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司法礼仪探析[优质文档]

司法礼仪探析[优质文档]

举报
开通vip

司法礼仪探析[优质文档]司法礼仪探析[优质文档] 司法礼仪探析 崇信县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讲稿 中共崇信县委党校 高禄璋 (2011.6.21) 当你迎着初升的朝阳,踏进国徽高悬的人民法院,你是否深深的意识到,你是一名“法官”,你扛着人民的重托,背负着祖国的期望。当你站在法庭里,穿上法袍,擎起法槌,佩带徽章,你就不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因为你背后站着你无数的同志们,站着为公平和正义不懈努力的有志之士,站着13亿共和国的公民„„ 康德说过,这世上只有两样东西能震撼人的,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天空,二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准则,为了维护这份准则...

司法礼仪探析[优质文档]
司法礼仪探析[优质文档] 司法礼仪探析 崇信县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讲稿 中共崇信县委党校 高禄璋 (2011.6.21) 当你迎着初升的朝阳,踏进国徽高悬的人民法院,你是否深深的意识到,你是一名“法官”,你扛着人民的重托,背负着祖国的期望。当你站在法庭里,穿上法袍,擎起法槌,佩带徽章,你就不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因为你背后站着你无数的同志们,站着为公平和正义不懈努力的有志之士,站着13亿共和国的公民„„ 康德说过,这世上只有两样东西能震撼人的,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天空,二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准则,为了维护这份准则,你们曾经发出誓言,持正义之天平,挥法律之利剑,除人间之邪恶,守法律之圣洁,这是你们要坚持的原则 但对于普通公民来说,在他们的观念或期盼中,法院代表法律,法官代表公正,法官的这种职业特点决定了其职业道德和操守比其他行业要求更高,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更严,2005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法官行为规范》,平地一声惊雷,这又是对法官群体在业内业外行为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是避免法官职业活动受到各种侵蚀的又一剂清醒剂,它要求你们要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遵守司法礼仪、加强自身修养、约束业外活动。 正因为这个原因,长久以来打心眼里对法官怀着一种由衷的敬意,你们是从事着神圣事业的神圣的人,按照西方好多人的心态和理念,法官就不是人,他们是至高无上的“神”。提到法官,人们会很自然地想到法庭,在庄严的国徽下,坐在高高的法椅上,身披法袍、手执法槌,代表国家裁判着社会的是是非非,那就是法官~他往往令人产生无限的崇敬感,仅这种美好的感觉,世界上还有什么可比,这是何等的荣耀~ 在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国家,法官都是备受尊崇的,他们都以自己是一名法官引以为荣,美国一位著名的大法官说道:“当我回头看看世界上的各种职业时,只有法官的职业让我心动和感激,她有智者的渊博,有上帝的仁爱,有父亲的慈祥。我选择了法官职业是我一生中做得最好的事”。这段话该算得上是法官职业光荣感最淋漓尽致、最发自肺腑的一段表述吧。 于是,西方好多国家才常常把法律工作者和法官和国家利益联系在一起,这就是西方国家经常会出现国家元首大都是法律工作者出身。请各位看一组数字:美国建国222年中一共右44届总统(只有43位总统,因为其中第22任和第24任总统是同一人)。 其中律师、法官和检察官以及熟悉法律的就占了32位。 ,美国总统中有多少律师、法官出身 美国总统在地球上算是举足轻重的人物,他们的出身一直为全球高度关注。独立战争从1775年开始,到1783年结束,历经8年,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1789年选举总统,从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到现任总统奥巴马,共计44届(只有43位总统,因为其中第22任和第24任总统是同一人)。美国历届43位总统中有29位律师、法官、检察官出身(红色字体)。还有3位熟悉法律的(紫色字体)。只有12位不是法律专业背景的总统(绿色字体)。 1、乔治•华盛顿:土地测量员,军人 2、约翰•亚当斯:律师 3、托马斯•杰斐逊:律师 4、詹姆斯•麦迪逊:律师 5、詹姆斯•门罗:军人、律师出身 6、约翰•昆西•亚当斯:律师,教授 7、安德鲁•杰克逊:军人、律师、法官 8、马丁•范布伦:律师,法官 9、威廉•亨利•哈里逊:军人 10、约翰•泰莱:律师 11、詹姆斯•诺克斯•波尔克:律师 12、扎卡里•泰勒:军人 13、米勒德•菲尔莫尔:律师 14、弗兰克林:律师 15、詹姆斯•布坎南:律师 16、亚伯拉罕•林肯:售货员,船员,土地测量员,邮政局长,律 师 17、安德鲁•约翰逊:裁缝、曾研究法律 18、尤利塞斯•辛普森•格兰特:军人 19、拉瑟福德•柏查•海斯:律师,检察官,军人 20、詹姆斯•亚伯兰•加菲尔:律师,教授(从政后内战期间曾做 参军) 21、切斯特?艾伦?阿瑟:教员,律 师,军法官 22、格洛佛•克利夫兰:律师,检察官 23、本杰明•哈里逊:律师,检察官,军人 24、格洛佛•克利夫兰:(与第22任总统为同一人) 25、威廉•麦金莱:教员,军人,律师,检察官 26、西奥多•罗斯福:无(22岁入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次年 退学从政) 27、威廉•哈华德•塔夫脱:律师,首席大法官,检察官,学院院 长 28、伍德罗•威尔逊:律师,教授,大学校长 29、华伦•加马利尔•哈定:报人,法律天书 30、卡尔问•柯立芝:律师,检察官 31、赫伯特•克拉克•胡佛:工程师 32、富兰克林•德兰诺•罗斯福:律师 33、哈里•杜鲁门:职员,杂货店老板,法官 34、德怀特•大卫•艾森豪威尔:军人 35、约翰•费吉雷尔•肯尼迪:作家,记者 36、林顿•班斯•约翰逊:教员(1935年在华盛顿市乔治敦大学法 学院进修) 37、理查德•尼克松:律师 38、杰拉尔德•福特:律师 39、吉米•卡特:农场主 40、罗纳德•里根:播音员,演员,军人 41、乔治•赫伯特•沃克•布什:军人,商人 42、威廉•杰斐逊•克林顿:教授,律师 43、乔治•沃克•布什:军人,商人 44、奥巴马,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黑人总统;律师,参议员 法官在英国公众心目中是法律的塑造者以及法律传统和理想 的捍卫者。法官就是公众心目中法律的化身。正如伯利曼的评价 “在我们看来,法官是有修养的人,甚至有着父亲般的慈严”, “被任命或选举为法官常被看成是一生中姗姗来迟的辉煌成就也 是对其尊敬和威望在形式上的承认。法官的薪俸优厚,如果在高一级的法院任职还会配有秘书和研究助手,如果出任州最高法院或联邦法院系统的法官,那他的名字更会是家喻户晓,他的观点将引起报界的关注,并受到法律杂志的分析和评论。总之,他成了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在英美法系国家中,法官的产生可能存在着选举制和任命制的区别。但是在对法官地位的推崇上毫无二致。无论法律地位还是在普通公众心目中的地位,都可以用崇高的权威来概括。 在法国,法官的确被认为是公务员但是法官对成文法律的忠实执行和严格信守并不能完全用“狭窄、机械、缺乏创造性“这类贬义的词语来概括。相反地,评价法官的地位和作用主要看法官职业对社会公正的保障程度和司法公正的实现程度,换言之,如果法官通过自己那怕是”缺乏创造性、机械“的工作实现了审判的公正和社会正义;解决了纠纷和冲突;维持了社会秩序的和谐和稳定,有怎么能不获得尊重呢,事实上,大陆法系的法官也受到了普遍的尊重,由于他们出色的表现也使的法官职业做为一种具有很强荣誉感的职业吸引在和众多的青年人才步入法律行业。 