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杭州市建筑玻璃幕墙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杭规发〔2007〕234号 关于执行《杭州市建筑玻璃幕墙使用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杭州市建筑玻璃幕墙使用有关规定》(以下称《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执行,《规定》针对新申报的建设项目玻璃幕墙使用进行了规定。现将执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6月12日前已经批准方案的建设项目,参照《规定》执行。当面向住宅一侧立面使用玻璃幕墙时,尚未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应按《规定》执行。 2、6月12日后报批方案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杭政办函[2007]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