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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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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 总 则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统一垃圾发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及有关机构(有关机构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的质量行为,加强垃圾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 总 则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统一垃圾发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及有关机构(有关机构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的质量行为,加强垃圾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编制《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垃圾发电工程建设项目,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均应按《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1.0.2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以下简称“本大纲”) 适用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配置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的电力或热电建设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工程质量和进入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前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1.0.3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是指按设计范围和规定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完毕;参照《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以下简称“启规”)和《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调试验标”)的规定,完成分部试运阶段工作后,具备机、炉、电、烟气净化第一次联合启动、机组开始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工作之前。 1.0.4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是对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设备和施工质量的动态综合检验;是保证机组能安全、稳定、可靠地投入生产,及时形成生产能力,发挥环保效益和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 1.0.5 分部试运的质量是保证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效果和调试质量的基础,也是保证机组投产水平的重要环节,因此,也是本阶段监检的重要内容之一。 1.0.6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工程各“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7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补充编制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1.0.8 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的质量监检技术标准,按供货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1 的标准执行。 1.0.9 受社会监督的工程项目(4.3.1)由监检组相关专业分别检查。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电建质监[2005]52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 建标[2001]40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标[2002]219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建标[2006]102号;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CJJ 90-2009; 《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 GB/T 18750-2008;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2001;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电电源[2002]49号;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2000;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国电电源[2002]896号;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建质[2003]162号;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建质[1995]140号;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电建[1996]159号;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 647-2004;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 612-1996;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 5000-2000;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 DL/T 889-200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系列文件);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系列文件);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通则 DL/T 5161.1-2002; 第2部分:高压电气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2-2002; 第3部分: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3-2002; 2 第4部分:母线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4-2002; 第5部分:电缆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5-2002; 第6部分:接地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6-2002; 第8部分: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8-2002; 第10部分: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10-2002; 第12部分:低压电器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12-2002; 第13部分:电力变流设备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13-2002; 第16部分: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16-2002; 第17部分: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17-2002;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电发[2000]589号;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 28-2002;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 本工程全部设计文件最终版; 制造厂的有关技术文件、说明书。 当地环保部门规定的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3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 启动验收委员会已成立。试运指挥部及下设各工作组已经建立,并正常运作。 3.0.2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应投入的设备和工艺系统及相应的建筑工程,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施工完毕,并经验收、签证完毕。 3.0.3 施工图审查提出的必须整改的问题已整改完毕,已无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问题。 3.0.4 有关设计变更、设备缺陷处理已闭环。 3.0.5 机组和公用系统的分部试运已基本完成。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空负荷调试阶段应投入的设备及其工艺系统,己按规定经单机试转和分系统试运完毕,并经验收、签证完毕;合同规定由制造厂负责的单体或单机试转项目已调试完毕,并由建设单位组织调试、监理和生产单位验收、签证完毕。 3.0.6 垃圾池负压抽气系统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具备投用条件。 3.0.7 固态废弃物处理系统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具备投用条件。 3.0.8 国外引进设备的单机和分系统调试项目已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具备投用条件。 3.0.9 环境保护、烟气在线检测装置、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等设施及其监测系统已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标准施工完毕,经监理单位验收、签证完毕,具备启动试运条件,并取得相关部门同意启动的书面文件。 3.0.10 消防系统已投用,并取得消防主管部门同意启动的书面文件。 3.0.11 生产用电梯安装完毕,可以正常投入使用,已经取得地方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准用证。 3.0.12 与电网管理部门已签署有关机组上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涉及电网安全的技术条件已满足。 3 3.0.13 生产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具备整套机组生产管理和运行维护的条件。 3.0.14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前形成的各类工程管理和技术文件、资料及安全保护试验记录已分别收集齐全、整理完毕。 3.0.15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方案、措施已经编制完成,审批手续完备。 3.0.16 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由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组织相关主体进行了本阶段工程质量预监检,对存在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并验收。 3.0.17 中心站已对本阶段前的工程重点项目和关键部位实施了质量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4 质量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4.1.1.1 4.1.1.2 对调试单位实施了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文件和合同齐全。 4.1.1.3 质量体系健全并运转有效,工程质量处于有效控制状态;各项工程管理、质量 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下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下载三类维修管理制度下载财务管理制度免费下载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下载 齐全,实施有效。 4.1.1.4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人员到位。