马克思说,“法官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德沃金指出:“法院就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是帝国的王侯”具有权威性的宪法或法律地位在几乎所有的成熟法治国家,无论是成文法还是非成文法国家都存在这一明显的标志,即都在宪法或者宪法性文件或者其他基本法律或者法律文件上明确了法官的地位,一般都没有直接规定最高或权威的字样,多数是从对法官的保障上入手来体现法官地位的有尊严的特殊地位,并通过对法庭秩序的维护以及法庭庄严气氛的营造(这些都有相应的法律或者法规加以确定)更加在形式上加深了法官的权威意识,如,有的国家规定蔑视法庭罪,可以不经程序直接由法官宣告获罪并立即执行。另外通过对法庭仪式的强调更加渲染了以法官的权威为中心意识的法庭威严,这些形式上庄重和审判结果一起成为塑造公众法律信仰和敬畏法官的良好心理的关键因素。实际上,许多国家将国家最高司法人员的任命和国家元首紧密的联系起来都反映了立法者以及他们所代表的公众对法官地位的崇敬。尤其在一些国家意识较强,人民对国家元首有普遍的尊崇心理的国家宪法中这样的规定表现更为明显,如日本国宪 法和法国宪法。 一方面,法官应当是独立和公正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法官的审判行为常被视为“伸张正义”“主持公道”惩恶扬善、抑浊扬清的善行,理想化的法官曾被人们称为”青天”,在英语中大法官称为”justice”,该词又具有正义公平的含义,而法官一词”Judge”也来源于公正的含义。另一方面,法官也是纠纷的仲裁者。作为国家的官员,法官与其他政府官员所不同的是法官要依据其裁判权对各类纠纷进行裁判,这就决定了法官应该居于中立的裁判者的地位。 第一节 礼仪概述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自古以来中国便具有礼仪之邦的美称。中华民族源远流长,在五千年悠久的历史长河中,不但创造了灿烂的文化,而且形成了古老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博大精深的伦理文化遗产中,很多优良的、传统的礼仪规范,直至今天仍然有很强大的生命力,它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的精神财富。孔子曰:“不学礼,无以立”。大儒颜元曾曰:“国尚礼则国昌,家尚礼则家大,身尚礼则身正,心尚礼则心泰”。足见古圣先贤对礼仪的极端重视和崇高评价。礼仪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是人类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而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他是指在人际交往中,自始自终地以一定的、约定俗成的程序、方式来表现的律己、敬人的完整行为。 随着社会的高速发展,对社会文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现代文明社会需要礼仪。礼仪是人类社会生活中合乎礼制的行为规范, 它是全体社会成员应该共同遵守的准则。这种规范准则, 既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 也有人们在实践活动中的习俗所形成的。礼仪是社会文化和文明的标志, 是约定俗成的人际交往准则, 也是一个人是否具备文明道德修养的外在表现形式。 礼仪涉及社会生活及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大至国家之间的往来, 召开大型国际会议, 国事访问,隆重典礼仪式; 小至个人之间的交往, 一个握手、一声问候。政治生活、社会活动、公务活动、人际交往, 都需要礼仪规范。由此而来, 产生了国务礼仪、政务礼仪、商务礼仪、外事礼仪、社交礼仪、家庭礼仪、习俗礼仪等等。而在种种礼仪当中, 公务礼仪最为重要,它是和公务活动、职 场行为紧密联系的, 直接影响公务活动的结果, 因而对它的要求也最严格。作为一名法官,从事一种高层次的公务活动,由于其职业的特殊性除了要遵守普通公民应遵守的礼仪外,还应遵守特别的司法礼仪。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条、,,条、,,条都做了较具体的规定。 礼仪作为一种调整人际关系的道德行为要求,是人类社会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而共同遵循的最简单、最起码的道德行为规范。对个人而言,礼仪是一个人思想水平、文化修养、交际能力的外在表现;对于社会而言,礼仪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程度、道德风尚和生活习俗的反映。从礼仪的历史沿革看,现代社会的礼仪主要是在人际交往、社会交往和国际交往中,为表示尊重和友好的一系列行为、道德、社会规范和惯用形式。狭义的礼仪通常是指举行的合乎社交规范和道德规范的仪式,即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由于受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时代潮流等因素的影响而形成,既为人们所认同,又为人们所遵守,以建立和谐关系为目的的各种符合礼的精神及要求的,在较大或较隆重的场合,为表示重视、尊重、敬意等的行为准则或规范的总和。例如,在接待外宾时鸣放礼炮;外宾到达宾馆时,服务小姐在宾馆门前列队站立、微笑、鼓掌等。 礼仪也可以从以下几个不同的角度进行解释: (,)从个人修养的角度来看,礼仪是一个人的内在修养和素质的外在表现。也就是说,礼仪即教养,素质体现了对交往礼节的认知和应用。 (,)从道德的角度来看,礼仪是为人处世的行为规范或标准做法、行为准则。 (,)从交际的角度来看,礼仪是人际交往中使用的一种艺术,也可以说是一种交际方式。 (,)从民俗的角度来看,礼仪是在人际交往中必须遵守的律己敬人的习惯形式,也可以说是在人际交往中约定俗成的待人以尊重、友好的习惯做法。简言之,礼仪是待人接物的一种惯例。 (,)从传播的角度来看,礼仪是一种在人际交往中进行相互沟通的技巧。 (,)从审美的角度来看,礼仪是一种形式美,是人的心灵美 的必然的外化。 礼仪是人们生活和社会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人们可以根据各式各样的礼仪规范,正确把握与外界的人及交往尺度,合理的处理好人与人的关系。如果没有这些礼仪规范,往往会使人们在交往中 感到手足无措,乃至失礼于人,闹出笑话,所以熟悉和掌握礼仪,就可以做到触类旁通,待人接物恰到好处。 礼仪是塑造形象的重要手段。在社会活动中,交谈讲究礼仪,可以变得文明;举止讲究礼仪可以变得高雅;穿着讲究礼仪,可以变得大方;行为讲究礼仪,可以变得美好„„只要讲究礼仪,事情都会做的恰到好处。总之一个人讲究礼仪,就可以变得充满魅力。 随着历史的发展,“礼”的内涵已经有了延伸和扩展,在许多场合它已成为“礼貌” 、“礼节” 、“礼宾” 、“礼仪”等的代名词。因此,礼是表示敬意的通称,它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处理人际关系并约束自己行为以示他人的准则。礼属于道德的范畴,是社会公德中极为重要的部分。道德是由社会经济基础决定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一个社会用以调整人们之间以及个人和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的总和。礼渗透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体现着人们的道德观念,确定着人们交往的准则,指导着人们的行动。在社会生活中,人人以礼相待,互尊、互爱、互谅,并成为自觉的行动,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 礼貌的含义 礼貌是人们在交往时相互表示敬重和友好的行为规范,它体现了时代的风尚与道德水准以及人们的文化层次和文明程度。它对人们交往时的基本要求是:诚恳、谦恭、和善和有分寸,做到待人“诚于中而形于外” 。礼貌是一个人在待人接物时的外在表现,它主要通过礼貌语言和礼貌行为来表现对他人的谦虚和恭敬。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礼貌表现在人们的举止、仪表、语言上,表现在服务的规范、程序上,表现在对客人的态度上。