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立法法修正案导读

立法法修正案导读

举报
开通vip

立法法修正案导读一、《立法法》修正案导读 (一)导入案例 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鲁潍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以下简称苏州盐务局)盐业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号,2012年4月9日发布。 2007年11月12日,原告鲁潍公司从江西等地购进360吨工业盐。被告苏州盐务局认为鲁潍公司进行工业盐购销和运输时,应当按照《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工业盐准运证,鲁潍公司未办理工业盐准运证即从省外购进工业盐涉嫌违法。2009年2月26日,苏州盐务局经听证、集体讨论后认为,鲁潍公司未经江苏省...

立法法修正案导读
一、《立法法》修正案导读 (一)导入案例 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以下简称鲁潍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以下简称苏州盐务局)盐业行政处罚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5号,2012年4月9日发布。 2007年11月12日,原告鲁潍公司从江西等地购进360吨工业盐。被告苏州盐务局认为鲁潍公司进行工业盐购销和运输时,应当按照《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工业盐准运证,鲁潍公司未办理工业盐准运证即从省外购进工业盐涉嫌违法。2009年2月26日,苏州盐务局经听证、集体讨论后认为,鲁潍公司未经江苏省盐业公司调拨或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从省外购进盐产品的行为,违反了《盐业管理条例》第20条及《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第23条、第32条第(2)项的规定,并根据《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第42条的规定,对鲁潍公司作出了(苏)盐政一般〔2009〕第001-B号处罚决定书,决定没收鲁潍公司违法购进的精制工业盐121.7吨、粉盐93.1吨,并处罚款122363元。鲁潍公司不服该决定,于2月27日向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苏州市人民政府于4月24日作出了〔2009〕苏行复第8号复议决定书,维持了苏州盐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最后,鲁潍公司又向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金阊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苏州盐务局在依职权对鲁潍公司作出行政处罚时,虽然适用了《江苏盐业实施办法》,但是未遵循《立法法》第79条关于法律效力等级的规定,未依照《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应予撤销,故于2011年4月29日以〔2009〕金行初字第0027号行政判决书,判决撤销苏州盐务局(苏)盐政一般〔2009〕第001-B号处罚决定书。此案的裁判要点在于:(1)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设定工业盐准运证的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不能设定工业盐准运证这一新的行政许可;(2)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对盐业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经营盐的批发业务没有设定行政处罚,地方政府规章不能对该行为设定行政处罚;(3)地方政府规章违反法律规定设定许可、处罚的,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不予适用。 (二)修法背景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宪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虽然对立法权限的划分、立法程序、法律解释等问题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由于宪法对立法权限的划分不够具体、明确,导致有些法规、规章与法律相抵触或者法规、规章之间相互矛盾、冲突,立法中存在着质量不高、越权立法等现象。为了提高立法质量,维护国家法制统一,2000年第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它为健全立法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规范 编程规范下载gsp规范下载钢格栅规范下载警徽规范下载建设厅规范下载 立法活动、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出了重大贡献。该法实施十五年来,也出现了很多问题,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尚有不足,改革突破现行法律造成改革于法无据,改革先行、修法滞后的问题还比较普遍,加强和改善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尚缺乏原则和体制机制保障,尤其是立法的部门化倾向、立法粗糙现象未得到根本性扭转。2014年8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一审后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公众意见。2014年10月,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进行逐条审议、修改,形成草案二审稿。2014年12月22日,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2015年3月8日,草案三审稿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近3000名人大代表听取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说明。2015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 (三)主要内容 新《立法法》与原《立法法》相比,修改达46处之多。其中较大的修改有: 1.规范授权立法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以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 的不断细化与深入,一揽子式的授权和无限期式的授权出现了一些弊端。新《立法法》第十条在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范围之外,强调需要明确决定授权的“事项”和“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并且规定“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 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2.授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修改后的《立法法》明确了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明确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3.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明确要求。长期以来,尽管我国有所得税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但是税收税种的设立、税率等的确定多通过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规定。修改后的《立法法》在有关“税收”的第八条中专门增设一项作为第六项,明确“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这意味着今后政府征收什么税,向谁征收,征收多少及如何征收等,都必须通过人大立法决定。 4.界定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边界 修改后的《立法法》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5.加强备案审查 修改后的《立法法》明显加强了备案审查力度,明确规定主动审查,规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6.对司法解释加以规范 修改后的《立法法》增设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权的条款,明确限定司法解释的权力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行使。 (四)重点知识 1.关于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法律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适应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新《立法法》第六条规定,“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2.关于民主立法 新《立法法》将提高立法质量明确为立法的一项基本要求,要求建立开展立法协商,完善立法论证、听证、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等制度,并健全审议和表决机制。新《立法法》在第三十六条就确保在立法之前公开听取各方面意见、促进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作出了规定。 3.关于立法评估机制 新《立法法》为国家立法建立了立法评估机制,包括立法前的评估和立法后的评估。该法第三十九条要求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第六十三条则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 (五)重要法律条文摘录 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三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继续阅读
本文档为【立法法修正案导读】,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482581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18KB
软件:Word
页数:0
分类:房地产
上传时间:2019-03-30
浏览量: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