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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月专题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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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月专题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解读消防法图解人人都能看懂对于法律的阅读和理解孤独枯燥无味用视觉化思维带你一起学习法律用视觉化思维解读消防法将抽象化的信息视觉化,让人一眼就看懂!每个条款都用一幅清晰的图像来呈现,让人眼前一亮!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火灾预防第三章消防组织第四章灭火救援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1总则图解第一条立法的目的立法的目的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图解第二条消防工作方针、原则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安全消防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原则原则政府统一领导单位...

消防月专题培训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解读
消防法图解人人都能看懂对于法律的阅读和理解孤独枯燥无味用视觉化思维带你一起学习法律用视觉化思维解读消防法将抽象化的信息视觉化,让人一眼就看懂!每个条款都用一幅清晰的图像来呈现,让人眼前一亮!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火灾预防第三章消防组织第四章灭火救援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 责任 安全质量包保责任状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8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安全责任状占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第七章附则1总则图解第一条立法的目的立法的目的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加强应急救援工作维护公共安全图解第二条消防工作方针、原则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安全消防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原则原则政府统一领导单位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公民积极参与图解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图解第四条消防工作监督管理体制12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县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图解第五条单位、个人的消防义务消防义务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灭火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任何单位和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的图解第六条消防宣传教育义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宣传教育图解第七条鼓励支持消防事业,表彰奖励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消防科技表彰奖励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2火灾预防图解第八条消防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科技消防科技消防科技消防科技消防科技消防科技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市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图解第八条消防规划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城乡消防安全布局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进行技术改造图解第九条消防 设计 领导形象设计圆作业设计ao工艺污水处理厂设计附属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清扫机器人结构设计 施工的要求建设工程的消防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设计施工图解第十条消防设计文件备案与抽查建设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图解第十一条消防设计审核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国务院公安部规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构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图解第十二条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或者消防设计不合格的法律后果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应当停止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图解第十三条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图解第十四条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建设工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规定图解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场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图解第十六条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1234567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 安全制度 病案保护及信息安全制度超市消防安全制度安全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范本免费安全制度管理 、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 记录 混凝土 养护记录下载土方回填监理旁站记录免费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集备记录下载 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图解第十七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为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构消防机构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图解第十七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124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确定消防 安全管理 企业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环境和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考核细则外来器械及植入物管理 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图解第十八条共用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责任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应当明确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图解第十九条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的设置要求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图解第二十条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消防安全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图解第二十一条特殊场所和特种作业防火要求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图解第二十二条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置的消防安全要求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图解第二十二条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设置的消防安全要求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已设置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图解第二十三条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可燃物资仓库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图解第二十四条消防产品标准、强制性产品认证和技术鉴定制度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方可生产、销售、使用没有国家标准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公布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图解第二十五条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构消防机构图解第二十六条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要求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必须符合行业标准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图解第二十七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产品标准及其安装、使用的消防安全要求电器产品、燃气用具产品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图解第二十八条保护消防设施、器材,保障消防通道畅通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任何单位、个人图解第二十九条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截断通信线路时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通信消防供水应当保持图解第三十条加强农村消防工作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图解第三十一条重要防火时期的消防工作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护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图解第三十二条重要防火时期的消防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图解第三十三条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国家鼓励引导图解第三十三条对消防安全技术服务的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消防产品质量认证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安全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检测3消防组织图解第三十五条消防组织建设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图解第三十六条政府建立消防队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乡镇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图解第三十七条应急救援职责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应急救援工作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图解第三十八条消防队的能力建设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保养装备器材提供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图解第三十九条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图解第四十条专职消防队验收及福利待遇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报当地公安机构消防机构验收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图解第四十一条群众性消防组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性工作图解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与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的关系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可以可以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4灭火救援图解第四十三条火灾应急预案、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和保障图解第四十四条火灾报警;现场疏散、扑救和消防队接警出动任何人发现火情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任何单位发生火灾消防对接到火警都应当立即报警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救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临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持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图解第四十五条组织火灾现场扑救及火灾现场总指挥的权限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一)使用各种水源;(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图解第四十六条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实行统一领导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图解第四十七条消防交通优先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图解第四十八条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图解第四十九条扑救火灾、应急救援免收费用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收取任何费用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图解第五十条医疗抚恤对因参加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死亡的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图解第五十一条火灾事故调查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5监督检查图解第五十二条人民政府的监督检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县j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j进行j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监督整改火灾隐患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图解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应当出示证件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公安机关消防机够应当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图解第五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图解第五十五条重大消防隐患的发现与处理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图解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循的执法原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不得收取费用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不得利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谋取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图解第五十七条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社会和公民监督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6法律责任图解第五十八条对不符合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要求的行为的处罚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图解第五十九条对不按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行为的处罚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图解第六十条对违背消防安全职责行为的处罚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图解第六十一条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设置不符合规定的处置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图解第六十二条对设计消防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谎报火警的;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图解第六十三条对违反危险场所消防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图解第六十四条对过失引起火灾、阻拦报火警等行为的处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过失引起火灾的;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图解第六十五条对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命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行为的处理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图解第六十五条对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或国家命令淘汰的消防产品行为的处理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图解第六十六条对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等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处罚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图解第六十七条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图解第六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图解第六十九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失职的法律责任出具虚假文件的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图解第七十条对违反消防法行为的处罚程序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应当在整改后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立即赶赴火灾现场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由做出决定的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图解第七十一条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审批职责的;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图解第七十一条有关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法律责任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尚不构成犯罪,依法给予处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图解第七十二条违反消防法构成犯罪的刑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附则图解第七十三条专门用于的含义消防设施消防产品公众聚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图解第七十四条生效日期本法自2009年5月1日起实施谢谢观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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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修理服务/居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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