一个微笑,一个鞠躬,一声“您好” ,一句“祝您旅途愉快”,这些都是礼貌的具体表现。良好的教养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是礼貌的基础。在有教养的人们中间,礼貌应该是出于自然的。因此,我们应该自觉地培养和训练自己良好的礼貌习惯。 从道德、社会风尚方面来研究礼貌,可以将它分为三类: 一是各种公共场所最起码的行为准则; 二是各种个人交往中最起码的礼节; 三是个人私生活中起码应有的行为习惯。 礼貌的主要内容包括:遵守秩序,言必有信,敬老尊贤,待人和气,仪表端庄,讲究卫生。礼貌的内容既是社会公德的核心内容,也是商务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 礼节的含义 礼节是礼貌的具体表现形式,是礼貌在语言、行为、仪表等方面的具体规定。礼节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交际场合相互表示尊敬、祝颂、问候、致意、哀悼、慰问以及给予必要协助和照料的惯用形式,是社会文明的组成部分。从形式上看,它具有严格的仪式;从内容上看,它反映着某种道德原则,反映着对他人的尊重和友善。例如,在某人生日那天,他的亲戚、朋友、同事、同学对他说一句“生日快乐” ,或给他送上生日贺卡,或送上一束鲜花,或送上一个生日蛋糕等等,这是礼节;在宴会服务时,服务员送茶、斟酒、上菜、送毛巾等按照先宾客后主人、先女宾后男宾等程序进行,这也是礼节。 在国际交往中交际礼节也是各式各样的,日常见面礼节就有鞠躬礼、点头致意礼、举手注目礼、握手礼、吻手礼和接吻礼等。虽然现代社会的交际礼节有从简及趋向一致或相通的趋势,但是,各国人民的文化特征是客观存在的,使用起来就存在着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的不同习惯。因此,我们平时应十分注意不同礼节的具体运用,在交往时必须注意尊重对方,以避免出现“失礼”的行为。 礼仪的含义 礼仪作为一种调整人际关系的道德行为要求,是人类社会为维系社会正常生活而共同遵循的最简单、最起码的道德行为规范。对个人而言,礼仪是一个人思想水平、文化修养、交际能力的外在表现;对于社会而言,礼仪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程度、道德风尚和生活习俗的反映。从礼仪的历史沿革看,现代社会的礼仪主要是在人际交往、社会交往和国际交往中,为表示尊重和友好的一系列行为、道德、社会规范和惯用形式。狭义的礼仪通常是指举行的合乎社交规范和道德规范的仪式,即是指人们在社会交往中由于受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时代潮流等因 素的影响而形成,既为人们所认同,又为人们所遵守,以建立和谐关系为目的的各种符合礼的精神及要求的,在较大或较隆重的场合,为表示重视、尊重、敬意等的行为准则或规范的总和。例如,在接待外宾时鸣放礼炮;外宾到达宾馆时,服务小姐在宾馆门前列队站立、微笑、鼓掌等。 礼、礼貌、17、礼节、礼仪的联系与区别 礼、礼貌、礼节、礼仪,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其联系是: (,)礼包括礼貌、礼节、礼仪,其本质都是表示对人的尊重、敬意和友好。 (,)礼貌、礼节、礼仪都是礼的具体表现形式。其区别在于: (,)礼貌是礼的行为规范。 (,)礼节是礼的惯用形式。 (,)礼仪是礼的较隆重的仪式。 简言之,"礼"指的就是由一定社会的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形成的,大家共同遵守的礼节。 "仪"则是指人的容貌、举止。 "礼仪"指的就是"人类社会交往中应有的礼节仪式。" 礼仪是一个人乃至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文化修养和道德修养的外在表现形式,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礼仪是人类为维护有序的社会秩序、稳定的社会环境及和谐的人际关系而要求人们共同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她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相互交往中逐渐形成,并且以风俗、习惯等方式固定下来的一种约定俗成的共性契约。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礼仪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社会文明程度、道德风尚水准和生活品质的反映。凡是讲究礼仪的国家和民族,一般都拥有比较优秀的文化传统,比较发达的科技水平,比较先进的管理水准,比较富足的经济基础,比较系统的道德规范。 从企业、团体、单位的角度来看,礼仪是企业文化、企业精神的重要内容,是企业形象的主要附着点。国际化的大企业,都有独具特性的、与企业的定位和企业的内涵相匹配的专属礼仪,且都把这种专属礼仪作为企业文化的极重要的内容,同时这种专属礼仪也是国际认可、尊崇该企业的一项重要标志。 这种专属礼仪作为企业文化的极重要的内容,同时这种专属礼仪也是国际认可、尊崇该企业的一项重要标志。 第二节、司法礼仪简说 司法礼仪不仅仅因其为一种看上去很美的仪式而存在,一位法学家这样评价英国法院的司法礼仪:“它通过庄严的法庭,法官、律师、公诉人的法袍和假发,法庭中其他人对对法官表示出高度尊重等等,营造出一种气氛,所唤起的不仅仅是人们对于法官、法院以及法律的敬重,更唤起人们对于生活于其中的国家的自豪。同时,不断重演的这类庄重而严格的礼仪也使得的身处其中的人们在潜移默化之中培养了对于秩序的热爱。公民对于秩序的尊重,对于法治的讲求,无疑是民主国家的命脉所系。”有鉴于此,我国最高法院的《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作出规定:法官应当遵守各项司法礼仪,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在我国古代司法官员兼具行政官员的职能,在司法活动中司法 礼仪往往透露出行政礼仪的气息,司法人员的形象表露为居高自傲、盛气凌人、庄严威武,司法礼仪则体现着浓厚的封建性、不平等性和长官意志性。而西方国家一般对司法礼仪比较重视,对司法人员的礼仪要求甚高,以适体的司法礼仪来反映司法文明、博取民众对司法的尊重和信任,因而法官大都是文弱的老书生或老绅士,彬彬有礼、温文尔雅,体现出浓重的礼仪风范。我国古代法官庭审礼仪的影子。“起诉”人在衙门外击鼓后,衙役们迅速穿戴整齐,手持庭杖列队进入大堂,待“法官”——地方行政官员一脸严肃、迈着方步出现在大堂上时,高呼威武。“法官”大人坐定后,一拍惊堂木,就开始了审案。其实,我国的庭审礼仪起源于古代的祭祀活动。在原始部落里,礼仪主要用于供神、祭祀、惩处,以示对天地神灵和祖先的敬意。到了阶级社会,礼仪逐渐成为阶级统治的工具和等级制度的表征,有些逐渐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礼制,其中包括了庄重、严肃的法官庭审礼仪,如着装、语言、举止等规范。因我们近两千年的阶级社会一直实行司法与行政合一的体制,各级政府官员除了在衙门处理日常政务,还担任“法官”兼理讼事,所以中国古代“法官”升堂问案——庭审的礼仪脱胎于政务礼仪,带有浓重的政务礼仪色彩。 在西方,“礼仪”一词源于法语,它的原意是“法庭上的通行 证”。古代法国的法庭把各种规则写在进入法庭的通告证上,让人们去遵守。它包括法官、法官辅助人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旁听者应当遵守的礼仪规则。自古以来,西方国家法庭的布置豪华典雅而且庄重,法官身着黑色或红色的法袍,有的还戴着精致的假发或者帽子,坐在高高的审判台后,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闪烁着慈祥睿智的光芒,身边堆起了高高的法律典籍,整个法庭鸦雀无声,无论当事人还是旁听者,都怀着仰慕和崇拜的心情,注视着法官的举动,聆听着法官声音。人们普遍认为,法庭和教堂一样是非常神圣的地方,法庭上法官的言行举止是社会礼仪的典范。在西方,人们把法官比作“仅次于上帝的人”、“文化界的巨人”、“慈父般的人物”等,以“完人”的标准要求法官,对司法礼仪也有很高要求。美国律师协会《司法行为准则》要求法官在“审案时保持法庭秩序,注意礼仪”,“法官应当对诉讼当事人、陪审团成员、证人、律师和其他在正式场合与法官打交道的人具有耐心和尊严且彬彬有礼”等。德国法官不仅要精通法律,具有很高的理论造诣,而且要阅历和社会实践能力极为丰富,尤其在人格、品行上经受得住考验。