资料移交的办法己制订,档案案卷构成的要求已明确。 4.1.1.5 施工图审查符合有关规定。 4.1.1.6 按规定组织调试技术交底。 4.1.1.7 无明示或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或因要求承包方压缩合理工期而影响工程质量等行为。 4.1.1.8 按合同规定,由建设单位采购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相应建立的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和检查验收标准及办法等能有效实施。 4.1.1.9 督促、检查监理单位完成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的全部施工和调试项目质量验收、签证;对设备制造厂负责单体和系统调试的和国外引进设备已按供货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单机(单体)和分系统调试的,建设单位组织调试、监理和生产单位验收、签证完毕。 4.1.1.10 协助试运指挥部参照“启规”的要求开展工作;机组启动试运的组织分工明确,调试 计划 项目进度计划表范例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计划下载课程教学计划下载 已制定及技术标准已确定,并经审批。 4.1.1.11 整套启动试运前各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启动前预监检提出的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毕并验收。 4.1.2 对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2.1 项目主要负责人的执业资格与承担的设计项目相符,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 4.1.2.2 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4.1.2.3 施工图审查意见已处理并回复。 4.1.2.4 设计变更单签字及时,管理规范。 4.1.2.5 及时进行设计交底并由交底和被交底的各方签字;参加图纸会检,并有完成会检纪要相关内容的回复文件。 4 4.1.2.6 工程设计现场技术服务满足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 4.1.2.7 无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行为。 4.1.2.8 对工程质量与设计的符合性提出明确的意见。 4.1.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3.1 总监理师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并报送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4.1.3.2 4.1.3.3 监理机构设置满足工程调试监理工作需要,监理专业人员配置合理,责任落实。 4.1.3.4 仪器、工器具配置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 4.1.3.5 有关调试监理细则和调试监理工作程序满足工程质量控制的需要,审批手续完备,实施有效。 4.1.3.6 对调试大纲、方案、调试技术措施(调试作业指导书) 的审批及时,手续规范。 4.1.3.7 审查的分包单位资质和材料供应商符合规定。 4.1.3.8 监理交底、施工图会检、特种作业人员资质控制、大型施工机具进场、施工用计量器具、设备开箱检查、原材料进场控制、见证取样和跟踪管理等资料齐全。 4.1.3.9 调试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已审定,划分正确、合理,并已确定关键项目的质量控制点。 4.1.3.10 质量验收制度健全,验收签证、隐蔽工程签证齐全、规范。 4.1.3.11 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会议纪要等齐全、规范。 4.1.3.12 现场巡视、平行检验、旁站监理和停工待检及见证取样制度齐全,实施记录完整、规范。 4.1.3.13 开(停、复、返)工令符合规定;书面监理指令签发和整改管理闭环。 4.1.3.14 设计变更处理、设计变更执行情况管理闭环。 4.1.3.15 调试单位采用的“四新”已组织论证、审核。 4.1.3.16 各类管理台帐完整齐全。 4.1.3.17 本阶段预监检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毕,经检查验收并办理签证。 4.1.3.18 整套启动试运前各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提出的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毕,经检查验收并办理签证。整改项目汇总清册完整、清晰、规范。 4.1.3.19 对机组整套启动前的工程质量提出明确的评估意见。 4.1.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4.1 项目经理资质与承包的施工项目相符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报送建设单位。 4.1.4.2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4.1.4.3 项目经理部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能有效运行,并能持续改进。 4.1.4.4 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置满足施工和质量管理的需要,并具有相应资格及上岗证书。 4.1.4.5 现场各类工程试验室(或合同检测单位)资质与试验项目相符,试验员持证上岗。现场各类特殊操作工种(人员)的资格证书符合规定。 4.1.4.6 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度和考核评价办法,与本工程项目相适应,并实施有效。质量问题台账完整、规范、清晰,管理闭环。 4.1.4.7 施工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符合“验评标准”和工程实际,已经监理单位审批。验评签证完整、数据准确。 4.1.4.8 计量管理制度健全。计量器具均在有效期内,台账完整、清晰,并能实施动态管理。计 5 量人员持证上岗。 4.1.4.9 单机(或单体)试转技术方案、措施(作业指导书),审批手续规范,并认真贯彻执行。 4.1.4.10 认真执行图纸会检制度。各级会检的纪要、记录完整,管理闭环。 4.1.4.11 变更设计等管理制度健全,变更单签证齐全。 4.1.4.12 变更设计或技术洽商在施工图中有明确的 标识 采样口标识规范化 下载危险废物标识 下载医疗器械外包装标识图下载科目一标识图大全免费下载产品包装标识下载 ,为竣工图的编制提供可靠的依据。 技术交底制度健全,交底和被交底方全员签字齐全、规范。 4.1.4.13 4.1.4.14 启动试运组织健全、人员配备充足。 4.1.4.15 单机(或单体)试转记录、试验报告、质量验评签证完整、齐全,整理规范、内容准确、书写打印清晰、签名齐全,符合档案管理规定。 4.1.4.16 设备、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复试、发放制度健全,台账完整、清晰。主要原材料质量跟踪台账完整、准确、清晰。 4.1.4.17 执行见证取样制度,见证取样纪录齐全,试验报告齐全。 4.1.4.18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制度完善,各分承包单位资质符合规定,无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 4.1.4.19 中心站在工程各阶段性监督检查及本阶段预监检提出的整改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毕,管理闭环。 4.1.5 对调试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5.1 单位资质与承包的调试项目相符,调试承包合同已签订,已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并书面报送建设单位。 调试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4.1.5.2 4.1.5.3 调试工作的组织健全,人员配备能满足机组调试工作的需要。 4.1.5.4 整套启动试运计划已编制完成,调试试验项目无遗漏,程序符合“启规”和“调试规定”或供应商的有关规定。 4.1.5.5 整套试运方案、措施和控制曲线全部编绘完成,审批手续完备。 4.1.5.6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计划和方案、措施已向相关单位人员交底完毕。交底记录齐全,交底和被交底方签字齐全、规范。 4.1.5.7 分系统试运项目已按计划和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试运合格,符合设计和 “调试验标”的相关规定。试运记录齐全完整,已经验收、签证完毕并统计汇总。 4.1.5.8 整套启动试运期间所需用的各种测试仪器、设备、用具和各种记录簿、表等已齐备。 4.1.6 对生产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6.1 生产运行管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符合主管单位的规定;满足生产运行管理工作的需要。 4.1.6.2 各级运行人员依据本单位和电网调度部门的规定,按其岗位分别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 4.1.6.3 生产管理、运行操作、检修维护等项管理制度编制完毕,并正式出版。 4.1.6.4 运行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和系统图册等编绘完成,并正式出版。 4.1.6.5 运行操作和检修维护所用的各种日志、记录、台账和表单等均已齐备。 4.1.6.6 调度已经下达一次系统编号。遥测、遥讯、遥控对调已完成。电气系统和热控系统等设备的保护定值已提供。 4.1.6.7 试运行与施工区域、试运设备与运行设备的安全隔离或隔绝措施正确、可靠。 4.1.6.8 参与机组的分部试运工作,参加分部试运的验收签证。 4.1.6.9 工作岗位环境清洁、整齐。 6 4.1.6.10 设备和阀门的命名和编号,管道色环和介质流向等标识齐全、正确、统一、规范,并 醒目、易见;电气设备的双重编号已确定,且标识完成。 4.1.6.11 生产用备品、备件、填料、燃料、药品、大宗材料、工器具和试验仪器及检测仪表等置 备齐全。 4.2 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4.2.1 地方消防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厂水、干粉、泡沫等灭火消防系统的验收书面文件。 4.2.2 环保部门同意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书面文件。 4.2.3 调试招、投标文件、承包合同和调试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4.2.4 施工图审核意见整改及设计变更和技术洽商单实施的闭环文件及统计汇总表。 4.2.5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检及其他相关会议的纪要、文件及台帐。 4.2.6 设备制造图纸、出厂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其他相关技术资料;设备缺陷处理记录闭 环文件及台帐。 4.2.7 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 4.2.8 各类特殊操作人员资格证书和动态管理台帐。 4.2.9 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台帐。 4.2.10 工程质量监督站按其监检大纲规定,对各重要项目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进行监检的评 价和整改问题的处理记录及台帐。 4.2.11 中心站各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时提出整改问题的闭环文件及统计汇总表。 4.2.12 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和加工配制件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及试验报告。4.2.13 按规定进行原材料的复验报告及其质量跟踪台账。 4.2.14 计量器具动态管理台账。 4.2.15 建筑、安装施工各类检测、试验报告及台帐。 4.2.16 设备监造报告、会议纪要。 4.2.17 建筑、安装各项施工记录和检查、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及按单位工程、分部、 分项工程划分的验收项目汇总表。 4.2.18 主要建(构)筑物和大型设备基础的沉降观测方案、记录、曲线和成果报告。 4.2.19 分部试运技术措施、记录、验收签证及统计汇总表。 4.2.20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计划、方案、措施,机组启动控制曲线。 4.2.21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所用各种系统图和曲线及表式。 4.2.22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各项管理制度。 4.2.23 调试监理实施细则、调试监理工作程序等文件。 4.2.24 各级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及汇总名单。 4.2.25 施工质量问题通知单及台帐。 4.2.26 现场各单位受控文件清单。 4.2.27 未完成或待完善施工项目清单。未完单机试转和分系统试运项目清单。 