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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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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合同法姜世波教授合同法立法历程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至此一部统一的合同法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这部法律的出台,在我国立法史上留下可圈可点的一笔。条文多达428条,借鉴了各国先进立法经验,在我国现有法律当中是罕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结构总那么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其他规定分那么分那么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
合同 劳动合同范本免费下载装修合同范本免费下载租赁合同免费下载房屋买卖合同下载劳务合同范本下载 法姜世波教授合同法立法历程1999年3月15日,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至此一部统一的合同法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这部法律的出台,在我国立法史上留下可圈可点的一笔。条文多达428条,借鉴了各国先进立法经验,在我国现有法律当中是罕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结构总那么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八章其他规定分那么分那么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租赁合同  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承揽合同  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运输合同分那么第十八章技术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仓储合同  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  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  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  附那么合同法概述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第二节合同法的概念和性质第三节合同法的根本原那么第四节合同的分类合同的概念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离婚协议模板下载合伙人协议 下载渠道分销协议免费下载敬业协议下载授课协议下载 。合同的法律特征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行为合同是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行为合同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内容合同法的概念广义: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 标准 excel标准偏差excel标准偏差函数exl标准差函数国标检验抽样标准表免费下载红头文件格式标准下载 的总称。狭义:由立法机关通过严谨的立法技术创制的、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的、以合同法命名的根本法,可以称为合同法典。调整对象和范围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合同法只调整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财产关系。合同法的本质和地位本质上是财产流转关系的法律标准合同法是民法体系中的单行法其作用主要表现为:1、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3、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合同法的根本原那么平等原那么〔第三条〕自愿原那么〔第四条〕公平原那么〔第五条〕老实信用原那么〔第六条〕保护公序良俗原那么和合法原那么〔第七条〕平等原那么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地位。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必须平等协商。自愿原那么缔结合同的自由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合同自由不是绝对的自由,要受国家法律、法规的限制。公平原那么公平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它要求当事人双方的利益要平衡。由于公平概念的模糊性,从而也授予法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集中表现公平原那么的主要有两个制度:情势变更制度显失公平制度和重大误解制度老实信用原那么是合同法中极为重要的原那么,在大陆法系,常被称为“帝王规那么〞。以善意方式形势权利和履行义务。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解释法律和合同。保护公序良俗原那么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公序:社会的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一定社会应有的道德准那么,在我国通常称为“社会公德〞。为断婚外情所签赔偿协议是否有效?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不寻常的欠款纠纷案件。   原告朱小姐诉称,被告用一张假离婚证骗取原告的信任,与原告确立了同居关系,原告一心希望能与被告结婚,并于去年怀上了被告的孩子。但被告事实上并没有与妻子离婚,在原告怀孕后被告明确告诉其不会与其组成新家庭。为了解决问 快递公司问题件快递公司问题件货款处理关于圆的周长面积重点题型关于解方程组的题及答案关于南海问题 ,原、被告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协议,约定由被告支付给原告5万元作为补偿。基于这份协议以及协议所附的欠条,朱小姐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支付5万元。    被告张先生辩称,协议和欠条是自己所写,但被告认为,这是迫于原告及其亲戚、朋友的压力而写下的,并不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被告认为朱小姐也知道其婚姻、家庭状况,并非上当受骗,而且原告在与其交往的同时也有其他异性朋友,不能确定孩子是被告的。至于赔偿,原告没有提供任何费用开销的发票来证明补偿的合理性。因此,被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合法原那么?民法通那么?第六条?合同法?第七条主要指遵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的分类把握各类合同的差异。通过划分认识一些合同关系的主要环节。正确处理不同的合同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开展。