一些西方国家对法官的年龄要求,往往就是考虑道德礼仪的修炼需要相当长的时间。这些司法礼仪的要求,是西方自由、平等、博爱等文化思想在司法活动中的一种表现。 一、遵守司法礼仪是法官职业的需要 司法礼仪是指司法活动的主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参与司法活动的官员、旁听人等)在司法活动中所应当遵守的礼节、仪式和其他交流与行为的态度和方式。为了体现法律权威,维护法庭尊严,严格司法程序,规范法官行为,最终保障当事人权益,许多法院纷纷制定法官办案守则和法官行为规范,规定了法官忌语,法官文明用语。之所以要做这样的规定, 说明 关于失联党员情况说明岗位说明总经理岗位说明书会计岗位说明书行政主管岗位说明书 法官队伍中确实存在一些不文明的现象,有些法官行为有悖其职业道德。 为此,,,,年,,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准则》,为衡量、约束法官的行为提供了基本标准和依据。最高法院于2001年10月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2005年11月制定颁布了《法官行为规范(试行)》。两个文件的颁布实施,对 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司法作风,发挥了重要作用。文件颁布以后,各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之后各省都相继制定并实施了司法礼仪规范 。比如我看过 《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6章55条,《贵州省法院工作人员司法礼仪守则》6章114条。甘肃省制定并推广了《甘肃省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指南》、《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全省法院工作规范用语》,进一步规范了司法礼仪和司法行为。 去年底,12月5号重新修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和《法官行为规范(试行)》这两个文件。修订后的《职业道德准则》主体内容分为五章,分别是:忠诚司法事业;保证司法公正;确保司法廉洁;坚持司法为民;维护司法形象。每章包括3至5条具体条文,连同总则和附则,全文共7章3 0条 超市营销方案100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学常规60条中医养生知识100条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感动服务100条 。 2007年12月26日,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会上指出,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带领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修订后的《行为规范》,以“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为指导,以新的法律、司法解释、司法理念为依据,特别是按照调解优先、能动司法、司法便民的要求,对部分条文的具体表述进行了修改。为保障规范的贯彻落实,专门增加了“监督和惩戒”一章。全文共10个部分96条。 (一)遵守司法礼仪是由法官职业性质决定的。因为法官履行职责是在行使国家赋予他的审判权,是代表国家行使权力,履行自己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责。所以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体现庄重、严肃的气氛,特别是开庭时,不仅法庭的布置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而且法官个人还应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如按规定着装,注意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等。 (二)遵守司法礼仪是公正司法的要求。积极推动国家司法改 革和构建和谐法治社会,法官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其行使职责的过程就是行使国家赋予审判权的过程,法官的职业特性要求法官必须遵守各项司法礼仪规范的要求,保持司法活动庄重、严肃,从体现法律的权威,讲究司法礼仪不是一种形式主义,它体现着法官的文明程度和整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是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尊严的客观必要,是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的必然条件。 (三)遵守司法礼仪有助于提高法官职业形象和公众对司法机关的公信力。法官的拥有的权力使其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公众对他的期望值与要求都很高,法官的行为与态度,直接影响着司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官职业形象,法官行使的是公共权力,他的言行表现直接影响着司法的权威和形象,但它虽然法官审理案件依据的是事实和法律,从表面上看,法官规范文明的言行和是否遵守司法礼仪与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没有实质性的影响,但却关系到法官正常司法功能的发挥,有助于增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信任基础,融洽法院同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不规范的言行必然会有损法官的职业形象,并极易使社会公众对司法的公正性产生怀疑。一个没有礼貌、不懂得尊重他人的法官,即使他所作出的裁判结果是公正的,但其言行必然有损法官的职业形象,甚至影响人民法院的公信力。 (四)遵守司法礼仪,有利于法官在履行职权过程中定纷止争。 作为一名在司法活动中严格遵守司法礼仪的法官在不同审判内容的法院审理过程中, 他的言行处处体现着司法的公正性,也更具有亲和力,更容易让当事人从内心产生对司法的依赖,认为他会公正审理案件,对他所作出的司法裁判愿意服从并遵守,可以减少缠讼案件。规范化的司法礼仪是法官职业首先要遵守的重要内容。比如在在庭审中良好的庭审礼仪是润滑剂、调节器,是纽带、桥梁、黏合剂,使法官和辅助人员、当事人、旁听者之间建立起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的良好气氛和融洽的关系,带领当事人持真诚理解的态度,通过摆事实、讲法律,动之以情,晓之以法,促进社会矛盾调解解决,取得双赢的良好效果,促进社会对法院、法官的理解、拥戴与支持。 (五)规范化的司法礼仪是法官职业道德的重要内容。司法礼仪是法官、当事人和其他人员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逐渐积累而成的 惯例。司法礼仪从内容到形式都符合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特点,他反映着法官内心职业善恶感与是非感,关系着法官审判工作的质量。遵守司法礼仪有利于法官提高履行审判职责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法官作为一种特殊职业,是公正、公平、正义的化身,代表国家执行法律,解决社会纷争,处置违法犯罪,因而落脚点和出发点应高于现实。对法官形象的要求比一般社会职业人员更高、更严,这是司法维护法院司法权威性的需要。法院除了遵守普通公民应当遵守的文明礼貌规范外,还要遵守法院职业要求的特殊司法礼仪。因此,规范的法官司法礼仪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司法公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 二、法官在遵守司法礼仪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举止,以维护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实践中有些法官举止不雅穿着随便,使一当事人没有 敬重感、其心目中地位大打折扣。 ,、仪表。仪表是指人的容貌,是一个人精神的外观体现。一个人的卫生习惯、服饰搭配、是否端庄大方都与仪表有着密切关系。清洁卫生是礼仪的基本要求,实践中有的法官将法官制服当作“工作服”,制服很脏,满是油污,也有的法官制服甚至法袍满身褶皱,很影响法官的形象。服饰反映一个人文化素质高低,审美情趣的雅俗。法官是一种特殊职业,必须要遵守某种约定俗成的规范或原则,因此法官在工作期间要着法官制服,开庭要着法袍,女法官开庭时要将长发束起,不准浓装艳抹、染指甲,男法官不得留长发、胡须。法官不得将头发染成奇特颜色等与法官职业不相称的修饰。法官在非工作时间着装也要注意客观环境、场合对人着装的要求,要学会穿着打扮的各方面与时间、地点、目的协调一致。 ,、仪态举止。法官要经常与当事人交谈,言谈作为一门艺术, 也是法官礼仪的一个重要部分。法官在接待当事人中态度要诚恳、声音大小要适度,语调要平和沉稳,法官威慑力不是靠洪亮的声音,或刻薄的语言。法官谈话的姿势往往反映出他的性格、修养、和文明程度,法官在接待当事人中,特别在开庭中要目视当事人,认真倾听,不能东张西望,看其他与案件无关的材料,或面带倦容,心不在焉。法官在庭上的座姿要端正,腰背挺直,肩放松,庭审中入 座、起座要端庄稳重,不可猛起猛座,弄得桌椅乱响,造成尴尬气氛。要给人以文雅、稳重的自然美感。 (二)法官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人格尊严。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金正昆教授讲过这样一段话,他说:“尊重上级是一种天职,尊重同事是种本分,尊重下级是一种美德,尊重客户是一种常识,尊重所有人是一种教养”。这段话涉及人际交往的方方面面,体现以尊重为本的理念。司法活动中亦应当体现对人的关怀和尊重。人格尊严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活动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甚至犯罪嫌疑人的人格都应得到尊重。过去人们把法律看成铁面无私、冷酷无情,但更应看到,法律制定的初衷包含善意,有教育和强制多种职能,既与人为难,又与人为善。 ,、认真耐心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耐心应是法官必备的素质,也是交流中应当遵守的一种礼节。 因为法院是当事人说理的地方,当事人到了法院,就想把自己的意见和想法都倾吐给法官,如果法官没有耐心,表现出不耐烦,或者随意制止打断当事人的发言,往往会给当事人造成一种印象,这位法官不公正,他不允许我发表意见。许多上诉案件中,当事人都表达了这种看法。审判工作中我们有一些法官能够巧妙地掩饰自己的不悦,也有些法官有较高的忍耐力,但也有一些法官常常以相当明显的方式表现出自己内心情绪的变化,动辄打断当事人的陈述,甚至大声训斥,一个合格的法官应当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有时当事人在庭上不断反复陈述他的观点,你可能一句话也听不进去,或者早就听清楚了,但此时你也必须保持形式上的耐心和礼貌。 ,、法官言行要谨慎,要使用规范、准确、文明的用语,不得有任何不公的训诫和不恰当的言辞,避免随意性和倾向性的语言。如开庭中经常会遇到老师、同学做代理人,如果过分热情、亲近,很可能会造成一方当事人对审判的公正性产生怀疑。也有的当事人仅仅因为法官告诉他对方什么财产也没有,交钱也白交钱而没有查封写信告状,说法官有倾向性,可以看出法官的表述没有错误,但当事人却不能接受他的说法。语言是一种艺术,如何表达让当事人接受是一门学问,作为一名称职的法官也要不断总结、探索语言技巧。另外法官要注意对待当事人和律师不得使用侮辱、讽刺、挖苦 等语言更不得与当事人发生争吵甚至打骂行为。 ,、法官不得表现出以权压人、以势压人的态度和言行。在诉讼活动中,法官处于指挥者、决定者、仲裁者的地位,即处于绝对优势。但是这些权利只能为实现公正审判的目的才能行使。法官应当十分慎重地行使强制权力或者表露出以强制权解决一些不需要强制权来解决的问题。宋鱼水曾说过:“我是一个温和的人,即使工作的时候,也很难摆出那种很严肃的样子。温和是我的风格”他发现法官过于严肃容易让当事人紧张,当事人紧张,表达迟钝、不完整,不利于查明案件,宋鱼水温和的性格创造了一种让当事人充分自然表达的氛围。 (三)法官开庭时应当遵守法庭规则,并监督法庭内所有人员 遵守法庭规则,保持法庭庄严。法庭是法官活动的主要场所,也是司法礼仪表现最充分的地方。法官是法庭的主持人,是法庭秩序的维护者,也应当是法庭规则的模范遵守者。因此法官要准时出庭,不缺席、迟到、早退。不随意进出走动,影响诉讼参与人的注意力。法官在庭审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要保持对审理案件及其有关证据的注意与耐心,不得分心做其他与工作无关事宜。审判实践中时常发生一些不遵守法庭秩序的情形,如庭审中合议庭往往流于形式,除主审法官外,其他审判人员不注意当事人的陈述和提供的各项证据,甚至在庭上翻阅自己主审的案件,或写判决书、裁定书,也有的审判人员翻阅其他法律书籍,还有个别的审判长开庭时仅在法庭调查前做些必要的程序审,法庭调查完全交给主审人。这些行为的表现会使法官失去对当事人、法庭秩序最基本的礼貌和尊重。 “文明体现素质,礼仪朔造形象” 孔子说过一句话:“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其实,最初的文明礼仪,无外乎表达一种善意、一种尊重,在等级社会里,他渐渐成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今,他更多的是反映人的修养和素质。审判活动中,法官的言行举止加以得当的礼仪,留给当事人的印象是,法官不是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而是踏踏实实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以礼待人使人信,依法判案令人服,作为一名法官,不仅要努力探索法的精髓,也要孜孜追寻礼的内涵,礼法并用,取信于民,服务于民,这是以人为本在司法工作中的具 体化,也是司法文明和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也是法院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应有之意。 当前法官不遵守司法礼仪的表现 引例1:西充县法院开庭"事件",引发了社会大舆论和法院大反思。 2008年1月3日,在四川省南充市西充县法院审判庭上,审判长着普通法官制服,女法官不爱"法装"爱红装,竟然穿着一款红色毛领的羽绒服,并在庭审中打手机长达2分钟,书记员不仅身着便装,还一边抽烟一边听案记录。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原告作陈述时,审判长的手机响了,他掏出手机通话近1分钟,被告有几次看审判长根本没听自己的陈述而"知趣"地停下来,庭审出现短暂的中断。这一"怪象"被记者"抓拍",几张照片在2008年1月5日的人民图片网上作为图片新闻发表,全国舆论界顿时一片哗然,影响极坏,在人民群众中的人民法官形象一落千丈。就从这一个小小的庭审中,引出了许多当前司法礼仪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 对西充县法院审判庭这一"事件"各大媒体纷纷撰文抨击:《新京报》1月5日刊登了杨春霞记者的评论《亵渎法庭的法官,无法赢得尊重》。1月5日新华网《当庭打手机的法官怎么主持公正》,评论说: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本应是非常严肃的事。然而报道说,上述"庭审怪象"在基层法院并不罕见,让人不由得担心:如此心不在焉地拿人民群众的案件当儿戏的"庭审怪象",何来司法公正,试想,庭审中法官居然不仔细听取双方陈述,老百姓怎么指望审判出一个公正的结果, 1月6日《广州日报》刊登了《法庭非菜市场,法官岂可如此随便》,1月7日的《深圳商报》刊登《维护法律尊严从司法礼仪开始》,评论说"如此庭审有损法律尊严"。相关媒体还刊登了其它文章,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对此现象最高人民法院引起高度重视,在有关会议上专门就法官的司法礼仪作了重要强调。 