4.3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4.3.1 受社会监督的工程项目(由相关专业组分别检查) 4.3.1.1 施工图审查意见已贯彻执行,现场施工和调试无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4.3.1.2 全厂消防系统已按设计施工完毕,消火栓布置合理,阀门开关灵活且严密不渗漏,水带、 水枪配备齐全、完好。消防器材按规定品种和数量摆放齐备。 7 4.3.1.3 各类电气、热控盘柜和其他各部电缆孔(口)的防火封堵完好、有效。主厂房易燃区域钢结构的防火涂料和电缆防火漆涂刷及电缆桥架上的阻燃袋布设正确,符合设计和消防规定。 4.3.1.4 渗沥液、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饮用水等处理系统已施工完毕,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环卫技术规定。 4.3.1.5 垃圾池负压抽气系统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具备投用条件。 电除尘器及其电控系统已全部施工完毕。振打装置分部试运完毕、电场升压和加热系统4.3.1.6 试验完毕,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具备投用条件。 4.3.1.7 布袋除尘安装调试毕,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具备投用条件。 4.3.1.8 烟气净化系统的建筑、安装施工已全部完成,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程规定,已经验收、签证完毕。分部试运已完毕,烟气净化系统具备整套启动调试条件。 4.3.1.9 烟气品质在线监测装置己安装完毕,具备调试条件。 4.3.1.10 生产用电梯、垃圾及炉碴起重等特种设备调试合格,运行正常,已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安全准用证。 4.3.2 土建工程和试运环境 4.3.2.1 主厂房装修完毕。屋面防水质量合格,无渗漏。门、窗完好、严密、开启灵活。所有临时设施和系统已经拆除。 4.3.2.2 试运范围内的施工用电梯、起重设备、临时电缆、临时照明、脚手架、临时盖板、临时吊架和支撑及其他一切与试运设备无关的施工用工、器具均已拆除、清理干净,无施工痕迹。 主厂房和公用系统厂房内,各层地面、平台已施工完毕,且平整、清洁、无杂物、无积4.3.2.3 水、无油渍:全厂生产区域内场地平整,无杂物,道路通畅,并已形成环形道路,满足消防要求。防洪设施符合设计要求。 4.3.2.4 主、辅厂房内、外各类沟道畅通,沟内无杂物、无积水,盖板齐全、严密;各类孔洞有正式围栏或正式盖板。 4.3.2.5 运行区域的梯子、步道、平台、栏杆、护板等已按设计安装完毕。 4.3.2.6 运行区域的正式照明充分,事故照明能正常切换。 4.3.2.7 上、下水道通畅。采暖、通风、空调等设施按设计具备正常投用条件。寒冷地区有防冻措施。 4.3.2.8 全厂设备,工艺管道包括电缆桥架清洁、无杂物。 4.3.2.9 试运设备与运行设备、施工区域与试运区域已有效隔绝或隔离;危险区域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4.3.2.10 各运行岗位的正式通讯装置调试完毕具备投用条件。整套启动试运增设的临时岗位也已装设可靠的通讯装置。 4.3.2.11 主要建(构)筑物的沉降无异常。各沉降观测点保护完好。观测记录、曲线和成果报告完整、规范,符合规程要求。观测单位和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资格。 4.3.3 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专业 4.3.3.1 垃圾卸车系统、垃圾喂料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 4.3.3.2 垃圾输送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办理签证。 4.3.3.3 垃圾破碎处理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办理签证。 4.3.3.4 垃圾堆取料、倒垛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并办理签证;辅助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符合规定。 8 4.3.3.5 抽风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 4.3.3.6 垃圾渗沥液回收及处理系统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具备整套运行条件。 4.3.3.7 垃圾入炉给料系统安装调试合格,下料通畅;垃圾掺烧系统安装调试合格,具备启动条件。 4.3.3.8 卸煤装置和输煤系统全部施工完毕,经分部试运合格,符合设计和“调试验标”规定。 卸煤装置和输煤系统的安全防护、喷淋、吸尘、冲洗等设施调试合格符合设计规定。 4.3.3.9 4.3.3.10 燃油系统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办理验收签证。 4.3.3.11 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本体设备及其零部件和各附属机械、辅助设备全部施工完毕,已经验收、签证完毕。 4.3.3.12 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本体各部膨胀间隙符合设计规定。膨胀指示器安装齐全,位置正确。 4.3.3.13 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燃烧、烟、风系统风压试验合格、符合《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验评标准”)的相关规定。 4.3.3.14 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烘炉记录及验收签证齐全;化学清洗完毕,清洗效果符合要求。 4.3.3.15 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蒸汽吹扫完毕,其过程参数、动力系数和吹扫效果符合《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以下简称“验收规范”)和《调试验标》规定。 4.3.3.16 安全门检修、安装和冷态调试合格,记录齐全。 4.3.3.17 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各附属机械和辅助设备及其工艺系统经分部试运合格,运行平 的相关规定。 稳、正常,系统无渗漏。轴承振动、温度和噪声等控制指标符合设计和“调试验标” 4.3.3.18 各类管道支吊架的布置和其冷态工作位置正确,符合设计规定,且安装调整记录齐全、完整。 4.3.3.19 垃圾焚烧炉炉内的耐火砌筑及余热锅炉本体和热力设备及管道的保温及罩壳已全部施工完。符合设计和验标要求。 4.3.3.20 炉排及其驱动装置调试合格。 4.3.3.21 分离器及回料系统调试合格,流化风系统调试合格,冷渣机调试合格,除渣系统正常。 4.3.3.22 床温测量正常,保护投入使用。 4.3.3.23 电除尘器及其电控系统已全部施工完毕,振打装置分部试运完毕、电场升压和加热系统试验完毕,已经验收并办理签证,具备投用条件。 4.3.3.24 布袋除尘安装调试毕,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具备投用条件。 4.3.3.25 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钢架的绝对和不均匀沉降值在设计和规程允许范围内。 4.3.3.26 设备和阀门的命名和编号,管道色环和介质流向等标识齐全、正确、统一、规范。 4.3.3.27 锅炉各层平台荷重和标高标识齐全。 4.3.3.28 分部试运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已处理完毕,并经验收、签证,实施闭环管理。 4.3.4 汽机专业 4.3.4.1 汽轮机和发电机本体设备全部安装完毕。各段抽汽、汽封、疏水、油、冷却水和胶球清洗等本体管道系统全部安装完毕,符合设计和“验评标准”规定,已经验收、签证完毕。 4.3.4.2 主蒸汽系统、旁路系统和给水系统全部施工完毕,经蒸汽吹扫和冲洗合格,系统恢复完毕,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及“验评标准”规定,已经验收、签证完毕;各附属机械及其工艺系统全部施工完毕,经分部试运合格,运行平稳、正常,系统无渗漏,轴承振动、温度和噪声等控制指标符合“调试验标”规定(须待机组整套试运中调试的项目除外)。 9 4.3.4.3 主机、附属机械油系统的循环冲洗和滤油结束,系统恢复完毕。油质合格,符合“验收规范”和“调试验标”规定。 4.3.4.4 仪用和杂用空压机及其工艺系统全部安装完毕。经分系统试运其出口压力和空气品质符合设计和“调试验标”规定。 4.3.4.5 抽气设备运行平稳、正常,轴承振动、温度和系统抽真空能达到设计和“验收规范”、调试验标”规定。 “ 4.3.4.6 盘车装置试运正常、运行平稳,符合制造厂和“调试验标 规定。无渗漏。 4.3.4.7 各类管道的支吊架布设及其冷态工作状态符合设计要求。安装、调整记录完整、齐全、准确。 4.3.4.8 热力设备和管道、阀门的保温及罩壳完好、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及“验评标准”规定。 4.3.4.9 设备和阀门的命名和编号,管道色环和介质流向等标识齐全、正确、统一、规范。 4.3.4.10 汽机房主要平台荷重和标高标识齐全。 4.3.4.11 分部试运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全部处理完毕,已经验收、签证并实施闭环管理。 4.3.5 电气专业 4.3.5.1 电气设备和电气系统安全运行环境检查:重点防火部位消防设施已投用(发电机、变压器、动力中心、电缆夹层等):事故排油设施施工完毕,管路通畅,验收合格;各电气设备间的土建施工已经完成,并已封闭上锁;运行与非运行区域用遮栏隔离;电气安全警告标识牌内容和悬挂位置正确、齐全;电子设备间及配电室照明齐全,通风、降温设施能正常投用;厂内通讯装置能正常投用。 4.3.5.2 所有电气设备名称、编号齐全,书写醒目、正确。 4.3.5.3 发电机本体电气安装等安装工作己全部完成。安装记录和验收签证完整、数据准确。定子绕组、转子绕组的直阻、耐压等交接试验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4.3.5.4 励磁系统安装已完成。安装记录和验收签证完整、数据准确;励磁系统静态试验、开环试验完成,各项功能、参数符合厂家规定。 4.3.5.5 变压器(主变和高厂变)芯部检查、辅件安装、滤油和注油等工作已完成,安装记录和签证完整、数据准确;变压器油、油罐油等油质送检报告齐全,并合格。 4.3.5.6 变压器冷却装置试运转正常,电源可靠;分接开关(有载、无载)位置指示正确,操作灵活,接触良好;瓦斯、温度等非电量保护装置经校验、整定合格;变压器绕组、套管、绝缘油等交接试验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4.3.5.7 电气送出系统断路器、隔离开关等一次设备安装、调整符合厂家规定。安装调整记录和验收签证完整、数据准确;设备引线等电气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母线压接等试件送检报告合格;电气送出系统一次设备交接试验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4.3.5.8 各类盘、屏安装固定方式符合设计。盘、屏正面及背面均有名称、编号;盘、屏内部元件和装置的规格、型号符合设计,二次配线正确,标识清晰。 4.3.5.9 电测仪表校验合格,并贴有检验合格证。指针式仪表额定值处画红线,相关回路完整并有正式报告。 4.3.5.10 各类继电保护装置及自动装置经调试,动作正确,并按定值通知单整定完毕(定值通知单为经审批、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正式定值通知单)。 4.3.5.11 二次交流、直流回路绝缘良好,接线正确;二次交流回路负载测量已进行,并有报告。 4.3.5.12 电气整套系统传动试验已完成;开关设备(送出和厂用电源)合、分闸 操作试验、联锁10 试验、保护回路整组传动试验均能正确动作和指示,故障录波器能正常投入,“五防”功能经试验正确;电网系统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静态调试已完成;调度、通讯通道开通等工作已完成。 4.3.5.13 厂用电各馈线开关安装调整已完成,安装调整记录和验收签证完整、数据准确,开关时间特性等交接试验项目符合标准要求。 4.3.5.14 电动机安装和抽芯检查(按规程规定须进行时)已完成,安装记录和验收签证完整、数据准确;单机试转已完成,配合其它专业进行分系统试运已完成,试运记录和验收签证完整、数据准确;“事故按钮”安装正确,并有保护罩,经试验紧急跳闸动作正确。 4.3.5.15 直流电源系统、保安电源系统投用正常,符合设计;UPS装置试验合格,投用正常;事故照明切换正常。 4.3.5.16 全厂防雷及过电压保护设施齐全、完好;全厂接地网施工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各种电气设备、设施及电缆接地、连接符合规范和行业“事故反措”规定的要求,安装记录和签证等完整、数据准确;接地电阻值符合设计要求,试验报告规范、有效。 4.3.5.17 电缆敷设路径和敷设布置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电缆头制做及接线工艺符合规范要求;电缆沟盖板齐全,沟内清洁无杂物,排水良好;电缆托架无变形,电缆上无杂物,有盖板的托架覆盖齐全;电缆防火封堵,阻燃隔离袋等设施按设计施工并符合规范要求。 4.3.5.18 垃圾处理系统配电装置安装调试合格,垃圾处理自动控制、程控设备安装完并调试合格,具备整套试运条件。 4.3.5.19 启动,备用电源系统运行正常、可靠,满足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要求。 各盘、台、柜,电缆标牌、电气设备的双重编号已确定,现场的标识已完成。 