; (三) 因一方违约,使房地产买卖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的; (四) 出现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条件的。 一方当事人根据本条第(二)、(三)、(四)项的规定要求变更或者解除的,应当及时通知 对方。 69 什么样的防地产应经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转让? 答:下列房地产应经主管机关批准,并补足地价款后,方可转让: (一) 通过行政划拨取得土地用权的; (二) 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减免地价款的; (三)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0 以买卖方式转让房地产时,同等条件下什么人有优先购买 权? 答:(一)房地产共有人; (二) 房地产承租人; 一项房地产买卖合同同时具有上列当事人时,按上述顺序依次享 有优先购买权。 71 如何识别真伪《房地产证》? 答:?拿《房地产证》到市规划国土局测绘产权处、各分局产权管理科或市规划国土局信 息中心查询,看是否已有登记记录,房地产证号、房地产座落位置等是否属实。 ?注意识别《房地产证》上所盖印章的真伪。要注意印章的使用日期及字体。 72 什么叫房地产抵押? 答:指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房地产作为担保物向债权人(抵押权人)提供 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房地产按揭属于房地产抵押的一种形式。 73 申请抵押登记应提交什么文件? 答: (一)《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二)房地产权利证书; (三)身份证明; (四)主合同和抵押合同。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抵押,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抵 押的批准文件; 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提交本条第(一)、(三)、(四)项规定的文件 和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74 预购的房地产如何进行抵押登记? 答:预购房地产抵押时,应提交《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主合同和抵押合 同和房地产买卖合同书等文件。登记人员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76 同一抵押物设立若干抵押权时,如何办理登记? 答:以同一房地产设定若干抵押 权时,抵押人在设定抵押权前,须将设定抵押权状况告知各抵押权人,抵押权的顺序 以核准登记的先后为序。 77 土地来源属行政划拨或减免地价款的房地产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答: 凡企业土地来源属行政划拨或减免地价款的房地产抵押,根据有关规定,其地面 建筑物 已经合法登记的,可同意单独以房屋作抵押,在处分抵押物时,必须委托市 不动产拍卖行进行拍卖或变卖,不动产拍卖行负责扣发应补交的地价款,凡行政、事 业单位的房地产,不得擅自为企业提供抵押担保。 78 登记人员如何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答:对核准抵押登记的,登记人员在抵押人的《房地产证》上他项权利一栏中加盖抵押专 用 章,填写抵押日期及抵押权人,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及录入电脑。抵押记 录 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抵押期限等。 79 借款期限届满时,登记机关能否迳为注销抵押登记? 答:抵押权与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借款期限与抵押期限不是同一 概念。借款期限届满时,登记机关不能迳为注销抵押登记。 80,什么情况下不能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答:(1)权属来源的性质是限制抵押(包括福利房、微利房、行政划拨土地、减免地价土地), 而又未取得市局同意的;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 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 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 权属有争议的; (6) 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 (7) 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和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 同 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 用 权。 81 已抵押的房地产能否转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已抵押的房地产可以转让,但应当通知抵押 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房地产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 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82 以房地产抵押向银行贷款,是否一定要办理登记? 答:以房地产做为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一定要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抵 押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所 以,只有办理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才有法律效力。 84 什么情形属于房地产变更登记? 答:(一)房地产使用用途改变的; (二)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发生变化的; (三)房地产坐落名称或房地产名称发生变化的。 85 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什么文件? 答:(一)《房地产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房地产权利证书; (三)身份证明; (四) 改变房地产用途的,应提交土地主管部门同意改变用途的批准文件及土地使用合同 书,需补地价的,还应提交付清地价款证明书;改变权利人姓名或名称的,应提交 有关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 遗失《房地产证》如何申请补领? 87 答:《房地产证》毁灭或遗失的,权利人应声明遗失, 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国土分局报失,申请补发。