不遵守司法礼仪的表现:法院是捍卫法律尊严的地方,然而 我们时常遗憾地看到有个别法官驾驭庭审能力差,甚至随意训斥当事人、律师,说话时语言粗俗、随便打断诉讼人的发言,表露出一种居高临下、盛气凌人的形象,与"人民法官"的称谓很不协调。在法庭审理中,不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发表意 见,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尊重,开庭时随意打断或者制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发言,使当事人一方怀疑法官有偏袒之心。有的法官随意接听手机,少数基层法官着便装上庭或者法官制服与便服混穿,仅此行为举止而言,就让法律的尊严丧失殆尽。还有庭审前法官姗姗来迟,有的还一身酒气而来,有的法官庭审中坐姿散漫,前俯后仰,翘着二朗腿,东张西望、随意出入,有的甚至在法庭上发短信、剪指甲、挖鼻孔。有的女法官打扮不庄重,戴金挂银,化着浓装,梳披肩发,低头看案卷时头发披散开来,很不雅观,很不严肃--如此装束和举止,体现不出对律师和当事人的尊重,更体现不出对法律的尊重,有悖于法官的职业道德,个别法官却在践踏法律的尊严,严重影响了法官的形象。 增强礼仪理念,提高礼仪素养 法官的司法礼仪是在司法审判活动范畴中对法官语言、服饰、仪容、举止等的礼性化、仪式化的要求,是法律精神对法官内在要求的外在表现形象,礼仪并非仅仅是言谈举止,从根本上说,它是一个人内在素养的外在表现,真正受人称道的礼仪是由内而外的。西方的一些国家,司法活动中会戴假发、穿法袍,体现的是一种庄重、神圣,关键是司法需要的是内心与行为一致,是表里如一的敬仰,不拘小节,所导致的恶果就是亵渎了法律的尊严。法官在日常工作和社会交往中需要特别注重细节。"法官是法律由精神王国进入现实王国控制社会生活关系的大门,法律借助于法官而降临尘世。"这是德国著名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曾对法官的高贵职业特性所做的生动描述。这表明,法官实际上是一种极具神圣品质、不同凡响的职业,而这种高贵职业特性,必然又是离不开高度自尊自律的人格来支撑、维系的,所谓"人必自尊然后人尊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四章第三十一 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法官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司法礼仪,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的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任何一种纰漏或瑕疵,比如法官在庭审时的言行失范,比如判决书中的粗心大意,都会影响当事人及公众对司法质量的评价,对司法公正的信任度受到严重影响。理念是行动的指南,法官司法礼仪要保持中立、公平正义、司法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以人为本,树立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平等的理念,充分彰显司法文明, 实践司法爱民的司法理念。法官从内心理念上树立起牢固而崇高的司法礼仪理念。法官的司法礼仪理念和素养是法官任职前必须具备且要不断提高完善的。 引例2:礼仪小姐身着黑装参加开业庆典合适吗, 礼仪公司的礼仪小姐身着黑装参加一家公司的开业庆典,引起该公司的极度不满,并拒付1万元服务费。后经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经调解,原告礼仪公司同意减去服务费6000元。 2004年3月,上海鸣苑公司准备举行开业庆典。3月16日,该公司与松江礼仪服务中心签订服务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为该公司组织一场开业庆典活动时的礼仪服务。4月8日,礼仪服务公司为鸣苑公司开业典礼提供了鲜花、气球以及礼仪小姐等各种服务,但是令鸣苑公司费解的是,所雇佣的礼仪小姐衣着黑衣、黑裤,头戴黑花,脚穿黑鞋,完全不像是开业庆典,倒是象办丧事。当时,公司提出请礼仪小姐回去换装,但礼仪小姐不同意,理由是公司离市区较远,换装后再赶回来根本来不及的。由于时间紧,庆典就只好开始。 事后,鸣苑公司对礼仪公司极为不满,并拒付1万元的服务费。 松江礼仪公司多次催讨不成后,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上海鸣苑公司支付服务费用1万元。 被告认为,原告服务有伤风俗,所雇佣的礼仪小姐衣着黑色服装,头戴黑花脚穿黑鞋,完全没有开业的喜庆,庆典不吉利,因此拒付服务费。而原告认为,双方在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礼仪小姐6名,统一服装,淡色调或职业装”。礼仪小姐身着黑色西装属于职业装的范畴,符合合同约定,被告应当按约支付服务费。 法院认为,原告礼仪小姐一身黑装,有违一般中国人对于喜 庆的正常理解,原告的履行行为不符合善良风俗,存有瑕疵,所以应当在服务费中扣除关于礼仪小姐的费用,但是原告提供的其他服务的费用被告应当支付。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互相谅解,达成六四开的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 问题与思考: 这个案例能够引起你怎样的思考, 司法礼仪作为一种司法程式性的要求,是司法活动的一个不 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和现代司法文明的一个重要表征,有其独特内涵和作用。 古人云:“不学礼,无以立”中国作为礼仪之邦,有着几千年的古老文明,礼仪是我们民族的优良传统。在现代社会中,礼仪作为一种文化遗产,成为时代共识的行为准则规范。体现着社会进步和文明程度。已经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司法活动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活动,必然要求有符合司法规律的礼仪准则,司法工作人员除了要遵守普通公民普遍遵守的礼仪规范外,还应当遵守因其特殊职业身份的需求的司法礼仪。 三、司法礼仪含义 在我国古代司法官员与行政官员是混为一体,在司法活动中司法礼仪往往透露出行政礼仪,司法人员的形象表露为居高自傲、盛气凌人、庄严威武,司法礼仪则体现着浓厚的封建性。不平等性和长官意志性。在我国现代司法活动中,随着现代法治时代司法活动和司法工作人员素质要求的提高,司法礼仪也逐步被提到重要位置。 关于司法礼仪,学者众说纷纭,往往都是从不同的侧面,不同的角度来考虑,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司法礼仪,是司法活动主体(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与司法活动的人员等)在司法活动中应当遵守的礼节、体现着公平、公正、公开,反映着司法工作者的职业善恶感与是非感。关系着司法机关及司法工作者的工作质量,所以每一个从事司法工作的相关人员都应该恪守司法礼仪,做到文明、规范、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 四、司法活动要依赖仪式 从很古老的时候,司法就跟仪式发生了不解之缘,一直到今天司法界仍然在世界范围内保留古代仪式最根深蒂固的一个领域。 司法界这种特别注重仪式的情形,是不无原因的。 第一个原因。是在远古时代,蒙昧时期,人们对于神有一种崇拜,早期的时候,假如办理一件处理起来非常麻烦的案件,找不到谁是嫌疑人,证据灭失了,双方的争议如何解决,人们相信神的力量, 能够帮助解决问题。神命裁判就出现了,古典的裁判除体现出对神的依赖,还体现在对许多法律行为的依赖。古罗马时期有一种合同,或说契约,这个契约订立必须要经过特定的仪式。如果没有履行这种仪式,当事人双方没有说相关的话,这个在契约本身就 没有了效力。这些传统深刻影响了司法使得我们的司法到现在仍然是极度重视仪式的领域。 第二个原因。就是在处理案件解决纠纷过程中人的局限性。司法工作是一个特别难的工作。而从事这个工作的是一些肉眼凡胎的人,早期人们都相信这是神才能用胜任的工作,但现在我们把纠纷交给了人,那么如何让这个人变得跟常人不一样,就显得尤为重要。