4.3.5.20 4.3.5.21 分部试运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均已处理完毕,并验收,签证完毕。 4.3.6 热控专业 4.3.6.1 不停电电源(UPS)供电可靠,符合设计要求。分散控制系统(DCS)电源符合《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修导则》的规定。 4.3.6.2 仪用压缩空气品质符合设计规定;符合《工业自动化仪表气源压力范围和质量》的标准。 4.3.6.3 热控各盘、台、柜的设备、仪表安装整齐、牢固,符合“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的规定。 4.3.6.4 热控各盘、台、柜和屏蔽电缆的接地符合设计和“验收规范”的规定。DCS 系统接地符合《火电厂分散控制系统在线验收规程》的规定。 4.3.6.5 测量仪表、取源部件、敏感元件和辅助装置的安装,符合“验评标准”规定。 4.3.6.6 汽包平衡容器的位置符合设计和厂家规定。各执行机构安装位置适当、 稳固,与调节机构联接正确无晃动,并有防雨措施。 4.3.6.7 电缆桥架架设合理,安装稳固。电缆、导线敷设和金属软管安装满足设计和相关规定。电力、控制、信号等电缆分层敷设,接地符合规定。 4.3.6.8 各类测量系统的仪表、变送器、传感器、开关和一次元部件经单体校验合格,补偿导线和系统接线正确。 4.3.6.9 数据采集系统(DAS)、模拟量和开关量I,O通道校验合格,画面清晰;事故顺序记录功能(SOE)的变送器和开关量信号正确,打印内容和时间正确。 4.3.6.10 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调试完毕,功能完善。火焰监视电视显示清晰,具备投入条件。 4.3.6.11 自动调节系统(MCS)含基地调节装置均已静态调试合格,其调正参数已初步设定,具备 11 投入条件。 4.3.6.12 汽轮机调节系统静态调试和动态联调完毕,符合设计要求,具备投运条件。 4.3.6.13 各顺序控制系统变送器、过程开关、执行器等设备按设计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具备投运条件。 4.3.6.14 汽轮机和锅炉的主要保护的逻辑功能和定值符合设计和厂家要求,并且联调完毕,具备投入条件。 4.3.6.15 声光报警系统静态调试合格,具备投入条件。 4.3.6.16 旁路系统单体调试和系统联调完毕,动作准确,具备投入条件。 4.3.6.17 各程序控制系统静态调试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具备投运条件。 4.3.6.18 垃圾处理监控系统安装调试合格。 4.3.6.19 热电管理系统调试合格。 4.3.6.20 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及静态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具备热态试运条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4.3.6.21 火灾报警系统调试合格,投入使用。 4.3.6.22 各盘、台、柜,电缆标牌标识已完成。 4.3.6.23 分部试运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均已处理完毕,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 4.3.7 化学环保专业 4.3.7.1 烟气净化系统反应塔安装验收、签证完毕。 烟气净化系统净化区附属机械安装完毕,分部试运结束,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 4.3.7.2 4.3.7.3 除尘设备安装调试毕,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具备投用条件。 4.3.7.4 垃圾负压抽气系统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具备投用条件。 4.3.7.5 锅炉本体化学清洗已经验收、签证完毕。 4.3.7.6 原水预处理装置安装完毕,调试合格,能正常运行。出力和水质符合要求。 4.3.7.7 反渗透装置安装完毕,调试合格,能正常运行,出力和脱盐率符合设计和厂家要求。 4.3.7.8 除盐水处理系统安装完毕,调试合格,能正常运行,出力和水质符合设计和规程的要求。 4.3.7.9 锅炉补给水系统的在线测量仪表和程控装置运行正常,符合设计要求。 4.3.7.10 循环水的加氯、阻垢、缓蚀系统安装完毕,调试合格,运行正常。 4.3.7.11 机组汽水品质在线测量仪表校验合格、安装完毕,处于待用状态。 4.3.7.12 加药和取样系统安装完毕,调试合格,并办理签证,具备投运条件。 4.3.7.13 化学试验室的试验人员,煤、水、油试验以及环保监测的仪器、设备,按照设计配置齐全,能正常开展试验和监测工作。 4.3.7.14 炉排液压驱动系统、汽轮机和变压器等各类油质的物理、化学性能均符合相关的产品标准,且符合 “验收规范”及“验评标准”规定的运行指标。 4.3.7.15 工业废水处理系统,按设计施工完毕,已经验收、签证完毕。具备调整试运条件。 4.3.7.16 垃圾渗沥液回收及处理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已经验收、签证完毕,具备整套试运条件。 4.3.7.17 烟气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及静态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具备热态试运条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4.3.7.18 设备和阀门的命名和编号,管道色环和介质流向等标识齐全、正确、统一、规范。 4.3.7.19 分部试运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均已处理完毕,验收合格并办理签证。 12 5 质量监督检查的步骤和方法 5.1 检查步骤 鉴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技术特点,质量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查、预监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5.1.1 自查 由工程质监站督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报告工程质监站,并申请预监检。 5.1.2 预监检 由工程质监站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恰当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确认,且形成管理闭环资料后,由工程质监站向中心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 各责任主体均应认真准备好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状况的书面汇报材料。(汇报的主要内容见5.2.3条)。 5.1.3 正式监检 中心站接到工程质监站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应在不超过七天之内组织相关专业质监工程师组成监检组,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且核查预检中提出的整改项目。 工程质监站和建设单位负责接受监检的组织工作,其他各责任主体必须全程认真配合检查。 5.2 检查方法 5.2.1 监督检查组可按本阶段工程所涉专业分专业小组,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受监单位的相关专业人员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5.2.2 检查一般采取:大会听取汇报后,分专业组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测等方法进行。在专业小组检查的基础上,经监检组讨论评议,形成对本阶段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然后,以大会形式通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 5.2.3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本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填写附表1-附表7。汇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5.2.3.1 建设单位: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里程碑进度计划和实际进度控制,整套启动试运的组织、管理和整套启动试运已具备的条件,施工和分部试运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2. 设计单位:工程设计概况和技术特点,设计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设计质量控制措施,技术供应和工代现场服务,对本阶段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符合性的评估,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遗留设计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3. 施工单位:施工承包范围和主要工程量,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效果,施工质量目标, 13 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控制效果,分部试运组织指挥机构,分部试运结果,工程实体质量,实际施工进度,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4. 调试单位:调试承包范围和主要调试项目,调试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领导组织和人员配备,调试技术文件和准备工作、 工作计划 幼儿园家访工作计划关于小学学校工作计划班级工作计划中职财务部门工作计划下载关于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和目前已具备的技术条件,分系统试运结果,分部试运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5. 监理单位:监理工作范围,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对工程质量目标的响应,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和分部试运质量验评结果统计,对启动试运阶段监理工作的安排,对施工质量和分部试运质量及整套启动试运所具备条件的评估,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6. 生产单位:生产准备的工作原则,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运行人员培训、考核,生产管理准备和试运行物资准备,配合分部试运情况,对整套启动所具备条件的评估,遗留问题和处理意见。 5.2.3.7. 工程质监站:预监检情况汇报,预监检提出整改问题的处理情况,中心站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的执行和闭环情况。 6 检查评价 6.0.1. 各监检专业小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形成书面资料。 6.0.2. 经监检组评议后,对本阶段工程建设质量行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作出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 6.0.3. 以大会形式通报各专业小组的质量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建议。监检组通报综合评价及检查结论。 6.0.4. 对检查结论满足“本大纲”要求者,可颁发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论签证书”或出具质量监督检查报告,主送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受检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抄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地方政府委托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 6.0.5. 凡监检组提出整套启动前必须完成的整改问题,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各方采取措施,积极整改,限期完成,监理单位办理验收签证。要求工程质监站对整改项目进行监督复查,实施闭环管理并报中心站确认,中心站复查确认后再颁发 “质量监督检查结论签证书”或出具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6.0.6. 对监检组提出可以在整套启动后继续整改的问题,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完成,监理单位正式检查验收,工程质监站确认并书面报送中心站备案闭环。 14 附表1: 受检资料目录 监检阶段: 制表单位: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15 附表2: 土建工程项目质量验评统计表 监检阶段: 分项工程 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 序号 备注 名 称 验评等级 应验收数 已验收数 验收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单位工程优良率(,) 质监站: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注1:分项工程应验收数指经监理单位验收的分项工程数; 注2:单位工程优良标准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 5201.1-20050执行。 