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刊登公告,六个月后予以补发,并在《房地产证》 上注明“补发”字样。 88 申请补发《房地产证》需提交哪些文件? 答:(一)刊登声明的报纸; (二)具结书; (三) 身份证明; (四) 补发《房地产证》申请书。 91 购房者个人入户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一、购房入户者须为非农业人口。具有干部、职工身份的在职人员购房入户须凭县以 上劳动、人事部门开具的辞职证明办理购房入户手续。国家规定的十个边远地区的干 部、职工不享受本购房入户政策。 二、购房者可为其亲属申办蓝印户口。其亲属入户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龄应在18岁(含18岁)至50岁之间。 (2)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劳动部门认定的中级以上的技术等级。 (3)以家庭为单位 的入户者,户主须满足条件(1)、(2),其随迁的未成年子女(18岁以下)入户不受文化程 度的限制。 (4)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5)没有犯罪记录。 购房者所购商品住宅的入 住人员,须以家庭为单位。企业为职工申办蓝印户口,入户者条件与个人购房为其亲 属申办蓝印户口的条件相同。 三、“购房入户”政策只适用于现楼,购买楼花者不予申报蓝印户口。 92 购房者办理入户手续时,应提供什么资料? 答:购房者个人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入户手续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一)《房地产买卖合同书》; (二)《房地产证》; (三)《购房入户证明书》。 93 蓝印户口转常住户口需要什么条件? 答:在取得蓝印户口满1年后,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转入常住户口: (1)符合购房入户者蓝印户口申报条件; (2)付清全部房款; (3)缴清全部城市增容费; (4)所购商品住房未转让或出租。 94 集资房能否销售? 答:集资房不能销售。只有经市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并发有《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 证》或《外销许可证》的商品房,才可以在市场上公开销售。 95 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交清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后还要否交纳土 地 使用费? 答:同样要按规定交纳土地使用费。因为我国实行的是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所有权 属国家所有,所以每个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应交纳土地使用费。 97 什么样的房地产发红皮《房地产证》? 答:可以在市场上公开销售的市场商品房地产,发红皮《房地产证》。红皮房地产证记载 的房地产可以买卖、抵押、出租。 98 什么样的房地产发绿皮《房地产证》? 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地产,颁发绿皮《房地产证》: 1 以行政划拨方式获得的土地使用权; 2 在行政划拨的土地上建成的房地产; 3 通过协议方式并按协议地价标准支付地价款的土地使用权(以协议方式按市场地价 标准支付地价款的除外) 4 在缴付协议地价款的土地上建成的房地产; 5 获得减免地价的土地使用权; 6 在减免地价的土地上建成的房地产; 7 准成本商品房; 8 按“房改”取得的全成本(建筑费用加室外工程配套费用)商品房; 9 微利商品住宅; 10 农村居民私人住宅; 11 房地产登记机关确认的其它非市场商品房地产。 99 绿皮房地产证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让、抵押、出租? 答:凡绿皮本《房地产证》记载的房地产,一律不得买卖。需抵押、,典当、或出租的, 应经市规划国土局依法批准,并办理相应手续。出租的,需按租金的 理部门交费,抵作地价款。 6%向房屋租赁管 100 如何识别真伪《房地产证》? 答:?拿《房地产证》到市规划国土局测绘产权处、各分局产权管理科或市规划国土局信 息中心查询,看是否已有登记记录,房地产证号、房地产座落位置等是否属实。 ?注意识别《房地产证》上所盖印章的真伪。要注意印章的使用日期及字体。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是指国家将一定时期内的土地使用权提供给单位或个人使用,而土地使用者按照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的规定,一次或分年度向国家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 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方与受让方(土地使用者)通过协商的方式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 招标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规定的期限内,由符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受让人),以书面投标形式,竞投某块土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方评标决标,择优而取。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利用公开场合由政府的代 表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持拍卖指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由拍卖主持人首先叫出底价,诸多的竞投者轮番报价,最后出最高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框架结构住宅:框架结构住宅是指以钢筋混凝土浇捣成承重梁柱,再用预制的加气混凝土、膨胀珍珠岩、浮石、陶粒等轻质板材隔墙分户装配而成的住宅。 砖混结构住宅:砖混结构住宅中的“砖”,是指一种统一尺寸的建筑材料,也有其他尺寸的异型粘土砖、空心砖等。 “混”是指由钢筋、水泥、砂石、水按一定比例配制的钢筋混凝土配料,包括楼板、过梁、楼梯、阳台、排檐。这些配件与砖做的承重墙相结合,可以称为砖混结构住宅,由于抗震的要求,砖混住宅一般在,层、,层以下。 房屋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对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权、典权等房屋他项权利进行登记,并依法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关系的行为。 房屋权利人:是指依法享有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他项权利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房屋权利申请人:是指已获得了房屋并提出房屋登记申请,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是指申请人按照国家规定到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房屋权属登记,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行为。 