现在我们又以从影视中发现法官戴的是披肩发、穿的是法袍,律师、检察官也戴假发,其实他们追求的是让人变成不像人,变成神,如此才能让人承担起过去神才能做到的工作,有许多事情我们没有办法依靠人来解决,比方说证人作伪证,怎么样才能查证一个人是不是在说假话,怎么样才能查证一个人是不是在说假话,怎么样才能让一个证人不说假话,他就是睁着眼说假话,怎么样办,有时候就不得不依赖一些仪式化的东西,比方在西文的法庭,证人一定要手按圣经,向上帝发誓。 第三个原因。只有仪式化的过程才能唤起司法人员的荣耀感,我们都知道没有一种职业像司法工作那样特别需要公众的关注。包括当事人对他的尊重。他们是这个社会中一群最杰出的人。否则怎麽可以评判别人的案件。什么方式能够唤起司法人员的荣耀感呢,仪式经常能够起到这样的作用。比方说在英国,上议设院里面的法官。穿着猩红色的法袍。鱼贯而入,出席会议。那个时候就有一种特别的尊严感。让当事人肃然起敬。我相信这个法袍可以有效地给法官一个提醒。让他知道自己是一个非常有尊严的人。自己的行为要做到非常的坚定。不可以恣意妄为。 第四个原因。司法需要仪式是当今时代的需要。因为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国际交往日趋频繁,国际一体化尤为突现。刑事犯罪也有增长势头。所以我国司法经常要跟域外的司法界交往。什么样的法官、检察官、律师、法律人是一种怎样的职业特色。不仅仅依赖于我们所从事的事情实体内容。也在于我们做事的方式 。我们的服饰,我们手里拿的道具,这些东西是一种国际识别的符号。我们的司法活动变得越来越趋向国际化。我们必须在仪式上更多地与国际大家庭保持一致。 五、司法礼仪的主要内容 司法礼仪是其职业特性要求,法律人必须遵守,保持司法活动 在庄重、严肃过程中进行。以体现法律的权威,讲究司法礼仪不是一种形式主义,它体现法律人职业形象和司法机关的社会公信力。那么,司法礼仪要求其内容符合国际趋势 (一)服饰礼仪 法官、检察官、律师应按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举止。严禁出现乱着装和不按规定着装,佩带服饰应在规定的位置。并且要保持服饰整洁。 (二)法庭礼仪 是不同群体活动场所,这个活动场所具有其特殊性,通过其运行以达到和谐司法的目的。这是包括法律职业群体相关当事人的相互称谓。行为模式、法庭礼仪能够强化司法的尊严,能够让当事人亲身感受到法律人之间,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团结。 (三)文字,语言,表达 不管是法官,检察官,律师,相关当事人,能够解决问题需要文字,语言的交流。特别是从事司法的工作人员,如果成为一名好法官,好公诉人,好律师,不但要有专业基础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文字表达,语言交流、运用,以解决实质性问题。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 (四)司法机关的建筑。 法院、检察院的办分场所,包括其外部建筑格式化整体风格,内部结构及内部装饰。无不显示国家司法权力的威严。法院、检察院应该是什么样的建筑,本身就是司法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司法礼仪重要组成内容。 六、司法礼仪与普通社会交往礼仪有所不同。 第一、法官司法礼仪是法官的职业行为、态度与方式的外在表现,其实施主体是特殊的,而社会礼仪是普通人际交往的表现形式,其实施主体并无特殊的要求: 第二、法官司法礼仪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法官所从事司法活动的本质特征,而社会礼仪反映了普通的社会成员的人际交往礼仪的普遍特征,并无特殊性。 第三、法官的司法礼仪已经纳入了法官职业的行为规范中,成为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明确的规范性和强制性,而社会礼仪一般是公共道德的组成部分,并不具有明确的规范性和强制性,它 只是提倡、倡导人们遵守。 第三节 人民法院司法礼仪 引例3:英法官马尾头套面临的尴尬 提起英国的法官或律师,脑海里自然而然的浮现出那灰白的稍带卷曲的假发。对于英联邦的法制传统之外的人,虽然假发已成为英联邦法律人符号特征。法官和律师在法庭上戴假发是英国法庭最有特色的传统之一,在一些受英国司法制度影响深远的前英国殖民地地区,我们也可以看到这种具有不列颠特色的文化烙印,比如中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马尾假发套是英国几个世纪以来司法系统的一种象征符号,但是这种马尾假发可能将面临“死刑”。 根据调查表明:57%人赞成废除假发套。 对一些法官和律师 来说,戴假发套和穿长袍出庭令他们闷热难忍,而且头套发臭,戴着不舒服。但大多数人仍支持在刑事法庭使用假发套。假发套不仅是法官、律师资历的象征,也是一种“伪装”,减少将来法官和律师在大街上被罪犯认出来的可能性。 在英国,废除假发套的争论由来已久。10年前也作过一个官 方的调查,但是在为期18个月的咨询之后,便不了了之了。不过这次连最高法院大法官也支持改革出庭服装,他抱怨不得不戴着出庭的假发套很重。英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说:“这些年社会进步了,我相信对法庭着装有必要进行一次新的、适当的改革。让那些出庭的非专业人士感觉到舒适。”英国法律协会的主席凯若琳?科拜说:“让出庭的人不要感觉到胁迫和疏离,这很重要。所以我们有必要废除假发套。” 问题与思考: A(服饰与司法礼仪的关系, B(作为一名法官,如何恪守司法礼仪, 司法礼仪中,法官职业作为最需要讲究礼仪的职业之一,它的礼仪展示着自信,形象与礼节,体现着公开、公平、公正,反映着法官职业感与是非感,关系着审判的质量,每个法官都应恪守司法礼仪,做到文明、规范,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 司法礼仪是司法主体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逐渐积累而成 的惯例,它的传播要依靠法官个人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运用,要依靠各种规章制度加以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把司法礼仪作为 规范加以规定,主要是因为司法礼仪从内容到形式,都符合职业道德的基本特点,把它提升到职业道德的角度有利于法官提高行使审判职责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法官遵守司法礼仪的具体内容 司法礼仪贯穿于审判活动的整个过程,恪守司法礼仪做到审判工作,也是实践着司法为民的理念。 (一)、法官仪表 1(法官应当按季穿着成套制式服装,制服不得与便服混穿,身着制服时应当佩带胸徽,制服衬衣应当保持整洁。 2(不得在审判法庭及其他公共场所更换制服。 3(着制服时不得与他人勾肩搭背,挽手,嬉闹等,不得吃东西。 4(着制服时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外露衬衣下摆,坦胸露背、穿拖鞋、凉鞋、运动鞋、旅游鞋。 5(非执行公务时,不得穿着制服,出入宾馆、饭店、休闲娱乐等场所。 6(不得出借、赠与、转让制服。 7(着制服时不得佩带项链、耳环、戒指、手链等首饰。 8(不得染彩发,化浓装,染指甲,男法官不得留长发,蓄胡须。 (二)、庭审礼仪 1(开庭前,书记员应当宣布法庭纪律,书记员应当以站立姿式宣读法庭纪律,让当事人、旁听人员能够听清法庭纪律的内容。 2(设有法官通道,审判法官应当从法官通道进入审判法庭。法官不得与当事人一同进入审判法庭。 3(审判法官应按时出庭,准时开庭,因特殊情况迟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原因,并表示歉意。 4(审判法官入座后,根据书记员对当事人到庭情况的报告,由审判长宣布是否开庭。 5(使用法槌时,一般每次敲击一下,敲击法槌的轻重以旁听区能够听见为宜。 6(法官应当使用法律用语,避免使用口头俗语,俚语,对当事人不能理解的法律名词或术语,法官可以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予 以解释。 7(庭审中,称呼当事人称“原告”“被告”等,不得直呼其名。 8(法官应当慎言,适时保持缄默,询(讯)问时语气平和不得咄咄逼人。 9(法官应当认真,耐心地听取当事人陈述事实,回答问题,发表辩论,应当认真听取各种不同意见,不先入为主。 