16 附表3: 安装工程项目质量验评统计表 监检阶段: 单位工程 分项工程 专业 已验 合格 合格 优良 应验 已验 验收 优良 总数 收数 数 率(,) 率(,) 收数 收数 率(,) 率(,) 垃圾焚烧 炉及余热 锅炉 汽机 电气 热控 化水 烟气净化 除尘 除灰 合计 质监站: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注1:分项工程应验收数指经监理单位验收的分项工程数; 注2:电气专业的分项工程只统计验收率,不统计优良率。 17 附表4: 分系统调试项目质量验评统计表 专业 应验收项目数 已验收项目数 验收率(,) 优良率(,) 未完成项目数 垃圾焚烧炉 及余热锅炉 汽机 电气 热控 烟气净化 化环 合计 质 监 站: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调试单位: 18 附表5: 土建工程未完项目清单 序号 单位工程 未完项目(内容) 未完原因 计划完成日期 1 2 3 4 5 6 7 8 质监站: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附表6: 安装工程未完项目清单 序号 单位工程 未完项目(内容) 未完原因 计划完成日期 1 2 3 4 5 6 7 8 质监站: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19 附表7: 分系统调试未完项目清单 专业 未完成项目 未完原因 计划完成日期 质 监 站: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调试单位: 20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 总 则 1.0.1 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统一垃圾发电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方法和内容,规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是指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及生产运行等单位)及有关机构(有关机构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参与试验、检测工作的各类试验室)的质量行为,加强垃圾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电网安全,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充分发挥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编制《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 凡接入公用电网的垃圾发电工程建设项目,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均应按《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的规定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以下简称“本大纲”) 适1.0.2 《垃圾发电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用于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下简称中心站)对配置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烟气净化系统的电力或热电建设工程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后的工程质量和进入生产阶段前的条件进行监督检查。 1.0.3 机组整套试运后的监督检查是判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是否能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及检验机组各项性能指标、发挥环保效益和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 1.0.4 质量监督检查以重点抽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时,对工程各“大纲”中重复性的条款一般只抽查一次,凡经检查符合规定、在后续工程中又未发生情况变化者;一般不再重复检查。 1.0.5 根据工程设计中采用新设备和新技术的具体情况,中心站可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补充编制监督检查细则,也可编制对本工程监督检查的“实施大纲”,保证检查的针对性和全面性。 1.0.6 对国外引进设备工程的质量监检技术标准,按供货合同的约定执行。合同中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或国内、外技术标准有较大差异时,按由建设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协商确定,报主管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但执行标准不得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1.0.7 受社会监督的工程项目(4.3.1)由监检组相关专业分别检查。 2 质量监督检查的依据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大纲的引用而成为本大纲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大纲,然而,鼓励根据本大纲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大纲。 21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 电建质监[2005]52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工业建筑部分) 建标[2001]40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 建标[2002]219号;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建标[2006]102号;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CJJ 90-2009; 《生活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 GB/T 18750-2008;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GB 18485-2001;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93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电电源[2002]49号;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 50319-2000;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国电电源[2002]896号;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建质[2003]162号;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建质[1995]140号;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电建[1996]159号;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 647-2004; 《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规程》 DL 612-1996;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 5000-2000; 《电力基本建设热力设备化学监督导则》 DL/T 889-2004;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系列文件);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系列文件);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150-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8-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0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4-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通则 DL/T 5161.1-2002; 第2部分:高压电气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2-2002; 第3部分: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3-2002; 第4部分:母线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4-2002; 第5部分:电缆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5-2002; 第6部分:接地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6-2002; 第8部分: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8-2002; 第10部分: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10-2002; 第12部分:低压电器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12-2002; 第13部分:电力变流设备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13-2002; 22 第16部分:1kV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16-2002; 第17部分:电气照明装置施工质量检验 DL/T 5161.17-2002; 《火电机组热工自动投入率统计方法》 建质[1996]40号; 《发电设备可靠性评价规程》 DL/T 793-2001;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电发[2000]589号;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DA/T 28-2002;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GB/T 50328-2001;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 18894-2002; 《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 CJJ/T 117-2007; 本工程全部设计文件最终版; 制造厂的有关技术文件、说明书。 当地环保部门规定的环境污染控制标准 3 质量监督检查应具备的条件 3.0.1 按设计规定的内容和技术标准,全部建筑、安装施工项目已完成,已经验收、签证完毕,验收评定项目已按规定统计汇总。 3.0.2 机组参照“启规”和《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调试规定”)的程序和项目,完成了全部调整试运工作;已按“调试验标”的相关要求,检查验收、签证完毕,验收评定项目已按规定统计汇总。 3.0.3 试运总指挥宣布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工作结束,并办理启动验收签证。 3.0.4 机组分部试运阶段的各项调试计划,试运措施、方案、调试报告整理完毕,项目完整、数据准确。 3.0.5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工程管理文件、技术文件、资料、安全保护试验记录、保护定值变更文件、逻辑变更文件等按规定已分别收集齐全、整理完毕。 3.0.6 渗沥液、工业废水、固态废弃物处理系统、除尘系统和烟气净化系统投用正常。 3.0.7 烟气在线检测装置投用正常,环保检测报告显示排放指标(含二噁英)合格。 3.0.8 垃圾池负压抽气系统投用正常。 3.0.9 消防系统投用正常。 3.0.10 调整试运消缺项目处理并验收完毕,资料闭环。 3.0.11 按“本大纲”规定的检查内容、步骤和方法,工程质量监督站已组织各责任主体进行了预监检,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 3.0.12 机组处于按设计规定的技术条件正常运行。 4 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4.1 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23 4.1.1 对建设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1.1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4.1.1.2 认真贯彻执行“启规”的各项规定,全面协助和配合试运指挥部作好机组启动试运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工作。