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大局部合同都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指除了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赠与合同、保管合同、质权的设立、民间借贷“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应前款规定。〞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一定的形式为要件。要式合同:中外合资企业合同、中外合作企业合同许经国家有关机关批准。不要式合同:除法律有特别规定以外,均为不要式合同,这也是合同自由原那么的一个表达。主合同与从合同根据合同相互间的主从依附关系分类。如保证合同相对于主债务合同而言即为从合同。主合同无效,从合同也随之无效。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在风险的负担上不同。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后果不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为对价。义务内容不同。主体要求不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不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有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和内容的合同。如: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指法律上未确定名称与内容的合同。可分为:纯无名合同、混合合同、准混合合同。为本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第三人为参加合同的签定;在合同的有效期内,第三人可独立行使该权利,又称为受益人。合同须经第三人同意才对第三人产生效力。本合同与预约合同凡当事人约定将来设立将来设顶一定合同的合同是预约合同,有称预约。凡为了今后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是本合同,有称本约。我国尚未明文规定。不能将预约简单的理解为不受法律约束的意向书、意想协议等。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这是根据合同必要条款是否有法律直接规定来划分的。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如:运输合同实践中大局部是非格式合同。确定合同与射幸合同确定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已经确定的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订立合同时尚未确定的合同。合同一般都属于确定合同,特殊的情况属于射幸合同。如:保险合同、彩票购置合同。第二章合同的订立概述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要约承诺特殊的缔约形式合同的内容缔约过失责任合同订立概述一、合同订立概念合同定理就是指合同当事人合意的过程,也就是指订约当事人使其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所作的意思表示趋于一致的过程。二、合同成立的要件1、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当事人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1、概念不同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订立过程的完成,也就是说,缔约人经过平等的协商而对合同的根本内容达成了一直意见。邀约和承诺的结束意味着当事人合意的完成,即合同成立。合同的生效,在广义上,是指合同的有效,即具有了一般的法律约束力,在狭义上,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发生。2、二者的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生效后,违反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合同仅仅成立,但最终被认定为无效,只存在缔约责任问题。3、国家主动干预的程度不同对违反合同的生效要件、内容违法的合同而言,国家应主动干预;对已成立的合同,即使内容不完全,只要当事人自愿,国家无须主动干预。4、对能否适用合同解释的 方法 快递客服问题件处理详细方法山木方法pdf计算方法pdf华与华方法下载八字理论方法下载 态度不同合同成立,在合同规定有漏洞,而且当事人不否认合同关系时,允许法院通过合同解释的方法,台球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合同不生效,那么不能通过解释的方法使其生效。第二节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一、合同订立的主体要件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三、缔约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问题自然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无行为能力人法人的行为能力法人以其意思机关的意思为其意思法律对法人经营范围的限制是对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的限制。四、合同订立过程中的代理问题实际订立合同的订约主体可以是未来合同的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第三节订立合同的程序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和条件1〕要约的概念: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的构成要件: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根本意图要约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要约内容必须具体确定。案例:合同是否已经成立?某商厦因建造大楼,急需钢材,随向甲钢材厂、乙钢材厂及丙钢材厂发出函电,称:“我单位急需螺纹钢500吨,如贵厂有货,请速来电,我公司愿派人前往购置〞。三家钢材厂在收到函电后,都先后向商厦回复了函电,在函电中告知他们备有现货,并告知了钢材的价格。丙钢材厂在发出函电的同时,派车给商厦送去500吨钢材。在该批钢材送到之前,商厦得知乙钢材厂所生产的钢材质量较好,且价格合理,因此,向乙钢材厂发出函电,称:“我单位愿购置贵厂500吨钢材,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发出函电的第二天上午,乙钢材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丙钢材厂将500吨钢材送到工地,而商厦却告知丙钢材厂,它已决定购置乙钢材厂的钢材,因此不能接收丙钢材厂送来的钢材。丙钢材厂认为,商厦对其发出的是要约,它发出函电并运送钢材的行为是承诺,合同因为承诺而生效。商厦拒收货物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协商不成,丙钢材厂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商厦履行合同,接收钢材,否那么便承担违约责任。车辆保管合同是否成立?2006年5月16日凌晨,原告谢国旺到广东省封开县连都镇粤华旅业住宿时,要求将其所有的桂H41139小型普通客车驶进旅店大堂停放。但旅店的值班人员却叫谢国旺把车停放在旅店门口的停车场,并口头保证绝对平安。谢国旺即将车辆停放在旅店门前,锁上车门及防盗器,但没有将方向盘的防盗锁锁上。