10(当事人陈述的事实或理由确与本案无关的,法官应为告知围绕争议内容,当事人确与属法律知识欠缺的,应予以必要释明,对于不听劝告的,予以制止或训诫,法官不得随意打断,制止当事人发言。 11(法官应当保持对以审案件的注意和耐心,不得从事与庭审无关的事情。 12(法官不得擅自离开审判席,不得随意进出,走动。 13(审判法官目光应平视,询(讯)问当事人时目光应直视, 不抓耳挠腮,或其它无意识的不雅行为。 14(法官在庭审时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15(法官应摆正中立裁判的位置,不得与任何一方当事人争论争吵,拍桌子,发脾气,要威风。 16(法官应当平等对待与庭审有关人员。 17(庭审中当事人进行言辞攻击或双方发生争执时,法官应当及时制止或训诫等强制措施。 18.审判法官应根据案情出于合理地给予各方当事人在庭审中的陈述及辩论 19(法官在庭审中应当使用普通话。 20(法官对双方当事人的举证分配,举证期限确定应当平等。 21(宣判时,书记员应宣布全体起立,法官宣读判决书。 22(法官在判决做出前,无论在庭审中,还是在接待当事人,媒体采访,不得对本案有任何倾向性意见。 引例4:法官忌语 (河南高院) 1.别再说了。 2.你当法官还是我当法官。 3.你懂法还是我懂法。 4.你说了算还是我说了算。 5.听你的还是听我的。 6.不同意调解对你可没好处。 7.你这个案件肯定要输(赢)的。 8.你这个律师怎么当的。 9.法院不是为你一个人开的。 10.烦人。 11.我就这样判了,你去告好了,想找谁找谁,想去哪告去哪告。 (三)接待礼仪 1.法官接待,会见当事人,评议应当文明礼貌,并出示相关证件。 2.设有接待室的,应在接待室接待当事人。 3.接待时法官应当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 4.法官应当与侓师,法律工作者保持一定距离。 5.法官充分尊重残疾人、成年人、未成年人与特殊群体。 (四)其他礼仪 1.在生活中,法官应当慎独自律。 2.法官应当保持办公场所整洁、卫生。 3.法官用语应当文明不得使用“审判忌语”,司法实践中,法官要与各种各样的人打交道,作为礼仪内容要求,通过语言表达,有利加强与当事人之间的交流沟通,有利做到事半功倍,提高审判工作效率,有利维护司法的权威,让公众从法官工作的点滴之中感受司法公正。 第四节 法官如何自觉遵守司法礼仪。 1、加强政治素质的修养。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而法官是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其从事的职业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作为法官必须懂政治,讲政治、学政治,法官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的发展观,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理论水平。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为原则,公正地审理每一个案件,力求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人民法院法官应当树立起新型的、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道德理念和人民法院法官职业道德规范的法官职业道德信念,并为之奋斗,为之努力。要熟知和领会社会道德和法官职业道德的原则、规范、范畴的内容和意义,自觉以道德准则衡量自己、要求自己,陶冶自己的道德情操,规范自己的职务言行,保持良好的品行操守。要在平时工作、生活中有意识地按照道德规范、道德标准从严要求和规范自己,摒弃一切不合道德规范、不合职业要求的思想意识和行为。 3、加强法律素养的修炼。作为一个以法律科学为基础的职业,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育,是法律的公正本质和运用法律维护公正的必然内在要求,也是建立法制社会的必然要求。法官必须具备与职业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在审判工作中,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和法学理论,不断更新、充实业务知识,逐步养蓄深厚的法学底蕴,不断增强司法能力。只有法官的法律素养提高了,对法律的精神实质理解透了,自然就会自觉地遵守司法礼仪,并以司法礼仪作为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的基本准则。 4、加强传统道德文化修养。中国具有五千年文明史,几千年不断形成的历史文化是我们的宝贵财产。道德礼仪文明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起了广泛深远的影响,其内容十分丰富。这些传统的道德礼仪文化不仅是我们当代法官应当要继承的,从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增强法官涵养风度,更要我们应该去发扬它,要在传统道德文化基础上更进一步发展它,使其适合当代社会道德准则。 5、加强法官的职业理念、品格修炼。法官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法官必须具有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刚正不阿、不徇私情的职业理念,我国法官法明确规定要牢固树立惩恶扬善、弘扬正义的意思,使之转化为判断、处理诉讼和明断是非的内心动力和本能,以实现社会的正义。法官他首先是一个公民,应遵守公民的道德规范,在日常生活和处理个人事务以及社会关系中,模范地遵守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得到公众的尊重,享有良好的个人声誉,这是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具备的最基本的品格素养。 法官不能把自己等同与普通人,道德的高低似乎本不应成为 衡量个人职业的标准,但是法官的确是个例外,因为法官职业的背 后包含了太多的人们对于公平和正义的期待,虽然这些公平和正义并不必然和法官的道德有直接的关联,但是人们还是出于心理的惯性宁愿相信一个道德高尚的法官做出的判决是公平的,这样的社会心理自然而然的要求法官应该具备超常的道德,尤其是在那些并没有实现严格法院独立的国家,增加人们对司法权威的信任的最重要的途径就是提高法官的道德水平,所以法官的道德水准不能不说是一个关系司法权威的重要标准。 司法礼仪不仅仅因其为一种看上去很美的仪式而存在,一位 法学家这样评价英国法院的司法礼仪:“它通过庄严的法庭,法官、律师、公诉人的法袍和假发,法庭中其他人对对法官表示出高度尊重等等,营造出一种气氛,所唤起的不仅仅是人们对于法官、法院以及法律的敬重,更唤起人们对于生活于其中的国家的自豪。同时,不断重演的这类庄重而严格的礼仪也使得的身处其中的人们在潜移默化之中培养了对于秩序的热爱。公民对于秩序的尊重,对于法治的讲求,无疑是民主国家的命脉所系。”有鉴于此,我国最高法院的《法官职业道德准则》作出规定:法官应当遵守各项司法礼仪,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举止,维护人民法院的尊严和法官的良好形象。
本文档为【司法礼仪探析[优质文档]】,请使用软件OFFICE或WPS软件打开。作品中的文字与图均可以修改和编辑, 图片更改请在作品中右键图片并更换,文字修改请直接点击文字进行修改,也可以新增和删除文档中的内容。
该文档来自用户分享,如有侵权行为请发邮件ishare@vip.sina.com联系网站客服,我们会及时删除。
[版权声明] 本站所有资料为用户分享产生,若发现您的权利被侵害,请联系客服邮件isharekefu@iask.cn,我们尽快处理。
本作品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
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下载需要: 免费 已有0 人下载
最新资料
资料动态
专题动态
is_105949
暂无简介~
格式:doc
大小:64KB
软件:Word
页数:33
分类:初中语文
上传时间:2017-10-16
浏览量: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