未因其工作不到位或失误而造成质量、安全事故或延误调试进度等问题。 4.1.1.3 机组启动试运工作中,指挥部下设的各工作组的人员充实、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 到位,未发生因其工作配合不协调或失误而延误调试工作进度等问题。 4.1.1.4 对于暂不具备处理条件,且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项目,其处理方案、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间已明确,并经试运指挥部批准,同意延期完成。 4.1.1.5 施工、调试等技术文件归档移交的时间已明确。移交程序符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对于特殊情况已作出具体的安排。 4.1.1.6 督促、检查监理单位对机组已完成的施工和调试项目质量验收、签证完毕。 4.1.1.7 对未完的调试项目和机组性能试验的工作计划已制定,其相关的工作已基本落实。 4.1.1.8 主持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进行机组建设质量总评,“调试验标”中“机组建设质量总评表”验填准确、规范。 4.1.1.9 对与机组移交生产有关的电网调度事宜、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主管的外部条件事宜均已落实,能保证机组连续运行。 4.1.1.10 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及启动后预监检提出的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毕。 4.1.2 对勘察设计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质量责任和义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4.1.2.1 4.1.2.2 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全部设计变更等文件,已归类、统计完毕。待完善项目清单和处理方案已确定,并做出了设计工作计划。 4.1.2.3 施工图审查意见已处理并闭环。 4.1.2.4 工程竣工图卷册目录已编制完成,出版移交计划已制定。 4.1.2.5 设计变更文件已按归档要求汇总、整理提交建设单位。 4.1.2.6 对启动机组的工程实体质量、调试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提出质量检查意见。 4.1.3 对监理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3.1 质量责任和义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4.1.3.2 配合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各专业人员充实,分工和职责明确、工作到位,在试运过程中,有效地发挥监理作用。 4.1.3.3 全部施工、调试项目质量检查验收已完毕,验收签证规范、签证单位齐全并进行统计汇总。 4.1.3.4 对施工单位的消缺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理,并检查验收完毕。 4.1.3.5 整套启动试运的监理日志、重要消缺项目的旁站记录、会议纪要和质量问题台账等技术文件和资料完整、齐全,书写清晰,且规范。 4.1.3.6 督促、检查施工和调试单位在其施工和调试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应完整、齐全、准确、规范。 4.1.3.7 本阶段预监检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已整改完毕,经检查验收并办理签证。 4.1.3.8 对机组启动试运工程质量提出明确的评估意见。 4.1.4 对施工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4.1 质量责任和义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24 4.1.4.2 配合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的人员充实,分工和职责明确,工作到位;试运过程中未发生因消缺维护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质量问题。 4.1.4.3 对暂时不具备施工条件,并且不影响机组安全运行的项目,其技术方案,时间安排已报试运指挥部审定。 4.1.4.4 整套启动试运的、消缺记录完整、清晰、真实、规范。重大消缺项目已经验收、签证。 4.1.4.5 按规定移交生产单位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备品、备件以及专用工具,已随机组移交或已形成移交清册,并确定移交时间。 4.1.4.6 中心站在工程各阶段性监督检查及本阶段预监检提出的整改项目,已全部整改完毕,管理闭环。 4.1.4.7 启动机组施工工作总结。 4.1.5 对调试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5.1 质量责任和义务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 4.1.5.2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各专业组的分工明确、工作到位,人员配备满足调试工作需要。未发生因调试指挥不当而造成的设备或人身安全事故。 4.1.5.3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中,空负荷调试、带负荷调试和满负荷试运三个阶段调试的范围、程序、项目符合调试验标和启规的相关要求,并符合本工程的设计。 4.1.5.4 各项调整试验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和措施执行。调试结果符合“调试验标”的相关规定,同时应符合设计和设备制造厂的各项规定(国外引进设备的质量标准按本大纲1.0.8条执行)。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中,参照“调试验标”规定的阶段、专业和项目全部验收、签证完毕。4.1.5.5 验收签证填写准确、规范并进行统计汇总。 4.1.5.6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各阶段中,参照“调试验标”和“本大纲”规定的项目所采集的主要参数和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记录完整、齐全、真实、准确。采集和统计方法参照“调试验标”和“启规”等规定。 4.1.5.7 分系统调试和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各阶段的调试报告已编制完成。 4.1.5.8 调试报告的内容完整、规范,编写层次清晰、语言规范。准确叙述项目的调试内容、过程、出现的问题和处理的结果以及调试的实际效果与质量评定结论,对尚存问题和处理建议的说明准确。 4.1.5.9 中心站在整套启动前监督检查及本阶段预监检提出的整改项目,已全部处理完毕,其检查验收或认定手续完备,管理闭环。 4.1.6 对生产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督检查 4.1.6.1 整套启动试运中未发生因运行操作原因造成的设备或人身安全问题。 4.1.6.2 生产管理、运行操作和检修维护的组织机构运转正常,具备接收机组进行生产管理的能力。 4.1.6.3 各类试验室的人员、管理制度和设备管理的准备工作均已就序,具备开展相关试验和技术监督工作的条件。 4.1.6.4 各类生产运行用物料的采购供应和必需的储备数量正常。各类备品、备件、专用仪器和工、器具已经齐备。 4.1.6.5 技术档案室的人员到位,管理制度和设备齐备,环境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已正常开展工作。 4.1.6.6 设备和阀门命名和编号、管道色环和介质流向等标识已经完善,符合有关设计规程的规 25 定。 4.1.6.7 全厂劳动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生产运行条件满足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规定的标准。 4.1.6.8 启动机组调试运行工作总结。 4.2 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4.2.1 施工设计图纸、制造厂家技术文件、资料、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和竣工图或竣工图目录清单及其提交计划。 4.2.2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方案和技术措施,调试工作记录和调试技术总结。 4.2.3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过程记录表。 4.2.4 通过DCS打印机组满负荷试运阶段的主要参数曲线。 4.2.5 机组满负荷试运阶段设备和工艺系统投运情况一览表。 4.2.6 机组满负荷试运阶段主要参数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统计一览表。 4.2.7 机组满负荷试运阶段,保护系统、程控系统和监测仪表投运情况一览表及其投入率统计结果。 4.2.8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自动调节系统投运情况一览表,开关量、模拟量清单,精度校验统计表,通道校验结果。 4.2.9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各类保护系统动作和拒动、误动的统计和原因分析结果一览表。 4.2.10 参照“启规”和“调试验标”规定,对机组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试运以阶段、专业和分项划分的调整试运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 4.2.11 参照“调试验标”规定的建筑、安装静态质量评定汇总表、工程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评分表、机组整套试运综合质量指标考核和机组建设质量总评表。 4.2.12 环保检测报告。 4.2.13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主机和主(备)变压器等各种油质报告,机组汽水品质和化学监督技术记录及分析报告。 4.2.14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暴露的各类缺陷和处理情况一览表、重大质量问题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结果报告及相关会议记录、纪要等文件。 4.2.15 工程变更及变更执行情况统计汇总表。 4.2.16 保护定值、逻辑变更统计汇总表。 4.2.17 施工和调试未完项目清单以及完成计划。 4.2.18 工程设计完善项目清单。 4.2.19 中心站在各阶段质量监督检查中,提出的整改项目的处理结果汇总表;本阶段预监检提出的整改项目的处理结果汇总表。 4.3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4.3.1 受社会监督的工程项目(由相关专业组分别检查) 4.3.1.1 按设计范围和规定的技术条件全厂消防系统(消防水、干粉和泡沫灭火、火灾报警和自动灭火)已全部施工、调试完毕,经地方消防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正常投用,消防器材按规定品种和数量摆放正确。 4.3.1.2 除尘设备、烟气净化及其控制系统投运正常。烟气排放符合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垃圾预处理设备、垃圾池负压抽气系统及控制系统投运正常、无泄漏,符合设计规定。 4.3.1.3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的监测仪表和设备按设计配置齐全、状态完好,监测系统投运正常。 26 4.3.1.4 渗沥液、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和生活饮用水等处理系统已经调试合格,并正常投运,指标符合设计规定和国家标准。 4.3.1.5 垃圾恶臭(氨、硫化氢、甲硫醇等)厂界排放必须满足GB14554—93表1相应级别的指标值。 4.3.1.6 厂内各部生产运行区域和厂界的噪声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4.3.2 土建工程和运行环境 4.3.2.1 机组各建(构)筑物符合设计规定。其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满足设备及其工艺系统运行操作和维护检修的需要。 4.3.2.2 全厂基准座标点和水准点完好无损,保护可靠。大型建(构)筑物和重要混凝土基础沉降观测记录和其曲线真实、规范,并按计划连续观测。绝对沉降量和不均匀沉降量不超过设计值或相关技术标准。 4.3.2.3 各主、辅厂房屋面无渗漏。 4.3.2.4 地下室和各类沟、坑底面无渗漏和积水,全厂排水管、沟完好、通畅。 4.3.2.5 建筑物内、外墙面、地面和楼梯踏步面层无裂纹或破损。梁柱和各类混凝土基础的棱角顺直,棱角无磕碰。 4.3.2.6 门窗密封性能完好、配件无缺损、开关灵活。 4.3.2.7 各类沟道盖板齐全、顺直,放置平稳无跷动,其室外部分应密封良好,不渗水。 4.3.2.8 厂区道路畅通、平整无裂纹、无积水,坡度符合设计规定,路牙顺畅无破损。 机组各建筑物的内、外装修面均应清洁无二次污染,成品保护良好。 4.3.2.9 4.3.2.10 水工系统的取水、过滤、沉砂功能正常,满足机组在设计工况下运行的需要。 4.3.2.11 冷却水塔筒壁、压力管涵和沟道接口无渗漏。冷却塔淋水正常、无水溜。 4.3.2.12 各主、辅厂房内运行环境良好,各运行层面清洁、无积水、无油迹、无施工痕迹,无生产垃圾。 4.3.2.13 设备和管道系统油漆完好、表面清洁、色调明快、物见本色。 