旅店的值班员收取谢国旺50元住宿费并进行简单的住宿登记后,即安排谢国旺入住。凌晨5时30分,当谢国旺退房时,发现自己的车辆被盗,遂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车辆被盗后,谢国旺要求被告孔令坤的妻子陈某某补写了一张住宿登记表,登记表上填写有谢国旺的住址,被盗车辆的号码、型号,住宿起止时间,交付金额等。谢国旺的车辆被盗后,孔令坤以没有收取谢国旺的车辆保管费,双方之间仅存在消费合同关系,并无车辆保管合同关系为由拒绝赔偿。谢国旺遂于2006年5月31日起诉至广东省封开县人民法院。经委托有关部门估价,该遗失车辆价值人民币41784元。最高院?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住宿期间旅客车辆丧失赔偿案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研[2004]16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旅客在宾馆住宿期间,依宾馆的指示或者许可,将车辆停放于宾馆内部场地后,宾馆对车辆即负有保管义务。但是,宾馆未对车辆停放收费且证明对车辆被盗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责任〞要约的内容明确肯定原告陈某是销售种子的个体工商户,陈某诉称:在2021年8月17日,原告与被告江苏射阳县某镇农技推广站谈妥买4万斤小麦良种,并预交了1万元定金。但直至秋播时,被告未给付一粒种子,原告屡次向被告要种子未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被告农技推广站辩论及反诉称:陈某要求定购麦种情况属实,向陈某出具定金收据也是事实,但是没有约定具体要求什么品种、数量及价格,另外按照农技站的惯例,陈某在交付定金后应按约定到我站购置麦种,虽经我站屡次催促,陈某均未及时前来运载,为减少损失,我站只好将1.6元/斤购进的2.86万斤麦种,以0.82元/斤作出处理,故要求陈某赔偿农技推广站1.56万元的损失。二、要约邀请〔要约引诱〕1、根据?合同法?第15条,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也就是说,要约邀请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在发出要约邀请时,当事人处于订约的准备阶段。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发出要约,它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2、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和理论,可从如下几方面来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1.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2.根据当事人的意愿来作出区分。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了合同的主要条款来确定该提议是要约邀请还是要约。4.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5、其他因素以下哪些情形构成意思表示?A.甲对乙说:我儿子如果考上重点大学,我一定请你喝酒B.潘某在寻物启示中称,愿向送还失物者付酬金500元C.孙某临终前在日记中写道:假设离人世,愿将个人藏书赠与好友汪某D.何某向一台自动售货机投币购置饮料3、要约的生效:到达受约人4、承诺适格表现:1〕要约生效后,只有受要约人才是有权对要约作出承诺的人2〕承诺的权利不能由受要约人随意转让3〕是否行使承诺权是受要约人自己的自由5、要约的撤回和撤消6、要约的失效商业惯例是否为要约的规定。?合同法?第十五条规定,普通商业广告、商品价目表、招标公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等均为要约邀请。但其中的商业广告因内容清楚、确定,足以使相对人知其对待义务时,可构成要约。投标、拍卖、自动售货机等那么一般为要约。〔二〕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1、构成承诺的条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做出。〔3〕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5〕承诺的方式不能违背要约的要求。2、关于迟延承诺与承诺内容的变更。3、承诺的方式:通知为主。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说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的承诺的除外。4、承诺的生效:到达主义。5、承诺的撤回:成年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人。练习题广州A公司2021年3月1日以信件的方式向上海B公司发出要约:“愿意购置贵公司儿童玩具1万件,每件价格100元,你方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10信件到达B公司,B公司收发员李某签收,但由于正逢下班时间,于第二天将信交给公司办公室。恰逢B公司董事长外出,2021年4月11日才回来,看到A公司的要约,立即以的方式告知A公司:“如果价格为120元/件,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儿童玩具。〞A公司不予理睬。4月20日上海C公司经理吴某在B公司董事长办公室看到了A公司的要约,当天回去就向A公司发了:“我们愿意以每件100元的价格出售1万件儿童玩具。〞A公司予第二天回电C公司:“我们只需要5000件。〞C公司当天回电:“明日发货〞。根据案情答复以下题:〔1〕008年4月6日B公司告知A的内容是要约还是承诺?〔2〕A公司对2021年4月6日B公司不予理睬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2分〕〔3〕2021年4月20日C公司的是要约还是承诺?为什么?〔4〕2021年4月21日A公司对C公司的回电是要约还是承诺?为什么?〔5〕2021年4月21日C公司对A公司的回电是要约还是承诺?第四节合同的形式书面口头电子其他第五节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生效〔一〕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是生效。〔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在批准等手续办理后生效。〔三〕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在条件、期限成就时生效。二、合同的生效要件1、主体合格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视频:没盖公章的合同生效吗?〕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三、无效合同〔一〕全部无效的合同1、欺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1〕欺诈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成心实施某种欺诈他人的行为或隐瞒真实情况,并使他人陷入错误而订立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如下:第一,欺诈方具有欺诈的成心。第二,欺诈方实施欺诈行为。第三,被欺诈的一方因欺诈而陷入错误。第四,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作出了意思表示〔视频:旅游合同引争议,额外消费谁买单〕〔2〕胁迫所谓胁迫是以将来要发生的损害或以直接施加损害相威胁,使对方产生恐惧并因此而订立合同。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应符合以下几个要件:第一,胁迫人具有胁迫的成心。