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耕地质量监测标识牌的报告
局领导:
根据湘农土(保)字〔2011〕22号《关于规范我省耕地质量监测标识牌的通知》和唐局、陈局的批示,我们于2012年4-5月下到各乡镇对20个耕地质量监测点进行重新确认并GPS定位和地理位置
现需制作耕地质量监测标识牌20块,其制作要求如下: 绘图,
一、标识牌的要求
1、标识牌的规格与材质:按长×宽=120cm×80cm制作,摆放形式为立式。按照坚实牢固、经济实用、5-10年不变形、不倒塌的总体要求,采用两块白铁皮(厚5毫米,两面写字)(或2毫米不锈钢皮),中间夹厚度为10厘米木条,用螺丝固定;支撑柱采用直径为15厘米的PVC塑料管中间套直径为3厘米的角钢或不锈钢,用水泥浇灌而成,高2.0米(其中埋入地下0.5米,地上高度1.5米)。
2、标识牌的内容与式样:统一采用巨龙布喷绘制作(或者直接喷漆在板上),底色统一为深蓝色(纯色),字体统一为白色,字号可根据标牌规格和字数多少调整,做到布局合理,整齐大方,一目了然。标识牌正面内容及式样见图一,反面内容及式样见图二,标识牌正面向外。
图一:标识牌正面式样
湖南省耕地质量监测点
代码:×××××× 地 点: 承担单位: 经 度: 纬 度: 土 种: 典型耕作
制度
关于办公室下班关闭电源制度矿山事故隐患举报和奖励制度制度下载人事管理制度doc盘点制度下载
: 设立单位: 设立日期:
图二:标识牌反面式样
1、《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
人不得破坏、擅自变动耕地质量监测点基础设施、永久性标志。
2、《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
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恢
复原状,可以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3、监测点处理设置示意图:
无肥区 常规施肥区 40%有机肥区 纯化肥区
二、标识牌的制作要求
1、要求:国家级耕地质量监测点,没有树立标识牌的必须按要求制作,已经有标识牌且大小相差20厘米以内的,标识牌大小不做调整,但正反两面的内容、式样要按标准重新制作。
2、质量:标识牌可用砖砌加水泥现浇,也可以水泥预制或铁皮,要求为10年内不需维修。
3、位置:标识牌应树立在监测点小区10米范围以内,处于易见、易保护的位置。
新田县土壤肥料工作肥站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