4.3.2.14 采暖、通风良好、照明充分无死角,符合设计规定、满足安全的要求。 4.3.2.15 各类设备、阀门的命名、编号、挂牌正确齐全、统一规范。管道的油漆、色环、介质流向等标识符合有关规程,标识的位置醒目、易见。 4.3.2.16 厂区环境整洁,无施工痕迹、无生产垃圾,照明良好,绿化效果良好、环境美观。 4.3.3 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专业 4.3.3.1 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能按设计程序和规定曲线启动和停运,且平稳、正常。 4.3.3.. 在机组额定工况下,锅炉蒸发量和蒸汽参数达到设计值。锅炉负荷适应能力强,在机组变工况条件下,能稳定运行,各受热面金属和其进出口烟气温度及偏差值均符合设计规定。 4.3.3.3 各受热面和承压部件无泄漏或爆管。如曾发生泄漏或爆管,已查明原因,妥善处理,消除后患。 4.3.3.4 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各部膨胀均匀、正常,无受阻现象。膨胀记录真实、准确。 4.3.3.5 各受热面吊挂装置工作状态正常,符合制造厂规定。 4.3.3.6 吹灰系统投运正常,程控功能符合设计规定,吹灰器伸、缩自如、无卡涩,其蒸汽管道压力稳定、无渗漏。 4.3.3.7 炉顶、炉墙密封性能良好无泄漏,保温性能符合设计规定,炉顶罩壳和炉墙护板表面温度符合规定。 27 4.3.3.8 垃圾卸车系统,垃圾喂料设备运行正常。 4.3.3.9 垃圾输送系统设备,垃圾破碎处理系统设备运行正常,无泄漏。 4.3.3.10 垃圾堆取料、倒垛设备运行正常,辅助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等符合规定。 4.3.3.11 抽风系统设备运行正常、符合要求。 4.3.3.12 垃圾渗沥液回收及处理系统运行正常、无泄漏。 垃圾入炉给料系统安装调试合格,下料通畅。 4.3.3.13 4.3.3.14 燃油系统工作正常,设备和管道系统无渗漏。供油量、油压、加热温度符合设计规定。 4.3.3.15 燃油系统、喷燃器运行正常。 4.3.3.16 卸煤、输煤和给煤系统运行正常。 4.3.3.17 炉排及其驱动装置运行正常。 4.3.3.18 冷渣机运行正常,除渣系统投运正常,符合要求。 4.3.3.19 床温测量正常,保护投入使用。 4.3.3.20 各类炉外管道系统严密无渗漏,且膨胀自如无阻。支吊架工作状态符合设计规定。保温罩壳完好无损。 4.3.3.21 附属机械和辅助设备及其工艺系统按设计范围和规定程序,全部投入满负荷试运行,运行平稳、正常,系统无渗漏,其运行参数、调节性能均满足锅炉额定或变工况运行的要求;转动机械的轴承振动、温度和噪声等主要控制指标符合设计和“验评标淮”规定;轴端的密封及其冷却效果良好,设备的就地表计等附件齐全、完好。 除尘设备全部投运,并工作正常。 4.3.3.22 4.3.3.23 各类压力容器、热力设备工作正常、无渗漏,膨胀不受阻。保温罩壳完好,表面温度符合设计和“调试验标”规定。 4.3.3.24 烟、风等管道运行正常,无渗漏、无振动、膨胀自如。 4.3.3.25 锅炉钢架沉降观测点保护完好,钢架沉降无异常。观测文件、资料齐全、完整、规范。 4.3.4 汽机专业 4.3.4.1 汽轮发电机组能按设计程序和规定曲线启动和停机,汽轮发电机组负荷适应能力强,在变工况下,均能平稳、正常运行,其热膨胀、轴振、轴瓦温度、凝汽器或直接空冷式汽轮机排汽装置的真空、抽汽参数等主要控制指标均符合设计规定。 4.3.4.2 机组在额定工况下,各项主要运行参数、技术指标均符合设计及铭牌规定,汽机全部检测和保护装置投用正常。 4.3.4.3 汽轮机在额定工况下,各部金属温度正常,符合规定标准。 4.3.4.4 主蒸汽进汽温度偏差值符合规定;旁路系统按要求能正常投入,其调节和保护功能符合设计规定。 4.3.4.5 整套启动试运期间,经翻瓦检(抽)查的轴颈或推力盘和乌金均光洁无损伤。 4.3.4.6 盘车装置投、退和运行正常。 4.3.4.7 汽轮机发电机组油系统压力、温度符合设计规定,其压力调节装置的调节功能可靠、准确,油质的各项技术指标符合“验收规范”和“调试验标”的规定。 4.3.4.8 设备和系统严密无渗漏,轴承的振动、温度和运行噪声等主要控制指标符合设计和“调试验标”规定。轴端密封效果良好,温度正常,轴承油位正常油挡无渗油,设备的就地表计等附件齐全、完好。 4.3.4.9 附属机械及其工艺系统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技术条件,全部投入满负荷试运行,且运行平28 稳、正常,其运行参数,调节性能均满足主机额定或变工况运行的要求。 4.3.4.10 辅助设备及其工艺系统,按设计范围和规定技术条件,全部投入满负荷试运行,运行平稳、无晃动,内、外均无渗漏,运行参数符合规定,能适应主机额定或变工况运行的要求,液位、安全门、就地仪表等附件齐全、完好,且工作正常。 4.3.4.11 各类管道系统均严密无渗漏、膨胀自由无受阻现象,支吊架工作状态符合设计要求, 各种滤网其前后差压正常。 各种阀门无内漏、开关灵活、位置指示正确, 4.3.4.12 各类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罩壳完好,表面温度符合规定。 4.3.5 电气专业 4.3.5.1 电气系统的各项试验按电气专业机组整套启动试验措施的内容、要求已全部完成,试验结果符合“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以及厂家技术标准的规定,调试报告完整、完整、数据准确,结论明确。 4.3.5.2 机组首次启动,在不同转速下发电机转子线圈的动态测量值、线圈绝缘电阻、交流阻抗、功率损耗以及轴电压等无明显变化。 4.3.5.3 发电机励磁系统空载、带负荷调整试验已完成,励磁系统的各项功能、参数、工作稳定性符合设计要求和设备制造厂家规定。 4.3.5.4 发电机短路特性空载特性等试验结果符合厂家的规定。 4.3.5.5 发电机(或发变组)启动试运过程中,对电流、电压二次测量和保护回路的定值和向量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结果正确,记录完整、清晰。 发电机同期系统定相并网试验成功,波形记录清晰;有关电网安全的保护、自动装置已4.3.5.6 按电网管理、调度部门的要求完成试验。 4.3.5.7 发电机运行参数正常,有功、无功出力达到设计规定值;铁芯、线圈、冷却介质温度在正常范围内。 4.3.5.8 发电机出线无过热现象。 4.3.5.9 变压器投运正常,无渗油、超温和异响情况。 4.3.5.10 变压器绝缘油按期进行的监督试验,结果合格。 4.3.5.11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按设计套数全部投入,无误动和拒动现象;定值清单和统计一览表齐全、规范。 4.3.5.12 电气测量指示(仪表指示和DCS系统显示)准确、一致。 4.3.5.13 厂用电快切装置功能正常,厂用电工作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手动切换试验和模拟事故切换试验(空负荷、带负荷不同条件下)动作正确,波形记录清晰。 4.3.5.14 主要电动机运转平稳,出力达到设计值;电流不超限,铁芯、轴承温度和振动在正常范围内。 4.3.5.15 垃圾处理系统电气配电装置、垃圾处理自动控制、程控设备投用正常。 4.3.5.16 直流系统,保安电源系统,UPS装置工作正常。 4.3.5.17 全厂照明、通讯系统投用正常。 4.3.5.18 电缆防火设施完善,运行环境清洁、无积水。 4.3.6 热控专业 4.3.6.1 不停电电源(UPS)供电可靠。仪控压缩空气压力和供气品质符合设计和相关规程规定。 4.3.6.2 全厂热工设备的接地符合设计和规程规定。 4.3.6.3 分散控制系统(DCS)、投运正常、功能完善、可靠,打印机、拷贝机、操作员站和工程 29 师站均,且无死机现象;事故顺序记录(SOE)功能齐全、正常、投运可靠。 4.3.6.4 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FSSS)投运正常、功能完善、可靠。主控室内设置的火焰监视工业电视可视效果良好。 4.3.6.5 计算机数据采集系统(DAS)投运正常。CRT(或LED)图像显示正确,画面清晰。各类运行参数、控制指标的数据和其精度符合设计规定,满足机组稳定运行的要求。 4.3.6.6 热控自动调节系统(MCS)包括基地式调节系统的投入率及其调节品质符合设计和“调试验标”的规定。 4.3.6.7 汽轮机调节系统运行正常、功能完善、可靠,符合设计规定。 4.3.6.8 顺序控制系统(SCS)全部投运,功能正常、可靠。附属机械、辅助设备的联锁保护全部投运,功能正常、可靠。 4.3.6.9 程控系统全部正常投运。其系统的步序、逻辑关系、运行时间和输出状态均符合设计规定,并符合工艺过程的要求。 4.3.6.10 垃圾处理监控系统投用正常。 4.3.6.11 热电管理系统投用正常。 4.3.6.12 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热态投用正常,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4.3.6.13 火灾报警系统投用正常。 4.3.6.14 各类保护装置按设计规定全部投入运行。保护逻辑符合设计规定,满足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并具备在线试验的功能;机组整套试运行期间,主要保护无拒动或误动。 全厂各类仪表、变送器、传感器及其一次元件按设计规定的型式、规格和精度装设齐4.3.6.15 全,并全部投入运行,并指示准确、清晰,其计量检查标识齐全、粘贴位置正确,且均在检定有效期内。 4.3.6.16 全厂就地热控装置和设备全部投运、功能正常、可靠。控制箱、接线盒内部清洁、封闭良好,挂牌统一、规范,执行机构动作准确、可靠。 4.3.6.17 全厂热工信号系统完善,符合设计和机组安全运行的需要,报警信号在CRT(LED)或光字牌上的显示准确、清晰。 4.3.6.18 主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的照明充分。室内温度、相对湿度以及噪声等环境控制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3.7 化学环保专业 4.3.7.1 原水预处理工艺有足够的深度,满足反渗透等膜技术装置的要求,能保证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长期稳定运行。 4.3.7.2 反渗透系统运行正常,出力和脱盐率符合设计和厂家要求。 4.3.7.3 除盐系统运行正常,出力和水质符合设计要求。 4.3.7.4 锅炉补给水系统程控装置运行正常,符合设计要求。 4.3.7.5 汽水取样和加药系统完善,投运正常。 4.3.7.6 锅炉的给水水质、蒸汽品质,凝结水、炉水水质符合制造厂家或规程规定。 4.3.7.7 循环水加氯装置及系统符合设计要求。循环水含氯量符合设计要求。循环水的阻垢、缓腐处理系统符合设计要求,运行正常,浓缩倍率达到设计要求。 4.3.7.8 化学在线监测仪表指示正确,记录清晰、完整。化学运行报表清楚、齐全、准确。 4.3.7.9 废水处理系统正常投用,功能满足设计要求。 4.3.7.10 垃圾渗沥液回收及处理系统投用正常。 30 4.3.7.11 烟气净化系统运行正常,功能满足设计要求。 4.3.7.12 烟气在线检测装置工作正常。 4.3.7.13 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及饮用水处理系统,调试合格,运行正常,出力和排水水质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 4.3.7.14 化学试验室的化学监督和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正常,符合规定。各项试验报告、记录完整、完整、数据准确。 5 质量监督检查的步骤和方法 5.1 检查步骤 鉴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技术特点,质量监督检查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查、预监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5.1.1 自查 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工程建由工程质监站督促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按“ 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报告工程质监站,并申请预监检。 5.1.2 预监检 由工程质监站负责,组织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做出客观、公正、恰当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确认,且形成管理闭环资料后,由工程质监站向中心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 各责任主体均应认真准备好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状况的书面汇报材料。 (汇报的主要内容见5.2.3条)。 5.1.3 正式监检 中心站接到工程质监站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应在不超过七天之内组织相关专业质监工程师组成监检组,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且核查预检中提出的整改项目。 工程质监站负责接受监检的组织工作,其他各责任主体必须全程认真配合检查。 5.2. 检查方法 5.2.1 监督检查组可按本阶段工程所涉专业分专业小组,按“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受监单位的相关专业人员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5.2.2 检查一般采取:大会听取汇报后,分专业组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测等方法进行。在专业小组检查的基础上,经监检组讨论评议,形成对本阶段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然后,以大会形式通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 5.2.3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本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填写附表1-附表8。