第二,胁迫者实施了胁迫行为。第三,受胁迫者因胁迫而订立了合同。第四,胁迫行为是非法的。英美法上的不正当影响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这种合同特点主要包括:第一,当事人出于恶意。第二,当事人之间互相串通。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代理权问题案情:2003年2月,九采罗彩棉产业〔原告〕作为委托方、北京银行股份玉海园路支行〔被告〕作为受托方、案外人北京世涛鸿业房地产开发作为借款人签订一份委托贷款协议书,由原告提供220万元,被告以委托贷款方式贷款案外人,被告承担连带责任。该协议书上被告的印章为被告原负责人王建梁私刻。次月,王建梁致函原告,载明同意原告将220万元直接打入案外人帐户,此函上加盖王建梁私刻的印章。后原告转账给案外人北京世涛。后,王建梁因合同诈骗、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被判刑。原告向被告索款未果诉至法院。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认为王建梁私刻的印章并签订合同不是被告的行为,该委托贷款关系和担保关系不能成立。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认为王建梁签订协议时为被告的负责人,即法定“代表人〞,协议上也有其个人签名,故为代表被告的行为,被告应该对其行为承担责任。被告和原告之间成立担保关系。但本案是案外人北京世涛利用此协议进行诈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以委托贷款书为无效,故担保合同也无效。本案中被告没有过错,故不承担责任。法院根本维持一审判决。〔二〕局部无效的合同〔如合同中免责条款〕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条款。2、因成心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格式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效力如何?今年3月,市民邹女士与某装饰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该公司包工包料为其装修新房,总价40800元,工期60天。邹女士验收时,发现两卧室衣柜起泡,装修公司最终于6月18日修补完毕。邹女士认为该公司共延期17天〔除去停水、停电等影响〕,应承担违约责任,即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50元,共计850元。  然而,家装公司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并找出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在工程竣工后,如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的过程中确定工程需要修补,乙方按正常的工作条件下进行完成,修补工作所耽误的时间造成工程超期,工期相应顺延。〞该免责条款是否无效?四、可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又称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它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法律允许撤销权人通过行使撤销权而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其法律特征表现在:1.可撤销的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因重大误解而使其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真实意思不符。2.必须要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撤销权,请求撤销合同。3.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仍是有效的。4.可撤销合同在?民法通那么?称为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也就是说对此类合同,撤销权人有权请求予以撤销,也可以不要求撤销,而仅要求变更合同内容。五、效力待定的合同指合同虽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有关生效要件,其效力尚未确定,一般经有权人表示成认后才能生效的合同。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的追认。2、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合同成立。4、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的人事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古玩行业是否适用“重大误解〞?听说一位杨老板?,在农村以10元的价格收了一个残破的明代宣德炉,不过他初入此行,也并太懂,回去后即以650元卖给一个收藏家,后来听说该收藏家当晚就以60万卖了出去,杨老板懊悔不迭  请问:农户和杨老板可以以“重大误解〞来主张撤销合同么?类似的,我也想问问:  1,我买了一套房,然后卖了,后来这房价涨了,我能以“重大误解〞来主张撤销原来的合同么?  2,我买了股票,然后卖了,后来这股票又涨了,我能以“重大误解〞来主张撤销原来的合同么?  3,我买了一个古董,当时我认为值1W,买了,但后来发现才值1K,我能以“重大误解〞来主张撤销原来的合同么?六、合同无效和被撤消的法律后果1、返还财产2、赔偿损失3、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七、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老实信用原那么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缔约过错责任的性质是侵权责任,包括以下三种形式: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的;2.成心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3.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4.有其他违背老实信用原那么行为的。第六节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概念二、合同履行的规那么〔视频:合同没到期,商场毁约惹争议〕〔一〕一般原那么: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二〕合同条款不明时的履行规那么1、质量: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报酬:按照合同订立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3、履行地点: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的履行。4、履行期限:可随时履行,但必须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费用:履行义务一方负担。〔三〕价风格整时的履行规那么1、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调整价格的,按照交付时的价格履行。