总登记: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进行统一的权属登记。 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竣工)或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转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变更登记:是指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房屋翻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他项权利登记:是指设定房屋抵押权、典权等他项权利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注销登记:是指因房屋灭失、土地使用年限届满、他项权利终止等进行的房屋权属登记。 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权属证书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权属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或者《房地产权证》、《房地产共有权证》、《房地产他项权证》。 所有权证:指由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向房屋所有人核发的对房屋拥有合法所有权的证书。 共有权证:指由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对共有的房屋向共有权人核发,每个共有权人各持一份的权利证书。 他项权利: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房地产权属档案: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房地产权属登记、调查、测绘、权属转移、变更等房地产权属管理工作中直接形成的有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归档的房地产权属文件材料进行登记、整理、分类编目、划分密级、编制检索工具等的管理。 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业主委托,依照合同约定,对物业进行专业化维修、养护、管理,对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公共秩序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的活动。 物业:是指房屋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 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 业主会: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利益的组织。 在管物业:指物业管理企业按委托合同进行管理服务的各类房屋。具体按用途分为住宅、办公用房、商业用房、厂房仓库、其他用房。 在管物业建筑面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委托合同进行管理服务的各类房屋的建筑面积(含在管物业范围内的配套建筑物的建筑面积)。 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是指总建筑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的,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配建有公共服务设施的居民生活聚居地。。 物业管理房屋覆盖率:是指报告期内实施物业管理房屋的建筑面积与全部房屋建筑面积之比。计算公式: 物业管理房屋覆盖率(%)=物业管理房屋建筑面积?全部房屋建筑面积×100% 经营管理人员: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中从事市场分析、项目开发、招投标策划、服务内容扩展、企业形象设计和人力资源管理、质量管理、技术管理、财务管理等活动的人员。 管理处主任(项目经理):是指对确定的物业项目进行全面管理运作,为项目委托人提供专业物业管理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包括管理处主任(项目经理)、管理处副主任(项目副经理)。 房屋及设备维护人员:是指从事房屋及其配套设备维修养护、操作、监控运行等工作的人员,不包括专门从事业务管理的人员。 保洁人员: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中从事环境卫生清洁的人员。包括清洁工、清运工,不包括专门从事业务管理的人员。 保安人员: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中从事协助维护治安秩序的服务人员,不包括专门从事业务管理的人员。 绿化人员: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中从事环境绿化剪修、养护等的工作人员,不包括专门从事业务管理的人员。 其他人员:是指物业管理企业中从事上述工作以外的服务人员。 房屋修缮:是指对已建成的房屋进行拆改、翻修和维护,以保障房屋的住用安全,保持和提高房屋的完好程度与使用功能。 房屋完好率:是指完好房屋和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积与全部房屋建筑面积之比。计算公式: 房屋完好率=(完好房屋建筑面积+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100% 危房率:是指危险房屋的建筑面积与房屋建筑总面积之比。计算公式: 危房率=危险房屋建筑面积?总的房屋建设面积×100% 翻修工程:是指凡需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的工程。翻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完好房屋标准的要求。 大修工程:是指凡需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的工程。大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 中修工程:是指凡牵动或拆换少量主体构件,但保持原房屋的规模和结构的工程。中修后的房屋70%以上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的要求。 小修工程:是指凡以及时修复小损小坏,保持房屋原来完损等级为目的的日常养护工程。 综合维修工程:是凡成片多幢(大楼为单幢)大、中、小修一次性应修尽修的工程。综合维修后的房屋必须符合基本完好或完好标准的要求。 房屋修缮投资:是指对房屋进行各项修缮的投资。 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基金(简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保修期:是指物业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交付使用后,对业主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 公共维修基金额:是指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总额。 