汇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5.2.3.1 建设单位: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里程碑进 31 度计划和实际进度控制,整套启动试运的组织管理,机组总体质量,移交生产所具备的条件,整套启动试运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2 设计单位:工程设计概况和技术特点,设计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设计质量控制措施,技术供应和工代现场服务,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质量与设计规定符合性的评估,发生的重大设计变更,竣工图移交情况,遗留设计问题和处理计划,设计变更统计和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5.2.3.3 施工单位:施工承包范围和主要工程量,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效果,施工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控制效果,工程实体质量,实际施工进度,整套启动试运的组织管理和维护消缺,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4 调试单位:调试工作范围和主要调试项目,调试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质量目标和控制措施,领导组织和人员配备,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质量、主要参数和技术经济指标统计,调试技术文件编制和出版,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5 监理单位:监理工作范围,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对工程质量目标的响应,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对施工质量和调整试验质量的控管,整套启动试运质量验评结果统计,对工程质量的评估,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计划,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5.2.3.6 生产单位:机组整套启动试运情况及其生产管理,发生的质量问题和处理结果,遗留问题和处理意见,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机组移交生产后的人员组织、生产技术管理和物质保证等方面所具备的条件。 工程质监站:预监检情况汇报,预监检提出整改问题的处理情况,中心站各阶段质量监5.2.3.7 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的执行和闭环情况。 6 检查评价 6.0.1 各监检专业小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形成书面资料。 6.0.2 经监检组评议后,对本阶段工程建设质量行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作出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 6.0.3 以大会形式通报各专业小组的质量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建议。监检组通报综合评价及检查结论。 6.0.4 对检查结论满足“本大纲”要求者,可颁发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论签证书”或出具质量监督检查报告,主送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受检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抄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地方政府委托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 6.0.5 凡监检组提出的移交试生产前必须整改的问题,建设单位应组织有关各方采取措施,积极整改,限期完成,监理单位办理验收签证。要求工程质监站对整改项目进行监督复查,实施闭环管理并报中心站确认,中心站复查确认后再颁发 “质量监督检查结论签证书”或出具质量监督检查报告。 6.0.6 对监检组提出可以在移交试生产后继续整改的问题,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完成,监理单位正式检查验收,工程质监站确认并书面报送中心站备案闭环。 32 附表1: 受检资料目录 监检阶段:启动后 制表单位:EPC项目部 序号 资料名称 份数 施工设计图纸、制造厂家技术文件、资料、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和竣工图或竣工1 图目录清单及其提交计划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主机和主(备)变压器等各种油质报告,机组汽水品质和化2 学监督技术记录及分析报告。 3 工程变更及变更执行情况统计汇总表。 4 保护定值、逻辑变更统计汇总表。 5 施工和调试未完项目清单以及完成计划。 工程设计完善项目清单。 6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暴露的各类缺陷和处理情况一览表、重大质量问题的原因7 分析和处理结果报告及相关会议记录、纪要等文件。 垃圾恶臭(氨、硫化氢、甲硫醇等)厂界排放必须满足GB14554—93表1相应8 级别的指标值 9 电气系统的各项试验按电气专业机组整套启动试验措施的内容、要求已全部完成 机组首次启动,在不同转速下发电机转子线圈的动态测量值、线圈绝缘电阻、交10 流阻抗、功率损耗以及轴电压等无明显变化。 发电机励磁系统空载、带负荷调整试验已完成,励磁系统的各项功能、参数、工11 作稳定性符合设计要求和设备制造厂家规定。 12 发电机短路特性空载特性等试验结果符合厂家的规定。 发电机(或发变组)启动试运过程中,对电流、电压二次测量和保护回路的定值和13 向量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结果正确,记录完整、清晰。 发电机同期系统定相并网试验成功,波形记录清晰;有关电网安全的保护、自动14 装置已按电网管理、调度部门的要求完成试验。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按设计套数全部投入,无误动和拒动现象;定值清单和统计15 一览表齐全、规范 厂用电快切装置功能正常,厂用电工作电源和备用电源的手动切换试验和模拟事16 故切换试验(空负荷、带负荷不同条件下)动作正确,波形记录清晰。 整套启动试运的、消缺记录完整、清晰、真实、规范。重大消缺项目已经验收、17 签证-无 按规定移交生产单位的技术文件、资料和备品、备件以及专用工具,已随机组移18 交或已形成移交清册,并确定移交时间 19 设备和阀门命名和编号、管道色环和介质流向等标识已经完善 33 全部建筑、安装施工项目已完成,已经验收、签证完毕(各施工单位);验收评20 定项目已按规定统计汇总(监理单位) 21 资质能力等级证书 22 项目经理任命书 全部工程技术资料已收集、整理完毕,有关签证手续完备,并已按工程档案管理23 规定归档 24 迎检报告 25 10张附表(详见“监检大纲”) 26 启动机组施工工作总结 27 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验收评定表 28 垃圾焚烧炉及余热锅炉验收评定表 29 汽机验收评定表 30 电气验收评定表 31 热控验收评定表 32 烟气净化装置验收评定表 33 化学环保验收评定表 34 施工单位已与建设单位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 35 已向建设单位提交由项目经理和本企业负责人签署的机组“工程竣工报告” 竣工移交资料目录清单和机组移交范围内的“工程验收结果的情况报告”。 36 在机组试生产阶段(考核期)完成的工程项目一览表及相应的技术记录、质量检验37 记录和验收签证; 38 建筑、安装未完项目清单; 39 施工质量保修书. 工程建设中形成的全部设计变更等文件,已归类、统计完毕。待完善项目清单和40 处理方案已确定 41 施工图审查意见已处理并闭环 42 工程竣工图卷册目录已编制完成,出版移交计划已制定 34 43 设计变更文件已按归档要求汇总、整理提交建设单位 44 对启动机组的工程实体质量、调试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提出质量检查意见 45 设计单位已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机组建设质量的检查报告”; 46 完成并移交机组竣工图和其他相关资料 47 竣工图 48 机组试生产阶段(考核期)发出的设计变更单; 49 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等统计、分析一览表; 对机组建设质量的评估报告 50 启动机组调试运行工作总结 51 完成了全部调整试运工作;已按“调试验标”的相关要求,检查验收、签证完毕,52 验收评定项目已按规定统计汇总。 机组分部试运阶段的各项调试计划,试运措施、方案、调试报告整理完毕,项目53 完整、数据准确。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工程管理文件、技术文件、资料、安全54 保护试验记录、保护定值变更文件、逻辑变更文件等按规定已分别收集齐全、整 理完毕。 55 调整试运消缺项目处理并验收完毕,资料闭环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中,参照“调试验标”规定的阶段、专业和项目全部验收、签证56 完毕。验收签证填写准确、规范并进行统计汇总 参照“调试验标”和“本大纲”规定的项目所采集的主要参数和机组整套启动试运57 记录完整、齐全、真实、准确 58 分系统调试和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各阶段的调试报告已编制完成 59 机组整套启动试运调试方案和技术措施,调试工作记录和调试技术总结 参照“启规”和“调试验标”规定,对机组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试运以阶段、专业和分60 项划分的调整试运质量检验评定统计表。 61 垃圾发电厂调试措施 62 垃圾焚烧炉启动及停炉曲线 63 汽轮发电机组启动曲线 64 调试项目质量验评统计表 调试单位已向建设单位提交了“机组调试总结报告”; 65 35 附表2: 土建工程项目质量验评统计表 监检阶段: 分项工程 单位工程 单位工程 序号 备注 名 称 验评等级 应验收数 已验收数 验收率(,)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合计 单位工程优良率(,) 质监站: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注1:分项工程应验收数指经监理单位验收的分项工程数; 注2:单位工程优良标准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 5201.1-2005)执行。 36 附表3: 安装工程项目质量验评统计表 监检阶段: 单位工程 分项工程 专业 已验 合格 优良 应验 已验 验收 优良 总数 收数 数 率(,) 收数 收数 率(,) 率(,) 垃圾焚烧炉 及余热锅炉 汽机 电气 热控 化水 烟气净化 除尘 除灰 合计 质监站: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注1:分项工程应验收数指经监理单位验收的分项工程数; 注2:电气专业的分项工程只统计验收率,不统计优良率。 37 附表4: 调试项目质量验评统计表 阶段 分系统调试 空负荷整套调试 带负荷整套调试 满负荷调试 应验已验优良应验已验优良应验已验优良应验已验优良专业 收项收项率收项收项率收项收项率收项收项率 目数 目数 (%) 目数 目数 (%) 目数 目数 (%) 目数 目数 (%) 垃圾 焚烧 炉及 余热 锅炉 汽机 电气 热控 烟气 净化 化环 总计 质 监 站: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调试单位: 38 附表5: 土建工程未完项目清单 序号 单位工程 未完项目(内容) 未完原因 计划完成日期 1 2 3 4 5 6 7 8 质监站: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附表6: 安装工程未完项目清单 序号 单位工程 未完项目(内容) 未完原因 计划完成日期 1 2 3 4 5 6 7 8 质监站: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39 附表7: 调试未完项目清单 专业 未完成项目 未完原因 计划完成日期 质 监 站: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调试单位: 附表8: 工程设计完善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主要内容 预计完成时间 备注 质监站: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40 书中横卧着整个过去的灵魂——卡莱尔 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则广泛而深远——普希金 人离开了书,如同离开空气一样不能生活——科洛廖夫 书不仅是生活,而且是现在、过去和未来文化生活的源泉 ——库法耶夫 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书籍便是这种改造灵魂的工具。人类所需要的,是富有启发性的养料。而阅读,则正是这种养料———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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