2、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原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跌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逾期提取标的物的或者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照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跌时,按照原价格执行;〔四〕合同涉及第三人时的履行规那么1、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2、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五〕合同履行的其他规那么1、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未通知债务人,致使债务人无法履行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提存。2、提前履行:除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外,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3、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局部履行,但局部履行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二、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抗辩权的行使是在双务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依法对抗对方要求或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抗辩权有三类: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 2.行使的条件; 3.同时履行抗辩权的适用; 4.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效力。〔二〕后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要求。〔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就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1.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领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2.不安抗辩权的效力〔l〕中止履行。〔2〕解除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一方可解除合同。三、合同的保全〔一〕合同保全的概念和特征1、概念:所谓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2、其主要特征在于:第一,合同的保全是合同相对性规那么的例外。第二,合同的保全主要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期间。第三,合同的保全是根本方法是,确认债权人享有代位权或撤销权。〔二〕债权人的代位权1、代位权的概念: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2、代位权的特点是:〔1〕代位权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债务人的债务人主张权利,因此债权人的债权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2〕代位权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可见,债权人并不是债务人的代理人,代位权也不同于代理权。〔3〕代位权是债权人请求第三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而不是请求第三人向自己履行债务。〔4〕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在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允许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代位权不是诉讼上的权利,而是一种实体上的权利。3、代位权行使的要件第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必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的存在。第二,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第三,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第四,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4、债权人代位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标准。5、代位权的行使及效力: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应以自己的名义而不能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代位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只能代债务人行使权利,而不能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债权人与不得请求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向自己履行义务,而只能请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义务。〔1〕对债权人的效力一方面,债权人对因行使代位权所获得的必要费用,有权债务人予以返还。另一方面,如果债务人的债务人向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拒绝受领,那么债权人有权代债务人受领。但在接受以后,应当将财产返还给债务人,不能独占该财产并用该财产充抵自己的债权。〔2〕对债务人的效力:代位权行使的直接效果应归属于债务人。〔3〕对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代债务人行使权利,一般不影响债务人的债务人的权利〔三〕债权人的撤销权1、撤销权的概念: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2、撤销权行使的构成要件: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符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所谓客观要件,是指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的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具体包括:第一,放弃到期债权。第二,无偿转让财产。第三,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所谓主观要件,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具有恶意。这里,由法院推定第三人有恶意,第三人自己举证证明自己没有恶意。3、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关于撤销权的行使还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根据?合同法?第74条规定,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第二,关于撤销之诉中的被告。