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房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供电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商品房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新建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出售后建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房改房维修基金:是指按建设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建住房[1998]213号)的规定,公有住房出售后建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上年末累计缴存余额:是指截止上年末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缴存总额扣除上年末累计使用额后的数额。 本年缴存额:是指本年缴存的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的数额。 本年使用额:是指本年使用的住宅公共维修基金的数额。 房地产开发经营: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设,并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或者销售、出租商品房的行为。 基础设施建设:是指给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和道路等设施建设和土地的平整。 房屋建设:是指在完成基础设施建设的土地上建设房屋等建筑物,包括住宅楼、工业厂房、商业楼宇、写字楼以及其他专用房屋。 本年完成投资:是指从本年1月1日起至本年最后一天止完成的全部用于房屋建设工程、土地开发工程的投资额以及公益性建筑和土地购置费等的投资。其中土地购置费在实际统计工作中如难以区分,可放在“商品房建设投资额”中。 商品房建设投资额: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开发建设的供出售、出租用的商品住宅、厂房、仓库、饭店、度假村、写字楼、办公楼等房屋工程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所完成的投资额(含拆迁、回迁还建用房)。 商品住宅: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建设并出售、出租给使用者,仅供居住用的房屋。 房屋施工面积:是指报告期内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本期新开工的面积和上年开工跨入本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以及上期已停建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本期竣工和本期施工后又停建缓建的房屋面积仍包括在施工面积中,多层建筑应填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房屋新开工面积:是指在报告期内新开工建设的房屋面积。不包括上期跨入报告期继续施工的房屋面积和上期停缓建而在本期恢复施工的房屋面积。房屋的开工应以房屋正式开始破土刨槽(地基处理或打永桩)的日期为准。 竣工房屋面积:是指报告期内房屋建筑按照设计要求已全部完工,达到住人和使用条件,经验收鉴定合格(或达到竣工验收标准),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栋房屋建筑面积的总和。 实际销售面积:是指报告期已竣工的房屋面积中已正式交付给购房者或已签订(正式)销售合同的商品房屋面积。不包括已签订预售合同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屋面积,但包括报告期或报告期以前签订了预售合同,在报告期竣工的商品房屋面积。 预售面积:是指报告期未仍未竣工交付使用,但已签订预售合同的正在建设的商品房屋面积。报告期预售又在报告期转正式或协议销售的商品房的面积应列入实际销售面积,同时统计为销售收入。 空置面积:是指报告期未已竣工的可代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中,尚未销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筑面积,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积,但不包括报告期已竣工的拆迁还建、统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筑、房地产公司自用及周转房等不可销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 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值班警卫室。 、 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 2 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公用建筑面积的计算公式如下: 公用建筑面积=全幢建筑面积-全幢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 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计算: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烽的计算: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整栋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花园式住宅:也叫西式洋房或小洋楼,也称花园别墅。带有花园草坪和车库 的独院式平房或二、三层小楼,建筑密度很低,内部居住功能完备,装修豪华,并富有变化,一般为高收入者购买。 公寓式住宅:相对于独院独户的西式别墅住宅而言。一般建在大城市,大多数是高层,标准较高,每一层内有若干单户独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阳台等等,供一些常常往来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中短期租用。 安居工程住房:是指直接以成本价向城镇居民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优先出售给无房户、危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出售给离退休职工、教师中的住房困难户,不售给高收入家庭。成本价由征地和拆迁补偿费、勘察设计和前期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小区级非营业性配套公建费,一半由城市人民政府承担,一半计入房价)、1%,3%的管理费、贷款利息和税金等7项因素构成。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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