第三,撤销权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行使。4、撤销权的效力第一,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那么该行为自始无效。第二,对相对人和受益人的效力。如果相对人或受益人在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且支付了一定的代价,那么就不应撤销债务人与相对之间的民事行为,因而也不发生返还问题。第三,对其他债权人的效力。在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以后,对某一债权人取回了的财产或利益,应作为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对这些财产应平等受偿。第七节 合同的担保一、合同担保的概念和种类1、概念2、种类: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二、担保的主要方式1、保证〔1〕保证人〔2〕保证内容和保证方式〔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3〕保证责任〔4〕保证期间〔5〕保证责任的消灭2、抵押〔1〕抵押和抵押物〔2〕抵押合同和抵押物的登记〔3〕抵押效力〔4〕抵押权的实现质押〔1〕质押的概念〔2〕质押合同〔3〕质押的范围和效力4、留置〔1〕留置的概念〔2〕留置权的担保范围〔3〕留置权的实现5、定金〔1〕定金的概念〔2〕定金的罚那么第八节合同的变更、转让和终止一、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当事人双方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对原来的合同进行修改或者补充,而且所讲的的合同的变更,是在合同的主体不改变的前提下对合同内容或标的的变更,合同性质和标的性质并不改变。〔一〕合同的变更应该具备下面的三个条件。变更的方式也有三种:第一个是出现了法定的情形;第二个是仲裁机构裁决变更;第三个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合同可能有多种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应依照其规定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二〕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三〕合同的变更,仅对变更后未履行的局部有效,对已履行的局部无溯及力。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视频:合同鸭里有玄机二、合同的转让〔一〕合同的转让,即合同主体的变更,指当事人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局部转让给第三人。包括合同权利的转让,包括合同义务的转移,同时还包括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三类形式:概括转让权利转让义务转让〔〔二〕合同权利转让1、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债权人将合同权利的全部或局部让给第三人。2、在以下三种情形时,债权人不得转让合同权利:不得转让情形——〔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主要指基于当事人特定身份而订立的合同,出版合同、赠与合同、委托合同、雇用合同等〔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3、债权人转让权利的,无须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二〕合同义务转移合同义务转是指在不改变合同义务的前提下,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局部转移给第三人。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局部转移给第三人,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否那么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的行为对债权人不发生效力。债务转移的时候,义务转移的时候,就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否那么对债权人就不发生效力,债权人有权拒绝第三人向其履行,同时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并承担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三〕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概括转让  合同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经过对方同意,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将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时,除了应征得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外,还应遵守其他规定: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时也一定要经过另一方当事人的同意,合同法当中还有一系列的其他规定。三、合同的终止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解除的情形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6、混淆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终止的原因解除的形式协议解除法定解除双方协商一致〔1〕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履行期满前一方说明不履行主要义务;〔3〕一方延迟履行,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一方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5〕法定的其他情形。解除程序法律后果主张解除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法院、仲裁机构确认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并可要求赔偿损失。第九节违约责任一、违约责任的概述1、违约责任的概念也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承担的责任。2、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违约行为〔2〕不存在法定和约定的免责事由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一、强制履行。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二、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三、支付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四、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格或者报酬。质量不符合约定五、担保责任。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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